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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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通过增加停车供给,缓解城区日益突出的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提标配建、单独建设、提质改造、资源共享等措施,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静态交通体系,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实施原则(一)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政策支持;(二)需求引导、用地节约、形式灵活、技术先进;(三)自主经营,谁投资、谁受益。

三、工作目标从2016年起至“十三五”期末,在新建、改造项目按标准足额配建的基础上,通过选址或利用既有用地新建、对既有停车设施改造、划定路内停车泊位等措施,每年新增停车位20000泊。

四、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

主要包括停车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和路内停车泊位四种类型。

分为:(一)专用停车设施。

利用自有土地或新征周边用地建设满足项目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和对外服务需求的停车设施。

(二)公共停车设施。

利用自有土地或城市公共用地(包括地下空间)建设或在满足项目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和对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对社会开放的停车设施。

五、实施办法(一)加强停车设施规划管理1.开展《太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编制,动态更新停车设施项目库。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纪委书记分工通知如下:杜自立秘书长: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秘书一科、会议协调科.李建业副秘书长:兼市贸促会会长.协助秘书长负责办公厅日常工作,具体分管:内务行政科、人事科、秘书科、党办、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技术中心.陈省平副秘书长:兼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相关工作.翟俊彦副秘书长: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广电、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四科.徐志英副秘书长:兼市金融办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财税、金融、民政、司法、粮食、供销、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二科.王奋勇副秘书长:兼市治超办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编制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法制办、督查室、人大政协联络室.张春红副秘书长:兼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相关工作.王继宏副秘书长:兼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人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六科.左治平纪委书记: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机关纪检工作,具体分管监察室.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畅满增副秘书长: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农业、发改、物价、商务、外事、经济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三科.袁卫廷副秘书长: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工业经济运行、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秘书五科.另:常江雷副主任:协助秘书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分管应急办.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张云副主任:协助秘书长分管研究室.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5日——结束——。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市政办发[2010]68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厅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毋晖(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市长协调处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工作。

担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

宫蒲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协助办公厅主任负责办公厅日常工作、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和保密等方面工作。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文字审核工作。

负责市人大和市政协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及有关市人大、市政协重要事项的联系工作。

分管办公厅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会议处、信息处、机要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张建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市信访接待中心主任):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信访工作。

主持市信访局、市信访接待中心工作。

李小六(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文物局、市政府参事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文史研究馆、市社会科学院、市地震局、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

联系市气象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分管办公厅综合七处、综合九处。

李德省(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市长协调处理市商务局(招商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市供销合作联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西安分会的工作。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并政办发[2004]38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并政办发[2004]38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4.04.13施行日期2004.04.13文号并政办发[2004]38号主题类别治安管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并政办发[2004]38号2004年4月13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加快全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公章审批工作效率,切实加强印章治安管理,全面提高预防和打击伪造印章和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率先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公传发〔2001〕2512号)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山西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晋公通字〔2002〕12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印章治安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金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预防和打击利用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率先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质高效,按期完成。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力争在2004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建设。

市公安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有关驻并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3〕8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现状及各生产要素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

作为省会城市,我市具有各级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多、涉及行业广,主城区普查单位密度大、结构复杂、变动频繁,中央和省属驻地单位、驻并条管单位、大型企业集团集中等特点。

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能够更好的为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源,是实现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本次普查对象为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并政发〔2015〕24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并政发〔2015〕24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并政发〔2015〕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要求,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以我市目前现有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为基础,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原则,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83项(其中权限全部下放38项,权限部分下放45项)。

并就做好有关承接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有机衔接。

县级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制定承接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承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衔接工作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后,市级相关部门应立即停止下放事项审批工作,并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制定配套措施,采取培训、情况交流等形式和办法,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跟踪了解承接情况,确保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到位。

三、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对下放审批事项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各级政务办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权限应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流程,并对新进驻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四、认真协调解决承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市、县两级各自权限边界,并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要求将下放的具体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行使层级、实施主体等报送市县两级审改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0•【字号】晋政办发[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现将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通知如下:王清宪秘书长:协助省长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综合处、会议处、秘书一处、督查处、人事处工作。

具体分管: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档案局(馆)、省参事室(文史馆)、省信息产业局(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李建功副秘书长:协助联系财税、人事、民政、国土、发展改革、交通、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秘书四处相关工作。

(对应申联彬常务副省长、牛仁亮副省长分工)协助联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测绘局、省公路局、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残联、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协调联系部门:省国税局、山西证监局、财政部驻山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信达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长城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华融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东方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省石油公司、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郭慧民副秘书长:协助联系教科文卫和人口计生等方面工作。

协助秘书长分管信访和办公厅秘书三处、秘书五处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厅机关党委、保卫处工作。

(对应胡苏平、张平副省长分工。

)协助联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体育局、省社科院、省考试中心。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设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99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设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99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设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12.21施行日期2006.12.21文号并政办发[2006]99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设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的通知(并政办发〔2006〕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为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务公开载体,搭建政府、企业、市民交流互动平台,市政府决定整合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采用“12345”全国统一电话号码,统一平台,规范管理,开设“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为市民日常生活提供便捷服务。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机构及职责(一)热线领导组为确保便民热线顺利运行,设立太原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热线领导组,负责热线工作重大事项决策和协调。

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张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邢文奇(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张强(市政府副秘书长)燕和平(市公安局局长)梁永明(市纪委常委)蒋宇锋(市信访局局长)孙荣琨(市建管委主任)韩志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杜恩(市民政局局长)王拴成(市工商局局长)王中一(市质监局局长)刘建国(市药监局局长)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李毓玲(市教育局局长)毛志鸣(市物价局局长)张双娥(市房地局局长)左德锦(市供电分公司经理)王春生(市网通副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强(兼),副主任:梁永明(兼)、蒋宇锋(兼)、王春生(兼)。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醋产业发展的意见-并政办发〔2016〕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醋产业发展的意见-并政办发〔2016〕7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醋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醋产业发展的意见并政办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六大发展”、实现“六个表率”战略目标,下大力气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营造醋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扶持醋产业做大做强,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意见。

一、意义和作用山西有着3000多年酿醋历史,山西老陈醋以其独特的酿造工艺,酸、香、甜、绵、鲜的口感,丰富的营养价值和保健功效,名列镇江香醋、福建红曲醋、四川保宁醋中国四大名醋之首,素有“天下第一醋”的盛誉。

太原是山西老陈醋发源地,酿醋文化渊源流长,醋产业作为太原市传统特色产业,集传统酿造工艺、现代化生产技术于一体,具有传承历史、拓展太原知名度的名牌效应。

醋产业作为太原市“非煤优势产业”之一,在促进调味品产业健康发展、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就业和推进产业多元化、集群化发展、促进太原市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水塔、紫林、东湖、宁化府企业为引领的48家醋企产业集群,打造了水塔、紫林、美和居、益源庆等享誉全国的山西老陈醋知名品牌。

2015年,太原市食醋产量为67万吨,约占全省产量的81.5%,占全国产量的18.7%,行业产值达到25.3亿元。

山西老陈醋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保健作用已被现代生物医学所证实,深度开发和市场拓展潜力巨大。

我市发展醋产业地域独特、基础较好,随着保健品、养生品、高附加值食品的开发将会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

二、指导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骨干企业为抓手,科技创新为动力,品牌推介为亮点,产业园区为载体,提升食醋价值链,延伸食醋产业链,实现市场营销开辟新渠道、品牌塑造跨越新高度、生产规模再上新台阶、产品研发开拓新领域、产品质量达到新水平、经济效益再创新佳绩的“六新”发展,推进我市醋产业“十三五”期间做大做强,成为支柱产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7•【字号】并政办发[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意见(并政办发〔20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我市地处山西地震带中部,是国家重化工能源基地,人口密集,地质条件复杂,一旦发生地震、洪水等大面积灾害,将对我市造成极大破坏,产生大量紧急疏散避难人群。

“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既是国家、省的要求,也是我市客观现实的要求。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吉久昌(副市长)副组长:张波(市政府秘书长)郭德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葛文军(市防震减灾局局长)成员:常跃平(市应急办副主任)张政春(市纪委常委)孟德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志杰(市城乡管委副主任)于振龙(市教育局副局长)侯维强(市民政局总会计师)王国柱(市财政局副局长)白托明(市国土局副局长)王凤玲(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孟广昭(市体育局副局长)刘豹(市安监局副局长)吕从标(市园林局副局长)康新满(市人防办副主任)邓子平(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10县(市、区)分管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局。

办公室主任:葛文军。

副主任:常跃平张志杰、王凤玲、邓子平。

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三、规划建设原则(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太原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十二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规划建设或改扩建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学校、医院、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统筹考虑应急避险避难需求,做到合理布局、平灾结合、物尽其用。

转发太原市落实国资发分配2011-63文件

转发太原市落实国资发分配2011-63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妥善解决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原则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施行属地政府负责原则。

(一)县(市、区)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三)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落实。

各监管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做好解决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相关工作。

二、实施范围(一)本意见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机构系指:市属国有企业(含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及市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办的各种高等学校(含高职学院和成人高等继续学历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等。

(二)本意见所称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以下简称国企退休教师)系指:上述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已从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目前仍由企业管理的退休教师;经组织批准从上述机构教育教学岗位上调至上述某机构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并从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退休的教师。

(三)上述职幼教机构停办撤销前及国有企业改制、破产、重组前办理退休手续,并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一并纳入实施范围。

(四)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由所在企业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文件规定条件和本人人事档案记载确认其教师身份。

其中:1993年12月31日及之前退休的教师依据我省教师资格过渡有关文件确定;1994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退休的教师依据《山西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确定;2002年6月30日之后退休的教师依据《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确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促会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促会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促会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5.07.18•【字号】•【施行日期】2005.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促会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贸促会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八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太原分团工作方案(市贸促会二〇〇五年七月七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定于2005年8月30日至9月3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我市拟组团参加。

现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展会内容及特点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制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我国在装备制造业领域唯一的具有较高国际水准和专业水平的大型国家级博览会,由中国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

已经成功举办三届,我市连续三年组团参加并取得成果。

第四届制博会在总结前两届展会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办展机制,以突出专业性、国际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为特点,强化产品交易和合作交流功能,集中展示当今世界最先进的装备制造业技术与设备,为广大业内人士提供最新信息,搭建交流平台。

本届制博会将在9个展区设2000个国际标准展位,展出面积近6万平方米,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各占参展总数的1/3,展品以实物为主,设备以整机为主,特装展示比例将达到70%。

参展产品涉及12个行业,100多个门类,包括机械加工设备、电子通讯设备、汽车工业装备、包装机械、印刷机械、化工机械、橡塑机械、环保设备、电力工程设备、机器人、工业自动化装备等。

博览会以产品展示、贸易洽谈为基础,推出多种多样的合作途径,包括相互贸易和投资、合资企业与合作生产、技术转让、经济技术合作、产品和技术研发、拓展市场合作等。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3]17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15
【实施日期】2013.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事业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办公厅内设机构变动,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鹓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

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市政府研究室。

薛维柱副秘书长:协助任在刚常务副市长办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重点工程、监察、财税、金融、审计、国土、规划、园林、人防、防震减灾、城乡清洁、政务环境、信访稳定和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口信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4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4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函〔2020〕48号关于成立山西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抢抓机遇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研究拟订新基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基建项目的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统筹协调保障新基建的相关要素资源和服务;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新基建工作部署和任务,强化纵横协同配合;协调推动解决新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协调争取国家新基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二、组成人员组长:林武省委副书记、省长副组长:胡玉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一新副省长王纯省政府秘书长成员:赵光国省政府办公厅主任韩春霖省政府副秘书长刘锋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新伟省科技厅厅长朱鹏省工信厅厅长武涛省财政厅厅长周建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王立业省住建厅厅长闫晨曦省交通厅厅长常建忠省水利厅厅长王爱琴省文旅厅厅长冯志君省国资委主任李秋柱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王启瑞省能源局局长武晋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盛佃清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春辉中国移动山西分公司总经理柳尧杰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总经理靳建勇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徐波中国铁塔山西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刘锋(兼)。

三、下设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组、融合应用推进组、创新基础设施推进组、专家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政办发〔2020〕1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并政办发〔2020〕1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太原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解决我市服务业大而不强、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增强发展新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山西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晋政办发〔2017〕155号),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政策意见。

一、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一)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对外商投资服务业行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确定的前置及后置审批项目执行市场准入。

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条件,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清零”。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

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流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企业住所登记、企业名称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等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

允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认真落实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清单,将尽可能多的服务业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我市率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完善价格政策。

积极推进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

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已经2003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市长李荣怀2003年6月3日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府诚信带动社会诚信,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保证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政务公开,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结果向社会公开,便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知晓的一种行政管理方法。

第三条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公开,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基层所、队、站)是政务公开义务人(以下简称为义务人),具有依法公开政务的义务。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依法获取公开政务内容的权利人(以下简称为权利人),并享有对政务公开义务人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政务公开的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监察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第六条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公正,便于监督的原则。

第七条公开或获取政务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其他社会公共利益。

任何个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不得非法阻挠或限制义务人公开政务活动,以及权利人行使依法获取公开政务内容的权利。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博会场馆及接待酒店周边综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76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博会场馆及接待酒店周边综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76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博会场馆及接待酒店周边综合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博会场馆及接待酒店周边综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中博会场馆及接待酒店周边综合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中博会场馆和酒店综合保障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俊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苏浩(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拴成(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市工商局局长)韩维贵(省煤炭交易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薄建伟(省体育中心副巡视员)张波(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刘建中(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大厅主任)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孙荣琨(市住建委主任)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朱茂生(市清洁办主任、市市容环卫局局长)王琳玉(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王忠(市园林局局长)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刘鹓(市旅游局局长)朱天晓(市水务局党组书记)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尹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江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李明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陈向阳(小店区区长)刘文华(迎泽区区长)李浓(杏花岭区区长)白玉明(尖草坪区区长)王立刚(万柏林区区长)冯霞(晋源区区长)韩良会(古交市市长)张强(清徐县县长)赵伟东(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公安、信访、城乡清洁工程分管领导和公安、信访、城乡清洁、城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二、职责分工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公安局具体实施,做好场馆和酒店周边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4•【字号】并政办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7〕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商务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治理、规范经营、服务群众”原则,精心谋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为发展循环经济,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目标任务以建设文明、节约、卫生城市为目标,建立社区绿色回收站(亭)为基础,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旧货市场为平台,加工处理中心为终端,构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建立回收交投点。

按照市民居住情况,在市内规模较大的社区、大专院校建设1000个规范绿色回收站(亭)、40个中转站,减少流动平车数量,形成规范化回收网络,解决目前存在的个体商贩和不法收购户乱收乱购、乱堆乱放,污染环境、脏乱扰民、影响治安等问题,为居民营造便利、清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建设8个规范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完善、新建2个旧货市场。

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物资在市内囤积产生二次污染,收购摊点乱搭乱建、收赃销赃、无序经营等问题。

(三)新建、改建废旧电器处理中心、废旧轮胎加工处理中心、废塑料处理中心、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制冷设备氟利昂回收中心。

(四)组织执法队伍,加大整治力度,把全市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使再生资源收购经营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洁美、经营有序、方便群众、利于治安的目的,并逐步形成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加工利用的环保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1•【字号】晋政办函〔2021〕154号•【施行日期】2021.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15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铁路规划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统一领导全省铁路规划建设工作,对接国家有关部门,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省铁路快速发展。

二、组成人员组长:张吉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向弟海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晋平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包楚雄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员:刘锋省政府副秘书长、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张新伟太原市市长张强大同市市长吴秀玲朔州市市长朱晓东忻州市市长张广勇吕梁市市长常书铭晋中市市长刘文华阳泉市代市长陈耳东长治市代市长薛明耀晋城市代市长李云峰临汾市市长储祥好运城市市长武志远省财政厅厅长姚青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王延峰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立业省住建厅厅长赵建平省交通厅厅长常建忠省水利厅厅长刘润民省文物局局长袁同锁省林草局局长陈宇坤省地震局局长武强华远国际陆港集团董事长王政涛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董事长李祥省发展改革委副厅长级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三、办公室职责及组成人员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汇总拟提请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研究制定全省铁路规划建设总体方案;加强与国家部门的衔接;制定各铁路项目主要工作节点,分解编制工作推进计划,并负责检点跟进;督促各市和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和要求;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拟提请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进行预备性协商讨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西省及太原市相关领导简介

山西省及太原市相关领导简介

一、山西省政府及太原市政府相关领导:1.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2.太原市市委书记:陈川平3.太原市市长:廉毅敏4.太原市副市长:吉久昌5.太原市副市长:王建生二、太原市环卫处相关领导:1.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书记、主任、局长:王建勋2.太原市环卫局局长:朱茂生3.太原市环卫局副局长:陈立盛4.太原市环卫局基建设备处:孙维增一、山西省政府及太原市政府相关领导:1.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个人简介:袁纯清,男,汉族,1952年3月出生,湖南汉寿人,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0月参加工作,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现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履历:1992.12——1997.09,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其间:1988.08—1993.08 兼全国学联秘书长,1993.03—1998.03 兼全国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993.11—1995.06 兼全国少工委主任,1994.08—1997.12 兼全国青联副主席,1995.02—1997.09 兼共青团中央机关党委书记);1997.09——1997.10,中央纪委常委、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7.10——2001.03,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1997.10—2000.03 兼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党委书记);2001.03——2004.01,陕西省委副书记(2003.06—2004.03 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2004.01——2004.02,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2004.02——2006.06,陕西省委副书记兼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06——2006.07,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兼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07——2007.02,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07.02——2010.05,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2010.05——2010.07,山西省委书记;2010.07——,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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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4]26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06
【实施日期】2014.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4〕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事业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厅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鹓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薛维柱副秘书长:协助任在刚常务副市长办理发展改革、监察、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统计、物价、政务环境、信访稳定、应急管理、城乡清洁、重点工程和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负责所分管口信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

郭德魁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办公厅秘书一处、督查室、便民热
线管理办、市便民服务中心,协调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工作。

李树忠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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