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规

1. 背景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锅炉、压力管道、电梯等,在使用和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需要接受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技能。

2. 培训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的目的是:

-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使其能够有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

- 培养作业人员正确的操作技能,确保安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3. 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分类、结构原理、安全要求等;

-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等;

- 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包括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操作操作等;

- 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事故预防、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等。

4. 培训要求

4.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求:

- 需具备相关工程技术或管理专业背景;

- 掌握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 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培训证书。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 掌握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要求;

- 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培训证书。

5. 培训机构和方式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由经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 线下面授培训课程;

- 在线网络培训课程;

- 实地操作培训等。

6. 培训考核和证书

经过培训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是保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作业的重要机制,对于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提升作业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详细介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培训对象和要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起重机械操作人员、锅炉操作人员等。培训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

2.必须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3.必须了解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4.必须具备应急处置的能力;

5.必须参加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

二、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2.特种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的排除;

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

4.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5.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培训形式和方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和方式:

1.理论课程:通过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论知识,使培训对象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2.实践操作:通过操作实际的特种设备,让培训对象熟悉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3.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让培训对象认识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安全意识;

4.模拟演练:通过模拟实际作业环境,让培训对象熟悉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互动讨论:通过讨论和交流,鼓励培训对象提出问题和意见,促进学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成长。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等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安全地操作特种设备。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地下矿井设备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指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的人员。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书后,通过岗前培训、定期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条岗前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原理;

(二)特种设备的操作标准和工作程序;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事故的预防措施;

(四)特种设备的常规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定期技能培训应当根据作业人员工作年限和技能

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培训内容应当注重实际操作和安全生产。

第八条培训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范,培训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培训经验。

第三章考核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在定期技能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应的审查考核。

第十条审查考核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级、历史事故记录以及相关操作经验和技能水平等情况进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审查考核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试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工作原理和操作要点等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是一项关于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管理制度。该规定的制定旨在保障特种

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特种作业任

务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对该规定的一些解读和相关内容的介绍。

一、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

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掌握特种作业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操

作规程,以确保特种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种作

业人员是指具有特殊技能和特殊工种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他们的工

作环境和工作方式都与普通员工不同,因此需要进行特殊的培训和考

核。

二、培训和考核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特种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全面了解特

种设备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设备的起停、排查故

障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知识。

2. 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需要了解特种作业

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

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了解与安

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包括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内容。

4.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知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了解应急救援

和事故处理的基本知识,包括事故预防、事故报告和灾害救援等方面

的内容。

三、培训和考核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

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

(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三)定期培训与随机培训相结合;

(四)考核与认证相结合。

第二章培训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基础知识;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知识;

(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知识;

(六)相关技能培训。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一)作业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作业人员应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第三章培训机构与培训师资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应由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承担。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培训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二)有与培训工种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资料;

(三)有与培训工种相适应的教师和实习场地。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公司的顺利运营,订立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流程,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本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二、培训管理

1. 培训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法律法规和安全

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包含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订立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相关

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应了解特种设备的操作原理、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方法等。—作业安全技术:特种作业人员应熟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含个人防

护知识、事故应急处理等。—作业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作业技能,能够娴熟、规范地操作特种设备。

2. 培训计划

公司应依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需求,订立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的时间、地方、内容、培训方式等。

3. 培训方式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内部培训:由公司

内部组织的培训,可以由专业安全培训师、操作工程师等负责进行。—外部培训:公司依据需要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4. 培训档案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档案,认真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含培训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特种作业人员个人应自行保管培训证书或成绩单,以备查询和证明使用。

三、考核管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 概述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在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具有特

种设备操作能力并具有特定岗位资格的人员。特种设备开展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非常重要,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为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对于提升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2. 主要内容

2.1 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知识;

2.特种设备的性能、结构、使用要求、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知识;

3.特种设备现场操作操作技能;

4.特种设备检查与维护等知识。

2.2 培训形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形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1.集中式培训:由特种设备运营管理部门组织,进入正式工作前进行单

独培训。

2.在职培训:由特种设备运营管理部门对在使用过程中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创造机会提高其技能和素质。

2.3 考核标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应具备以下特点:

1.科学性:考核内容应有科学的依据,较为客观严谨。

2.实用性:考核内容应贴近实际工作过程,有针对性。

3.时效性:考核内容应根据技能和素质要求不断修订,与工作实际相符。

2.4 考核方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方式有两种:

1.全员参加考核:设备运营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全员参加考核。

2.分批考试:定期进行分批次考试,方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核,

提高考核效率。

3. 培训考核制度的建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培训目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能够安全、稳定地操作特种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培训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特种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使用方法、操作规程等。

2. 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和火灾等。

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包括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等。

4. 特种设备的故障处理和应急措施:包括特种设备故障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应急措施的掌握和应用等。

5.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等。

三、培训方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培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传授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

2. 实践培训:通过实际操作的方式,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亲自上手操作特种设备,掌握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3. 视频教学:通过播放相关的培训视频,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展示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加深他们的理解和记忆。

4. 现场考核:在特种设备作业现场进行考核,通过观察和评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评定其合格与否。

四、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目录

一般规定

第二章培训

第三章考核与认证

第四章复审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处罚

第七章附则

特种作业目录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可能对设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操作。特种

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县级以上社区、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

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

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五)为相应的特殊操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篇:总则

一、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操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各类特种作业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热工、电梯安装调试员等)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三、培训机构:本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培

训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工作。

四、特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本单位组织的培训考

核合格取得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管理要求:

1. 本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参加相关的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相应的特种作业。

2. 各级领导和管理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保证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生产的制度和管理要求。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4. 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人员必须取得

相应的资格证书,禁止未经培训、考核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5. 特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修理和检测,保证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篇:培训考核

一、培训对象:

本单位从事或将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组织培训时间不

少于40学时,其中60%以上时间为理论培训,其余为实践培训。每次培训不得多于50人。培训期间必须实行全日制教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 引言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培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2. 考核管理机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由特种设备部门负责,设立相应的考核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和管理考核结果。

3. 考核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3.1 专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通过理论考核,掌握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结构和工作原理,熟悉特种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

3.2 安全操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通过实际操作考核,熟练掌握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能够正确使用设备,处理各种异常情况,并能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通过安全意识考核,了解特种设备的危险性和安全风险,具备安全意识,能够正确判断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养成安全工作习惯。

4. 培训形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4.1 理论培训

通过课堂讲授、教材学习、案例分析等方式,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

4.2 实践操作

通过实地操作、模拟训练等方式,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巧,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3 视频学习

利用多媒体技术,制作相关的培训视频,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通过观看视频了解特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5. 考核方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考核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特种设备,从而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生产效率的制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要求: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要求,包括学历、技能等方面的要求。

2. 培训内容: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内容。

3. 培训计划:设立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等方面的安排。

4. 培训方式:包括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内部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并规定相应的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

5. 考核要求:对培训结束后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个部分,考核成绩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6. 培训周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以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保持操作能力。

7. 培训记录: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方面的信息,用于备查和监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有效减少事故和安全风险,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背景介绍

随着特种设备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成为保障特种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培训考核制度的目标

1.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生产。

三、培训考核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特种设备结构原理以及紧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具体的特种设备类型,对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事故预防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3.事故案例分析:对历史上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引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重视和警惕;

4.特种设备结构原理:对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工作原理以及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5.紧急救援: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流程和常用救援方法进行培训。

四、培训考核时间和方式

1.培训时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40个课时,包括理论课和实操课;

2.培训方式:培训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线上课程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线下课程可以通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对于一些需要实操的特种设备,需要在实际工作场所进行实操训练。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正式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正式版)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__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公布, 自20__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四章复审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特种作业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提高特种作业人

员的安全技术水平, 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是一个用于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的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知识,能够安全、有效地操作特种设备。

以下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培训内容: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

2. 培训方法:制度规定了培训的方法和形式,可以包括理论授课、实际操作、模拟训练等不同的培训方式。

3. 考核标准:制度明确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个方面。考核标准应该与培训内容相匹配,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4. 考核周期:制度规定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考核。

5. 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会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证明拥有必要的技术和知识。

6. 违规处理:制度明确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使用特种设备等不同的处罚措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 目的: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

二、培训对象

1. 新进员工: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 在岗员工:已取得资格证书但需要进行复训或技能提升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3. 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

4. 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措施。

四、培训方式

1. 理论学习:通过课堂授课、网络教学等方式进行。

2. 实践操作:在专业指导下进行设备操作实践。

3. 模拟演练:通过模拟设备或仿真系统进行操作演练。

五、培训周期

1. 新进员工:入职前必须完成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2. 在岗员工: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复训。

六、培训机构

1. 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聘请专业讲师进行培训。

2.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合格的师资。

七、培训记录

1.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

2. 培训档案应至少保存5年。

八、考核与发证

1. 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

2. 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或相关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九、监督管理

1.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限制其操作特种设备。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和要求(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分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简称市局特监科)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各县市区质监局)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经市局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受申请人委托,负责代办取证工作。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简称市特检院)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经市局授权,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受申请人委托,负责代办取证工作。

泰安市特种设备协会按规定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经市局授权,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受申请人委托,负责代办取证工作。

市局特监科应根据监督管理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已指定或已授权的单位和有关事项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条(培训)作业人员培训可以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关于申请行政许可不得进行强制培训的规定,不得强制作业人员接受本单位组织的培训,不得因未参加本单位培训而不予受理其申请或不安排考试,不得故意刁难和推诿拖延。

各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受用人单位委托对作业人员代为培训的,须签订委托协议。面向社会举办培训班的,应执行各级政府监察部门备案管理规定和有关收费标准。

根据各级政府关于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各单位举办培训班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报请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能开展。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培训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考试管理原则)考试采取考试组织单位资质预先备案,每次考试单独授权的方式进行管理。

第五条(考试组织单位)考试组织单位应经市局指定授权,并经省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考试组织单位应具有满足与所承担考试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及设施;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监考、考评人员;具有健全的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守则、保密制度、考试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考试与培训相分离的原则。考试组织单位同时又开展培训的,应实行内部机构分离和业务分离制度。

第六条(考试申请与受理)考试组织单位应加强受理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申请人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受理其申请。未审核或不严格审核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理论考试命题)考试组织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要求,按照50分分值组织理论考试命题(A卷)。试题应经由市局特监科审核同意。

市局特监科有权对各考试组织单位命题进行调整。同时,按照50分分值另拟附加试题(B 卷),和A卷共同作为考试试题。

考试试题为局级绝密级资料。在考试结束前,各考试组织单位、市局特监科、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凡泄密、失密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鼓励各考试组织单位积极建立和完善试题库,探索实行机考等随机性命题、计算机阅卷的考试方式。

第八条(操作考试和答辩)考试组织单位应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确定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考试或面试答辩。

考试组织单位应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和参考人数、等级类别等实际需要,合理选定操作考试场所。拟确定的操作考试场所应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空间、设备、设施、物料等条件,并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要求。拟确定的操作考试场所应经市局特监科考核和确认。

答辩试题应按照考核大纲的要求准备,题目数不应少于参加答辩人数。答辩试题应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由参加答辩人员现场随机抽取。答辩试题应严格保密。

第九条(监考、考评人员)考试现场负责监考、考评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监考、考评人员名单属于局级绝密资料。名单应临时随机确定,考试前不得公开。

第十条(考试计划)考试组织单位应制定年度考试计划和每次考试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考试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考试计划事项,并经市局特监科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计划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单次考试实施计划应于考试之日2个月前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因工作急需,需要单独组织考试的,可以临时追加考试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考试方案)考试组织单位应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并于考试之日10日前到市局特监科备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试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人数、类别、试题(理论和答辩)、地点(含操作考试)、监考及考评人员、程序等内容。并应承诺所有参考人员均经审核,并符合要求。市局特监科对考试方案进行审核,并有权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考试组织)考试组织单位应于受理考试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工作。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时间。

考试组织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考试方案组织考试。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及时报告市局特监科。

市局特监科应监督考试组织单位对涉密内容采取控制措施。

市局特监科应加强对考试的监督,必要时派员对考试现场进行监督。凡发现涉嫌泄密、失密,以及现场管理混乱、组织不严密等足以影响考试公正性和严肃性的情况时,市局特监科派出人员有权责令考试组织单位暂停或停止考试。

第十三条(成绩评定)操作考试成绩、答辩成绩应根据评定标准和操作规范,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定。理论考试应由培训、考试监场人员之外的人员阅卷,评定成绩。

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将考试结果报市局特监科,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市局特监科应对考试结果进行抽查,对评定不公正、不合理的问题进行审核,并责令考试组织单位予以改正。市局特监科有权否决未经批准的,或不真实、不公正、不合理的考评结果。相应责任由考试组织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第十五条(补考)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补考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重新考试)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重新参加考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