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注会CPA: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变更及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提示】与承租人会计处理对应。
【例题·计算分析题】华中公司有关租赁资料如下:(1)2×20年12月1日,华中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乙公司租入1套成套机器用于生产产品,且构成融资租赁。
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租赁期开始日:2×21年1月1日。
租赁期:2×21年1月1日——2×25年12月31日,共5年。
(2)在第2年年初,承租人华中公司和出租人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进行修改,再增加1套成套机器用于租赁,租赁期也为5年。
扩租的设备从第2年第二季度末时可供承租人使用。
租赁总对价的增加额与新增的该套机器设备的当前出租市价扣减相关折扣相当。
其中,折扣反映了出租人节约的成本,即若将同样设备租赁给新租户出租人会发生的成本,如营销成本等。
要求:判断出租人能否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可以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理由: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应将该变更作为一项新的租赁。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被分类为经营租赁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如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题·综合题】2×20年12月1日,华中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乙公司租入1套成套机器用于生产产品,且构成融资租赁。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会计》第二十一章讲义3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会计》第二十一章讲义3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一、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费用分摊至租赁期内的每一期,确认每一期的租金收入。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1·计算分析题】沿用第二节的【例题1】。
分析: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出租人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确认租金收入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收到的租金的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分配确认各期的租赁收入。
此项租赁租金收入总额为750 000元,按直线法计算,每年应分配的租金收入为250 000元。
[答疑编号3756210301]『正确答案』相应的账务处理为:20×7年1月1日:借:银行存款150 000贷:应收账款150 00020×7年12月31日:借:银行存款150 000应收账款100 000贷:租赁收入250 00020×8年12月31 日:借:银行存款200 000应收账款 50 000贷:租赁收入250 00020×9年12月31日:借:银行存款250 000贷:租赁收入250 000提示:本题这里需要的是一个往来账,用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都是可以的,应收账款的贷方即表示预收的款项,一般在实务中,对于同一个客户可以只设置一个往来账,用于核算应收、预收的款项。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会计问题:初始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处理;未担保余值减值的处理;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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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分录
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分录一、出租人经营租赁的定义和特点出租人经营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负责租赁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同时收取租金。
经营租赁具有以下特点:1.租赁期限较短,通常在一年以下;2.租赁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由出租人负责;3.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可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4.租赁合同可以续约,也可以在租赁期满后由承租人购买。
二、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租赁资产的确认: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2.租赁收入的确认:出租人应在租赁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收入;3.租赁费用的确认:出租人应在租赁期间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和维修费用计入租赁费用;4.租赁期满资产的处理: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对租赁资产进行清理,将残值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分录1.租赁开始日: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2.租赁期间:(1)确认租赁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租赁收入(2)确认租赁费用:借:租赁费用贷: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银行存款3.租赁期满:(1)清理租赁资产: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2)处理残值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当期损益四、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根据我国税收法规,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税务处理如下:1.出租人取得的租赁收入,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增值税;2.出租人可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对租赁资产进行税收抵扣;3.出租人应按照税收法规,对租赁期间产生的租赁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五、出租人经营租赁的实务操作建议1.充分了解租赁市场的需求,选择具有潜力的租赁资产;2.合理确定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以满足承租人需求;3.加强租赁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确保租赁资产的安全和稳定收益;4.注重税务筹划,合理降低税收成本;5.定期对租赁业务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新租赁准则经营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经营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下,经营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初始计量:
-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将租赁资产按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两者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并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
- 应收融资租赁款应当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两者孰低的原则计量。
2. 后续计量:
- 在租赁期内,出租人应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收入,并对租赁收款额进行摊销。
- 出租人应按照租赁资产的性质,合理确定租赁期内的折旧或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3. 租赁变更:
- 如果租赁发生变更,出租人应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对租赁进行重新分类或调整,并相应调整会计处理。
4. 租赁终止:
- 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时,出租人应将租赁资产收回,并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确认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新租赁准则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较为复杂,需要出租人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
同时,出租人应密切关注租赁市场的变化,合理确定租赁收款额和租赁期限,以确保租赁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
租赁业务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解析
租赁业务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解析引言:近年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作了部分修订。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调整会计与税收差异来计算应纳税额的。
随着会计准则的变化,税会差异越来越多。
本文以租赁业务为例,从承租人、出租人视角,就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差异进行探讨,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厘清租赁业务的经济实质,合理解释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减少税企争议,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一、案例介绍案例1:A公司从事建筑机械租赁,主要业务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融资租入资产再转租给客户。
设备由A公司集团所属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给A公司。
假设,A公司租入甲设备,租赁期为3年,不含税租金合计1500000元,设备原值 1429705.22元。
从第一年开始支付,每年初支付租金500000元和增值税税金(税率13%)。
A公司采用5%的增量借款利率。
A、B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租金包括了设备拆除、安装并运输到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等费用。
案例2:假设案例1的A公司将租入的甲设备转租给B公司并提供操作劳务。
设备租赁期为3年,租赁结束后B公司需将资产移送到A公司(集团融资租赁公司)指定地点。
转租期为3年,不含税租金合计1650000元。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年初收取租金550000元和增值税税金。
二、承租人的财税处理(一)融资租赁财税处理1.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与旧租赁准则相比,《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CAS21)关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取消了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仅采用单一会计模型。
根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CAS21规定,案例1中A公司对使用权资产应当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租赁负债应当按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现值应采用5%的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经折现其现值929705.22元为租赁负债。
第A138讲_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2),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出租人会计处理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2.融资租赁的后续计量(1)出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板书】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未实现融资收益贷: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投资净额期初摊余成本X适用的折现率)【教材例22T4】沿用【教材例22-13],以下说明出租人如何确认计量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收入。
【分析】第一步,计算租赁期内各期的利息收入。
如表22-3所示。
表22-3 单位:元注:*作尾数调整12 278=150 000+20 000-157 722第二步,会计分录:2X20年1月1日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租赁收款额920 000(150 000X6+20 000)贷:融资租赁资产600 000资产处置损益100 000银行存款10 000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未实现融资收益210 0002X20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期租金时借:银行存款150 000贷: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租赁收款额150 000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未实现融资收益55 522贷:租赁收入55 522【板书】应收融资租费款一租货收款额应收融资租赁款一未实现融资收益2X21年12月31日收到第二期租金借:银行存款150 000贷: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租赁收款额150 000借: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未实现融资收益48 134贷:租赁收入48 134(2)纳入出租人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只包含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初始计量时,应当采用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进行初始计量。
【提示】(与承租人比较)可变租赁付款额中,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此类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除了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之外,其他可变租赁付款额均不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3)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与资产的未来绩效或使用情况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记账实操-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经营租赁会计分录1、出租人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贷:租赁收入——经营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预收账款2、承租人的会计分录(1)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贷:其他应付款(2)实际支付租金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3)发生预付租金时: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租赁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根据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程度,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其中:(1)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则该项租赁应归类为融资租赁。
(2)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则该项租赁应归类为经营租赁。
(3)一项租赁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
(4)企业对租赁进行分类时,应当全面考虑下面因素:①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是否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是否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③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等。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别:经营租赁就是最普通的租用,按约定的合同按期交租金,所有权一直属于出租方;融资租赁是相当于分期付款形式的购买,所有权最后会转移到承租方手里,按期付的钱也是相当于承租方购买的价款和利息。
1、作用不同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
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
2、风险转移不同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
3、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案例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案例经营租赁是指企业将自己拥有的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以获取租金收入的经营行为。
在会计处理上,出租人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租赁交易进行记录和核算。
下面列举了10个关于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案例。
1. 租赁固定资产: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固定资产(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出租给他人使用,需要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确认租赁收入,并按照租赁期限进行分期确认收入。
2. 计提租赁收入准备金:出租人为应收的租赁收入计提坏账准备金,以应对潜在的租金逾期付款或无法收回的风险。
计提比例可以根据历史坏账率或风险评估进行确定。
3. 支出核销:出租人在出租资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相关支出,如维护保养费用、差旅费用等。
这些支出需要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及时核销,以保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4. 固定资产折旧:出租人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核算。
折旧费用应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进行分期摊销,并计入成本或费用。
5. 租赁保证金:在一些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可能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金额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出租人需要将收取的租赁保证金按照会计政策进行分类和处理,同时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保证金的账面价值。
6. 租赁期限调整:如果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合同发生了变更,如租期延长或缩短,出租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收入的确认和分期摊销。
7. 租金调整:在长期租赁合同中,可能存在租金逐年上涨或根据特定指标调整的情况。
出租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会计准则,及时调整租赁收入的确认和计提。
8. 租金免除或减免:出租人有时可能会根据特定原因对租金进行免除或减免,如租赁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
出租人需要在会计记录中准确记录并披露这些免除或减免的租金。
9. 租赁收入确认差异: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开始时通常会收取一定的预付款或签订合同确认收入,但实际租金收入可能与初始确认金额存在差异。
出租人需要定期进行差异分析,并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经营租借的会计办理出租人应该按财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借的财产反应在财产欠债表中的有关项目内。
关于经营租借的租金,出租人应该在租借期内各个时期依据直线法确以为收入,假如其余方法更加系统合理的,也能够采纳其余方法。
经营租借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花费,是指在租借谈判和签署租借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借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该计入当期损益。
金额较大的应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借时期内依据与确认租金收入同样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关于经营租借财产中的固定财产,应该采纳出租人对近似应计提折旧财产往常所采纳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应该在实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状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借供给激励举措,如免租期、肩负承租人的某些花费等。
在出租人供给了免租期的状况下,出租人应将租金总数在整个租借期内,而不是在租借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时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余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派,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收入。
在出租人肩负了承租人的某些花费的状况下,应将该花费从租金总数中扣除,并将租金收入余额在租借期内进行分派。
出租人对融资租借的会计办理(一)租借债权确实认借:长久应收款——应收融资租借款(最低租借收款额)未担保余值营业外支出(租借财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贷:融资租借财产(租借财产原账面价值)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花费)营业外收入(租借财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未实现融资利润上述会计办理的结果是,在租借期开始日,出租人应该将租借开始日最低租借收款额作为长久应收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借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融资租借财产的公允价值和初始直接花费之和的差额确以为未实现融资利润。
租借财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此表述与租借内含利率的定义符合。
(二)未实现融资利润分派的会计办理未实现融资利润应该在租借期内各个时期进行分派。
出租人应该采纳实质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利润和租金收入。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如何处理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是指出租人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将固定资产出租给租户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
下面将从租赁收入、折旧费用、维修费用以及租赁合同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其次,对于已出租的固定资产,出租人还需要进行折旧费用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该根据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以及残值来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费用计提到利润表中。
折旧费用的计算可以选择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或减少余额法等会计方法。
同时,出租人也需要承担维修费用。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人可以选择由自身承担还是由租户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则需要将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纳入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成本”账户中。
另外,出租人还需要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合同通常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租赁后的购买选择等条款。
出租人应该在会计记录中反映这些重要信息,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还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出租人应该将停止计提折旧费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归还租赁资产。
如果合同提前终止,出租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计算提前终止费用或解除合同赔偿金。
这些费用应该被计入利润表中的“其他业务成本”账户中。
综上所述,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涉及租赁收入、折旧费用、维修费用以及租赁合同处理等方面。
出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新租赁准则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已经正式实施,对于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也有了新的规定。
根据新准则,出租人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分类和租金收入的确认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租赁合同需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以下任一条款,则需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
1. 租赁期间结束时,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 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拥有选择权,可以在继续租赁、购
买或退还租赁资产之间进行选择;
3. 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未来价值保证由承租人承担。
对于经营租赁,出租人需要将租金收入根据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进行平均分配。
如果租赁合同包括固定租金和变动租金,则需要将变动租金根据租赁期间确定的变动条件进行计算。
此外,出租人还需要披露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间、租金收入和租赁资产的相关信息。
总之,新租赁准则对于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分类和租金收入的确认原则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和披露。
- 1 -。
会计实务:租赁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做
租赁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做租赁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租赁的目的分,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从征税角度来分,有正式租赁和租购式租赁;从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和转租赁等。
针对租赁有不同的分类,其会计处理也就包括了几个不同的方面。
租赁的会计处理: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一)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的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在建工程等(满足资本化条件时)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三)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1.折旧政策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应注意的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扣除承租人担保余值。
2.折旧期间如果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四)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在实际发生时,通常计入当期损益。
2020年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处理分录
作者:旧在几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时间:2020.12.13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处理分录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资产不能作为资产入账1.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下发生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他方法更加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分摊;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1)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借: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贷:其他应付款等科目(2)摊销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长期待摊费用(3)实际支付租金时:借: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初始直接费用和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管理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贷:银行存款等借:财务费用(或有租金)贷:银行存款等3.承租人对经营租赁应披露的内容(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2)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
二、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1.折旧政策在经营租赁下,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如果经营租赁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否则,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租金的处理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分录
出租人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分录1. 背景介绍出租人经营租赁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资产租给他人使用,并通过收取租金来获取收益的一种商业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出租人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来记录和管理与租赁相关的交易和资金流动。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租人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分录。
2. 租赁收入的会计处理当出租人将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时,会产生相应的租赁收入。
根据会计准则,应当将该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假设某公司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将一辆汽车出租给客户使用,每月底结算一次。
2.1 收入确认在每月底结算时,需要确认本期应收的租赁收入。
根据实际情况,在资产未完全折旧前,可以按照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进行折旧计提。
假设该汽车已完全折旧,则无需考虑折旧因素。
确认本期应收的租赁收入为5000元。
2.2 租赁收入的会计分录根据租赁收入的确认,可以进行如下的会计分录:日期科目借方贷方当月底应收租金5000当月底租赁收入5000借方金额为5000元,表示应收租金增加;贷方金额为5000元,表示租赁收入增加。
3. 租赁支出的会计处理在出租人经营租赁过程中,除了获得租赁收入外,还需要支付与资产维护和管理相关的费用。
这些费用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并纳入成本或费用核算。
3.1 维修费用的处理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维修和保养。
这些维修费用应当视为与资产直接相关的成本,在发生时应当予以确认并计入资产原值或累计折旧中。
假设该汽车在某个月份发生1000元的维修费用。
根据维修费用的确认,可以进行如下的会计分录:日期科目借方贷方当月发生维修费用1000当月发生现金1000借方金额为1000元,表示维修费用增加;贷方金额为1000元,表示现金减少。
3.3 折旧费用的处理在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日常磨损和年限限制,资产会逐渐失去价值。
为了反映这种价值的减少,需要将资产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折旧计提,并将折旧费用纳入成本或费用核算。
假设该汽车按照直线法进行折旧计提,每月折旧500元。
【会计实务】案例解析新租赁准则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务】案例解析新租赁准则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财税处理【案例】乙公司是一家生产大型医疗设备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假定适用2018版租赁准则。
2019年12月,乙公司为推销自己生产的产品,与丙医院签署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资料如下:1.租赁标的物:某大型医疗设备。
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手续办妥之日(即2020年1月1日)。
3.租赁期:3年(即从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4.租金及支付方式:自租赁开始日起每月5日前支付租金10万元(不含税),合计金额360万元(不含税),税金按当时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
5.该大型医疗设备在2020年1月1日公允价值330万(不含税)。
6.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6%(年利率,市场利率)。
7.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后设备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丙医院。
8.乙公司资料:(1)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3万元(无进项税额可抵扣)。
(2)该大型医疗设备为乙公司产成品,其账面价值为240万元(计税基础),未计提跌价准备。
假定整个租赁期内医疗设备的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出租人乙公司2020年度的财税处理(适用2018版租赁准则)。
【解析】1.租赁开始日的财税处理(1)会计处理第一步,计算租赁内含利率根据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由于本案例不存在担保余值,因此最低租赁收款额等于最低租赁付款额。
因此,有10×(P/A,R,36)=330+3=333(万元)(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
经在Excel表格中使用IRR函数公式可以计算出租赁内含报酬率:R=0.4276%(月度实际利率)。
第二步,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及其现值最低租赁收款额=10×36=360(万元)最低租赁收款额按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10×(P/A, 0.4276%,36)=333(万元)最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计算的现值=10×(P/A, 0.4868%,36)=331.09(万元),大于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3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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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一)租金的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则应采用比直线法更系统合理的方法。
出租人应当根据应确认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二)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三)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汁提折旧。
(四)或有租金的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出租人对或有租金的处理与融资租赁下相同,即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五)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处理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人。
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