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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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知识问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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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环小问答:

(1)问: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客户想用人民币付款,能申报退税吗?

答:您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报关,出口报关单金额可以写人民币,不影响出口退税的办理。

(2)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应如何操作?

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已扩大至全国。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提交书面资料及办理程序与以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即不再录入外汇核销信息并在出口退(免)税明细数据中增加相应的标志。具体操作如下:

①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目前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系统只能按照“美元离岸价”录入,但企业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时,可直接输入人民币离岸价,核销单号不需录入,但是应在备注栏标注“KJ”字样?业务代码选择“kj 跨境贸易”。

②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申报时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原币代码”栏目必须填写“RMB”;“原币币别”栏目必须填写“人民币元”;“原币离岸价”栏目按照人民币离岸价的金额填写;“原币汇率”栏目填写“100”;“美元汇率”栏目按实际汇率填写;核销单号不需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中的“备注”栏目必须标注“KJ”字样?申报时单证不齐标志不能出现“H”,业务类型代码选择“kj 跨境贸易”。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解答一(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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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百问百答

一、政策性问题

1、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政策是否一致?

答: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算方法不一样:

(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即对本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2、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是否有时间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规定,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签定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企业办理退税登记时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报送以下资料:

(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出口退税常用知识点总结

出口退税常用知识点总结

一、出口退税的政策背景

出口退税政策是我国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发展而实施的一项税收政策。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了出口退税政策,并不断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出口贸易的发展需要。出口退税政策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提高其竞争力,从而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增加出口企业的盈利空间。

2. 支持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在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时,往往需要承担各种成本和风险,出口退税政策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

3.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升级力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4. 保护出口企业利益。国际贸易竞争激烈,出口企业面临着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出口退税政策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保护,确保其正当权益。

二、出口退税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是我国实施的一种流转税,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出口货物均应征收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出口退税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出口企业可以申请退还相应的增值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

消费税是对生产、导入和销售特定消费品所征收的一种税费。对于出口消费税,我国实行零税率,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可以申请退还相应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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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出口退税?

答: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2、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有哪些?

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

答: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等。

4、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有哪些?

答:目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具体有下列几类:

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第五类是特定退税企业。这类企业有:

(1)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

(3)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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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

1、先安装新版本申报系统

? 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申报系统最好安装在除C盘以外的磁盘根目录下,如D:、E:等,因为如果操作系统损坏,只需要格式化C盘,并不影响其它盘符的数据文件安全,保证了企业数据不会丢失。

2、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及系统参数设�Z

? 注意事项:首先,”系统维护”选项中①、”配�Z设�Z与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录入项:海关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名称,另外检查分类管理代码:B

(必须修改为B),然后其它项目都可以不需要修改,保存即可。(在读入反馈信息时,出现“分类管理代码错误,无法读入”的现象?) 其次,②、企业参数设�Z与修改:在业

务方式选项中,需要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为:2021-09-01。在常规设定选项中,把

系统备份路径修改为除C盘以外的其它盘符,如D、E等。 3、导入企业历史数据

? 注意事项:①、从旧申报系统备份的最近时间历史数据导入:从

“系统维护”―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功能,进数据的导入操作。②、

从退税科拷贝企业历史数据导入:进入向导第十二步(正式审核反馈信息处理),依

次操作第二小步(税务反馈信息读入)和第三小步(税务反馈信息处理)。

4、建议退税申报系统就使用管理员账户登陆,系统默认为sa,密码

为空,有企业自己建了用户名,用自己建的用户名登陆时:退税系统“系统配�Z设

�Z与修改”为灰色,不可以修改,必须用管理员的身份进入才可以修改

二、申报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录入“出口数据”、“增值税申报表”等数据时,养成一个好的

出口退税相关问题大汇总,收藏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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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出口样品,已通过海关报关出口,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需要如实开具出口发票。

2、如果出口样品出口后账务上有确认收入并且如实开具了出口发票,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回答:出口企业出口样品,如果取得出口报关单且收汇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如有报关单不收汇实行出口免税;如果没有报关,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3、外贸企业,报关单上的单位和进项发票上的单位不一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何录入?

回答:确认报关单的第一计量单位,如果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是千克,而进项发票上的单位是个的话,把数量换算为默认单位(千克)对应的数量进行录入即可。一张发票对应一张报关单时比较容易换算;一张或多张采购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时,一定要汇总统计后换算。

4、外贸企业,出口商品换汇成本解析

换汇成本是指某出口商品换回一单位外汇需多少元本国货币(人民币)成本。换言之,即用多少元人民币的“出口总成本”可换回单位外币的“净收入外汇”。换汇成本控制在5至8间,换汇成本如高于银行外汇牌价,出口为亏损,反之则为盈利。出口退税系统换汇成本计算公式: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同一关联号项下同一商品代

码下每笔出口的换汇成本=[∑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应退消费税]÷美元出口额注意,换汇成本不是每一条业务都计算的,只是在单条换汇成本偏高的时候,才计算整张报关单的换汇成本,只要整单在合理范围内就行了。

出口退税的几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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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是否可以办理退(免)税,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但是,水、电、气的增值税是退给区内企业的。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金额×退税税率

水、电、气的退税率均为13%,如供应单位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退税率为征收率。

蒸汽的退税率为11%。

生产企业从事进料加工贸易,在手册登记、申报、核销上的时间规定为何?

答: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申报办理的,税务机关在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生产企业承接来料加工业务有何税收政策规定?

答:来料加工业务的税收政策规定:

(1)出口企业采取“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2)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①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②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业务委托其他生产企业加工的,受托加工单位的工缴费也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③出口免税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若国内

出口退税的常见疑问与解答

出口退税的常见疑问与解答

出口退税的常见疑问与解答

一、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指的是针对出口货物或者服务,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出口企业按一定比例将其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税款或者消费税予以退还或者抵免的政策。

二、出口退税的目的是什么?

出口退税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出口:通过给予退税政策,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增加出口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2. 支持企业发展:减轻出口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促进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创新科技等。

3. 促进区域发展:由于退税政策的实行,农产品、资源产品等在内陆和欠发达地区得到了政策倾斜,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谁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 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符合国家有关企业登记注册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非法人企业。

2. 出口企业:将货物或者服务出口到国外,经海关注销出口备案后实际运出的企业。

3. 货物、服务符合退税政策的规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符合退税政策范围的货物或者服务。

四、出口退税的税率是如何确定的?

出口退税的税率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来确定。国家将不同的货物和服务划分为不同的退税率,根据市场需求、国家政策导向、行业竞争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企业在申请退税时,应按照具体的退税率来计算退税金额。

五、出口退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根据退税政策的规定,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需提供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 出口货物或者服务的单据:包括出口合同、海关进出口货物通关单证、国际贸易结算凭证等。

出口退税知识题库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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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我国对境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个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C)A17% B13% C零税率 D5%

2、出口退(免)税的税种是(B)

A流转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

B增值税和消费税

C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产生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D增值税、消费费和营业税暂不办理退税

3、《中华人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D)

A17% B13% C3% D零

4、外贸企业的退税方法是(),生产企业的退税方法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的退税方法是()

A免、抵、退税 B 免税 C先征后退 D免退税

5、下列出口业务中不能享受退税的是(B)

A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C外贸企业出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工艺品

D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由中国招标组织在国际上进行招

标,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

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B)

A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价)B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计税金额C出口货物到岸价(CIF价)D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7、关于代理出口货物,下面说确的是(A)

A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委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B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受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C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委托方或受托方都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D委托代理出口货物不能办理出口退免税

8、免抵退税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B),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A高新技术企业B出口企业C一般纳税人D小规模纳税人

出口退税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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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100问

1、什么是出口退税?

答:出口退税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简称,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2、为什么要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

答:(1)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税制的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制度有助于提高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

(2)从税收理论上讲,增值税和消费税都属于间接税,可转嫁,实际上由消费者负担。出口货物未在国内消费,因此应将其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间接税退还。

(3)依据国际法的国家领域权原则,进口国还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3、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家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除遵循税收制度效率、公平、财政和法制基本原则外,还有自身固有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国际惯例原则,是指一主权国家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与国际分工时,为促进本国涉外经贸活动的发展,所执行的某项政策措施符合一定的国际准则。

(2)属地管理原则,是指一国对其领土(领域)范围内发生的经济行为,有权按照本国的税收法律实行管辖。

(3)宏观调控原则,是指国家通过制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调控目的。

(4)零税率原则,是指出口商品中不含在国内各环节征收的税款。

4、出口退(免)税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

6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一些虚拟报关单,单证收齐信息不齐为B,请问哪一些是企业可以人工挑过?另因超期核销冲减出口额而虚拟的报关单可以人工挑过B吗? 答:所有虚拟报关单单证不齐标志均无须录B,对于信息不齐标志B,则需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撤消其信息不齐标志。对于你所提及的“因超期核销冲减出口额而虚拟的报关单”则必须撤消其信息不齐标志。

62、外资企业出口货物分直接出口及间接出口,请问:取得的国内进项税专用发票,转厂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而直接出口的不需转出,为什么?依据是什么?

答:转厂出口货物暂实行免征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转厂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金需按转厂比例计算转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转厂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转厂出口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直接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和退税。

63、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内资企业,发生直接出口、转厂出口和内销业务,进口部分材料,但是我们不申请免抵退,那直接出口的收入是不是要视同内销征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按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按征收率计算。

64、出口免增值税,国内购材料进项增值税是不是可退税?

会计经验:出口退税问题汇总

会计经验:出口退税问题汇总

出口退税问题汇总

1.问:与国外客户签订EXW合同EXW成交方式可以申请退税么?出口销售收入如何确认?

 答:在海关进出口报关时,成交方式只分为三种FOB、CFR和

CIF。FOB、FCA、EXW:都属于FOB范畴;C&F、CPT、CFR都属于CFR范畴;CIF、DDU、DDP,都属于CIF范畴。不管企业使用何种成交方式都不会影响退税,只是在退税申报时需换算为FOB价。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企业会计上应按会计准则确认销售是否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年第12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2.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我公司出口到港口,报关单是人民币收汇,我

公司的美元离岸价该如何填写呢用换算成美元吗?

 答:外贸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目前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系统只能按照美元离岸价录入,但企业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时,可直接输入人民币离岸价,但是应在备注栏标注KJ字样‚业务代码选择kj跨境贸易。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100问)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100问)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100问)

一、政策性问题

1、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政策是否一致?

答: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算方法不一样:

(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即对本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2、出口企业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是否有时间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规定,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或签定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企业办理退税登记时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报送以下资料:

(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出口退税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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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我国对境内单位与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个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与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C) A17% B13% C零税率 D5%

2、出口退(免)税的税种就是(B)

A流转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

B增值税与消费税

C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产生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D增值税、消费费与营业税暂不办理退税

3、《中华人民共与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D)

A17% B13% C3% D零

4、外贸企业的退税方法就是(),生产企业的退税方法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的退税方法就是()

A免、抵、退税 B 免税 C先征后退 D免退税

5、下列出口业务中不能享受退税的就是(B)

A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C外贸企业出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工艺品

D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由中国招标组织在国际上进行招

标,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

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就是(B)

A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价)B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计税金额C出口货物到岸价(CIF价) D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7、关于代理出口货物,下面说法正确的就是(A)

A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委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B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受托方办理出口退免税

C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在委托方或受托方都可办理出口退免税

D委托代理出口货物不能办理出口退免税

8、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就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B),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与企业集团。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大集合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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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答: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需要携带下列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之日起30天之内办理出口退税认定,逾期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

2.海关注册登记证;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

6.《出口退税办税员证》或办税人员会计上岗证。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江**、宜兴、锡山、惠山外贸企业到辖市、区局税政科;新区及市区外贸企业到国税大楼二楼退税处窗口。生产企业的认定到各国税管理分局。

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办理退免税认定?

答:根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并持有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期限是首份agent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查验);

(二) agent出口协议。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变更退(免)税认定?

答:对外贸易经营者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退(免)税认定事项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退税机关领取《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办理退(免)税变更认定手续。

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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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常见问题

生产企业

1、问: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做数据一致性

检查时提示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答:由于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漏做了,没做收齐,把这一条找出来收齐即可。

2、问:红冲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答:如果已经做收齐,先撤销单证收齐,再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筛选出要冲减的明细作冲减处理,第三步在当月出口明细里把负数明细报关号、核销单号删除,最后增加正确的数据。

3、问:生成明细数据时,提示上月明细数据尚未申报?

答:由于误把上月明细数据撤消,从而导致这个问题,请把上月的明细和汇总重新生成下即可。

4、问:12月底出口,于次年1月份记销售,怎么录当月出口?

答:需在出口明细货物录入时,把所属期标识改成上一年份,其他和平时一样录入。比如2011年1月在当月出口明细里录入出口日期是2010年12月的明细,那么所属期是2011年,

所属期标识应该是2010年。

5、问:企业在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单证不齐如

何录入?

答:企业在填写“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报关单、核销单项为空,单证标志录入BH(B表示报关单,H表示核销单)

其他项目按出口信息录。

6、问:在做单证收齐时,序号如何填写?

答:在录入时,可以全部填0001,等全部单子录入完毕后,点序号重排就可以了。

7、问:单证收齐时做了红冲,增加正确数据时应按照哪个汇率计算?

答:按记销售时的汇率。也就是说一正一负金额要一致。8、问:.“本月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与申报明细表数据不符”的现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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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XX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

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代理销售明细帐;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X。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

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XX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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