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辅导:法制史重要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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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各个时期和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

以下为大家总结一些重要的法制史知识点。

一、中国古代法制史1、夏商周时期夏朝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带有浓厚的原始习惯法色彩。

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较大发展,出现了“刑名从商”的说法。

而周朝则实行“礼治”,周公制礼,将礼作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有“九刑”等刑罚制度。

2、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法制的变革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3、秦汉时期秦朝奉行法家思想,实行严刑峻法,统一法律,颁布了秦律。

汉朝初期采用“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汉武帝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制度开始儒家化,形成了“春秋决狱”等制度。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要发展是“律令分修”,法律形式逐渐多样化。

北齐的《北齐律》对后世的法典编纂影响较大。

5、隋唐时期隋朝的《开皇律》在篇章体例和内容上都有创新。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其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影响深远,是中华法系的代表。

6、宋元明清时期宋朝注重编敕,法律形式灵活多样。

元朝在法律上具有民族歧视的特点。

明朝的《大明律》和清朝的《大清律例》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总体上封建法律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二、中国近代法制史1、清末变法修律清末为了挽救统治危机,进行了大规模的变法修律,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大清新刑律》等一系列法律。

这次变法修律标志着中国传统法律体系向近代法律体系的转型。

2、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时期法律制度混乱,军阀割据,各自为政。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形成了“六法全书”体系,但本质上是维护国民党统治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

三、外国法制史1、罗马法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为你整理“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

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法制史》第七章知识点第七章隋唐法律制度 (581-618-907)【学习要求】掌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内容;掌握唐律之所以为中华法系的代表的原因与表现。

第一节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二、隋朝的法律内容三、隋朝的司法制度第二节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三、唐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四、唐朝的司法制度第一节隋朝的法律制度一、隋朝的立法概况1、法律形式:律、令、格、式。

2、《开皇律》3、《大业律》二、《开皇律》的体例和内容1、体例2、内容①刑罚制度:确定了封建制五刑;②十恶:改《北齐律》的“重罪十条”为十恶③八议、官当制度:使其成为定制,为唐所继承。

三、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构:形成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构成中央司法机构的格局。

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

第二节唐朝的法律制度一、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一)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如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二)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三)慎重行刑的思想后人评说唐律是“一准乎礼”!二、唐朝的立法概况(一)(一)唐朝的法律形式1、唐朝主要的法律形式1)律:《唐六典·刑部》:“律以正刑定罪”。

2)令:《唐六典·刑部》:“令以设范立制”3)格:《唐六典·刑部》:“格以禁违正邪。

”唐初有五十三条新格,唐格分为“留司格”与“散颁格”。

4)式: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5)典:机构组织法,《唐六典》。

2、唐朝律令格式间的相互关系1)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区别,律从消极方面规范惩治犯罪,令、格和式从积极层面规范人们的行为;2)违反了令、格和式要依律科刑。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

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其发展历程源远流长。

法制史研究的是法律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发展,对于理解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总结一些关键的法制史知识点。

一、古代中国法制(一)夏商周时期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其法律制度多以习惯法为主。

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出现了“汤刑”。

周朝则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如“九刑”,并且在法律思想上强调“明德慎罚”。

(二)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变革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对后世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秦汉时期秦朝奉行法家思想,法律严苛,推行“以法治国”。

其代表性的法律有《秦律》,包括律、令、式、法律答问等多种形式。

汉朝初期实行“无为而治”,汉武帝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律开始儒家化,出现了“春秋决狱”等司法制度。

(四)隋唐时期隋朝的《开皇律》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上对后世法典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典范,具有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刑罚适中的特点,其影响波及周边国家。

(五)宋元明清时期宋朝重视编敕,法律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元朝法律具有民族特色,保留了蒙古习惯法的部分内容。

明朝的《大明律》以及清朝的《大清律例》在继承前代法律的基础上,也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

二、古代西方法制(一)古希腊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之一,其法律制度具有民主色彩。

雅典的法律注重公民的参与和权利保障,通过公民大会等机构进行立法和司法活动。

(二)古罗马罗马法是古代西方最发达的法律体系之一。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对罗马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罗马法经历了从公民法到万民法的发展过程,其法律原则和制度对后世大陆法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中世纪法制(一)欧洲中世纪这一时期教会法占据重要地位,与世俗法相互影响。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法硕联考法制史重点归纳

法硕联考法制史重点归纳

法硕联考法制史重点归纳一.归纳总结(一)若干“首个”、“第一次”1.“式”第一次出现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格”出现于北朝时期;2.西魏《大统式》为我国第一部统式法律形式;3.赎刑起于夏朝;4.郑国子产铸刑书为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晋国赵鞅铸刑鼎为第二次;5.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为《法经》;6.官当首次入律——北魏律;八议首次入律——曹魏律;“准五服”首次为晋律;7.第一次以律公布封建成文法典——秦律;8.第一次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的——曹魏律;9.第一次以名例律命名刑法总则的——北齐律;10.第一部刊版印刷的封建成文法典——宋刑统;11.第一次五刑法定化——开皇律;12.第一部较为系统的行政法典——唐六典;13.第一次出现凌迟刑在五代,明代正式入律,宋代法定化;14.第一次开创律例合编新体制——大明律集解附例;15.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清代的第一部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16.第一部近代意义上专门刑法典——大清新刑律;17.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大清民律草案;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中华民国法典;18.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临时约法;19.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20.第一个减租法令出现在元朝;21.首次规定结婚必须登记的——太平天国;22.最终废除宫刑在北齐;秦汉始设廷尉;明代创制充军;汉代首立录囚制度;刺配始于宋;23.对外贸易始于汉武帝;科举始于隋代;条法事类编撰始于南宋;24.北洋政府首先规定:特别法优于普通法;25.唐朝第一部法典:武德律;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26.第一部宪法性草案,第二部宪法性文件——十九信条;27.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至元新格;第一次出现杖刑——北魏;28.死刑复奏制度始于三国曹魏,大理寺始设于北齐;(二)若干历史沿革1.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历史沿革2.五刑制度历史沿革(1)夏商西周:奴隶制五刑——墨、劓、-、宫、大辟;其肇始于夏,发达于商周,影响及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2)汉代: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景帝二百);斩左趾改为笞二百(景帝一百);斩右趾改为弃市;(3)南北朝:北朝西魏时,北齐下令废止宫刑;流刑的出现弥补了徒刑和死刑之间的空白;北魏增加鞭刑和杖刑,形成死、流、徒、杖、、鞭五刑;(4)隋文帝开皇年间《开皇律》,以笞代鞭刑,形成笞,杖、徒、流、死五刑,自此,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3.刺配刑的沿革(1)刺配始于宋朝,设此刑原意在于宽贷死刑之意,后来却成了滥用之刑,后人讥之为“六刑”(2)元代在刺配的基础上增设了刺劲,刺项和刺顶刑;(3)明清沿用刺配刑;(4)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废除刺配刑,方才退出历史的舞台;4.凌迟刑的历史沿革(1)始于五代,属法外用刑;(2)北宋仁宗时,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设凌迟刑;(3)南宋时,适用范围开始扩大,宁宗《庆元条法事类》中,凌迟被定位法定刑(但未载入《宋刑统》;(4)明朝正式载入《大明律》(5)清朝,凌迟罪名由明朝的13条增加到22条,范围进一步扩大;(6)清末,沈家本之《大清先行刑律》废除凌迟刑;5.大理寺及其沿革6.刑部及其历史沿革7.监察机关历史沿革8.死刑复奏历史沿革(1)曹魏时确立死刑复奏制,为历代王朝所沿用;(2)隋朝设三复奏;(3)唐朝设五复奏,但地方仍实行三复奏;(4)宋朝,京师一复奏,地方不复奏;9.法典编撰体制沿革(1)唐朝以前,以名例律为统率,,以篇为单位;(2)唐朝中期:《大中刑统》,以名例律为统率,后按内容性质分“门”;(3)明朝:以名例律为统率,按六部划分;(4)明神宗万历年间,《大明律集解附例》,将例附后,开创律例合编新体例;(5)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取消六部,按性质以“门”为编撰体例;《大清新刑律》按总则和分则编撰,沿用至今;10.会审制度的历史沿革二.立法概况(一)各朝立法指导思想西周:明德慎罚战国:①一断于法;②刑无等级;③轻罪重刑;④法布于众秦:①缘法而治,②刑无等级;③严刑重法汉:①汉初“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省刑”;②汉武帝:“礼法并用,德主刑辅”;唐:①宽简、稳定、划一;②德本刑用;宋:①强化中央集权;②重点治贼盗;元:①附会汉法;②分而治之;明:①刑乱国用重典;②明刑弼教;清:①详译明律,参以国制;②尚德缓刑;备注:西周:明德慎罚;汉代:德主刑辅;唐代:德本刑用;明代:明刑弼教;清代:尚德缓刑;继续阅读。

法律硕士知识点:法制史详解(7)

法律硕士知识点:法制史详解(7)

法律硕士知识点:法制史详解(7)导读:本文法律硕士知识点:法制史详解(7),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第二节立法活动一、战国时期的立法概况战国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也是封建法制的初创时期,与七大诸候都开展了变法活动,进行大量的法制建设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李悝在魏国制定《法经》以及商鞅对秦国法制的重大改革。

(一)《法经》1.概念。

《法经》是中国历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2.主要内容。

从篇目结构上来看,《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

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

《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

《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捕》二篇多属诉讼法的范围。

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

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3.历史地位。

《法经》作为中国历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二)商鞅变法1.概述。

公元前359年,继李悝在魏国变法、修《法经》之后,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也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

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发展写下了重要的一笔。

史称“商鞅变法”。

2.变法的主要内容。

从法律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

法律硕士超全笔记——法制史

法律硕士超全笔记——法制史

法律硕士超全笔记——法制史引言法制史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学科之一,主要研究法律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通过学习法制史,可以深入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来源与发展,从而更加全面地理解和运用现代法律。

本文旨在为法律硕士学生提供一份超全的法制史笔记,帮助他们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制史的重要知识点和理论。

1. 古代法律体系古代法律体系包括古代近东法、古代埃及法、古代印度法、古代中国法等。

这些古代法律体系是人类社会最早形成的法律秩序,对后来法制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1.1 古代近东法古代近东法包括巴比伦法、亚述法、赫梯法等。

巴比伦法是古代近东法的主要代表,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的所在地。

巴比伦法强调对人身、财产和婚姻等方面的保护,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法律程序和刑法制度。

1.2 古代埃及法古代埃及法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

埃及法律主要有宗教法和非宗教法两大部分,其中宗教法是最为重要和广泛应用的法律。

埃及法律体系具有较为完备的法律程序和刑法制度。

1.3 古代印度法古代印度法主要有吠舍法和悉达摩法两大体系。

吠舍法是古代印度的宗教法律,与印度教密切相关;悉达摩法是一种世俗法律,涉及印度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古代印度法体系中注重对财产制度、婚姻制度、刑事制度等的规范。

1.4 古代中国法古代中国法是世界上最古老和最具特色的法律体系之一。

古代中国法主要有礼法、律法、刑法等。

礼法强调社会道德规范和个人道德修养;律法是具体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规范;刑法主要包括刑罚的规定和适用。

古代中国法律还注重对君臣关系、家庭伦理等的规范。

2. 中世纪法律体系中世纪是欧洲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尤其是基督教法的形成和发展对整个欧洲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1 教会法教会法是中世纪欧洲最重要的法律体系之一。

教会法主要由教皇、主教和神职人员制定和适用,主要目的是维护教会的权威和信仰纯洁度。

教会法对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有着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教会规章和法令。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点归纳修订稿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点归纳修订稿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点归纳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2018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归纳一、从纵向看古代部分所占比重一般在试题总量的70%-80%,甚至高于80%.所以,古代法律制度无疑是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考试重点。

而在古代部分中,不同的朝代又有各自的重点问题: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又被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代".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中国古代法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态。

这一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及西周法律制度等问题。

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

2.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

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

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

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确立的时期。

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

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

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

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

法律硕士笔记重点详解之法制史

法律硕士笔记重点详解之法制史

法律硕士笔记重点详解之法制史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一、中国早期法制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三、近现代法制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

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

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在夏、商两代,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夏王、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以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

法制史13个重点的归纳总结

法制史13个重点的归纳总结

法制史13个重点的归纳总结法制史的归纳总结法制史是研究人类社会法律制度和法律发展历程的一门学科。

它以时间顺序为主线,对法律制度的演进和发展进行研究。

在法制史的研究中,有13个重点可以归纳总结,它们分别是:母权制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民法制社会、刑法制社会、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行政法制的发展、商法制度的形成、劳动法制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措施、现代法制的建立、国际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法制的转型与创新。

首先,母权制社会是人类最初的法律制度形态。

在母权制社会,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以血缘关系为主要依据,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拥有重要地位,社会秩序以宗法制为核心。

接下来是奴隶制社会。

在这个社会制度下,奴隶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关系。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制度以主奴关系为基础,奴隶缺乏法律地位和权利。

封建制社会是中世纪欧洲的主要社会制度,它的法律制度以封建土地所有权和封建等级关系为核心。

宗法法律制度逐渐被土地法和封建私法所取代。

随着城市的兴起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民法制社会逐渐形成。

这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以平等和自由为原则,契约关系逐渐成为法律关系的主要形式。

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法、家庭法和合同法。

刑法制社会是在民法制社会的基础上形成的。

在这个时期,刑法出现了司法的特点,法律关系以追究犯罪责任为主要内容。

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法制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阶段,国家逐渐成为法律制定的主体和执行者,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由国家来负责。

行政法制的发展是现代法制的重要内容。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行为和行政关系的法律制度,它的发展与国家机关的出现和发展紧密相关。

商法制度的形成是现代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和商业关系的法律制度,它的建立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

劳动法制的发展是工人阶级权益保护的结果。

劳动法主要涉及劳动合同、工时和工资等劳动条件,它的出现与工业化和雇佣劳动的普遍应用有关。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各个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

法硕考研辅导:法制史考点精析

法硕考研辅导:法制史考点精析

法律硕士考研辅导:法制史考点精析西周继承嫡长子继承制;财产诸子均分。

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死刑的总称)。

肉刑为主。

西周买卖契约-质剂质——奴隶、牛马、较长契券;剂——兵器、珍异之物、较短契券。

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西周借贷契约-傅别傅——债的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简札中间写字,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西周诉讼制度1、狱(刑事案件)、讼(民事案件)。

2、三刺(群臣、群吏、万民)。

3、五听(辞、色、气、耳、目)。

司法机关1、西周:大司寇2、秦汉;廷尉——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

3、北齐:大理寺:五过——西周法官责任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关于凯程: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法考法制史重点知识梳理

法考法制史重点知识梳理

法考法制史重点知识梳理法考法制史,这个话题听上去有点严肃,但其实我们可以把它聊得轻松点。

想象一下,咱们穿越回古代,看看那些法律是怎么来的,法律人又是如何在这片土地上打拼的。

嗯,古代的法官可真是个风云人物,像个大英雄,手握公正的宝剑,分辨是非,维护正义,听起来是不是酷毙了?在古代,法律其实没那么复杂。

很多都是从习俗演变而来的。

老百姓遵循的习惯,时间久了就变成了法律,简直就像是“水到渠成”。

想想看,古人没那么多高科技,生活中遇到问题,就找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大家坐下来唠唠嗑,商量一下,这事儿该咋办。

慢慢地,大家就形成了一套自己的规则。

看吧,法律的萌芽就是这么简单。

这种“大家说了算”的感觉,真是有种“众志成城”的气势。

咱们聊聊那些传奇的法典。

比如说,《汉律》,那可是古代法律的代表,翻开那厚厚的书,里面的条款多得让你眼花缭乱。

有些条款甚至能让你感受到古人的智慧,像“无罪推定”,这在今天听起来就很现代啊。

虽然在古代,法律还是有点“宽松”,但它却给了人们一个公平的希望。

就像那句老话,“天无绝人之路”,总能找到出路。

到了明清时期,法律又迎来了一个小高兴。

那些法官,真是个“能人”,不仅要懂得法律,还要懂得人情世故。

每当有案子上门,法官得先来个“了解情况”,这可不是简单的问问,得像侦探一样,挖掘真相。

像当年的包青天,黑白分明,坐在大堂之上,真是一言九鼎啊。

可别小看这些法官,很多时候,他们的判决决定了一个家庭的命运,心里得有数,责任可大了去了。

再说说法律的演变。

历史长河中,法律跟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就像一颗小树,随着风雨的摇摆而不断成长。

有些旧规矩被慢慢淘汰,新的规则冒出来,替代了那些不合时宜的条款。

就像是“老树发新芽”,有些法律经过几番修改,变得更符合时代的需求。

这个过程,简直就像个变魔术的把戏,真让人惊叹。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那些为了法律事业而拼搏的法学家们。

他们就像一群“开路先锋”,在法律的道路上探索着。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考研备考算是进入到中程赛段了,报考了法硕考研的朋友,要抓住中国法制史的复习要点来进行学习。

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要知识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一、中国法制史考查目标中国法制史作为综合科考察的一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2.正确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复习技巧对比2017年,今年法制史大纲没有变化,考生可依原计划复习即可。

针对法制史的复习,本文从横向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复习的技巧。

从横向上看,中国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般都可以分为法律思想、立法活动及成果、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司法体制及主要诉讼制度等几个方面。

1.关于各朝的法律思想。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发展轨迹和渊源关系。

夏商时期,"天讨"、"天罚"的神权法理论占主导地位。

西周初年,周统治者"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进一步丰富了早期的政治法律理论。

春秋战国之际,儒法两家提出了明确而系统的法律理论。

而在战国大部分时期及秦朝,法学家派的理论在政治实践中一直占据着支配地位。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考研初期备考阶段,在攻克考研词汇的同时要注意课的复习。

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复习法制史考点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法制史重点解读:西周法律1、六礼“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获准后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卜于宗庙,请示吉凶;纳吉,是男家卜得吉兆后通知女家,决定订婚;纳征,又称纳币,是男家送聘礼到女家;请期,是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同意;亲迎,是新郎至女家迎娶。

至此,“六礼”完毕,婚姻成立,西周的“六礼”对后世影响极大。

2、质剂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3、七出三不去“七出三不去”是西周在解除婚姻方面一套完整的制度。

“七出”又称“七去”,是西周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但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丈夫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4、五听“五听”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的方法,即: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的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的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的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5、五礼即: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6、五过是西周时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7、“三刺”制度西周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

法制史学习考点总结8篇

法制史学习考点总结8篇

法制史学习考点总结8篇第1篇示例:法制史学习考点总结法制史作为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的历史渊源及演变过程,为今后的法律研究与实践奠定基础。

在学习法制史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重要的考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下面将对法制史学习考点进行总结,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复习和备考。

一、法制史的基本概念与定义1. 法制史的定义:法制史是研究法律规范的起源、发展、演变和变革的学科。

它涉及到古代法律、现代法律以及法律的社会作用等方面的内容。

2.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旨在规范人们的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二、中国法制史的主要内容与特点1.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国古代法律主要包括夏商周等时期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大宝令》、《唐六典》等重要法典,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等一系列情况。

2. 中国封建法律制度:中国封建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法律规范体系,体现了封建阶级的统治地位和制度性质。

其中包括“二十四条律令”、“律令制”等法规。

三、法制史的重要事件与人物1. 法家学派:法家学派代表人物有韩非、商鞅等,提出了法治国家的理论,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 汉武帝的法令兴汉: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推行法令最为严格的帝王之一,他实行科举制度、加强中央集权等措施,对中国古代法制有重要影响。

四、法制史的研究方法与意义1. 法律史比较法:法制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比较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法律规范,揭示法律的普遍原理和规律。

2. 法制史的意义:通过学习法制史,可以了解法律的历史渊源,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功能,为今后的法律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指导。

五、法制史的现代意义与展望1. 法制史对现代法律研究与实践的影响:通过学习法制史,可以为今后的法律研究与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2. 法制史的未来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法制史研究也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有望为法律学科的深化与完善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硕法制史有趣的知识点

法硕法制史有趣的知识点

法硕法制史有趣的知识点一、法硕法制史的重要性法制史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的演变和发展历程,以及不同时期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对于法硕来说,掌握法制史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行法律的来龙去脉,为今后的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有趣的法制史知识点吧。

二、古代法律制度的奇特之处1. 古代负责人身安全的法律制度在古代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中,存在一种奇特的规定,即负责保护个人身体安全的责任归属于其家族或宗族。

如果某人受到伤害或被杀害,家族或宗族将负责为受害者寻求公正的赔偿或报复。

这种制度在当时被视为一种保护个人权益的途径,然而也可能导致长期的族群冲突和私人复仇。

2. 古代的神圣法律制度在一些古代文明中,法律被视为神圣的,其制定和执行过程与宗教仪式密不可分。

比如,古埃及的法律制度是由法老国王和神权共同决定的,法律的制定过程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宗教仪式,以确保法律的神圣性和合法性。

类似的制度在其他古代文明中也有所体现,这表明法律在古代社会中具有极高的威望和权威。

3. 古代的审判方式在古代,审判方式与现代完全不同。

例如,在古代中国的部分法律制度中,有一种被称为“火烧刑”的审判方式。

被告人的手臂沾满油脂后点燃,如果烧伤后伤口愈合得好,就被认为是无罪的;而如果伤口愈合不好,被认为是有罪的。

这种审判方式不仅残酷,而且与现代法律的理念背道而驰,但当时却是一种常见的审判方式。

三、法律制度演变的有趣之处1. 罗马法与现代法律的关系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世纪,罗马法几乎失传,直到12世纪末,一位意大利法学家重新发现了罗马法的一些文献。

这些文献对当时的法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了现代法学的基石之一。

因此,可以说现代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古罗马的法律制度。

2. 法律制度与社会变革的关系法律制度的演变往往与社会的变革密切相关。

中国法制史考研知识点归纳

中国法制史考研知识点归纳

中国法制史考研知识点归纳一、背景和概述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经历了不同朝代的变迁和演进。

在中国法制史的考研中,有一些核心知识点需要重点关注。

二、夏商周时期的法制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发展的重要时期。

在夏朝,已经形成了以宗法制为基础的法制体系。

商朝的法制相对较松散,官制不完善,而周朝则实行了更加完善的封建制度和官制。

三、秦汉法制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了一系列变革,其中包括对法律的统一和规范。

秦代法律严苛,施行严刑峻法,但也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制的基础。

四、唐代法制唐代是中国法制发展的繁荣时期,也是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的时期。

唐朝建立了完善的官员选拔制度和参政议政制度,对审判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建立起科举制度。

五、明清法制明代法制的特点是兼容并蓄,既保留了古代法制的一些特点,又融入了一些新的概念和制度,如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清代的法制则相对保守,仍然延续了明代的一些制度,但也有所调整和变革。

六、近代法制近代以来,中国法制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挑战和变革。

从晚清时期的洋务运动开始,中国开始引进西方法律制度,并在辛亥革命后建立起了新的法制框架。

但在20世纪的政治动荡中,法制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干扰和阻碍。

七、现代法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也面临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了适应新的社会需求,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八、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与启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变迁,还对我们理解和应对当今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如守法、公平正义、权责分明等法治原则。

九、结语中国法制史是一个广阔而深奥的研究领域,通过对其知识点的归纳,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其核心和重点内容。

希望此篇文章对你在中国法制史考研中有所帮助,同时也希望你能够在学习中深入探索,进一步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脉络和影响。

中国法制史法硕

中国法制史法硕

中国法制史法硕
中国法制史是法律硕士考研的重要科目之一,学习中国法制史需要掌握以下方法:- 了解历史阶段:中国法制史大致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包括奴隶制法制、封建法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制以及社会主义法制。

- 掌握法律制度特点:以法律思想为例,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神权思想,西周出现“明德慎罚”思想,奠定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础。

两汉时期儒家思想地位独尊,儒家思想成为我国两千年来封建立法的指导原则。

清末表现为两面性,既维护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又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利益。

- 使用对比方法:法硕教材编写有一定规律,每章包括立法概况、法律形式、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内容等几部分。

阅读教材时,有意识地找出前后变化,通过对比,掌握前一个王朝与后一个王朝法制的不同,以及同一王朝前后不同时期的变化。

掌握了这些方法后,再根据课程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就能够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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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辅导:法制史重要点(7)
法典内容的变化——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了融合
1、“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
(1)“八议”——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此制度,主要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包括:
A——议亲(皇帝亲戚)
B——议故(皇帝故旧)
C——议贤(有传统德行与影响的人)
D——议能(有大才能)
E——议功(有大功勋)
F——议贵(贵族官僚)
G——议勤(为朝廷勤劳服务)
F——议宾(前代皇室宗亲)
注意:从此此后,“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唐律中的名例律在五刑、十恶之后即规定了八议制度。

(2)“官当”——允许官吏以官职爵位折抵徒罪的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
A——《北魏律·法例篇》规定:每一爵级抵当徒罪2年
B——南朝《陈律》规定更细,凡以官抵折徒刑,同赎刑结合使用。

注意:这表明当时封建特权法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唐律疏议》——礼法统一的法典
1、《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
(1)唐高祖李渊奏上《武德律》——唐代首部法典;
(2)唐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此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更加厘改,制定新的法典,称为《贞观律》;
两者均为12篇500条。

《贞观律》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基本上确定了唐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对《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2、《永徽律疏》(《唐律疏议》)的颁行
(1)高宗永徽二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
(2)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师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称为《永徽律疏》;
(3)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日”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注意: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因此其作用至重。

3、《永徽律疏》的历史地位:
(1)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2)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几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3)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得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

(二)十恶——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
1、从“重罪十条”到“十恶”——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
(1)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
(2)唐律承袭此制,将“十恶”列入名例律之中。

2、具体内容:
(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
(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
(3)谋判: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
(4) 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

(5) 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

(6) 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节器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

(7) 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
(8) 不睦:指谋杀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
2、“重罪十条”的产生——北齐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的十种重罪的总称,分别为:
(1)反逆(造反);
(2)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
(3)判(判变);
(4)降(投降);
(5)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
(6)不道(凶残杀人);
(7)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
(8)不孝(不待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
(9)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
(10)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
——《北齐律》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注意: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

3、刑罚制度改革
(1)规定绞、斩等死刑制度
(2)规定流刑——死刑的一种宽贷措施,分5等,每等以500里为基数,以距都城2500里为第一等,至4500里为限,同时还要施加鞭刑;
(3)规定鞭刑与杖刑——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
(4)废除宫刑制度——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自此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

4、“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的制度。

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
——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1)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
(2)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

袒免亲为服外远亲,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

注意: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广泛,直到明清。

5、死刑复奏制度——奏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为唐代的列刑三复奏,打下了基础。

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凯程教育: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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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如何选择考研辅导班:
在考研准备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尤其对于跨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来说,通过报辅导班
来弥补自己复习的不足,可以大大提高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辅导班,或许能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辅导班。

师资力量:师资力量是考察辅导班的首要因素,考生可以针对辅导名师的辅导年限、辅导经验、历年辅导效果、学员评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询问往届学长然后选择。

判断师资力量关键在于综合实力,因为任何一门课程,都不是由一、两个教师包到底的,是一批教师配合的结果。

还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学术背景、资料著述成就、辅导成就等。

凯程考研名师云集,李海洋、张鑫教授、方浩教授、卢营教授、孙浩教授等一大批名师在凯程授课。

而有的机构只是很普通的老师授课,对知识点把握和命题方向,欠缺火候。

对该专业有辅导历史:必须对该专业深刻理解,才能深入辅导学员考取该校。

在考研辅导班中,从来见过如此辉煌的成绩:凯程教育拿下2017五道口金融学院状元,考取五道口15人,清华经管金融专硕10人,人大金融专硕15个,中财和贸大金融专硕合计20人,北师大教育学7人,会计专硕保录班考取30人,翻硕接近20人,中传状元王园璐、郑家威都是来自凯程,法学方面,凯程在人大、北大、贸大、政法、武汉大学、公安大学等院校斩获多个法学和法硕状元,更多专业成绩请查看凯程网站。

在凯程官方网站的光荣榜,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特别多,都是凯程战绩的最好证明。

对于如此高的成绩,凯程集训营班主任邢老师说,凯程如此优异的成绩,是与我们凯程严格的管理,全方位的辅导是分不开的,很多学生本科都不是名校,某些学生来自二本三本甚至不知名的院校,还有很多是工作了多年才回来考的,大多数是跨专业考研,他们的难度大,竞争激烈,没有严格的训练和同学们的刻苦学习,是很难达到优异的成绩。

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和凯程老师详细沟通一下就清楚了。

建校历史:机构成立的历史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历史越久,积累的人脉资源更多。

例如,凯程教育已经成立10年(2005年),一直以来专注于考研,成功率一直遥遥领先,同学们有兴趣可以联系一下他们在线老师或者电话。

有没有实体学校校区:有些机构比较小,就是一个在写字楼里上课,自习,这种环境是不太好的,一个优秀的机构必须是在教学环境,大学校园这样环境。

凯程有自己的学习校区,有吃住学一体化教学环境,独立卫浴、空调、暖气齐全,这也是一个考研机构实力的体现。

此外,最好还要看一下他们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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