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讲义_058_1010_j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分章节讲义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普通章节平均分值:2-3分命题方式:以“选择题”为主【知识点】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税收的本质:一种分配关系2.征税的依据: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3.课征税款的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历年考题·单选题】下列权利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
A.管理权力B.政治权力C.社会权力D.财产权力『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税法: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包括:1.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例如《企业所得税法》)2.为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例如《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的特点1.义务性(1)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2)纳税人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3)这个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1)由一系列单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
(2)这个特点是由税收制度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例题·多选题】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的特点,这是由税收的()特点所决定的。
A.无偿性B.综合性C.强制性D.复杂性『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1.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征税方:税务局、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方: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及有源于中国所得的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05_0104_j
第一章税法总论(四)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权利(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注意义务(1)、(6)、(8)、(10)(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注意权利(2)、(4)【例题1·多选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A.商业秘密B.个人隐私C.税收违法行为D.税收违法事实【答案】AB【例题2·多选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包括()。
A.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B.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C.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答案】ABC二、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依据国家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其办理涉税事宜的各项民事法律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
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
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
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兼并与破产的权利,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权益。
对企业纳税人而言,企业税收筹划的权利与企业的其他权利一样,都是有特定的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不再是企业的权利,而是违背了企业的义务,就不再是合法,而是违法。
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不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而且可以相互转换。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一节税法概述共五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3.税法的效力与说明★4.税法的作用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那个地点说的税法是广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正确案』ABD『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适应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适应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截了当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D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正确案』D二、税法原那么--把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差不多原那么和适用原那么〕两类原那么具体原那么税法的差不多原那么〔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任主义4实质课税原那么税法的适用原那么〔六个〕1法律优位原那么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3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4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那么6程序优于实体原那么【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税法差不多原那么的是〔〕。
注册CPA考试《税法》讲义 (2)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非重点章,题型均为选择题,2分左右。
重点内容: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收法律的制定及级次以及各级管理权限。
难点:对税收法律级次的掌握。
本章内容精讲一、税法的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税收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主体——征、纳双方(双主体)客体——征税对象(权利客体)内容——权利义务(核心)三、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4.纳税期限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法分类(二)现行税法构成: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1.国家税务局征收税种2.地方税务局征收税种3.海关征收税种【提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征收机关征收税种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地方财政部门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海关系统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了解)、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注会税法讲义是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试教材,主要涵盖了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体系、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稽查等基
础知识和实务应用。
税法是以税收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它是规范税收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会税法讲义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备资料,完整地梳理了我国税制基
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
注会税法讲义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基础理论,包括了税的
概念、性质、种类和法律体系;税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洁高效原则和可管理原则等;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规定、公共
法律、私法律和比例法律等内容。
同时,还详细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税
收机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务应用,这一部分是学习注会税法讲义的重点和难点。
它包括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税务检查和税务争议解决、税务处理
和税务监督等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全方位地介绍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
筹划、税收绩效管理、税务信息化等实务应用案例和实战经验。
总之,注会税法讲义是一本系统性、实践性和权威性极强的税收法律
教材。
在学习注会税法讲义过程中,需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需要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还需
要掌握好税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申报和处理。
最后,注会税法讲义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重要考试教材,也是从事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的人员必备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是
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战能力的重要工具。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
1.主体——征纳双方
【关注1】对于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关注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客体——征税对象
3.内容——征纳双方的义务和权利(教材P24-25)
三、税法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之相关的: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比例、超额(超率)累进、定额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法律级次
五、税收执法
(一)税收执法权范围
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如:税务行政处罚)。
(二)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
中央税(1大1小+海关)、地方税、共享税(3大3小)
六、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
七、国际税收关系
(一)税收管辖权三类:地域、居民、公民
税收管辖权重叠:三类
(二)国际重复征税三类:
1.法律性: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2.经济性:不同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
3.税制性:各国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
CPA《税法》讲义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
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率与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5.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注会税法要素讲义
税率(结合实体税种)
↓
衡量税负的重要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
比例税率
↓
同一征税对象
↓
不分数额大小
↓
相同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
税率
行业差别→增值税
产品差别→消费税
地区差别→城建税
幅度比例税率→契税
累进税率
↓
分成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不同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税的综合所得
即按照全额累进方法将多征出的税额,以速算扣除数的方式将其扣除。
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
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知识点四】纳税环节
生产和流通环节
↓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
分配环节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不同税率的含义,特别是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区别,结合实体税种,记忆相关的税率从而准确计算出应纳税额。
4.纳税环节
要达到的目的:搞清在不同的环节涉及征收哪些税。
【知识点一】纳税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居民和非居民
代扣代缴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C.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D.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ABD
【解析】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例题3·单选题】比例税率是指( )。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二)第四节税法要素四、税目五、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主要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级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累进税率(图示)【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选项A,资源税为定额税率(新政策:煤炭资源税计税有变化);选项B,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选项D,企业所得税为比例税率。
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相关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纳税义务的时间。
(完整)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
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
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
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cpa注会税法章节讲义
税法掌握税法,合理避税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注会税法开篇导读税法课程的分析(一)教材变化情况章的总数没变,还是14章,但内容变化较大。
对考试影响较大的章:1.第二章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不分行业,统一改为500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增加“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内容。
(3)“增值税税率”调整,17%调整为16%,11%调整为10%。
(4)“征收率的特殊政策”,增加“6.抗癌药品和7.罕见病药品”两项。
(5)“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中航空运输企业“按差额确定销售额”增加“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6)“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的“进项税额”中产品计算抵扣扣除率由11%调整为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3%改为12%。
(7)“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参照法”中,农产品进项税额公式中的扣除率由13%调整为10%。
(8)“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删除“取消一部分纳税人认证”的相关内容。
(9)“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中,调整出口退税率,将原适用17%调整为16%,原适用11%的调整为10%。
(10)“出口货物免税范围”增加第5项“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相关免税政策。
(1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由11%调整为10%。
(1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就出口退(免)税问题发布的第16号公告修改“出口货物认定和申报”相关内容。
注册会计师税法课件
所得税案例分析
• 总结词:所得税是针对企业或个人的所得额征收 的税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重要内容。
所得税案例分析
01
详细描述
02
定义和纳税人:所得税是对企业或个人的所得额征收的税种。纳税人是在中国 境内取得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03
税率和税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纳税人有所差异,但一般采用25%的企业 所得税率和20%的个人所得税率。税基是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即收入总额减 去准予扣除的项目。
税率与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纳 税所得额分为不同的档次,应纳税 额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得出。
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设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抵免等。
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均由税务机关负责,包括税务登记、纳税 申报、税款征收等环节。
04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就税收问题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和意义
国际税收协定可以消除国际间的税收歧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行为,同时也可以 促进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中国在国际税收协定方面的实践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积极与世界各国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目前已经签订了超过100个双边 税收协定,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企业“走进来”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车船税的起源与发展
车船税最早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近年来在国内逐渐得到普及和推 广。
车船税的特点
车船税的特点是按车辆、船舶的排量或吨位为计税依据,对车辆、 船舶持有者进行征税。
契税概述
契税定义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 ,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
CPA测验税法科目讲义j
(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
(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
【答案】C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
(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
(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例题·单选题】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税法具有( )。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二节车船税法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目与税率3.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4.税收优惠5.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1)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二)征税范围(了解)P240-241征收范围是车船税法所附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
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
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P234新增内容)【解释】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在现实中,车辆分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分为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机动车辆和船舶,不包括非机动车辆。
二、税目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解释】(1)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2)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我国车船税税目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
A.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B.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货车征税C.半挂牵引车和挂车属于货车的税目D.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70%计算【答案】ABC车船税计税单位包括“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艇身长度每米”。
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
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功率(千瓦或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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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了解,能力等级2)
(一)生物资产的分类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税法只对生产性生物资产作出了计税基础和折旧的规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可计提折旧的生物资产是()。
(2008年)
A.经济林
B.防风固沙林
C.用材林
D.存栏待售牲畜
【答案】A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例题·单选题】某农场外购奶牛支付价款20万元,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税前扣除方法为()。
A.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B.按奶牛寿命在税前分期扣除
C.按直线法以不低于3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D.按直线法以不低于10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答案】C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熟悉,能力等级2)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
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A.自创商誉的摊销
B.企业整体转让时对外购商誉的支出的扣除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计提的折旧
【答案】AD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了解,能力等级2)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注意】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等同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则要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相关链接】
企业筹办费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限分期摊销,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例题1·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
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D.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要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A.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B.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C.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1年以上
D.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
【答案】BD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了解)
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不能使用后进先出。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存货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通过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B.通过支付现金以外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评估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C.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D.企业使用或销售存货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中选用
一种
【答案】C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掌握,能力等级2)
(一)投资资产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购买价款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
(二)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三)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自2011年7月1日起,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归纳】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涉税核心规则
区分投资持有收益与投资转让收益;
被投资企业不能转嫁亏损;投资企业不能用权益法核算投资盈亏。
【案例】A公司2010年7月以1000万元投资M公司,取得M公司30%股权。
2014年7月经股东会批准,A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份撤资,撤资时M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00万元,A公司撤资分得银行存款2000万元。
则A公司分得的2000万元中:1000万元为投资资本的收回(原投资就是1000万元);
3000×30%=900(万元),确认为股息所得;
2000-1000-
900=100(万元),剩余部分100万元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熟悉)
1.税法与会计制度、准则之间出现差异,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2.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清算所得
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谓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归纳分析】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投资方从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两步减除”: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作为乙企业的全资投资方,对乙企业投资成本160万元,2014年11月乙企业进行清算,甲企业分得剩余资产204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24万元,甲、乙企业均属于境内居民企业,则甲企业该项清算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
A.5万元
B.11万元
C.45万元
D.51万元
【答案】A
【解析】该项业务甲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204-24-160)×25%=5(万元)。
处理投资持有收益与投资转让收益的归纳:
企业行为税务处理规定
教材位
置
P259转让股权确认转让收益,不确认持有
收益
P282撤回或减少投资分别确认持有收益和转让收
益
P283清算分得剩余资
产分别确认持有收益和转让收
益
【例题1·单选题】甲投资公司2009年10月将2400万元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乙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
2012年5月,甲公司撤回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共计从乙公司收回4000万元。
撤资时乙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400万元。
则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
)万元。
(2012年)
A.0
B.400
C.1200
D.1600
【答案】C
【解析】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4000-2400-
(600+400)×40%=1200(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投资公司2011年10月将2400万元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乙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
2014年5月,甲公司转让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股权,共计取得转让收入4000万元。
转让股权时乙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400万元。
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
A.0万元
B.400万元
C.1200万元
D.1600万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4000-2400=1600(万元)。
4.自2011年7月1日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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