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浙大计发[2017]1号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2017年6月7日浙江大学本科生实习费用报销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实习费用的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费用是指本科生在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习等教学实习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管理费、实习指导费、保险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第三条 各学院(系)要加强实习费用的预算管理,除规定特殊用途的专项经费以外,可统筹其他经费安排教学实习支出。

学院(系)在组织教学实习过程中应遵循出行从简、节约经费、统筹安排、高效使用的原则,一律不得开支与学生实习无关的费用。

第四条集中实习方式实习费用的开支范围及标准1.城市间交通费:乘坐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位、普通长途汽车。

确因路途遥远,不便乘坐上述交通工具时,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飞机经济舱,超过火车硬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票价部分费用应由学生自理。

以上车船票均按最近直达线路计算,凭票按实报销,超规定部分不予报销。

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的,可报销大中型客车租赁费用。

2.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管理,限额补贴标准为 15元/人.天。

具体包干补贴额度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限额标准内自行确定。

由学院(系)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或由实习单位派车接送的,随行日和接送当日市内交通费不予补贴。

3.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为 150元/人.天,凭票按实报销。

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到外地实习的,在限额标准之内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实习时间长短自行确定报销额度;在校区所在市区内实习的,原则上应回校住宿。

4.学生实习期间不实行伙食费补贴。

学校信息化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信息化经费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学校信息化经费管理,确保信息化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算管理:坚持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 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信息化经费管理合力。

3. 透明公开:信息化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节约高效:提高信息化经费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信息化经费管理领导小组(1)组长:校长(2)副组长:分管副校长(3)成员:财务处、教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化经费管理制度,审核信息化项目预算,监督信息化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信息化经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财务处(1)负责信息化经费的核算、支付和监督工作。

(2)编制信息化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3)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化经费使用情况。

3. 教务处(1)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实施。

(2)提出信息化项目预算建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3)监督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

4. 信息中心(1)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维护和运营。

(2)根据信息化项目需求,提出信息化设备、软件等采购建议。

(3)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化项目实施情况。

四、经费预算编制与管理1. 预算编制(1)根据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各部门需求,编制信息化经费预算。

(2)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

2. 预算执行(1)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2)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需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 预算监督(1)财务处对信息化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化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信息化设备、软件采购管理1. 采购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浙教电传〔2013〕1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各高等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就贯彻执行《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二、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包括学校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三、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须在各高校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在网站上设置统一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图标(参考格式:图标尺寸为45mm*15mm,“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采用小2号黑体,蓝色背景)。

四、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每年1月、7月集中公开2次。

各高校必须在2013年1月底前实行首次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各项目《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2),公开范围为2012年新立项的项目和2012年以前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

第一次集中公开后,新立项和结题项目的信息按《办法》要求及时公开。

五、学校网站上“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图标,链接至《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中每个项目链接至对应项目的《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六、《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填报,学校科研处、计财处(财务处)负责管理、审核;《高校科研项目汇总表》由学校科研处负责填报。

公开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学校监察处、审计处负责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单选题1.某公司最近一年分配的股利为2元,以后每年递增4%,投资者要求的报酬率为12%,则股票价值为()元。

???? a 16.67 b 24.04 c 25 d 26 单选题2.某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有五种股票,所占比例分别为30%、20%、20%、15%、15%,β系数分别为0.8、1、1.4、1.5、1.7。

假定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0%,无风险收益率为6%。

则该投资组合的必要收益率为()。

???? a 12% b 10.8% c 11.8% d 12.8% 单选题3.某企业基建3年,每年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企业在第5、第6和第7年的年末等额偿还,则企业每年应偿还()万元。

???? a 161.04 b 177.15 c 146.40 d 177.69 单选题 4.权益乘数是指()。

???? a 1/(1-产权比率) b 1/(1-资产负债率) c 产权比率/(1-产权比率) d 资产负债率/(1-资产负债率)单选题5.某公司经营杠杆系数为1.5,财务杠杆系数为2。

那么,总杠杆系数将为()。

??? a 3 b 4 c 6 ? d 8 单选题6.某公司股票的β系数为1.5,无风险利率为4%,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0%,则该公司股票的必要收益率为()。

???? a 11% b 12% c 13% d 14% 单选题7.某公司发行普通股筹资,每股面值10元,发行价格15元,筹资费率3%,预计第一年每股股利2元,以后每年按5%递增。

则普通股筹资的资金成本率为()。

???? a 18.75% b 18.33% c 13.33% d 14.44% 单选题8.投资于国库券时可不必考虑的风险是()。

???? a 违约风险 b 购买力风险 c 利率风险 d 再投资风险单选题9.下列筹资方式中,一般而言,资金成本最低的是()。

???? a 发行普通股票 b 发行优先股票 c 长期借款 d 留用利润单选题10.某企业基建3年,每年初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年利率为10%,银行要求建成投产3年后一次性还款,问企业到时应偿还()万元。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深化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公开。

第三条学院将信息公开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和群团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院遵循公正、公平、便捷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及时准确。

第五条学院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院安全稳定。

学校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章,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批准的不得公开。

第六条学院各单位发现不利于校园和社会稳定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第七条成立南京师范大学中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

信息公开设监督检查办公室,挂靠纪委办公室。

第八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后勤与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等信息公开主要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定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审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它重大问题;(三)指导各单位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四)检查各单位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北京林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北京林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北京林业大学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公开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在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中推进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京教工[2003]49号),制定我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和原则财务公开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

推行财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使学校重大财务开支更加民主、科学、透明。

推进财务公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二、财务公开的组织和领导财务公开工作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校工会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财务处为业务协调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执行单位。

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

要把财务公开的责任落实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相对应,要把对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校务公开效果的考核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要求。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执行部门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财务规章制度和政策;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涉及管理、绩效部分内容;教育收费管理情况、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职工福利待遇和发放办法、住房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建设和重大维修改造工程的财务情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科研立项及经费预算、产业投资情况等。

1、财务制度及政策主要包括国家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的规定和政策以及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和制度。

国家和学校财务制度及政策的公开由财务处负责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基建、维修、设备、图书采购等方面与财务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由各单位报送财务处,在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

2、财务年度报告公开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或根据决算编制的各项财务报表及经费使用效益和管理情况。

浙工大发〔2017〕74号

浙工大发〔2017〕74号

浙江工业大学文件浙工大发〔2017〕74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科技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浙江工业大学科技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11月1日1浙江工业大学科技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2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科技工作实际和管理规范,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纳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理的科技类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由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各级政府下达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经费以及学校设立的各类科技2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由企事业单位、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和个人委托我校进行各类科技研究等方面的项目经费以及国外政府和学术机构提供的科技合作经费。

第三条学校对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制管理,加强预算科目的内部控制;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研经费管理“阳光工程”建设,接收社会的公开监督。

第四条建立和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或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以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为核心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

(一)科研院负责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预算的审核、科研经费的划拨和有关支出的审批,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5篇)

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5篇)

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3负责安全生产奖、安全累进奖、安全先进表彰等安全资金的落实;4负责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制订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价标准;5负责编制和审查财务预算方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治理等费用的落实;6负责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管理;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2)财务处的安全职责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管理安全: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包括资金的存放、支付和转账等环节的安全控制,防止资金外流和操纵等风险。

2. 财务信息安全:保护财务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防止财务数据被非法获取、篡改或丢失。

3. 财务审核安全: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防止审计过程中的错误、疏漏和舞弊行为。

4. 内部控制安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防范财务风险和漏洞,确保财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预防和发现财务违规行为。

5. 财物管理安全:加强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资产清查和盘点制度,确保财务资产的安全,并防止丢失和盗窃。

6. 信息技术安全: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7. 人员管理安全:建立严格的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要求和考核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8. 应急应对安全:建立财务处的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方案,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出妥善应对,减少财务损失和影响。

综上所述,财务处的安全职责涵盖了资金管理安全、财务信息安全、财务审核安全、内部控制安全、财物管理安全、信息技术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和应急应对安全等方面,旨在保障财务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财[2014]19号关于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凭证(票据)的有关要求报销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非税收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暂付款单、内部转账单等)。

(一)对外来原始凭证(发票)的要求:1、报销凭证(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

票据内容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印章清晰可辨认。

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属白条范畴,不具备报销功效。

2、发票付款单位(购货单位)名称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或“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的全称。

填写二级单位(部门)名称、“个人”、“顾客”、“客户”或未填写原则上不予报销。

3、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在发票摘要处写—1—明“详见附件”,或“详见明细清单”,明细清单须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4、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直接填写无效。

6、发票须加盖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类票据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二)对自制原始凭证的要求:1、自制原始凭证仅限于使用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制的单据(如:内部转账单、科研经费转账单、支付凭证、暂付款单、经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涉税收入开票申请单等)。

2、报销时,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写内容须规范完整。

金额不得涂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修改人签章。

(三)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及时报销相关票据,原则上报销期限为自开票日期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原因,从严控制跨年度票据。

(四)不能报销的票据1、假发票、非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政务.
2.负责财务、审计和综合统计工作.
3.负责目标管理、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4.负责组织对各处室提出的现代化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和协调.
5.负责事业发展规划、局内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建立和督察工作.
6.负责局内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公积金管理、后勤保障和基建管理工作.
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器具与设备、劳卫用品、车用材料和节日礼品及实物福利品的采购工作.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按量购进货品,要求货比三家、降低成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负责公司信纸、信封、名片、业务礼品和企业形象所需印刷的定制工作,确保质量和时间要求.
•对购进物品保存质保书、保修单,对使用中的问题负责,并及进与厂商联系解决.
•对购进物品做好移交验收工作,提供合法齐全的原始发票及附有的技术说明书.
•主办或协办向有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申报、年检、申领各类证照,完成批文手续及出境手续等事宜.
•具体办理来宾食宿安排、购票和迎送事宜,以及公司重大活动和联谊活动的后勤总务保障. •必要时充任临时驾驶员完成紧急用车任务.
•完成行政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校财务处工作计划

高校财务处工作计划

高校财务处工作计划范本二、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

一是召开我校财经工作会议,向全体中层干部和教代会代表通报2011年财务决算、2011年财务预算情况;二是定期向校领导提供财务报表;三是编印财经管理工作简讯;四是继续做好财经网的维护工作。

三、深入做好收费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合法化建设;二是加大各层次各类型学生学费收缴力度,减少学生欠费率;三是加大资源使用回收管理,尽量使学校利益不受侵蚀。

四、进一步完善财经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细化财经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方案,三是狠抓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

五、加强财务业务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处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财务内控及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继续着力打造学习型团队,努力提高全处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全面理顺并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

六、指导好二级财务工作。

一是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二级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工作;二是与二级财务受派单位一起,做好二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三是积极指导二级财务规范开展工作。

七、继续抓好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经费预算与项目管理,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各项节支工作;三是积极排查管理漏洞,主动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将人文关怀体现在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各个环节。

【扩展阅读篇】(1)标题。

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

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

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

字迹要醒目。

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

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

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

高校财务处工作计划3篇

高校财务处工作计划3篇

高校财务处工作计划3篇高校财务处工作规划1一、工作目标以地、县有关布局调整精神为指导,依据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财经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收费规定,严守财务纪律,开源节流,做到财务效劳于教学,效劳于师生,财务公开化,打足收入,压缩支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面提升本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打造一流的品牌学校。

二、仔细抓好常规工作(一)财务工作:1、依据中心校行政办年初财务工作规划要求,精确做好学校年度预算和收支规划,并严格执行。

全面做好年终的决算工作,为学校教育决策供应牢靠的数据,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进展。

2、加强过程治理,准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状况,做到财务底码清晰,信息精确,每月向校长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供应依据。

年底向职工汇报资金使用状况,加强财务监视。

3、支持财会人员的连续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做好财务年审。

4.要求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5、仔细搞好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将全年经费收支状况照实填写上报行政办。

6、加强财产治理,新购物准时上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仔细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的确抓好修缮工作,保证教育教学顺当进展。

每学期初对已损坏的桌凳进展修复或报损,清查学校的固定财产并且进展统计。

三、抓住重点力求创新1、抓好队伍建立,提高业务素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供应牢靠保障,积极参与保管员的培训。

2、结合新的办学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

3、定期主动召开教职工会议,虚心听取建议,提高学校的效劳意识和效劳质量。

四、财务工作安排1、严格财务制度,加大经费使用透亮度,合理使用经费,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以职代会争论通过,领导班子讨论打算,方可开支,自觉承受教师和职代会的监视。

出纳要按月进展帐目公布,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2、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记帐清晰,帐目相符,严禁挪用学校经费。

对确有困难需要借款的教师,只能借用当月的工资,且当月借用,下月归还。

《关于进一步做好财务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财务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财务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公司管理提升工作安排,为切实推进财务系统专项提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财务系统管理提升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一)前期准备各单位财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认真讨论,找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管理短板和瓶颈。

要围绕制约财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严、细、实、恒”工作要求,提出提升措施,拟定重点整改工作方案,确保短板消缺和瓶颈突破。

(二)编制实施细则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公司财务管理提升专项方案结合本单位查找出的短板瓶颈问题,编制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现状分析,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进行分析;二是工作思路,应包括工作总体思路,工作方向和目标。

工作目标除必须包含本单位的预算类指标、单耗下降指标及标准成本建设等外,还应根据本单位短板瓶颈,结合实际制定其他类提升指标;三是活动内容,除必须包括公司专项方案中确定的由所属单位层面完成和公司层面与所属单位层面共同完成的内容外,还要围绕本单位查找出来的短板和制定的目标,有针对性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措施要有可操作性,有针对性,要能补短板、破瓶颈,保证提升目标得以实现。

另外细则中还应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跟踪考核、验收总结等相关内容。

(三)制定运行计划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实施细则编制详细的运行计划,运行计划要落实好具体的责任人及完成时间等。

运行计划编制完成后要上报财务处备案。

二、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上报审核。

各单位财务部门在4月7日前上报本单位实施细则。

财务处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联审,指导完善各单位具体实施细则,各单位要根据审定后的细则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日常考核。

财务处将按照专项方案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评。

并公布考核结果。

三是树立典型单位。

财务处将根据各单位完成情况确定财务系统典型示范单位,并形成经验材料上报公司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篇)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篇)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篇)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学校财务处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处工作计划

学校财务处工作计划20nn年是我国“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将是学校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

本年度我校的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快速发展为目标,以“筹资、效益、创新、服务”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开拓新的财力增长点,实现学校收入的持续增长;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新校区基本建设;推进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和考核,优化队伍结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和服务保障。

一、加大学校财源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学校收入的持续增长1.抢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优先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加强与基建、资产、后勤、产业、科研等部门配合,多渠道、多途径申请项目、争取资金,努力争取更多国拨专项经费支持。

2.加大学校财源建设力度。

积极推进校内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校内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依法筹资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收入的快速增长;积极推进和大力支持校办产业机制改革、对外办学和校园周边开发,不断提升校办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和扶持校办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筹办成立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和财政配套资金。

3.强化各类收入监管。

在全面实行银行代扣收费方式基础上,加强银校的进一步合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收费手段,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切实加强与院系及相关处室的协作,加大欠费催缴力度,落实“毕业生欠费清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效降低学生欠费率。

及时督促二级学院做好收费和收入上交工作,调动二级学院办学积极性,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实现学校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优化资金分配结构,促进学校长远持续发展以学校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将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后勤和行政经费,切实压缩车辆运行、会议和公务接待费用,足额保证人员、运行经费和利息支出,重点保障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新校区建设,实现有限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应急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应急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应急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XX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中央财XX省级财政安排的省本级使用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省应急厅预算绩效管理按管理对象可分为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和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

按管理内容可分为省应急厅部门及所属各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

按管理环节可分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等环节。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各业务处室、单位,规划财务处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规划财务处职责。

负责省应急厅预算绩效的组织、督导、审核,牵头建立部门重点评价机制。

(一)组织研究制定省应急厅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工作计划,以及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规程和实施细则等。

(二)组织实施省应急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任务,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三)组织开展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以及转移支付事前绩效评估;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组织编制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审核、分解和下达区域绩效目标,审核省级按项目法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四)组织开展政策和项目以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

(五)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改进项目资金管理挂钩机制;组织配合省财政厅做好重大转移支付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六)组织建立分类别、分层次的核心业务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建立应急管理领域转移支付个性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

(七)组织督促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反馈意见,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改进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

(八)按要求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划财务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监督,规范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计划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招标采购办公室内部各科室。

第三条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

计财处处长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与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等要素负责。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师生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公开形式,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计财处公开信息依照国家、学校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公开内容和范围
第六条计财处信息公开分为向社会公开、校内公开和处内公开。

(一)以下信息属主动向社会公开:
、各类收费项目的标准、依据、程序以及代收项目的情况;
、设备、物资、材料、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医药及医用物资、图书、资产租赁、物业、跟踪审计、采购代理、学生用品等采购公告;
、财务年报;
、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的收支情况;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

(二)以下信息属主动向校内公开:
、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重大财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
、各类办学收入、其他创收收入等的确定和完成情况;
、重大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计财处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
、计财处领导干部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的配备、出国出境等各类补贴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
、计财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规章制度、日常规范、办事程序、办公电话等;
、其他应向校内主动公开的。

(三)以下信息属向处内公开:
、单位专项经费、办公经费等开支情况;
、处长(主任)办公会议、处务会等会议纪要;
、计财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及立项活动方案;
、计财处内部管理制度、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及评优奖惩情况等;
、其他应向处内主动公开的。

第七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信息;
(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间
第九条主动公开的方式:
(一)山东大学信息公开网、计划财务处网页及山东大学采购网;
(二)文件、工作简报等;
(三)通报会和其他相关会议;
(四)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其他形式;
第十条主动公开的程序:
(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责任科室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公开建议,报经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

选择通过网页发布的信息,由信息技术部按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或部门网页进行更新、维护。

(二)可能涉密的信息(由联络员)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公开属性,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程序公开,不能公开的不予公开。

(三)本细则规定以外需要公开的信息,由相关责任科室提出公开建议,经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联络员)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审批。

(四)各责任科室将公开信息的分类、内容概述、公开方式、生成日期、公开日期等资料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主动公开的时间要求: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责任科室应当在该信息形成后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由联络员)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

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内容发生变更的,责任科室应自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并(由联络员)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转来的信息公开申请,责任科室应在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责任科室应作出说明,并(由联络员)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同意,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各方的监督,通过设立处长信箱、监督电话了解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处长信箱:;监督电话:。

第十四条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为评价各科室(科长)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十五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计财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室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
(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附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