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关于2010级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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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  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院(系),2010级本科各学生班: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0]52号)有关规定,2010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定于本学期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资格的限定1.确有专长、兴趣或因生理疾病需要在其它专业学习的2010级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2.已被确定为国防生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的特殊专业(如护理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3.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新生不得转入非美术科目的其它专业;4.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包括中英班、中美班、中法班、中德班和中澳班所属的专业)。

二、限制转入专业信息学科大类各专业及临床医学专业均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中英班、中美班、中法班、中德班和中澳班除外)。

三、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报名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考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考试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四、办理程序1.学生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适用一年级本科生),并经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然后将申请表送交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教务科,转入院(系)审核并由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拟接收意见;各院(系)教务科于2010年12月13日将申请转入学生的申请表送交教务处学务指导科;2.申请转入中英班、中美班、中德班和中澳班学生的申请表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上报,申请转入中法班学生的申请表由光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统一上报;3.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转专业课程考试的时间和地点;4.转入院(系)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特长,确定接收学生名单;5.学校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

五、其它注意事项1.本科生转专业事关学生的权益,各院(系)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2010级每一位学生。

同时,院(系)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批准转出报名参加相关考试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0%),妥善做好各项工作;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申请专业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院(系)或其它专业;未参加本次转专业考试的同学,学校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华中科技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doc

华中科技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doc

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华中科技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全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严谨、规范转专业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4月25日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2010〕52号)以及国家、省教育厅和我校关于特殊类别学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校普通本科生在本科修读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情况和专业志趣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原则上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学校在如下两个时间段集中开展转专业工作:1.第一学期末。

经学生本人申请,通过学校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转入院(系)面试选拨、学校批准、发文公布等环节,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2.第四学期末。

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院(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可在本学科大类内部进行专业调整。

三、学生确因个人困难或身体、生理等原因,不宜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可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工作时间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但应符合以下规定:1.低分录取专业的学生不得提出向高分录取专业的转入申请;2.跨学科大类的转专业申请者,须降至一年级相关专业学习。

四、属于以下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根据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3.未办理注册手续或办理了休学手续尚未复学的学生;4.应予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五、各院(系)转专业工作应严谨有序,同意接收和转出学生人数须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相关专业招生人数的20%。

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转专业结果下达以前,必须安心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课程的结束性考试。

七、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充分考虑、慎重选择,转专业申请一旦被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八、原院(系)负责对已批准转专业学生在修课程结束性考试成绩的登录,如HUB系统中显示学生已修课程成绩为空记录,转入院(系)可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2010年教育部公布的140个新增本科专业

2010年教育部公布的140个新增本科专业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13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学
13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080218S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138
西安石油大学
080111S
海洋油气工程
四年
工学
甘肃省
139
兰州理工大学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40
新疆大学
081106S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081107S
生物制药
四年
理学
辽宁省
97
沈阳工业大学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学
98
沈阳建筑大学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学
99
沈阳建筑大学
080716S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吉林省
100
长春理工大学
080217S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101
长春理工大学
080643S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工学
050432S
数字电影技术
四年
文学
天津能材料
四年
工学
92
天津中医药大学
100814S
中药制药
四年
理学
河北省
93
河北工业大学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工学
94
石家庄铁道大学
080215S
功能材料
四年

中南大学2010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名单

中南大学2010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名单
28
杨昕
0203100308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1003
29
张晨颖
3702100108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科学类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1004
30
曹鸿鹏
3902100324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1005
31
卫康华
0405100327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48
赵新建
0405100505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信息物理工程类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011
49
杨志帆
3902100416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011
50
刘坤
1505100320

化学化工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012
51
1608100411

商学院
经济与管理类
湘雅医学院
临床医学
108
李思倩
1608101017

商学院
经济与管理类
湘雅医学院
临床医学
109
胡淑琳
1505100926

化学化工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
湘雅医学院
临床医学
110
彭瑶
1505100524

化学化工学院
化工与制药类
湘雅医学院
临床医学
111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淮阴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淮工院2010(30)号]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我校的学分制改革,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

一年级转专业人数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0%左右,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本年级同批次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拟转入专业,可跨学科大类。

二年级学生只限制在学院内部转专业,不受计划数限制。

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适当控制该专业转入人数。

第三条一年级学生转专业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转入理工农学各专业的测试《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转入文经管专业的测试《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

第四条艺术类专业、对口单招各专业、国际课程实验班各专业的学生,一般不允许转专业。

二、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当年英语专业录取的最低线。

(4)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5)因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或在某方面确有专长等特殊原因,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此类型转专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由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组成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第七条五月下旬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填报转专业计划表。

哈工大2010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各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考核安排

哈工大2010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各专业接收人数、要求及考核安排
2011-08-21 上午9:00 2011-08-21 下午2:00 2011-08-21 上午9:00 一区成教 学院二楼 软件学院 报告厅 机械楼 3036 ----------食品学院 319 靳超 86418722 2011-08-21 综合楼203 叶培莲 下午2:30 86413309 2011.08.21 上午9点
2010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及考核安排 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及考核安排
学院名称 院(系)名 专业 称及编号 科类 编号 专 名 业 称 接收 人数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考核方式 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 对专业特点有所了解,初步掌握一年级 专业课程。高考分数必须达到哈工大当年 理工科录取分数线。对要转入的学生,进 行一年级专业基础课程考试。 考试课程如下:《造型艺术基础》 《建 笔试+面 筑设计基础》 《建筑概论》 试 对转入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学专业的 学生考试成绩适合跟2010级学习的同学, 可跟2010级升入大二继续学习;对考试成 绩不适合跟2010级学习的同学,可跟2011 级重新读5 面试
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
231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科)
5
关龙
86414617 笔试 13936241018
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 (笔试内容:经济数学及经济常识)
法学院
24法律系
文史
242
法学(文科)
3
2011-08-21 逸夫楼308 路长青 下午15:00
机械楼 2011-08-21 1024(院 下午2:00整 会议室)
学生带转 专业申请 表和个人 1. 要求转入学生必须学理工科数学 86413808 朱云秀 13633636802 自荐情况 2. 要求转入学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 表面试、 编班

杉达 优秀生转专业须知

杉达 优秀生转专业须知

2010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须知
根据《上海杉达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部分优秀学生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后,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与爱好自主选择专业。

现将2010级本科优秀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0级本科生(艺术类除外)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以内;
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名。

三、转专业办法
符合上述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自愿的原则上报名申请,由学校组织考试,待学校批准各专业确定拟转入名单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

成功转专业的学生按照《上海杉达学院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杉达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按照新专业学分标准缴费并修读新专业的课程。

四、报名办法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7月12日后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202.121.168.25公告栏查看具体报名流程,有意报名者可下载申请表并发送至:ygao@
五、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2日—8月20日.
六、考试方式
面试
七、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8月31日
地点:见7月12日教务处网上公布
上海杉达学院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各专业计划招生数。

中国矿业大学2010级转专业结果公示

中国矿业大学2010级转专业结果公示

74 76 71 70 68 58 73 65 78 76 54 51 65 64 52 64 63 74 53 70 63 62 63 65 56 79 54 62 66 54 69 71 72 78 60 61 66 58 67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5 54 74 53 57 71 54 68
29 24 39 6 68 70 38 40 61 49 30 72 40 57 62 21 35 58 40 56 74 23 84 59 75 59 76 63 75 60 57 65 59 76 61 63 68 11 29 77 48 76 31 35 66 61 46
05102011 05102014 05102027 05102048 05102053 05102055 05102095 05102099 05102109 05102118 05102126 05102201 05102224 05102226 05102260 05102325 06102486 06102538 06102558 06102636 06102831 07102927 07102954 07102988 07103014 07103046 07103061 07103138 07103152 07103203 08103290 08103392 08103406 08103509 08103572 08103594 08103599 08103660 08103670 09103771 09103982 09103992 09104009 10104416 10104423 10104474 10104525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 环境与测绘学院 环境与测绘学院 环境与测绘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工程学院 矿业工程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2010年15号文

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2010年15号文

河北农业大学文件校教字(2010)15号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规定(试行)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以更好地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为出发点,特制定本规定。

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大学期间本科学生有两次机会可以申请转专业,即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和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初。

专科学生只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和禁止条款(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1.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2.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本批次招生数的15%。

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二)转专业的禁止条款1.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2.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

3.对口招生者。

4.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已办理试读手续和休学手续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转入专业的限制为:除学院同意外,文理科考生(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一般应转入招收相应科别的专业,不能跨文理科转专业。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得转入。

转入语言类专业必须进行笔试和口试。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一)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可申请转专业: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

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20%的学生。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

2.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2010级本科生转专业公示名单(1)

2010级本科生转专业公示名单(1)

201005030 201005523 201005415 201003302 201007011 201006808 201006924 201001740 201010043 201000414 201000550 201000629 201000635 201009823 201009702 201003308 201001302 201005410 201005309 201005205 201006905 201003003 201003004 201003605 201004504 201004504 201004719 201005003 201006401 201005827 201005814 201005803 201006301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通信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会计学 会计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关于2010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的公示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李艳等67名同学符合条件(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9月4日 联系电话:4956926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学号 201006010 201010108 201000556 201000459 201003620 201001208 201001004 201001501 201001504 201003101 201003106 201003001 201003206 201008806 201005517 201000906 201001606 201010210 201010002 201000941 201009808 201004608 201001702 201009943 201005204 201005318 201005512 201007010 201004713 201009831 201009918 201004607 201004605 201005020 姓名 原专业 转入专业 转入学院 李艳 市场营销 法语 外国语学院 王冲冲 电子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郑志豪 交通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李先富 交通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刘永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张豆豆 环境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殷学岭 给水排水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曹明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姚又琳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赵津茂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刘欢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周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邵森林 测绘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谢露 自动控制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叶剑楠 统计学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蔡庚祺 给水排水工程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朱贺斌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雷贝贝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布登兵 电子科学与技术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王小辉 给水排水工程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侯淑媛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张楠 测控技术与仪器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于弘旸 环境科学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夏文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王辉 信息与计算科学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周国军 地理信息系统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黄罡 统计学 自动控制 自动化学院 魏光耀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学院 贺晓阳 材料科学与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学院 秦金山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学院 毛登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学院 朱秋霞 测控技术与仪器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学院 李中腾 测控技术与仪器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学院 高政朝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学院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第二条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5%)。

第三条原则上限制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成功转专业一次。

艺体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拟转入专业高考当年的专业合格证(或通过合格线)。

第五条转入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状况、学生考试成绩以及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最终确定学生平转或降转。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六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不含内地西藏班、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定向生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由教务处联合招生管理中心审核);2.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3.对所转专业具有较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志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3.在学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4.高职升本的学生。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本着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优秀人才的原则,根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和《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学校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一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爱好重新选择专业,特制订本办法。

一、为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学校设立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工处、纪委(监察处)相关负责人,淮安校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各学院须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有转入专业的教师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考核通过的可以转专业:1. 申请转入A类专业(根据往年转专业申请情况,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超过3.0或平均学分绩点列班级前15%名(进一法);2. 申请转入非A类专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3. 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入与专长相应专业能得到更好发展的学生(应提供高中及大学期间所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证书);4. 入学后由于健康原因(身体疾病,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5. 确有特殊学习困难(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三、学校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转专业申请,安排在每年春季学期进行。

符合上列第二条第1、2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提出申请同年级转专业;符合上列第二条第3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或大学二年级提出申请同年级转专业;符合上列第二条第4、5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或大学二年级提出申请转非A类专业。

四、符合申请转“A类专业”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转两个专业,一个是第一志愿,另一个是调剂志愿(“A类专业”或“非A类专”);符合申请转“非A类专业”的学生,也可以同时申请转两个“非A类专业”,一个是第一志愿,另一个是调剂志愿。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及人数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及人数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校内转专业各专业接收条件及人数汇总表一、经济管理分院
第 1 页共17 页
第 2 页共17 页
第 3 页共17 页
二、外国语言文化分院
第 4 页共17 页
三、理学分院
第 5 页共17 页
四、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第 6 页共17 页
五、材料与化学工程分院
第7 页共17 页
第8 页共17 页
六、法学分院
第9 页共17 页
七、医学与生物工程分院
第10 页共17 页
八、音乐舞蹈分院
第11 页共17 页
第12 页共17 页
九、新闻传播分院
第13 页共17 页
第14 页共17 页
十、创意设计艺术分院
第15 页共17 页
第16 页共17 页
十一、国际服务工程学院
第17 页共17 页。

西南大学2010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西南大学2010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教育技术学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教育技术学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教育技术学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教育技术学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8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09级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英语2009级 英语2009级 英语2009级 汉语言文学2009级 汉语言文学2009级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2009级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2008级 经济管理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转入专业及年级 师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工程技术学院 工程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现将转专业手续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转入专业必修课程重修学分不超过25%。

2.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2周内。

3. 申请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批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并反馈结果。

5. 其他说明
(1)转入专业后,学习年限按转入当年新生重新计算;
(2)已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承认,但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要求的专业课程;
(3)转专业手续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请广大同学遵照执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或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年月日。

浙江工商大学转专业管理方式

浙江工商大学转专业管理方式

浙商大教…2010‟141号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三条转专业是指允许学生从原所学专业转到适合本人学习的专业。

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经过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改选专业:(一)品德优良;(二)所有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重学记录;(三)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在80分(含)以上;(四)第一学期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20%,或第一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10%。

第五条各学院在第一学期末及第一学年末根据院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条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本学院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在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报到后一周内,向教务处申报一个欲改选专业志愿,由教务处会同各转入学院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转入学院可根据本专业特点事先提出准入条件或组织测试等。

如若组织测试,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与测试成绩各占70%与30%的比例计算最后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第六条学生在两学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第二、三、四、五学期初一周内,可在本学院内的专业中申请改选专业:(一)品德优良;(二)所有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重学记录;(三)申请改选专业时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在80分(含)以上;(四)申请改选专业时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30%。

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特长,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学习环境,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管理,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盐城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择优办理。

学生转专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2.学生自愿;3.按高考招生分类,在同一门类内转专业,不同门类间不能转专业;4.一年级末可以在同一大类间转专业;5.二年级末只能在同一学科类内转专业;6.特殊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7.学生在校期间至多可申请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对象我校正式录取注册在籍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不含国际合作实验班及专升本学生)。

三、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习勤奋,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2.拟转入的专业与原专业属于高考录取时的同一批次;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4.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总人数的前1/3,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四、转专业的特殊情况1.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可以转入其他专业学习;2.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3.因在原专业学习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附相关材料)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由本人申请,家长、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可留级转入相应专业;4.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①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出版专著;②获得相关学科的专利;③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学科竞赛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④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以内;5.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我校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转专业。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因材施教、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学生的志向与爱好,为学生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原则(-)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原则。

转专业的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

所有有关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依据本办法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二)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每个专业录取的人数,每年根据有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确定。

原则上控制在本届学生人数的10%,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本届没有招生的专业暂不接收学生转入。

第二章转专业的基本条件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符合转入学部/直属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学生需按规范程序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部/直属学院与接收学部/直属学院分别提出具体意见,经接收学部/直属学院考核通过,教务处同意,主管本科教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转入适合其继续学习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特定条件在同时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

(一)经学校组织考核证实,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休、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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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2010级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09]教字31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0级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0级本科学生);
2.国家级、省级、校级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者,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论文者或有2名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联名推荐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校内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2)艺术类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3)因学业问题留级者;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在休学期间者;
6)非基地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基地专业者(实行普通本科专业与基地专
业双向交流的仍按原细则执行);
7)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二、转入专业计划
各院(系)可根据自身教学条件及就业情况确定可以接收的专业及人数,并注明该专业是否接收其他类学生(如文科专业是否接收理科专业学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2010级本科生总人数的10%,就业
情况较好及师资充裕的专业可适当放宽,须在2011年6月3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确定可转专业及名额。

三、申请程序
1.转专业计划于6月10日前在教务处网页公布,计划公布后,申请者可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一),经院(系)审查合格,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批同意后,在6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组织基础课程考试,根据学生成绩,确定有资格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各院(系)。

1)考试科目(以拟转入专业为准):
文史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英语、高等数学
2)考试时间:6月25日(周六)
3.接收院(系)在7月初对符合申请资格学生进行专业审核,由教学院长(主任)负责,按专业组织专业教师(3-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3)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以及特长表现,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附件二),提出能否接收的意见。

于7月8日前确定接收名单,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教务处根据各院(系)审核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注意事项
1.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缴纳学费,必须修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核心课程的学分和总学分,方可毕业。

2.每名学生限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3、本学期期末考试有违纪现象或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西北大学
2011年5月23日
附件一: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装入通过学生本人的学籍档案。

附件二: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
考核时间: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装入通过学生本人的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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