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宪法》精华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判断题单项选择题1.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其( )讨论通过。
A.大法官会议B.审判委员会C.政策研究室D.院长、庭长联席会议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工人阶级C.人民D.工农联盟正确答案:C解析:《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知识模块:宪法3.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 )。
A.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B.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D.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知识模块:宪法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和义务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宪法5.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B.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C.宪法是系统全面的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D.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与民主价值不存在冲突与矛盾正确答案:D解析:宪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即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核心和支配部门。
因此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其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B、C正确。
当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它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A正确。
当然,宪法与民主价值也会出现冲突与矛盾,民主可能出现的非理性行为需要通过宪法加以纠正和解决,D错误。
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专题:宪法(doc 7页)
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专题:宪法(doc 7页)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专题:宪法(宪法介绍)宪法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结果,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它是一定政治斗争的终点和起点,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也叫做主权在民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叫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中国第2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二国家性质(一)国体问题国体表明一定人在国家统治及统治机构中的地位,即国体是一种统治形态,国体表明一定阶级的统治或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中国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本质即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在内容和特征上一般表述为,它是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有机统一,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的结合。
(二)政党制度*我国政党制度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一个突出特色。
除了中国共产党以外,我国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 国民党”;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九三学社,简称“九三”;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三)爱国统一战线*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 2004年宪法修正案新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应当引起注意。
三、国家形式(一)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一般就是指一国的“政体”,是指特定的国家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治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政权机关。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强化练习《法理学与宪法》(2023年版)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强化练习《法理学与宪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或者机构不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_____A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 : 国家体育总局C : 国家粮食局D : 新闻出版总署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粮食局是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因此选 C。
2、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_____A : 公民在老年时B : 公民在疾病时C :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 :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 4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单选题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_____A : 行政公署B : 街道办事处C : 居民委员会D : 信访办公室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为不设区人民政府、市辖区人民政府。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68 条第 3 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据此,选项 B 应选。
行政公署,也属于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但根据该条第 1 款,其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因此,应当排除选项 A。
选项 C 不属于国家机关,而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信访办公室,也不是派出机关,而是有关机关团体的办事机构。
2020云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宪法考点:国家制度
2020云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宪法考点:国家制度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部分一直是较为重要的考点,在整个事业单位考试中,占有相当比重。
因此,宪法部分的学习应作为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过程中受到重视的一部分考点。
但是,由于宪法部分的主要内容直接来源于《宪法》法条,理论性较强,部分考生在备考时对这一部分的知识点缺乏正确理解,加之记忆不准确,导致考试中失分较多。
今天,我们来共同讨论事业单位考试宪法部分的一个重要考点——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这一节中主要的考点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标志和国家结构形式等,其中,从以往的考试情况来看,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是考生丢分较多的考点,特别是在概念不熟悉的情况下就容易错选。
那么今天,我们来重点关注如何来区分这两个概念。
首先,国家性质又叫做国体,在宪法当中的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实际上我们在理解这一条的时候可以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国家性质或者说国体实际上回答了一个问题,既在一个国家里,谁是老大,或者说谁是统治阶级。
就比如说我国,众所周知,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也就是说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老大”。
这样理解的话,再去看到“国家性质”和“国体”就很容易能联想到“人民民主专政”。
因此在单选题中问到我国的国体或国家性质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想到国体—谁是老大—人民—人民民主专政。
接下来,我们来看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或者说政体。
刚才我们说到,国体或国家性质实际上回答了谁是一国之主这一问题。
那么政体依然可以顺着这个逻辑去理解,政体实际上回答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老大”怎么来管理这个国家。
刚才,国体回答了国家的老大是人民,那么人民怎么来管理这个国家呢,很显然我国人民并不是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而是一种间接的方式,既通过选举人大代表并由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去反映人民意志。
因此,我国的政体或政权组织形式既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事业单位考试6宪法
事业单位考试6宪法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生活和法律制度的基石。
在我国,宪法的地位十分重要,对于事业单位考试来说,了解宪法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宪法展开讨论,分为两篇进行写作。
第一篇:宪法基本原理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法规,是国家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总章程。
它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独立和安全、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手段。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通过的,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发展需要的。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第一,宪政原则。
宪法赋予公民以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权利,强调政府应该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实行民主的政治体制。
第二,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行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参与国家建设。
第三,依法治国原则。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界限,全面实施依法治国。
第四,社会主义原则。
宪法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第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的各项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集中统一领导,使国家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宪法是一部具有严格意义的法律,是国家治理的纲领和基本准则。
我们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了解宪法知识,切实维护国家的宪法秩序。
第二篇:宪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宪法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和自由是人民生活的保障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首先,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国家和社会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其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侵犯和非法干涉。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人身安全和尊重人格的权利。
再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
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有和平示威、集会的权利。
事业单位考试6宪法
②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
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通过。 A、三分之一以上多数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D、四分之三以上多数
B
(2)监督权: ①中央国家机关任免权: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 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 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代表的权利:
①提出议案的权利 ②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 ③言论免责权 ④刑事豁免权 ⑤工作便利权和物质权利
例: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 保护权的人大代表包括()。 A.各级人大代表 B.全国人大代表 C.省级以上人大代表 D.县级以上人大代表
A
(二) 国务院
1、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北京05应届-84.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力和自由包括()。 A.人身自由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C.宗教信仰自由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D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四)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撤销国务院撤销的和省、自治区、直辖 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
例、我国宪法规定,决定乡、民族乡、镇的 建置和区域划分的主体是( )。 A.国务院 B.省、直辖市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县级人民政府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巩固《法理学与宪法》(2023年版)_2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巩固《法理学与宪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多选题关于法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 依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 : 依据法规定 1 的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C : 依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D : 依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参考答案: ABCD本题解释:[解析]法的一般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依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依据法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依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4)依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依据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故应选 ABCD。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产生的标志的是_____。
A : 国家的出现B : 权利义务的观念的形成C : 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D :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参考答案: ABC本题解释:[解析]法产生的主要标志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法和国家有着天然的联系,它们是在同一历史过程中同步出现的,法需要国家制定、认可才能出现,国家也需要法加以固化、巩固和保障才可以延续下去。
(2)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没有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观念普遍的支撑,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就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适用。
(3)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根据,是人们用来进行诉讼的主要根据。
没有诉讼没有司法就没有法的产生和存在的余地。
由此可知,A、B、C 三项都是法产生的标志。
D 项,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而不是法产生的标志,故应排除。
2020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
各位小伙伴,前期课程中我们讲了四个常考的中央国家机关的主要考点,这次课咱们一起来学习宪法中一个独特新颖的国家机关——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的考点内容不多但重要,因为是宪法2018年修改新增加的国家机关。
这些考点偏识记性。
建议大家仍然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一是性质与地位;二是组成和任期;三是上下级关系;四是主要职权以及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那么本节咱们一起从这四个方面开启监察委员会的学习之旅吧!(一)性质与地位1.在性质上,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
此考点简单,但由于新增加机关,考到的几率较高,考察方式主要是单选或判断形式考察,大家记住就行啦。
2.在地位上,监察委员会是双重从属制:一是对产生它的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各位小伙伴,还记不记得在前期人大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其他国家机关由本级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呢?咱们在这里学习的监察机关也不例外哦,其由本级人大产生,对产生它的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二是对上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这部分相对而言不常考,了解即可。
(二)组成与任期1. 在组成上,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这部分考的几率不大;2. 在任期上,监察委员会任期与人大一致,每届5年,但是要注意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哦!这一点需要重点掌握,主要以单选或者判断的形式考察。
(三)上下级关系上,监察委员会上下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这一点与大部分的国家机关一致。
可以顺便掌握法院这个例外哦,法院上下级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这部分不常考。
(四)重要职权1.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监察法这部法律具体规定。
如果挖空考的话,大家记得选择法律,不选别的文件哦。
2. 在此提醒大家,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的干涉。
此处各位同学需要注意陷阱,不是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哦!前面我们说过监察委员会是双重从属制。
3. 监察委员会作为监察机关,监督从事公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重点之宪法
第一节宪法的基本理论①坚持党的领导原则②人民主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③人权原则④法治原则⑤分权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节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其他制度一、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二、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即一种实现统治权益的政权体制或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负责,人大向人民负责。
三、选举制度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同票同权:2010年实现四、经济制度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专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可以由国家所有,也可以由集体所有。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①平等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本原则②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③人身自由:身体、人格、住宅、通信④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财产权、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文化权利和自由⑤物质帮助权:老年人、患病、丧失劳动能力。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之宪法重要法条(中篇)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之宪法重要法条(中篇)【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之宪法重要法条(中篇)》,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的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各类型考试当中,法律知识考察的频率越来越高,考察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考生在各类型公职考试的备考当中都应当对法律相关知识有一个系统的了解。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本文将继续讲解一个非常核心的知识点——宪法的重要法条之中篇。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实战演练】1.【单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A、所有权B、使用权C、占有权D、收益权2.【单选】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答案】1.B。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法理学与宪法》(2023年版)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考点《法理学与宪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下列有关法律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A : 历史上的一切法律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B : 法律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C : 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D : 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参考答案: BD本题解释:[解析]A 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法律在早期不成文的时期具有秘密性,只有在其成文化后才具备了明确性。
故排除 A 项。
C 项表示的是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而不是法的特征,因此也应排除。
正确答案为 BD。
2、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_____A :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B :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 : 诉讼和仲裁制度D :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C 项和 D 项只能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故应排除。
立法法第六十四条没有提到选项 B 的内容,而 A 项是明文规定允许的,因此选择 A。
3、多选题下列有关我国《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 第一章是总则B : 没有附则C :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D : 最近一次修正是在 2004 年参考答案: BCD本题解释:BCD[解析]我国《宪法》的第一章是总纲,故 A 项错误,应排除。
其他选项均正确。
4、多选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或哪几个规则?_____A : 授权性规则B : 禁止性规则C : 义务性规则D : 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 AC本题解释:【答案】AC。
解析: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得到表述,也可在不同条文中得到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
一个条文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特训《法理学与宪法》(2023年版)_1
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考点特训《法理学与宪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____A :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C : 矿藏、水流、海域、森林专属于国家所有D :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A、B、D 正确。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因此 C 是错误的,应选。
2、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B :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 : 人民审判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 :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宪法》第 126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此处是“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非“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B、C 均错误。
本法第 127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本法第 132 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公务员法律宪法和行政法知识点
公务员法律宪法和行政法知识点公务员法律宪法知识点1、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2、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就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3、政体政体,亦即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即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4、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个人。
《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具有我国国籍是成为我国公民的唯一资格条件。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监督权;(6)社会经济文化权利;(7)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5、国家权力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大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大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类: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③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④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⑤最高监督权;⑥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公招法律知识点
公招法律知识点导言:在现代社会,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了解公招法律知识点对考生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公招法律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公务员考试。
一、宪法法律知识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是全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石。
在公招考试中,要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与职权等。
二、行政法律知识点1.行政法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法律体系,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与权限、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等。
考生需要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明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
三、劳动法律知识点1.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劳动法中,有许多与公务员招聘相关的内容,如用工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工资福利的支付与保障等。
考生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四、刑法法律知识点1.刑法是规范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
在公务员招聘中,涉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处理常常要依靠刑法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常见罪名,如盗窃、诈骗等,以便在招聘过程中正确判断和处理相应情况。
五、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点1.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在公务员工作中,保护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法律任务之一。
考生应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保护原则,明确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
六、行政诉讼法律知识点1.行政诉讼法是指规范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诉讼活动的法律体系,涉及行政诉讼的主体、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等。
在招聘过程中,考生有可能需要诉诸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和原则,有助于提高考生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结语:通过了解公招法律知识点,考生能更好地应对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保护自身权益,并更好地适应公务员工作的法律要求。
在备考过程中,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助于提高考试的综合能力和应变能力,争取更好的成绩。
北京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十九
北京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十九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宪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宪法可谓望而却步。
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宪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宪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三)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一方面从物质条件上保障了整个选举活动能够正常、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则可使每一个选民和候选人不致因财产占有的悬殊而在选举中受到任何限制或处于不利的地位,也可避免一些人利用经济实力来控制和操纵选举。
《选举法》和其他有关选举的法律文件规定了我国选举的原则、组织、程序和方法,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法律化、条文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可以根据选举法有关选举的实施细则,保证选举因地制宜的顺利进行。
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html/shiyedanwei/。
事业单位招聘考点特训《宪法》(2023年版)
事业单位招聘考点特训《宪法》 (2023 年最新版) 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宪法就是写着公民权利的一张纸”这句话的出处是_____A : 马克思B : 恩格斯C : 毛泽东D : 列宁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这句话是列宁说的。
2、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修正案,在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层是_____A : 社会主义劳动者B :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 :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 :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 19 条规定,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据此,选项 B 应选。
3、单选题宪政的基本精神是_____A : 建立有限政府B :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C :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D : 宪法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4、单选题请问下列哪一项不是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适当表现?_____A :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B :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C : 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D :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A 项是宪法的一个特征,但并没有体现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5、单选题我国 2004 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个方面的内容?_____A : 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事业单位招考备考之法律知识知识点总结
事业单位招考备考之法律知识知识点总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本科毕业生与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就业难度也在不断增大。
此时,大学生们在找工作时希望能够稳定且有前途的工作,而事业单位就成为了大学生的首选岗位之一。
因此,事业单位的招考备考也变得十分重要。
本文旨在针对事业单位的招考备考,整理出相关的法律知识点,为广大考生提供参考。
一、宪法知识事业单位是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各级和其它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要想进入事业单位,宪法的相关规定就显得至关重要。
1.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应该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按照《宪法》规定,公民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应该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相信、不相信宗教的自由。
(3)受教育的权利。
(4)劳动和职业的自由选择权。
(5)婚姻的自由选择权。
(6)住宅的自由选择权。
(7)拥有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8)人身自由的权利。
(9)平等的权利。
(10)依法参加国家治理和管理。
2. 《宪法》给予国家机关何种权力?《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权力,对于人民群众的集会、示威、罢工、游行、结社行为具有管理、控制和限制的权力。
3. 国家机关是如何监督其职员的?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对于本职工作有守法、廉洁、勤政、务实的要求,从而加强国家机关的监督,避免职员冒领公款,公权私用。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决定》颁布于1998年8月14日,是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方法之一。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哪些职业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决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职业要求:(1)尊重社会道德风尚,具有诚信、正直、团结合作和为人民服务的职业操守。
(2)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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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华
1、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
被称为五四宪法。
2、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
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
被称为七五宪法。
3、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
被称为七八宪法。
4、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该法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与2004年经四次修正,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被称为八二宪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