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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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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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制度概述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此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承包商和外来人员。

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化学品作业以及各类危险机械作业。

三、危险作业管理要求1.制定危险作业计划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危险作业计划。

危险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目的、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由相关责任人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实施危险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对于存在隐患的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维修或更换。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先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3.危险作业现场安全保障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安全隔离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危险作业现场还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对。

4.危险作业记录与报告危险作业必须记录相关内容,包括作业人员信息、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以及安全保障措施等。

发生事故或者危险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调查。

五、责任和承诺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负责自身安全,同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员工安全。

如有不遵守本制度或者安全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如有修改,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施行,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第一时间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作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集团)公司下述简称公司]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存在危险因素作业的管理。

直接进行操作的员工,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均需遵守本规定。

3. 动火作业的管理3.1.临时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

3.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取证后上岗。

3.3.凡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气体、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并隔绝气体来源,(如有条件时要求拆除一段生产联系的管道)经分析化验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分析记录。

3.4.进入狭小仓室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进入前应加强有效通风,罐外也须有专人监护,离开罐时,不得将使用的割具、气管放在罐内,带电绝缘层保持良好无损坏,割具无漏气现象,照明良好。

3.5.动火作业登高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牢固的工作架或系好安全带。

动火作业火花下落、飞溅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有6级(包括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室外登高作业。

3.6.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丙烷瓶、氧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好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动火。

丙烷气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丙烷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

3.7.动火前应将现场易燃或可燃物清除干净,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中动火。

3.8.动火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应切断电源,收拾好器具,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才能离开。

3.9.动火前,应经安全主管检查动火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在确认无问题后签发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

3.10.本制度在停电检修中同样有效,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干部负责本部门、子公司动火证审批手续监督检查工作。

3.11.无证动火或违章动火者,视情节罚款20-100元/次,4. 狭小仓室作业的管理4.1.在罐体内、狭小仓室内作业,必须在入口处挂上进入作业标牌。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6、清仓、清库作业;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为管理和控制危险作业所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措施,旨在确保员工在进行危险作业时的安全和健康。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作业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哪些作业属于危险作业,并确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2. 作业风险评估: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等级。

3. 作业安全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安全设备的使用等。

4. 作业许可证制度:对危险作业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只有通过培训和考试合格的员工才能进行危险作业。

5. 作业监督与控制:建立作业监督和控制机制,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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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活动。

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和范围(一)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活动。

(二)危险作业的范围 1. 高处作业 2. 动火作业 3. 受限空间作业 4. 临时用电作业 5. 吊装作业 6. 破土作业 7. 断路作业 8. 盲板抽堵作业 9. 设备检维修作业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一)危险作业的审批 1. 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风险,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 审核通过后,作业单位应按照审核意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4. 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批准作业。

(二)危险作业的人员要求 1. 危险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悉危险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 危险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危险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危险作业的设备和工具要求 1.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2.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良好。

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严禁违规操作和使用。

(四)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要求 1. 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2. 危险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危险作业现场应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悉危险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分配和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存在危险作业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危险作业: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或危害员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

第四条责任分工:企业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危险作业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承担危险作业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自己部门危险作业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员工有义务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危险作业的培训和学习。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安全第一: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企业最重要的任务。

第七条预防为主: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降低事故风险。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八条综合治理:对危险作业进行全面治理,从管理、设备、人员等多个方面综合运用措施。

第九条日常管理:采取日常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五重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和员工五重责任,形成层层落实的管理体系。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的主要措施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的合理分工:危险作业需要设立专门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岗前培训: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员工对作业内容、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掌握。

第十三条作业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作业安全规程,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确保员工按规程操作。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应对措施,加强应急能力。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危险作业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危险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危险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危险作业。

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危险专业许可证,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许可证时应拒绝作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监督检查、协助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危险作业安全规定;3.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4.1禁火区及动火等级的划分公司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不涉及特级动火。

1、一级动火作业范围:危废仓库、危化品储存点、配电间、铸造车间、抛光打磨工位、天然气设施及使用点附近、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空压机房、铝粉尘储存点附近、其他危险程度较高区域或难以判断其危险性的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作业范围:本厂区范围内除一级动火以及公司因生产工艺或其它原因划定的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动火作业,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和相关资质证件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后方可申请动火;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环部审批;4.2.4安环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动火时间超过作业审批时效后或在作业期内停工超过24小时,将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动火作业,必须重新填报;4.2.6动火人作业前,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不得动火;4.2.7动火证审批完后,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并悬挂于动火现场,动火结束后交安环部存档;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作业区域已接好有效通风;4.3.2将动火地点周围的可燃物、易燃物清理干净并配备相应的灭火装置;4.3.3进入有限空间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环部开具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等其它部件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其它部门联系,如有威胁到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它原因,应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现场无相抵触的交叉作业存在;4.3.6动火前备好灭火器材,监护动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环部同意;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4.3.8动火点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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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维护等过程中,存在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活动。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一)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人员、设备、环境存在较大风险,容易引发事故的作业活动。

(二)危险作业的分类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焊接、切割、加热等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

2、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入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的作业。

5、破土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可能影响地下设施安全的作业。

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起重机械将重物吊起、放下或移动的作业。

7、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四、危险作业的审批流程(一)申请作业负责人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详细说明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

(二)审核申请表应依次经过作业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审核。

审核人员应根据作业的风险程度,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三)批准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最终由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

批准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一)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动火作业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气体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直立固定。

4、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维护等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活动。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危险作业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

三、职责分工(一)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和修订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和备案,组织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作业部门1、负责提出危险作业申请,制定危险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其熟悉作业流程和安全要求。

3、为危险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组织危险作业的实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三)作业人员1、严格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熟悉作业流程和安全要求,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3、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现场监护人员或作业负责人。

四、危险作业的分类和定义(一)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2 米至 5 米之间。

2、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5 米至 15 米之间。

3、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15 米至 30 米之间。

4、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

(二)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称为动火作业。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检维修、改造等项目中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转动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

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向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

第五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

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对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应事先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审批单应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实行一处一审批,不应用一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进行多处危险作业。

第三章作业要求第八条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一)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不动火、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用火。

(三)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应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作业申请重新审批。

(四)在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公司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发伤害、事故或疾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危险作业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危险作业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职责分工、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要求、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安全措施是保障危险作业安全的关键,应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明确危险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合作,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在工作中可能遇到危险因素或者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并包括承包商、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四条工作单位应当对危险作业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控措施。

所涉及的设备、工具和工作环境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工作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危险作业申请与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前,相关人员必须提出申请,并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格,包括作业工时、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安全预控措施等。

第七条工作单位应当成立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给予批准或者否决。

第八条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委员会应当有责任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参加,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特别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改进意见。

第九条批准后,工作单位应当向相关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并分析危险作业的事故和隐患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第十一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

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中安全控制、作业后清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进行危险作业时,相关人员应当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保持与作业人员的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以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完成危险作业后,相关人员应当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安全可靠。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灾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3.各部门在开展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作业安全。

二、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危险作业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危险作业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内的危险作业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的安全。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进行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风险评估1.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2.风险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作业安全。

3.风险评估报告应当详细记录危险作业的风险等级、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由相关部门审查并签字确认。

四、危险作业操作程序1.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明确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和作业方法等关键要素,并进行作业计划的编制。

2.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熟悉作业操作程序和安全措施。

3.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清楚知晓作业风险和禁止行为。

4.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酗酒、吸烟、赌博等影响作业安全行为。

五、危险作业监控与检查1.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2.设立专门的监控系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定期进行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处理结果。

六、危险作业事故处理1.危险作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确保人员安全。

2.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处理情况,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处理,同时对整改措施进行验收,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和管理危险作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岗职工和危险作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必须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执行。

第四条危险作业的定义: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作业性质、作业环境、作业工具、作业条件和作业方式等诸多因素的缘故,会给作业者、作业设备和周围环境带来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风险的一种作业活动。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科学性、公正性、严格性、便利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的目标:防止和减少职工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编制危险作业名录、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作业环境的评估和控制、作业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危险作业管理的组织体系: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危险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立危险作业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主任,聘请本单位工会主席、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等为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危险作业管理的工作规则,并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第十一条为了统一管理和控制危险作业,确定危险作业的范围和级别,特制定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的定义参照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和三级危险作业。

第十四条一级危险作业是最危险的作业,直接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活动。

第十五条二级危险作业是较危险的作业,已经进行了控制和防护措施,但仍然存在潜在的危险。

第十六条三级危险作业是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的作业,需要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危险作业的范围和级别,并将其记录在危险作业名录中。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管理第十八条危险作业管理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教育。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

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1.作业人员应年满____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版次/修订A/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页码:1/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实施办法、监控措施等内容。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动火、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2 术语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 管理职能3.1 危险作业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的领导下由生产部归口管理,具体负责一般危险作业审批及重大危险作业的分析论证,并对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3.2 施工单位负责危险作业项目的预防性分析、申报,负责制定监控措施并监督施工过程。

4 管理要求4.1 危险作业种类。

1)高处作业;2)带电作业;3)禁火区内动火、易燃作业;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5)有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6)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上的作业;6)其它危险作业。

版次/修订A/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页码:2/4 4.2 危险作业审批权限4.2.1 一般性的危险作业,由施工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施工所在单位、施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生产部部长审批。

4.2.2 下列危险作业,由施工单位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后,报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审批。

1)多个单位协同进行的作业,及在带电、强风、雪天、雨天等特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活动;2)重点防火区域的明火或易燃作业;3)处理爆炸物品或爆破工程;4)重大检修项目中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2.3 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检修等作业,由组织施工、检修的单位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组织施工单位、施工所在单位、施工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分析,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施工。

4.3 危险作业计划及预防性措施制定4.3.1 凡计划准备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作业前应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制定好安全措施,指定安全负责人,并指派安全负责人按上述管理分工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防止危险作业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伤害或健康危害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害化学品接触、高温环境作业、重物搬运等。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职责1. 企业领导层应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评估、监督和管理。

3.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员工遵守。

4. 员工有义务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保护自身安全。

第四章危险作业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风险等级。

2. 制定作业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设备配备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安全。

5. 监控和检查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6. 事故应急处理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章危险作业管理措施1. 高空作业(1)高空作业前应搭建安全的脚手架或使用安全带。

(2)禁止单人高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索和扶手等保护设施。

2. 有害化学品接触(1)对接触有害化学品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2)提供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3. 高温环境作业(1)提供清凉饮品和防暑降温设备。

(2)控制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4. 重物搬运(1)采用机械设备或人力协助搬运。

(2)提供搬运员工的专业培训,避免因不当搬运导致的伤害。

第六章危险作业记录与归档1. 公司应建立危险作业记录档案,包括风险评估、作业计划、安全培训记录、安全设备配备清单、监控和检查记录等。

2. 危险作业记录应保留至少5年,便于日后的查阅和复查。

危险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作业的安全与人身财产的安全,遵循法律法规的规范,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建设、维修、保养等过程中,存在潜在危险和可能发生事故的操作和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喷涂、爆破、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四条实施危险作业前,必须依据本规章制度进行辩证分析、安全评价、安全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第五条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岗前操作证书。

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必须按照危险作业许可规定,经安全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二章安全要求第七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耳塞、安全鞋、防护服等。

第八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检查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进行危险作业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确保周围人员远离作业区域。

第十条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禁止擅自更改或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严禁酗酒、吸烟或携带易燃物品等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控制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并由相关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许可证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并在必要时出示给监督人员。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畅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清理和复核,确保所有工具、设备和材料都被妥善存放。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在进行危险作业的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确保操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第十八条危险作业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作业的管理。

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等。

三、组织机构1.公司成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2.各生产部门设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危险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3.各作业现场设立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和指导。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1.危险作业审批(1)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编制危险作业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评审通过的危险作业方案应报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3)未经审批的危险作业方案不得实施。

2.危险作业培训(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方法。

(2)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作业技能和应急处理方法。

3.危险作业许可(1)危险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2)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危险作业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危险作业许可证。

(3)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危险作业许可证,并在作业现场进行公示。

4.危险作业监护(1)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和指导。

(2)安全监护人员应全程监护作业过程,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并报告作业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危险作业应急处理(1)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3)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责任与处罚1.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危险作业的,对作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作业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危险作业识别,列出危险作业清单,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进行以下评估:(一)作业环境的安全性;(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三)作业人员的技能和培训需求;(四)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并附上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危险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实施与监控第八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九条危险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识别出的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物资等。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章奖惩规定第十三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辞退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 危险作业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对员工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或者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化学品处理、机械操作等。

2. 作业审批流程:- 所有危险作业必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作业计划书。

- 作业计划书应包括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 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收到作业计划书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出具书面审批意见。

3. 作业人员资格:- 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 作业前准备:- 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 检查所有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完好,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5. 作业中监督:- 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6. 作业后检查:- 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保没有遗留安全隐患。

- 对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7. 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流程、应急救援措施、事故调查和处理等。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8. 记录和报告:- 所有危险作业必须有详细的作业记录,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

-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作业报告,包括作业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9.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处罚。

- 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 持续改进:- 定期对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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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5.2 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 申报与审批
6.1.1.1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
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 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
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 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

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 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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