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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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3300V供电安全技术措施1.安全防护措施:在井下供电设备周围设置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同时,井下供电设备周围防护栏杆应具备一定的绝缘性能,以防止漏电危险。

2.井下供电设备的隔离与标识:井下供电设备应与一般的用电系统隔离,建立独立的供电系统。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高压供电设备的存在。

3.井下配电室的防护:井下配电室应设有进出门禁和报警装置,确保非相关人员无法进入配电室。

同时,为了避免人员误碰高压设备,井下配电室的供电设备应设有防护罩,并设置报警装置。

4.井下电缆的绝缘检查与维护:3300V供电系统所使用的电缆应定期进行绝缘阻抗测试,确保电缆的绝缘性能正常。

如果发现电缆绝缘性能不足,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5.巡视与监控: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定期巡视,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同时,可以使用监控摄像头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情况。

6.绝缘故障与漏电保护:3300V供电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绝缘故障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绝缘故障保护装置可以及时断电,防止因绝缘故障引发的危险事故。

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检测和阻止漏电流,保障人员的安全。

7.培训与操作规程:对从事井下供电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井下3300V供电系统的运行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和安全性。

8.应急预案与设备:建立井下供电系统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井下供电设备应备有应急电源,以应对突发情况下的断电或故障。

上述安全技术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井下3300V供电的安全。

然而,由于电压较高,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在井下工作时,务必正确佩戴绝缘防护用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井下用电是工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存在较高的风险与危险。

为保障井下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一、确保电气设备安全1. 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缆、电线、电缆桥架、插头等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进行井下用电。

2. 确保电气设备和安装工良好,检查设备接地是否良好,确保井下电气设备与重要金属设备接地电阻不大于一定值。

3. 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期限,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设备。

二、严禁私拉电线1. 严禁私拉电线,所有电线电缆都必须经由专门的人员来进行施工、安装和修理等。

每部设备都应有专人监护,以免人为或机械撞击引起的短路事故。

2. 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及专业规定,规划安全电缆、电线等通道,划定明确的负责区域,并设有专人负责监管和管理通道内的设施。

三、制定操作规程1. 根据井下用电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等,操作人员都必备反应迅速、处理状况果断的能力。

2. 进行井下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井下作业安全培训,了解各类危险情况如何应对以及应急避险等技能的培训。

四、设置安全标识1. 井下必须设置安全标识,标识内容包括高低压电线和设备位置、设备名称、电气设备防护等级、通行人员限制、注意安全等,确保工作人员对井下环境有清晰的认识。

2. 掌握常见标志,根据颜色标志、符号标志、文字标志、线路标志、醒目标志等标志,识别各种井下用电设施的代号及作用。

以上就是井下用电安全措施的相关内容,为了确保井下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

在工作中,我们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忽视隐患,保障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
是指在井下工作场所,为确保电气安全,制定的电气设备使用规范。

以下是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的内容:
1. 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禁止私自增加、拆除或改动电线,以及乱接电线。

2. 不准乱用电器。

禁止将电器设备用于非指定的场所和用途。

3. 不准擅自开关电源。

禁止未经授权或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开关电源,确保只有指定人员有权使用电源。

4. 不准私拉私用电。

禁止私自从电线中提取电能用于私人或非工作用途。

5. 不准乱扔电线。

禁止将电线随意丢弃,避免电线损坏或电线间产生电弧。

6. 不准私接私用电器。

禁止私自连接其他电器或电子设备,确保维护工作场所的电气安全。

7. 不准使用破损电器。

禁止使用损坏、老化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及时维修或更换。

8. 不准乱用电器线路。

禁止将电器连接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路上,确保电路负荷均衡。

9. 不准擅自改动保护装置。

禁止未经许可地改变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故障保护。

10. 不准操作不熟悉的电器。

禁止未经培训、不熟悉的人员操作电器设备,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执行这一制度有利于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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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煤矿井下是一个高风险环境,而用电也是煤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

因此,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用电知识规程。

本文将介绍左右的煤矿井下安全用电知识规程。

一、井下电气设备管理:1. 负责人员必须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和隐患;2. 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和验收规程,保证设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3. 审查设备接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保持井下电路的清晰可见;4. 定期对井下开关箱、电缆沟、电缆通道等场所进行清理,保持设备干燥、整洁。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1. 接线前必须对接线端子进行清洁,电气设备接线必须符合井下电气维修要求;2. 排除设备内部积水,保证井下设备木质件的防潮处理;3. 大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和调试;4. 井下每个设备设有过流、跳闸保护装置,严禁对这些保护装置的取缔和屏蔽。

三、井下电缆敷设和维护:1. 电缆敷设必须按照规定敷设半径进行安装,严禁折曲、张拉和重压电缆;2. 检查电缆的连接件,保证电缆连接处的接地可靠;3. 每台设备的电缆必须标示清楚,避免电缆接错,导致事故发生;4. 定期巡视维护,避免井下电缆老化、接触不良、磨损或挤压短路等问题。

四、井下电气作业:1. 在井下动作充电、充气和爆炸等作业时,必须断电,严禁带电作业;2. 井下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3. 严禁离开巡检电气设备的路线,不得擅自开关电气设备;4. 井下作业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用电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归位。

五、电气事故预防:1. 建立高压电气作业许可制度,避免高压电气事故发生;2. 加强对井下特殊场所和高温、高湿环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3. 定期进行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新陈旧的设备和更新落后的设备;4. 对电气设备及时维护、保养和检修;5. 明确电气设备的监管责任,处理好设备故障和隐患。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向井下供电。

(2)正确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按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停电必须有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操作票,方可进行停电。

停电后,要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不许约时停送电和代替停送电。

(5)井下低压电网完善"三大保护',即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①过电流保护。

②漏电保护。

③保护接地。

(6)严格电工操作规程。

所有螺丝垫圈要齐全、完整、压紧适度;防爆密封圈、挡板要合格;接线时,火线、地线要有一定的余度。

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密封圈和挡板、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和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

(7)正确选择电缆和敷设电缆,加强电缆管理,防止井下电缆发生事故。

(8)加强电气安全管理。

(9)坚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①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②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③不准带电检修;④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⑤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⑥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⑦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⑧保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⑨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使用;⑩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井下工作环境的特点下,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围绕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展开讨论,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1. 井下电气设备的重要性井下电气设备是矿井中保障正常生产和工作环境的重要设备之一。

井下电气设备涉及到井下采掘、通风、照明等关键设施的供电,直接影响到矿井的生产效率和矿工的安全。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供电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首先,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确保供电稳定、连续,防止因供电中断导致的事故;其次,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最后,需要保证供电系统的可维护性,便于维修和保养。

3. 井下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井下安全供电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措施来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首先,采用了双回馈供电系统,即通过多条独立的馈线进行供电,一旦某条馈线故障,可以自动切换到其他馈线上,确保供电的连续性。

其次,利用了隔爆开关、隔爆插头等防爆电气设备来防止火灾和爆炸风险。

另外,在安装电气设备时,还进行了严格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 井下安全供电的管理措施井下安全供电还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措施来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供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规程。

其次,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工作。

此外,还需要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对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井下安全供电的挑战和改进井下安全供电面临着一些挑战,如煤尘和湿度环境对电气设备的影响,供电系统的老化和磨损等。

为了改进井下安全供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加强巡检频率和维修工作,定期更换老化的电气设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和防潮性能。

总的来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是矿山安全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矿井下安全措施15篇

矿井下安全措施15篇

矿井下安全措施15篇【第1篇】煤矿井下电气试验平安措施依据矿井电气预防性试验方案支配,我公司拟对井下15#采区电二配电室配高压开关进行电气试验。

为确保作业期间的矿井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平安,现参照国家有关电气平安作业规程及我矿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电气试验时间、影响范围、作业线路及试验内容:试验时间:2022年月日影响范围:开拓一队、综掘一队风专及动力、综采一队动力、井巷施工队。

作业线路:15#采区电一、电二高压开关及变压器试验内容:1、开关柜的绝缘电阻、沟通耐压、接触电阻及真空度检查试验。

2、电流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定、变比测定及沟通耐压试验。

3、电压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定、变比测定及沟通耐压试验。

4、继电器爱护、压敏电阻等其他电气试验项目。

二、停送电及电气试验施工负责人、监护人的确定:1、停送电由机电队支配电工负责,施工负责人;监护人。

2、电气试验由阳泉煤业集团机电检测中心支配专人负责,施工负责人; 监护人。

三、试验仪器的确定:1、电气试验仪器所需电压为220v,由机电队负责。

2、本次电气试验仪器为:高压发生器、继电爱护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直流电阻测试仪。

四、15#采区电二配电室高开电气试验挨次及停电支配:1、先对动力侧高压开关做电气试验,试验前应将进线高开一次线及分路高开二次解线,试验完成后,恢复正常供电。

2、动力试验完成后,对风专侧高开做电气试验,试验前应将进线高开一次线及分路高开二次解线,试验完成后,恢复正常供电。

3、高开停送电挨次及原则:动力停电→动力复电→风专主备切换→风专停电→风专复电→风专备主切换。

五、停送电平安组织措施保证平安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六、停送电平安技术措施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需完成如下平安措施: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配电值班员执行并应有监视人。

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井下安全用电措施井下安全用电措施井下电气设备是井下矿山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电气设备的使用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井下的生产安全,必须加强安全用电,防范电气火灾,特别是煤矿中常常发生的爆炸事故。

本文就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阐述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一、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1.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井下应选择符合煤矿生产现场的防爆型电气设备,不允许使用与防爆型电气设备性能参数不符的设备,如:防爆板、防爆管、防爆隔离开关等。

2.加强电气开关的防水、防尘措施给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控制盘及仪表等部件加装密封圈,避免盐水、泥沙、瓦斯等腐蚀物质的入侵,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进行隔离措施对于需要充电或者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地方,必须进行隔离措施,防止被充电或者除气后重新充气造成的火花或静电引起爆炸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二、电气线路的防范措施1.电缆保护措施在井下安装电缆、导线等电池线路设施时必须把握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要尽量减少电线间的接触,采用导电接头,加强接头的密封,防止煤炭飞石、煤尘等气体的侵入,发生火花爆炸等事故。

2.电缆的敷设在井下进行电缆的敷设,要注意避让喷煤孔、出水孔、支柱等危险部位,同时,要进行适当的加装保护盾,防止电缆折断、损坏,确保生产的安全性。

3.对于对地电压进行维护井下地面或者壁面的电气设施一旦因各种原因出现故障,往往会出现对地电压升高的状况,形成对人员的威胁。

因此,在安全用电过程中,出现电气故障时,必须及时察觉排除,防止对人身造成伤害。

三、检修维护的措施1.认真检查电气接线在井下电气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接线、端子等部件,减少安全隐患。

2.对于电气走廊的维护电气走廊往往会出现零星的摆放物品,堆积杂物等现象,对于设备的安装和检查维护均带来很大的不便,需要及时整理排除,提高井下电气设备的利用率。

3.维护人员的安全井下设备的检修维护必须由认证的电气维护人员进行,其电气维修工作前需接受相关知识培训,掌握井下电气维修的业务知识和安全维护的方法。

井下安全用电基本措施

井下安全用电基本措施

井下安全用电基本措施井下安全用电是指矿井、隧道等地下工程中的用电安全措施。

由于井下环境特殊,存在多种危险因素,如晃动、水雾、火灾等,因此必须制定一些特殊的安全措施来确保用电的安全性。

以下是井下安全用电基本措施。

1. 组织培训:组织对从事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的培训,使他们了解井下用电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措施,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2. 合理布局:合理地布局井下用电设备,防止电气线路的交叉,避免发生短路和漏电事故。

对于电设备的放置,不能遮挡通风口和出入口,更不能安置在易受水淹区域。

3. 选用安全设备:选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接头等电气设备,这些设备必须具有防水、防漏电、抗爆等特点,确保井下用电安全。

4. 引入高可靠电源:在井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用电正常供应,必须引入高可靠电源。

例如,应优先使用防水开关、防水插座等设备。

同时,在室外还可设置应急电源,以确保井下紧急情况下的正常供电。

5.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完善的井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从多个角度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6. 操作规范化:制定安全用电操作规范,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操作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技能水平。

7. 定期检查:定期对井下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同时,将检查的结果报告管理人员。

8. 急救措施:在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停电并进行急救处理,避免或减小电击事故的伤害。

综上所述,井下安全用电是非常严肃的问题。

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从多个方面进行防范,确保井下电气安全。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

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稳定、可靠,制定本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场所。

二、井下安全供电1. 负责人员:每个井下作业场所应指定专人负责井下安全供电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供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2. 供电设备的选择:供电设备应根据井下作业需求和电能消耗进行选择,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验收合格。

3. 配电系统的布置:井下供电设备应合理布置,确保电力供应充分,线路布置明确,各项设备之间的绝缘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4. 电缆敷设及保护:井下电缆应敷设在专用的电缆槽或电缆桥架内,避免与机械设备或其它物体摩擦,保证电缆的绝缘性能。

5. 井下设备的接地:井下供电设备应进行有效的接地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

6. 安全用电管理:井下作业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用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非法使用电器设备。

三、停风停电处理1. 天气预警:天气预警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停风停电程序,各工作人员应及时撤离现场到安全地带,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2. 停电措施:停电时,应首先关闭电源开关,避免电源意外再生,然后通过广播或通讯工具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指导他们立即暂停作业并撤离现场。

3. 井下暂停作业:停电期间,井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将设备停止运转,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4. 监测和巡视:停电期间,应加强对井下设备和巷道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安全隐患。

5. 恢复供电:当天气和工作环境恢复平稳后,才能恢复供电,恢复供电前应检查井下设备状态,确保供电设备安全可靠。

四、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员所有。

2.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井下安全供电和停风停电处理制度范文,旨在规范井下作业场所的供电和停电管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减少井下作业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三篇)

煤矿井下安全供电(一)直流电直流电:电流的方向保持不变的称为直流电。

如矿灯、蓄电池电机车、架线电机车等均用直流电。

(二)交流电交流电:电流流动方向和大小来回作周期性变化的电流叫做交流电。

通常所指的交流电是指正弦交流电。

交流电分为单相交流电和三相交流电。

1、如果用电设备中只流过一个正弦交流电流,这种交流电就叫做单相交流电。

例如:电灯、电铃等用的都是单相交流电。

2、如果用电设备中流过三个正弦交流电流,并且这三个正弦交流电流的最大值是相等的,仅是经过零值的时间互相相差120(用几何角度来表示时间),这样的交流电就叫做三相交流电。

例如:电煤钻、刮板输送机等用的就是三相交流电。

二、煤矿电力用户的分类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类:1、一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类用户。

如煤矿主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来自不同电源母线的两个回路进行供电,无论是电力网在正常或事故时,均应保证对它的供电。

2、二类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减产和较大经济损失者。

例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类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时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例如,煤矿井口机修厂及公用事业用电设备等。

三、矿井供电电压等级按照规定,矿井供电系统选用的电压等级有:1、35kV―矿井地面变电所变电电压。

2、10kV或6kV―井下高压配点电压和高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3、3kV或1140V―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4、660V―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5、380V―地面和小型矿井井下低压电网的配电电压。

6、220V―地面和井下新鲜风流大巷的照明电压。

7、127V―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最高额定电压。

8、36V―井下设备控制回路的电压。

9、直流250V、550V―直流架线电机车常用额定电压。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用电管理,确保井下用电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用电场所,包括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三、主要内容1. 井下用电设备安全管理1.1 井下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1.2 井下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1.3 井下用电设备应设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4 井下用电设备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应立即整改。

2. 井下用电操作规范2.1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井下用电设备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2 操作人员在使用井下用电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电源线路和外观,确保其正常工作。

2.3 操作人员应严禁将电线插头和插座放在湿润的地方,以免触电事故发生。

2.4 操作人员在更换电线或插头时,应先切断电源,确保操作安全。

3. 井下用电事故预防3.1 井下用电设备应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2 井下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避免发生漏电事故。

3.3 井下用电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避免杂物积聚导致短路事故的发生。

3.4 井下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用电负荷,避免过载引起设备损坏。

四、监督检查1. 井下用电设备定期检查1.1 井下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线路是否破损、插座是否松动、电源是否正常等。

1.2 井下用电设备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 井下用电操作人员培训2.1 组织井下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井下用电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等。

2.2 井下用电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3. 事故处理与记录3.1 一旦发生井下用电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

3.2 事故处理过程应妥善记录,包括事故原因、处理措施、救援情况等。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停职、罚款、解聘等处罚。

确保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确保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

确保井下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有哪些在矿井运输、钻井以及井下修理等工作过程中,停电、送电是家常便饭。

但是,井下停送电工作涉及到电气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等诸多方面,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为确保井下停送电的安全可靠性,需要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井下停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停电安全技术措施1. 下井前全面检查设备在井下停电之前,必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没有任何故障或者潜在的安全隐患。

检查中应该包括设备的电气连接、绝缘性能、机械性能和环境温度等方面。

2. 采用闭锁机制在进行井下停电之前,必须要采用闭锁机制,确保机电设备在停电后不能突然启动。

闭锁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因人为操作错误或者机电设备故障而引发的意外伤害。

3. 使用安全道闸在井下停电之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煤矿车辆或设备在没有停稳的情况下移动而造成的伤害。

因此,应该使用安全道闸,限制起重设备、矿车和其他设备的移动和操作。

4. 防止电磁干扰在停止电源供应之后,电器设备还会产生电磁波,这些电磁波可能会干扰其他设备的正常使用。

因此,在进行井下停电之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电磁干扰,如加装屏蔽设备,确保严格控制电磁波的辐射。

5. 严格执行井下停电操作程序在井下停电前,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程序,并确保所有人员都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

在停电操作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井下送电安全技术措施1. 正确选择电缆线路在井下送电前,必须正确选择电缆线路,尽量避免使用老化、磨损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电缆线路。

一旦发现电缆线路存在问题,必须及时更换或者修理。

2. 安全用电在井下送电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用电和线路等方面的安全。

严禁在极端环境下使用电缆,无论是使用火源,还是在潮湿或者通风不当的地方,都必须特别注意。

3. 预防电器起火在井下送电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预防电器起火。

例如,对将引起静电或者火花的物品禁止带入井下。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

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
是对于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一种措施,旨在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行为安全可靠。

具体的“十不准”制度如下:
1. 不准使用老化、损坏或未经检修的电气设备。

2. 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没有保护措施的裸露电缆。

3. 不准擅自改变或拆除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如保险丝或断路器。

4. 不准插拔带电器件,如插头、插座等。

5. 不准在湿润的地面或有积水的地方使用电气设备。

6. 不准在易燃气体或易燃物附近操作电气设备。

7. 不准使用粗糙或没有绝缘保护的电线和电缆。

8. 不准随意增加电气设备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负荷。

9. 不准使用没有经过防水处理的电气设备。

10. 不准在井下使用没有通过电气安全检测和维护的设备。

以上是井下用电“十不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保护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在井下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井下用电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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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漏电保护技术
漏电保护装置
通过安装专门的漏电保护装置,能够在发生漏电事故时及时切断电源,保护人 员安全。
漏电检测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漏电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过载保护技术
过载保护装置
在井下电缆和电气设备上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防止因过载而 引起的火灾事故。
电缆选型与敷设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规格的电缆,并合理敷设,避免电缆 过载运行。
用电安全检查与考核
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定期对井下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 备的安全运行。同时,应检查用电安全 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 行为。
VS
进行用电安全考核
为激励员工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应建立用 电安全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和 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05
井下用电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案例一:漏电事故
总结词
井下电缆破损、设备绝缘不良、设备外壳未 接地等导致井下工人触电事故。
详细描述
某矿井在进行井下作业时,工人发现电缆破 损、设备绝缘不良等问题,但未引起重视。 一天晚上,工人在井下作业时不慎触电,抢 救无效死亡。
事故案例二:过载事故
总结词
井下用电设备过载、短路导致设备烧毁、火 灾事故。
事故案例四:违章操作事故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井下工人违章操作电气设备导致触电、机械伤害事故。
某矿井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工人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私自接线,导致触电事故。事故造成工人受伤,直接经 济损失较大。
06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的改进与建议
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
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
确保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具备过载保 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井下供电线和照明设施、电气设备不准乱拆拿作他用。

2、所有闸刀开关必须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

3、所有供电线必须保证接头包扎好,严禁芯线裸露。

4、所有供电线路必须整齐挂好,严禁电线落地和与风水管相缠绕在一起。

5、严禁破坏供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源,严禁使用危险电源照明。

6、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电线、灯泡、保险丝和用电设备。

7、用电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触电。

8、严禁用线挂在闸刀开关上或挂在闸刀出入口端进行接电,必须严格按用电要求进行接电用电,要持证作业。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管理:确定井下电气设备使用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流程。

2. 设备管理: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制定设备巡检和维护计划,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故障情况。

3. 电气安全培训:对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和掌握紧急处理措施。

4. 作业程序:制定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程序,包括开启和关闭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处理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等。

规定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5. 用电安全措施:制定井下用电安全措施,如电源与设备的正确连接、线路的绝缘保护、避免漏电和电弧等安全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6. 应急预案:制定井下用电的应急预案,指导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故障或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以适应井下电气设备的发展和变化。

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井下用电行为,确保井下用电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保证井下安全用电预防措施

保证井下安全用电预防措施
事故案例分析
组织员工学习电气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提高员工对电 气事故的防范意识。
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
安全用电责任制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明确各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用电方面 的职责和义务。
安全用电教育
将安全用电教育纳入员工培训计 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 识和技能的培训。
安全用电检查
装时间、使用地点、维修记录等信息,方便管理和追溯。
03
实施用电安全培训
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
作技能。
定期用电安全检查
每日巡查
安排专人对井下用电设 备进行每日巡查,及时 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 安全隐患。
定期检查
按照用电设备的使用频 率和重要性,制定定期 检查计划,对设备进行 全面的检查和维护。
照明系统节能与环保
推广节能灯具
积极推广使用LED等高效节能灯具,提高照明效率,降低能源消 耗。
优化照明设计
通过合理的照明设计,如采用局部照明、混合照明等方式,减少不 必要的照明浪费,实现节能降耗。
加强环保意识
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避免随意丢弃废旧灯具和电池等污染物 ,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04
井下接地与防雷保护
绝缘层破损导致触电事故。
防潮防水
采取防潮、防水措施,如使用防 水接头、穿管保护等,防止井下
潮湿环境对电缆造成损害。
电缆故障排查与处理
故障检测
利用专业仪器对井下电缆进行定 期检测,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
患。
故障定位
在检测到故障后,采用相关技术手 段对故障进行定位,以便快速准确 地找到故障点。
故障处理
根据故障性质和定位结果,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如更换损坏的电缆 段、修复绝缘层等,确保井下用电 安全。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

井下用电安全措施随着现代煤矿发展,矿井电力系统不断完善,电气设备越来越多,电气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在煤矿生产实践中,井下用电安全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热点,对煤矿生产安全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从井下用电安全措施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技术标准所有进入煤矿电气设备市场的产品都必须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通过企业技术标准化管理,并符合GB和MT标准。

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井下用电设备“三防”标准》(GB/T 6995-2017)这一要求。

二、为井下用电单独设置电源为了避免井下用电与地面用电之间的互相影响,应为矿井单独设置电源。

电源应依据现有电力负载计算应用阻挡匹配装置,尽量降低电器设备对电源的干扰。

三、保障安全供电和电缆布线1、电缆应选用优质钢丝绳,经过严格防护、封管、隔水处理。

电缆的接头处要重新封缸,具体做法应符合《煤矿电缆安装及维护操作规程》要求。

2、保障电源的稳定供电。

井下用电缆线的规范、阻寒措施及连通质量是影响电气安全的主要因素。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应包括基础电气知识、井下安全操作、井下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急救知识等内容,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方法和紧急救援技能。

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必要的救援设备及装备。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六、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制定并完善井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监督责任体系,明确相应的行政和技术职责。

加强对井下用电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对违规操作者实施惩处,保障井下用电的安全。

综上,井下用电安全是煤矿生产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保证井下用电的安全,才能保证煤矿生产的稳定和安全。

因此,该文所述的井下用电安全措施需要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同时,煤矿企业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督体系,确保井下用电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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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停送电规定:
5.1.1 高压停送电,必须由矿计划调度室与公司计调科协调,矿配合执行。

5.1.2 重要设备的停送电(压风机、卷扬机、水泵、主扇)由使用单位向矿计划调度室提出申请,得到计划调度室允许后,方可停电作业。

5.1.3 专用供电线路的停送电,由使用单位负责,并向计划调度室汇报。

5.1.4 两个单位(队组)以上共用的线路停送电,必须向矿计划调度室提出申请,得到计划调度室允许后,方可停电作业。

5.1.5 紧急情况(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可先停电(包括高低压)并立即向计划调度室汇报。

5.1.6 需在他人申请停电的线路上进行作业时,必须单独向计划调度室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

5.1.7 停电作业时,严格按“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挂警示牌”的作业流程进行停电作业;作业完成后,向计划调度室汇报,由计划调度室安排送电。

5.1.8 作业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停送电的联系人。

5.1.9 计划调度室必须做好停送电记录,填好停电线路、停电原因、停送电时间、申请人、执行人等详细记录。

5.2 安全用电管理
5.2.1 全矿用电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按矿部要求统一标准安装,必须使用配电箱,在配电箱的安装地点应设置明显的接地点,接地点与主电缆的接地线相接,开关的规格型号,整定值,电缆的截面积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每根动力电缆都应有标示,注明用途,若有违反按私拉乱接处理。

井下220V电源由照明变压器输入侧“0V”端子与“220V”端子引出,并用漏电开关控制,严禁“一地一线”使用。

5.2.2 便携式电动工具(电链锯、角磨机、电锤、电钻等)必须使用具备漏电保护功能的专用插板,若有违反按严重违章处理。

5.2.3 井下照明一律使用36V安全电压,主要运输巷道内的照明实行分段到班组管理(包括换灯泡),采场或特殊环境下必须采用220V照明时(碘钨灯),必须使用电缆,加装开关控制,人离开工作场所必须关灯。

5.2.4 所有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开关控制,并标明各开关控制对象,开关上悬挂相应的标示牌(“设备在运行”、“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检修时,还应设专人看守,电气作
业时,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电气安全常识。

5.2.5 电线、电缆必须理挂整齐规范:
5.2.5.1平巷内,尽量不与风水管走同一侧,在同一侧平行敷设时,电缆与管道的距离不小于300mm,不能挂在风水管上,或在电缆上悬挂其他物件;
5.2.5.2 电缆必须使用挂钩敷设,用绝缘线捆绑,同时敷设多种规格电压等级的电缆时,自上而下为高压电缆、动力电缆、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电力电缆与信号、通讯电缆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m,其他各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0mm,电缆悬挂间距不大于3米,电缆悬挂高度应保证当矿车跳道时,电缆不受冲击;
5.2.5.3 电缆在井筒中敷设时,固定距离不大于3米,井筒中不得有接头;
5.2.5.4 主电缆的起止点以及中间每隔200米,均应安装标识牌,并标明用途、型号、截面积、工作电压等级。

5.2.5.5 所有线、缆接头必须包扎良好,不漏电、不烧焦,严禁在主电缆或者好的电缆上,随意开口搭接。

5.2.5.6 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

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以向井下供电,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

5.2..5..6 井下各班组,应在班前检查自己所用三相动力线是否有单相接地现象,若存在单相接地现象,应先排查接地现象是否发生在自己所在区域,若发生在自己所在区域,必须立即排除,若未发生在自己所在区域,应立即向矿计划调度室汇报,并要求及时处理。

5.2.5.7采场放炮前,照明线必须收出工作面。

5.2.5.8 生活区用户严禁在电度表进线上私拉乱接,严禁偷盗用电,严禁将零线接在水管上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矿部或有关部门处理。

5.2.5.9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线,严禁使用铝芯线作为接地线,在配电柜、配电箱、固定设备(临时水泵、砂轮机等)处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采用DN32的镀锌钢管垂直打入1.5米深,然后与设备外壳和电源来的主接地线做可靠地电气连接。

5.2.5.10 移动式电气设备(铲运机、喷浆机等),必须在配电板处与系统的接地主干线相接,稳定可靠,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

5.2.5.11 移动式机械工作结束后,司机离开机械时,应立即在最近配电站或开关处切断电源,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5.2.5.12井下硐室内电气设备之间应留有通道,宽度应能满足最大设备通过,但不得小于800mm,设备与后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600mm,10kV电柜的安装,单列布置时,正面通道为1.5米,双列布置时为2米。

变压器等高压隔离护栏的高度为1.1~1.3米,并悬挂“高压危险”等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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