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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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地区燃气供应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地区燃气供应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北京地区燃气供应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或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燃气供应单位,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燃气:是指用于生产、生活的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燃气供应单位:是指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负责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的单位,包括: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自管单位。

雇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相关事故: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其他与生产安全相关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人员伤亡事故。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人。

每次事故: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或是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因同一起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导致多人同时或先后向被保险人索赔的,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惩罚性赔款:指法院判决的、以赔偿性赔款之外被保险人应当支付给受害方的赔款,其目的一般是为了惩罚和警告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或不作为。

医疗费用::指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所发生的急诊费用和住院手术费用,包括:急诊挂号费、急诊诊疗费、检查费、急诊手术费、急诊药费、救护车使用费及其他住院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1.02.22

•【字号】桂交安监函〔2021〕89号

•【施行日期】2021.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桂交安监函〔2021〕89号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云桂铁路广西有限公司、广西南崇铁路有限公司、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卡富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国银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桂交规〔2020〕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桂交安监

函〔2021〕88号)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特点,现就做好我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安全生产

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安全生产

坚守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1、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

4.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5.必须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6.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

7.必须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

8.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9.必须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三、金属非金属尾矿库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备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个保险公司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个保险公司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个保险公司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个保险公司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用于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责任。对于企业来说,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可以有效地降低经营风险,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权益。那么,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个保险公司买呢?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保险公司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具体来说,一些知名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专业责任险公司都提供这种保险产品,如中国平安、中国太平、中国人寿、中国人民保险、泰康保险等。这些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其安全生产责任险产品也普遍受到企业和投保人的青睐。

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时,企业和投保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首先,要选择信誉好、资金雄厚、服务质量好的保险公司,以确保保险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其次,要对比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保费,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最后,还要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服务承诺,以便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得到理赔和支持。

综上所述,当前市场上有很多保险公司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和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购买。在购买前,建议多方咨询,仔细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保险公司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以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中国财保安全重庆市生产责任保险条款2011版

中国财保安全重庆市生产责任保险条款2011版

中国财保安全重庆市生产责任保

险条款2011版

9月1日起,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是强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八大高危行业强制购买“安责险”,不履行投保“安责险”的企业最高可罚20万。

目前,清远已组建清远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采取首席承保人负责制,由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牵头统一出单,统一理赔和统一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三统一”提供相关服务。

据悉,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被列入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的项目清单中。

八大高危行业强制购买“安责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是指保险机构对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为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工作要求及清远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文件精神,清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经公开招标,依据《清远采联采购招标中标通知书》,遴选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清远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清远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清远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险保险股份清远中心支公司和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五家公司组建清远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服务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清远安责险共保体采取首席承保人负责制,由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牵头

统一出单,统一理赔和统一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三统一”提供相关服务。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在政策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具有公益性质。八大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必须严格规范保险费率、保险条款和预防服务。从功能上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不仅涵盖企业员工,还包括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的抢险救援、事故认定和法律诉讼等。

安全员之A证(企业负责人)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安全员之A证(企业负责人)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安全员之A证(企业负责人)真题练习试卷

B卷附答案

单选题(共50题)

1、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A.企业各部门

B.项目部

C.工程片区

D.工作班组

【答案】 B

2、元广建设集团是一大型建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应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请判断下列论述是否正确:

A.正确

B.错误

C.无

【答案】 B

3、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A.电工

B.用电人员

C.总工程师

D.安装技术员

【答案】 A

4、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

A.清点数量

B.定期检查

C.查验

D.核对

【答案】 C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以下顺序正确的是()。

A.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或会签、审核、签发、发布、培训、持续改进

B.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或会签、培训、审核、签发、发布、持续改进

C.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或会签、签发、审核、发布、培训、持续改进

D.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或会签、审核、签发、发布、持续改进、培训

【答案】 A

6、某大型仓储企业有闲置厂房多处,为盘活固定资产,对外出租闲置厂房。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将某闲置厂房出租给某矿山企业存放民用爆破物品,并与该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由该企业全权负责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

B.将某闲置厂房出租给某物流公司,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并按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定期对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为何推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为何推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个 险 种 和 制 度 。2 0 1 0年 1 1 月 ,国
保 险 产 品方 案 进 行完 善 。2 0 1 2年 4
月 在 浏 阳召 开 了产 品方 案 沦证 会 ,
在此 次会议 上,“ 项 目”方案得 到了
烟 花爆 竹行 业 推行安 全 生产责 任 保
险 ( 简称 “ 安责险 ” )全 国统 保 示 范项 目 ( 以下简称 “ 项 目” o 2 0 1 3 年 5月 ,罔家安 伞生 产监 管 总局 在
事故预 防等配套机制完 善。“ 项 目” 设计 了完善 的配 套机 制 ,充分 保 障参 保企业 的利益 。通过 在全 国
补充工伤保险 ,满 足不同需求 。
我 国工伤 保险是 一 种基本 的社 会保 障 ,主要 由政 府部 门统 筹统 管 ,在 保 障劳动 者合 法权 益 ,分 散用 人单 位 风 险 和促 进 安 全 生 产工 作方 面 , 发挥 了重 要作 用。但 其 同时也 存在 着覆 盖 面窄 、赔付 额较低 ,难 以满
家安 全监 管 总局 、中 国保监 会联 合 召开 由部 分安 监和 保 险系统 相关 人
正 和诚 实信 用 的原则 下 ,经 由几十
位 安 监部 门 、保 险行 业专 家 、律 师 及烟花爆竹企业代表 组成的谈判组 ,
员 出席 的座谈 会 ,探 讨如何 进 一步
在高危行 业推动 “ 安责 险” ,会 上江 泰 保 险经纪 股 份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 称 江泰 公 司 )提 出以 制度 创新 、产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说明

1、安全生产督办整改情况说明怎么写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办〔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安全生产的四个责任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四个责任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的四个责任

1、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哪四大方针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负有责任的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2、安全生产方面的“四问题,三责任”是什么?

四问题:

1、“重生产、轻copy安全”

2、“重效益、轻安全”

3、安全管理薄弱

4、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责任:

1、政府督促责任。

2、部门监管责任。

3、企业主体责任。

具体可参考:

中国安全生产网《解决“四个问题”,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中国寿光网《安监局:突出六个重点落实三个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3、确保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是什么

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

1、必须人人注意安全: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必须事事注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熟练而忽视安全。必须把工作统一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上来,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强化保障、形成合力,盯紧看牢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工作抓出成效;

3、必须时时注意安全:如不要因为即将下班而加快速度,违章操作,忽视安全。必须把工作方法、路径统一到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上来,以更高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认真组织安全排查,严格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指引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指引

第一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指引

目录

1 建立环境 (1)

1.1 建立外部环境 (1)

1.2 建立内部环境 (1)

1.3 建立风险管理过程的环境 (1)

1.4 确定风险准则 (4)

2 风险识别 (6)

2.1 风险识别的工作内容 (6)

2.2 风险分类及识别 (6)

2.3 风险识别的结果 (13)

3 风险分析 (32)

3.1 风险分析的工作内容 (32)

3.2 风险分析的结果 (32)

4 风险评价 (48)

4.1 风险评价的工作内容 (48)

4.2 风险评价的结果 (48)

5 风险应对 (63)

5.1 风险应对的工作内容 (63)

5.2 风险应对的结果 (64)

6 建筑工程风险外控体系探究 (82)

参考文献 (83)

1 建立环境

1.1 建立外部环境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研究的外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大背景;

✧国家相关部委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背景;

✧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

✧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经验和技术。

1.2 建立内部环境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研究的内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以及实现它们的战略;

✧建筑施工行业的企业文化;

✧建筑施工行业主要责任主体;

✧建筑施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采用的各种标准。

1.3 建立风险管理过程的环境

1.3.1 设定风险管理活动的目的和目标

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保险人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建筑施工客户进行保前查勘和风险对价以及为客户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技术标准和工具,以利于保险人自身核保定价和为客户提供规范、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服务。同时,也是为建筑施工行业进行一次基于国际风险管理标准的体检,有利于这些行业及所属企业认识自身风险水平,合理选择风险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四个责任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四个责任

1、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是什么?

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百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安全管理“三个必须”原则。

1、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如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而且要求这些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必须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那么,企业就是要作为第一把手的法度人代表负责,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安全生版产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2、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从事生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同时进行,决不能重生产轻安全权。

3、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制定、审查和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2、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第一,必须坚持“安全发展”。近年来安全生产受到广泛重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遵循“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了共识,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地位、有理论、有方向、有动力。下一步要更加突出“安全发展”科学理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用理论创新带动工作创新。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买

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它主要用于保障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承担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

那么,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哪里可以购买呢?以下是一些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常见途径:

1. 保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可以考虑一些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保险公司,比如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平等。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柜台、营业厅等渠道咨询并购买相关产品。

2. 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是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机构,它们通过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给客户选择。找一家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咨询,他们将会提供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案。

3. 互联网保险平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在互联网保险平台上,你可以方便地浏览各个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直接在线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4. 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一些专业的保险代理机构也提供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服务。他们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为全面和个性化的保险解决方案。

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时,建议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仔细比较各家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保险条款和保费等方面的差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公司和产品。

总之,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平台和专业保险代理机构等渠道进行。不同的购买途径有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购买。

电梯责任保险条款

电梯责任保险条款

电梯责任保险条款

标题:电梯责任保险条款

引言概述:随着现代化建筑的普及,电梯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为了规避这些风险,电梯责任保险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保险产品。本文将详细介绍电梯责任保险条款的内容。

一、保险范围

1.1 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电梯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

损失。

1.2 保险范围还包括电梯设备自身可能存在的缺陷或故障导致的事故。

1.3 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风险评估来确定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

二、保险责任

2.1 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包括对电梯事故中的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

2.2 保险公司还会对因电梯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修理费用、赔

偿金等。

2.3 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电梯责任保险条款中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来确定具体

的赔偿金额。

三、保险费用

3.1 保险费用通常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风险评估和保险金额来确定。

3.2 保险费用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照一定的周期分期支付。

3.3 保险费用的多少还取决于保险公司的资信评级和市场竞争情况。

四、保险申请和理赔流程

4.1 申请电梯责任保险通常需要提供电梯的相关资料和风险评估报告。

4.2 在电梯事故发生后,受害者或其家属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4.3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根据电梯责任保险条款来确定是否批准理赔。

五、保险条款的变更和解释

5.1 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梯责任保险条款进行变更和修订。

5.2 保险公司对电梯责任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安全生产责任制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概念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作业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二)、内容、目的及形式

1、内容: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使每一个领导至每一个生产一线的工人各自都有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并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目的:

(1)增强每一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职责分明,各尽其责,普及到各类人员及不同的生产岗位。

3、形式: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一级签一级,向来签到工人操作岗位,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直至企业、车间、班组。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制度。

4、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三、事故预防

事故是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的直接后果,而这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加强培训与管理来控制的,建立并保持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及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性,是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1、作业环境的控制:一是减少或者消除机器危(wei)险部件即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的合理性。

二是加强现场的管理。

2、对作业人员及其行为的管理:要告诉他们有关的信息,要使他们知道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人为造成的。员工需要通过训练来掌握技能,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态度需要随时改进,要清醒地认识到,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也并不一定是事故的最重要的特征。例如,从梯子上坠落的事故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不小心” ,但在“不小心”的暗地里,可能掩盖着其他重要的因素,如缺少培训、缺少维修、对作业缺少计划和监督、没有作业安全系统。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解读与推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解读与推行
保险公司取选 保险保障机制 事故预防机制
保险保障与事故预防机制
保险公司选取
安全监管局
公 开
金融工作局

保监局



人保财险 太平财险 太平洋财险 平安财险 国寿财险
国立公证处(全程监督)
保险保障与事故预防机制
保险公司选取
保险服务机构
2014年,市安全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北京保监局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定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试点工作的保险服务机构。 2017年,通过公开比选又增加2家保险公司,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5家保险公司在本市16个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设立了专门的团队,提供现场和上门承保服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解读与推行
目录
0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02 保险保障与事故预防机制 03 安责险事故赔偿案例
Part 01
安责险制度介绍
什么是安责险制度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关系 安责险的优点 参保安责险的好处 推行安责险制度的相关政策
安责险制度介绍
什么是安责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个工作日以
保险责任认定
内支付赔款
保险公司 现场查勘

太平保险职工合同范本三篇

太平保险职工合同范本三篇

太平保险职工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公司名称:[太平保险公司具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职工姓名]

性别:[性别]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职工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2. 试用期自[试用起始日期]起至[试用结束日期]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 乙方同意在甲方[具体部门],从事[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主要工作职责]。

3.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实行[工作时间制度,如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

四、劳动报酬

1. 乙方的月工资为[具体工资数额]元。

2. 甲方每月[支付日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 乙方的工资待遇将根据甲方的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商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节日福利等]。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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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以下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一)死亡赔偿金;

(二)残疾赔偿金。

第四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当地政府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因征用事故发生企业以外的专业救援队伍及设备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保险人对前述抢险救援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法定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保险人对前述调查勘验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

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保险人对前述法律费用每次事故承担的额度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责任免除

第七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发生的事故,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

(二)被保险人从事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任何活动发生的事故;

(三)被保险人违法经营的;

(四)被保险人的雇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资格证而使用各种专用机械、特种设备或特种车辆或类似设备装置的;

(五)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故意犯罪、吸毒、醉酒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八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或其他各种污染;

(五)地震、火山爆发、海啸、雷击、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暴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地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

(六)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七)各种交通事故,但不包括场内机动车辆事故;

(八)各种职业病、疾病、中暑、猝死等非意外事故;

(九)被保险人的雇员自残、自杀;

(十)其他不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下列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三)财产损失;

(四)间接损失;

(五)任何医疗费用支出;

(六)精神损害赔偿;

(七)罚款、罚金及惩罚性罚款;

(八)未经有关监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固定场所或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

(九)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十一条赔偿限额包括每人伤亡赔偿限额、第三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每次事故抢险救援费用赔偿限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每次事故调查勘验费用赔偿限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20%。

第十二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十四条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六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七条保险人依据第二十一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八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九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责任的核定必须依赖于特定证明、鉴定、判决、裁定或其他证据材料的,保险人应在被保险人提供或自行取得上述证据材料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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