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流动性覆盖率报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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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

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

附件17: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报表旨在收集本行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及平均流动性资产和负债情况,用于对有关机构流动性比例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流动性比例监测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0015号。

3.报送频度:境内汇总数据(月报)为月后7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月报逢法定节日顺延,顺延天数与法定节日天数一致。

4.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5.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6.填报币种:本报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分为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和其他三部分。

所反映的内容均为资产、负债账面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1)流动性资产部分(行:[1]-[11];列:[A]-[C]):[1.1现金]:指本行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1.2黄金]:指本行持有的黄金价值。

[1.3超额准备金存款]:指本行存放中央银行用于支付清算、提取及缴存现金的人民币款项扣除应缴法定存款准备金后的余额。

没有在中央银行开户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超额准备金填报零,法定存款准备金应从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中扣除。

法定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要求本行按照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缴存中央银行的款项。

[1.4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指同业机构欠本行一个月内到期以及本金或利息逾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债务超过本行欠同业机构一个月内到期以及本金或利息逾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债务的净额(如果前者-后者≥0的话)。

这里的一个月按30天计算(其他各项目相同)。

同业机构欠本行的债务:指本行向同业机构的拆放同业、存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不包括从企事业单位买入返售资产)和借给同业的款项等。

本行欠同业机构的债务:指本行从同业机构取得的同业拆入、同业存放、卖出回购款项和从同业借入的款项等。

[1.5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指本行报告日至到期日剩余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以及逾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

1104表样(工作版)

1104表样(工作版)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2.1.4.1衍生产品交易的净现金流出 2.1.4.2融资交易、衍生产品等合约中包含降级触发条款导致的流动性补充需求 2.1.4.3衍生产品及其他交易中非一级资产押品估值变化导致的流动性补充需求 2.1.4.4衍生产品及其他交易市值变动导致的流动性补充需求 2.1.4.5超额非隔离押品被收回导致的流动性补充需求 2.1.4.6押品对外交付义务导致的流动性补充需求 2.1.4.7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押品替换导致的流动性补充需求 2.1.4.8资产支持证券、担保债券等结构性融资工具 2.1.4.9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管道工具、证券投资载体和类似融资工具 2.1.4.9.1 30天内到期债务 2.1.4.9.2 30天以上或无到期日但均内含期权的债务 2.1.4.10未提取的不可无条件撤销的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 2.1.4.10.1零售客户和小企业 2.1.4.10.2大中型企业 2.1.4.10.2.1信用便利 2.1.4.10.2.2流动性便利 2.1.4.10.3主权国家、央行、公共部门实体和多边开发银行 2.1.4.10.3.1信用便利 2.1.4.10.3.2流动性便利 2.1.4.10.4银行 2.1.4.10.4.1信用便利 2.1.4.10.4.2流动性便利 2.1.4.10.5其他金融机构 2.1.4.10.5.1信用便利 2.1.4.10.5.2流动性便利 2.1.4.10.6其他法人客户以及管道工具、特殊目的载体等 2.1.4.10.6.1信用便利 2.1.4.10.6.2流动性便利 2.1.4.11其他30日内放款的契约性义务 2.1.4.11.1金融机构 2.1.4.11.2其他客户 2.1.5其他或有融资义务 2.1.5.1无条件可撤销的信用及流动性便利 2.1.5.2保函 2.1.5.3信用证 2.1.5.4其他贸易融资工具 2.1.5.5非契约性义务 2.1.5.5.1其中:属于理财产品的部分 2.1.5.6拥有附属交易商或做市商的发行机构未偿付的超过30天的债券 2.1.5.7以其他客户押品覆盖客户空头头寸所导致的非契约性负债 2.1.6 其他所有没有包含在以上类别中的本金、利息等现金流出 2.2现金流入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

一、流动性覆盖率(LCR,LiquidityCoveredRatio)=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流动性覆盖率的标准是不低于100%
这个公式的意义:确保单个银行在监管当局设定的流动性严重压力情景下,能够将变现无障碍且优质的资产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这些资产可以通过变现来满足其30天期限的流动性需求。

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NetSteadyFinanceRatio)=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净稳定资金比率的标准是大于100% 这个公式的意义:用于度量银行较长期限内可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对其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支持能力。

该比率的分子是银行可用的各项稳定资金来源,分母是银行发展各类资产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来源。

分子分母中各类负债和资产项目的系数由监管当局确定,为该比率设定最低监管标准,有助于推动银行使用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其资产业务的发展,降低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

该指标主要用于确保投行类产品、表外风险暴露、证券化资产及其他资产和业务的融资至少具有与它们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的一部分满足最低限额的稳定资金来源。

NSFR指标的目的就是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而鼓励其对表内外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更充分的评估。

此外,使用NSF也有助于应对流动性覆盖率(LCR)的迅速下降(cliff-effect),降低银行使用期限刚好大于监管部门所设定压力情景时间跨度的短期资金来源去建立其流动性资产储备的冲动。

关于证券公司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介绍

关于证券公司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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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制定的背景
➢ 国际社会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视
●巴塞尔委员会在2008年和2010年相继出台了《稳健的流动性
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和《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风险计量 、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构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 框架,提出了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回购融入资金到期未能展期 。(业务持续正常开展,涉及债
务偿还、质押券变现损失等资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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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情景
●市场波动及抵押品潜在估值变化导致衍生品头寸需追加流动
性需求。(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业务持续开展,需要追 加保证金,导致相应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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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0日内的现金流出项目及折算率
➢ 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可能引起的现金流出,包括自营业务
及长期投资、承销业务、融资类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并根
据业务风险属性的高低以及现金流出的确定性程度分别设置

不同的折算率。
➢ 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主要考虑资产负债表负债科目和业务活 动可能导致的现金净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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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覆盖率指标计算
• 指标计算及各项目折算率设定的基本思路 • 优质流动性资产项目及折算率 • 未来30日内的现金流出项目及折算率 • 未来30日内的现金流入项目及折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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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覆盖率(LCR)

流动性覆盖率(LCR)

流动性覆盖率(LCR)流动性覆盖率(LCR)是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内的现⾦净流出之⽐,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是衡量银⾏短期流动性风险程度的指标,旨在确保压⼒情景下,银⾏能够运⽤⾃⾝持有的、⽆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对30天内业务产⽣的资⾦需求。

2014年2⽉,我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并于3⽉1⽇正式实施,引⼊流动性覆盖率(LCR)作为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适⽤于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民币的商业银⾏。

在过渡期上,银监会规定商业银⾏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合格流动性资产是指在压⼒状态下可变现⽆碍且⽆需折扣的资产,由⼀级资产和⼆级资产构成,在计⼊合格流动性资产时会根据不同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给予不同的折算率。

未来30⽇的现⾦净流出量为未来30天的预期现⾦流出总量与预期现⾦流⼊总量的差额。

其中可计⼊的预期现⾦流⼊总量不得超过预期现⾦流出总量的75%,这个分项需要计⼊⽆明确到期⽇、30天以内到期或可在30⽇内被提取的负债和表外项⽬。

机构间资⾦往来对LCR的影响需要区分交易的期限,是否含抵押券以及交易对⼿是否为央⾏。

总体⽽⾔,30天以内的资⾦融出对LCR影响⼩于30天以上资⾦融出;担保性资⾦流出对LCR 的影响⼩于⽆担保资⾦融出;交易对⼿为央⾏对LCR影响⼩于交易对⼿为同业⾦融机构。

根据中国银⾏业协会披露的数据,2015年有58家商业银⾏因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受LCR考核。

预计2016年年底受LCR考核的商业银⾏新增5-10家,⾄2018年年末或约85-90家。

考虑有些地⽅银监局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商业银⾏也考核LCR,如⼴东,预计实际受LCR考核的银⾏家数量级在100多家。

但从结构上来看,⼤型银⾏与中⼩型银⾏LCR达标情况存在两极分化,部分中⼩银⾏恰好及格。

G22报表说明

G22报表说明

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报表旨在收集填报机构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及平均流动性资产和负债情况,用于对有关机构流动性比例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流动性比例监测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0015号。

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送频度:境内分支机构汇总数据(月报)为月后7日内,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月报逢法定节日顺延,顺延天数与法定节日天数一致。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报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分为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和其他三部分。

所反映的内容均为资产、负债账面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1)流动性资产部分(行:[1]-[11];列:[A]-[C]):[1.1现金]:指填报机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根据《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银行分行在[1.1]项目中填报“现金”。

[1.2黄金]:指填报机构持有的黄金价值。

项目中填报“黄金”[1.2],外国银行分行在根据《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3超额准备金存款]:指填报机构存放中央银行用于支付清算、提取及缴存现金的人民币款项扣除应缴法定存款准备金后的余额。

6_关于证券公司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介绍

6_关于证券公司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介绍
●对于或有负债,考虑到短期内资金流出的可能性较小,参考
巴Ⅲ2.5%的标准,结合实际适度调整,折算率设定为3%。 即对外担保金额、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提供的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本担保 承诺及其他或有负债均按3%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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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0日内的现金流出项目及折算率
➢ 证券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可能引起的现金流出,包括自营业务 及长期投资、承销业务、融资类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并根 据业务风险属性的高低以及现金流出的确定性程度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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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流动性资产项目及折算率 ➢ 上海180指数、深圳100指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 ➢ 考虑到证券公司对股票的研究、投资专业能力较强,上述成
分股市场流动性较好,参考巴Ⅲ,折算率设定为50%,折算 后不超过优质流动性资产总额的15%。(指高流动性的蓝筹 股,ST股票、*ST股票、超比例持有股票等流动性受限的股 票除外)
性资产的口径一致,即国债、央票0%,金融债券、地方政府
债2%,AAA级信用债券4%,AAA级以下AA-级以上信用债
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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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回购、或有负债及折算率
●根据行业意见,不再对30日内偿还的报价回购融入资金(第
25行)单独计算现金流出金额,并入卖出回购(第19至24行 )中填列,按不同的质押物适用相应的折算率。此项内容按 机构部部函[2014]221号相关要求填报。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无损失变现折算率100买入返售证券不含约定购回及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有质押物做资金流入保障折现率为90拆出资金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在市场流动性压力情况下由于流动性危机具有传染性在短期内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折算率设定为503030未来30日内的现金流入项目及折算率业务资金流入仅考虑自营业务中30日内到期的信用评级aa级以下不含的信用债券假设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高等级债券已在优质流动性资产体现鉴于目前债券市场整体违约率较低到期资金流入可能性大审慎考虑折算率设定为75未使用的不可撤销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目前一般是银行授信的额度可靠性强但在压力情况下银行也可能出现资金紧张问题出于审慎考虑按75折算

G25_II填报说明(11.2)

G25_II填报说明(11.2)

G25 《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流动性覆盖率反映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填报机构是否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以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净稳定资金比例收集填报机构各项权益类和负债类资金来源以及各类资产、表外风险暴露情况,反映银行在未来1年内,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用稳定资金支持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能力。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0027号3.填报机构(第I部分):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

其他机构根据相应监管部门具体要求确定。

填报机构(第II部分):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银行、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第II部分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合并报表数据(季报)为季后40日。

5.报送方式:第I部分的月度并表口径报表以电子报表形式手工报送主监管员,暂不纳入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第I、II部分的季度法人口径和并表口径报表以电子报表形式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如无特别说明,本表中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证券业或保险业金融机构。

银行培训手册:流动性覆盖率(LCR)

银行培训手册:流动性覆盖率(LCR)

目录第一章《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1)第二章流动性覆盖率(LCR)的诞生 (3)2.1 指标诞生背景 (3)2.2 指标意义 (6)2.3 我国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要求 (6)第三章流动性覆盖率(LCR)基本定义 (9)3.1 指标定义 (9)3.2 指标压力情景 (9)3.3 指标计算框架 (10)第四章流动性覆盖率计算方法 (14)4.1 分子:合格的优质流动性资产 (14)4.2 计算案例举例 (15)4.3 分母:短期现金流出概述 (17)4.4 零售存款的现金流出 (20)4.5 无担保批发现金流出 (23)4.5.1小企业存款的现金流出 (23)4.5.2大中型企业存款的现金流出 (24)4.5.3主权国家、央行、公共部门实体和多边开发银行存款的现金流出 (26)4.5.4 金融机构交易对手的现金流出 (27)4.5.5 未包含在以上无担保批发现金流出分类的其他类别 (28)4.5.6 填报机构发行的30天内到期债务 (28)4.6担保融资流出 (29)4.7其他项目、其他或有融资义务 (30)4.8分母:现金流入 (32)第五章流动性覆盖率案例讲解 (35)附表流动性覆盖率表样 (39)附录G25《流动性覆盖率表》填报说明 (49)参考文献 (67)图表目录表2.1 巴III与我国国内流动性监管标准对比 (5)表4.1 流动性覆盖率分子构成 (14)表4.2 短期现金流出折算率差异及填报区分要点 (19)表4.3 其他项目现金流出折算率表 (30)图2.1 我国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指标达标时间要求 (7)图3.2 流动性覆盖率II汇总计算表样图 (12)图3.3 流动性覆盖率III汇总计算表样图 (13)图4.1 优质流动性资产HQLA构成及折算率简要图 (15)图4.2 流动性覆盖率现金流出部分基本构成 (18)图4.3 流动性覆盖率分母:短期现金流出项目区分要点 . 18 图4.4 零售存款现金流出折算率差异图 (21)图4.5 小微企业存款现金流出折算率差异图 (24)图4.6 大中型企业存款现金流出折算率差异图 (25)图4.7 主权级等存款现金流出折算率差异图 (27)图4.8 金融机构交易对手的现金流出折算率差异图 (28)图4.9 担保融资流出项目及折算率差异 (29)图4.10 现金流入项目及折算率差异 (34)第一章《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管理办法》与过往中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有较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一、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从原来的多达10项监管指标简化为三项:流动性覆盖率LCR,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三项,其他旧体系下的核心负债率、流动性缺口率等多个指标在《管理办法》中变为监测类指标。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说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说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说明一、流动性覆盖率〔一〕压力情景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标准所设定的压力情景包含了非系统性的特定冲击以及影响整个市场的冲击,压力情景将导致以下事件的发生,并表达为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时对各类流动性资产及现金流入、流出项给予不同的折算率。

•一定比例的零售存款流失;•无担保批发融资能力下降;•以特定抵押品或与特定交易对手进行的短期担保融资能力下降;•银行信用评级下调3个档次〔含〕以内导致的契约性资金流出,包括被要求追加抵押品;•市场波动造成抵押品质量下降、衍生产品头寸的潜在远期风险暴露增加,导致抵押品扣减比例上升、追加抵押品等流动性需求;•银行向客户承诺的授信额度和流动性便利在方案外被提取;•为降低声誉风险,银行可能需要回购债务或履行非契约性义务。

〔二〕优质流动性资产储藏即使在严重的压力情景下,无论通过出售还是抵押融资的方式,优质流动资产仍应保持良好的产生流动性的能力。

优质流动性资产通常具有如下特征:•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易于定价且价值平稳;•与高风险资产的低相关性;•在广泛认可的兴旺市场中交易;•具有活泼且具规模的市场;•具有负责任的做市商;•存在多元化的买卖方,市场集中度低;•从历史上看,在系统性危机发生时,市场显示出向这类资产转移的趋势;•在压力时期,这些资产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转换成现金以弥补现金流入和流出形成的缺口;•在银行中明确作为紧急资金来源,并由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控制。

优质流动性资产储藏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其中二级资产占比最高不得超过40%。

1.一级资产一级资产在优质流动性资产储藏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且在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时不需进行扣减调整。

一级资产限于以下类别:•现金;•在压力情况下可以提取的中央银行准备金;•由主权实体、央行、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委员会或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的,可在市场上交易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证券:✧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方法?权重法下风险权重为0%;✧在规模大、具有市场深度、交易活泼且集中度低的回购或现货市场中交易;✧历史记录显示即使在市场压力情况下,其在回购和销售市场中仍为可靠的流动性来源;✧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

g2501(流动性覆盖率(银监统0027号)填报说明【优质】

g2501(流动性覆盖率(银监统0027号)填报说明【优质】

G25 《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流动性覆盖率反映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填报机构是否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以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净稳定资金比例收集填报机构各项权益类和负债类资金来源以及各类资产、表外风险暴露情况,反映银行在未来1年内,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用稳定资金支持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能力。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0027号3.填报机构(第I部分):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

其他机构根据相应监管部门具体要求确定。

填报机构(第II部分):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法人银行、村镇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

此外,第I部分(流动性覆盖率)每月报送法人口径报表,不晚于月后18天。

5.报送方式:月度报表以电子报表形式手工报送主监管员,暂不纳入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法人(季度)及合并报表以电子报表形式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中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

经验分享:认识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经验分享:认识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经验分享:认识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流动性覆盖率
计算公式:流动性覆盖率=银行优质的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

监管标准:≥100%。

指标意义:指标反映未来30天内,在特定压力情景下,银行持有的高流动性资产应对资金流失的能力。

流动性覆盖率通过对各类流动性资产及资金流入与流出项给予不同的折算率,来设定特定的流动性压力。

◆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现金、中央银行准备金、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等。

◆压力情景体现在折现率:流动性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折算率越高,优质流动性资产中的一级资产折算率为100%,即认为100%变现并用以提供流动性资金,而流动性相对较低的附加资产折算率为85%,即认为附加资产只能以85%的折现率提供流动性资金。

◆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未来30日的资金流出-未来30日的资金流入。

资金流出对不同的资金来源根据其稳定性程度设置不同的折算率,稳定性越高,折算率越低,如零售存款的折算率低于同业存款的折算率。

该指标在计算时要求,资金流入可计入部分最多不能超过资金流出的75%,这样设计是为了让银行通过增加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来满足监管要求,而不要过渡依赖未来的现金流入,因为现金流入的不确定性较大。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计算公式及解读情况说明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计算公式及解读情况说明

能有足够 的时间采 取适当的 行动,使 这家银行 的问题得 到有效处 置。
明确
人民币流动性比例:

G22[1110A]/G00[218A]*100% 定,
商业
银行
流动
性比
例不
得低

25%
流动性比 例是在资 产负债管 理框架 下,商业 银行衡量 流动性风 险程度的 重要指标 之一,政 策情况 下,该指 标数值越 高,商业 银行短期 (一个月 内)流动 性越好。
该指标主 要反映短 期(未来 30天内) 特定压力 情景下 (体现在 对资产和 复杂项目 赋予不同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标计算公式及解读
情况说明

标 名
定义
计算方 法

指标公式
监管 标准
指标解读
流 动 性 比 例
流动性 比例是 指商业 银行一 个月内 到期的 流动性 资产与 流动性 负债的 比率
流动性 比例= 一个月 到期的 流动资 产/一 个月到 期的流 动负债 *100%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商业
银行
法》
流动性 覆盖率 流动性 (LCR) 覆盖率 流 银行优 (LCR)= 动 质流动 流动性 性 性资产 资产/ 覆 储备除 未来30 盖 以未来 日内资 率 30日的 金净流 资金净 出 流出 *100% 量。
该指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 比例情况表G25(分母中,资 金流入可计入部分以资金流 出的75%为上限)
标监 管标 准值 应不 低于
100%
的折算 率),银 行持有的 高流动性 资产应对 资金流失 的能力, 引入流动 性覆盖率 作为监管 指标,旨 在衡量机 构在监管 当局所设 定的流动 性严重压 力情景 下,是否 能够将无 障碍变现 的优质流 动性资产 保持在一 个合理的 水平,通 过将这些 资产变现 以满足30 天内的流 动性需 求。一般 认为,如 果足以支 撑30天时 间,届时 管理层和 监管当局

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简介

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简介

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简介(中国建设银行郝宏海)一、背景始于2007年中期的全球金融危机为重新审视以金融自由为核心的金融监管框架提供了一个契机。

商业银行是否应该为过度的金融创新买单呢?G20领导人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最终在2008年华盛顿峰会上就金融市场改革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加强透明度和问责,强化监管,提高金融市场完整度,加强国际合作以及改革国际金融机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随即开展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2010年12月发布了Basel III协议文本,详细描述了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的全球性监管标准,并在G20领导人首尔峰会上得到批准。

其中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变化便是强调商业银行对短期流动性危机的抵御能力,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以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危机下的生存能力。

二、流动性覆盖率设置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目的是确保银行有足够的、无障碍变现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HQLA)储备,包括现金及无减值或减值很小的资产,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包括两部分:a.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b.资金净流出量。

可表示为:流动性指标覆盖率=HQLA储备÷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100%。

虽然说“短存长贷”是银行获得利差的惯用手段,但监管层仍然希望商业银行能认识到未来30天潜在的期限错配风险,并确保在此期间内有充足的HQLA满足现金流缺口。

三、HQLA储备根据巴III标准,商业银行必须持有无障碍变现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用以覆盖在特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

在流动性压力下,HQLA应该在市场上仍具有流动性,并且大部分资产在进行市场操作时符合央行管理要求,但是HQLA中的某些类型的资产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估值折扣。

HQLA由一级、二级资产组成。

一级资产通常包括现金、央行准备金、一定的有国家或央行背景的市场化证券。

这些资产的特征是拥有最高等级的质量和流动性,并且中央银行对持有量没有限制。

二级资产包括2A和2B级资产。

G25流动性覆盖率报表说明

G25流动性覆盖率报表说明

G25 《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流动性覆盖率反映在监管部门设定的短期严重压力情景下,填报机构所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数量是否足以应对此种情景下的资金净流出。

净稳定资金比例收集填报机构各项权益类和负债类资金来源以及各类资产、表外风险暴露情况,反映银行在未来1年内,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用稳定资金支持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能力。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和村镇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中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

本表中“小企业”需满足:(1)2011年6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小企业”的界定;(2)从单个企业吸收的各种形式(包括存款、债券等)吸收的资金总额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本报表风险权重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报表按法人口径填报数据时应按总量填报,不扣除集团内部交易的数据。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解释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解释

附件2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说明一、压力情景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包括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以及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如:1.一定比例的零售存款流失;2.无抵(质)押批发融资能力下降;3.以特定抵(质)押品或与特定交易对手进行短期抵(质)押融资的能力下降;4.银行信用评级下调1-3个档次,导致额外契约性现金流出或被要求追加抵(质)押品;5.市场波动造成抵(质)押品质量下降、衍生产品的潜在远期风险暴露增加,导致抵(质)押品扣减比例上升、追加抵(质)押品等流动性需求;6.银行向客户承诺的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在计划外被提取;7.为防范声誉风险,银行可能需要回购债务或履行非契约性义务。

二、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并满足相关操作性要求:(一)基本特征1.属于无变现障碍资产;2.风险低,且与高风险资产的相关性低;3.易于定价且价值稳定;4.在广泛认可、活跃且具有广度、深度和规模的成熟市场中交易,市场波动性低,历史数据表明在压力时期的价格和成交量仍然比较稳定;5.市场基础设施比较健全,存在多元化的买卖方,市场集中度低;6.从历史上看,在发生系统性危机时,市场参与者倾向于持有这类资产。

(二)操作性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具有变现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政策、程序和系统,能够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在30天内随时变现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弥补现金流缺口,并确保变现在正常的结算期内完成。

1.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由商业银行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控制。

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持续具有法律和操作权限,可以将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作为应急资金来源单独管理,或者能够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在30天内随时变现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并使用变现资金,而且不与银行现有的业务和风险管理策略相冲突。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说明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说明

附件2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说明一、压力情景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包括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以及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如:1.一定比例的零售存款流失;2.无抵(质)押批发融资能力下降;3.以特定抵(质)押品或与特定交易对手进行短期抵(质)押融资的能力下降;4.银行信用评级下调1-3个档次,导致额外契约性现金流出或被要求追加抵(质)押品;5.市场波动造成抵(质)押品质量下降、衍生产品的潜在远期风险暴露增加,导致抵(质)押品扣减比例上升、追加抵(质)押品等流动性需求;6.银行向客户承诺的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在计划外被提取;7.为防范声誉风险,银行可能需要回购债务或履行非契约性义务。

二、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并满足相关操作性要求:(一)基本特征1.属于无变现障碍资产;2.风险低,且与高风险资产的相关性低;3.易于定价且价值稳定;4.在广泛认可、活跃且具有广度、深度和规模的成熟市场中交易,市场波动性低,历史数据表明在压力时期的价格和成交量仍然比较稳定;5.市场基础设施比较健全,存在多元化的买卖方,市场集中度低;6.从历史上看,在发生系统性危机时,市场参与者倾向于持有这类资产。

(二)操作性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具有变现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政策、程序和系统,能够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在30天内随时变现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弥补现金流缺口,并确保变现在正常的结算期内完成。

1.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由商业银行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控制。

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持续具有法律和操作权限,可以将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作为应急资金来源单独管理,或者能够在流动性覆盖率所设定的压力情景下,在30天内随时变现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并使用变现资金,而且不与银行现有的业务和风险管理策略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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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 《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流动性覆盖率反映在监管部门设定的短期严重压力情景下,填报机构所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数量是否足以应对此种情景下的资金净流出。

净稳定资金比例收集填报机构各项权益类和负债类资金来源以及各类资产、表外风险暴露情况,反映银行在未来1年内,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用稳定资金支持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能力。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和村镇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中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

本表中“小企业”需满足:(1)2011年6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小企业”的界定;(2)从单个企业吸收的各种形式(包括存款、债券等)吸收的资金总额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本报表风险权重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报表按法人口径填报数据时应按总量填报,不扣除集团内部交易的数据。

本表中各“减项”应以正数反映。

本表包括两个部分:第I部分流动性覆盖率和第II部分净稳定资金比例第I部分流动性覆盖率1.优质流动性资产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应作为资产储备池的一部分来管理,在压力时期能随时转为现金以弥补资金缺口。

优质流动性资产需满足如下要求:(1)无变现障碍,即没有作为抵质押物或信用增级工具。

(逆回购和证券融资中收到的、没有被再抵押且可被银行使用的资产可以被视为优质流动资产,如买断式逆回购中收到的证券。

);(2)不可与交易头寸的对冲交易相关,未被用于支付经营成本(如租金、工资等);(3)由银行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特定职能部门管理;(4)发行方不能为除政策性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5)具有央行可接受性;[1.1一级资产][1.1.1现金]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未被用于抵押和其他使用安排(如支付工资等)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1.1.2压力条件下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存放于央行的超额准备金,包括压力情况下存款流失导致相应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下降部分。

[1.1.3风险权重为零的证券]1[1.1.3.1主权国家发行的证券]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持有的主权国家发行、风险权重为0%的证券。

[1.1.3.2主权国家担保的证券]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持有的主权国家担保、风险权重为0%的证券,其中若只对证券的部分金额进行了担保,则只计算担保部分的证券金额。

例如:可流通的政策性金融债、资产管理公司债、汇金债、财政部担保的地方政府债、铁道部债券。

[1.1.3.3央行发行或担保的证券]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持有的央行发行或担保、风险权重为0%的证券。

[1.1.3.4其他机构发行或担保的证券]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所持有的由BIS、IMF、欧洲央行、欧盟或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1填写填报机构报告期内所持的可流通债券的市值。

的风险权重为0%的证券。

例如:熊猫债。

[1.1.4非零权重,由银行母国或银行承受流动性风险的国家和地区,以本币发行的政府债券或央行债券]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所持有的风险权重大于零,但由填报机构母国或银行承受流动性风险的国家和地区以本币发行的主权政府或央行债券。

[1.1.5非零权重,以外币发行的政府债券或央行债券,且仅限于与银行在当地经营所需的货币数量相匹配的部分]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所持有的风险权重大于零,以外币发行的主权政府或央行债券,但银行持有该类债券的数量应与银行在该国经营所需的货币数量相匹配。

[1.1.6一级资产调整额]计算二级资产不超过全部优质流动资产40%的上限时,需考虑30天内到期的担保融资完全还原对一级资产数额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由公式自动计算,不需填报。

[1.2二级资产]二级资产应满足,在已发生过的严重流动性压力下,该证券在30日内价格下跌或作为融资抵押品时扣减率上升的最大幅度均不超过10%。

在考虑了30天内到期的担保融资交易完全还原对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数量的影响后,最终可被计入优质资产的二级资产不应超过调整后一级资产数额的2/3(即:调整后的二级资产应不超过调整后全部优质资产的40%,详见二级资产数额计算公式。

)填报机构只需在表内反映各项资产的账面余额,调整项由公式自动计算。

[1.2.1非金融公司的债券(评级AA-及以上)]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评级AA-及以上的非金融公司债。

境内机构发行的债券暂采用本地机构的债项评级,境外机构发行的债券使用国际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1.2.2非自身发行的资产担保债券(评级AA-及以上)]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评级AA-及以上的、不是由银行自身或其附属机构发行的资产担保债券(covered bonds)。

资产担保债券是由银行或抵押贷款机构发行并拥有的债券,依法接受专门的公共监督,以保护债券持有者的利益。

在担保债券整个有效期内,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依法投资于能够偿还债券所承诺债务的资产,并且该资产在发行人破产的情况下仍能够优先用于偿还担保债券的本金和已计利息。

本项目一般为外币业务。

[1.2.3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1.2.3,1主权国家发行的]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由主权国家发行的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

[1.2.3,2主权国家担保的]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由主权国家担保的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

[1.2.3,3央行发行或担保的]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由央行发行或担保的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

[1.2.3,4其他机构发行或担保的]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所持有的由多边开发银行发行或担保的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

[1.2.4二级资产调整额]计算二级资产不超过全部优质流动资产40%的上限时,需考虑30天内到期的担保融资完全还原对二级资产数额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由公式自动计算,不需填报。

[2.净资金流出][2.1资金流出]本项目所反映的均为无明确到期日、30天以内到期或内嵌可提前到期期权(该提前到期期权可使存款或融资的实际到期日小于30天)的资金流动(在以下各项说明简称为“最短实际期限小于30天”)。

对于存放于填报机构的定期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存款的罚金不大于利息损失则视为30天内到期的存款。

由于目前境内商业银行对于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没有实施惩罚措施,对于零售和小企业余期一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按余额的75%比例填入相应的统计项目。

大中型企业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及主权、央行、公共部门和多边开发银行存款根据合同规定,如允许提前支取,则视同为30天内到期填入本表;如明确约定不可提前支取且到期日大于30天,则不计入本表统计范围。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境内填报机构应将存款余额均填入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项目。

本项目中的事务账户或关联账户包括第三方存管账户、代发工资账户、购买理财产品账户或客户支付银行贷款账户等。

本项目中的“业务关系”是指清算、托管或现金管理关系,客户依赖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这些服务,在未来30日与银行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

在存款账户中,只有明确用于这些业务关系目的的存款金额才能被认为是稳定的,超过上述金额的任何存款都不能适用25%的系数。

银行提供给机构客户的清算、托管和现金管理及相关服务必须具备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清算”关系使客户能够通过国内结算体系的直接参与者,间接地将资金(或证券)转移给最终接受方。

限于:对支付指令的传送、对账和确认;日间透支、隔夜融资和结算后账户维护;以及日间和最终结算头寸的确定。

“托管”关系是指在金融资产的交易或持有过程中,银行代表客户从事的资产保管、报告或处理服务或对相关营运和管理活动提供的便利。

包括:证券交易结算、契约性支付的转移、抵押品处理、外币交易的执行、持有相关现金余额以及辅助性现金管理服务,股利和其他收入的收取、客户申购赎回、客户资金的按计划分配以及费用、税收和其他开支的支付等,托管服务还可以拓展到资产和公司信托服务、资金运用、第三方保管、资金转移、股票转移以及代理服务,包括支付结算服务(不含代理银行业务)、贸易融资和存托凭证。

“现金管理”关系是为客户的现金流、资产和负债管理以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金融交易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

限于:为客户的金融交易管理提供信息或信息系统、汇款、存款归集、工资支付管理、资金分配支出控制、自动支付以及其他有助于财务运作的交易。

项目2.1.1[2.1.1零售存款的资金流出]零售存款定义为自然人的银行存款,包括储蓄存款和存入保证金中的零售部分。

[2.1.1.1有保险制度的存款]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被存款保险制度完全覆盖(或由公开担保提供同等保护)的最短实际到期日小于30天的零售存款。

[2.1.1.1.1事务账户或关联账户]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2.1.1.1]项目中的事务账户或关联账户零售存款部分。

[2.1.1.1.2非事务账户和非关联账户]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2.1.1.1]项目中的非事务账户和非关联账户零售存款部分。

[2.1.1.2无保险制度的存款]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未被存款保险制度完全覆盖的最短实际到期日小于30天的零售存款。

[2.1.2无担保批发资金流出]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最短实际到期日小于30天的非自然人存款及其他形式的没有用银行特定资产所有权作为抵押的批发融资,例如单位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同业拆入、存入保证金、其他存款等。

[2.1.2.1小企业]本项目填入填报机构非金融类小企业客户提供的最短实际到期日小于30天的存款或其他形式的无担保批发融资。

[2.1.2.1.1事务账户或关联账户的、有保险制度的存款]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小企业事务账户或关联账户存款。

[2.1.2.1.2非事务账户和非关联账户的、有保险制度的存款]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小企业事务账户或关联账户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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