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标注红色表示将删除,标注蓝色表示新增)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 批原料药物或1 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 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 3 个批次。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 3 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通常为10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 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 3 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7)对包装在非渗透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可不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其稳定性研究可在任何湿度下进行。
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采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②任何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2006年12月30日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科学规范和指导中药、天然药物研发工作,保证研发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目录一、概述 (1)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 (2)(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2(二)包装及放置条件2(三)考察时间点2(四)考察项目3(五)分析方法3三、稳定性研究实验方法 (3)(一)影响因素试验31、咼温试验32、高湿试验43、光照试验4(二)加速试验4(三)长期试验5(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四、稳定性研究要求与结果评价 (5)(一)稳定性研究要求51、新药52、已有国家标准药品63、其他6(二)稳定性研究结果评价71、贮存条件的确定72、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73、有效期的确定7五、名词解释 (8)六、参考文献 (8)七、著者 (8)八、附录 (8)稳定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一、概述中药、天然药物的稳定性是指中药、天然药物(原料或制剂)的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特性发生变化的程度。
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中药、天然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下药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以认识和预测药品的稳定趋势,为药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的确定和有效期的建立提供科学依据。
稳定性研究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药品的研究、开发和注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此起草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和条件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是在剧烈条件下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所含成份的变化情况。
为制剂处方设计、工艺筛选、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贮存条件的确定、有关物质的控制提供依据。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大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302778013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
附件2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1.中药质量标准: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是制定和评价中药制剂质量的基础,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参考中药制剂的制剂原理、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历史使用经验。
中药质量标准应明确中药材/中药制剂的鉴别、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理化性质、毒理学等方面的要求。
2.鉴别技术:中药制剂的鉴别是确定中药制剂真伪和品质的重要手段。
鉴别技术应包括外观检查、显微镜观察、色谱图谱对比等方法,能够鉴别出中药制剂的有效成分,并与其他相似制剂进行区分。
3.含量测定技术:中药制剂的含量测定是评价中药制剂质量的重要指标。
含量测定技术应该选择适当的质量测定方法,包括色谱法、光谱法、液相法等,并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相关规定。
4.微生物限度技术: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是评价中药制剂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指标。
微生物限度技术应包括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指标的测定方法,能够对中药制剂中的微生物污染进行可靠和准确的检测。
5.理化性质研究:中药制剂的理化性质研究包括溶解性、稳定性、流变学性质等方面。
理化性质研究技术应选择适当的实验方法,能够测定中药制剂的溶解性、溶出度、药物释放度、保质期等指标,并与中药制剂的制剂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分析。
6.毒理学研究:中药制剂的毒理学研究是评价中药制剂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内容。
毒理学研究技术应根据中药制剂的使用目的和使用人群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实验方法,包括急性毒性试验、亚急性毒性试验、致癌性试验等,能够评价中药制剂的安全性和毒副作用。
1.稳定性测试设计:中药制剂的稳定性测试设计应根据药物特性、使用目的和使用环境等因素来确定。
稳定性测试应包括不同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的稳定性测试,以及不同时间点的稳定性测试,能够评价中药制剂的贮存稳定性和交通运输稳定性等指标。
2.稳定性指标选择:中药制剂的稳定性指标应根据中药制剂的成分、药物特性、贮存条件和使用要求等因素来确定。
稳定性指标应选取能够反映中药制剂质量和有效性的指标,包括有效成分含量、溶解度、溶出度、颜色保持度、微生物限度等指标。
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2015版)
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2015版)附件2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 1 —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中国药典9001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9001指导原则中国药典9001指导原则是关于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的指导原则。
其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该指导原则要求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其中,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物或一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两批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三批样品。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对于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其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且原料药物的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对于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例如,片剂、胶囊剂的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此外,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拟上市产品一致。
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若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对包装在有通透性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应当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
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采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
《化学药品注射剂配伍稳定性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23版)》
1一、概述2对于临床使用过程中需复溶和/或稀释后使用的化学药3品注射剂,如注射用无菌粉末和注射用浓溶液等,需进行配4伍稳定性研究,考察药物在临床配制、存放和使用过程中质5量随时间的变化情况,为注射剂药品的配制、配制后药液的6存放条件和允许时限等提供依据。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化学7药品注射剂复溶和/或稀释配伍稳定性研究的试验样品、试验8设计、试验结果评估和说明书相关内容撰写等方面内容,为9研发和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10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化学药品注射剂上市申请与一11致性评价申请,不包括放射性药品。
12本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机构当前的观点和认识,不13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
随着科学研究进展,本指导原则14中的相关内容将不断完善与更新。
15二、总体考虑16根据药品特性与临床使用情况开展配伍稳定性研究。
上17市注册申报配伍稳定性试验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涵盖新18生产样品和近效期样品。
配伍稳定性药液的浓度应涵盖临床19使用中的最高和最低浓度,考察时间应不短于说明书中允许20时限,研究时应尽可能模拟药物临床使用中的实际情况。
由21于稀释后药物浓度降低可能导致杂质无法准确检出,或配伍22后可能产生新杂质,应注意评估分析方法的适用性。
23新药可根据药品特性、临床需要、临床使用条件(时间、24温度、光照等)等合理设计试验,在新药研发早期,可采用25小试样品或早期临床样品开展配伍稳定性研究,新药研发中26发生处方变更等情况时,可基于风险评估和需要重新开展配27伍稳定性研究,上市注册申报配伍稳定性试验样品应具有代28表性,对配伍稳定性中出现的新杂质应按杂质研究相关指导29原则进行归属研究,必要时进行安全性研究或提供其他安全30性依据。
根据研究结果在说明书中明确药品的配制方法、保31存条件和允许时限等相关内容。
32仿制药质量和疗效应与参比制剂一致。
应参照参比制剂33说明书进行临床配伍稳定性研究,参比制剂说明书中配伍相34关信息不明确的,建议参照新药要求开展配伍稳定性研究,35并与参比制剂进行对比研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30•【文号】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科学规范和指导中药、天然药物研发工作,保证研发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目录一、概述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二)包装及放置条件(三)考察时间点(四)考察项目(五)分析方法三、稳定性研究实验方法(一)影响因素试验1、高温试验2、高湿试验3、光照试验(二)加速试验(三)长期试验(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四、稳定性研究要求与结果评价(一)稳定性研究要求1、新药2、已有国家标准药品3、其他(二)稳定性研究结果评价1、贮存条件的确定2、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3、有效期的确定五、名词解释六、参考文献七、著者八、附录稳定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内容一、概述中药、天然药物的稳定性是指中药、天然药物(原料或制剂)的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特性发生变化的程度。
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中药、天然药物在不同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下药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以认识和预测药品的稳定趋势,为药品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的确定和有效期的建立提供科学依据。
稳定性研究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药品的研究、开发和注册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此起草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和条件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解析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解析ICH稳定性指导原则(ICH Stability Guideline)是由国际药物监督机构间协调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简称ICH)制定的一系列稳定性评价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主要用于药物制剂的稳定性研究和评价。
稳定性研究和评价是药物研发的重要环节之一,旨在确保药物在储运过程中不会发生质量变化,并能保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稳定性。
稳定性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药物制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为制定药品的贮存条件、有效期和适应症提供依据。
1.稳定性研究设计:ICH建议对药物制剂进行长期(至少12个月)和加速(至少6个月)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应通过定期采样和测试来评估制剂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变化,如外观、溶解度、活性成分含量、杂质含量等。
2.储存条件:ICH指导原则强调储存条件的选择和控制对于稳定性研究的重要性。
常见的储存条件包括常温、低温、冷冻、高温高湿等。
制剂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应通过实验验证,并确定合适的贮存条件。
3.稳定性样品:稳定性研究的关键是正确选择和处理稳定性样品。
ICH指导原则要求在稳定性样品中采用适当的容器和密封材料,并在稳定性样品中引入一定的容积头空以模拟实际药品包装的情况。
4.稳定性数据分析和报告: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应根据ICH指导原则进行充分的数据分析和报告。
研究数据应包括药物制剂在不同时间点和不同储存条件下的各项指标的测定结果,并将其与初始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5.稳定性评估和申报要求:根据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应对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估。
ICH指导原则强调制剂的稳定性评估应涵盖药物活性、杂质含量和物理变化等方面的考虑,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贮存条件、有效期和适应症的建议。
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
附件2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4_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4_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三、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和天然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现行《中国药典》第一卷中的《中药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根据“安全使用、质量基本可控、方法可行、数据完整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中药制剂的特点,制定本技术指南。
其目的是指导医疗机构研究中药制剂的质量和稳定性,为中药制剂的质量评价提供明确统一的研究技术要求。
中药制剂质量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质量标准制定原则中药质量标准应能指导中药制剂配制、控制中药制剂质量,以保证中药制剂使用安全有效。
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以加强对内在质量的控制,检测项目的选择,应本着“简便、快捷、灵敏、专属性强”的原则。
(二)质量标准的排列顺序和一般要求1.质量标准正文的一般构成与编排顺序应与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基本一致。
具体编排顺序如下:中文名和汉语拼音、处方、制法、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注意、规格、贮藏。
2.质量标准中的各项质量指标应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必须可行、重现性好,并有明确的结果判断。
除特定品种下的特殊要求外,标准项目中涉及的所有方法和技术均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第一部分通用范例和附录的要求。
3.质量标准中的格式、术语、数值、计量单位、符号、公式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一部的规定,并参照《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4.试验所需的对照品或对照药材(或对照提取物)由中国医药生物制品监督管理研究院统一发放,申请资料中必须注明所用对照品的来源、批号等信息。
5.若使用的对照药材非中检所统一颁发,可自行建立对照药材标准,并经省药检所鉴定标化后使用。
6.试验方法中使用的试剂和溶剂应易于获取,尽量避免使用有毒溶剂和试剂(如苯、氯仿等)。
应指出操作过程中需要特殊处理或注意的地方,并提示可能存在的危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稳定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稳定性研究就是医疗机构制剂(以下简称“制剂”)研究得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制剂在一定条件(温度、湿度、光照、包装等)下得质量特性得变化规律,预测其稳定趋势,为制剂得配制、包装、贮存条件及有效期得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稳定性研究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就是在剧烈(温度、湿度、光线)条件下,研究影响制剂稳定性得因素与制剂得变化情况。
为制剂处方设计、包装材料与容器得选择、贮存条件得确定、质量控制等提供依据,并为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采用得考察条件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就是在规定条件下进行得稳定性试验,其目得就是通过加速制剂得化学或物理变化速度来考察制剂稳定性,为制剂处方设计、剂型、包装材料与容器得选择、贮存条件得确定、质量控制等提供依据,并初步预测制剂得稳定性。
长期试验就是在接近制剂实际包装、贮存条件下进行得稳定性试验,为制定制剂得有效期提供依据。
二、基本内容
稳定性研究应根据制剂得具体情况,围绕稳定性研究得目得(如确定处方工艺、包装材料与容器、贮存条件与制定有效期),结合处方组成得理化性质、剂型特点与具体工艺进
行设计与试验。
(一)样品得批次与规模
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可采用1批小试规模样品;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一般应采用不少于3批中试规模样品。
(二)样品包装及放置条件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用样品得包装应与配制制剂拟用包装一致。
稳定性试验要求在一定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进行,放置条件得设置应充分考虑制剂得特性、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得环境因素。
稳定性试验所用仪器设施应能对试验条件进行控制与监测,满足以下精度要求:如温度±2℃,相对湿度±5%,照度±500lx等,并应对实际温度、湿度与照度进行监测记录。
(三)考察项目
稳定性试验得考察项目应根据制剂得特点与质量控制得要求设置,选择在制剂保存期易于变化,可能影响制剂质量、安全性与有效性得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评价产品得稳定性。
一般以质量标准得相关指标为考察项目,主要包括性状、崩解时限、溶出度、有关物质、含量测定、无菌及微生物限度等,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应得考察指标。
中药制剂得稳定性试验应按照质量标准在各时间点进行全检。
(四)考察时间点
考察时间点得设置就是在对制剂理化性质得充分了解以及对制剂稳定性变化趋势得预测基础上设立得。
对某些环境因素敏感得药品,应适当增加考察时间点。
长期试验得考
察时间点应涵盖所预期得有效期,中间取样点得设置应考虑制剂得稳定特性与剂型特点。
(五)试验方法
1、影响因素试验
制剂进行此项试验得目得就是考察制剂处方、配制工艺及包装条件得合理性。
影响因素试验一般包括高温、高湿、强光照射试验。
(1)高温试验
供试品除去外包装,置适宜得开口容器中,在60℃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与第10天取样检测。
与0天比较,若供试品发生显著变化,则在40℃下同法进行试验。
(2)高湿试验
供试品除去外包装,置恒湿密闭容器中,于25℃、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10天,在第5天与第10天取样检测。
检测项目还应包括吸湿增重项,与0天比较,若吸湿增重在5%以上,则应在25℃、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恒湿条件可以采用恒温恒湿箱或通过在密闭容器下部放置饱与盐溶液来实现,根据不同得湿度要求,选择NaCl饱与溶液(相对湿度75%±1%、15、5~60℃)或KNO3 饱与溶液(相对湿度92、5%、25℃)。
水性介质得液体制剂,可不进行此项试验。
(3)强光照射试验
供试品除去外包装,置于装有日光灯得光照箱或其它适宜得光照容器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条件下放置10天,
在第5天与第10天取样检测。
试验温度应与室温保持一致,并注意观察供试品得外观变化。
此外,根据药物得性质必要时应设计其她试验,探讨pH 值、氧及其她条件(如冷冻等)对药物稳定性得影响。
2、加速试验
此项试验就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其目得就是通过加速制剂得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制剂得稳定性,为处方设计、工艺改进、质量研究、包装改进、贮存提供必要得资料。
加速试验一般应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条件下进行6个月试验。
在试验期间得第0、1、2、3、6个月末取样检测。
如在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或发生显著变化,则应在中间条件30℃±2℃、相对湿度65%±5%同法进行6个月试验。
对采用不可透过性包装得液体制剂,如玻璃瓶装得口服溶液剂、乳剂等,稳定性研究中可不要求相对湿度;对采用半通透性容器包装得液体制剂,如塑料瓶装滴眼液、滴鼻液等,加速试验应在40℃±2℃、相对湿度20%±5%得条件下进行。
对乳剂、混悬剂、软膏剂、乳膏剂、糊剂、凝胶剂、眼膏剂、栓剂、气雾剂等制剂可直接采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得条件进行试验。
对温度敏感制剂(需在4-8℃冷藏保存)得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条件下进行。
需要冷冻保存得制剂可不进行加速试验。
3、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一般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条件下进行,也可在常温条件下进行,分别于第0、3、6、9、12、18、24个月末取样检测。
对温度特别敏感制剂得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条件下进行,对采用半通透性容器包装得制剂,长期试验应在25℃±2℃、相对湿度40%±10%条件下进行,取样时间点同上。
化学制剂得微生物限度可选择适宜得时间点进行考察,时间点至少应涵盖0月、中间点及制订得有效期时间点。
根据长期稳定性试验结果,制定制剂得有效期。
(六)试验要求与结果评价
1、稳定性研究要求
(1)申报临床前研究或直接申请配制时,原则上应提供6个月得加速试验与不少于6个月得长期试验资料;申请配制时原则上应提供不少于12个月得长期试验资料。
(2)化学制剂与含中药有效成分得中药制剂应进行影响因素试验。
(3)变更制剂得配制工艺、辅料、规格、有效期、直接接触制剂得包装材料或容器等补充申请,一般应提供6个月得加速试验与不少于6个月得长期试验资料,必要时提供变更前后稳定性研究得对比资料,以评价变更得合理性。
2、稳定性研究结果评价
制剂稳定性评价就是对稳定性研究得各项试验得到得信息进行系统得分析与结果判断。
(1)贮存条件得确定
制剂得贮存条件应根据稳定性研究结果确定。
(2)直接接触制剂得包装材料与容器得确定
根据影响因素试验或加速试验得结果,初步选择直接接触制剂得包装材料或容器,结合长期稳定性试验结果进一步验证并确定采用直接接触制剂得包装材料与容器得合理性。
(3)有效期得确定
制剂得最终有效期一般以长期试验得结果为依据,取长期试验中与0月检测数据相比无明显改变得最长时间点确定为有效期。
有效期一般以“XX个月”表述;医疗机构制剂得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七)试验资料得撰写
稳定性试验资料一般由概述、试验方法、检测数据、分析结论与文献资料等组成。
1、概述一般包括稳定性试验得目得、方法依据、制剂名称、规格、批号、包装、配制单位、配制时间等。
2、试验方法一般包括试验条件、考察指标、标准依据、考察时间点与具体日期等。
3、检测数据一般以表格得方式表示,应列出每一考察项目、标准规定、各个取样点得检测结果。
考察项目依质量标准项目顺序分述;检测结果应为具体得数据或文字描述,不宜简述为“符合要求、合格、同左”等。
检测结果表应记录检测得制剂名称、规格、批号、配制日期、考察温度及相对湿度等。
每个考察点应注明月份与考察具体时间。
【参考文献】
1、《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2010年版
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4、《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5、《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6、《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