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应镇中心校关于评选2015年上半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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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XX街道小学幼儿园关于做好XXX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XX县XX街道中心学校关于印发《XX街道小学德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经XX街道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对XXX年德育工作和创文工作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现将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XXX年德育工作和创文工作考评成绩突出的学校申报先进集体。

同时对应申报先进个人,城区学校可申报2人,其他学校可申报1人各学校申报的先进个人原则上推荐申报负责德育和创文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申报要求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应填写相应的申报审批表,审批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于XXX年5月19日前上交中心学校教导处。

XX县XX街道中心学校
XXX年5月10日
XXX年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XXX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关于做好“师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师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师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大力弘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根据《教育局关于比师德、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争先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今年教师节前夕,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模范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的在职在岗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想品德,积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理念、方式、手段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成果丰硕。

5.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参与有偿补课及体罚学生现象。

6.积极投身结对帮扶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帮助困难学生、转化行为偏差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在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及线上教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7.近5年来师德师风表现优秀,年度考核原则上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获得县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等荣誉。

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基层推荐。

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代表座谈、集体决定等方式推选出师德模范候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积极宣传。

要运用多种手段对推荐上报的师德模范候选对象典型事迹积极宣传,通过推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教师高尚师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海原回小发[2015]56号海原回小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大力发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评出典型、评出形象、评出干劲、评出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把师德标准形象化、具体化,通过评选教师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引领广大干部教师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努力营造和谐向上的浓厚氛围,为我校内涵化发展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一)评选范围:在岗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师德标兵:2人;师德先进个人:7人。

三、评选原则和条件(一)评选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务实,评选结果的每个环节要在校内进行公示,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增强活动的公信力。

2、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

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首要是品德高尚的教师,在推荐人选时,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一贯行为,注重学生、家长的满意度。

3、坚持群众性原则。

评选工作要向基层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基层要认真推选,领导小组要认真把关,使评出来的先进个人得到群众公认。

4、坚持实践性原则。

要使评选过程成为广大教师参与道德实践的过程,成为培树先进典型、引领文明风尚的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二)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勇于实践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2、具有高尚的敬业精神,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家长认可度高。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吉林市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无违规违纪行为。

2、2015学校优秀、先进教师评选方案

2、2015学校优秀、先进教师评选方案

2015年度曹营镇中心学校
优秀、先进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
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
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灯洪
副组长:曾万刚蒋秋华
成员:蒋孝荣陈艳霞陈其林饶玉秋职代会代表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孝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工作的资
料收集、初审、推荐以及优秀人员名单的上报。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镇级优秀教师和班主任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20% 。

县级及以上按文件职数。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宜宾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
校训: 知识改变命运、性格引领人生。

2015镇校办师德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2015镇校办师德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2015镇校办师德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2015镇校办师德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府、教育局关于师德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经校办研究,拟定《__镇校办师德建设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校办成立了师德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李__ 副组长:马__组员:刘__ 谭__ 刘__ 张__ 柴__辛寨镇师德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__辛寨镇教师职业特长考核小组:组长:李__ 副组长:马__组员:刘__ 谭__ 刘__ 张__ 柴__ 各小学校长二、绩效工资额每学年按8个月量化,每学期4个月,每月绩效浮动工资为285元。

前三个月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每月打到教师的工资卡上,最后一个月的绩效工资依据量化结果,把应得的部分发给教师,若最后一个月的绩效工资不够,在下一个月中扣除。

根据考核指标分配,每学期各项的投入为:德项114元、勤项228元、能项342元、绩项456元。

绩效工资分上、下学期期末量化结算。

三、考核指标(100分)第一部分:师德表现考核(50 分)(一)执教行为(5分):1、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xxx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3-5分/次。

2、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5分/次,体罚扣1分/次,严重体罚扣5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1-5分/次;由于责任人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510分/次;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5分/次。

3、在公开场合讲脏话、粗话、吵架;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扣1分/次;出现生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同事间挑拨离间制造矛盾、搬弄是非扣2分/次;同事间因矛盾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5分;因不孝敬父母被父母或直系亲属找到单位上来,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领导,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5分。

5、本项考核不出负分。

善应中心校2014年上半年教师多元化评价评选“教育标兵”的通知

善应中心校2014年上半年教师多元化评价评选“教育标兵”的通知

善应镇中心校关于开展教师多元化评价评选“教育标兵”的通知镇属各中小学:为了继续在我镇形成讲奉献、讲正气、爱学习的工作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使广大教师能在各自的岗位上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我价值。

经中心校研究,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个体差异,体现评价多元化,决定继续在全镇教师中开展评选“教育标兵”活动。

现具体通知如下:一、评选内容(一)持之以恒标兵1.在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中,能够坚持不懈,始终如一做好做扎实。

2.在教体局、中心校安排部署的素质教育系列活动中,能够持之以恒地开展某项或多项工作。

3.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能够坚持某项有助工作或有益身心健康的做法,并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二)智慧育人标兵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因材施教,在转化学困生和培优方面有着成功的范例。

2.能较好的运用教育心理学原理,巧妙的化解和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突发情境、帮助学生排解不良心理情绪。

3.能够做到用心管理学生,用智慧启迪心灵,教育感化学生,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三)爱生如子标兵1.尊重学生的人格、自尊心和正当的兴趣爱好,充分信任学生、了解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面向全体学生,爱严结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3.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能满足学生的个体需求,能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

(四)敬业奉献标兵1.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尽职尽责。

2.对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能不断更新知识,有很强的教育责任感。

3.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教学改革标兵1.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

2.不断拓宽视野,能使学生知识延展到相关学科,促进其知识成长。

3.能自觉反思,善于把自己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与同事、同行进行交流。

(六)教学能手标兵1.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

2.所教学科成绩优异、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对本学科学习兴趣浓厚。

师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师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谢集学区师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根据单县教育局、单县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在遵守此文件精神的条件下,谢集学区特制定师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1、在本学区工作5年(包括5年)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师德考核3次优秀等次;历次师德教育月获得市级演讲一等奖。

以上3个条件必须具备一个。

2、在2017-2018年度学区联考中语、数、英获得第一名的老师,其它任课老师获得县级以上学生辅导奖的老师。

3、2017-2018年度被学区评为镇级优秀的教师。

特殊说明:本次有两个推荐名额,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如申报人数超过两人,由学区组织人员进行申报人员师德先进事迹个人演讲述职现场评分。

XX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XX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XX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校决定开展以“讲文明、树形象;强师德,做良师”为主题的评选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核心,以解决当前教师队伍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促进全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高,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转变作风、优化行风,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积极引导教师自觉规范自身的思想道德和职业行为。

塑造为人师表新形象,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家长的良师益友。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动员学习(一)学习教育一是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拉开师德建设序幕;二是结合实际,通过橱窗、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具体方法步骤,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全体教师对师德建设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教师参与师德建设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学习讨论以学校(团队)为单位,每学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活动,每次活动必须有记录,有心得体会。

每个教师的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

学习的内容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等等。

学习心得体会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三、反思评议(一)开展“五查五评”工作。

“五查”:一查重教轻育人,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二查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学生的行为;三查不爱岗不敬业,热衷于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四查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纪违法、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强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其他商品等以教谋私、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五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成果的不端行为。

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18年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二)先进个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或负责人。

(三)优秀班级普通中学教学班(四)优秀学习小组普通中学班级内学习团队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德育首位意识强。

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始终把德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的位置,并贯穿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积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基本道德教育。

2.道德课堂推进深入。

积极构建道德课堂,具有校本特色的道德课堂形式;扎实推进道德课堂建设行动研究,初步形成人人研究道德课堂、人人践行道德课堂的良好风尚;建立有“民主、积极、合作”的新型教师文化。

3.家长学校和社区教育工作开展良好。

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并积极参与争创家长学校示范校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和家长参加我市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确立家长学校的研究课题,教学计划得到落实,家长学校工作受家长欢迎。

与公安、文化、交通或科研单位等部门建立共建关系,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制度;与街道、居委会积极配合,努力营造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社区氛围,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教育网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德育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学校有明确的德育研究课题,能结合工作实践,组织教师学习道德理论,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道德课堂研究工作。

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形成德育工作理论研讨制度,近年来有教师德育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关于推荐评选市师德工作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关于推荐评选市师德工作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关于推荐评选市师德工作先进集体
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荐认定2015年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2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师德工作先进集体:各单位采取自荐方式;
师德标兵:各单位可分别推荐师德标兵1名。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教体通〔2015〕282号文,并严格按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2、提交材料要求。

(1)镇区被推荐的学校和个人需分别填写《中山市师德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中山市师德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中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3)、《中山市师德标兵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2)镇区被推荐的学校和个人的事迹材料(800—1200字)分别由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学校负责撰写,并保存好《中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考察民主测评表》(附件5)、汇总填报《中山市师德标兵推荐考察民主测评统计表》(附件6),以备复核。

(3)师德标兵候选人需提交红底或蓝底电子工作照。

3、材料上交时间
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文本及电子版(通过内部
办公系统发送至邓淑平的个人邮箱)交到镇文体教育局305室邓淑平老师处。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东升镇文体教育局
2015年6月25日。

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

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

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树立和宣传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决定组织评选2015-2016学年xx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中学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小学学生(以上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中小学学生)。

二、评选对象 1.具有上述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包括两年)以上方可参评。

2.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限于小学4年级以上(含4年级)的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校学生会、团委(总支)、少先队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两个学期以上者;4.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才有资格参加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5.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选:留级(或休学)累计达2学年者(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统计而不进行累计);2015年秋季留级和休学复学者。

三、评选标准(一)小学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

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兴趣浓厚,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初中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

关于推荐上报师德典型的通知

关于推荐上报师德典型的通知

密州街道中心学校工会
关于推荐上报师德典型的通知
各学校:
教师节前后,中心校将围绕“落实纲要精神、弘扬高尚师德”这一主题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学先进、赶先进,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现将推荐上报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通知如下:
1、推荐数额:各单位推荐1名先进教师典型。

2、推荐要求:从教育教学一线上特别是在艰苦、困难条件下积极工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并做出优异成绩的中小学校长、教师中选取。

3、上报时间:各单位请于9月6日(周一)上午9:30前将优秀教师典型推荐表报办公室,中心校将从中遴选部分特别优秀的教师典型在市、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密州中心学校工会 2010年9月4日
优秀教师典型推荐表单位(公章):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教学科所在学校
(正文内容请用5号仿宋,事迹500字左右)





迹。

2015教师节政府评优和教育工作者考核情况

2015教师节政府评优和教育工作者考核情况

4 8 8
20 20 20 20
28 28 30 28
20 10 2
2015年教师节评选镇级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公示
优秀教育工作者:唐露 优秀教育工作者:阳彦辉 张澄 严俊 优秀教师:胡敏 唐先凤 马梅 曾丽 2015年教师节学校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公示 优秀教师:尹显英 阳云虎 陈泳霖 李芹 宋霞 阳云全
246 249 248 245 231 238 237 236 215 215 219 213 216 196 208 208 201 120 117 233 223 226 223 5 5 5 5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4 8 5 13.75
考核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 2 3 4
优秀教师报名人员及考核情况
胡 敏 唐先凤 马 梅 曾 丽 李 芹 尹显英 阳云虎 陈泳霖 宋 霞 阳云全 敬小清 余 容 叶读容 陈 静 彭彩霞 冉旭东 王 霞 黄 娟 蒋富顺 唐 露 张 澄 阳彦辉 严 俊
14 5 3 4 15 4 3 5.5 6.5
16 10 7 2 15.75 2 2 2 16 7 5 6 2 17 6 5 7.5 8.5 2 27 17 9 7
272.50 266.50 261.00 254.50 254.25 246.00 245.00 242.50 237.00 229.50 228.50 225.00 219.50 219.00 218.50 214.50 216.00 130.00 119.00 264.00 248.00 243.00 230.00
10.5 7.5 6 7.5 7.5 6 6 4.5 6 7.5 4.5 6 1.5 6 4.5 1.5 7.5 1.5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第一篇: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终身从教思想;在平凡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

3、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4、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5、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起模范引领作用,教学水平高超,教学成绩显著。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十不准”的师德自律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评选办法1、首先由学校给各年级组划分候选人指标。

由各年级组根据评优条件推举候选人名单上报校长办公室。

2、由学校召开教师大会,组织教师民主投票选举。

根据评优指标,按照投票数量高低确定优秀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表彰。

3、也可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或所在年级组推荐、全体教师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支部、行政会议研究审批后再将结果进行公示,供广大师生员工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定为本年度的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并给予表彰。

4、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第二篇: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08-7-5关于评选2007-2008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根据《**学校教职工奖励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表彰在班级管理、教学管理和行政后勤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评选先进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区教育局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街(办事处)教育总支,各直属学校: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有效德育工程建设,不断总结有效德育工作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13——2014学年度德育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及范围此次拟评选全区“十二五”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先进学校15所、先进个人30名。

坚持体现面向一线、兼顾学段、突出实绩的原则。

先进单位适当考虑农村学校和偏远学校;拟推荐的先进个人应兼顾教师、德育干部和学校领导的代表面。

一、先进学校评选条件1.领导有力。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办学行为规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领导班子重视德育工作,将德育工作列入学校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齐开足各类德育课程,建立了德育工作目标责任制。

2.推进有序。

坚持常抓不懈,积极落实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激发德育队伍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德育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增强。

3.措施有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生行为、班级建设、课程德育、社会实践、德育资源等德育重点、难点工作;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德育活动,学校共青团或少先队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参加区级以上德育重大活动,注重德育经验、德育模式、德育典型的挖掘、培植和宣传工作;坚持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德育工作,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4.工作有实绩。

近三年,学校德育工作氛围浓郁,学生行为规范良好;德育新闻和德育典型材料报送及时,内容详实,多次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各级各类媒体推介和宣传;及时完成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其成功做法或特色工作在全区得到认可;学校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师生违法犯罪和败坏师德师风的违纪事件;学校声誉、办学水平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的通知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的通知各处、室、组: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特殊教育事业,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将对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以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为宗旨,忠诚党的特教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人格,认真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钻研业务、勇挑重担,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观念有突破,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质量有提高,服务质量有改善;在工作和班级管理中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随意迟到、早退、调课、误课和旷工等现象,在各项教学工作和日常工作检查中,成绩优秀者。

5、教学设计齐全、详细、实用,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熟练的教学技能,教学成绩突出者。

6、一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者不得参评。

7、不达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者和未转正定级人员不参评。

8、在本学年度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的,个人利益不能服从集体利益的不得推荐。

9、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需提供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6月18日以前将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上报办公室。

10、各处、室、组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对上报的推荐人员,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优秀名单,否决的名额,不再重新推荐。

(二)道德模范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师生公认的道德标杆。

2、热爱特殊教育,关爱学生,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维护学校荣誉、积极参加志愿者,勇挑重担,勇于担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十教字[2011]4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十教字[2011]4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文件十教字[2011]49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教育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一)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共评选100名,其中师德标兵10名。

名额按全市专任教师0.3%的比例测算(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除外),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

(三)市直学校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依据市直学校评选名额总量,由评定委员会差额评定师德先进个人人选(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一)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争做为人民服务的典范。

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志存高远,甘为人梯,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关心学生,传递师爱,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尊重学生人格和主体地位。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控辍保学、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受到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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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应镇中心校关于评选2015年上半年师德
先进个人的通知
镇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按照教体局工作要求,中心校决定在全镇教职工中评选一批师德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师德先进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各校要认真对待,通过人人参与,层层推荐,突出典型事迹,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表彰典型,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
作用。

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在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中具有更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被推荐者参加工作应在3
年以上。

上报材料及有关要求:6月14日前各校根据要求评选结束,并于6月15日将“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上报中心校。

电子材料同时上报中心校163邮箱。

(中心校将从中择优报县,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件:1、师德先进个人指标分配表;
2、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3、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善应镇中心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指标分配表
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此表一式一份,并上报Excel电子文档。

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此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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