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核定
关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 八、附录略..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黑建造价函[2008]8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8.11.20
【实施日期】2008.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黑建造价函[2008]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文件的规定,我站组织了2008年度施工企业规费核定工作,现将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企业及其各项规费的具体标准予以公布。
附件:2008年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一)
1、哈尔滨。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2000年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哈尔滨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建设厅工程造价管理处黑龙江省建设厅定额研究站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昆仑商城康顺街1号邮编:150036电话:传真:出版发行: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41号邮编:150001)印刷:哈尔滨市汇友印刷有限公司字数:50000书号:ISBN7-5388-1045-4/TU·45黑龙江省建设厅文件黑建经字[2000]第10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行署)建委(建设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定额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2000年《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现予颁发,自2000-1-1起执行。
1996年颁发的《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自2000-1-1起停止使用。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管理、解释、补充权属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二○○○年七月二十日附录:中、省直施工企业名单表1.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31.黑龙江省三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3.黑龙江省乡镇建筑公司4.黑龙江省轻工建设总公司5.黑龙江省变电工程公司6.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7.黑龙江省火电二公司8.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9.黑龙江省火电四公司10.黑龙江省冶金建设总公司11.黑龙江省新建建筑工程公司12.黑龙江省商业安装公司13.黑龙江省水利第一工程处14.黑龙江省水利第二工程处15.黑龙江省水利第三工程处16.黑龙江省水利第四工程处17.黑龙江省水利第五工程处18.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19.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20.黑龙江省航运建筑工程公司21.黑龙江省艺术装饰公司22.哈尔滨铁路局工程总承包公司2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筑总公司24.黑龙江省城镇住宅建筑工程公司25.黑龙江省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6.哈尔滨东华建筑工程公司27.黑龙江省盛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8.黑龙江省城市规划院管道工程公司29.黑龙江省高技术建筑装饰工程公司30.黑龙江省寒地建筑装饰公司32.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研所地基基础新技术推广队33.黑龙江省建大建筑工程公司34.黑龙江省滑模建筑工程公司35.黑龙江省华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黑龙江省北方建筑安装公司37.黑龙江省天龙建筑装饰工程公司38.黑龙江省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9.黑龙江煤矿建设公司40.黑龙江中联建筑设计装饰有限公司41.黑龙江省隆达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42.黑龙江金城装饰公司43.哈尔滨北方铁路工程总公司44.黑龙江省公安消防工程公司45.黑龙江省国际技术合作工程公司目录一、总说明 (1)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 (1)三、各类工程分类标准 (2)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 (5)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内容 (6)(一)直接费 (6)(二)综合费用 (6)(三)利润 (7)(四)有关费用 (8)(五)劳动保险基金 (8)(六)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 (8)(七)税金 (8)六、各类工程费用标准 (9)(一)综合费用标准 (9)(二)利润标准 (9)(三)有关费用标准 (10)(一)劳动保险基金标准 (10)(二)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标准 (10)(三)税金标准 (11)(四)提供劳务、零星用工的费用标准 (11)(五)单独承包装饰工程向总包单位缴纳管理费标准 (11)(六)各种库房、临时房屋租金标准 (12)二、计算程序 (12)(一)土建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2)(二)装饰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3)(三)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3)(四)市政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五)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4)(六)独立土方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5)(七)桩基础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5)(八)构件制作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6)(九)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16)附一:名词解释 (17)附二:综合费用各项费用(明细)标准 (17)附三:文件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0)文件2、关于建设工程“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23)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2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1(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2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最新工程规费及各省规费系数
工程规费及各省规费系数工程规费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构使用费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 2、文明施工费 ; 3、安全施工费 ;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9、脚手架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交通差旅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7、财务费 8、税金 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规费: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下面从北至南贴出所了解的各省规费(北京市执行部颁标准)黑龙江省(1)养老保险费 20%(2)失业保险费 2%(3)医疗保险费 6%(4)住房公积金 5%(5)工商保险费 1.5%合计为34.5%吉林省注:医疗保险费中含生育保险费0.7%,规费合计38.7%辽宁省规费费率为41%,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8%;住房公积金10%;工伤保险费1%。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一、引言。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之一,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施工企业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规费计取标准作为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因此,明确规费计取标准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依据。
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需要缴纳相关规费。
2. 地方政府文件。
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费计取标准。
三、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1. 基本规费。
(1)土地使用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规划许可证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3)施工许可证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2. 安全生产费。
(1)安全生产管理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检测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3. 环保费。
(1)环境影响评价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排污许可证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4. 其他费用。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
四、规费计取标准的执行与监督。
1. 执行。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规费计取标准,确保缴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监督。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规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结语。
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与执行,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
希望黑龙江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与监督,为施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墶。
同时,希望施工企业能够严格遵守规费计取标准,增强自身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做好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讲解(第三章3)
3.合同效力的确认 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4.不可竞争的费用项目 (1)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等费 用; (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3)工程定额测定费; (4)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 (7)工程排污费。
七、有关规定:
(5)通信 市内、长途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 通信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通讯电源设备,光纤通信数 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和随机附件均为设备。 (6)电气 ① 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 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交直 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② 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梁、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用其开关、插 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③ 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各种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电表、照明配电箱等小型电 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均为材料。 (7)通风 ① 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 风淋室等均为设备。 ②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各种调节阀、风口、风帽、消声器及其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8)管道 ① 各种管道、阀门、管件、配件水表及金属结构等均为材料。 ② 各种栓类、低压器具、供暖器具、燃气管道和附件等均为材料。 (9)炉窑砌筑 ① 各种安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和炉窑传动、提斗装置均为设备。 ② 属于炉窑本体的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及测湿装置、计器仪表、消烟、回收、除尘装置等均 为设备。 ③ 随锅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埋件等均为设备。 ④ 现场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捣打料、绝热纤维、天然白泡石、玄武岩、金具、炉门及窥视孔、 预埋件、填料等均为动力检测费用 桩静载荷试验及基桩动力检测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发生由发包人 支付。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由规定,发承包双方约定具体标准计算。 1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包括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验检 测,按照有关规定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发生由发包人支付。其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11.“三通一平”费用 如发生按实际计算,由发包人支付费用。 12.水源、电源、热源的设备和设施的安装、搭设及维护费用 水源、电源、热源所需的设备、设施(变压器、锅炉、固定线路、管路、水泵、水表、电表、 汽表和变电所、锅炉房、水塔等)的安装、搭设及维修均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13.冬季施工费标准及计费基础的确定 ① 冬季施工期间内(例如,北纬48°以北:10月20日至下年4月20日)全部进行施工,其标准按 照各类工程的标准确定; ② 冬季施工期间内(例如,北纬48°以北:11月27日至下年3月1日)部分进行施工,其标准按 冬季实际施工期占规定全部冬季施工期的比例确定; ③ 冬季施工期间内不进行施工,此项费用可以不计取。 ④ 冬季施工费以单位工程中的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14.零星用工的费用计取 不属于单位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零星用工,应向发包人计取企业管理费用;属于单位工程承包范 围内的零星用工,计入单位工程费用并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税金。 15.包工不包料的费用计取 包工不包料是承建工程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指采用定额计价的工程,承包人(应取得相应资质 的企业)只包定额规定的人工消耗而不包材料消耗。采用此种承包方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按 本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企业管理费用,同时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税金。
黑建造价[2014]-1--号-文件
黑龙江省执行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文件号:黑建造价〔2014〕1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4-1-27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简称2013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简称2013计量规范)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一、各类工程的费用项目组成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各类工程费用标准按附表1~8执行。
三、单位工程计价程序按附表9、10执行。
四、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施工费项目,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施工费。
五、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并应明确人工费基期价格。
六、招标控制价应公布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七、市政工程中的路灯工程执行2010年《电气设备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八、2013计量规范共性规定1、我省2010计价依据中的清单编码,只适用于2008清单计价规范,2013计量规范自行配套。
2、2013计量规范部分项目划分原则及规定与我省2010计价依据不一致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算工程量时,应按2013计量规范的项目划分原则及规定执行;而组合综合单价时,应按我省2010计价依据的项目划分原则及规定执行。
例如:土壤、岩石类别划分等。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1.14•【字号】黑建建〔2022〕8号•【施行日期】2022.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参考意见的通知黑建建〔2022〕8号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定,为合理调整和确定我省2022年度建筑安装等工程造价,现提出以下工程结算参考意见。
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有施工且尚未完成结算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在依法履行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可参照本参考意见调整。
一、人工费价差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1)使用2010年省计价依据的工程,可参照人工单价110元/工日调整;(2)使用2019年省计价依据及2020年《黑龙江省市政维修养护工程定额》的工程,可参照普工单价103元/工日、技工单价138元/工日调整。
3.按《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公告》(第917号)执行的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参照人工单价110元/工日调整。
二、材料费价差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2.发承包双方应增强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在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等环节,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明确风险范围和幅度,合理确定和调整材料价格。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一)使用2010年省计价依据的工程涉及《黑龙江省执行2013年清单计价计量规范相关规定》(黑建造价〔2014〕1号,以下简称〔2014〕1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建造价〔2016〕2号,以下简称〔2016〕2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5号,以下简称〔2018〕15号文件)三次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3.13•【字号】黑建造价[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建造价[2009]2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随着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策的落实,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将会出现较快的增长。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结合全省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完善计价体系,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以规范市场管理,增强服务能力为目标,提出以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强化计价依据的执行,把工程造价管理落到实处各地造价管理部门要强化计价依据的执行,加强对计价依据执行情况的监管,将有关情况计入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充分有效发挥计价依据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切实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工程估算指标、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预算定额及地区单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及地区单价表、补充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其它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二、积极推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宣传、推广力度,尽快在全省铺开。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规范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对先进经验进行大力宣传,以点带面,促使社会普遍接受。
(一)加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在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对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编制人是否严格执行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机构制定的计价依据进行监督、检查。
黑龙江工程取费标准
黑龙江工程取费标准一、前言。
黑龙江工程取费标准是指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项费用的规定和标准。
合理的取费标准能够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因此,了解和遵守黑龙江工程取费标准对于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至关重要。
二、施工费用。
1.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确定施工费用。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施工项目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
3. 施工单位在确定施工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工工资水平、材料价格、设备租赁费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三、监理费用。
1. 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监理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监理组织设计方案,合理确定监理费用。
2.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等。
3. 监理单位在确定监理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工工资水平、交通费用、办公用品价格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四、设计费用。
1. 设计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设计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设计组织设计方案,合理确定设计费用。
2.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设计项目的人工费用、办公费用、研究费用等。
3. 设计单位在确定设计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工工资水平、办公用品价格、研究设备费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五、勘察费用。
1. 勘察单位应按照《勘察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勘察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勘察组织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勘察费用。
2. 勘察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勘察项目的人工费用、办公费用、勘察设备费用等。
3. 勘察单位在确定勘察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工工资水平、办公用品价格、勘察设备租赁费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
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资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LJD-FY-2010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黑建造价[2010]5号关于颁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水暖、电气、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略3目录一、总说明二、各类工程的适用范围三、费用项目组成(一)直接费(二)企业管理费(三) 利润(四) 其他费用(五) 安全文明施工费(六) 规费(七) 税金1四、费用标准(一)通用措施费(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五)安全文明施工费(六)规费(七)税金(八)人工单价(九)工程价格风险费五、费用计算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2(二)定额计价六、费用计算程序(一)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定额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程序2.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定额计价)七、有关规定八、附录略3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
3.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4.本《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通用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其,户企业管理费、利润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限。
5.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费用。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8.11.20
•【字号】黑建造价函[2008]80号
•【施行日期】2008.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黑建造价函[2008]8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文件的规定,我站组织了2008年度施工企业规费核定工作,现将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企业及其各项规费的具体标准予以公布。
附件:2008年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一)。
黑龙江省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黑龙江省预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总说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HLJD-JZ-201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配套,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人工消耗量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人工单价按元/工日确定。
二、材料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1.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和场内运输、堆放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2.凡能计量的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均已列出品种、规格、数量;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分别以百分比(%)或“元”表示,列为其他材料费。
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发生时应按下表计算损耗量,并入工程量内。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废品率4.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周转次数及同一城镇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5.施工工具用具消耗材料,已纳入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9.05.05
•【字号】黑建监〔2019〕1号
•【施行日期】2019.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正文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黑建监〔2019〕1号各市(地)住建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降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12号)的要求,对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规费调整如下:
一、规费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情况如下表: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调整表
单位:%
二、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5日。
黑龙江省费用定额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花费定额一、总说明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照建设工程花费定额》(简称《花费定额》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建设安装工程花费项目构成》(建标[2003]206 号)及有关法律、法例、规章、文件规定,联合我省实质状况拟订的。
2.本《花费定额》是编制(审查)建设工程投资估量、建设概算、施工图估量、招标控制价、招标报价,签署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调停办理工程造价纠葛、判定工程造价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依照。
3.本《花费定额》合用于建设工程计价的建筑、装饰装饰、通用设备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应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配套履行。
4.本《花费定额》中的查验试验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行竞争花费,公司管理费、收益、通用举措费为可竞争花费,此中公司管理费、收益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下线。
5.承包人应该拥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按本《花费定额》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花费。
6.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改变本《花费定额》规定的标准和计算程序。
二、各种工程的合用范围1.建筑工程: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修建物工程。
包含土建(仿古),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通风空调、电气照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
2.装饰装饰工程:合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修建物的装饰装饰工程。
3.通用设备安装工程:合用于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4.市政工程:合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包含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等工程。
6.管道工程的履行界线以下:( 1)给水管道水源地住所区等(履行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城市第一个储水滴工厂(履行工业管( 履行工业管道安装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道安装定额)定额 )履行市政工程计履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价定额说明:○1 A 为输水管道,当 A 管线长度≧ 10km 时,履行安装长距离输送管道定额;当 A 管线长度< 10km 时,履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造价[2007]15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及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精神,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
现制定了《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扩大建筑业社会保险等覆盖面,防止偷逃规费,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企业,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规费标准注:工程污水排污费另行计算。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和核定管理工作,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管理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各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资料核对及上报工作,资料的核对及上报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各项规费标准,并在规费标准内结合施工企业规费的实际支出情况,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关于发布二O一二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发布二O一二年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号:黑建造价[2012]14号颁布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期:2012-11-20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住建局、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现对2012年我省建筑安装等工程结算作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人工费价差:合同中对人工费价差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发包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参照人工单价75元/工日(装饰工程:85元/工日)进行调整。
二、材料费价差: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对材料费价差没有约定的,可参照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三、执行2007年《费用定额》的工程,检验试验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检验试验费按人工费(按35.05元/工日计算)的4%计取,列在一般措施费项下。
四、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内(包括200万元)的各类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按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的50%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执行。
五、按照《关于发布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有关项目、标准规定的通知》(黑建造价[2012]13号)的规定,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不再核定。
规费按照核定的标准计取,未取得《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规费,《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上未打印的施工项目,在工程结算时也不得计取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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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核定
申报材料
(范本)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目录
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6.企业上年度报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复印件
7.企业上年度施工项目统计表(附表一)
8.企业缴纳各项规费汇总表(附表二)
9.企业上年度缴纳规费有效票据复印件
(1) 养老保险费
(2) 医疗保险费
(3) 失业保险费
(4) 工伤保险费
(5) 生育保险费
(6) 住房公积金
(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8) 工程排污费
10.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如需要)
11.各类典型工程调查表(附表三、四)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表(网上打印表格贴此处)
企业上年度施工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
企业缴纳各项规费汇总表(附表二)
单位:元
注: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填写单位缴纳金额。
典型工程(建筑、装饰)情况调查表(附表三)表一:工程概况
建筑、装饰工程工程概况中工程详细内容填表说明
例如:
1、用途、结构
地下一层车库,地上一、二层裙房商服,框架结构。
三至二十七层(标准层)住宅,二十八层设备间,短肢结构。
2、层数、层高、高度
共29层,地下1层,地上28层。
高度84米。
其中:地下1层,层高4.5米。
地上一、二层裙房商服层高4.2,以上住宅,层高2.9。
设备间层高2.6米。
3、建筑面积23128.62m2。
其中:地下1304.40m2, 地上一~二层1252.11*2 = 2504.22m2,标准层707.50*26 = 18395m2,阳台925m2。
4、预拌砼/预拌砂浆:主体采用商品预拌混凝土
5、基础形式:灌注桩、混凝土底板
6、外墙材质及装饰:地下1层混凝土剪力墙,以上短肢、陶粒墙,外墙80厚苯板,抹灰涂料。
7、内墙材质及装饰:陶粒间墙,抹灰、涂料。
8、内装饰天棚、地面:天棚抹灰涂料,细石混凝土地面(80厚),抹光。
9、门窗:塑钢窗,塑钢阳台门,单元电子门,分户防盗门,室内留门口。
10、甲方供料情况:塑钢窗,塑钢阳台门,单元电子门,分户防盗门。
11、工程造价未包括的内容:甲方供料塑钢窗,塑钢阳台门,单元电子门,分户防盗门,未包括。
12、材料价差计算依据:施工期造价信息平均价。
以上内容详细填写。
表二:工程施工实际发生人工费
表三:工程施工实际发生垂直运输机械
说明:1、以上表中未列出的,也应填写,即所发生的全部人工费,填写清楚计量单位和包括内容。
如:五项承包,包工不包料或包小型工具等。
2、以上调查表与工程结算一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liwei777555@,
文件名称标注所使用计价软件名称。
典型工程(市政、园林绿化)情况调查表(附表四)表一:工程概况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概况中工程详细内容填表说明
1、道路
1)道路宽度、长度;
2)路面结构形式
路面面层(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厚度、宽度、长度;
路面基层(水稳、二灰碎石、三灰碎石等基层混合料)厚度、宽度、长度;3)路基土石方量、路基处理方式及相应材料数量;
4)人行道
人行道板材质、尺寸、总铺设面积;
人行道垫层种类、厚度、垫层面积;
5)道路的主要施工方法。
2、桥涵
1)桥梁总长度(主桥跨数×跨径+引道长度)、宽度,涵洞长度、宽度(管径);2)梁的类型、施工(安装)方式;
3)基础形式:灌注桩(机械钻孔、人力挖孔)、扩大基础等;
4)桥墩台类型;
5)桥梁护栏(栏杆)结构形式、长度;
桥梁主要结构的施工方法(包括有无水上施工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3、隧道
1)隧道长度、宽度、高度;
2)隧道的开挖支护方式、土石方量;
3)隧道墙体及拱部衬砌材料类型、厚度、工程量;
4)隧道开挖如采用盾构机掘进,应有盾构机型号、管片使用的混凝土钢筋数量及采取的措施形式;
5) 隧道给水、排水、通风管线类型、管径、长度;
6) 隧道电力、通讯、信号线路类型、长度;
7) 隧道的主要施工方法。
4、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管线工程
1) 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管线长度、管径;
2) 沟槽开挖方式、支护类型及土石方量;
3) 管线基础类型、垫层材料种类厚度及数量;
4) 各种井的类型、尺寸、数量;
5) 管线阀门的型号、数量。
6) 管线的主要施工方法。
5、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工程
1) 给水厂日供水量、座数;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座数;
2) 构筑物的建筑面积;
3) 构筑物的用途、结构尺寸、工程数量;
4) 构筑物防水材料类型、防水面积;
5) 给排水设备型号、数量;
6) 土石方的开挖方式及其数量;
7) 主要结构的施工方法。
6、地铁工程
1) 地铁区间的长度、区间洞体的高度宽度;
2) 地铁车站的结构尺寸、层数、层高;
3) 区间、车站土石方开挖围护方式、土石方量及围护措施工程量;
4) 区间、车站结构形式及相应材料(混凝土、钢筋等)工程量;
5) 地铁工程防水材料类型、防水面积;
6) 地铁轨道类型、铺轨长度,道岔类型、数量,道床类型、工程量;
7) 地铁通讯、电力、信号线路类型、长度;
8) 地铁相应系统设备(供电设备、空调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无线通讯设备、数
字传输设备、时钟、监视系统、信号系统设备等)的型号、数量;
9) 地铁工程主要结构的施工方法。
7、冰雪工程
1) 冰雪建筑高度、座数;
2) 普通用冰雪量、彩色用冰雪量;
3) 电线类型、长度;灯具类型、数量;
4) 冰雪建筑主要结构施工方法;
8、园林绿化工程
1) 园林绿化工程的面积
开挖、回填土石方量;
2) 砍伐树木灌木丛、挖树根的棵数;
3) 绿地整理、清除草皮的面积;
4) 树木、绿篱、花草的种类、大小、栽植数量、抚育数量、运输数量、防护方式;
5) 园路的类型、面积、厚度,如与市政道路类型相同参考道路内容;
6) 园桥的类型、长度、宽度,桥梁的主要结构材质、施工方法;
7) 堆塑假山的类型、大小、施工方法;
8) 驳岸的类型及工程量的大小;
9) 景观小品(花架、亭廊等)的结构类型、数量;
9、甲方供料类型、价格、数量。
10、材料价格的取定时间。
11、如有装饰、安装、建筑等工程参照相关工程内容;
12、如施工中发生上述内容中有没包括项目,可按实填写。
表二:工程施工实际发生人工费
表三:工程施工实际发生机械
说明:1、以上表中未列出的,也应填写,即所发生的全部人工费,填写清楚计量单位和包括内容。
如:五项承包,包工不包料或包小型工具等。
2、以上调查表与工程结算一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liwei777555@,
文件名称标注所使用计价软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