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封闭舱室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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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一直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高风险领域,为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我国船舶行业重视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将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为了规范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现场实施,特此制定本《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二、目的

本规程的宗旨是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以确保船舶缺氧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船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执行各种船舶封闭舱室内作业的船舶、港口、轮胎企业及其他船舶维修、改装和拆卸等活动。

四、定义

1、封闭处所:指空间小,通气受限,容易形成缺氧现象(也称作“缺氧场所”)的船舶舱室、艇型舱室、轮机舱、发动机空间、排气管内等;

2、缺氧危险作业:指在封闭处所内,可能发生缺氧的作业,包括焊接、喷涂、切割、研磨、堵塞孔洞、钻孔等;

3、缺氧现象:指封闭处所内氧气浓度低于19.5%(体积分数)时,出现的缺氧而导致人体窒息的症状;

4、安全监督人员:指负责监督船舶封闭处所作业安全的专业人员。

五、禁止性规定

1、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封闭处所作业;

2、禁止在未检测氧气未知的情况下进入封闭处所作业;

3、禁止未戴防毒面具的人员进入封闭处所作业;

4、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封闭处所作业;

5、禁止未经会同确定的人员进入封闭处所作业;

6、禁止使用未经检测的煤气进行封闭处所缺氧作业;

7、禁止使用未经检测的电气设备进行封闭处所缺氧作业;

8、禁止超过安全标准要求的施工作业。

船舶舱室通风作业管理规定

船舶舱室通风作业管理规定

船舶舱室通风作业管理规定

船舶舱室通风是保证船舶船体安全、货物质量、船员身体健康

的紧要环节。船舶舱室通风作业管理规定是指在船舶操作的过程中,对船舶舱室通风作业的流程、规范、操作、技术以及责任进行规定

和管束,以达到保证船舶安全运行的目的。下面,本文将为大家介

绍一些船舶舱室通风作业管理规定。

一、舱室通风前的准备

1.1 准备工作

在进行舱室通风的前期准备中,必需要做到船舶舱室的相关信

息的了解,如是进行货物或者人员的运输,需要考虑到货物或者人

员的特性,依据情况选择通风的方式;在选择通风方式时要考虑环

境及做好通风掌控;在通风过程中必需要做好安全措施。

1.2 安全措施

(1)舱室通风前,需要做好扫描检查,确保舱室内人员、货物

已全部清空,舱门舱盖已关闭坚固,并加以封堵。

(2)对于有可能产生危害的物品和化学品,需要做好防护、封

存措施,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舱室通风操作规程

2.1 通风测定

在实施通风操作前,必需对舱室内外的环境指标进行测量。对

温度、湿度、空气流量、氧气含量、有毒气体浓度等指标进行认真

测定,并依据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以确保通风调

整的有效性。

2.2 通风设备准备

通风设备的选择要依据船舶舱室类别及负荷量进行,在选择通

风设备时,要达到通风质量与时间的平衡。通风设备要依照规定进

行安装,并在安装完毕后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2.3 通风操作

在舱室通风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启通风设备,确保通风口无堵塞,通风设备无故障。

(2)依据通风情况适时调整通风设备工作时间和通风量,确保

良好的通风效果。

进入封闭空间作业规定

进入封闭空间作业规定

进入封闭空间作业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是保证船员进入封闭空间作业时的安全。本规定适用于本局体系内所属船舶。

2 定义

在标准状态下空气中的氧浓度为20.9%,浓度低于18%的状态叫缺氧。船舶燃油舱、油柜、压载舱、上边柜、管子弄、锅炉内部、主机扫气道、罐体、容器等封闭空间以及通风不良的泵间等都具有潜在的或明显的缺氧危险,并可能伴随其它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2%以上的二氧化碳或易燃易爆气体,极易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 作业规定

3.1 船员进入上述场所作业前,船舶必须事先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缺氧原因、安全作业要求、呼吸保护器具的使用方法、缺氧症的症状以及现场应急抢救方法。

3.2 缺氧危险作业,甲板部必须报经大副批准,轮机部必须报经轮机长批准,大副、大管轮负责组织实施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工作量较小时,可指定其他适当人员担任监督、监护。

3.3 大副、大管轮应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并记录以下内容:测定日期和时间、测定地点、测定仪器和方法、测定时现场条件、测定次数、测定结果。

在氧气含量高于18%,二氧化碳含量不高于2%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场所,在氧气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监测。

3.4 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准备隔绝式呼吸器、安全带、救生索,规定好内外联络信号;救生索外端必须生根;必要时还应有医生在场备妥轻便担架。

3.5 在已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通风措施不能使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8%以上时,或在应急情况下未经测定氧含量,必须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具,方可进入缺氧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船舶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船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包括船舱、货舱、船舶油箱、舱底等。

第三条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第二章风险评估与作业计划

第五条在进行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受限空间的特殊性质,如有毒气体、易燃物质等。

(二)作业人员的工作经验和技能。

(三)作业工具和设备的准备情况。

(四)作业的时间、地点和限制条件。

第六条风险评估结果必须在作业前进行讨论,并根据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作业的流程和步骤。

(二)作业人员的配备和职责分工。

(三)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的准备和使用。

(四)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预案。

第七条作业计划必须由船舶管理部门批准,并告知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

第三章作业安全措施

第八条在进行船舶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确保作业人员具备足够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三)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作业前进行通风处理,排除受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

(五)对受限空间进行必要的净化和消毒。

第九条在进行船舶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措施:

(一)限制作业人员的数量,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作业规程。

船舶进入密闭舱室的注意事项

船舶进入密闭舱室的注意事项

船舶进入密闭舱室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所有的通风口和排气口已经关闭。密闭舱室需要保持一定的压力,以确保外部空气不会进入舱室。

在进入密闭舱室之前,应进行充分的通风。这有助于排除舱室内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和蒸汽等物质。

在进入密闭舱室之前,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等。

在进入密闭舱室之前,必须确保舱室内没有任何易燃、易爆或有毒的物质。

在进入密闭舱室时,应有两人以上一起进入,其中一人负责观察,确保安全。

进入密闭舱室后,应始终保持联系并保持通讯,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及时报警和求救。

在离开密闭舱室时,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确保舱室内的空气质量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同时,应该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以避免交叉感染和污染。

总之,在进入密闭舱室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计划和准备工作,以确保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范围

为了加强对拆船过程中密闭舱室作业的平安管理,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平安,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拆船过程中的密闭舱室作业。

2.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缺氧危急作业平安规程》(GB8958-88)

《焊接与切割平安》(GB9448-99)

《氧气及相关气体平安规程》(GB16912-1997)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2550-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2551-92)

3.术语定义

3.1密闭舱室(空间),是指有1~2个出入口所围成的空间,包括顶部放开而深度大于1.2m、自然通风不良的空间;或狭小舱室。

3.2密闭舱室作业,是指进入密闭、狭小舱室(空间)内的切割、清理作业(以下统称密闭舱室作业)。

4.力量和培训

4.1公司平安办、拆船车间相关人员必需经本程序培训。

4.2监护人必需经本程序培训,熟知作业场所的结构及环境,把握基本的施救学问和方法。

4.3拆解劳务队作业员必需经本程序培训。

船舶密闭舱室应急预案

船舶密闭舱室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

为保障船舶在作业过程中密闭舱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船舶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密闭舱室的操作和作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船舶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船舶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和修订本预案,监督预案的执行情况。

2. 密闭舱室作业现场指挥组

负责现场作业的指挥、协调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3. 救援组

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组织和实施,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4. 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救治工作。

四、预案内容

1. 作业前的准备

(1)对密闭舱室进行彻底检查,确保通风良好,无有毒有害气体。

(2)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进入密闭舱室前,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如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2)作业人员进入密闭舱室前,应先通风换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3)作业过程中,密切关注舱室内的气体浓度、温度等参数,如发现异常,立即

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3. 应急处置措施

(1)发现密闭舱室作业人员被困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救援组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2)救援人员进入密闭舱室前,必须佩戴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救援过程中,密切关注被困人员状况,如有必要,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4)救援行动结束后,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预案实施与监督

密闭舱室作业规章制度范本

密闭舱室作业规章制度范本

密闭舱室作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在修船舶密闭舱室的作业,包括特种涂装作业、焊接作业、气割作业等。

第三条涂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涂装作业操作规程、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并严格实行狭小密闭舱室(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和狭小密闭舱室(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保障基本条件

第五条存在狭小密闭舱室(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实行狭小密闭舱室(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和狭小密闭舱室(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狭小密闭舱室(空间)作业是指对密闭舱室(空间)本身或对在密闭舱室(空间)内的固定设备、设施等进行安装、检修、清洁等作业。

第七条涂装作业必须由专门的有资质的特涂队伍实施。

第八条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所有上船的涂料、溶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作业许可制度要求,填写《化学制剂/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船审批证书》并经过审批方可上船。

第十条密闭舱室涂装作业必须填写《密闭舱室油漆作业审批证书》提前申请和审批,经确认无不相容作业进行和经逐项严格安全检查符合作业条件方可进行。未经审批,禁止作业。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加强对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根据船舶修造行业的特点及本厂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凡在本厂造船舶过程中从事的密闭舱室作业(指进入密闭、狭小、闷舱空间内从事热工工作、涂装作业和设备、设施等进行固定、安装、检修、清洁等作业)。

3、密闭舱室和狭窄舱室的范围包括双层底、顶边柜、边舱、深舱、艏尖舱、艉尖舱、油舱、油柜、泵舱、罐体、干隔舱、锚链舱、管子弄、艉轴弄、锅炉内部、应急消防泵、舵杆弄、污水舱/柜、污油舱/柜等。

4、进入上述舱室的条件。

4.1可燃气体、油泥、惰性气体和其他可能造成危害气体已消除。

4.2已进行了充分的通风、足够的照明、测氧测爆,含氧量为19.5%-23%,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符合进舱条件,不能明火作业,可进行非热工作业)。

4.3无不相容作业,行走通道无导致人员坠落的危险因素。

5、进入上述舱室前要确认道门口告示牌上标明的氧气和可燃气体浓度在标准范围。

6、进舱人员至少2人,并在道门的告示牌上悬挂进舱牌,实行双人以上监护制;氧乙炔、天然气胶管,电焊皮带随人进出舱室,出舱后关闭气源、电源;机舱列入密闭舱室。

7、进入上述舱室进行敲铲、搭(拆、或改动)架、热工或能够产生烟(粉)尘和可燃性(有毒性)气体的作业时,通风管拉设到施工区域保证通风到位,作业过程中保证持续通风。

8、进入密闭舱室作业要保证通道及作业点有足够的照明,如涉及到喷涂作业时,进入密闭舱室需佩戴防爆灯具。

9、在密闭舱室内涂装作业时,可燃气体浓度不得超过爆炸下限的10%。

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海上贸易的日益发展,船舶上的受限空间作业需求逐

渐增加。受限空间作业指的是只能由有限的人员进入和工作的、封闭或者半封闭的空间。例如,船舱、舱底、气缸和储油舱等等。进入这些空间进行维修和保养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经过

相关培训和教育,还需要遵循一些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大家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船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着重讨论以

下内容:

1.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3.受限空间作业必备防护措施

4.事故应急预案

1. 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

受限空间作业有很高的风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通风不良导致的中毒风险

•窒息或者被砸的风险

•热量和火灾的风险

因此,在开始前你应该仔细评估工作环境中的风险,并采

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来保护所有操作人员的安全。一个有效的事故预防计划应该包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受限空间作业必备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1.获得安全许可证:在开始工作之前,必须确保所有

操作人员都获得了足够的安全许可证,这对于维护所有人的安全至关重要。

2.行为规范:所有操作人员都应该了解与受限空间有

关的规定,并遵守有关规定。

3.受训:所有操作人员都应该接受过足够的受限空间

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危险识别、有效通信等等。

4.安全管理:所有操作人员都应该明白如何使用各种

安全设备,并知道何时使用救援器材以及如何使用。

5.测试: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保空

间中不存在危险物质。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向船员提供进入通常封闭舱室时的安全做法。

2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所属船舶。

3定义

封闭场所,是指未经连续通风并且其中的气体由于存在着烃气、毒气、惰气或缺氧

而可能有危险因而限制进入的一种场所。此定义界定的范围包括:货油舱、双层底

舱、压载舱、燃油舱、水舱、润滑油舱、污油水舱和废油舱、污水舱、干隔舱、箱

型龙骨通道、非载货空舱、各种围闭通道、管道或连接以上舱室的任何装置,还包

括惰气洗涤塔和水封装置,以及某些不经常通风和进入的如锅炉和主机曲轴箱这样

的其他机械或设备。

4作业须知

4.1进入前的准备工作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及检查,并做好进入前准备工作。

4.1.1提前打开通常封闭空间的门、盖(如有可能应全部打开);

4.1.2切实关闭、切断相关管系的阀门,切断动力装置电源,并挂牌示警以防止意外打开;

4.1.3通风、必要时进行清理和清洗,对空气进行测检和危险评估:

1)通风时间宜长,最好是强力对流通风,并用测氧仪检测氧含量。

测氧仪的使用:用于测量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用前应进行校准,严格按说明书的规

定操作,大气含氧量作为参考值;氧含量达20%以上方可进入。

2)装载过有毒危险品的舱柜必须测毒。测毒仪的使用:用于监测有毒气体。应严

格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测毒管。使用前须试漏。测量点须取上中下不同位置,与封

闭舱室相通的每一个孔盖均需测量,以使整个空间不同位置的毒气含量均能获取。

当有毒气体含量超过TLV时,不能进入。

3)贮存过可燃液、气体的舱柜,如进行明火作业还应测爆。

测爆仪的使用:用于测量可燃气体的浓度,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前须进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预案编号:

荣成市神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荣成市神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编制实施日期:2012年月日

1目的和范围

为了保证密封舱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及生命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及减少中毒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密封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文件

3职责

3.1安管部

3.1.1负责密封舱室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3.1.2负责密闭舱室日常测氧测爆工作。

5.1相关部门、车间

5.1.1负责密闭舱室的日常管理及易燃易爆物的清理工作。

4定义

4.1船舶密封舱室:船舶密封舱室是指整个舱室只有1~2个人孔进出的舱室,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米封闭和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围截的通风不良空间。整个舱室只有1扇水密门进出的叫半密封舱室。

5管理程序

5.1油漆喷涂作业

5.1.1在密封舱室油漆作业前,涂装单位应按照《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涂装作业申请,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5.1.2项目组及安管部在审批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a)协调好涂装作业与其它作业(尤其是明火作业)的生产安排;

b)督促涂装单位做好低压防爆照明、低压防爆抽风送风工作,并检查落实相应的作业及监护人员;

c)控制喷涂作业时间;

d)在作业区域和对喷涂作业有影响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e)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5.1.3涂装车间主管负责组织、检查、落实上述与作业相关的各项工作,涂装单位必须严格按作业申请表中的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进行施工,并落实专职监护人员和抽风人员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82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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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XXXXXX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密闭舱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范围

为了加强对拆船过程中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拆船过程中的密闭舱室作业。

2.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99)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规程》(GB16912-1997)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2550-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2551-92)

3.术语定义

3.1密闭舱室(空间),是指有1~2个出入口所围成的空间,包括顶部敞开而深度大于1.2m、自然通风不良的空间;或狭小舱室。

3.2密闭舱室作业,是指进入密闭、狭小舱室(空间)内的切割、清理作业(以下统称密闭舱室作业)。

4.能力和培训

4.1公司安全办、拆船车间相关人员必须经本程序培训。

4.2监护人必须经本程序培训,熟知作业场所的

结构及环境,掌握基本的施救知识和方法。

4.3拆解劳务队作业员必须经本程序培训。

5.职能职责

5.1安全办负责密闭舱室的测氧测爆。

5.2拆船车间主管负责密闭舱室作业的许可审批。

船舶封闭场所操作规程

船舶封闭场所操作规程

船舶封闭场所操作规程

1. 前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船舶封闭场所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以确保船员在封闭场所

内的工作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船舶上的封闭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机舱、舱室、货舱、船舶

内部的辅助设备间等。

3. 安全措施

3.1 进入封闭场所前的安全准备

在进入任何封闭场所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确保拥有进入该封闭场所所需的许可或批准;

•预先了解该封闭场所的工作情况、危险因素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防护眼镜等)的完整性和适用性;

•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确保携带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做好防滑措施。

3.2 封闭场所内的安全控制措施

在封闭场所内工作时,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措施:

•确保封闭场所的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并遵守相关的通风规程;

•在需要使用明火或其他热源的情况下,必须提前申请并获得相关批准,并严格遵守火源管理规定;

•确保封闭场所内的照明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定期检查封闭场所内的应急出口和安全设备,确保其完好并易于使用;

•若遇到突发情况导致封闭场所的必要设备或通道不可用,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撤离措施。

3.3 封闭场所工作流程

在进入封闭场所内工作时,必须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确保所需工具、设备和材料完备,并检查其所需工作许可和批准;

2.根据工作需要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头盔、手套、防护眼

镜等;

3.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正确并不造成危险;

4.当工作结束时,清理工具和设备,确保封闭场所内的安全状态;

5.退出封闭场所时,确保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程序进行申报,并清点人

进入封闭舱室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封闭舱室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封闭舱室安全管理制度

1.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封闭舱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和现场

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封闭舱室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管

理职责和权限、安全措施的具体要求等内容。同时,封闭舱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实

际工作需要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其符合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

2. 人员培训和考核

封闭舱室内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封闭舱室内的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

况处理程序、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培训内容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内容

应当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应当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确保

其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

进入封闭舱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面罩、呼吸器等。

这些个人防护装备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经过严格的检测和使用前检验。同时,工作

人员应当熟悉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参加定期的个人防护装备使

用培训和演练。

4. 封闭舱室的安全控制

封闭舱室应当设置严格的进出控制措施,确保只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才能够进入封闭舱

室内工作。此外,封闭舱室的安全控制应当包括气体检测、防火防爆措施、电气安全措施、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等内容。所有这些安全控制措施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5. 紧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封闭舱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对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事

故等。紧急救援预案应当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向封闭舱室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培

船舶货舱及密闭舱室等中毒缺氧窒息危险场所作业管理规定

船舶货舱及密闭舱室等中毒缺氧窒息危险场所作业管理规定

船舶货舱及密闭舱室等中毒缺氧窒息危险场所作业

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船舶货舱及密闭舱室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毒缺氧窒息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术语和定义

2.1中毒。是指机体过量或大量接触化学毒物,引发组织结构和功能损害、代谢障碍而发生疾病或造成死亡。

2.2缺氧。是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

2.3窒息。是指人体的呼吸过程由于某种原因受阻或异常,所产生的全身各器官组织缺氧,二氧化碳潴留而引起的组织细胞代谢障碍、功能紊乱和形态结构损伤的病理状态。

2.4缺氧症。是指由于吸入缺氧空气而引起的症状。

2.5密闭舱室。是指处于封闭或半封闭,且足以容纳人员进入的舱、室

或空间、场所。

2.6危险场所。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空间、处所。

3空气质量要求

3.1舱、室等危险场所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始终不得低于18%;

3.2舱、室等危险场所内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始终不得高于1%o

1.13舱、室等危险场所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得高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正常的工作环境中允许的浓度。

4船舶作业

1.21船舶靠泊前,生产业务部必须了解船型、所装货物种类及其理化特性、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熏舱等信息,并在生产会上进行通报。

1.32安全质量监察部根据信息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空气质量复检,并提出安全要求与措施;对于首次装卸的货种或首次接触的船型,在作业前组织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与作业要求。1.4船舶靠泊后,船舶指导员应向船方(船代)送达【船舶作业安全通知书】(见附录),明确告知安全作业的相关要求,并要求船方予以确认;同时,要求船方介绍通风情况,提供舱、室空气质量检测数据或检测结果,通风情况及检测数据或检测结果通报现场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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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封闭舱室作业规定

一、凡燃、滑油舱(柜)、压载舱、淡水舱、双层底舱、深舱或高置舱(柜),当内部需要检查、清洁、修理时,必须在导门口派专人值班看守,并放置警示牌,写明“舱内有人,不得盖舱”。

二、作业前,应对其舱、室进行监测。氧气含量不得低于18%,二氧化碳含量不得高于2%,经有关人员检测同意后,才能开始作业。

三、作业前,应进行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对于作业前不能开舱或多层次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别通风。

四、入舱工作人员应携带防爆灯具,除作业工具外,还应带可向外发信号的工具并规定好联系信号。

五、严禁在作业舱、室内喝水,吃东西。

六、进出油、水舱(柜)应清点人数,工作完成后还应清理好现场,并及时向轮机长或大副报告。轮机长或大副不仅要布置安全工作,还应负责监督检查。

七、隔绝式呼吸器必须置于应急位置,以保证在一旦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情况下,能迅速进舱、室内救人。严禁感情用事,不配戴隔绝式呼吸器盲目进入舱、室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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