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特殊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特殊学校用具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特殊学校用具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殊学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办公等用具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全校用具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教务处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组织实施用具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用具的管理工作,确保用具的安全、完好和有效使用。
4. 教师负责对本人的用具进行保管、使用和维护。
四、管理制度1. 用具采购(1)根据教育教学需求,制定用具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需经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采购用具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产品。
2. 用具入库(1)采购用具到校后,由教务处负责验收,确保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登记用具信息,并存放在指定库房。
3. 用具领用(1)教师需使用用具时,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教务处发放。
(2)领用时,需核对用具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
4. 用具使用(1)教师应按照用具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2)使用过程中,注意用具的保养,避免损坏。
5. 用具维修(1)用具出现故障时,教师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
(2)教务处负责联系维修人员,对用具进行维修。
6. 用具报废(1)用具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由教务处提出报废申请。
(2)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进行报废处理。
五、管理流程1. 用具采购流程(1)制定采购计划。
(2)校长审批采购计划。
(3)教务处组织实施采购。
(4)验收用具。
2. 用具入库流程(1)验收用具。
(2)填写入库单。
(3)登记用具信息。
(4)存放在指定库房。
3. 用具领用流程(1)教师填写领用单。
(2)部门负责人审批。
(3)教务处发放用具。
4. 用具维修流程(1)教师上报用具故障。
(2)教务处联系维修人员。
(3)维修用具。
5. 用具报废流程(1)教务处提出报废申请。
(2)校长审批报废申请。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生物制品、毒品、贵重物品等。
三、管理机构1. 学校成立特殊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特殊物品的总体管理。
2. 各部门设立特殊物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特殊物品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特殊物品的采购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由采购部门负责。
(2)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采购的特殊物品需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4)采购后,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质检部门共同验收,确保物品质量。
2. 储存与保管(1)特殊物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仓库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仓库需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腐蚀等设施。
(3)仓库内禁止存放无关物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
(4)特殊物品的储存区域需明确标识,标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3. 使用与领用(1)特殊物品的使用需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明确使用目的、数量、期限等。
(2)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领用特殊物品需填写领用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管理员发放。
(4)使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废弃与处理(1)特殊物品的废弃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2)废弃特殊物品需填写废弃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管理员负责联系处理。
(3)废弃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5. 检查与监督(1)学校定期对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特殊物品管理进行抽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师生可对特殊物品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保障学校特殊物品的安全、有效利用,推进学校特殊物品的科研、教学、实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特殊物品的定义特殊物品是指学校用于科研、教学、实验工作的设备、仪器、材料等。
四、特殊物品的管理(一)学校特殊物品由学校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特殊物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
(二)学校特殊物品采购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的特殊物品质量合格。
(三)学校特殊物品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特殊物品的正常使用。
(四)学校特殊物品使用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
五、特殊物品的保管(一)学校特殊物品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场所,保管人员应加强对特殊物品的保管和监督,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
(二)学校特殊物品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
(三)学校特殊物品的存放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
六、特殊物品的使用(一)教师在使用特殊物品前应熟悉特殊物品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规定,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
(二)教师在使用特殊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三)学生在使用特殊物品时应得到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严禁擅自操作特殊物品。
七、特殊物品的报废处理(一)特殊物品在达到使用寿命或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及时报废,报废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
(二)学校特殊物品的报废处理应制定明确的程序和规定,确保特殊物品的报废处理规范。
(三)特殊物品的报废处理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报废处理的安全、环保。
八、特殊物品的监督(一)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应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确保特殊物品的管理及使用符合规定。
(二)学校特殊物品的监督应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文物、贵重物品、特种设备等。
二、管理责任1.学校领导层对特殊物品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履行好特殊物品管理职责。
2.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特殊物品进行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
3.专门设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全校特殊物品统一管理,包括收集、分类、入库、出库、清点、维护等工作。
4.每个班级、实验室、办公室应有专门的责任人负责本地区特殊物品的管理。
三、入库管理1.学校特殊物品的入库应有合规的程序,包括物品验收、验收报告、入库手续等。
2.入库物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名称、型号、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
3.入库物品应有相应的存放位置,符合安全、防盗、通风等要求。
4.入库物品应有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四、出库管理1.学校特殊物品的出库应有合规的程序,包括资产申请、领用手续等。
2.出库物品应有相应的登记记录,包括借用人、借用时间、用途等信息。
3.出库的特殊物品应有专门的运输工具或人员进行搬运,确保安全。
4.出库物品应有归还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清点和维护1.学校特殊物品应有定期的清点和盘点工作,做好资产台账管理。
2.学校特殊物品应有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文物不受损。
3.如发现特殊物品有质量问题、数量异常、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相应处理。
六、安全保障1.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特殊物品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学校特殊物品应有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确保物品安全。
3.学校特殊物品应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监控和巡视,保障安全。
4.学校特殊物品应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特殊物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停职、辞退等处分。
学校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物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公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二)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公物采购第四条学校公物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采购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校公物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涉及大宗、重要和特殊用途的公物,应采取集中采购;其他公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散采购。
第六条公物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质比价,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采购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公物符合合同要求。
第三章公物验收第九条学校公物验收应成立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条验收小组应按照采购合同、技术规格书等要求,对公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的公物,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台账。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公物,应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第四章公物使用第十三条学校公物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公物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责任人和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应按照公物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公物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公物进行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公物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公物维修保养中心,负责全校公物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公物维修保养中心应建立健全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第十九条公物维修保养中心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第二十条公物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是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提高公物使用效率,防止公物的损坏和丢失,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学校公物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宿舍、食堂等公共设施以及各类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办公设备等。
2. 学校成立公物管理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公物的管理工作。
3.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4. 学校公物的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应对所使用的公物负责,确保公物的完好无损。
5. 学校公物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公物的正常运行。
6. 学校公物的购置、报废、更新等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按照学校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7. 学校公物的借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使用者需提前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 学校公物的损坏、丢失应由使用者或责任人负责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 学校公物的安全管理应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0.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各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公物资源,为
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毒品、违禁品等。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1.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特殊物品的统一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特殊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管理。
3. 学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
四、特殊物品的采购与验收1. 特殊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采购物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详细了解特殊物品的规格、性能、安全要求等信息,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采购到的特殊物品应进行严格验收,确保物品符合要求,并做好验收记录。
五、特殊物品的储存与保管1. 特殊物品应按照其性质、类别进行分类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潮、防盗等条件。
3. 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储存安全。
4. 储存人员应定期检查特殊物品的储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特殊物品的使用与领用1. 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使用安全。
2. 使用特殊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办理领用手续,明确领用数量、用途、责任人等信息。
3.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特殊物品归还,并做好记录。
七、特殊物品的废弃与处理1. 特殊物品的废弃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废弃物品的安全处理。
2. 废弃特殊物品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防止污染环境。
3. 废弃特殊物品的处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内容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与管理,维护学校物质资源的安全与合理利用,并确保学校特殊物品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特殊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信息系统及网络设备等。
第三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特殊物品的作用,提高特殊物品的使用效益,防止特殊物品的浪费和滥用。
第四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与管理应当符合安全、经济、社会效益的要求,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特殊物品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益。
第五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与管理应当注重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提高特殊物品的使用效益,节约能源,减少浪费。
第二章使用与保管第六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与保管应当由负责特殊物品管理的部门负责。
第七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应当按照特殊物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特殊物品的正常运行,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八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保管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保管人应当认真履行保管职责,确保特殊物品的完好、安全。
第九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保管人应当掌握特殊物品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殊物品的使用、检修、保养等技术要求,做到熟练掌握特殊物品的使用方法。
第十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保管人应当定期检查特殊物品的运行状况,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特殊物品的持续运行和使用效益。
第三章维修与更换第十一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过程应当按照维修工艺和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维修应当及时、有效地处理,维修人员应当做好维修记录和维修报表,以备后续工作的参考。
第十三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维修费用应当由特殊物品使用单位负责,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工具、配件等费用也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学校特殊物品发生故障、损坏或者达到使用寿命时,应当及时进行更换和报废。
特殊学校校园场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特殊学校校园场所的管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殊学校所有师生、工作人员以及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
三、校园场所管理1. 校园安全(1)校园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师生安全。
(2)校园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3)校园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校园内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
2. 校园环境卫生(1)校园内保持整洁,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2)校园内禁止乱涂乱画,爱护公共设施。
(3)校园内绿化带、草坪等区域禁止随意践踏。
(4)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要保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校园秩序(1)师生进出校园要遵守规定,佩戴校徽。
(2)校园内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3)校园内禁止携带宠物、野生动物等。
(4)校园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水管等。
4. 校园设施设备(1)校园内设施设备要保持完好,禁止随意损坏。
(2)校园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要保持畅通。
(3)校园内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四、师生行为规范1. 学生(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2)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完成作业。
(3)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4)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兴趣爱好。
2. 教师及工作人员(1)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
(3)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4)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师生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记过等处分。
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追究。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保障特殊物品的安全使用,提高学校物资管理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特殊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原则为合理使用、节约使用、规范使用、安全使用。
第四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任务由学校负责,并委托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应当将工作自主权、责任权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物资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六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预算审批程序,将物品管理与预算控制相结合。
第七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和其他从事特殊物品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方案,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学校特殊物品的分类及使用第九条学校特殊物品主要包括实验设备、实验用品、仪器仪表、计算机等。
第十条学校特殊物品分为高值物品和普通物品两类,其中高值物品的价值高于5000元。
第十一条学校特殊物品应经过登记,确保特殊物品的来源清晰、数量准确。
第十二条学校特殊物品应符合实际需求,避免物品的过量采购和闲置浪费。
第十三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应当按照使用手册和操作流程进行,确保特殊物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特殊物品的使用期限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特殊物品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学校特殊物品的购置与报废第十五条学校特殊物品的购置应当按照预算控制,确保购置的特殊物品符合质量要求和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学校特殊物品的购置应当按照规定采购渠道进行,避免以中介方式进行购置,确保购置的特殊物品购得物超所值。
第十七条学校特殊物品的报废应当经过登记手续,进行评估和核定,确保特殊物品的报废真实可靠。
第十八条学校特殊物品的报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回收、捐赠、变卖等。
第十九条学校特殊物品的报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避免违规操作。
彬县特殊教育学校门禁制度
彬县特殊教育学校门禁制度一、人员出入管理为全面加强学生进出校门安全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门禁制度:1、走读学生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7:30进校,周六、日不得来校。
2、住校学生周日下午17:00以后或者周一早上7:30进校,进校后不得私自出校。
3、周一至周五住校学生不得出校门,上课期间所需学习生活用品周六、日回家统一准备齐,在校期间不得外出购买物品。
4、中午回家用餐的走读生,按照作息时间下午提前20分钟进校门。
5、下午班主任将走读学生送出校门,并填写学生离校记录。
6、学生在校期间确实需要外出或者回家者,班主任征得家长同意后,由班主任带学生到校门口,告知门卫,送学生出校门。
不得在办公室打电话通知门卫。
7、走读学生进出校门要向门卫出示出入证;周一至周五住校生周五回家时要出示出入证。
8、家长及外来人员进校须由本人或门卫联系到会见人、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校。
9、严谨任何外来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上厕所、带孩子玩等。
二、车辆出入管理1、教职工和家属的机动车、自行车等进校后一律整齐停放到指定区域,不得乱放乱存。
2、除了学校生活供应车、维修车、公务车以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校内。
3、非机动车辆出入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4、车辆出入要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三、物品出入管理1、剧毒、易燃、易爆及挥发性化学药品出入学校,需持相关证件,经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出入。
2、各类公物非特殊情况下夜间一律不准出门,门卫有权对可疑物品进行扣留。
3、公物出入须有学校相关人员在场,教工大型私人物品外出须告知总务处。
4、外来人员携带物品,须经门卫检查,对可疑或违禁物品门卫有权扣留。
凡违反门禁管理制度,不听门卫人员劝阻,强行入校,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执勤人员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
第三条学校特殊物品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储存、使用和处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特殊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特殊物品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特殊物品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特殊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六条特殊物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学校特殊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采购特殊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的特殊物品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第九条特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应满足防火、防爆、防潮、防腐蚀等要求。
第十条库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特殊物品的储存条件,确保物品安全。
第十二条特殊物品的储存应分类分区,明确标识,实行双人管理。
第五章使用与处置第十三条特殊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第十四条使用特殊物品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使用后的特殊物品应按照规定及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处置与报废第十六条特殊物品的报废必须经过学校特殊物品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七条报废的特殊物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八条废弃的特殊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容器内,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学校特殊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公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物品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物品的安全和完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办公设备、文体设备、图书资料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公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物品的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设立公物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公物品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3. 公物品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爱护公物品,合理使用。
四、公物品的采购、验收与入库1. 公物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采购程序进行。
2. 采购的公物品应具备合格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公物品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 入库的公物品应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登记。
五、公物品的使用与维护1. 公物品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不得随意借出或挪作他用。
2. 使用人员应熟悉公物品的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公物品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公物品管理员。
4. 公物品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公物品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公物品的保养与报废1. 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公物品进行清洁、保养,保持公物品的良好状态。
2. 公物品的报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3. 公物品报废前,应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报废公物品符合报废条件。
4. 报废的公物品应进行登记,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公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物品损坏、丢失或浪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 对故意破坏公物品,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特殊学校用具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特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殊学校所有教育教学用具的管理,包括教具、学具、实验器材、文体用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育教学用具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负责对本部门、本年级组、本班教育教学用具进行日常管理。
3. 特殊教育教师负责对所使用教育教学用具进行保养和维护。
四、管理制度1. 教学用具有效期管理(1)教学用具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教学要求。
(2)教学用具有效期满后,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 教学用具领用制度(1)教师领用教学用具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2)领用教学用具时,需核对数量、型号、规格等,确保无误。
(3)领用者应妥善保管教学用具,防止丢失、损坏。
3. 教学用具归还制度(1)教师使用完毕后,应将教学用具放回原处,保持整洁。
(2)借用他人教学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4. 教学用具损坏赔偿制度(1)教师在使用教学用具过程中,如发生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2)损坏程度较轻,可自行修复;损坏程度较重,需更换或维修的,应承担相应费用。
(3)故意损坏教学用具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教学用具盘点制度(1)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教学用具盘点,确保教学用具数量、型号、规格等准确无误。
(2)部门、年级组、班级应定期进行教学用具盘点,发现短缺、损坏等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用具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育教学用具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或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殊学校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特殊教育班级及教职工,旨在明确特殊学校用具的管理责任、使用流程、维护保养及报废处理等方面,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用具管理职责第三条校长是特殊学校用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用具管理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特殊学校用具的采购、验收、分发、回收及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教师负责所使用特殊学校用具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合理使用。
第三章用具采购与验收第六条特殊学校用具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预算和计划进行。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第八条用具到货后,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用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用具使用与维护第九条特殊学校用具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有效。
第十条教师在使用特殊学校用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爱护用具,延长使用寿命;(三)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教师应定期对特殊学校用具进行维护保养,保持用具的清洁和完好。
第五章用具回收与报废第十二条特殊学校用具使用完毕后,由教师将用具归位,交由教务处统一回收。
第十三条用具回收后,教务处应定期检查用具的完好程度,对损坏、报废的用具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对于无法修复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用具,由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五条对在特殊学校用具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用具损坏、丢失或浪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特殊学校用具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用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公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物管理,确保公物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器材、文体设施、办公设备、家具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公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公物进行盘点、检查和维护。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公物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使用。
3. 使用人负责对所使用的公物进行爱护、合理使用,并按时归还。
四、公物使用与维护1. 公物使用人需遵守以下规定:(1)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丢弃或挪用公物。
(2)按照公物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
(3)定期检查公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使用完毕后,将公物放回原处,保持整洁。
2. 公物维护:(1)学校定期对公物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公物正常运行。
(2)使用人发现公物故障时,应及时上报,不得自行修理。
(3)公物维护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公物盘点与检查1. 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确保公物账实相符。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公物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学校对公物进行定期检查,对损坏、遗失、闲置的公物进行登记和处理。
六、公物赔偿与追责1. 使用人因故意或过失损坏公物,应按规定赔偿。
2. 公物损坏、遗失、闲置等情况,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 对公物管理不善,导致公物损坏、遗失、闲置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具体实施1. 学校应设立公物管理部门,负责公物的采购、验收、分配、使用、维护、盘点等工作。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公物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公物使用有据可查。
3. 学校应加强对公物使用人的培训,提高其爱护公物的意识。
4. 学校应定期对公物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5. 学校应加强公物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特殊学校专用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殊学校专用器材的管理,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特殊教育专用器材,包括康复训练器材、教学辅助器材、特殊教育软件等。
第三条学校专用器材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专用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专用器材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专用器材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专用器材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专用器材的采购、验收、登记、分发等工作。
(三)负责专用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报废等工作。
(四)定期对专用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
(五)对专用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使用安全。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六条专用器材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教育教学需求,具有针对性。
(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三)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
(四)价格合理,性价比高。
第七条专用器材的采购程序:(一)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项目、数量、规格、性能要求等。
(二)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验收专用器材,确保符合要求。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第八条专用器材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用器材库房,确保库房安全、通风、干燥。
(二)专用器材分类存放,标明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三)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保管责任。
(四)定期检查专用器材,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上报。
第九条专用器材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教师在使用专用器材前,应了解器材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使用注意事项。
(二)学生使用专用器材时,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确保安全。
(三)严禁私自拆装、损坏专用器材。
(四)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位,保持库房整洁。
第五章维修与报废第十条专用器材的维修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对专用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安全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设备、文体设备、家具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公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使用公物的安全、有效使用负责。
3. 公物使用人负责公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四、管理制度1. 公物购置(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公物购置计划。
(2)公物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3)购置的公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公物验收(1)购置的公物到货后,由后勤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质量、包装、随机资料等。
(3)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签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3. 公物使用(1)公物使用人应严格按照公物使用说明书操作,确保公物正常使用。
(2)公物使用人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公物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结构、性能和使用环境。
4. 公物维修(1)公物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3)维修完成后,使用人应进行验收,并填写维修记录。
5. 公物报废(1)公物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2)后勤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确认报废。
(3)报废公物经审批后,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五、流程1. 公物购置:制定计划→ 招标/询价→ 签订合同→ 验收→ 入库。
2. 公物使用:领用→ 使用→ 检查维护→ 报修→ 验收。
3. 公物维修:报修→ 组织维修→ 验收→ 记录。
4. 公物报废:申请→ 鉴定→ 审批→ 处置。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定期对公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公物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学校公物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的管理,确保公物合理使用、有效维护,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公物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公物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规划,科学配置;(二)明确责任,规范使用;(三)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公物分类与使用范围第四条学校公物分为以下几类:(一)教学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场所的教学设施;(二)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三)文体设备:包括体育器材、乐器等;(四)图书资料:包括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五)其他公物:包括学校公共设施、办公用品等。
第五条公物使用范围:(一)教学设备:用于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学术研究等活动;(二)办公设备:用于学校行政、教辅、后勤等部门的办公工作;(三)文体设备:用于学生文体活动、教职工健身娱乐;(四)图书资料:用于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学术研究;(五)其他公物:用于学校各项公共事务。
第三章公物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公物使用前,使用者应了解公物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公物使用过程中,使用者应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挪用、丢弃或私自拆解。
第八条公物使用结束后,使用者应将公物放回原处,保持公物整洁、完好。
第九条公物维护保养:(一)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二)对易损耗的公物,按计划进行更换;(三)加强公物保养,延长公物使用寿命。
第十条公物报废:(一)公物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二)报废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三)报废公物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置。
第四章公物使用责任第十一条公物使用责任人:(一)使用者:对所使用的公物负有直接责任;(二)管理部门:对公物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三)学校领导:对学校公物使用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学校公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公物管理,确保公物安全,提高公物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图书馆藏书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公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物的总体管理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辖公物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公物安全、完好。
3. 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公物负有保管责任,遵守公物使用规定,确保公物安全。
四、公物使用与维护1. 公物使用(1)使用公物前,使用者应了解公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2)使用公物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随意处置公物。
(3)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关闭电源、水源,将公物放回原位,保持公物整洁。
2. 公物维护(1)各部门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状态。
(2)发现公物损坏、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公物管理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公物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五、公物报废与更新1. 公物报废(1)公物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技术落后、性能下降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2)报废公物应经公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公物更新(1)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学校应定期对公物进行更新。
(2)公物更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物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公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公物管理规定,造成公物损坏、丢失或擅自处置公物的个人或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公物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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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特殊教育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
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
严禁长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人、定岗位管理(对号入座名单一式三份,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验收后交还。
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
教职工住房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
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七、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