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介绍模板之令狐文艳创作
农民工工资-三方协议电子版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甲方:(工程建设单位)
乙方:(工程总包单位)
丙方:(专用账户开设银行)
工程名称: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温州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72 号)、《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
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 号)及《关于进一步
加强住建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每月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在丙方开设乙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户”),账号:,
用于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乙丙双方要保证该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时,丙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工资代发手续,如需进一步明确乙丙双方代发义务及责任的,可另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工资代发协议以丙方版本为准。
三、该项目中标价为:元,其中人工费为:
元,人工费占比: %。工程开工后,甲方于次月开始,每月日前,将上月完成工程量的 %作为人工费汇入乙方专用户。如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支付预付款,甲方在支付预付款时,将预付款的 %作为预付人工费汇入乙方专用户。
四、乙方选择通过“智慧住建”工薪保障系统传送代发数据至丙方。丙方确保该专用户与“智慧住建”实现数据互通,工程未竣工前,不接受柜面或网银等转账指令。丙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按月提供上月工资发放流水,流水应标注专用账户名、账号及支出明细,并确保专用账户账号与协议及备案账号一致。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方协议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方协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三方协议
甲方:________(雇主单位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地址)
乙方:________(工程承包单位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地址)
丙方:________(工资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地址)
鉴于:
1. 甲方、乙方签订了项目建设或其他类似协议,在项目建设中需要聘请或使用农民工。
2. 甲方、乙方应当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工资拖欠的风险。
3.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甲方、乙方共同向丙方缴纳工资保障金,由丙方对农民工工资要求提供担保和支付保障金。
为此,各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
1. 甲方的身份:作为雇主单位,应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的义务。
2. 乙方的身份:作为工程承包单位,应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的义务。
3. 丙方的身份:作为工资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应接受甲方、乙方的缴纳工资保障金,对农民工工资要求提供担保和支付保障金。
4. 甲方、乙方应当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福利、保险、住宿等费用。
5. 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对甲方、乙方未能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进行垫付并追偿。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
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施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________________
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
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
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律所修正版)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施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________________
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
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
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
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编号: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
湖南省建设厅
印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适用于湖南省建筑业)
编号:_____________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 ]36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帐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 ]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将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编号: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
湖南省建设厅
印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编号: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
湖南省建设厅
印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
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
说明和承诺并经丙方确认后,可结清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做好专用存款账户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终止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合同关系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关变更资料(含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明和承诺)后,乙方才可根据承继建筑施工单位的要求,并经丙方确认后,结清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并将余额转划入承继建筑施工单位所开设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专用存款帐户后,同时将所涉专用存款账户予以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编号:
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阳市交通局
浏阳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16]78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项目中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甲方应以总承包单位的名义开设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甲方不得要求各级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另行开设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三方合作协议
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三方合作协议
一、协议背景
鉴于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重要性,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用人单位)、乙方(银行)和丙方(农民工)达成协议,共同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三方合作协议。
二、协议主体
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2. 乙方(银行):__________
3. 丙方(农民工):__________
三、协议内容
3.1 甲方义务
1. 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存入乙方银行账户;
2. 按照乙方提供的工资支付方案,及时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所需信息;
3. 积极配合乙方和丙方进行工资支付情况的查询和核对。
3.2 乙方义务
1. 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工资;
2.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支付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丙方支付工资;
3. 按照甲方和丙方的要求,提供工资支付情况的查询服务;
4. 保证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安全,确保工资不被非法挪用。
3.3 丙方义务
1. 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以便乙方正确支付工资;
2. 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及时核对工资支付情况;
3. 如有工资支付问题,及时与甲方和乙方沟通,共同解决。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4.1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协议的变更
协议的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要求,需经另外两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
4.3 协议的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协议有效期届满,如各方无异议,自动续约____年;
农村农民工工资三方协议
农村农民工工资三方协议
一、协议背景
本协议是根据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农村农
民工的工资权益,维护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
动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二、协议内容
1. 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村农民工的
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工资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确保工资支付的安全
和及时性。
3. 用工单位应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农村农民工,如
果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农民工,并及时解决问题。
4. 农村农民工应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如出现上述情况,用工单位有权按规定进行扣款。
5. 农村农民工应主动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技能
和工作能力。
6. 用工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
保农村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用工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支付违约金,并补发工资至应支付的金额。
2. 如果农村农民工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用工单位有权依法进行扣款。
3. 如在违约问题上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四、协议变更和解除
1. 协议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确认。
2. 协议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除,解除协议应提前通
知对方,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五、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共同遵守。
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合同(最新版)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
三方监管合同(最新版)
当事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银行机构(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劳务公司或其他合作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目的和背景
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确保工人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合同:
条款
1.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
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注册并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账户。
1.2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管。
2.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与提取
2.1 甲方每月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2 乙方负责核实甲方存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金额,并及时通知甲方。
2.3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提取条件和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4 甲方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3. 丙方义务
3.1 丙方负责核实甲方向乙方存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是否达到支付标准。
3.2 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助甲方提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3.3 若甲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丙方有权终止合作。
4. 信息披露和监管
4.1 甲乙丙三方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存入、提取等信息进行互通,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2 相关部门有权对甲乙丙三方进行监管和检查,甲乙丙三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生效、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金融三方协议
农民工工资专户的金融三方协议
1. 背景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2. 协议主体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银行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农民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3. 协议内容
1. 甲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 乙方作为甲方农民工工资的代发银行,为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服务。
3. 丙方同意将自己的工资通过乙方银行账户领取。
4. 工资支付方式
1. 甲方将农民工工资存入乙方银行开设的专户,专户名称:“农民工工资专户”。
2. 乙方应在每月约定的支付日期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划拨至丙方银行账户。
3. 丙方应在收到工资后,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确认。
5. 工资支付保障
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资款,确保专户资金充足。
2. 乙方应保证工资专户的安全,防止工资款被非法挪用。
3. 丙方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配合乙方进行工资支付。
6. 监管与审计
1. 甲方、乙方、丙方应接受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管。
2. 甲方、乙方、丙方应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提供相关资料。
7.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应支付丙方逾期支付工资的
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划拨工资的,应支付丙方逾期支付工资的
违约金。
3. 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未配合工资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
协议。
8.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之令狐文艳创作
令狐文艳创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公示
令狐文艳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不拖欠工作,现将经本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公司和国家相关部门的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本公司和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附件:审核并确认符合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的人员名单
支付工资公司签章年月日
令狐文艳创作
令狐文艳创作
审核并确认符合农民工工资支付结清的人员名单
令狐文艳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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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令狐文艳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筑业企业):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施工项目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
湖南省建设厅
印制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规定,(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施工
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农民工在乙方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以下称“专用存款帐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四)企业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
第三条甲方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湘劳社政字[2004]36号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存入首付保障金及后续保障金,并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告,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甲方必须于每月第日前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并保证支出项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件为
农民工及时开设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
第六条凭甲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付款凭证通过专用存款帐户,乙方应在每月第日将农民工工资划到其个人存折或工资卡上。
第七条当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余额总量低于前两个月所支出的农民工工资总额时,乙方要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丙方。
第八条乙方要对专用存款帐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甲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丙方报告。
第九条甲、乙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运用专用存款帐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条丙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两方按上述内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时告知,并按《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按要求开设专用存款帐户的;
(二)开立帐户时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三)不按月及时向乙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
(四)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二条经查实甲方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丙方可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通知乙方从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中先予划支,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丙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丙方可撤消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账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存折或工资卡的;
(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通知、报告义务的;
(三)监督不力、致使保障(证)金专用存款帐户挪为他用的;
(四)与甲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四条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甲方在建筑工程完工后,应继续保留专用存款帐户及其帐户余额半年,乙方才可根据甲方要求及甲方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明和承诺,结清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做好销户处理,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六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建筑施工单位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关变更资料(含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说明和承诺)后,乙方才可根据承继建筑施工单位的要求,结清甲方专用存款帐户余额,并将余额转划入承继建筑施工单位所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后,做销户处理,本协议关系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