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解读
集体林地补偿标准
集体林地补偿标准
集体林地补偿标准是指为了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弥补因征用集体林地而造成的损失,政府对集体林地的征用方提供的一定补偿金额或其他补偿方式的规定。
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征用的集体林地的面积、类型、地理位置、森林资源价值和影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征用的集体林地的面积和土地估价,以每亩(或每公顷)土地的价格计算。
2. 林木补偿费:根据征用的集体林地内的森林资源的价值,如木材产量和品质,以每立方米(或每吨)木材的价格计算。
3. 产权转让费:根据征用前集体林地的产权情况和征用后的土地用途,支付给集体林地的法人代表或经营管理单位的一定款项。
4. 生态环境补偿费:根据征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如破坏的森林生态、植被恢复成本等,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同时,补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补偿金额过低或支付不及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村集体土地征用相关账务处理重点解析
村集体土地征用相关账务处理重点解析村集体土地征用是指政府向村集体征用土地用于公共建设或经济建设项目。
这个过程涉及到很多账务处理工作,下面是对一些重点账务处理的解析:1. 征地补偿款:村集体土地征用后,村集体要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这些征地补偿款通常由政府支付给村集体,用于补偿土地征用损失。
在财务处理上,应该及时收到征地补偿款并进行登记、核算和入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 征地面积计算:征地补偿款的计算需要依据征地面积来确定。
征地面积的计算需要进行测量和核定工作,确保征地面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账务处理上,应该对征地面积的计算进行记录,并作为征地补偿款的依据,与政府进行对账核对。
3. 征地费用支付:在征地过程中,村集体需要支付一些费用,如土地测量、评估、公告等费用。
这些费用应该及时支付,并进行账务处理,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记录和分析,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4. 征地项目建设资金收支管理:征地后,政府通常会用于土地建设项目。
在账务处理上,需要对征地项目建设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和跟踪,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应该建立相应的账务制度和流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
5. 征地补偿款支付和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和分配也是重点账务处理的内容之一。
政府应该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并将其分配给村集体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
在账务处理上,需要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准确性和合理分配,记录和管理分配过程,防止出现违规操作。
总而言之,村集体土地征用涉及到很多账务处理工作,这些账务处理的重点包括征地补偿款、征地面积计算、征地费用支付、征地项目建设资金收支管理以及征地补偿款支付和分配。
正确处理这些账务事项,可以有效保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性。
6. 征地补偿款的税务处理:在收到征地补偿款后,村集体需要将其纳入税务处理范畴。
根据税法规定,征地补偿款一般不予征税。
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税。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土地征收成为了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征收土地时,应该注重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利益,合理安置他们的生活和生产。
本文将就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背景二、征收标准1.土地价格评估:为了确保补偿金额的合理性,应该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土地价格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农田质量等因素,以确保补偿能够真正反映土地的价值。
2.补偿方式:补偿方式主要分为经济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补偿。
经济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
其他形式的补偿可以包括安置补助、就业机会等,帮助农民实现产业转型和就业稳定。
三、补偿范围1.土地被征收面积:应该明确土地被征收的面积范围,并确保补偿范围与被征收面积一致。
在确定被征收面积时,应考虑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和农民的种植情况等。
2.附属设施和房屋:除了土地本身,附属设施和房屋也应纳入补偿范围。
这些附属设施和房屋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基础,征收时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四、补偿方式1.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主要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金额应充分反映土地的价值。
对于土地流转性强的地区,可以考虑采用租金分成的方式,让农民在土地后仍能获得经济回报。
2.安置补助:对于被征收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安置,应提供相应的补助。
可以采取发放补助金、提供优惠房屋等方式,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得到满足。
3.就业机会:为了帮助被征收农民实现产业转型和就业稳定,应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
可以建设就业基地、发展农村产业等方式,促进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增长。
五、监督机制1.政府监督:政府应加强对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合规。
同时,政府还可以组织公开听证会等活动,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2.农民代表监督:在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应设立农民代表机构,由农民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他们可以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诉求,确保补偿方案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2024)
引言概述: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是指在土地被国家或政府依法征用后,向农村建设用地的法定权属人支付的一种费用。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和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并从经济、社会和法律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正文内容:一、经济角度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1.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1.1标准化补偿费计算方法:根据土地的类型、面积和土地利用价值等因素来确定补偿费的基准标准。
1.2个体化补偿费计算方法:根据具体土地的特点和农民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补偿费的标准。
2.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2.1一次性支付:将全部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农民。
2.2分期支付:按照协定的方式和时间将补偿费分期支付给农民。
3.补偿费标准的调整与调节:3.1农村土地利用政策的调整:根据国家农村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变化,及时对补偿费标准进行调整。
3.2参与主体的协商:政府、农民和相关利益方应该进行协商,以确保补偿费标准的公平合理。
二、社会角度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1.农民的权益保障:1.1公平性保障:在制定补偿费标准时,应考虑农民的实际损失和贡献,确保其权益得到公平保护。
1.2文明补偿方式:除了经济上的补偿,还要注重对农民的文化、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注。
2.农村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2.1留住农民: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可以促使农民主动配合土地征用,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
2.2提高农民的投资意愿:通过提高补偿费标准,可激发农民对农村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乡村经济振兴。
三、法律角度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1.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1.1《土地管理法》:该法律为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提供了基本原则和规定。
1.2《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2.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2.1补偿费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和程序,解决土地征地补偿费争议,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一、你好请问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是多少钱一亩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其标准参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标准是有规定的。
折算成金额来说的话,近些年征地补偿金额一般为:征地补偿:(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不过毕竟各地也不一样,在现在来看这样的标准还是略低的。
以上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作参考,具体还是要看征收补偿公告。
农村土地补偿款二、农村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一)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因此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
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
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常见问题解答
摘要: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范围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审理难点
四、法院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处理
正文: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是指因为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而引发的行政案件。
这类案件通常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矛盾容易激化,纠纷周期长,化解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范围主要根据土地被征用前3 年平均年产值来确定。
同时,补偿范围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审理难点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审理难点主要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规定较为原则,部分规定明显滞后;补偿标准和范围确定与计算方式不合理;征收与补偿程序制度不完善等。
四、法院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的处理
法院在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时,通常会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案件进行审理。
征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管理
征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和补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被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征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补偿费使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征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补偿费的合理确定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征用后,政府需要向农民支付相应的补偿费。
补偿费的合理确定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该根据土地的实际价值、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以及土地的社会效益来确定补偿费的标准,以保证农民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
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来确定补偿费的数额,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补偿费的使用管理1. 公开透明的使用管理补偿费的使用应该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进行管理。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审计制度,明确补偿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向,对补偿费的使用进行公开透明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补偿费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政府专户管理政府应该将征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补偿费专门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建立专门的农民补偿费监管机构,由相关部门对补偿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费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3. 合理使用补偿费政府应该将补偿费用于农民的生活保障、职业培训和转岗安置等方面,以帮助农民顺利融入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民的就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政府还应该将一部分补偿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
三、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补偿费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对补偿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规使用补偿费的问责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补偿费的使用合法、合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征用农民所有集体土地的补偿费使用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问题,涉及政府、农民、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政策1、补偿额度(1)封建宅基地。
对因征收而被拆除的封建宅基地,补助发放封建宅基地补偿款,每亩按住宅用地标准补偿200元。
(2)耕地。
对耕地,补偿每亩按经济林地370元,林地每亩按一般造林标准270元,草地每亩按一般造林标准200元。
(3)因征收而遭受损失的林木按经济估价价款。
(4)征收农村公共设施按照维修或更新费用补偿个人或家庭费用,每人每次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
2、补偿时限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工作正式启动的次日起的90日内到位。
3、实施主体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补偿准则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分别确定,主要应考虑土地性质、利用方式、实际补偿价格及收地理由等力量。
2、补偿应均衡公平,维护收下户的合法的权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受征收影响的农民因家庭成员、生活支出或失业等原因获得补偿的,应分流至(弱势群体)进行补偿,确保受征收影响的收地者可以尽快建立新居所。
4、扶贫项目应征收全部土地时,以贫困户扶兴为目的,减轻其征收负担,改善他们的实际经济状况。
三、补偿流程1、土地调查评估阶段,由有关部门对征收影响的村民地头进行调查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性质、产业利用情况以及土地价值等,依据评估结果制定补偿方案。
2、签认安置现场阶段,由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确定补偿方案后,与村民就补偿事宜进行签认安置,并认真审查签认安置结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补偿发放阶段,乡镇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和银行,在收下村民的补助申请表、土地证及其他资料审核确认后,组织发放补偿款。
4、结案证明阶段,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发地方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证明补偿事宜已落实,结案成立,及时向政府性质部门备案,报告完成情况。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一、前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事宜,保护农民及土地所有权利,促进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事宜。
二、补偿标准1. 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按照被征地面积和土地类型进行计算,如下:(1)耕地:按照耕地年度平均产值、补偿基础地价、改良费用、临时作物收益进行计算。
(2)林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照土地补偿基础地价,改良费用、土地类型、临时作物收益进行计算。
2. 环境补偿费为了补偿因征地而带来的环境损失,环境补偿费按照征地面积、土地类型、所在区域及环境影响大小进行计算。
3. 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按照被征地户口数、家庭人口数、被征迁房屋面积、搬迁距离等进行计算。
4. 其他费用如拆迁、清理、修建等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其他费用,在补偿计算中需要进行合理补偿。
三、附件清单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耕地年度平均产值表2. 土地补偿基础地价表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4. 搬迁补偿标准表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农村土地征地:指在国家法定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征收活动。
2. 耕地年度平均产值:指耕地一年的平均产值。
3. 土地补偿基础地价:指土地市场有效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
4.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措施的评价报告。
5. 搬迁补偿标准表:指根据搬迁房屋面积、搬迁距离、户口数、家庭人口数等进行计算的搬迁补偿标准。
五、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执行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1. 由于土地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补偿费用无法准确计算。
解决办法:按照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并向国家报备。
2. 因农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导致征地难度加大。
解决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民详细解释补偿标准制定过程,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3. 部分搬迁户拒绝搬迁,影响项目正常进展。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是指政府对农民进行土地征收时所确定的补偿标准的详细说明。
下面将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明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款、土地占用补偿费、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费、林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其中,土地征收款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土地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土地的实际收益、土地的等级、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确定。
土地占用补偿费是指政府占用农民土地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等行为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土地面积、占用年限、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确定。
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费是指政府对基本农田进行征收时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基本农田的等级、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确定。
林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政府对森林进行征收时所支付给农民的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森林的等级、面积等因素进行确定。
其次,针对农民的补偿标准。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除了可以获得土地的补偿款项外,还可以获得其他一些补偿款项,例如搬迁补助费、临时生活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
搬迁补助费是指政府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农民所支付的一次性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农民的搬迁距离、搬迁面积等因素进行确定。
临时生活补助费是指政府对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暂时搬迁的农民所支付的临时性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搬迁的时间、搬迁的人数等因素进行确定。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政府对因土地征收而暂时无法自给自足的农民所支付的过渡期补偿款项,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农民的生活水平、生产能力等因素进行确定。
最后,针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机制。
政府在执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需要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执行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审核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公示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监督机制等。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被征收,土地的主人同样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
这笔补偿的多少是很多人好奇的地方,人们担心自己的土地被征收了,却没有拿到合理的补偿,就想要提前了解下具体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内容。
我介绍了相关内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
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
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
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集体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可以看看征收方给予的补偿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标准,要是不符合法律标准的话则可以拒绝征收。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或是被强制征收之后会获得哪些赔偿,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好帮助自己维权。
国家农村土地政策调整
国家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年国家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政策第一、我们先要知道哪些土地被征用,被征用的土地的用途,补偿是不一样的,包括有哪些补偿,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安置补助费。
这都是在农村普遍存在着的土地征用问题费用,要对农民土地问题方方面面的考虑。
不然容易造成内部矛盾,要考虑到农民的前面,让农民放弃忧虑。
第二、我们要知道各种补偿费是怎么补偿的,安置费是按照每家的人口数来算的,每个人的补助标准是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到6倍。
土地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关于土地的配套设施,以及建筑物,按照标准给予拆迁和迁移补偿费用。
青苗的补偿费就是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来讲的,平均按照该季度产量的三分之一的产量补贴,假如是农作物的生长期,那么就按照该季度最高的产量来补贴。
按照国家补贴政策给农民,征用土地来说,农民收益是非常大的,这样农民会积极配合国家政策进行土地征用政策。
关于政府征用农民土地政策补偿来说,对农民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促进我国农业发展,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让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更放心的。
年国家土地确权政策一、村中以前很多单身,生活水平低下,劳动力差的那部分,也就是村里说的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保险补贴,生活水平提高,五保户宅基地肯定要回收的二、非法占用的土地宅基地,凡是不在规划内或者是原有的合法范围内的宅基地,都是非法的,这部分不用说不仅不能确权还被永久性收回。
三、宅基地荒废,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低迷,很多农民都举家进城打工,很多土地不能耕种,土地浪费比较严重,国家在城镇化建设中,会鼓励农民工创业,愿意回农村继续劳作的进行确权,不愿意的国家将被收回,当然这部分国家会给予补贴。
四、国家为了建设农村开发农村,将会征用一部分土地,被征用的土地,政府会和农民协商,给予收回的补偿。
五、关于城市人口居民居住的农村宅基地,我们都知道城市居民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只能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从时间和外界因素,加上农村加速发展看,这种情况房屋面临危险,将会被回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引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的收回或利用调整。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确保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农民权益得到合理补偿的重要制度安排。
由于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一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本文将探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设想。
一、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1. 补偿标准不合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以土地级别为依据,而忽视了具体征收对象的人情需求。
过于注重土地的市场价值,导致征地农户在征收后面临生活困难的问题。
2. 补偿方式单一当前的补偿方式主要采用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容易导致被征收农民补偿款的不合理分配。
货币补偿方式也使得征地后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3. 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有些地方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执行中存在着弄虚作假、非法征收以及农民维权难等问题。
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使得一些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进设想1. 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应当通过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价格、农民人情需求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可以采取差额补偿,通过考察农户的生活情况,将征地农户的情况与周边地区平均收入进行比对,使得补偿金额更加合理。
2. 多元化补偿方式应当探索多元化的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以及其他可行的非货币补偿方式,比如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培训以及转移支付等,以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
3. 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监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征收行为,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针对集体土地的法定征地补偿有三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这三项费用并非全部给到被征收人口袋里。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各地方的具体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遵循“是谁的就给谁”的原则,直接支付给地上物的权利人。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则要区分情况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或者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分配、发放或用于其他安置目的。
总之,这两项费用最终必须落实到被征地农民的身上,不得被挪作无关用途。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二、非法强拆该如何维权(一)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二)强拆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即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主要相关拆迁人员、以及拆迁过程,为之后的法律维权奠定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三)拨打中纪委举报电话;(四)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启动诉讼程序。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向我们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可以帮您。
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征用时,对被征用的土地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规定。
本文将提供一些相关参考内容,分为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两个方面。
一、补偿金额1. 土地面积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并且要考虑到土地的适宜利用程度、土地质量等因素。
2. 产出补偿: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有农作物产出情况进行补偿,应该对已经投入的劳力和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3. 基础设施补偿: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如房屋、道路等,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偿。
4. 土地市场价格参考:可以参考当地近期土地交易的市场价格,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二、补偿方式1. 一次性补偿:将全部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方便农户迅速获得相关资金。
2. 分期补偿:将补偿款分为多个阶段支付给农户,可以根据农户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3. 投资补偿:将一部分补偿款用于农户自身的农业发展或其他投资项目,以提高农户收益来源。
4. 就业补偿: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提供就业机会或者培训,使其在其他领域找到就业机会。
三、其他注意事项1. 合理程序:征地的程序合法、公开、公正,要通过与农户的协商、听取农户的意见,确保补偿金额和方式的公平。
2. 农户参与决策:征地决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和需求,并尽量在农户的意愿范围内进行补偿安排。
3. 公示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应该进行公示公告,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度。
4. 低保户、贫困户优先:对于低保户、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应该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安排。
总结起来,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应该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户的需求合理设定补偿金额和方式,确保农户的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最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集体⼟地上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国有⼟地上的房屋征收以《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法律依据,但⾄今关于集体⼟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的⽴法。
店铺⼩编在此为⼤家分享⼀些关于最新的集体⼟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欢迎⼤家阅读。
农村集体⼟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是城中村。
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
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最⾼⼈民法院⾏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地征⽤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政机关征⽤农村集体⼟地之后,被征⽤⼟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予以补偿安置。
⼆是集体⼟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地附着物被征收。
农村⼟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法律依据为《⼟地管理法》。
但我国《⼟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
集体⼟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
且当下《⼟地管理法》是2004年8⽉修订的,《⼟地管理法》第48条第4款规定: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但实践中,许多地⽅的省级政府将此项权利进⼀步下放⾄市、县⼀级的政府部门来制定相应的规范,⾏使此项权⼒。
以⾄于各地在制定这些标准时随意性较⼤,安置⽅式也不尽相同,各地都处于摸索过程中。
此外,虽然《⼟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地实⾏征收或者征⽤并给予补偿。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指由政府对农村土地征收所获取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有形、无形利益等物的补偿政策。
一、总体原则
(一)尊重农民土地所有权:以支持农村合理财产权制度建设为前提,尊重农民土地所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公平正义:对农民应得的征收补偿,要公平、实惠,不得损害国家法定义务;
(三)协商一致: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据当地实际,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协商一致后方可征收;
(四)统一标准:统一征收补偿标准,遵循公平、实惠、有序的原则;
(五)丰厚补偿:维护农民合法、合理的利益,对拆迁农民的安置补偿要充分、合理。
二、征收补偿种类
1、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权报酬标准,对因政府征收而失去的土地使用权提供补偿;
2、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征收房屋及
其附属设施(构筑物、植物、地形)提供补偿;
3、无形利益补偿:对征收土地所带来的无形损失和影响,如:传统文化、习俗等提供补偿;
4、财产损失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引发的
财产损失提供补偿;
5、安置补助:对住户或单位由于土地征收而搬迁的,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提供安置补助。
土地补偿费在村集体内部如何分配
⼟地补偿费在村集体内部如何分配现实社会很多时候为了可以让⼟地得到更好的利⽤,政府会实施征收⼟地的⾏为。
进⾏⼟地征收的时候是需要补偿费⽤,那么⼟地补偿费在村集体内部如何分配?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地补偿费在村集体内部如何分配具体分配⽅法,分三种情况:①⼟地被全部征收,其⼟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例⽀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有⼀点特殊的是,如果⼟地被全部征收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②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的,其⼟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例⽀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③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地被征收征⽤后,其⼟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例平均⽀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规定《⼟地管理法》第四⼗⼋条征收⼟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活⽔平不降低、长远⽣计有保障。
征收⼟地应当依法及时⾜额⽀付⼟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地原⽤途、⼟地资源条件、⼟地产值、⼟地区位、⼟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平等因素,并⾄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次。
征收农⽤地以外的其他⼟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家对农村土地征收政策
国家对农村土地征收政策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年农村土地最新政策以及解读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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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解读
作者:王学军葛新徐丹瑶
来源:《现代农业研究》2016年第09期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中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
本文对《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进行解读。
【关键词】土地;征收;补偿费
[Abstract] As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more and more in the rural collective land expropriation for state-owned land. In this paper, the "property law" provisions of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article 42 of the land compensation fees for land requisitioned include land compensation fees and resettlement fees and compensation for ground attachments and green crops on the land of three parts.
[Key words] Land; Levy; Compensation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中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人而非所有者,从物权法上而言是一种有特殊期限的用益物权。
但农民对土地之上的种植物却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由于征地不仅征收“地”,对种植在土地上的“物”也一并征收,故征地补偿不仅需要补偿被征收的“的”所有者,也要补偿种植在土地上的“物”的所有者。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经营地被征收的农民两种主体。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造成的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
用。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
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
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有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
当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的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但当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的形式流转时,则原承包方不能取得相关费用。
因为转让和互换,不同于转包或出租的形式。
转包或出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并没有改变。
而转让和互换的形式,第三方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方的地位,原承包方已经退出了承包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以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因此,安置补助费既可能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能归属于安置单位或者被安置人员,在认定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形区别对待。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不必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5)13号复函的精神已不再适用。
当被征地的家庭承包方不需要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放给该家庭承包方或用于支付该家庭承包方的保险费用。
发包方应当支付而拒绝支付安置补助费,侵害了许弃统一安置家庭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该家庭承包户作为被侵权人起诉发包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