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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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承包合同
甲方:江苏博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处)
乙方:
为加强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构筑人文景观的生态环境,保障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住宅小区内建筑、生活垃圾清运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内容
1、承包范围为甲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承包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一期、二期、三期);
2、承包内容为甲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作业,包括:
(1)建筑垃圾由小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清运至市政府相关部门允许倒置的地点;
(2)小区零星建筑垃圾运至小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3)生活垃圾由小区内的垃圾桶运至小区临时垃圾房;
(4)生活垃圾房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
(5)小区内的废品回收。
二、承包期限及费用结算:
1、承包期为:建筑垃圾清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费用的结算:
a)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清运费按甲方实际向业主收取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的%进行结算,其余%作为甲方的管理费。支付方式为:甲方根据小区内每月实际完成装修的户数,按季支付给乙方,垃圾清运所需发票由乙方提供。
b)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本合同生效的当日付清。合同终止时,乙方无因质量及其他原因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指派管理处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监管乙方规范作业。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改进工作质量。
如发现承包事项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见本合同第五条)。直至终止协议;
2、乙方在承包作业时需要的用水、电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垃圾堆放处一个,专供建筑垃圾堆放之用;
4、对乙方合理的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经甲方确认后应予以全力支持。甲方有特殊服务工作需求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保每日名或以上员工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2、乙方负责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作业人员做到:
a)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b)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
c)根据甲方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实施垃圾清运作业;
d)严格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e)节约用水和电;
f)不得在景观湖、喷水池内清洗工具、车辆;
g)不得私自接受业主短驳垃圾业务及私自收取费用;
h)废品回收不得强买贱收,不得短斤缺量;
i)不得与业主(住户)发生言语、肢体的冲突。
j)不得在小区里、楼道内随意溜达或滞留及在公共楼道里,不得在业主信箱内发放广告;
k)不得损坏小区内的一切公(共)用设备设施,及业主财产;
3、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落实承包作业的实施,监管现场作业质量,处理业主和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并定期征求甲方对承包作业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自行提供承包作业必需的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
5、非工作时间内各种运输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在小区公共区域内。
6、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发现作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有损坏现象或有人实施破坏时,有责任及时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乙方应在作业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负责承担其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薪资及劳动法规定的所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任何事故(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自己员工的善后处理责任;
8、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因其他原因更换员工,应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应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时,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及安排值班。
四、承包作业质量要求
1、建筑垃圾每天收集次数不得低于次;
2、建筑垃圾不得在共用通道、公用部位堆放。
3、装修垃圾清运在18:00—24:00时间内完成。
4、负责建筑垃圾短驳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现场无垃圾、无污渍。
5、每天对临时堆放点须清扫冲洗干净,外场保持无污迹;
6、经常应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周边喷散药水除虫、保持无异味、无虫害。
7、不得擅自上门强行收购等行为。
五、处罚标准
1、甲方管理处管理人员监管中发现乙方承包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员工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后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的,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
2、甲方公司或第三方检查中发现乙方承包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或员工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
3、由于乙方承包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员工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导致业主或使用人投诉的(情况属实的);
以上每一项扣除酌情罚款30元至100元,继续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翻倍罚款;
以上处罚仍不能改进乙方承包作业质量或仍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