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病种的分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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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

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

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以便医疗专业人员在评估疾病严重程度时有一个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的指导。

该参考标准应仅作为辅助工具,且不得取代医学专业人员的判断。

方法
制定该参考标准的过程遵循以下原则:
- 依据现有临床经验和医学知识;
- 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 保持独立性,不寻求用户帮助。

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
以下是一份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供医疗专业人员参考:
疾病等级划分
- 轻度(Mild):病情较轻,通常不需要住院治疗,可以通过常规药物治疗或休息康复等方式进行治疗。

- 中度(Moderate):病情较为严重,可能需要住院治疗,需要密切监测和特殊治疗。

- 重度(Severe):病情非常严重,需要紧急住院治疗,可能涉及到重大手术或高度特殊治疗。

严重程度评估指标
- 疼痛程度:根据病人自身表述,结合疼痛评估工具(如VAS 评分),对疼痛程度进行评估。

- 生命体征:包括体温、心率、呼吸频率、血压等指标,用于评估病情的稳定性和严重程度。

- 病情变化: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情况,如恶化程度、持续时间等,对严重程度进行评估。

- 病理检查:通过相关病理检查结果(如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对疾病的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

结论
该疾病严重程度参考标准旨在为医疗专业人员提供一个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的评估指导。

然而,鉴于每个病人的情况不同,医疗专业人员应根据自身经验和专业知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疾病
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和评估。

该参考标准应仅作为辅助工具,而非绝对标准。

病情评估分级

病情评估分级

病情评估分级病情评估分级是一种常用的医学方法,用于对患者的疾病状况进行评估和分级。

通过对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匡助医生更准确地了解患者的病情,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供依据。

病情评估分级通常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症状来进行分类。

下面是一个示例,以匡助您更好地理解病情评估分级的标准格式和内容。

1. 疾病名称:高血压2. 病情评估分级标准:2.1 一级:血压正常范围略高- 收缩压(SBP):140-159 mmHg- 舒张压(DBP):90-99 mmHg- 无明显症状,体征正常- 无器官伤害2.2 二级:中度高血压- 收缩压(SBP):160-179 mmHg- 舒张压(DBP):100-109 mmHg- 可能浮现头痛、头晕、视力含糊等症状- 可能浮现心脏、肾脏等器官的轻度伤害2.3 三级:重度高血压- 收缩压(SBP):≥180 mmHg- 舒张压(DBP):≥110 mmHg- 可能浮现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可能浮现心脏、肾脏等器官的明显伤害3. 病情评估分级的意义:病情评估分级可以匡助医生确定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从而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不同分级的患者可能需要不同程度的治疗干预。

例如,一级高血压患者可以通过生活方式改变(如饮食控制、体育锻炼等)来控制血压;而三级高血压患者可能需要使用药物治疗来快速降低血压,并定期进行监测和随访。

4. 病情评估分级的流程:4.1 采集患者的病史信息,包括症状、既往病史、家族史等。

4.2 进行体格检查,包括测量血压、心率、体重等。

4.3 进行实验室检查,如血液常规、尿液分析、心电图等。

4.4 根据采集到的信息,将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分级。

4.5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定期进行随访和复查。

5. 注意事项:5.1 病情评估分级只是一种参考,具体治疗方案还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5.2 病情评估分级的标准可能因疾病类型、医疗机构和专家意见等而有所差异,应以医生的指导为准。

病情严重程度分类系统五级分类标准

病情严重程度分类系统五级分类标准

病情严重程度分类系统五级分类标准病情严重程度分类:一般采取五级分类系统I级-危殆(critical)生命体征极不稳定,如得不到紧急救治,有生命危险。

须立即将患者送到抢救室进行抢救与治疗。

例如:心搏呼吸骤停、严重创作/多发伤伴大出血或低血容量性休克等。

如应用颜色标识为红色。

II级-危急(emergent)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临界正常值,但可能迅速发生变化。

需要立即将患者送到抢救区域,在15min 内给子紧急处理与严密观察。

例如:胸痛怀疑急性心肌梗死、外科危重急腹症、严重创伤或骨折、中度呼吸困难、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Sp0285%~90%、心律失常(P>140次/min或90mmHg伴有代偿症状(心率>120次/min,皮肤湿冷)等。

如应用颜色标识为橙色。

III级-紧急(urgent)病情有潜在加重的危险,但生命体征稳定,必要时需要给予及时诊治。

可暂时等候就诊,等待时间不超过30min。

例如:闭合性骨折、轻度气促、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Sp0290%~95%、高血压(血压>220/120mmHg伴头晕、头痛)发热伴寒战、急性尿潴留等。

如应用颜色标识为黄色。

IV级一次紧急(semiurgent)急性发病但病情、生命体征稳定,预计没有严重并发症,可等待就诊,必要时给予治疗,患者等待时间以不超过2h为宜。

例如:轻度呼吸困难(Sp02正常,呼吸频率5d)等。

如应用颜色标识为绿色。

V-非紧急(nonurgent)轻症,病情、生命体征稳定,预计病情不会加重,可安排患者在急诊候诊区等候,但等候时间以不超过4h为宜,必要时给予治疗。

病情允许亦可介绍患者到普通门诊就诊。

例如:失眠、便秘、皮疹、尿路感染等。

如应用颜色标识为蓝色。

病情评估分级

病情评估分级

病情评估分级病情评估分级是一种医学术语,用于对患者的疾病状态进行评估和分类。

通过对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可以将患者的病情分为不同的级别,以便医生能够更好地制定治疗方案和进行临床管理。

病情评估分级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判断疾病的严重程度,并根据不同的分级制定相应的治疗策略。

这种评估方法可以帮助医生更准确地预测患者的病情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从而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存率。

根据不同的疾病类型,病情评估分级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下面以心脏病为例,介绍一种常见的病情评估分级标准:1. 一级:患者无明显症状,体检和心电图结果正常,心功能正常。

2. 二级:患者有轻度症状,如轻度呼吸困难、轻度乏力,体检发现轻度心脏杂音,心电图结果显示轻度心肌缺血或心肌损害。

3. 三级:患者有明显症状,如中度呼吸困难、中度乏力,体检发现明显心脏杂音,心电图结果显示中度心肌缺血或心肌损害。

4. 四级:患者有严重症状,如重度呼吸困难、重度乏力,体检发现明显心脏杂音和水肿,心电图结果显示严重心肌缺血或心肌损害。

5. 五级:患者处于末期心脏病状态,症状严重且无法缓解,体检发现严重心脏杂音、水肿和肝肿大,心电图结果显示严重心肌缺血或心肌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病情评估分级只是一种参考标准,具体的分级结果应该根据医生的专业判断和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不同的疾病可能有不同的分级标准,因此在进行病情评估分级时,应该结合患者的病史、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多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总之,病情评估分级是一种重要的临床工具,可以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通过准确评估和分级,可以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该重视病情评估分级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便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医疗服务。

中医病症评级详细表

中医病症评级详细表

中医病症评级详细表
一、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分为四级,分别为:轻度(Ⅰ级)、中度(Ⅱ级)、重度(Ⅲ级)和极重度(Ⅳ级)。

二、病症评级详细表
以下是一些常见中医病症的评级详细表,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进行评级。

1. 感冒
2. 失眠
3. 脾胃虚弱
4. 肝火旺盛
三、使用说明
1. 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参考以上评级详细表,对病症进行评级。

2. 根据评级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治疗方案。

3. 治疗过程中,定期评估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 鼓励患者积极参与治疗,遵循医嘱,提高治疗效果。

请注意,以上病症评级详细表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个体
差异而有所不同。

在使用本表时,请结合临床经验和患者具体情况。

病情分级标准

病情分级标准

病情分级标准病情分级是医学领域中常用的一种评估方法,用于对患者的疾病情况进行分类和评估。

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病情分级标准,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疾病的病情分级标准。

1. 冠心病病情分级标准:- Ⅰ级:无症状,但心电图检查或运动试验阳性。

- Ⅱ级:轻度劳累时出现胸痛,但日常生活不受限制。

- Ⅲ级:中度劳累时出现胸痛,影响日常生活,但可通过药物缓解。

- Ⅳ级:轻微活动或静息时即出现胸痛,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需要长期药物治疗。

2. 高血压病情分级标准:- Ⅰ级:收缩压为140-159 mmHg,或舒张压为90-99 mmHg。

- Ⅱ级:收缩压为160-179 mmHg,或舒张压为100-109 mmHg。

- Ⅲ级: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10 mmHg。

3. 乳腺癌病情分级标准(根据TNM分期系统):- 0期:原位癌,即癌细胞仅限于乳腺导管或乳头,没有侵犯周围组织。

- I期:肿瘤直径≤2厘米,没有淋巴结转移。

- II期:a、肿瘤直径2-5厘米,没有淋巴结转移;b、肿瘤直径≤2厘米,有少数(1-3个)腋窝淋巴结转移。

- III期:局部进展,有较多腋窝淋巴结转移或肿瘤侵犯胸壁或皮肤。

- IV期:远处转移,如肺、肝、骨等器官。

4. 糖尿病病情分级标准:- 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常见于青少年,患者需要终身注射胰岛素。

- 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常见于中老年人,可以通过饮食控制、药物治疗或胰岛素治疗来控制血糖。

5. 早期胃癌病情分级标准:- Ⅰ期:癌组织限于黏膜层或黏膜下层,未累及深层组织。

- Ⅱ期:癌组织侵犯肌层或黏膜下层,但未累及浆膜层。

- Ⅲ期:癌组织侵犯浆膜层,但未侵犯深层组织或淋巴结转移。

- Ⅳ期:癌组织侵犯深层组织或淋巴结转移。

病情分级标准是医生根据一系列病情指标和临床表现制定的,通过对病情的分级,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为患者制定更科学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患者在了解自己的病情分级后,也可以更好地配合医生的治疗建议,提高治疗效果。

分诊分级标准

分诊分级标准

分诊分级标准分诊是医院门诊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它是指将患者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确定优先治疗顺序的过程。

分级是指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医疗资源的分布情况,将患者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于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分诊分级标准是指根据患者病情特点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分诊和分级标准,是医院门诊部门工作的基础和核心。

一、分诊标准。

1. 根据病情轻重缓急。

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缓急程度,将患者分为急诊、非急诊和普通门诊三个级别。

急诊患者是指病情危急,需要立即治疗的患者,如心梗、中风、严重外伤等;非急诊患者是指病情不危急,但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就诊的患者,如发热、呕吐、腹泻等;普通门诊患者是指病情稳定,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就诊的患者,如慢性病复诊、门诊手术等。

2. 根据病情类型。

根据患者的病情类型,将患者分为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不同科室就诊。

内科患者是指患有内科疾病的患者,如感冒、发热、高血压等;外科患者是指患有外科疾病的患者,如骨折、创伤、烧伤等;儿科患者是指儿童患者,妇产科患者是指妇女患者,眼科患者是指眼部疾病患者,耳鼻喉科患者是指耳鼻喉部疾病患者。

3. 根据就诊需求。

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将患者分为初诊、复诊和转诊三种情况。

初诊患者是指首次就诊的患者,需要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复诊患者是指已经就诊过的患者,需要进行复查或复诊治疗;转诊患者是指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或其他科室就诊的患者,需要进行转诊安排。

二、分级标准。

1. 急诊分级。

急诊分级是根据患者病情的危急程度和治疗紧急程度,将急诊患者分为红、黄、绿三个级别。

红级患者是指病情危急,需要立即进行抢救和治疗的患者,如心脏骤停、严重休克等;黄级患者是指病情较为危急,需要迅速进行治疗的患者,如严重呼吸困难、严重中毒等;绿级患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可以稍作等待的患者,如轻度外伤、轻度发热等。

2. 非急诊分级。

病例分型标准及方法

病例分型标准及方法

病例分型标准及方法一、疾病分型A型、B型、C型、D型二、病例分型标准1.2.一般处理紧急处理不需处理需要抢救(A)(B)(C)(D)口诀:“单纯病例AB型,复杂病例CD型;紧急处理是B型,需要抢救是D型三、一般还可依据下列条件进行简单的分型(1)年龄〉70岁,或新生儿大多为CD型病列;(2)入院诊断:心脑血管器质性疾病、恶性肿瘤、中毒、脏器功能衰竭、复合创伤、急性重症传染病均为CD型病例;(3)入院时情况:入院时情况为危急重症的均为CD型病列;(4)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不符、多系统病变均为CD型病例;(5)入院后确诊日期:确诊时间〉7天者为CD型病例;(6)病理诊断:恶性肿瘤改变着为CD型病例;(7)抢救:凡经抢救者为CD型病例;(8)手术操作:急诊手术者为B、D型,三级以上手术均为CD型;(9)会诊情况:院级会诊、远程会诊者为CD型病例;(10)护理等级:一级、特级、重症监护、特殊护理者为CD型病例;(11)有三个以上诊断多位CD型病例;(12)接受输血的为CD型病例;(13)凡具备以上12项指标中任何1项条件,均划分为CD型病例,对于不能分型的病例则根据诊疗过程决定分型。

四、具体病例分型方法(1)首先根据首页分类法分出CD型病例,AB型病例则根据入院时情况即可简单分型;(2)CD型病例可根据病情的危急程度,入院时的生命体征是否稳定,住院处置措施,是否抢救或监护而进一步分型;(3)判断病情和诊断的时间界定原则上以入院时的情况为标准,入院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情况变化,则应检查是否诊疗处置不当所致,因诊疗处置不当所致,不能更改分型,如实属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分型;(4)不同等级的医院在以上基本分型的基础上,可根据各自诊疗技术水平制定不同级别的急诊和手术等级标准,以利于A、B、C型病例的诊治。

D型病例的评价标准则必须有反映病情危重的相关指标;(5)病例初步分型由主管医师以及上级医师在病人出院时在首页上做出标记。

病重病危参考标准

病重病危参考标准

病重、病危参考标准(参考)内科疾病病重、病危划分标准一、病重标准:心内科l、各种心脏病伴心力衰竭Ⅱ度者。

2、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

3、频发、连发、多源室(房)性早搏、室上性心动过速,持续时间较长,但尚未引起严重血液动力改变者。

4、心率缓慢40-50次/分,Ⅱ度房室传导阻滞,无阿斯综合征者。

5、急性冠脉综合征伴高危因素者。

神经内科1、脑膜炎(结核性、化脓性或病毒性)。

2、脑血栓形成。

3、急性脊髓炎。

肾内科1、慢性肾功能衰竭。

呼吸内科1、慢性肺心病,慢性呼衰。

2、急性脓胸。

消化内科1、肝硬化顽固性腹水。

2、肝脓疡。

3、弥漫性腹膜炎。

4、肝肾综合征。

二、病危标准心内科l、各种心脏病及心力衰竭Ⅲ度;急性肺水肿者。

2、各种心脏病合并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新近有栓塞表现者。

3、急性心肌梗塞或伴有并发症者。

4、高血压急进型,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者。

5、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频繁发作者。

6、各种病因所致严重心律失常并有血液动力学明显改变者。

7、心率缓慢HR<40次,或发生阿斯综合征者。

8、心肌炎,出现严重AVB及严重心律失常。

9、心包积液伴急性心包填塞症状者。

10、各种病因所致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DIC。

呼吸内科1、慢性肺心病并发肺性脑病或上消化道出血者。

2、自发性、张力性气胸、明显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

3、哮喘持续状态。

4、急性咯血(>100ml/24h)者或急性咯血伴有窒息者。

5、呼吸衰竭(急性呼衰)、ARDS。

血液肿瘤内科1、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伴颅内出血或消化道出血者。

血小板<10×109/L。

2、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伴明显出血,感染倾向者。

3、急性白血病伴明显出血感染倾向者。

4、恶性肿瘤的晚期恶病质者。

5、肿瘤溶解综合征。

6、鼻咽癌并发大出血者。

7、宫颈癌并发大出血者。

消化内科1、急性上消化道出血500ML以上和伴休克者。

2、急性重症胰腺炎。

3、巨大肝脓肿伴有并发症。

常见疾病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试行)

常见疾病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试行)

常见疾病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试行)心内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冠心病冠心病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简称,是指供给心脏营养物质的血管--冠状动脉发生严重粥样硬化或痉挛 ,使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 ,以及血栓形成造成管腔闭塞,导致心肌缺氧或梗塞的一种心脏病。

冠心病分类1.无症状性心肌缺血型:又叫无痛性心肌缺血或隐匿性心肌缺血,指确有心肌缺血的客证据 (心电活动、左室功能、心肌血流灌注及心肌代谢等异常 ),但缺乏胸痛或与心肌缺血相关的主观症状。

2.心绞痛型:是指由冠状动脉供血不足 ,心肌急剧、暂时缺血与缺氧所引起的以发作性胸或胸部不适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综合症。

3.心肌梗死型:是指冠状动脉出现粥样硬化斑块或在此基础上血栓形成 ,导致冠状动脉血流急剧减少或中断,使相应的心肌出现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 ,最终导致心肌的缺血性坏死 ,属冠心病的严重类型。

4.缺血性心肌病型:是指由于长期心肌缺血导致心肌局限性或弥漫性纤维化 ,从而产生脏收缩和 (或)舒张功能受损,引起心脏扩大或僵硬、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一系列临床表现的临床综合症。

5.猝死型:目前认为 ,该病患者心脏骤停的发生是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上 ,发生冠状动脉痉挛或微循环栓塞导致心肌急性缺血 ,造成局部电生理紊乱 ,引起暂时的严重心律失常 (特别是心室颤动 )所致。

根据上述分类 ,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一级医院接诊冠心病病人应做出初诊断,尽快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接诊冠心病危重病人做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尽快转诊到建立应急系统的有资质开展直接 PCI的三级医院,估计转诊时间延误超过90分钟的 ,有溶栓指征而无禁忌症的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病人可以先溶栓治疗再转诊。

病情相对稳定的病人应进行危险分层,择期转诊至有资质开展直接PCI的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危重及病情急性加重的冠心病患者应在三级医院行 PCI治疗.经血运重建或药物治疗稳定的冠心病病人可转一级或二级医院进行恢复、后续治疗及随诊。

人员危重分级标准

人员危重分级标准

人员危重分级标准
人员危重分级标准通常基于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病情的严重程度,危重病人可以分为三个等级:
1. 重症患者:病情危重,经常需要持续监护、强化治疗支持的患者。

常见的重症患者包括心源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毒性肝病、急性呼吸衰竭等。

2. 危重患者:病情较为危急,需要密切观察和及时有效的治疗干预,以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常见的危重患者包括中重度烧伤患者、大面积烧伤患者、脑外伤、颅内出血等。

此外,危重病人的分类还可以根据其所患的疾病类型来进行:
1. 心脑肺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冠心病、心力衰竭、肺部感染、肺栓塞、脑出血、脑水肿等。

2. 消化系统疾病:如急性胰腺炎、胃肠穿孔、肝衰竭、腹腔感染等。

3. 肾脏疾病: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等。

4. 感染性疾病:如败血症、严重肺炎等。

5. 外伤和损伤:如重度创伤、大面积烧伤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分级标准可能因不同的医疗体系或情境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当的分级标准。

常见病诊断标准

常见病诊断标准

常见病诊断标准心功能分级目前主要采用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1928年提出的一项分级方案,主要是根据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划分为四级:I级: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II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III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

IV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休息状态下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高血压的分级标准类别收缩压(mmHg )舒张压(mmHg )理想血压<120 <80正常血压120~129 80~84正常高值130~139 85~89高血压≥140 ≥901级高血压(“轻度”)140 ~159 90 ~992级高血压(“中度”)160 ~179 100 ~1093级高血压(“重度”)≥180 ≥110单纯收缩期高血压≥160 <90冠心病分类世界卫生组织对冠心病分类如下:(1)无症状性心肌缺血无症状性心肌缺血型:又叫无痛性心肌缺血或隐匿性心肌缺血,指确有心肌缺血的客观证据(心电活动、左室功能、心肌血流灌注及心肌代谢等异常),但缺乏胸痛或与心肌缺血相关的主观症状。

(2)心绞痛心绞痛型:是指由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肌急剧、暂时缺血与缺氧所引起的以发作性胸痛或胸部不适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综合症。

(3)心肌梗死心肌梗塞(死)型:是指冠状动脉出现粥样硬化斑块或在此基础上血栓形成,导致冠状动脉的血流急剧减少或中断,使相应的心肌出现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最终导致心肌的缺血性坏死,属冠心病的严重类型。

(4)缺血性心肌病缺血性心肌病型:是指由于长期心肌缺血导致心肌局限性或弥漫性纤维化,从而产生心脏收缩和(或)舒张功能受损,引起心脏扩大或僵硬、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一系列临床表现的临床综合症。

(5)猝死猝死型:目前认为,该病患者心脏骤停的发生是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上,发生冠状动脉痉挛或微循环栓塞导致心肌急性缺血,造成局部电生理紊乱,引起暂时的严重心律失常(特别是心室颤动)所致。

病种范围及确认标准

病种范围及确认标准
19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
同时有以下两项:
1、病史资料;
2、肾移植术住院证明。
20
尿毒症透析治疗
同时有以下两项:
1、慢性肾病病史资料;
2、近期三月内检查肾小球滤过率(或肌酐清除率)<20ml/min,血清肌酐>422umol/L,尿素氮>20mmol/L。
3、在非住院时,有近期半年内间隔一月两次以下肝功能化验(须有下列改变之一项者:①ALT>正常2倍;②BIL(umol/L)>34.2;③A/G<1.2);
3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
同时有以下两项标准:
1、符合该病诊断标准的病史资料(有骨髓细胞学检查及脾脏B超以及乙肝、丙肝、HIV病毒检查阴性的病史);
11
冠心病
明确冠心病史并有以下任意两项:
1、近期半年内有心功能三级以上的住院病史资料依据。半年内的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证明有明显的左心室扩大;
2、有急性或亚急性心肌梗塞史住院治疗后好转且出院后连续门诊治疗者;
3、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快慢综合症、多发多源性室性早博、室性心动过速、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4、不稳定型心绞痛者近半年内反复发作,并有心电图异常者;
3、脑并发症须有两项:①有脑出血、脑血栓形成等住院的病史资料;②一年内脑出血或脑血栓形成等的CT结果证明;
4、肾脏并发症有三项资料;①进入肾功能不全病史资料;②近三个月内血清肌酐SCR>177umol/L;③近三个月内尿素氮>14.3 umol/L。
13
糖尿病
确认标准:有明确的糖尿病病史资料,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
4、眼并发症须两者:①眼底检查符合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病史资料;②有近半年内荧光素眼底造影检查证据;
5、神经并发症须具备两者:①一年以上多项神经病变病史资料;②近半年内肌电图检查证据。

常见疾病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试行)

常见疾病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试行)

常见疾病病种分级诊疗指南(试行)心内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冠心病冠心病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简称,是指供给心脏营养物质的血管--冠状动脉发生严重粥样硬化或痉挛 ,使冠状动脉狭窄或阻塞 ,以及血栓形成造成管腔闭塞,导致心肌缺氧或梗塞的一种心脏病。

冠心病分类1.无症状性心肌缺血型:又叫无痛性心肌缺血或隐匿性心肌缺血,指确有心肌缺血的客证据 (心电活动、左室功能、心肌血流灌注及心肌代谢等异常 ),但缺乏胸痛或与心肌缺血相关的主观症状。

2.心绞痛型:是指由冠状动脉供血不足 ,心肌急剧、暂时缺血与缺氧所引起的以发作性胸或胸部不适为主要表现的一组临床综合症。

3.心肌梗死型:是指冠状动脉出现粥样硬化斑块或在此基础上血栓形成 ,导致冠状动脉血流急剧减少或中断,使相应的心肌出现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 ,最终导致心肌的缺血性坏死 ,属冠心病的严重类型。

4.缺血性心肌病型:是指由于长期心肌缺血导致心肌局限性或弥漫性纤维化 ,从而产生脏收缩和 (或)舒张功能受损,引起心脏扩大或僵硬、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一系列临床表现的临床综合症。

5.猝死型:目前认为 ,该病患者心脏骤停的发生是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上 ,发生冠状动脉痉挛或微循环栓塞导致心肌急性缺血 ,造成局部电生理紊乱 ,引起暂时的严重心律失常 (特别是心室颤动 )所致。

根据上述分类 ,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一级医院接诊冠心病病人应做出初诊断,尽快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接诊冠心病危重病人做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尽快转诊到建立应急系统的有资质开展直接 PCI的三级医院,估计转诊时间延误超过90分钟的 ,有溶栓指征而无禁忌症的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病人可以先溶栓治疗再转诊。

病情相对稳定的病人应进行危险分层,择期转诊至有资质开展直接PCI的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危重及病情急性加重的冠心病患者应在三级医院行 PCI治疗.经血运重建或药物治疗稳定的冠心病病人可转一级或二级医院进行恢复、后续治疗及随诊。

病例分型标准

病例分型标准

病例分型标准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应的基本医疗行为特征,将病例划分为单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重病例四个类型;A 型(单纯普通病例):中青年患者居多、普通、单纯、慢性病为多,病种单纯,诊断明确,病情较稳定, 不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住院病人,住院日较B 型病例长,费用一般低于CD 型,高于B 型病例。

B 型(单纯急症病例):中青年患者居多,病种单纯、病情较急而需紧急处理,但生命体征尚稳定,不属疑难危重病例,费用一般低于其它型病例。

C 型(复杂疑难病例):中老年病人居多,病情复杂,诊断不明或治疗难度大,有较严重并发症发生,预后较差的疑难病例.住院时没有生命危险,不需要抢救,住院日长,费用消耗较多。

D 型(复杂危重病例):病情危重复杂、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

需要积极抢救,住院日较C 型短,费用消耗多。

根据四型三线分型法,划为单纯病例AB 型、复杂病例CD 型。

对正在住院的病例,主管医师依据每天病情变化,在疾病的动态演变中随时分型。

实时动态跟踪病例分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四型三线"病例分型法第一步:病人住院后,相关科室的主管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基本医疗行为特征进行病例分型。

按照“四型三线"理论采用先划中线的原则初步划分为AB 型和CD 型病例.根据卫生部2004 年修定的《住院病历首页》规范,可采用首页分类法.分型取用的主要变量是:年龄、入院情况、入院方式、诊断个数、输血与否、会诊与否、抢救成功与否、特护、一级护理、切口愈合情况、入院次数、出院诊断。

(1) 年龄>70 岁或新生儿均为CD 型病例;(2)入院诊断:心脑血管器质性疾病、恶性肿瘤、中毒、脏器功能衰竭、复合创伤、急性重症传染病均为CD 型病例;(3)入院时情况:入院时情况为危重急症的均为CD 型病例;(4)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不符、多系统病变均为CD 型病例;(5)入院后确诊日期:确诊时间>7 天者为CD 型病例;(6)病理诊断:恶性肿瘤改变者为CD 型病例;(7) 抢救:凡经抢救者为CD 型病例;(8)手术操作:急诊手术者为B 、D 型,三级以上手术均为CD 型病例;(9)会诊情况:院级会诊、远程会诊者为CD 型病例;(10)护理等级:I 级、特级、重症监护、特殊护理者为CD 型病例。

常见病种的分度标准

常见病种的分度标准

常有病种的分度标准一、心功能分级及心力弱竭分度标准:1、心功能Ⅰ级:为心功能代偿期,仅居心脏病体征,活动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惹起疲惫、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症状。

2、心功能Ⅱ级:相当于心力弱竭一度(Ⅰ°或轻度),活动稍受限制,歇息时无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时惹起疲备、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

3、心功能Ⅲ级:相当于心力弱竭二度(Ⅱ°或中度),体力活动显然受限,歇息时无症状,稍微体力活动即出现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弱竭或心绞痛发生,肝脏中度肿大,并有必定程度的水肿。

4、心功能Ⅳ级:相当于心力弱竭三度(Ⅲ°或重度),不可以胜任任何体力活动,歇息时仍居心力弱竭症状或体征,或心绞痛综合征。

内脏淤血及水肿显然。

久病者可居心源性肝硬化等改变。

二、心脏杂音分级标准:缩短期与舒张期均按相同方法分为六级:1、一级杂音:极轻度,很轻微,所占时间很短,认真听才能听到。

2、二级杂音:轻度杂音,将听诊器置于胸壁即可听到。

3、三级杂音:中度杂音,为较显然的杂音,呈中等响度。

4、四级杂音:响亮杂音,听之声音响亮。

5、五级杂音:极响亮杂音,听之震耳,但听诊器胸件稍离开胸壁即听不到。

6、六级杂音:极响亮,听诊器胸件稍走开胸壁仍可听到。

注:①二级以下的缩短期杂音为功能性。

②二级以上,较粗拙、传导宽泛的缩短期杂音,多为器质性的。

有病理意义。

③舒张期杂音均为病理性的。

三、劳力型心绞痛分级标准1、Ⅰ级:平时生活较重的体力活动惹起心绞痛,平时活动无症状。

2、Ⅱ级:平时体力活动惹起心绞痛,平时活动稍受限制。

3、Ⅲ级:平时活动较轻的体力活动惹起心绞痛,平时活动显然受限制。

4、Ⅳ级:稍微体力活动(如在室内慢行)惹起心绞痛,严重者歇息时亦发生心绞痛。

四、呼吸衰竭分度标准1、Ⅰ度:无或轻度发绀,活动时气短。

PaO250-60㎜,HgPaCO2<50㎜Hg。

2、Ⅱ度:轻活中度发绀,神志清醒或嗜睡,轻度活动即气短。

PaO240-50 ㎜Hg,PaCO2>50㎜Hg。

疾病等级认定依据

疾病等级认定依据

疾病等级认定依据
根据病情分级标准可将各类患者分为四级,即1级、2级、3级、4级,以评估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次序,将危重患者安排到抢救室进行紧急处理,及早救治重症患者。

1、1级
1级患者病情濒危、随时可能危及生命,应立即进入复苏室或抢救室进行抢救。

如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明确的心肌梗死、癫痛持续状态、体温>41℃、收缩压<70mmHg、血糖<3.33mmol/L 等;
2、2级
2级患者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存在生命危险,应10分钟内进入抢救室进行救治。

如严重呼吸困难、昏睡、急性脑卒中、心电图(ECG)检查提示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或严重失血等;
3、3级
3级患者病情急、存在潜在的生命威胁,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

如急性哮喘、吸入异物、吞咽困难、持续呕吐、胸腹痛、轻中度外伤及轻中度出血等;
4、4级
4级患者为非急症,病情程度一般,根据指引顺序就诊,等候时间较长。

如无危险特征的轻微疼痛、不需要缝合的小擦伤、稳定恢复期患者复诊、仅开具医疗证明等。

需注意,疾病是否危急需由专业医生评估,当出现不适症状时,建议积极就医,避免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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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病种的分度标准一、心功能分级及心力衰竭分度标准:1、心功能Ⅰ级:为心功能代偿期,仅有心脏病体征,活动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症状。

2、心功能Ⅱ级:相当于心力衰竭一度(Ⅰ°或轻度),活动稍受限制,休息时无症状,但一般体力活动时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

3、心功能Ⅲ级:相当于心力衰竭二度(Ⅱ°或中度),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微体力活动即出现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或心绞痛发作,肝脏中度肿大,并有一定程度的水肿。

4、心功能Ⅳ级:相当于心力衰竭三度(Ⅲ°或重度),不能胜任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仍有心力衰竭症状或体征,或心绞痛综合征。

内脏淤血及水肿明显。

久病者可有心源性肝硬化等改变。

二、心脏杂音分级标准:收缩期与舒张期均按同样方法分为六级:1、一级杂音:极轻度,很微弱,所占时间很短,仔细听才能听到。

2、二级杂音:轻度杂音,将听诊器置于胸壁即可听到。

3、三级杂音:中度杂音,为较明显的杂音,呈中等响度。

4、四级杂音:响亮杂音,听之声音响亮。

5、五级杂音:极响亮杂音,听之震耳,但听诊器胸件稍离开胸壁即听不到。

6、六级杂音:极响亮,听诊器胸件稍离开胸壁仍可听到。

注:①二级以下的收缩期杂音为功能性。

②二级以上,较粗糙、传导广泛的收缩期杂音,多为器质性的。

有病理意义。

③舒张期杂音均为病理性的。

三、劳力型心绞痛分级标准1、Ⅰ级:日常生活较重的体力活动引起心绞痛,日常活动无症状。

2、Ⅱ级:日常体力活动引起心绞痛,日常活动稍受限制。

3、Ⅲ级:日常活动较轻的体力活动引起心绞痛,日常活动明显受限制。

4、Ⅳ级:轻微体力活动(如在室内缓行)引起心绞痛,严重者休息时亦发生心绞痛。

四、呼吸衰竭分度标准1、Ⅰ度:无或轻度发绀,活动时气短。

PaO2 50-60㎜,Hg PaCO2 <50㎜Hg。

2、Ⅱ度:轻活中度发绀,神志清醒或嗜睡,轻度活动即气短。

PaO2 40-50㎜Hg,PaCO2>50㎜Hg。

3、Ⅲ度:明显发绀,静息时亦气短,睡眠倒错或昏迷,头痛、多汗、肌肉抽动。

PaO2 <40㎜Hg,PaCO2>0-80㎜Hg。

五、贫血临床分级标准1、轻度:Hb 120-91g/L,症状轻微。

2、中度:Hb 90-61g/L,体力活动后感到心慌气短。

3、重度:Hb 60-31g/L,卧床休息也感到心慌气短。

4、极重度:Hb 30g/L以下,常合并贫血性心脏病。

紧急输血指征:①改变体位出现晕厥、血压降低和心率加快。

②失血性休克;③Hb低于70g/L或血细胞比容低于25%。

血小板聚集及血浆凝血功能所诱导的止血作用需在pH >6.0时才能有效发挥,而且新形成的凝血块在PH<5.0的胃液中会迅速被消化。

因此,抑制胃酸分泌,提高胃内PH值具有止血作用。

临床上,对消化性溃疡和急性胃粘膜损害所引起的出血,常规予H2受体拮抗剂或质子泵抑制剂,后者在提高及维持胃内PH值的作用优于前者。

急性出血期予静脉途径给药。

六、意识障碍程度分级标准1、嗜睡:可被轻度刺激或言语唤醒,醒后能回答问题,但反应迟钝,停止刺激后又再入睡。

2、意识模糊:患者有定向障碍,思维语言也不连贯,可有错觉与幻觉,谵妄或精神错乱。

3、昏睡:不易唤醒。

虽在强烈刺激下可被唤醒,但很快又再入睡。

4、浅昏迷:意识完全丧失,随意运动消失,无自发性语言,语言刺激毫无反应。

仅强烈痛觉刺激才引起肢体简单的防御动作。

5、中度昏迷:对周围事物及各种刺激无反应,对强刺激的防卫反射、角膜反射及瞳孔对光反应减弱。

此时呼吸、脉搏、血压均已改变,大小便潴留或失禁。

6、深昏迷:对一切外界刺激,包括剧烈的疼痛,均无反应,可有瞳孔散大,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吞咽困难及咳嗽等皆消失。

肌张力降低。

大多数引不出浅反射及病理反射。

大小便失禁。

7、谵妄:意识模糊,定向力消失,感觉错乱(幻觉、错觉),躁动不安,言语杂乱。

七、肝脏硬度分级标准1、Ⅰ度:质柔软,如手指触压口唇的硬度。

为正常肝硬度。

2、Ⅱ度:比Ⅰ度略硬,如手指触及鼻尖的硬度。

见于肝炎、脂肪肝或肝脓肿等。

3、Ⅲ度:硬度明显增加,如手指触压骨骼的硬度。

见于慢性肝炎、肝硬化或肝恶性肿瘤等。

八、脾肿大分度标准1、轻度:深吸气时,脾下缘在左肋下2-3㎝。

2、中度:深吸气时,脾下缘在左肋下3㎝-平脐。

3、重度:深吸气时,脾下缘超过脐水平线以下,或超过前正中线。

九、肠鸣音活动状态分度标准1、正常:大约每分钟4-5次。

2、增强:听诊1分钟出现10次以上。

3、减弱:听诊明显少于正常,或数分钟才1次。

4、消失:如持续听诊3-5分钟,没有听到。

此时应重点听诊右下腹,如无肠鸣音,为消失。

十、肌力分级标准1、0级:完全瘫痪,肌力完全丧失。

2、1级:可见肌肉轻微收缩,但无肢体运动。

3、2级:肢体可移动位置,但不能抬起。

4、3级:肢体能抬离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

5、4级:肢体能做对抗阻力的运动,但肌力减弱。

6、5级:肌力正常。

十一、水肿分度标准1、轻度:眼睑或下肢踝部附近轻度可凹性水肿。

2、中度:全身性水肿,大腿以下明显。

3、重度:全身严重水肿,皮肤紧张发亮。

十二、扁桃体肿大分度标准1、Ⅰ度:不超过咽腭弓者2、Ⅱ度:超过咽腭弓者3、Ⅲ度:达到或超过咽后壁中线者。

十三、甲状腺肿大分度标准1、Ⅰ度:不能看出肿大,而能触及者。

2、Ⅱ度:既能看到,又能触及,胸锁乳突肌以内3、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者。

十四、皮下出血分型标准1、出血点:如针尖大小,压之不退色,直径<2㎜2、紫癜:直径3-5㎜3、瘀斑:直径>5㎜4、血肿:局部隆起有波动感者。

十五、尿毒症分度标准(Parson按每日尿素氮增加数值分度)1、轻度:每日增加<15㎎%2、中度:每日增加15-30㎎%3、重度:每日增加>30㎎%十六、上消化道出血程度分级标准十七、急性胰腺炎分级标准1、轻度(水肿性胰腺炎):①无黄疸;②亦无下列参数的异常:血糖、血钙、血肌酐和红细胞压积2、中度(局限性胰腺坏死):①轻度黄疸;②上述几个参数异常:血糖增高、血钙降低、血肌酐增高、红细胞压积降低;③治疗后病情进一步加重3、重度(重症、弥漫性坏死性胰腺炎):①出现休克、呼吸衰竭、脑病等表现;②上述几种参数显著异常;③治疗监测下,病情逐渐恶化。

十八、自发性气胸分级标准Ⅰ级:为特发性气胸,内镜下肺组织无异常。

Ⅱ级:为胸膜肺粘连性气胸Ⅲ级:有胸膜下疱和直径小于2㎝的肺大疱。

Ⅳ级:有多个直径超过2㎝的肺大疱。

十九、肺气肿呼吸困难分度标准1、Ⅰ级:工作、步行和上下台阶可与同龄健康者一样。

2、Ⅱ级:平地步行与同龄健康者一样,但上坡和下台阶不及健康者。

3、Ⅲ级:平地步行不及健康者,但若自己慢步步行可走1.6㎞以上。

4、Ⅳ级:若不是边歇边走,连50m都走不完。

5、Ⅴ级:说话、穿衣均有气急,因呼吸困难不能外出。

二十、肺性脑病分级标准1、轻型:神志恍惚、淡漠、嗜睡、精神异常和兴奋、多语,而无神经系统异常体征者。

2、中型:半昏迷、谵妄、躁动、肌肉轻度抽动或语无伦次,对各种反应迟钝,瞳孔对光反射迟钝,而无上消化道出血或DIC等并发症。

3、重型:昏迷或出现癫痫样抽搐,对各种刺激无反应,反射消失或出现病理性神经体征,瞳孔扩大或缩小,可合并上消化道出血、DIC或休克。

二十一、支气管哮喘分型1、轻度发作型:⑴必要条件:虽有哮喘,但能平卧、能入睡,日常生活接近正常。

⑵参考项目:无发绀、意识正常,谈话正常2、中度发作型:⑴必要条件:苦于哮喘,不能平卧,睡眠常醒,日常生活稍有影响;⑵参考项目:无发绀,意识正常,谈话稍感困难3、重度发作型:⑴必要条件:苦于哮喘,不能活动,不能入睡,日常生活有影响;⑵参考项目:有发绀,意识正常或不清、大小便失禁、言语困难。

二十二、肝昏迷分期标准1、Ⅰ期:常表现为欣快感,偶有情绪消沉,个性改变,思想过程缓慢及障碍,睡眠节律改变及语无伦次。

2、Ⅱ期:嗜睡、行为不当,呼之能应3、Ⅲ期:木僵但呼之能醒,语无伦次,精神错乱,对疼痛刺激有反应。

4、Ⅳ期:呼之不应、昏迷,对疼痛刺激几乎或根本无反应。

二十三、巴比妥类药物中毒分度标准1、轻度:患者嗜睡或昏睡,但对外界尚有一定的反应2、中度:患者昏迷,反射有或消失,但无呼吸及循环障碍3、重度:患者昏迷,反射消失,且有呼吸及循环衰竭二十四、急性CO中毒分级标准1、轻度中毒:①在生产环境或生活环境中吸入了CO②有头晕、眼花、剧烈头痛、颞颧部搏动感,心悸、四肢无力恶心呕吐等症状,但无昏迷。

③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为10%-20%④立即脱离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迅速消失2、中度中毒:①除上述症状外,尚有昏迷②皮肤粘膜呈樱桃红色③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30%-50%④及时抢救后,很快苏醒,无明显并发症或严重后遗症。

3、重度中毒:①除具有中度中毒的临床表现,昏迷较深,时间较长,虽经抢救,意识仍未很快恢复②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约在50%以上③可有并发症和严重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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