泰山学院关于印发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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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印发通知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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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院政发〔20 〕号泰山学院关于印发XXXX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现将《XXXX XXXX》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泰山学院20 年月日- 1 -泰山学院××规定(方正小标宋简体)(空一行)第一章×××××(黑体,小二,居中,)(空一行)第一条(空两格,黑体,三号)××××××××××××××××××××××。

(空一格,正文仿宋_GB2312)(以下为例):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空一行)第二章×××××(空一行)第×条××××××××××××。

(空一行)第三章×××××(空一行)第×条××××××××××××。

附件:××××××××××- 2 -附件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20 年月日印发校对:此件校内网公开发布共印12份- 3 -。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院党政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院党政公文处理应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

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学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校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议: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3.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8.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的事项。

9.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0.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1.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学院公文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院职能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能部门的公文,是职能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各部门必须重视并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部门。

学院办公室是学院行政公文处理的机构,主管学院并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各职能部门应有一位负责人具体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公文处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各部门要发扬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准确、及时、安全,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机密文件应妥善管理,对尚未公布的文件,不得向外传播。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学院常用的公文有以下几种:(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干部,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通知的事项。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A)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八条公文格式一般包括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收文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等。

具体要求如下:(一)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要求,针对2023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制定暂行办法如下:一、公文的分类和处理流程(一)分类根据公文的种类和用途,将公文分为一般公文和重要公文两类。

1. 一般公文:指一般的通知、文件等,不涉及重要决策或重要事件,处理流程相对简单。

2. 重要公文:指涉及重要决策、重要事件或须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公文,处理流程较为复杂。

(二)处理流程1. 一般公文的处理流程:(1)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起草,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

(2)审核:由公文管理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进入下一步。

(3)发布或发送: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或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

2. 重要公文的处理流程:(1)起草:同样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起草,经过严格的审稿、修订和核稿工作。

(2)审批: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如需学校校长签署则需上报至校长办公室。

(3)批复: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复并签署公文。

(4)发布或发送:由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或发送至相关部门或人员。

二、公文的格式和要求(一)格式1. 公文应采用规定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

2. 公文应注明公文类型、文号、密级、紧急程度等相关信息。

3. 公文中的内容要准确、简练、清晰,表达方式要规范、得体。

(二)要求1. 公文的起草应明确目的、要求和内容,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公文中的文字要正确、无误,不得出现错别字、语病等问题。

3. 公文的发布或发送应及时、准确,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

三、公文的归档和保管(一)归档1. 公文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标准进行归档。

2. 归档时应注明公文的分类、文号、日期等相关信息。

(二)保管1. 公文的保管应妥善存放,防止损毁或丢失。

2. 公文的电子备份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以上为2023年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院的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学院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实事求是,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五条学院党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全院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部门应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适用于学院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二)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三)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四)通告用于公布院内各有关方面应周知或遵守的事项。

(五)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六)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七)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九)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十一)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只适用于党的机关公文)。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某学院公文处理管理规定范本

某学院公文处理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某学院公文处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8398某学院公文处理规定Regulations on the processing of official documents of a certaincollege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院公文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党政工作需要,推进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是相应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学校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对学校公文和校外来文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以学校党委和行政名义制发的各类公文,并负责对全校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全校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应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和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学校常用公文的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

2023大学学院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院公文的处理程序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公文的及时处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大学学院内部所有公文的处理。

第三条大学学院公文是本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公告、会议纪要、命令等。

第四条大学学院公文的处理程序和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大学学院公文的处理应当秉持公正、高效、务实、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公文的撰写第六条大学学院公文的撰写应当简明扼要,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准确、完整,表达清楚。

第七条公文的正文应当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和印章。

标题要简明、准确,能概括正文的主要内容。

正文要列明事由,内容要分类明确、层次清晰,重要内容要醒目标注。

署名应当写明发文机关、发文单位、发文人姓名和职务。

日期要写明发文日期。

印章应当按照规定加盖。

第八条公文的附件应当与正文密切相关,不能替代正文内容。

附件要按照编号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

第九条公文的格式应当统一,可参照学院公文模板,确保文风一致、规范。

第三章公文的处理第十条公文的收发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及时传递和处理。

第十一条公文的收发应当有明确的记录,包括文书的编号、日期、收发单位及人员等。

第十二条公文的传递和处理应当采用正式渠道,确保到达相关人员,不得私自篡改、延误或泄露。

第十三条公文的处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办理、审核和备案。

第十四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公文,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备相关负责人。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敏感信息和保密事项的公文,应当在处理过程中严格保密,确保不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四章公文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公文的档案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第十七条公文的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类型、年度等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目录和索引。

第十八条公文的档案应当做好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和防灾。

第十九条公文档案的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借阅人和时间,并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模板】

XX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公文管理,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是校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校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并指导各单位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实行公文分层把关责任制。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高的同志负责公文起草工作,保证公文质量。

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对拟发公文进行严格把关,对公文的内容、种类、格式等认真审核,并签署姓名,承担责任。

第七条精简公文数量、严格发文要求,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

压缩事务性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可以通过当面协商或者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等方式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再制发文件。

第八条大力推行电子公文,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行政公文的流转与处理,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文效率。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常用行政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校内各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公告。

适用于向校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三)通告。

适用于公布学校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四)通知。

适用于批转、转发公文,传达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六)议案。

适用于学校及下属单位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教代会提请审议事项;(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八)请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鲁政办发[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4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大力精简文电(一)认真审核把关。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审核把关力度。

办公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领导把好发文(含电报,下同)的政治关、政策关和内容文字关,按程序送审送签,严格控制文电规格,减少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电一律不发。

(二)严格控制以省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发文数量。

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如无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按规定翻印下发,不再重复行文,受文单位应遵照执行。

对国家部委发至我省的文件,需要贯彻落实的,原则上由省政府对口部门行文。

对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各类协议,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

非紧急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不再印发文件。

省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需发文的,应由部门制发。

省政府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不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通知。

(三)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下级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确实需要的,应由省政府办公厅报经省政府领导签批后,加“经省政府同意”字样由部门印发。

(四)严格控制文件篇幅。

【公文写作】学院学校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WORD6页)

【公文写作】学院学校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WORD6页)

学院学校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使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现行公文处理规程和一般程序简表》(黑政办函[1994]26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校公文处理工作。

三、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的各个程序,都必须按章办事,凡不符合国家和本办法规定的,学校办公室有责任提出相应的要求并令其改正。

四、凡以学校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各行政职能部门代拟文稿,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审理。

第二章适用公文种类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或人员。

二、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如果下发执行,以“通知”形式下发。

第三章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文头、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发文时间和印制数量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原则上是以主办单位编字,形式为:庆油院发[××××]×号,庆油院(部门)发[××××] ×号,如庆油院人事发[2001]1号。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学院公文处理办法一、概述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是规范学院各项公文交流、流转和归档管理的具体措施。

采用学院公文处理规范,可以提高公文工作的效率,确保公文的安全、规范和准确。

二、公文的分类学院公文包括文件、通知、函件、备忘录、报告等。

公文按照重要性、紧急程度、流转范围、保密等级等方面进行分类。

根据流转的范围,又可以分为内部公文、外部公文和联合公文。

三、公文的处理流程3.1 公文的起草公文起草是公文处理的关键环节。

公文应当简明、清晰、准确,并且符合公文格式规范。

公文起草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明确公文类型、目的和主题;2.编制公文草稿,文字简练、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证据确凿,同时应当注意文字的准确性和专业性;3.充分考虑文中关键性问题的表述方式和注意事项;4.在起草后仔细校对修订,保证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2 公文的审批公文的审批是公文处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审批过程中,需要保持机密性、公正性、规范性。

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公文类型和流转范围,明确公文审批的审批人员和程序;2.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公文;3.在审批过程中,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遵守保密要求,维护学院机密。

3.3 公文的签发公文审批完成后,需要进行签发。

签发过程也是公文处理中的重要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规定的程序,签发公文;2.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当进行加盖机密专用章的处理;3.在签发时应当注意公文的保密性和规范性。

3.4 公文的呈送公文签发后,需要进行呈送。

呈送过程需要严格执行程序和规范,具体步骤如下:1.按照规定的程序呈批、抄告、传阅等;2.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当注意机密性的保护。

3.5 公文的收文公文交流流转的最后一步就是收文。

在收文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流转程序和规范,确保公文流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具体步骤如下:1.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文收文,确认公文完整无误;2.对于涉及机密事项的公文,应当注意机密性的保护。

2023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2023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2023学院公文处理办法
根据2023年学院公文处理办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程序:
1. 公文的定义:学院公文是指学院内部或外部机构之间传递信息、传达决策、执行任务、协调合作等方面的正式文件或信函。

2. 公文的形式:学院公文可以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纸质公文应使用学院规定的公文纸,电子公文应使用学院指定的电子文档格式。

3. 公文的分类:学院公文可以根据内容和用途分为通知、函文、报告、会议纪要等不同类型。

4. 公文的编号:每份公文应按照学院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并在编号中标明公文的类别和序号,以方便管理与查阅。

5. 公文的起草:公文的起草应遵循规范的格式和语言,内容要准确、简明扼要、逻辑清晰,必要部分还需具备合适的附件或参考材料。

6. 公文的审批和签发:公文应按照学院的签发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和签发,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7. 公文的传递和归档:公文应通过学院规定的传递渠道进行传递,并在归档系统中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8. 公文的保密:涉及学院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公文应加以保密,严格控制公文的传递和访问权限。

9. 公文的询问和回复:公文收到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回复或执行。

10. 公文的备份和销毁:公文的备份应按照学院的备份规定进行备份,公文的销毁应按照学院的文件销毁规定进行销毁。

以上是一些关于2023年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具体的办法和细节还需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为了规范大学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制定本《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所称大学公文,指大学内部和大学之间互相协调、交流和沟通所采用的书面文件,包括公告、通知、报告、决定、命令、指示、备忘录、纪要等。

2.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实施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的内部及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的公文往来。

3. 大学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坚持法律法规、保密原则、公文格式规范等基本要求,确保公文内容规范,处理流程合理,保密工作到位。

4. 大学公文处理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规划,充分利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实现网络化处理。

二、公文的处理流程1. 公文的起草(1)公文的起草人必须遵照国家、地方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以及大学的有关规定,本着尽量简明扼要、语言亲切抒情、逻辑清晰连贯的原则,进行公文的起草。

(2)起草人应就公文格式、名称、文号、缘由、要求、签名等问题规范处理。

(3)起草人应在起草后,认真把公文排版整理,确保格式上的规范相同。

(4)复杂的公文,有必要请领导意见,对意见做到恰当的处理。

2. 公文的审查(1)起草完成后,公文应提交审查人审核。

(2)审查人应对公文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格式、名称、文号、缘由、要求、签名等。

(3)审查人所有发现的问题和瑕疵都必须向起草人指出,并协助其予以修改。

(4)审查人按各公文的性质、等级、用途及机密程度,进行审查后签章,并收回公文备存。

3. 公文的签署(1)公文签署应根据公文的类型、等级、用途及机密程度等进行合理安排,由授权人或上级领导签名,只有经过签署才能发出或传达。

(2)签署时必须检查公文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误,是否严格机密。

4. 公文的传递(1)公文的传递应尽量采用网络方式。

(2)如必须采用邮寄等传统方式传递时,应为公文装订封套,并加盖公章封存,邮寄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快递或专用邮递,确保公文的安全性、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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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院政发〔2014〕1号泰山学院关于印发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现将《泰山学院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泰山学院2014年1月6日- 1 -泰山学院公文处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党政公文处理工作,推进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鲁办发〔2012〕25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公文处理工作办法》(鲁教厅办发〔2013〕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经过特定程序、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学校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恪尽职守,严谨细致,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六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办公室”)主管全校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制发、办理、管理及安全保密,制定与实施学校公文处理工作规章制度;对全校各部门、各- 2 -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第二章公文版式第八条发文单位标识(也称“版头”)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后加“文件”组成,也可只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红色套印。

联合行文,主办单位一般列在前。

第九条学校公文版头、发文代字、使用范围及主送范围:(一)以下公文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统一编制文号:1. 版头为“中共泰山学院委员会文件”(中文小标宋,套红),发文代字为“泰院党发〔20XX〕XX号”。

主要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任免有关干部;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印发校内党务管理制度;批复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请示事项等。

主送范围为: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校内有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关部门、单位。

2.版头为“中共泰山学院委员会”(中文小标宋,套红),发文代字为“泰院党字〔20XX〕XX号”。

主要用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工作。

主送范围为:山东省委、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等上- 3 -级党组织。

3. 版头为“泰山学院文件”(中文小标宋,套红),发文代字为“泰院政发〔20XX〕XX号”。

主要用于发布学校重要决策、措施、重大决定事项;通报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印发校内行政管理制度;转发上级重要文件;批复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请示事项等。

主送范围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单位。

其中学籍文件单列文号为“泰院学籍〔20XX〕XX号”。

用于学生学籍变动事项,主送范围为: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4. 版头为“泰山学院”(中文小标宋,套红),发文代字为“泰院政字〔20XX〕XX号”。

主要用于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示工作;办理上级机关批办件、督查件、领导批示件的情况报告;与上级有关部门商洽工作;与不相隶属的机关或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主送范围为: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单位;与学校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

5. 版头为“中共泰山学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中文小标宋,套红),发文代字为“泰院党办字〔20XX〕XX号”。

主要用于布置专项党务工作;通知有关党务事项;转发上级党组织办公厅(室)文件等。

主送范围为: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6. 版头为“泰山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中文小标宋,套红),发文代字为“泰院政办字〔20XX〕XX号”。

主要用于布置专- 4 -项行政工作;通知有关行政事项;转发上级政府(部门)办公厅(室)文件等。

主送范围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7. 版头为“泰山学院会议纪要”(中文小标宋,套红)。

用于学校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主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8. 版头为“泰山学院”(函件格式,小版头)。

主要用于以学校名义对外联系工作,但又不便以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发文的情况,比如发贺信、考察函等。

主送范围根据内容确定。

(二)以下部门(单位)可以单独制发红头文件,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存档。

1.纪委。

版头为“中共泰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发文代字为“泰院纪字〔20XX〕XX号”。

用于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各项工作。

主送范围为: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校外有关部门、单位。

2.党委组织部。

版头为“中共泰山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发文代字为“泰院组字〔20XX〕XX号”。

用于安排部署具体党务工作。

主送范围为: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3.工会。

版头为“中国教育工会泰山学院委员会文件”,发文代字为“校工〔20XX〕XX号”。

用于学校工会各项工作。

主送范围为:校内所属各分会,校外有关部门、单位。

4.共青团。

版头为“共青团泰山学院委员会文件”,发文代字为“泰院团字〔20XX〕XX号”。

用于学校团的各项工作。

主送范围为:校内所属团组织,校外有关部门、单位。

- 5 -5.学生工作处。

版头为“泰山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发文代字为“泰院学字〔20XX〕XX号”。

用于学生表彰和处分有关事宜、发布学生管理方面的重要通知等。

主送范围为: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三)校内其它机关部门、各单位除上述两款有关规定外,不得代表学校对外行文,不得发布红头文件,但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以函件形式行文,发文版头及发文字号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1.校内各机关部门、教辅单位,版头统一为信函格式“泰山学院××处(部)”。

适用于印发本部门、直属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印发根据上级和学校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单位和人员需要办理或知晓的事项;印发由各部门、直属单位向校内其它部门和单位答复的事项等。

发文代字由部门(单位)代字和年号、序号组成,如“XX处(部)字〔20XX〕XX号”。

2.校内各教学单位,版头统一为信函格式“泰山学院××党总支”、“泰山学院××学院(二级学院、部)”。

适用于就本党总支、本学院(教学部)的工作和有关事项做出安排;二级学院(部)级的表彰奖励和惩处;向学校及有关管理部门(单位)就有关问题、情况进行询问、商榷、答复、报告、请示等。

发文代字由单位代字和年号、序号组成,如“XX学院(学院党总支)字〔20XX〕XX号”。

- 6 -第三章公文种类第十条我校适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 7 -第四章公文格式第十一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

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 8 -(十)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

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

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

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二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年)执行。

第十三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 型。

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9 -第五章行文规则第十五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学校可以对内对外行文。

除学校办公室外,校部机关各部门一般不准对外正式行文,但可按职权范围校内行文。

除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外不许冠以“文件”字样,且只限于发通知、报告、请示、函等文种。

第十七条从严控制公文制发数量。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公文。

现行公文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公开发布的公文,不再下发纸质公文。

从严控制以会议名义突击印发公文。

第十八条严格掌握公文制发规格。

可以学校办公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学校名义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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