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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18•【字号】澄府办函〔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府办函〔2024〕18号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企事业各单位:《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18日澄迈县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方案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快建设“六个强县”任务目标,持续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扎实编制“五张清单”,推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不少于215.23亿元,同比增长6%以上。

其中,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08亿元,同比增长10%。

二、细化目标分解(一)实行投资量化考核。

将年度和一季度投资目标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县属国有平台公司(详见附件1、2),激活各单位谋项目、促发展内生动力。

由县发改委牵头,对各级、各部门年度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连续2次排名倒数后2名的责任单位,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或全县表态。

鼓励各单位协作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作为业主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完成量可以由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和行业部门或乡镇园区共享(原则上,按照项目策划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3:7的比例分配;涉及乡镇征地难度较大的需要三方分配的,按照3:2:5比例分配)。

为鼓励策划高质量项目,对项目策划质量高且项目资金能够全额保障的,项目策划单位投资分成比例可以提高到70%。

项目投资分成比例一般在项目开工前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县发改委确定,明确分成比例前已经产生投资不再分成,因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投资分成比例难以确定的,报请分管县领导确定。

澄迈县龙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

澄迈县龙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

澄迈县龙江美丽乡村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定位今后三年,xx县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把xx县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二、实施原则和方法(一)规划指导。

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县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县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县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

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

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

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三、重点工作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

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

(牵头领导:xxx。

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二)文化工程。

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三)环境工程。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根据《澄迈县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我局以“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这一课题开展了调研和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概况2013-2015年,我县以褔桥带、罗美带、永美带等三条美丽乡村带为重点,全面推进县镇两级美丽乡村建设,共投入建设了19个县级美丽乡村和29个镇级美丽乡村。

根据《五年实施计划》,我县71个行政村列入名单,其中,2016年已建成19个美丽乡村,2017年计划建设30个美丽乡村。

其中农业部把敦茶村、罗驿村、龙坡村列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海南省将敦茶村、罗驿村和美朗村列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大美村等15个村落先后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美朗村被评为海南十大最美乡村之一。

我县被全国新农村建设中心评为“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典范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我县7个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我县全域旅游建设夯实了基础,积极推动落实省委刘赐贵书记提出的“日月同辉满天星”建设目标,对我县加强生态保护、改善民生工程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规划编制与实际建设中产生的矛盾。

一是责任主体不清。

我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规划编制由县住建局负责,建设指导由县农委办负责,建设主体由各镇政府负责,三者平时工作难以衔接。

二是土地私有化突出。

由于村庄闲置土地已被农户占用,编制规划时建设项目的选址因为与农户之间发生矛盾,致使项目落地有难度,有些美丽乡村在建设过程中因为土地问题无法协商而再三调整规划,影响了建设周期和进度。

有些项目最终无法落地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二)主题不突出,特色不显著。

一是规划编制和设计时间周期短,规划和设计单位没有深入了解当地历史文化、人文地理等情况,致使在编制规划时定位不准确,使得美丽乡村带主题不突出,未能充分发挥连片成带的聚集效应。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澄府〔2015〕147号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澄府〔2015〕147号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规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澄府〔2015〕14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县政府决定,对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精简和规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即日起,对2014年以来成立的73个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精简,保留64个,撤销9个(保留和撤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自公布之日起停止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开展工作,相应的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应遵循议大事、抓协调、不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的原则,依规履行工作职责。

议事协调机构主要的职能任务是对跨部门重要业务进行协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商议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等。

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有关工作。

三、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

今后,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独设立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加强对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工作任务完成后须及时撤销,并分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编办备案。

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琼府办[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6〕1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落实工作。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下同)是全省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建立农村公路发展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和交通部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有关规定,以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现就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相比,总体还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

全省农村公路路网技术水平较低,抗灾能力弱,行政村通达率、通铺装路面率、农村公路养护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机制缺乏活力;缺少稳定的资金渠道,投入严重不足;基层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还很突出,建设、管理与养护的能力与实际要求仍存在差距;节约土地与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

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

2017年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说明目录第一部分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七、部门收入总表八、部门支出总表九、部门支出明细表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十一、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第三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政务中心(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一)受县政府委托依法从事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

县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统一受理咨询服务、跨部门协调、督办、监察等窗口服务协调工作。

具体职责范围为:一、负债对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进行审查,并报县政府确定,调整。

统一受理、送达、并对审批(许可)事项的联合办理和确定一个责任部门牵头办理。

二、负责组织涉及多个部门审批(许可)事项的联合办理和确定一个责任部门牵头办理。

三、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并提供服务,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

四、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未在中心派驻人员的部门就政务事项提交的申请,并按管理权限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本部门无下属单位第二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第三部分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政务中心(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9.2万元。

其中,收入总计37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32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岀2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岀12.7万元。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澄府办〔2017〕272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府办〔2017〕272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第十三届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澄迈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34号),设立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澄迈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为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将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有关工作职责划给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⒈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⒉承办中央、省及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⒊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⒋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⒌负责全县房地产业行业管理;⒍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四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和物业服务企业暂定资质资格审批等工作;⒎根据有关规定,指导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

(二)承接的职责:⒈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的有关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决策部署。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澄府办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金安筹备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有关单位:《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21次“两重一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日澄迈县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为优化澄迈县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文件精神。

在《澄迈县推广“极简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自贸区可先行先试的优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在《澄迈县推广“极简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成果,解放思想。

通过精简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机制、分类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各类改革试点范围、强化全程代办服务等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提质“拿地即开工”创新,积极为社会建设项目深化赋能,让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更快捷、更便利、更高效。

二、“拿地即开工”的含义“拿地即开工”指的是有意向获得土地的建设单位在土地出让完成前先行开展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建设五方单位确定,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等设施接入),同时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业务协同。

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完成土地出让金缴交并作出相关事项承诺的1个工作日(不含方案公示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发项目准许建设书(具备条件的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形。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30•【字号】鲁政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7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07〕6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加快发展服务业,根据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把繁荣发展服务业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

2006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7230.03亿元,同比增长14.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6%。

我省服务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服务业发展仍相对滞后,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行业结构不合理;缺少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发展载体不强;服务业投资相对较少,发展速度不快;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作为衡量是否实现工作指导转变的重要标志。

要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瓶颈制约;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力;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吸纳城乡新增就业、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为站在新起点、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澄迈永发镇调研报告

澄迈永发镇调研报告

澄迈永发镇调研报告《澄迈永发镇调研报告》一、概述澄迈永发镇位于中国海南省澄迈县,是澄迈县下辖的一个镇。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永发镇的发展现状、关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

二、发展现状1.经济发展:永发镇拥有丰富的农业、渔业和旅游资源,农产品种植和养殖是当地经济的主要支柱。

同时,永发镇也是澄迈县的重要农产品市场。

但农业生产方式较为传统,农业机械化程度低,需要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2.旅游业发展:永发镇地处海滨,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吸引了许多游客。

但目前永发镇的旅游设施相对简陋,缺乏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需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投资和建设。

3.基础设施建设:永发镇的道路和交通设施较为落后,对居民出行和物流运输带来一定影响。

此外,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也亟需改善。

三、问题分析1.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2.旅游设施不完善:旅游设施简陋,无法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影响永发镇的旅游业发展。

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交通设施、医疗和教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居民和企业的需求。

四、发展建议1.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大对农业科技和设备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鼓励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

2.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旅游投资,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发展特色旅游项目,吸引更多游客。

3.改善基础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改善道路和交通设施,提高居民和企业的出行与物流效率;加强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五、总结永发镇拥有丰富的农业、渔业和旅游资源,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为了促进镇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改善农业生产方式,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综合发展,永发镇将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海南澄迈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海南澄迈乡村振兴调研报告

海南澄迈乡村振兴调研报告本次调研以海南省澄迈县为对象,主要内容包括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乡村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情况。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澄迈县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实施精准施策,澄迈县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乡村振兴规划方面,澄迈县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规划文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

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规划落实不到位、顶层设计不够完善等问题。

二、乡村经济发展现状澄迈县的乡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进步,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逐渐增加,特色产业不断壮大。

但是,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需要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力度,推动田间管理现代化。

三、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情况在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澄迈县加强了村级自治体建设,落实了村务公开制度,推进了社区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但是,一些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基层治理薄弱、村庄环境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需要从落实村民自治、加强村规划管理等方面入手,推动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全面提升。

综合整体来看,澄迈县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未来,澄迈县应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乡村振兴规划,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加强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的整体水平。

此外,澄迈县还需要注重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生态农业,以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同时,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在乡村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澄迈县需要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提升村庄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同时,应加强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培养,推动基层民主管理,更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海南省澄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南省澄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南省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文本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五月目录前言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 (8)第四章规划目标 (10)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5)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 (18)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6)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 (27)第十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29)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31)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十三章附则 (37)附表 (38)前言《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6年开始修编,2010年9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

实施三年来为澄迈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提供了重要保障。

随着2010年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提升为国家战略,为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澄迈建设成为海南省新型工业基地、能源和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基地、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其区位优势正逐步突出,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划在实施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此背景下,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同意,澄迈县政府组织编制了《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并于2013年1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专家评审时提出的修改建议以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同意澄迈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13]860号),澄迈县按照《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琼府办[2012]8号)有关规定开展《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工作,结合海南省和澄迈县实际,重新编制《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已撤销),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5.09•【文号】[83]教中字006号•【施行日期】1983.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1983年5月9日(83)教中字006号)自一九七八年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扩大职业技术学校的比例以后,许多城市进行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试点。

一九八0年十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和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一九八一年中央领导同志又作了指示,进一步推动了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工作的开展。

经过几年的努力,单一化的中等教育结构开始起了变化,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初步发展。

到一九八二年,全国城市职业中学(班)、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已达三十五万余人,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比例已达到一比五。

如将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计算在内,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比例还要大一些。

试点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方向正确,效果显著,深受欢迎。

家长、社会反映,这是“为人民办了一件好事”。

用人单位反映,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一是有技术,录用后就能顶岗位工作;二是热爱专业,工作安心。

学校反映,高考只能调动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举办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后,逐步把其余大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学校面貌大为改观。

实践证明: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它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劳动后备力量的文化技术与思想政治水平,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劳动就业,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4•【字号】澄府办〔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澄府办〔2016〕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澄迈县政府工作部门调整的批复》(琼编〔2016〕3号)精神,现予印发《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4日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澄迈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34号),设置澄迈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管全县旅游工作,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与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

组织编制全县旅游资源综合发展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搞好全县旅游行业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三)组织制定全县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编制旅游资源的功能区规划和配置;提出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组织全县重要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和审核工作。

(四)牵头组织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统筹全县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负责旅游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旅游标示体系规划和建设;协调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假日旅游等各类特色旅游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编制全县性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目录;组织和指导重大旅游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和引导本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

突出地域特色 让职业教育更好为区域经济服务

突出地域特色 让职业教育更好为区域经济服务

突出地域特色让职业教育更好为区域经济服务2010-08-09 23:45 来源: 作者:网友评论 0 条浏览次数 23当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加快综合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体结构, 我市在上项目、跑资金、扶持各类企业发展、推进经济进程的同时,对人才的需求日趋凸显 ,成为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新跨越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

而职业教育是培养初、中级技能型人才的基地,是服务经济的主阵地。

因此,加大职业教育力度,让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便成为最紧迫、最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刻理解职业教育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和谐临江中的重要意义(一)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与水平的需要从我市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立足丰富的矿产、生态、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特色经济、主攻民营经济、壮大园区经济、提升劳务经济已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初、中级技术人才的支撑。

新农村建设中也迫切期盼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通过职业教育和各种长短期技能培训,有助于改善我市劳动力结构,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可使就业压力转化为人才优势。

是我市开发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我市属于经济后发展地区,经济增长的速度并不能保证充分的就业。

全市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为5000人左右,还有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待转移。

在这种情况下,却出现了“用人单位在我市招工难、我市待就业人员从业难”的情况,原因归结于待就业人员素质偏低,用人单位找不到合适的技能型人才。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能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可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以适应经济社会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

(三)发展职业教育是突出地域特色、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建设进程的需要我市谋划了硅藻土工业集中区、金属镁工业园区、冶金铸造工业园区及长白山生态产业园区四个特色产业园区。

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doc

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doc

附92018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呼玛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年)1目录1.学校情况 (4)1.2 学生情况 (4)1.3教师队伍 (5)1.4设施设备 (5)2.学生发展 (5)2.1学生素质 (5)2.2在校体验 (6)2.3资助情况 (7)2.4就业质量 (8)2.5职业发展 (8)3.质量保障措施 (8)3.1专业动态调整 (9)3.2教育教学改革 (9)3.3 教师培养培训 (11)3.4 规范管理情况 (11)3.5 德育工作情况 (14)3.6党建情况 (15)4.校企合作 (15)4.1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和效果 (15)4.2 学生实习情况。

(15)5.社会贡献 (15)5.1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16)5.2社会服务 (16)6.举办者履责 (17)6.2政策措施 (17)7.特色创新 (18)7.1学生手机管理 (18)7.2创新教学模式 (18)8.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9)2018年呼玛职业技术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1.学校情况1.1学校概况。

2007年初,乘借国家、省、地职教相关政策的扶持,在县政府和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和精心设计下,县职业技术学校挂牌成立,职教工作自2007年6月末全面启动。

确定依托呼玛高中办学的基本模式,依据县情开设外贸俄语和信息技术两个专业。

当年实现招生102人,师资采取聘借的渠道解决。

顺利完成我县职校教育的第一步工作,圆满完成招生工作,受到地行署教育局的表彰。

政府在职业教育上倾注了极大的关注和扶持力度,投资600余万元的职校新教学楼已于2009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是镇内教学楼基础条件最好的一个。

经过几年的统筹安排和发展,从校舍到设备都在逐渐完善。

现在有教学楼、宿舍楼各一栋,建筑面积9422平方米。

其中教学教室2416平方米、图书室120平方米、图书2400册、电子阅览室24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1080平方米、学生宿舍4160平方米。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清镇职教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6]1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清镇职教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6]1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清镇职教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清镇职教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6〕1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支持清镇职教城(以下简称“职教城”)发展,加快把职教城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职教园区,对于构建贵州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支持职教城建设发展要求,现就支持职教城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完善职教城发展规划(一)支持以新的理念进一步规划职教城发展。

支持职教城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突出“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把职教城建设成为教城互动、产教互动、职教改革、技能培训的引领区、创新区、示范区。

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职教城强化融资、建设、管理、服务、实训等功能,支持职教城管委会进一步统筹入驻院校及其他公共资源,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搭建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资源共享的大平台,为院校办学、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进一步统筹完善教育、居住、产业、生态环境等功能布局,推动入驻院校和产业项目等规划更加注重山体、河流、林地、绿地、水体等自然生态保护,实现统筹规划、综合开发。

(牵头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进一步强化多规衔接融合发展。

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进一步将职教城总体规划与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贵安新区总体规划、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观山湖区总体规划、红枫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相衔接,科学融合并优先实施,确保职教城与贵阳市、贵安新区公共资源和城市功能融合共享。

澄 迈 概 况

澄 迈 概 况

澄迈概况澄迈县是世界长寿之乡、世界富硒福地、中国绿色名县。

位于海南岛的西北部,毗邻省会海口市,与雷州半岛隔海相望。

自西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置县,至今已有2125年,史脉久远、人文炽盛,因古县治老城有“澄江”、“迈岭”,故取山水名之首定县名为“澄迈”。

全县陆地面积20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00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约58万人。

辖金江、瑞溪、永发、老城、加乐、文儒、福山、桥头、中兴、仁兴、大丰等11个镇,177个村(居)委会,867个自然村。

境内有3个国营农场(金安农场、红光农场、西达农场)、1个省直属农林场(澄迈林场)、1个省级开发区(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两岸交流合作基地(琼台全面战略交流合作基地)以及1个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1个国家级枢纽港(马村中心港区)。

近年来,澄迈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三县一地”(生态现代化建设县、新型工业县、休闲低碳旅游县和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兴县、产业强县,取得明显成效。

荣获2011、2012年度全省经济社会考核第一名(2013年后没再评)。

澄迈已成为海南第三大投资体和第三大经济体。

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GDP)完成225.89亿元,同比增长11.0%,生产总值(GDP)增速连续五年全省排名第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3.7亿元,同比增长1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亿元,同比增长14.7%;全口径财政总收入57.38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51亿元,增长10.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24元,同比增长9.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88元,同比增长12.6%。

2015年上半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7.99亿元,同比增长8.3%;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11.48亿元,同比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87亿元,同比增长10.4%;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7亿元,同比增长9.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85元,同比增长7.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54元,同比增长10.4%。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的通知-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的通知正文:----------------------------------------------------------------------------------------------------------------------------------------------------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2019年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23日2019年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措施为加速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按时按量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县的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有关装配式建筑批示精神的通知》(琼建科函〔2019〕357号)及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琼建科〔2019〕137号)要求,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严格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2018〕91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琼建科〔2019〕8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关于2019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琼建科〔2019〕137号)和《澄迈县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澄建字〔2018〕357号)等文件要求及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出台装配式建筑优惠政策细则、项目闭合监管办法等,争取装配式建筑工作在我县得到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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