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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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电气停送电票交给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电气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属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

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

2停、送电票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运行值班人员审核执行。

3每张停、送电票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停、送票。

3.9.4运行人员在接到停、送电票后,必须认真审查未办理终结手续的所有工作票和停送电票,不具备停、送电条件的设备,绝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

5停、送电票上必须写清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

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6运行人员在停、送电工作结束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同时双方在停、送电票上签字,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保管,作为需要停、送电设备现已完成认定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同时双方在停、送电设备现已完成停、送电工作的凭证。

7需要再次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重新履行停、送电工作手续。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2)一、工作目标1. 安全:确保停送电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 高效:提高停送电作业的效率,减少停电时间。

3. 经济:合理利用电力资源,降低停电成本。

4. 通讯:确保停送电工作队伍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停送电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和管理停送电工作。

2. 制定停送电作业的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前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各方充分准备。

3. 停送电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停送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导书,确保每名停送电工作人员都熟悉并遵守。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送电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停、送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停、送电工程的执行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停、送电安全管理资质,并履行停、送电安全责任。

第四条停、送电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停、送电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队伍的职责,并将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停、送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第七条停、送电作业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停、送电作业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章停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停电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停电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护。

第十条停电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停电设备和线路应进行正确和可靠的封锁,禁止私自解锁和开启设备。

第十二条停电期间,严禁进行其他与停电作业无关的工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停电恢复后,应进行设备检查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于因停电导致的潜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送电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确保送电设备符合要求,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送电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送电设备和线路应进行正确和可靠的封锁,禁止私自解锁和开启设备。

第十八条送电作业中,应保持设备和线路的可靠运行,确保电力的稳定供应。

第十九条送电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确保送电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送电作业结束后,应组织设备和线路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考核办法第二十一条停、送电执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考核制度,对停、送电工作的安全进行评估和监督。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主要目的是确保矿井设备和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稳定,防止因电力故障引发事故,并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内容:1.制定停送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明确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

2.编制停电计划: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安排,制定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和停电设备等内容。

3.停电申请与审批:矿井需要停电时,相关责任人需要提前向电力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停电操作。

4.停电操作:停电操作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负责,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停电前需要进行设备检查,禁止操纵设备产生临时电荷。

5.停电期间管理:矿井停电期间,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统一协调停电期间相关事宜,确保停电期间其他设备的安全运行。

6.恢复供电:停电结束后,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后再恢复供电。

恢复供电前要进行试电检查,确保电力设施运行正常。

7.停电记录和分析:每次停电都需要进行记录,包括停电的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和设备等信息,分析停电原因和影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编制还需要根据不同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停送电过程中的安全和正常进行,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停送电过程中的所有操作人员,包括电力设备操作人员、矿井相关工作人员及煤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停送电的定义停送电是指煤矿为了维修、检修设备,保障工作期间安全而进行的电力中断操作。

第四条停送电的准备工作4.1 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提前安排好停送电的时机和范围,明确停电的目的和原因,并通知相关操作人员。

4.2 停送电前,应当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停电过程中不会造成任何安全隐患。

电力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性停送电、临时性停送电和紧急停送电。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停送电分类及范围第五条停送电分类:(一)计划性停送电:指按照电力系统运行计划,为维护电力设施、进行线路改造、设备更新等进行的停电。

(二)临时性停送电:指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临时采取的停电措施。

(三)紧急停送电:指因设备严重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的停电措施。

第六条停送电范围:(一)计划性停送电:适用于公司所属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二)临时性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三)紧急停送电:适用于受影响范围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用户。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停送电申请:(一)计划性停送电: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提出停送电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

(二)临时性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三)紧急停送电:由发现设备故障、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提出停送电申请。

第八条停送电审批:(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紧急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接到紧急停送电申请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通知与实施第九条停送电通知:(一)计划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3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二)临时性停送电:公司安全生产部在停送电前1个工作日向受影响范围内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4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送电等。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是指为了进行电网设备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而对特定区域的电力供应进行停断或启动的工作。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安全、高效、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六条电力部门应加强对停、送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停、送电工作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严禁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停、送电工作应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避免对用户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向当地居民和相关单位通知,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停、送电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作业步骤。

第十五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熟悉电网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掌握相关的故障排除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车辆和工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八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接受安排和调度。

第十九条停、送电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

第三章停、送电工作流程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停电/送电的时间、范围、原因等。

第二十一条停、送电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电网设备的安全停电和送电。

第二十二条停、送电工作应确保用户安全,采取措施避免因停电/送电导致用户损失。

停、送电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停、送电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停、送电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合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和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在停、送电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用户权益,优化电网运行。

第四条停、送电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先的原则,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五条停电范围主要包括:维修升级停电、设备检修停电、应急故障停电、限电和节能停电。

第六条停电计划应当合理编制,提前通知用户,并告知停电原因及具体时间,以便用户做好准备。

第七条停电计划应当根据用电负荷、用户信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最大限度降低用户用电压缩。

第八条停电前,相关部门应当对停电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停电期间,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停电范围内用电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停电期间,相关部门应当做好用户救援工作,并及时提供停电恢复时间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减少停电对用户的影响。

第十一条停电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对停电范围内的电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二条送电应当充分考虑用户用电需求和电力调度安排,合理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

第十三条送电部门应当及时响应用户的用电请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用户送电。

第十四条送电部门应当根据电力调度指令,及时对用电负荷进行调整,并做好用电预测工作,确保电力供需平衡。

第十五条送电部门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送电部门应当提供及时准确的电费结算信息,确保用户知情权。

第十七条送电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给予回复。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和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停、送电管理制度,包括计划编制、设备维护、用电调度等方面,确保停、送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停送电操作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的工作实施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高效完成。

第四条停送电操作应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应遵循“谁停送,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履行停送电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建立完善的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流程第七条停送电操作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工况和需要,编制详细的停送电方案,包括停送电的时间、范围、程序、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停送电操作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认停送电范围和工作条件,确保停送电的安全可行性。

第九条停送电操作应先停电后送电,先断开负荷再断开电源,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跳过操作环节。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确保所有设备、线路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停送电操作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存档工作,建立完整的操作记录。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和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四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电力系统的相关知识和安全规程,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时刻注意安全风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停送电操作应确保设备、线路和周围环境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停送电操作应保证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避免误操作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停送电操作单位和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公司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停送电操作、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人员要求第四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取得电工操作证;2. 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3. 掌握停送电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停送电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六条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停送电申请,经批准后填写停送电工作票;2. 停电前,由停送电操作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无异常;3. 停电操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进行停电操作;4. 停电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5. 停电操作完成后,确认设备无异常,方可送电。

第七条送电操作程序与停电操作程序相同。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使用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2.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接地、悬挂警示牌等程序;3. 在电气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 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控;5.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停送电应急处理第九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1. 立即停止操作,迅速撤离现场;2.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 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停送电操作安全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了保障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制定此管理制度,规范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停电计划编制、停电设备状态检查、停电设备操作、停电作业监督等。

二、责任与义务2.1 企业领导应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

2.2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2.3 停、送电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越权操作。

2.4 相关部门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停电计划编制3.1 停、送电计划由停、送电工作负责人编制,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3.2 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日期、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设备等信息,需确保准确无误。

3.3 停电计划应提前公示,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提前知晓停电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停电设备状态检查4.1 停电前,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停电设备的状态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

4.2 检查内容包括电源、电线、开关、断路器、信号灯等,必要时需要进行维修和更换。

4.3 检查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停电设备操作5.1 停电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铁制饰品和长发。

5.3 操作人员应熟悉停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如有疑问,应及时询问相关负责人。

5.4 操作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停电作业监督6.1 停、送电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作业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2 监督内容包括停电设备操作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戴好防护用品等。

6.3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停、送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所有参与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按照程序执行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一、送电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停、送电方案,并安排专业人员执行。

二、停电单位必须提供准确的停电需求信息,并确保配合送电单位积极开展工作。

三、停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培训和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四、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停电工作流程一、送电单位根据停电需求和实际情况,编制停电计划。

二、停电单位接收停电计划后,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制定详细的停电方案,并报送送电单位。

三、送电单位审核停电方案后,与停电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开展停电工作。

四、停电工作前,停电单位必须在事先确定好的时间范围内通知相关用户,并告知停电时间和原因。

五、停电工作过程中,停电单位必须按照停电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停电设备的状态。

六、停电工作结束后,停电单位需要进行设备的检查,确认恢复供电后方可解除停电。

第四章送电工作流程一、送电单位在停电结束后,根据停电单位提供的恢复供电时间,制定供电方案。

二、供电单位在确认停电设备的状态正常后,进行恢复供电操作。

三、供电工作期间,供电单位要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供电工作结束后,供电单位需清理停电期间的工作痕迹,并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五章安全措施一、停电单位必须在工作前检查设备和周围环境,确保无任何异常情况。

二、停电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工作现场整洁。

三、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和修改设备。

四、供电单位在供电过程中要及时排查设备隐患,并进行维修保养。

第六章管理与评估一、送电单位和停电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

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

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

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因需要配电柜(箱)停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一、停送电管理制度停送电是指在用电过程中,由于设备需要检修或出现故障等原因,需要把某一电源的供电或者全部供电中断的一种操作。

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必须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制度执行,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和电力设备安全。

下面是停送电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1. 停送电申请发起停送电操作的相关部门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包括停电原因、执行范围、停功时刻、停功时长等。

2. 停送电安全措施为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停送电期间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在停电检修区域设置防护栅栏或者打开安全门;对停电区域实施人员闭路管理,严谨防止外人进入;对接触电源的设备进行断电现场保护等。

3. 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操作必须由授权的人员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停送电范围。

在停电完成后,应该根据要求进行检查、试运行等。

如果停电时间超过预定时间,需要执行补救措施,确保停电时间不会对正常用电产生影响。

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制度是电力系统保证运行安全性的制度。

它主要是指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规范和流程。

停送电操作是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后作出的决策,所以任何停送电措施都需要被规范化。

1. 停送电准备要开始停送电操作,必须提交停送电申请,并经过批准。

具体的操作范围和时间必须在申请中指定,而且所有停送电方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停送电前需要将所有耐压设备现场检查。

2. 停送电实施实施停送电操作时,必须判断决策是否正确、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采取措施来保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在停电期间,只有获准的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停电区域。

停电完成后还要进行检查、试运行等。

3. 停送电取消与恢复在停送电时,发现操作失败或者出现其他情况,需要取消停送电操作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恢复。

在起动设备时,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行稳定性等。

三、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是指为确保工作人员在安全条件下执行工作,对工作要求、作业过程和安全控制措施等进行明确定义并通过审核后,发放给执行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文件。

停送电管理制度大全

停送电管理制度大全

停送电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电、送电管理行为,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供电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供电企业内部及相关单位对供电设备的停送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停送电是指为维修、检修、改造等需要,对设备进行停电或者送电的过程。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设立健全停送电管理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停送电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员工对该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停送电程序第七条停送电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停送电计划,明确停送电的时间和范围。

(二)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前告知停送电时间和原因。

(三)对停送电范围进行安全隔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停送电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停送电结束后,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再恢复送电。

第八条停送电计划由停送电管理机构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需要进行定期制定,制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经验。

第九条停送电计划应提前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确保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充分的准备和配合。

第十条停送电范围应根据停送电的目的和设备的特点确定,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停送电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停送电的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

第十二条停送电结束后,应进行设备检查和试运行,确认设备正常后再进行送电,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停送电计划和执行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归档,以备将来查询和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四条对于停送电中出现的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五条送电管理应从源头进行控制,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送电管理应强化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的设备检修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做到规范、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相衔接,服从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设备检修管理第六条设备检修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严禁私自擅自进行设备检修。

第七条设备检修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检修时间、检修人员、检修工具等。

第八条设备检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且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第九条设备检修时,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条管理部门应对设备检修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检修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对于设备检修期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保障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检修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设备检修结果应进行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检修人员、检修结果等。

第三章停送电管理第十四条停送电应根据需要进行,确保设备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停送电需要提前准备,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包括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等。

第十六条停送电需要经过上级电力部门和电力公司的批准,且需事先通知相关单位和用户。

第十七条停送电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确保停电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停送电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停电期间出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停电恢复供电前,需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十条停送电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相关记录,记录包括停电日期、停电时间、停电范围、停电原因、停电期间出现的问题等。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私自进行设备检修或停送电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期间的停送电工作安全可靠,避免人员事故和设备损坏。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配电室设备检修作业期间需停送电的情况。

三、停送电申请与审批1. 停送电申请的程序(1)作业负责人必须提前填写停送电申请表,并注明停送电的时间、范围和原因。

(2)停送电申请表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电气运行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停送电申请表必须在停送电前最少24小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2. 停送电申请的审批(1)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停送电申请表后,必须在2小时内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2)审批意见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发给作业负责人。

四、停送电作业的准备工作1. 停送电前的安全检查(1)停送电前必须对配电室的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2)停送电前必须对配电室内的工具、仪器设备进行清点和检修。

(3)停送电前必须对停电区域进行标示和警示。

2. 停送电的通知(1)停送电前必须将停电时间、范围和原因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2)停送电前必须将停电时间、范围和原因通知供电部门,确保停电工作顺利进行。

五、停电作业的实施与控制1. 停电人员的安全防护(1)停电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防护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停电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2. 停电作业的控制(1)停电作业必须在停电区域内进行,禁止非停电作业人员进入。

(2)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禁止擅自变更作业内容和顺序。

(3)停电作业必须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状态。

六、恢复供电的程序1. 恢复供电的准备工作(1)恢复供电前必须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2)恢复供电前必须对停电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区域内的安全状态。

2. 恢复供电的通知(1)恢复供电前必须将恢复供电的时间和范围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停电、送电工作的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的稳定,保障用户的正常用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停电、送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停电、送电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安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服务第一。

第四条停电、送电管理工作由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负责。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五条停电是指为了维修、改造、升级电力设备,应急救援等原因,临时中断用户用电的行为。

第六条停电工作应当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停电计划的制定、通知用户、设备检查、备用电源等。

第七条停电计划的制定应当根据电力市场的需求和供需状况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影响用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

第八条用户应当提前得到停电通知,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第九条用户对于停电有异议的,可以向停电单位提出申请,停电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给予答复。

第十条停电单位在停电前应当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与用户进行协调,保障用户的正常用电。

第十一条在停电期间,停电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控,随时做好故障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停电时间应当尽量缩短,停电区域应当尽量减小,减少对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

第十三条对于计划外的停电,停电单位应当尽快向用户通知,并采取措施进行抢修和恢复供电。

第十四条停电单位应当及时向能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停电情况,以便进行跟踪和处理。

第十五条停电期间,停电单位应当配备应急电源,保障重要设备和关键用户的电力供应。

第十六条电力设备的维修、改造和升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电力供应的稳定。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七条送电是指向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力供应网络,实行多级输电、配电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电网规划,合理布局电力设备,并配备充足的备用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和故障。

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

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

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

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

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

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

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电能供应的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对电力用户停止或减少电能供应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停电和限电两种情况。

停电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计划性维修等需要,电力部门对特定地区或用户停止供电。

停电通常需要提前发布通知,以便用户做好准备。

停电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 停电计划:电力部门需要编制停电计划,明确停电地区、时间和原因,并提前通知用户。

2. 停电通知:电力部门需通过多种途径(如短信、电话、公告等)发送停电通知,告知用户停电时间和原因,以便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3. 应急电源:对于特定用户,电力部门应当提供应急电源,以保障用户的基本用电需求。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4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4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停、送电安全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降低停、送电事故的发生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停、送电作业的电力公司、电力设施运营单位以及所有涉及停、送电作业的电力从业人员。

第三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停、送电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停、送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倡导科学、标准、规范的作业方式。

第二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第六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包括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停电操作、送电恢复等环节。

第七条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停、送电的具体需求,编制停、送电计划及技术方案,落实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调查现场情况,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第八条停电操作应按照严格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停电设备要检查、确认,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九条送电恢复应根据实际情况,有序进行,保证恢复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三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停、送电作业的责任主体为电力公司或设施运营单位,其安全管理属于公司或单位的基本职责。

第十一条电力公司或设施运营单位应明确停、送电试验工作部门及相关岗位的责任,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电力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格和证书,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停、送电作业的要求和规范。

第十三条电力从业人员应按照公司或单位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停、送电作业的相关手续和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办法第十四条停、送电安全管理的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十五条日常考核应涵盖停、送电准备工作、停电操作、送电恢复等环节,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检查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等。

第十六条专项考核应针对重点环节进行,包括对新招聘人员的培训考核、对事故隐患的检查考核等。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

停、送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送电行为,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加强电力管理,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生产、输送、供应、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停、送电是指停止供电和恢复供电的行为。

第三条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制定停、送电的管理制度,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和高效。

第四条停、送电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处理的原则,保障用户的权益,合理安排停、送电时间。

第五条停、送电需要征得用户的同意,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用户,详细说明停电原因、时间和范围。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停电信息发布和传达机制,及时向用户通报停电信息,提前做好备用电源和应急措施。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停电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故障和恢复供电。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九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力企业在进行日常设备检修和维护时,应提前通知用户,并约定停电时间和范围。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巡视、检测和故障排除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做好备用电源的配置和管理,确保在停电期间,对关键领域和重要用户进行紧急供电。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停电申请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停电工作。

第十四条经审批同意的停电措施,应提前通知用户,并在停电期间派员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停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停电时间、范围和措施的记录和报备制度,及时向电力主管部门报告停电情况。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六条电力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保障供电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电设备的巡视、检测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供电设备的故障,确保供电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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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停、送电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程序,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特制定以下规定:1、停、送电工作方式1.1、书面停、送电工作方式在计划检修时使用。

1.2、电话、口头命令方式,临时停机检修及突...
为了规范停、送电工作程序,确保停、送电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特制定以下规定:
1、停、送电工作方式
1.1、书面停、送电工作方式在计划检修时使用。

1.2、电话、口头命令方式,临时停机检修及突发事故检修使用。

2、执行停、送电工作方式要求:
2.1、执行书面停、送电工作时,在接到专用停电书面通知后,根据通知所要求停、送电的设备名称,停电时间,首先同调度取得联系,确认可以执行时,方可执行停电,执行完后去调度在专用停电通知签字认可。

2.2、电话、口头命令时,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将任务听清接明,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写清电话接听时间,通话内容,指令人)并复诵,双方确认指令无误后,方可执行指令,如有疑问时,必须去调度核实清楚,执行完后去调度在临时停、送电登记本签字认可。

2.3、厂调度要建立临时停、送电登记本,内容包括:停电设备、停电命令人、停电时间、停电执行人等,以备电气作业人员签字。

2.4、电气车间必须建立临时停、送电登记本,内容包括:停电设备、停电命令人、停电时间、执行人、签字。

3、停、送电工作顺序:
3.1、停、送电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3.2、停电时,必须确认该设备与标识相符、并确属停电设备后方可执行停电工作。

3.3、停电前先进行验电,确认该设备确无负荷后,先拉该设备控制电源开关,后拉该设备动力电源开关,将各方面电源完全断开,并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3.4、该设备停电后再进行验电,确认该设备确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3.5、送电工作与停电工作顺序与此相反。

3.6、停电工作完成后,电气工作人员立即去调度在临时停送电登记本上签字认可进行签字。

3.7、电气工作人员签字后,调度方可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停电设备的其它作业。

4、高压设备的检修:
4.1高压设备包括:轴流风机3台、离心风机1台、主抽风机2台、热风炉助燃风机6台、循环水泵房中压水泵9台、出铁场除尘风机3台、静电除尘风机3台、环冷风机6台、机尾除尘风机2台、整粒除尘风机2台、原料除尘风机2台、锤式破碎机2台,共41台高压设备。

4.2高压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去电气车间办理检修设备第一种工作票。

4.3电气车间主任、副主任为工作票签发人,高配室值班人员为工作票许可人、检修人员负责人为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票监护人。

4.4高压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不办理工作票不得进行检修,工作许可人在未办理工作票前不得办理停、送电倒闸操作票并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

4.5高压设备抢修,(如在夜晚)工作票的签发可根据“特事特办” 的原则,由电工当班工长临时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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