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丧葬风俗中的道公、师公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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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壮民族的眼里,葬礼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礼仪,“事死如事生”。壮民族信仰道(公)教、师(公)教,由道公、师公主持、完成的各种人生礼仪,贯穿了壮民族每个人的一生。道公、师公信仰是壮民族最基本的传统的民间的信仰。

一、壮族的道公、师公信仰

(一)道公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教义内容

广西壮族的道公不像中原传统的道教徒,在广西壮民族中,从事道公这个行业的多半是半职业性的农民,他们平时下地干活,只有在日常需要超度亡灵、禁压恶鬼和举办丧礼的时候,才作为神职人员出现,举办道场,他们也可以婚娶成家,荤素不忌,只忌狗肉。他们并不是社会宗教的领袖,也没有在意识形态上脱离社会,他们是普通的社会人,区别于其他的人为宗教的教徒,他们是壮族民间宗教的鬼神代言人。壮族人民尊敬道公、师公,并信仰他们通天地晓鬼神的能力,但人民并不是教徒。

道公没有成型的宗教组织,没有固定的专门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是他们有临时的宗教活动场所,它的神职人员一般都是专门的,相对固定的,除了师父和徒弟,他们没有更多的级别分类。法师是通过严格的学习、仪式和考核才具有资格的,他们都是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道公的,没有人天生下来就是道公的,一个人在成为道公前,他们要拜师受戒、背诵经文,并用毛笔抄写所有的经文、随师父练习设道场做法事,只有经过了这些过程,他们才能顺利出师。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并没有年龄限制,有些人是老了之后才开始学,有些人是少年时候开始学,终身以此为生。道公、师公出师后,要在主持过很多场道场、学过很多经文并在地方上有声望之后,才能带徒弟做师父,他的资格取决于他从事本行业的时间长短,而不取决于年龄。道公有大量的成文经书,有统一的教义,那些经书教义中虽然有伦理的成份,却并不是主要用来指导人们自身行为的,它们更重要的是能超度亡灵,安抚死者。

(二)师公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教义内容

师公跟道公差不多,其神职人员也是半职业性的农民,也要经过严格的学习和考核,只是师公在出师前还要学会舞蹈、杂技等“师公”的看家本领。相较道公而言,师公经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笔者仅就所调查的都安、马山、上林、宾阳师教而言),在做道场时他们唱念的主要是师父口头相授的内容,唱颂内容以古代名将的故事为主,有些地方是以现实故事和生活中的人为主(笔者在都安参加的道场中,师公们唱颂的是姜子牙、雷震子、关云长、张飞、诸葛亮的故事),唱颂时并没有很严格的内容规定,师公们可以按照节拍自行添加有益的内容,如孝顺、善良、忠诚等,以教育人们现实伦理道德。

在广西的大多数地方,道公、师公各司其职,并行不悖。师公在壮族的丧礼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壮民族自己话说,道公是文,师公是武。在上林、宾阳、马山一带,丧家都会请师公跟道公一起做丧葬道场,而在都安的绝大部分农村,一般家庭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请师的,一般只有在死者为意外死亡、生前为道公、师公者和做丧品者才会在请道公的同时请师公,当然,有钱人也可以在“平常”丧事时请师公。

(三)道公、师公信仰和“麽教”

广西的壮族,尤其是在偏远的山区和小城镇生活的壮族人民中,存在着普遍的道公信仰、师公信仰。道公、师公在壮族的各种有关鬼神的人生礼仪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超度死者亡灵,保佑人们不受鬼魂的侵扰。除了日常的驱鬼逐疫外,在所有的丧葬仪式中,都伴随着道公、师公的唱念做打,壮族人认为只有经过了道公、师公主持的丧葬仪式,人的一生才算圆满结束,死者才能进入另一个世界重新开始生活或者轮回转世,才能保佑其子孙。壮族人民尊敬道公、师公,并信仰他们的通天地晓鬼神的能力,道公、师公是他们日常生活中赖以生存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黄桂秋、何正廷等学者认为壮族中流传“麽教”,就笔者所生活过的都安、上林以及所考察的马山、宾阳一带而言,没有人听说过“麽教”,不过在巴马倒是听说了有

“麽教”存在,但笔者发现除了称呼不同之外,其性质、职能和组织形式等与道公并无二致。很多地方麽、道(或师)不分,笔者认为尽管在总体上壮族的宗教信仰有一致的地方,但所谓“百里不同俗,千里不同风”,在小的地域范围内,必然会因为特定的地域、心理等因素而出现特有的东西。所以就笔者所考察的都安、马山、上林、宾阳一带的风俗来说,在那里活跃着的是道公、师公群体,且其内部还有不同的派别,如果统统以“麽教”来概述,并不见得是很准确得。

二、广西道(公)教、师教的起源、发展变化

(一)壮族原始巫教的产生和发展

宗教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不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它是人类发展到某一历史阶段的产物,有其产生、发展、衰落和消亡的过程和规律。壮族原始宗教也一样,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壮族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受到物质生活生产方式的制约,并且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而变化。

壮族原始宗教伴随着“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和灵魂崇拜等思想产生和发展。在现在的壮族地区,壮族人民依旧认为灵魂是独立存在的,是不会消亡的,在人生前,灵魂依附在人的肉体上,在人死后,灵魂则转入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或为神或为鬼,且可以继续投胎转世。这些观念体现了原始宗教中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的思想。在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人们面对死亡的威胁,为了生存,必然会进行一系列的仪式以求得心理保障,这些仪式如祭祀、念唱祝词、咒语、舞蹈等,这些仪式融入到宗教中,大大丰富了原始巫教的仪式内容和形式。

古代壮族地区巫风盛行的情况,古籍都有记载:“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粤祠鸡卜自此始用”。①“獠者,……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号之曰鬼,歌舞祀之,以求福利”②。“鸡骨占年拜水神”,“按:《柳州复大云寺记》曰:越人信祥而易杀,傲化而仁,病且忧,则聚巫师用鸡卜”

③。“家多事越巫”,“贾生兼事鬼,不信有洪炉”④。从古籍记载中可看出,岭南壮区在唐代之前巫风非常盛行。原始巫教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广西壮族先民民间信仰的基本宗教形式。影响了后来广西道教、师教的产生和发展。

(二)广西道(公)教的产生和发展

东汉时,统治阶级在尊崇儒术的同时又创立了道教,随后,道教开始传入广西,它是最早传入壮族地区的外来宗教。据考证,东汉时候的刘根、华子期、廖平、廖仲等道教徒都曾在今容县都峤山修炼。《广西通志》上记载:“紫阳观,在城西南六十里。在紫阳岩南,刘汉宗远建。”⑤则道教于东汉时候在广西壮族地区传播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东晋时期,出生于道教世家的葛洪来到岭南地区,即今广西、广东一带,他曾于今广西北流勾漏山和今广州罗浮山等地修行炼丹。据学者考证,北流勾漏山就是广西道教的发祥地,道书上称其为第二十二洞天。葛洪在岭南传播道教,促进了道教在广西地区的传播。唐宋时期,道教由桂东南逐渐向桂西、桂西北、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并逐渐和壮族原始宗教融合。道教的宗教信仰主要来源于汉族的原始宗教,其法术多源于原始巫术,尤其是道教中的梅山教和茅山教,其法术无边,驱逐魔鬼、消灾避难、预测吉凶,且主张用法术解除人的苦难。道教的法术和主张和壮族先民的原始宗教多有相同和相似之处。所以,在梅山教和茅山教传入壮区后,很快就和壮族民间“畏鬼神”、“尚淫祀”、病不求医、专事巫的风俗相融,满足了壮族社会的需要,促进了道教与壮族原始宗教的结合,促进了道教在广西壮族地区的传播和壮族原始宗教的发展。

在道教与壮族原始宗教相融的过程中,道教有了很大的变化,道教为了满足壮族民众迷信鬼神的心理需要,先后吸收了壮族原始宗教、佛教和儒学的一些成份,如葛洪吸收了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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