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国家级旅游规章制度
国家级旅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旅游业的管理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开展旅游活动的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及其他与旅游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旅游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文明、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旅游法律法规,履行下列基本责任:(一)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二)制定并履行合同,保障旅游者的权益;(三)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便捷的旅游服务,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可靠;(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事件;(五)保护旅游资源,维护环境卫生,推行绿色出行,倡导文明旅游行为。
第五条旅游经营者在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当关注旅游市场的动向,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旅游者的不同需求。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旅游者的投诉和纠纷。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第八条违反本规章的旅游经营者,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被取消旅游经营资格。
第三章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第九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维护旅游者的权益,热情、耐心地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解答疑问,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谨慎行事,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
第十二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损害其他旅游从业人员或旅游经营者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旅游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的旅游从业人员,将受到公司处分,并可能被吊销相关从业资格。
第四章旅游者的责任第十六条旅游者应当注重旅游素质,文明旅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活动规则。
第8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资源概述一、旅游资源概述1.旅游资源的概念根据2003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都称为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是发展旅游业的物质条件,没有旅游资源的存在,人们的旅游活动是不可能实现的。
2.旅游资源的特征从上述旅游资源的概念可概括出其具有如下特征:(1)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
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旅游活动的客体,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非物质的;可以是已被开发利用的,也可以是尚未被开发利用的。
(2)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旅游资源具有美学特征,能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知、求美等精神需求,吸引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是旅游资源的核心特征。
(3)旅游资源能被旅游业所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旅游资源的概念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在不断发展,旅游资源的范畴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不断扩大。
3.旅游资源的分类在《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依据旅游资源现存状况、形态和特征进行划分,旅游资源被划分成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和人文活动8个主类、31个亚类、155个基本类型。
从属性上来看,这8个主类旅游资源仍然是从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角度进行划分的,前4个主类和后4个主类都分属人们已熟知的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
二、旅游资源法概述1.旅游资源法的概念旅游资源法是指调整在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合理开发与保护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旅游资源保护法的渊源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旅游资源保护法,与旅游资源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散见于各环境与资源单行要素保护的法律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
其相关法律法规有:《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
旅游业管理规章制度
旅游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保障游客权益,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导游、景区、景点和其他相关旅游业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旅游业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维护游客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秩序。
第五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行业形象,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六条旅行社应当合法经营,获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件。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明示旅游产品内容、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虚假宣传或以低价诱导。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客户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服务,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善待员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确保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第三章导游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导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严格遵守导游行业规范。
第十三条导游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真实、准确的导游服务。
第十四条导游应当尊重游客权益,不得有意诱导游客购物或接受佣金。
第十五条导游应当爱护旅游资源,文明行为,不得私自破坏或乱涂乱画。
第十六条导游应当保护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协助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导游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景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景区应当合法经营,保持景区环境整洁,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景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做好游客安全提示,确保游客安全。
第二十条景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景区运营有序。
第二十一条景区应当发布真实的景区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欺骗游客。
第二十二条景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第五章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
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旅游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财富,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探讨其作用和挑战。
一、旅游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1. 旅游景区管理条例旅游景区管理条例是中国国家旅游局根据《旅游法》制定的配套法规,对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各地旅游景区应制定景区管理规划,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保护景区的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提升游客的服务体验。
2.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为了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根据该条例,自然保护区应制定保护管理方案,建立健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体系,限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并加强科学研究和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3.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遗产保护法是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的基本法规。
根据该法,各地应编制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打击非法盗掘和走私文物的行为,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
二、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作用1. 促进经济发展旅游资源的合理管理和保护能够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推动相关产业的繁荣。
旅游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增加了国内生产总值,促进了贸易和投资活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 保护自然环境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法律法规对自然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限制人类活动、建立保护区、减少污染等措施,能够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害,保护地球的可持续发展。
3. 传承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能够传承和弘扬文化遗产。
通过对历史建筑、古迹、传统习俗等的保护和修复,能够保留和传承当地的历史文化,增加了人们对历史和文化的认知和了解,促进文化交流和多元发展。
三、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挑战1. 规范管理的难度旅游资源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和合作,管理的难度较大。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简介旅游安全是保障旅游者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本文将介绍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相关内容。
法规制度概述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层面的规章制度。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为旅游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方向;地方层面的规章制度则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旅游安全进行更具体、更具体的规范和管理。
下面将分别介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法规制度。
国家层面法规制度国家层面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旅行社管理法规: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旅行社的基本条件、运作规范和责任义务,以及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益保障关系。
旅行社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线路信息,并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旅游从业人员管理法规:该法规主要对旅游从业者的资格条件、考核考核、行业准入、执业规范等进行规范,确保旅游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保障旅游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旅游投诉处理法规: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旅游投诉的受理、处理和争议解决程序,以保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权益。
旅游者可以根据法规规定的投诉渠道和方式,对旅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旅游景区管理法规: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旅游景区的基本条件、园区安全管理措施和游客服务措施等。
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地方层面规章制度地方层面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旅游资源特点,制定并实施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当包括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环境评估、应急救援预案、游客安全警示标识等内容,确保旅游目的地的安全。
2.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旅游交通状况和需求,制定并实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规章管理制度
景区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景区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景区是指具有明确地域界限,以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产等旅游资源为基础,供游客游览、休闲、娱乐的场所。
第三条景区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原则,确保景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景区管理责任主体应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制度,保障游客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景区规划与建设第五条景区规划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考虑景区资源特点、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景区建设应符合规划要求,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确保景区整体风貌和环境质量。
第七条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文物影响评估。
第八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景区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第三章景区保护与管理第九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景区保护制度,明确保护措施和责任主体,确保景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第十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景区内文物古迹、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的保护,禁止破坏、盗窃、滥用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景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景区内游客的管理,建立健全游客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游客服务。
第十三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景区经营与管理第十四条景区管理机构应依法开展景区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国家价格、税收、工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景区内经营者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游客权益。
第十六条景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景区票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和优惠措施,确保票务收入合法合规。
旅游业法律法规
旅游业法律法规(正文部分)旅游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旅游者的权益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旅游业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旅游业常见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旅游法旅游法是规定在旅游活动中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经营者行为的法律。
不同国家的旅游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保护旅游者的安全和权益。
旅游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旅行社登记和管理制度旅行社是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纽带,他们为旅游者提供定制化的旅游服务。
旅行社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其服务质量和安全可靠。
2. 旅游合同和消费者权益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合同应包含旅游线路、费用、退改签条款等内容,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旅游景区和旅游设施管理旅游景区和旅游设施管理法规规定了景区的开放时间、门票价格、保护管理等内容。
这些规定有助于保护旅游资源,提高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
二、旅馆业管理法规旅馆业是旅游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各国的旅馆业管理法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 旅馆的注册和管理旅馆需要进行注册备案,并依法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 旅馆服务质量和评定标准依据法规,旅馆应具备一定的设施和服务标准,且需定期接受相关评定。
3. 客房合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旅馆与客人签订客房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旅馆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被侵害。
三、交通运输法规交通运输是旅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和管理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1. 航空运输法规航空运输法规包括航空公司的注册和管理、航空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确保旅客的安全和便利。
2. 铁路运输法规铁路运输法规规定了铁路公司的运营管理要求,保证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
3. 公路客运法规公路客运法规涉及客运车辆的安全要求、驾驶员的资质要求等内容,保障旅客的安全乘坐。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规定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旅游资源是大自然和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对于丰富人们的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传承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旅游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旅游资源面临着诸多威胁,如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破坏文物等。
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规定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
自然景观包括山川、河流、森林、湖泊、海滩等。
法律会明确规定对于这些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过度开发,以防止生态系统的破坏。
例如,在一些生态脆弱的地区,可能会限制游客数量,或者禁止某些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如在保护区内禁止砍伐树木、捕猎野生动物等。
对于历史文化遗迹和文物的保护也是旅游资源保护法律的重要内容。
历史文化遗迹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见证,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法律会对文物的发掘、修复、保护和展示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
未经授权的私自挖掘和破坏文物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同时,对于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改造也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以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还会涉及到旅游景区的规划和管理。
景区的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到资源的保护和游客的需求,要合理布局旅游设施,避免对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在管理方面,法律会要求景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监督,确保游客遵守相关规定,不随意破坏环境和文物。
另外,法律对于旅游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
旅游活动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和污水,如果处理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法律会要求旅游经营者和游客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污染,比如要求旅游景区设置足够的垃圾收集设施,旅游饭店必须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等。
为了确保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的有效实施,法律通常会明确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
执法机构有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和传承文化旅游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涉及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开发和保护的单位。
第三条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三)公开透明、民主参与;(四)科技进步、创新驱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是文化旅游资源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文化旅游资源管理规划和政策;(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计划;(三)负责文化旅游资源的调查、登记、评估和名录管理;(四)对文化旅游资源实施保护和监管;(五)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和交流;(六)协调解决文化旅游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单位的文物保护、修复、研究和展示;(二)制定和实施文物保护方案,确保文物安全;(三)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和教育;(四)配合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开展文物保护执法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文化旅游资源调查与登记(一)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资源调查,建立文化旅游资源数据库;(二)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旅游资源,应进行登记和评估。
第七条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一)对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二)对可移动文物,应加强收藏、修复、研究和展示;(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开展传承、保护和利用。
第八条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一)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应符合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二)开发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三)开发项目应尊重当地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
第九条文化旅游资源利用(一)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应遵循合理、适度、有序的原则;(二)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应尊重游客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三)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应加强市场监管,防止过度商业化。
第7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PPT课件
4.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 物安全的,由公安部门或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文化行政 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制止,可处以罚款;
5.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从事文物购销活动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 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没收其非法所得和非法经营 的文物,可以并处罚款;
2.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 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 文物;
3.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 或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修建筑物、构筑物的, 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由城乡规划部门根据文化行 政管理部门的 意见责令停工、责令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处以 罚款;
●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责任
♦ 侵占、买卖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由有关 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并 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 损毁景物、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污染、破坏环境 的,由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破坏活动,赔偿经 济损失,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所谓文物,是指具有文化、艺术、考古和科学价值或可供人们纪念观赏 的遗存在地上或埋藏在地下的物品。它包括: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壁画;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 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 资料等;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规定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旅游资源是大自然和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以及传承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资源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和挑战。
为了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其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它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历史遗迹等多种类型。
我国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涵盖了多个层面。
从国家层面的法律到地方政府的法规,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旅游资源的保护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
该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必须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这对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旅游活动往往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如游客的大量涌入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则侧重于对历史文化遗迹和文物的保护。
许多旅游景点都包含着珍贵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该法律规定了文物的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盗窃、非法买卖文物。
对于那些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更是采取了严格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其能够传承后世。
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方面,我国有《风景名胜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该条例对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例如,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等。
第十一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旅游法规教程》ppt 课件
第三节 文物保护制度
第十一章
一、文物的概念及范围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 物受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 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 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 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 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第十一章
二、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
2)风景名胜区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的 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的,全面负责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风景名胜区没 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 领导下,主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设在风景名胜区 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 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一章
四、馆藏文物和私人收藏文物管理
2)私人收藏文物 私人收藏文物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己合法收藏的文物。 (1)私人收藏的文物可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 (2)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3)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应与文化行政管理 部门共同负责拣选出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除供银行研究 所必需的历史货币可以由银行留用外,其余移交给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 理。移交的文物须合理作价。 (4)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重要文物,应当移交给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
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旅游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旅游业的发展和管理。
在本文中,将介绍中国旅游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探讨其意义和实施效果。
一、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中国旅游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旅游资源和旅游活动的管理制度,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保护了旅游者的权益,促进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法》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而制定的。
自然保护区包括了很多重要的旅游景区。
该法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管理和保护措施,促进了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是为了保护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而制定的。
文化遗产通常也是旅游资源,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该法规定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旅游景区文化资源的保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
海洋旅游是一种独特的旅游形式,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该法规定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措施,保护了海洋旅游资源。
二、法律法规的意义和实施效果1. 保护旅游资源的国家责任制定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现了国家对旅游资源的重视和保护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增强了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监督力度,维护了旅游资源的整体利益,保证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 维护旅游者权益旅游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了旅游者的权益和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了旅游者的知情权、安全权、消费权等各方面的权利保障措施,为旅游者提供了安全、公平、便利的旅游环境。
3. 推动旅游业发展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旅游资源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资源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和有效管理旅游资源,各级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旅游资源管理法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旅游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常见的旅游资源管理法规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规定:确立旅游资源的分类、等级和评定标准,规定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序和条件,指导和规范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活动。
2. 旅游景区管理办法:规定旅游景区的建设管理、开放时间和票价等事项,要求景区管理者制定景区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加强景区安全管理。
3. 旅游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规定旅游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程序,要求设施管理者加强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
4. 旅游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的资质条件和考试制度,要求导游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对游客的服务和安全管理。
5. 旅游交通管理规定:规定旅游交通的组织和安全要求,要求交通运营者加强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游客的交通安全。
6. 旅游宣传和推广规定:规定旅游宣传的内容和方式,要求宣传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避免虚假宣传,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7.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程序,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游客的问题,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8. 旅游资源保护法规:规定旅游资源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确保旅游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平衡。
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和执行,对于规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旅游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旅游资源保护法规制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 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 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2.
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景名胜区管理的法规制度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保 护
完成新任务: 给万里长城设计一段导游词,增加 有关环境特性或景观保护的常识。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制度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 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 布区和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址等保护对象所在 的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 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1区87域2年。,世界上第一个自然保护区
(5)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 研需要进入该缓冲区内进行工作的,须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制度
2.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原则
(6)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 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1956年,在广东肇庆建立了保护南亚热带季雨林 为主的我国第一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制度
1.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自然保护
区内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制度
2.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4月28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旅游者 (1)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2)第四章旅游经营 (3)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6)第六章旅游安全 (8)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9)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10)第九章法律责任 (10)第十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4]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旅游产业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支柱。
为了保护和利用好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的良性运行,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本文将就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旅游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旅游资源保护是保护和利用好旅游资源的基本前提。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护旅游资源的环境、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旅游资源的保护范围、保护责任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为旅游资源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旅游产业管理法律法规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旅游产业管理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旅行社、导游、酒店等旅游从业者的经营行为、责任和权益,保证了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法律法规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条例》、《旅游合同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旅游者的权益保护机制、旅游合同的签署和履行等要求,从法律上保障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法律法规为了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国制定了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地区规划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规划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为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总结起来,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是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的重要保障。
这些法律法规完善了旅游资源的保护机制、旅游产业从业者的管理体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以及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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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同级人民政府的环保、 建设、土地、林业、文化、水利等部门密切合作, 承担推进本地区旅游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
❖ 4.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地的 “旅游资源保护监督员”和“旅游资源保护公益宣 传大使”。
❖ 5.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咨询专家组,建立旅游资源保 护专家咨询报告制度
(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 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 属于国家所有。
(四)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1、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国有文 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 等收藏、保管的文物;3、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4、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5、法律规定属于国家 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 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第二节 文物资源管理
一、文物保护的范围 (一)文物的概念:是指人们在各个历史时期生产、生活和斗
争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二)文物保护的范围: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 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 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五)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 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四、文物保护管理的原则
◆一切文物均受法律保护 ◆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分级管理 ◆在保护、开发、利用时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 ◆珍贵文物严禁出口,馆藏文物禁止出卖,散存文物
统一管理 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旅游资源保护的义务
❖ 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旅游资源 保护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 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
❖ 2.旅行社、旅游景区、导游人员应担负起教 育游客在旅游活动中保护旅游资源的职责。
❖ 3.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 从事旅游资源保护工作。
(四)旅游资源保护的资金 1.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确保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资金。 2.鼓励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依法设立旅游资源保护
(一)分级管理 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个级别:
1、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此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由 县、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此级文物保护单位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国家文化行 政管理部门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或直接指定报国务院核 定并公布。
第六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 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 第二节 文物资源管理 第三节 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 第四节 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 第五节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
一、旅游资源的概念 ❖ 2007年09月04日实施的由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
资源保护暂行办法》中规定: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 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 业合理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 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 包括已开发的各类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地质、森 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 农业、湿地、海岛、海洋等各类旅游资源,也包括 未开发的具有旅游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 源。
三、旅游资源的保护
(一)旅游资源保护的原则和目标 1.保护的原则 旅游资源保护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
原则 2.保护的目标 实现协调监管、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的目标。
(二)旅游资源保护机构
❖ 1.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旅游资源的普 查、分类、定级、公告及相关保护工作。
❖ 2.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旅游资源的 普查、分类、定级、公告及相关保护工作。
二、旅游资源的分类
(一)按旅游资源的基本属性分类 1. 自然旅游资源 2. 人文旅游资源
(二)按旅游资源的价值及管理级别可分为四类
1.世界级旅游资源 2.国家级旅游资源 3.省级旅游资源 4.市(县)级旅游资源 (三)按旅游资源的市场特性和开发现状可分为三类
1、潜在旅游资源 2、现实旅游资源 3、人工旅游资源
基金,专门用于旅游资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挪用。 3.海外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在我国设立旅游资源保 护基金,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 (五)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1.依法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制定专项 的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 2.旅游景区从事旅游接待活动,应在旅游资源保护允许容量范 围内开展,并制定相应的旅游高峰安全运行预案,及时向社 会公布游客流量占景区最大接待容量的信息,合理疏导游客。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开发的旅游资源区域开展旅游经 营活动。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 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 的代表性实物。
二、文物的分类
三、文物的所有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 物,属于国家所有。
(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对馆藏文物,各收藏单位必须区分等级,设置藏
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向文化行政管理 部门登记。全民所有制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 位的文物藏品严禁出卖。
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 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 购业务。
五、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