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山西)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
目标
提高矿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确 保矿井电气安全。
内容
电气安全基本知识、电气安全操作规 程、电气事故预防与处理、电气设备 维护与保养等。
矿井电气安全培训的对象和要求
对象
新进矿工、在岗矿工、特种作业人员等。
要求
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矿井电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矿井电气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 全防护用品和工具,避免发生触电、 电击等事故。
矿井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矿井电气作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 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矿井电气作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 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03
CATALOGUE
矿井电气事故预防和处理
矿井电气安全器材的选用
根据矿井电气系统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电气安全器材,如绝缘手套、绝缘鞋 、验电笔等,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矿井电气安全器材的维护
定期对电气安全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可靠,及时更换 损坏或失效的器材,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矿井电气安全设施与器材的检查与验收
矿井电气安全设施与器材的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电气
目录
• 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规定 • 矿井电气作业安全规定 • 矿井电气事故预防和处理 • 矿井电气安全设施与器材 • 矿井电气安全教育与培训
01
CATALOGUE
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规定
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01
矿井供电系统应采用双 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 ,并配备备用电源。
02
矿井供电设备应符合国 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 备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解读
《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解读来源: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5536 次【字体:小大】《特别规定》共十八条,从矿井设计、生产布局、灾害治理、现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严厉措施,对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置。
第一条:煤矿生产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这条规定且准了煤矿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管控的关键和重点。
初步设计是指导煤矿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项目竣工验收、转入生产的重要依据,也是对煤矿安全生产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因此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源头保障。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项目施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能够针对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统筹安排部署,是对施工活动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如果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打个比方,就像十字路口缺少交警和红绿灯的指挥,因而导致施工秩序混乱、安全管理失控。
作业规程是规范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指南。
如果不按照批准的作业规程作业,就像司机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必然导致事故。
目前,煤矿不按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还存在抢工期、赶进度、违反施工顺序等违规现象,极易引发事故。
出台这一规定就是要从项目管理全过程防范事故发生,通过初步设计管源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管秩序、通过作业规程管现场,从而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条:煤矿“抽、掘、采”失调,未调整采掘计划或者未采取限产、停采取措施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采掘失调、接续紧张对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综合治理影响很大。
部分煤矿抽、掘、采失衡,造成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存在违规串联通风、风量不足、风速超限等问题,甚至“剃头下山”开采;部分煤矿采掘不合理,瓦斯抽采不达标,进而在钻孔施工、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果检验等各环节造假,冒险进行采掘作业,造成瓦斯超限。
《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明确规定:矿井发现“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公司,并主动降低产量,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
最新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
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发[2009]151号2009年9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监督第二节安全管理制度第三节安全管理职责第四节安全资金第五节安全技术管理第三章矿建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立井的开凿和支护第三节平巷与斜巷的掘进和支护第四章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第一节通风第二节瓦斯防治第三节防灭火管理第四节防尘第五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四节安全防护措施第六章爆破材料和井下爆破第一节爆破材料的贮存第二节爆破材料的管理第三节爆破材料的运输第四节井下爆破第五节爆破材料的销毁第七章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地质第三节测量第四节防治水第八章运输与提升第一节平巷和倾斜巷运输第二节立井提升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四节提升装置第九章凿井主要设备第一节空气压缩机第二节凿井井架第三节凿井稳车第四节提升容器、钩头、滑架第五节凿井钻架第六节大型抓岩机第七节吊泵与水泵第十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三节井下电缆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和电气管理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第十一章土建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基坑支护第三节脚手架工程第四节洞口和临边防护第五节临时用电第六节起重机械第七节拆除工程第十二章安装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高空和井筒作业第三节吊装作业第四节焊接第十三章安全技术培训第十四章抢险救灾第十五章附则附录计量单位符号与计量单位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省煤矿建设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建设职工的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煤矿建设的正常进行,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建设安全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参考《国际劳工组织(ILO)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而编制。
《煤矿安全规程》全面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含职务职称
《煤矿安全规程》全面修订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一、领导小组组长:付建华副组长:王树鹤杨富彭建勋成员:黄玉治李万疆宋元明李书清支同祥吴鑫刘向东刘云涛朱凤山曹安雅韩小乾《规程》修订办公室主任:朱凤山副主任:张文杰孙守仁汤家轩成员:王铁根张磊葛维明高晓芬黄体伟杨五毅二、编审组主任:彭建勋副主任:袁亮朱凤山田会总审稿:卢鉴章1.第一编总则组长:彭建勋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高工副组长:卢鉴章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原副院长、研究员成员:张文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专员、高工孙守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业协调部主任、教高汤家轩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技术管理部主任、教高高晓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技术管理部副主任、教高王铁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司处长葛维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业协调部副处长窦永山中国煤炭工业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原会长、教高郝贵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授傅贵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陈志平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监局局长、教高丁大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董事长、教高周勇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煤炭处处长、教高周桐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高执笔人:傅贵2.第二编井工部分牵头人:袁亮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瓦斯治理工程中心主任、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地质保障组长:彭苏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博导副组长:胡善亭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教高成员:张群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孟召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博导朱国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测学院地物系主任、博导王宝玉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高吴国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地质矿业部主任、教高叶建民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主任、教高顾大钊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侯世宁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永煤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刘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测处处长、高工徐翀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地质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高工执笔人:孟召平(2)矿井建设组长:洪宇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高副组长:祁和刚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教高张胜利中国煤炭建设协会高级顾问、教高成员:陆伦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教高蒲耀年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工程师、教高沈慰安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代东生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教高刘志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井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研究员张安林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员李理化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教高孙升林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教高乔建华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教高王作成湖南楚湘建设工程公司董事长、教高于为芹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教高执笔人:陆伦蒲耀年沈慰安代东生(3)开采组长:赵庆彪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副组长:李伟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高翟德元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授刘宏军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成员:康红普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员郭励生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教高高会春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屠世浩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马念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申宝宏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研究员张忠温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教高侯志鹰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张保连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孙东玲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新疆分院院长、研究员冯冠学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教高何国纬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煤矿设计大师执笔人:郭励生屠世浩申宝宏(4)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组长:方良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教高成员:李平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俞启香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张福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高工司荣军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高工赵旭生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瓦斯分院副院长、研究员曹垚林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瓦斯分院副院长、研究员徐瑞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处处长、教高刘清龙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监、教高冉启平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部部长、高工姜铁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张永福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副总工程师、高工郭之宝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工执笔人:李平(5)监控与通信组长:孙继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教授、博导成员:牛建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高工胡穗延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自动化研究院院长、研究员赵旭宏山西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总经理、教高张国平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总经理、教高黄强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沙凤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副总工程师、高工毕成模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工王继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司总经理、高工张建国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教高李景平 ?北京瑞赛长城航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研究员田子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工程所副所长、教授执笔人:孙继平(6)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组长:胡千庭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副组长:何学秋华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杨晓峰重庆市煤炭学会理事长、教高文光才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瓦斯分院院长、研究员成员:赵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周福宝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执行院长张子敏河南理工大学瓦斯地质研究所所长、教授王真奉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董事长、教高陈家祥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李海贵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辛新平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范兴玉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李建民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王魁军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总工程师、研究员黄寿卿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李胜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谢志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处副处长刘万波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高执笔人:胡千庭(7)冲击地压防治组长:窦林名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副组长:齐庆新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安全分院院长、研究员杨随木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工成员:张宏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倪兴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员赵从国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教高李国君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教高潘一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长、教授姜福兴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孟贤正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瓦斯分院副总工程师、研究员曹安业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执笔人:张宏伟(8)防灭火组长:罗海珠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副组长:张光德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局长、教高邓军西安科技大学教授周心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成员:王德明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院长、教授朱红青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邬剑明太原理工大学教授原德胜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崔洪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孟凡龙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处处长、教高张勇新疆煤田灭火工程局高工陈立武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教高陆伟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火灾爆炸防治分院副院长、研究员梁运涛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执笔人:罗海珠梁运涛(9)防治水组长:武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副组长:赵苏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专员、教高董书宁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院长、研究员成员:邢奇生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教高葛春贵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教高李竞生中国煤炭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研究员傅耀军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地质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尹尚先华北科技学院教授洪益清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地测水文大师、教高冯玉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王铁记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吴燕清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水文物探所所长、研究员刘守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讲师孙文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讲师执笔人:武强(10)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组长:王存权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高副组长:薛龙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监察局局长、教高成员:王继峰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淮北爆破所副所长、高工马植胜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何家林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杨耀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厂总工程师、教高李英才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云泉分局生产保卫大队大队长丁学良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监察局总工程师、教高张昌锁太原理工大学教授马世志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经理、高工执笔人:丁学良(11)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组长:翟明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教高副组长:葛世荣中国矿业大学校长教授、博导成员:张勇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理事长教高李玉瑾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张德坤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导于岩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博导张彦禄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院长研究员臧梦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总工程师研究员王佳喜黑龙江龙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高张步斌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王素珍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教高梁祖金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于忠藻山东能源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研究员苏其亮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研员研究员霍磊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处长研究员执笔人:张德坤于岩李玉瑾(12)电气组长:葛世荣中国矿业大学校长、教授副组长:袁庆国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师文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高翟明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员成员:朱真才中国矿业大学科技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史丽萍中国矿业大学信电学院教授唐德茂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正高许庆友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机电装备处长、高工赵增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教高陈同宝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副院长、正高于励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正高何晓群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正高王铁军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高工孟峰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机电处长、高工王琦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高工刘立军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高工杨金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主任、高工执笔人:史丽萍3.第三编露天部分组长:张维世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教高副组长:黄建军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教高张勇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教高成员:翟正江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教高王平亮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常务副矿长、教高韦海良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副矿长、高工郭振文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教高李克民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白润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授刘爱兰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教高刘玉福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常务副经理、高工薛二江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动力部副经理、高工王有仓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局常务副局长、教高张洪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露天所宋成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总工程师、教高李永亮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处长、高工陈凤阳内蒙古平庄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总工程师、教高韦学忠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大峰露天煤矿总工程师、教高王冲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执笔人:王平亮韦海良4.第四编职业危害防治组长:马骏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副组长:李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员成员:王振平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研究员胡能应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监局副局长、研究员王洪权兖矿集团有限公司通防部副部长、研究员李德文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程卫民山东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谢耀社中国矿业大学教授王雪涛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检测评价中心主任、高工张岩松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高工李秀宏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卫生处处长、职防所所长、主任医师许希海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院院长、主任医师田德棒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院院长、主任医师索霞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马永健四川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职防所所长执笔人:马骏王振平5.第五编应急救援组长:王志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国家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高工副组长:张铁岗中国工程院院士、河南理工大学教授、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波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长、教高成员:田得雨国家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高工李文俊中国煤炭工业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副会长、教高肖文儒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技术装备部处长、高工邱雁国家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技术处处长、高工杨大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副主任刘永立黑龙江科技大学采矿系主任、教授刘林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应急救援所副所长、研究员王宏伟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书记、工程师王立兵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救护大队长、教高丁华忠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副局长、救护大队长、高工孙树成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副队长、高工胡召明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救护大队副队长(露采)、工程师执笔人:邱雁。
矿井供电系统图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绘制.
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绘制培训讲稿(提纲)一.国家及行业规定(一)《煤矿安全规程》1.第十二条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2.第四百五十条煤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二)山西省煤炭厅晋煤安发﹝2013﹞500号文件《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通知》1.标准1.5《机电专业标准》第二大项“基本要求”第4条“机电基础管理要符合以下要求”第2款: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帐、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
2.表1-5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评分表》⑴表1-5第二部分“煤矿机械”属内“主通风系统"第13款、“主排水系统”第11款“有供电系统图……”⑵表1-5第三部分“煤矿电气”属内“地面供电系统”第9款“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应符合要求,应有供电系统图。
”“井下供电系统”第1条“一般规定”第4款“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电地点均有合格的供电设计,与现场实际相符;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按期进行继电保护核算、调校、整定和试验,应有整定卡。
”(三)目的提升矿井技术管理和技术管理水平,指导现场生产和技术改造,服务灾变状况下的应急救援二.内容与要求(一)完整齐全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条“煤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晋煤安发(2013)501号)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学习读本)最新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新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表标准1.1通风专业标准1、 基本条件矿井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瓦斯超限作业;(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治突出措施;(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5)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完善、不可靠;(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2、 基本要求1. 通风系统要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2)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3)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 局部通风要符合下列要求:(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使用抗静电、抗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 通风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1)永久风门、永久密闭、临时风门、临时密闭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2)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3)通风设施前后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
4. 瓦斯管理要符合下列要求:(1)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2)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4)按规定测定每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5)瓦斯检查员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
5.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要符合下列要求:(1)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定的专项设计;(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每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2022年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井下安管员》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一)
2022年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井下安管员》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一)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1、(判断题)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装备矿井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2、(判断题)检查雷管电阻要在有防护的专门场所内进行,不得离储存炸药和起爆药包的地方太近。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判断题)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顶板比较稳定的可不必制定安全措施。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错误4、(判断题)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5、(判断题)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6、(判断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7、(判断题)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8、(判断题)当有人坠入采区煤仓时,必须用放煤的办法把遇险人员从放煤口放出来。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错误9、(判断题)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10、(判断题)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11、(判断题)采煤工作面的推进方式一般采用前进式。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错误12、(判断题)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为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山西省六个标准题库(十六)
山西省六个标准题库(十六)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30 题30 分)1、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正确不正确2、矿井要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停产整改、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五落实”。
正确不正确3、设置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行人道,上下人员必须走行人道。
正确不正确4、锚杆托板应紧贴岩面,未接触部位不必多管。
正确不正确5、工作面防尘作业中工作人员要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正确不正确6、斜巷上、下车场中间通道必须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斜巷双钩提升应有错码信号。
正确不正确7、真空高压隔爆开关不应装过电压保护。
正确不正确8、危险作业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示和警示标示。
正确不正确9、职工公寓服务人员应对住宿区定期消毒,并应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
正确不正确10、可以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供电。
正确不正确11、大中型矿井只设一套副提升设备时,不得有故障应急措施。
正确不正确12、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应采用水泡泥、爆破喷雾、湿式打眼、放炮前后洒水和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
正确不正确13、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
正确不正确14、矿井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正确不正确15、水力采煤采区的回采率薄煤层不小于80%。
正确不正确16、立井箕斗可不实行定重装载。
正确不正确17、主排水系统要有可靠的引水装置。
正确不正确18、今后新建15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要全部达到现代化矿井标准。
正确不正确1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人员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正确不正确20、矿井应以长壁采煤法为主,大、中、小型矿井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正确不正确21、地面供电系统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
正确不正确22、调度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胸牌。
正确不正确23、近水平多煤层开采,当层间距大时,宜采用单一水平开拓。
正确不正确24、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 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及孔间隙(毫米) 电机轴及孔间隙(毫米)
‹0.5
≥0.5
≥12.5
≥25
≤0.3
≤0.5
≤0.4
≤0.6
11、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 不小于0.5mm为失爆.隔爆面旳划伤宽度或 深度有一项不小于0.5mm,它旳投影长度 不小于隔爆面宽度旳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 宽度不不小于下表要求值旳2/3为失爆。
电气间隙(毫米) 6
8 10 18 36 60 100
49、插接装置旳电源侧应接插座、 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 不得带电,不然为失爆。
50、多种防爆电气设备旳保护 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旳附属元 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 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51、接线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 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涉及 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套与 相线旳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10、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不 大于下表要求 ,快开门或盖旳隔爆 结合面旳最小有效宽度不不大于 25mm,不然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旳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2 ›2
间隙(毫米)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毫米) ≥8 ≥12.5 ≥25
不小于 15mm
不大于5mm
20、没有接线旳电缆引入装置 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金 属圈依次装入、压紧,不然为 失爆。
接线旳电缆引入装置若加装金 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不 然为失爆。
挡板 金属圈
密封圈
21、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 径之差应不不小于2mm,厚度不 不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 线装置 内径之差不不小于2mm, 厚度不不不小于2mm,不然为失 爆。金属挡板、金属圈生锈或涂 有油漆为失爆。
山西一规程三细则考试题库
判断题1.漏风对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没有影响。
( ×)2.对采空区进行注浆、洒水可以提高其压实程度,减少漏风。
( √)3.巷道中的行人、行车和堆积物不会对风流稳定性造成影响。
( ×)4.瓦斯等级鉴定要求被鉴定的矿井、煤层、水平或采区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设计产量的60%。
( √)5.采落的煤炭不会有瓦斯涌出。
( ×)6.锁风封闭火区法适用于氧浓度低于17%的火区。
( ×)7.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即可启封或者注销该火区。
( ×)8.煤尘爆炸和瓦斯爆炸都不具有连续性。
( ×)9.尘肺病是以长期吸入大量微细粉尘而引起的以纤维组织增生为主要特征的肺部疾病。
( √)10.当煤的吸附瓦斯能力相同时,煤层瓦斯压力越高,煤的吸附瓦斯量越大。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是一种定量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
(×,定性)2.安全检查表(SCL)的编制依据包括国内外行业、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3.风险矩阵分析法(LS)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均是半定量的风险评价方法。
(√)4.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中的D值越小,说明被评价系统的危险性越大。
(×)5.风险控制措施是指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企业针对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6.风险辨识是识别企业整个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的过程。
(×,应为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7.风险评价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的过程。
(×),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8.风险与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风险是危险源的载体,没有风险就没有危险源。
(×)9.风险分级的目的是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控。
(√)10.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不必管控,但必须落实具体措施。
山西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1.“8”字形包扎法多用于关节处的包扎及锁骨骨折的包扎。
√2.“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3.“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4.《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5.《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后,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1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资料
山西高平科兴米山煤业有限公司电气设备(电缆)安装及其相关标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一、外部标准: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0.3米。
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和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的距离大于5m。
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0.5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 左右为准)。
4、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
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
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
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
凡用螺栓连接紧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
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
8、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
山西高平科兴米山煤业有限公司电气设备(电缆)安装及其相关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内部标准: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的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
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
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和卡抓齐全,压线紧固。
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
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
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防爆检查标准山西
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气设备)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兼职防爆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4.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
5.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验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
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检查一次。
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煤矿安全规程(
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 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 同时作业”。可避免工作面数量过多、 通风系统不可靠,引发事故。
涉及兴无、寨崖底煤矿。
(2).严格了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措施。
一是为了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 标工作,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最高瓦斯 浓度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取消了《规 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在特定 条件下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 高允许浓度可以放宽到1.5%的规定,统 一适用最高瓦斯浓度1.0%的上限规定。
4、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次修订集中在合理集中生产,严格采煤 工作面回风巷瓦斯浓度、专用排瓦斯巷 管理以及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防治等方 面,共涉及14条。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的 规定。
为严格控制同一采区工作面个数,明确规 定 “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 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 时作业。”同时要求 “一个采区内同一
①水害事故主要发生在乡镇煤矿,122起中 乡镇占79.5%;
②透水事故的水源主要为老空水及地表水, 56起较大以上事故中老空水占91.1%,地表 水占8.9%;
③掘进工作面是主要地点,56起较大以上事 故中掘进占80.4%;
④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造成事故的比例高,56 起较大以上事故中非法违法占41%;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前言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 , 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 部分:隔爆型“d ”( GB 3836.2-2000 , eqv IEC 60079-l: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 部分:增安型“e ” ( GB 3836.3-2000 , eqv IEC 60079-7: 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 ” ( GB 3836.4-2000 , 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 / N 065-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 / N 954-1998 《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 / N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 ) 14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晋煤规发〔2012〕502号(1)【范本模板】
晋煤规发〔2012〕502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的通知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为适应煤矿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煤矿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煤炭工业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发展,实现集约高效、生态和谐、科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同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特此通知附件: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煤炭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煤矿管理,推动煤矿企业走向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实现集约高效、安全人文、现代文明、生态和谐、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各类合法煤矿(含露天)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各级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标准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资源保护第四条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第五条坚持合理开采顺序,不断优化矿井和采区设计,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技术,不得随意采厚丢薄、采易丢难、采肥丢瘦,提高煤矿资源回采率。
不同煤质的煤层可进行合理配采;经严格论证并经省级及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进行“三下”开采试验;小窑采空区复采;历史上形成的小窑破坏严重区域,不具备井工开采条件的,经省煤炭厅组织论证并报请省政府常务会批准,可以进行露天复采;积极探索应用无煤柱、小煤柱开采、充填开采技术、大倾角煤层和0。
7m以下极薄煤层采煤机械化开采技术.对于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的,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要报集团公司总部审批,其他煤矿报所在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部分
ZF 3800/16/26
SGZ 630/220
SZZ 730/110
PLM1000
DTL80/40/2*40
BRW315/31.5
MG170/411-WD
ZZ8000/17/32
SGZ630/150
SZB730/90
PCM110
DSJ80/40
XRB2B80/31.5
MG200/491-WD
ZY4400/10/23
BRW200/31.5
ZF10000/22/43
PLM4000
S375
二、采掘机械
晋煤集团综采工作面设备配套名细表
回采方式 3#煤分层综采工作面(上) 采煤机 MG250/600-WD1 液压支架 ZZP-4400/17/35 刮板运输机 SGZ764/400 转载机 SZB764/200 破碎机 PCM110 带式输送机 DSP1080/1000/160 乳化液泵 BRW400/31.5
一、矿井建设
第七十条 建井期间应当尽早形成永久的供 电、提升运输、供排水、通风等系统。未形 成上述永久系统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矿井进入主要大巷施工前(二期建设),必 须安装安全监控、人员位臵监测、通信联络 系统。
一、矿井建设
第七十一条 建井期间应当形成两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停 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能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暂不能 形成两回路供电的,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当 满足通风、排水和撤出人员的需要。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 进入巷道和硐室施工前(二期建设),其他矿井进入采区巷 道施工前(三期建设),必须形成两回路供电。
二、采掘机械
第一百一十四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 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 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 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 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 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 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 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 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 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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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七条 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 力电子设备或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GB/T12325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电 压偏差规定
GB14549(公用电网谐波规定) GB/T17626(电磁兼容性)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五条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 安全措施。
电话、信号、电 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 电流值。
机车等线路平面 (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 截面和长度。
敷设示意图,并
(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随着情况变化定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原规程
现规程
• 第四百五十二 条 防爆电气设
备入井前,应 检查其“产品 合格证”、
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三条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 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 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四百四十八条 防爆电气 设备到矿验收时,应检查产 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 全标志,并核查与安全标志 审核的一致性;入井前,应 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 后,方准入井。
品安全标志”
及安全性能;
检查合格并签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原规程
现规程
• 第四百五十三条 井下电力网的短 路电流不得超过 其控制用的断路 器在井下使用的 开断能力,并应 校验电缆的热稳 定性。
•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 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10条KV电件源线的路矿不得共杆架 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报安全设靠生,性这,产主当要发许是生为倒可了杆供损电坏可危 证的矿发井电放源部运行门方,审原则查上应。分采裂运用行,单但大回部路分企供业因电两及台供时主电变安,按全 必须一有台主备变用运行电上交源基本。电贴备费用,一电路运源行一的路备容用量,这必里要须求是满热
40kW及以上的电动 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 动器控制。
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原规程
现规程
• 第四百五十五条 井 下高压电动机、动力 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 备,应具有短路、过 负荷、接地和欠压释 放保护。井下由采区
第四百五十一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 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 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 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具有短路、 过负荷和漏电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 制设备,必须具备短路、过负荷、单 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 能。
•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 第七节 电气设备、电缆的从检四百查八十、一条-四八十三条共3条
维护和调整
从四百八十四条-四百八十六条共3条
• 第八节 井下电池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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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 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 须按本规程执行
巷
1. 高 低 压 电 机 和电气设备
矿用一 般型
2.照明灯具
3.通信、自动 控制的仪表、
仪器
矿用防爆 型(增安 型除外)
矿用
一般 型
矿用
防爆 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 型(增安 型除外)
注:1.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及沿巷道的机电设备硐室内可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 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控制的仪表、仪器)。
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 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 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
程执行。
第四百四十条 煤矿地面、井下
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 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 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 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 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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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用电源的变压器可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
启动和运行。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年产60000t以下 (不含60000t)的
国标:GBZ29328 双电源供电模式可以是:
1、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专线供电;2、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一路专线、一路环网公网供电; 3、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4、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两路环网公网供电进线; 5、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两路辐射公网供电进线;6、双电源(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 7、双电源(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两路辐射公网供电; 三电源供电模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 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 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不同点,可以来自不同变电站, 也可来自相同变电站,定语是, 只要只要上级变电站形成了至少 是两回电源以上的变电站都可担
负矿井供电的任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六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
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
同种设备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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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各窜接变电所馈 出保护必须符合 规程四百五十二 条和四百五十三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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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原有 没变
第四百三十九条 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
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
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
电所可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甲烷 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 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 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 牌送电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 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 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 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
变电所、移动变电站
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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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原规程
现规程
• 第四百五十六条 井
第四百五十二条 井下配电网路 (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必须具
下配电网路(变压器
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 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
馈出线路、电动机等)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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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本条款与2001版《煤矿安全规 程》第444条相比,主要变化 是增加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 矿井中央变电所的规定和表中 注3、注4、注5的要求。
• 本条款表16中规定,低瓦斯矿 井、高瓦斯矿井的中央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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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 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原第四百五十一条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 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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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八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 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承担全部用电 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井下变电配电 所,满足集监 控;有图像监 视变电所内场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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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内电气设 备选型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
设备类别
突出矿井
和瓦斯喷 出区域
井底车场、中央变电 所、总进风巷和主要
进风巷
低瓦 斯矿 井
高瓦 斯矿 井
翻车
机硐 室
采区进风 巷
总回风巷、主 要回风巷、采 区回风巷、采 掘工作面和工 作面进、回风
第四百四十九条 井下电 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 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的 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 缆的热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