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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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概述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为销售实现时(具体) • 自产自用于非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消费品移送时 • 委托加工消费品,运回加工完成的消费品时 • 金、银及钻石首饰在零售实现时 • 应税消费品进口报关时
具体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销售 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税法与纳税会计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 种税。属于流转税,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 税种或类似税种。
• 按照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划分,分为狭窄型、中间型、宽泛型。 • 消费税是我国在1994年新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中央
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
• 宽泛型消费税几乎是对全部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其课税对象除上 述品目外,还包括家电产品、生产性消费资料等。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在税种上具有延伸性
–实质上是增值税的延伸
2.消费税缴纳范围上具有有限性以及纳税环节的 单一性
–消费税只是对部分货物(共11类消费品)的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征收,在以后的批发、零 售等环节不再缴纳
• 消费税共分11个税目,21类产品。 • 税率基本采用差别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除黄酒、啤酒、
汽油、柴油采用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计税方 法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征收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外,其他税 目采用比率税率。详见教材。
纳税环节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消费税是一种基于消费行为征收的税费,属于间接税的一种。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是商品和劳务,征收方式通常是在销售环节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并由销售者代为缴纳。

消费税的目的是调节经济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下面是消费税的一些知识点总结。

一、消费税的分类:1.一般类消费税:主要对一般商品和劳务征收,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2.特殊类消费税:主要对特定商品和劳务征收,如烟草、酒类、汽车、奢侈品等。

二、消费税的征收方式:1.比例税:征收额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2.固定税:征收额按照固定金额计算。

3.综合税:征收额既包括比例税,也包括固定税。

三、消费税的征收途径:1.预付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提前向政府缴纳消费税。

2.后期补缴方式: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补缴。

四、消费税的作用和目的:1.赋税调节作用:通过调节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

3.社会调控作用:消费税可以对一些不良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如减少烟酒、高糖饮料等的消费。

五、消费税的优缺点:1.优点:(1)税基广泛,征收效果好:消费税可以广泛征收于商品和劳务,征收效果较好。

(2)调节经济发展:通过调节消费行为,可以引导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2.缺点:(1)对低收入人群影响大:由于消费税征收方式是按销售额计算,可能使得低收入人群负担加重。

(2)容易造成通胀: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从而引发通胀压力。

(3)逃税问题:由于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广泛,存在逃税问题,可能导致政府财政收入损失。

六、国际消费税制度:各国对消费税采取不同的制度和政策,如欧洲的增值税制度、日本的销售税制度等。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会受到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七、消费税:在实际应用中,消费税征收可能出现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情况。

因此,对消费税的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消费税

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税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②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提供劳务; ④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 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 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成 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 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五、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通常,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根据消费税 所适用的税率和计征方式其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有以 下三种方法。
三种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 2.从量定额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卷烟) 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一)计税依据的有关规定 1.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计税销售额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 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2)销售数量规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 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 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 的进口数量。 (3)[复合计征]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 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

消费税

• 【答案】D
• 【解析】[480+20/(1+17%)]×20%+100×0.5×2000=95.47 (万元)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 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消费税,但这两个环节一般不是同一个纳税人,卷烟生产
企业是生产环节的纳税人,批发企业是批发环节的纳税人。 其中,生产环节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
征方法,批发环节则从价计征。
• 【解释3】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
卷烟中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 【解释4】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
•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
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 ( )。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C.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巧克力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 【答案】B
• 一个标准:外购珠宝玉石,生产的成品,是不是同一个税目,是的, 可抵,不是,不抵。 • 如:A.玉石深加工,还是玉石对外销售,可抵 • B.玉石生产金石首饰,就换的税目了,不抵。
=39600元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采用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复合计
税。复合计征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销

消费税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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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5木地板
独板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 合地板,及未涂饰地板和漆饰地板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 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n (1)从事应税消费税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n (2)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n (3)从事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 n (4)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 和个人。 n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 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 包括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税消费品; 11)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
滑油。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
化工产品(特殊)
(第2)四计算节方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定额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 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009.5.1
2、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0.5元/每斤 2)薯类白酒 20%
3)黄酒 240元/吨 4)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及以上)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或10%

什么是消费税?如何确定消费税率?

什么是消费税?如何确定消费税率?

什么是消费税?如何确定消费税率?1. 消费税的定义与作用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在于调节经济结构,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

2. 确定消费税率的依据(1)商品与服务的性质:消费税的税率通常与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相关。

一般来说,对于必需品和生活必备的基本服务,消费税率会相对较低;而对于奢侈品和一些非必需的高阶服务,消费税率则会较高。

(2)经济发展水平:各国消费税率的制定还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发达国家通常会设定较高的消费税率,以增加财政收入,并且通过引导消费行为来控制资源的分配。

(3)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在设定消费税率时,往往也要考虑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例如,在一些国家,对环境友好的商品和服务可以享受较低的消费税率,以鼓励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

3. 消费税率的影响(1)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通过设定不同的消费税率,可以引导人们更多地消费高附加值的商品和服务,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经济的发展。

(2)调节消费行为:较高的消费税率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从而减少消费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消费税还可以通过刺激绿色消费和节约能源的行为,促进可持续发展。

(3)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可以用于支持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提高国家的发展水平。

(4)社会公平与分配机制:消费税的设定可以通过差异化税率来实现税收的公平,使那些有较高消费能力的人承担更多的纳税义务。

总结: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调控起着重要的作用。

确定消费税率需要考虑商品与服务的性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消费税的使用可以调节消费行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加财政收入,并且通过差异化税率实现税收的公平。

在实施消费税制度时,政府需考虑整体税收策略,以平衡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促进国家的持续繁荣与发展。

消费税

消费税
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轻型乘用汽车轮胎; (二)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 (三)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 (四)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五)摩托车轮胎; (六)各种挂车用轮胎; (七)工程车轮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 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 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焰火,指烟火剂,一般系包扎品,内装药剂,点燃后烟火喷射,呈各种颜色,有的还变幻成各种景象,分平 地小焰火和空中大焰火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通常分为13类,即喷花类、旋转类、旋转升空类、火箭类、吐珠类、 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炮竹类、摩擦炮类、组合烟花类、礼花弹类。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 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 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 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税法三、消费税

税法三、消费税
PART 03
目录
01 相关条例 02 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纳税申报 04 出口退税
成2.22222.12功PPT四要 2…素
纳税义务人
纳税环节
消费税税目
消费税税率
3.1.1 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 费税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 者是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税负人。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 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了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我国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消 费税,消费税目前设置15个税目,征税范围是有限的。(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 性,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确定在生产、委托加工环节或进口环节(除个别消 费品在零售环节)。(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对需要限制或控 制的消费品,通常税负较重。(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既有从量定额的征收 方法,又有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还有复合征收方法。(5)税负具有转嫁性,消 费者为税负的最终负担者。
1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2
二、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3
三、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4
四、出口退税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பைடு நூலகம்
一、 生产销售环节(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 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红日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 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增值税额6.4万元;9月12日向某单位销 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4万元。计算该企业9月应纳消费税 税额。 解析: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11.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 12.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游艇: 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 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 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 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 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 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 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 鞭炮 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6.成品油 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 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 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 7.汽车轮胎 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 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 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 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 轮胎。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 例题·单选题】 各项中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 )。 A.高尔夫球及球具 A.高尔夫球及球具 B.实木地板 B.实木地板 C.护肤护发品 C.护肤护发品 D.一次性木筷 D.一次性木筷 06年 【答案】C(06年4月1日前属于) 答案】
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两种税率形式: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税率从1%至45%; 税率从1%至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 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 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4章消费税

第4章消费税

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的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 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
消费税对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 两类模式计算应纳税额,并由此形成了三种具体的 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计税法 (二)从量定额计税法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法
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
理论上的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
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 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
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
则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
–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
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
适用的比例税率
2.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 —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量征收消费

【例4-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 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 ——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额全额征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
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 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消费税

消费税

11
税 法
三、税率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四、征税环节
一般规定: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 特殊规定: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12
税 法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从量定额
复合计税
13
税 法
一、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 —— 不包括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 代垫运费
应用举例:
某酒厂将自产的特制粮食白酒200斤用于厂庆 活动,每斤白酒的生产成本为12元,无同类 产品售价,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46
税 法
组成计税价格=
200×12×(1+10%)+200×0.5 1-20%
=3425(元)
应纳消费税=200×0.5+3425×20%=785元
47
税 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19
税 法
二、从量定额
适用对象: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 (一)计税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 品数量。
20
税 法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 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啤酒、黄酒以吨为税额单位 成品油以升为税额单位
应纳消费税=16380÷(1+17%)×30×10%=42000(元)
25
税 法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 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 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 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 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三章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

纳税环节
多环节征收,对同一 货物在生产、批发、 零售、进出口多环节 征收
计税依据
计 税 依 据 具 有 单 一 性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 ,只有从价定率计税 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与价格的关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税收收入的归 进 口 环 节 海 关 征 收 的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属 增值税的全部属于中 央;其他环节税务机 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 由中央地方共享
B
例3-1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专用发 2009 年2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 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不含税 60万元,增值税税额普通发票 10.2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 含税 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 销售额为9.36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 上述业务应缴纳的销售税额
每支
甲类 乙类 56% 36% 0.003元/支 0.003元/支
四、税率(续)
注意点: • 第二,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 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 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 纳消费税。 • 第三,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1)税率5%;(2)环节内不征收— —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计算方法
从价定率计征
从量定额计征
符合计征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销售额注意点
①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和政府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

消费税知识点消费税作为一种特殊税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了解消费税的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税收制度和税务政策,并在个人和企业的消费活动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本文将从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的作用和特点以及消费税的应用领域等几个方面对消费税的知识点进行探讨。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针对消费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收,不同于所得税和财产税。

它是根据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来计算的,从而使税负直接转嫁给消费者。

消费税的目的是增加税收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消费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消费税的作用和特点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作用和特点:1. 增加税收收入:消费税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过对商品和服务额外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政府能够获得额外的财政收入,用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2. 调节消费行为:消费税可以通过提高消费品的价格来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从而引导消费者更加注重节约和理性消费。

这有助于控制过度消费和浪费,减少环境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3. 分散税收负担:相对于所得税或财产税,消费税普遍分散在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中,减轻了个别群体的税收负担。

这种税收制度可以更加公平地分配税收负担,减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消费税的应用领域消费税广泛应用于各个方面,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应用领域:1. 商品消费税:这是最常见的消费税形式,适用于各类商品的购买。

不同国家对不同商品的消费税税率和免税政策存在差异,通常高消费品如奢侈品会被征收较高的税率,而日常生活用品通常享受较低的税率或免税。

2. 服务消费税:除了商品,许多服务也适用消费税。

例如,旅游、娱乐业、餐饮业、金融业等行业都涉及服务消费税的征收。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各类服务的消费税政策也各不相同。

3. 烟酒消费税:由于烟酒对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很多国家对烟草和酒类产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

这既可以增加税收收入,也能起到一定的管制作用,减少吸烟和饮酒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概述
(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灵活
消费税根据计税消费品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从价定率征 税、从量定额征税和复合计税的办法,从而提高征税效率。
(4)消费税税率高低有差异 消费税税率的高低差异比较大,从价定率的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 纳税人。
② 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如规定实行
新编税务会计
所说的“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 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所说的“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按经营方式划分,有以下几 种情况:
① 从事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 生产者为纳税人,负责缴纳消费税。但对在 我国境内生产的金银首饰,则以从事零售业 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六、消费税的减税与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明确规 定,除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但国家限制出口 的应税消费品除外)免征消费税外,其他一 律不予减税、免税。
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分别不同情 况处理。
①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 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 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② 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以委托的 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① 有害消费品。这是指那些过度消费对人类 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 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② 奢侈消费品。这是指某些非生活必需品, 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国家对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旨在调节消费结构,正确 引导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需求,增加财政收入。

第三章消费税解析

第三章消费税解析
复合税率:组合
卷烟:复合征税
税目
甲类(≧7 0元/条)
比例 税率
56%
定额税率
每支
每标准条 每标准 (200支) 箱(5万
支)
0.003元/ 0.6元/条 150元/


乙类 36% 0.003元/ 0.6元/条 150元/
( < 70
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元/条)
白酒:复合征税
税目 白酒
比例税 率
20%
每斤
定额税率 每500克 每500ml
•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 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 费者承担。
流转税结构
增值税
消费税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
营业税
烟、酒、化妆 品、小汽车等 14种消费品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比较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0.5元
例题1
多选: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正确说法是( )
A、进口的钻石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B、进口的化妆品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C、委托个体工商户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由委托方
缴纳消费税 D、首饰厂销售金银首饰时不缴纳消费税
答案:BCD
例题2
多选:下列应税消费品销售,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有( ) A、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 B、零售商销售的烟花爆竹 C、商业零售进口钻石饰品 D、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
第三章 消费税
Consumption tax
3.1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Consumer tax)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 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 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 费 税

消 费 税
企业要交的消费税是多少?
消费税=10×10%=1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例4-2-3:2010年7月14日,问鼎煤炭开采有限公司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委托某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 费品,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 税的加工费为6万元,假设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0%,问鼎煤炭开采有限公司收回委托商品后直接 出售,请问问鼎煤炭开采有限公司要交的消费税是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 海关申报纳税。
8、纳税申报
例4-2-1:2010年7月1日问鼎煤炭开采有限公司(一 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国外进口1辆汽车自用,完税价 格为62.32万元,则进口消费税是多少(消费税税率
9%)?
组成计税价格=(623200+155800)/(1-9%) =856043.96元
2、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从价定率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3、委托加工环节(从价定率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4、自产自用(含赠送)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 1一消费税税率)
比例税率45%,30% 比例税率 20%
5、消费税计算的计税公式 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绝大部分应税消费品
从量定额计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消 费 税

消 费 税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以下≈4.0升以上 1%≈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3.超豪华小汽车(指零售价130万以上的小汽车) 10%(仅限于零售环节)
包括高尔夫球、球杆、球包(袋)、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九把、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委托消加费工税,的是征指税由对委象托方提供原料
消费税是对某些消费品所征和收主的要一材种料,税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生产行为。
在中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就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
所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1. 消费税的纳税人: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一、我国目前关于消费税的主要法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分别制订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2019年12月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二、消费税的概念
依据《消费税税目及税率表》,消费税共有从价计税、从量 计税、复合计税三种计税方式。 不包括增值税。
计税法 税目
从价计税 大部分
从量计税 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税 卷烟和白酒
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额×比例税率
某女生花2260元(含增值税260元)在某商店购买了一条金项 链,问:该条金项链含有多少消费税?已知金项链适用的消费税 率为5%。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 (3)批发卷烟 11%加0.005元/支

第四章 消费税1

第四章 消费税1

四、消费税从价定率的计算
在消费税按从价定率方法计算时,其计算公 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税一般没有减免税规定,但国家从节省资源、减 少污染、保护环境等考虑,也可以制定减免税的政策。 现行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汽车减征30% 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30% 应缴税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减征税额 或=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消费税额×(1-30%)
(一)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额 的计算
1.基本销售行为应纳税额的计算 凡是应税消费品同时也是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因此,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与增值 税中的销售额的含义相同;增值税销售额的 确认也就是消费税销售额的确认,按此销售 额乘以消费税税率即可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2.企业进行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用以 投资、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以同类应 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而非加权平均价 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当受托方为个体户时,由 委托方方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除 此之外,均由受托方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 海关申报纳税。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 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 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 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因质量等原因由购 买者退回,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根据不同销售结算 方式确认其纳税义务: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书面合同约定 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 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 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费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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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法 消费税基本原理1.消费税概念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2.我国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3.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区别(增值税只针对销售货物)差异一:消费税的定位提示:营改增推出后,消费税地位有提升 差异二:消费税税率差异三:纳税环节差异差异四:价内税与价外税4.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例题·判断题】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不都缴纳消费税,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应缴纳增值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1.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零售企业、卷烟的批发企业。

二、征税范围纳税环节:“三初始,一批一零”基础四个纳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特定纳税环节:卷烟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批发环节加征11%从价税,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1.范围①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区别包金等)②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玛瑙100万)③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五)批发卷烟:(P131)1.纳税人: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①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生产企业要交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税。

②批发商销售给零售商以及不是消费税纳税人要缴纳11%的从价税及0.005元/支的从量税。

③批发商之间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2.税率:11%加0.005元/支3.计算公式: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1%+销售数量×0.005元/支 4.核算要求:(横向核算要求)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纵向不得抵扣要求)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5.汇总管理: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解释1】每标准箱150元,每条0.6元,每支0.003元。

(每箱=250条,每标准条200支)【解释2】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解释1】酒精不再征收消费税。

【解释2】甲类啤酒,指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乙类啤酒是指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

【解释3】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一个包括,一个不包括)。

【解释4】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解释5】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新增】葡萄酒,属于“其他酒”子目。

【解释6】配制酒的子类目和税率适用:(1)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38度的配制酒;(2)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20度的配制酒;前两类,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其他配制酒,按“白酒”适用20%税率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征收消费税。

【例题1·单选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50元,其中包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C )。

A.5000元B.6600元C.7200元D.7500元【解析】A型啤酒:[58000+(3050-50)÷1.17]÷20=3028.21(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32760+150)÷1.17÷10=2812.82(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20元/吨;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例题2·计算问答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15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答案及解析】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解释1】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解释2】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解释1】航空煤油【解释2】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释3】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解释4】取消汽车轮胎的消费税。

【解释1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

【解释2】不包括:(1)电动汽车;(2)车身长度≥7米、并且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解释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解释2】高尔夫球具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解释3】高档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10000元。

【解释4】游艇,8米≤长度≤90米,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解释1】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释2】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经典母题】下列行为涉及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D )。

A.批发商批发销售的雪茄烟B.首饰厂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C.鞭炮加工厂销售田径比赛用发令纸D.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征税,雪茄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发令纸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D )。

(2010年) A.电动汽车B.卡丁车C.高尔夫车D.小轿车【解析】电动汽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AB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D.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进口小汽车【解析】选项C 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因此选项D 免征增值税。

【例题3·多选题】下列经营业务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AB )。

A.涂料厂生产销售的涂料B.烟草公司批发的卷烟C.汽车加油站销售的汽油D.汽车制造厂生产销售的卡车第三节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一)销售额的确定1.基本规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税款,但不含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2)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2.包装物收入的税务处理(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题·计算问答题】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费、改装费30000元,计算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

【答案及解析】: 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250800+30000)÷1.17=240000(元)。

【经典母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

2015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5000斤,以套装形式对外销售(每套酒品中含小瓶保健酒一瓶,共5000斤),总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000元(保健酒部分价值20000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700元;销售啤酒1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80元。

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

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55000+5000)×0.5+(95000+11700÷1.17)×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啤酒应纳消费税=100×250=25000(元)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25000=78400(元)。

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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