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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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护士工作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护士的职业安全。

同时,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订立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全部护士,包含全职护士和兼职护士。

第三条安全责任3.1 企业负责人应确保本制度的执行并负总责。

3.2 护士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护士工作中的安全防护负责。

3.3 护士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对本身的职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职业安全教育第四条入职培训4.1 新入职护士应接受相关职业安全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防护制度,掌握正确的职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4.2 护士长应组织新入职护士进行培训,并对其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第五条定期培训5.1 全部护士应定期接受职业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职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5.2 护士长应订立并组织实施定期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应急演练6.1 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护士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本领。

6.2 护士长应组织护士参加演练,并依据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职业安全设施与装备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7.1 企业应为护士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7.2 护士应正确佩戴并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随便调换、私自损坏。

7.3 护士使用完劳动防护用品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八条安全设施8.1 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职业安全要求的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栏杆、紧急报警装置等。

8.2 护士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严禁随便拆除、破坏。

第九条应急设备9.1 企业应配备符合职业安全要求的应急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箱、灭火器等。

9.2 护士应熟识并会正确使用应急设备,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四章工作环境安全第十条通风与空气质量10.1 企业应确保护士工作场合的通风良好,保证空气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加强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保障护士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

二、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价1.医疗机构应对各类职业危害进行辨识与评价,确定护士所处环境中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危害、物理危害、生物危害等。

2.医疗机构应根据职业危害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减少和控制职业危害对护士健康的影响。

三、职业防护设施与装备1.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与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口罩、防护眼镜、手套、防护鞋等。

2.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防护设施与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四、职业防护培训和教育1.医疗机构应对护士进行职业防护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危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职业防护培训和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护士的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

五、职业健康监护1.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对护士进行健康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早期症状。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职业病报告和监测制度,及时报告并控制职业病发生和传播。

六、事故应急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事故责任和处置要求。

2.医疗机构应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七、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士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职业危害问题及时改善和处理。

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护士工作过程中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保障护士的职业安全。

八、违规处罚和整改措施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罚制度,对护士违反职业安全防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医疗机构应及时整改和改进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附则1.医疗机构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制度,提高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水平,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护理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理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护理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预防职业伤害,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护士等。

三、职责1.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理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教育培训(1)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开展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

(2)新入职护理人员必须接受岗前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防护用品(1)根据护理工作性质,为护理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

(2)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3.工作环境(1)改善工作环境,确保通风良好,降低有害物质浓度。

(2)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操作规范(1)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2)规范使用医疗器械,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5.职业健康检查(1)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2)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护理人员,及时给予治疗和调整工作岗位。

五、事故处理1.发生职业伤害事故,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领导。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受害者给予必要的关怀和补偿。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促进护士队伍健康成长,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危害分类及其应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护士,包括全日制护士、兼职护士等。

第三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本单位护士职业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基本要求,所有护士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全员参与,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第五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应当注重预防为主、保护为重、法制为依据、协同为手段,加强科学防控,全面提高护士队伍的职业安全水平。

第六条行为规范:护士职业活动中应当坚持法律、道德、职业操守和规范的原则,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职业安全防护责任第七条本单位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责任主体是单位领导。

第八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工作责任由单位领导明确分工,划定责任范围,形成层层责任尽职体系。

第九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责任要求:(一)护士职业安全防护责任的意识:加强职业安全防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护士职业安全防护意识,树立“安全至上、预防为主、保护为重”的工作理念。

(二)护士职业安全防护责任的落实:明确护士职业安全防护责任范围,制定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三)护士职业安全防护责任的监督:加强对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十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护士职业安全防护政策、规则和制度。

(二)负责制订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评估和更新。

(三)负责组织对护士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护士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四)负责对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五)负责收集、整理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数据和信息,汇报上级。

(六)负责配备和管理必要的职业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

护士职业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护士职业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护士职业安全,预防职业暴露和职业危害,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和护士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医护人员。

三、职责1.护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定期对护士职业防护安全进行培训和考核。

2.各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士职业防护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制度执行。

3.护士: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职业防护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四、职业防护措施1.个人防护用品(1)根据工作需要,为护士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2)护士应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持其清洁、干燥,避免交叉感染。

2.手卫生(1)护士在接触患者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前后,必须洗手。

(2)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时,应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

3.感染性疾病防护(1)护士在接触感染性疾病患者时,应穿戴隔离衣、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2)对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4.职业暴露处理(1)护士在职业暴露后,应立即向科室护士长报告,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职业暴露后,应按照规定接受相关检测、治疗和随访。

5.培训与教育(1)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进行职业防护安全培训,提高护士的职业防护意识。

(2)科室护士长应定期对护士进行职业防护知识的考核。

五、监督与考核1.护理部对护士职业防护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科室护士长应立即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理。

3.护士在职业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5篇)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5篇)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护士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和医生一样都在救死扶伤。

但是护士在执行医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安全因素,是发生职业损伤的高位群体。

危害护士执业安全的因素有机械,物理性,化学性,心理性,工作环境,这些相关损伤因素严重威胁护士的身心健康。

护理管理者要建立适当的职业安全与防护措施,以减少护士职业病的发生,增强护士职业安全性。

生物因素:经血液传播疾病种类有____多种,最常见的包括HBV、HCV、HIV等。

据研究,含病毒浓度最高的血液和体液依次为:血液、伤口分泌物、精液、阴道分泌物、羊水等。

化学因素:护士每天在工作中接触大量的化学消毒剂,用于各种物品的消毒,这些消毒剂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是缓慢的,不会迅速表露出一些自觉症状,往往容易被护士所忽略,但这些药物可以释放、挥发到空气中,有些药物可以通过皮肤、黏膜被人体直接吸收,对呼吸道及神经系统均有一定的影响。

还有化疗药物,护士在配制和接触这些药物的过程中经呼吸道、皮肤直接吸收,剂量虽小,但因蓄积的作用,便会造成白细胞减少、流产率高,甚至致癌、致畸等危害。

放射也是护士职业损伤危害因素之一,一些治疗释放出来的射线,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波,其穿透力很强,如果放疗护士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接触放射线,会造成有机损伤,如白细胞减少、不孕不育、放射病、致癌等。

环境因素:三班倒扰乱了护士的生物钟,可引起失眠、饮食代谢紊乱、慢性疲劳。

同时,长期的睡眠不足,对人的认知能力和神经性行为的影响也是严重的。

主要表现:一为注意力下降,警觉性降低;二为认知能力下降,必将导致工作效率低;三为记忆力下降;四为经常感疲乏,即使睡眠充足,亦感觉疲劳、无力;患者的痛苦表情、患者及家属的无理刁难均可使护士产生不良心境。

另外,护理专业在社会中的各种评论及自我价值得不到体现,也给护士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及消极情绪。

防护对策防止和减少针刺伤的发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护理部及科室应组织学习,制定合理的防护措施。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专科护士管理制度1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或为隔离患者治疗护理时,应当穿隔离衣、戴面罩、眼罩、穿鞋套等防护措施。

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2、正确处理锐器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6、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7、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三)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化疗防护工作规范(一)总体要求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化疗药物配置及临床应用1、配置化疗药须穿一次性防渗透防护衣,戴双层手套、口罩,在生物安全柜中配置。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职业安全防护要求1.护士应定期参加相关职业健康体检,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接种,确保身体健康。

2.护士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与消毒,并保持干净整洁。

3.护士在工作时应进行必要的手卫生和消毒,特别是接触病人体液时应加强消毒措施。

4.护士应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工作规范与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5.护士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学习与宣传,提高个人的防护意识和职业素质。

三、工作环境安全防护1.护士的工作场所应保证通风良好,并配备必要的空气净化设备。

2.护士的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禁止堆放垃圾与杂物。

3.护士的工作场所应尽量避免噪音、尘埃、放射性物质等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如无法避免,则应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与设施。

4.护士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与药品,以备处理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

四、职业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1.护士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伤病申报与处理。

2.护士对于可能导致职业伤害事故的操作,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与防护措施。

3.护士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应及时就医并保持医疗记录,确保及时治疗与康复。

4.护士的家属或同事对于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应转告工作单位并配合工作单位的调查与处理。

五、责任与监督1.医院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与安全事故预防机制。

2.护士工作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护士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3.护士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档案,确保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记录与追溯。

4.护士工作单位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定期检查与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5.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六、奖惩措施1.对于积极履行职业安全防护义务的护士,可给予表扬、奖励或晋升等激励措施。

职业安全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篇)

职业安全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二篇)

职业安全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保证其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措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办公室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四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且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这些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和配发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六条公司将对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员工应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私自使用、更换或损坏。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系统,专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发、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系统由公司安全保障部门负责,负责制定和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案,并进行相关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

(二)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发工作。

(三)组织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

(四)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设备。

(五)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更换和报废规定。

(六)对员工违反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发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和员工的要求,采购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

第十五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并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随时使用到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护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护士职业防护制度内容(七篇)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护士职业防护制度内容(七篇)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护士职业防护制度内容(七篇)最新护士职业防护制度(推举)一一名护士的仪表、言语、眼神、动作、表情及服装、装扮都会涉及到风度的雅俗,都会给人留下不同的印象,产生不同的效果。

当一个护士一进入病房,首先患者看到的是护士的仪表。

可能有的人会说,护士的仪表如何关系不大,只要技术作风过硬就可以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我们知道患者住进医院的心情是不开心的,任何不良的刺激都会给患者的心情造成不好的影响,患者见到穿不洁的衣服或咯咯作响的高跟鞋的护士,会有可怕与厌恶之感,同时产生不信任的感觉。

所以,当进入护士角色后,必需穿着干净,使人感到和谐、优雅、大方,要具有端庄、含蓄的举止,自然的表情姿态,这可使人有悦目的美感,对患者坦率热忱、态度和气,这可使人感到稳健、亲切、可信。

护理人员的责任是给患者以人性的暖和,护士的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恰当的问候,一个温顺的操作,一个适时的提示,一次倾心交谈,都能表达出护士对患者的敬重,对生命的敬重,使患者深切感受到被关注、被关心、被理解的幸福,在人文护理的良好气氛中,患者的不良心情就会化解,对疾病康复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个护士的素养是塑造心灵的途径,也是显示心灵的表现,一心一意为患者效劳的内在思想感情是通过行为表现出来的。

护士要有良好的情志和意志修养,在工作中必需保持稳定、振作和开心的心情,见到患者应热忱而严厉、亲切而稳重,工作紧急但井然有序,以良好的心情去影响患者的心理状态。

护士要留意自己的行为,不要把不良的行为表现在患者面前,这样一方面对患者有不良的反响,另一方面有损于护士的形象。

如护理工作经常是一个独立进展,特殊是单独值夜班的状况下,面对的是不能申述自己意见的神态不清的患者或婴幼儿,对于病情的观看和处置是否精确准时、恰当严密,往往缺乏监视,这全凭护士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人道主义信念去履行她的职责。

一个护士要更好地完成她的任务,就必需具有良好的素养及较高的技术水平,把握现代科学技术学问,是现代护理工作的需要。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

护士职业防护制度护士职业防护制度「篇一」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暴露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理人员,包括在护理岗位上工作的在编护士、合同制护士、实习护士和进修护士。

第三条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管理、科学评估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培训,确保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二、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第五条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第六条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包括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等。

第七条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1. 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 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 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第八条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第九条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

第十条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第十一条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二条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在使用锐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锐器伤。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在接触化疗药物、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对自身造成伤害。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职业暴露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三、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护士职业安全,提高护士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卫生条件,建立健全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促进护士队伍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护士。

第三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准则,是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指导文件。

第四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全院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基本要求第五条护士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护理服务。

第六条护士须保持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第七条护士须接受必要的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职业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护士在工作期间应当注意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卫生的护士制服。

第九条护士在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严守患者隐私保密的原则。

第十条护士须遵守消毒规范,使用经过消毒处理的器械和设备,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三章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组织第十一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由全院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应由护士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计划;(二)制定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的标准和规范;(三)组织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四)评估和改进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听取护士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具体负责护士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责任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支持。

第四章护士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护士在工作期间应当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感染病原体。

第十六条护士在与可能感染传染病的患者接触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正确使用防护装备、洗手等。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5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

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安全培训: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岗位上的安全操作规范、职业暴露风险及防护措施、应急逃生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复习。

护士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护士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护士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职业安全与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院护士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

2. 职业安全与健康委员会下设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护士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立职业安全与健康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护士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1. 医院对护士人员进行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培训,使其掌握职业危害识别、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2. 新入职护士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护士人员进行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1. 医院根据工作性质,对护士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护士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3. 为护士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4. 医院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五、职业危害事故处理1. 护士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治,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 医院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六、职业安全与健康检查1. 医院定期对护士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内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检查项目。

2.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护士人员,医院应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停止其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职业安全与健康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护士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

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和质控中心下发的《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第二版。

(二)、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在工作场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并洗净双手,手术室、产房和传染病房的工作服不穿到其他病房,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前、后应洗手或使用手快捷消毒剂。

(三)、病室内应定期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按要求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四)、病床应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巾,用后按要求消毒。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五)、对于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非工作人员与治疗无关人员不可随意进入,并作清洁、污染区域区分,空气及地面作定期消毒。

(六)、治疗室、配膳室、病室、厕所等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七)、对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八)、污染的医疗用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消毒、灭菌等。

(九)、手术室、供应室、产房、婴儿室等消毒隔离工作按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普通病房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用物、用品分开使用,床边隔离,限制活动,床尾悬挂醒目隔离标识,排泄物、分泌物先消毒后排放,接触者应穿隔离衣、洗手,确诊后及时转入传染科。

(十一)、特殊菌种感染如:绿脓杆菌、厌氧菌等,使用器械、敷料应进行特殊处理,消毒-清洁-消毒,浓度加大或焚毁。

(十二)、各类物品按清洁、污染分别放置保管,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加盖,分别放置。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一)、遵循《护士条例》规定,护理人员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护士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护士的岗位职责与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的岗位职责与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治疗护士职责(一)1、参加晨会,听取夜班报告,清点治疗用品,及时更换消毒及灭菌物品,严格遵守治疗室工作制度。

2、负责注射、供药、输液、治疗工作的准备和配合医师换药及各种穿刺等诊疗工作,保持治疗室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负责治疗室注射用品、各种消毒包的保管,定期检查无菌用品是否过期并及时更换。

负责治疗室、换药室消毒工作,定期作空气培养。

4、负责药品的领取和保管,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及时处理和补充。

5、定期检查各种治疗盘、引流瓶、换药车的消毒灭菌工作。

6、检查抢救药品、物品、器材的性能,是否定位放置,以保证使用。

7、为夜班做好准备,对常用药及特殊用品应认真交班。

治疗护士职责(二)负责全科病人输液配制。

不参加晨会,及时完成当日全科病人补液配制工作,特殊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查:配药前、中、后查对;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名称、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核对输液卡、瓶签、药物一致后方可配药。

3)急救、危重病人优先配药。

抗生素现配现用。

时间___物按时准备。

4)注意配伍禁忌、避光要求等。

第1 页共19 页5)欠费病人交费后及时用药。

新病人及时用药。

2.负责与供应室领取物品。

检查、更换消毒、灭菌物品,包括无菌持物钳、无菌包、外用无菌容液等;领取备用一次性物品:输液器、注射器、针头、棉签等。

3.负责核对发放口服药。

11AM、5PM 口服药及时核对发放给病人。

病人外出发药应记录和交班补发。

4.负责药物的核对领取。

负责病人的退药,落实各种药物领取核对工作,欠费病人负责核对、补抄各种治疗单。

5.协助责任护士治疗工作。

保证时间性治疗按时执行,做好输液续接瓶工作。

6.负责治疗室工作交接班。

交接时间性治疗、特殊药物、新病人用药、欠费病人用药、清点次日备用贵重物品等。

7.负责与主班共同核对当日长嘱、临嘱。

8.负责摆放次日用药品。

输液、注射药品及特殊检查备药。

9.负责治疗室、冰箱的清洁整理。

及时清理废用品。

护士执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执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护士执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土职业安全的监控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为护士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护理活动过程中,遵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配置药物,配药时戴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六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戴手套。

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或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成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注射器进行操作时,用过的针头立即放到锐器盒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不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徒
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头、刀片或其他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及时清理污染场地,不要留给他人。

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机器开关和清洁区及清洁物品。

12.受到传染病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

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向护理部、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护士的职业防护

护士的职业防护

护士的职业防护一、引言护士作为医疗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照顾患者和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工作过程中,护士也面临着各种潜在的职业风险,如感染疾病、工作压力等。

因此,为了保障护士的职业安全和健康,职业防护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的职业防护标准,包括个人防护、环境防护和心理防护三个方面。

二、个人防护1. 护士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以防止感染疾病。

2. 护士在接触患者体液时,应穿戴防护服,并正确佩戴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患者体液。

3. 护士应定期接种疫苗,如流感疫苗、乙肝疫苗等,以增强自身免疫力。

4. 护士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手部交叉感染。

5. 护士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

三、环境防护1. 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通风设施、清洁卫生等,以减少职业风险。

2. 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如隔离病房、负压隔离室等,以确保患者和护士的安全。

3.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执行相关的感染控制措施,如手卫生、消毒灭菌等,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4.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四、心理防护1. 护士应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心理抗压能力,有效应对工作压力。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心理支持体系,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护士缓解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3. 护士应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应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

4. 护士应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五、总结护士的职业防护是确保护士职业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

个人防护、环境防护和心理防护是三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护士应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同时还应关注护士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

只有综合考虑个人、环境和心理防护,才能确保护士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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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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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7667-59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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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

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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