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答案
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答案英文回答:
Article 4: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1. General Provisions.
Duty to perform in good faith: Parties must perform their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in a bona fide manner,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the other party.
Timeliness of performance: Contracts must be performed within the agreed-upon time frame. If no time frame is specified, performance must be completed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Quality of performance: Goods and services must be provi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nd meet industry standards.
Substantial performance: A party is considered to have substantially performed its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if it has completed the majority of the essential terms and conditions.
第四章 合同法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以商业广告为例,如果要约人愿意向不特定 人发出要约,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明确表 示本广告构成要约或者广告所列商品将出售 给先交付价款的人;二是要约人必须具有履 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律责任,一旦相 对人作出规定的行为就可以使合同成立。
例1:请判断下述商业广告是否构成要约?
3、关于要约的效力
(1)要约生效时间采到达主义 (2) “到达”的含义是指到达受要约人及其代理 人可以控制的区域范围内,至于受要约人及其代理 人是否看到,在所不论 例3: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商业要约普通信函,要 以优惠价购买乙的某种商品。3月5日到达乙的信箱, 恰巧乙外出办事,3月7日回来后才发现该要约函。 问:该要约何时生效? 答:3月5日
大家说法视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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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设立、 变更或者终止相互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 商并促成合意的民事行为。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是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 人发出; (3)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 (5)须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四章
选择题
• 甲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09年8月1日交货, 乙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 化,已无支付能力,遂提出暂缓交货,但乙未允。 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 的担保; • 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款,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 担保; • C.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 物; • D.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 其违约责任;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案例分析]: 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 定由甲厂提供给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 款3万,但是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都未确定, 双方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何 地?
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的处理规则
•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合同内容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 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依据下列 处理规则: •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履行。 •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 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 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 二、适当履行原则 • 也称全面履行原则,指当事人应依据合同 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 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 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的履行 自己的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
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
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
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
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
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
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
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订立方式】
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
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
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四章 合同法
承诺
受 要 约 人 ↓ 要 约 人
规 定 期 限 内 到 达
与 要 约 内 容 一 致
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需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月1日 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销售。① Z机关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 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七日内付款。② 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同意Z机关提出 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 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 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③ 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④ 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⑤ 该合同的要约为:C 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要约邀请 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要约 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新要约,合同的要约 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承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卖某一型号彩电1000台。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向甲公司付出全部货款,同时,甲公司也向乙公司交付彩电800 台。 但因其货源不足,甲公司无力在合同约定期间交付剩余200台彩电。甲公司遂与丙公 司商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剩余200台彩电,甲公司将乙公司所付货款之20%转付于 丙公司,同时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接受丙公司的发货。丙公司在接到货款后,向乙公司发出 200台彩电。 乙公司在接到货之后,经检验,发现其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向甲公司提出要求退 货。甲公司不同意,称丙公司所发货与其无关,如有质量问题,应由丙公司负责。双方协 商不成,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丙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章 合同法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 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 合同的权利。
•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 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 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二)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
•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 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 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
责任。
•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
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
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
任。
• (三)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
• 一、合同与合同法
•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 1.合同法是私法;
• 2.合同法是自治法;
•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
•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 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 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 保管合同,借贷合同
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合同的履行概述
一、合同履行的意义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全面地完成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使债权人的债权得
到完全实现,使债务人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
二、履行行为的表现形态
交付标的物、移转财产权利、支付金钱、提供劳务或服务、完成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不作为。
三、合同履行的原则
(一)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1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协作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1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
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
(三)情事变更原则
【案例】
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违约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2)27号答复称:“……就本案购销煤气表散件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防止的情事变更,即生产煤气表的主要原材料铝锭的价格,由签定合同时国家定价为每吨4400元至4600元,上调到每吨16000元,铝外壳的价格也相应由每套23.085元上调到41元,如要求重庆检测仪表厂仍按原合同约定的价格供给煤气表散件,显失公平。对于双方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你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之规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公平合理地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2002年8月5日发布)第27条:“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的,如合同有效,工程款应按该约定结算。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
第四章合同法
• (三)作用的阶段不同。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 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而合 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 ,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 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 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 据。
2020/5/18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定是由拒绝或者
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债权人的请求权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四、合同履行的保全 1、代位权 (1)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2)行使方式和范围 2、撤销权 (1)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2)行使方式和范围
可能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就意味着已经成立。 其二,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就生效。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
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
、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
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
2020/5/18
四、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法律、善良风俗、公共秩 序):合同的标的、合同追求的目的
1、英美法 2、大陆法 3、中国法的规定 五、合同的形式 1、英美法:签字蜡封;简式合同 2、大陆法:以不要式合同为原则,要式合同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
(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
(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合同法ppt课件
精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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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押
•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 利移交债权人占有而为担保,当债务人不 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 权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 的价款优先受偿。
• 动产质押:订立书面合同,质押物移转
• 权利质押 :可依法转让的财产权,包括 有价证券、股份股票和知识产权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订立形式、程序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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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案例:某市政工程公司承包了1500米
• 地下排水工程后,交下属工程队施工。 • 工程队私下以工程队名义与某乡民工队 • 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规定:
工
• 程竣工结算10日内,工程队支付6万元劳 • 务费。工程完工时,发包方以承包方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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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撤消: • 1 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 • 2 重大误解; • 3 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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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约 • 要约是签约的意思表示。其特征为: • (1)有一定约束力; • (2)形成合同草案; • (3)向特定人发出;
• 6 合同担保
• 合同担保是当事人根据约定或者法律 规定,为保证合同全面履行,实现合同 目的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合同担保 的方式为:
合同法第四章[工作范文]
合同法第四章
篇一:第四章合同法
第四章合同法
第一节概述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一
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仅指民商法上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法国民法典》1101条规定“合同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
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对违反这种允诺,法律将
给予其补偿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2人
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
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的基础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和成立要件
(一)当事人之间必须通过要约和承诺方式达成协议。
(二)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
(三)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四)合同的标的物和内容必须合法。
(五)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
(六)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四、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
2.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件
1.要式合同:
2.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
第四章 合同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合同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违约责任
1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1)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反映的是当事人对其意思表示的一致性 本质:当事人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调整 彼此权利义务的行为
合同法 2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2)
2、特征 (1)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3)内容和目的: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法 3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3)
二、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概念: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合同法、散见于各种法律规定中 的有关合同的规定 狭义:《合同法》
合同法 4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4)
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 合 同 法 不 调 整
合同法
企业、单位内部的管 理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5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5)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对合同具体制度的抽象和概括并贯穿于合同 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 5)遵守法律、不损害社会公益原则 6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6)
第四章 合同法
合同之间的 从属关系
二、合同的分类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进行 的划分。如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 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需要支付对价为标准进行 的分类。实践中的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如买 卖合同、租赁合同、互易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 同、商业借贷合同、保险合同、居间合同等。而赠 与合同、借用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有的合同可 以使有偿的也可以使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主要有:
内容不同 效力不同 目的不同
以订立合同为 直接目的 不以订立合同 为直接目的 要约 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 要约对要约 明确,即应当包含合 人具有约束 同的主要条款 力 要约邀 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 要约邀请对 请 款(如数量、价款), 发出人没有 则属于要约邀请 法律约束力
4. 承诺的撤回与迟到 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行为。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承 诺到达要约人,才发生阻止承诺生效的效力。 承诺的迟延或迟到,是指受要约人未在要约 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内或者合理的期限内作出 承诺,该承诺不产生法律效力,而被视为一 项新的要约。
举例:
(二) 承诺
1. 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 业交易中,承诺又称为接盘。 2. 承诺的要件 (1)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2)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 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 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一般,有关合同 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 违约责任或者解决争议的方式等条款属于实质性条款。 (4)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以下是该章节内容的一个简化模板: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第一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时间。
第十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实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合同法
例1:甲入一便利店购买矿泉水一瓶,饮用前发 现内有杂质,遂去退换。店主乙指着店堂告示 “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对甲说:“本告示 为我们的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请你自重。” 甲不服,遂起纠纷。问:乙之说法于法有据否? 于法无据。 例2: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 “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之店规告甲,并加以 拒绝。经营者之如此作法,可否? 不可以。
(一)合同订立概述 (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 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 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 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 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 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司法权具有“被动性”(消极性)特征, 以“不告不理”为原则。 即法院不仅受理案件要受当事人起诉的限 制,而且判决也要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约 束。
56.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 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合同法
承诺的生效
——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
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 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迟延
(1)期外作出,期外到达——无效(新要约) (2)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要约人及时通知 有效→承诺有效,合同成立时间以承诺生效 时间为准 (3)期内承诺,期外到达→原则上有效→要约 人及时通知无效→承诺无效
某建筑公司因为工程急需一批水泥,但是又没有存货。为 此,该建筑公司于2001年2月12 日向本市甲水泥厂发出函 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X号水泥1000吨,5天内要货。 如果贵厂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急需此货”。甲厂收 到函电后,当天回复说该厂有贵公司需要的水泥,说2月 15日送货,并通知了价格和运输方式,要求第二天答复。 建筑公司随即回复答应购买并马上发出了函电,但是由于 邮局的原因于2月15日到达水泥厂。甲水泥厂认为回复已 经超过了规定的日期,通知建筑公司将1000吨水泥卖给了 另一家建筑公司 。建筑公司由于没有买到水泥,受到了 很大损失,遂将甲水泥厂起诉。 (1)此案例中的几个文件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是什么性质的 行为?为什么?
香港甲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乙公司发盘出 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 定有效期限。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 定后,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 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 送达香港甲商行。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 港甲商行于10月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 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 商行于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甲商行的电报于 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乙公司。问:香港甲商 行能否撤销其发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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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 石为人造钻石,每一粒价值1元。手表成 本约1000元。
如果小王购买了该手表,则他与手表厂 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是无效合同 吗?
案例分析
张公司向王公司订购奶粉一批,王公司 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 粉。
1.合同效力如何?
一、 附条件的合同
(一)附条件合同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
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 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二)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期限和条件的区别 :
期限的到来是必然发生的,能够 为当事人所预知的,所以期限是 确定的事实。而条件的成就与不 成就是当事人所不可预知的,条 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因 此,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和内容
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 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 合同的拘束力具体体现为权利和义务两 方面。
原则上,合同不具有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合同对第 三人的拘束力表现在: 1.赋予合同当事人具有排斥第三人妨害及在第三人非法侵 害合同债权时享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主要的) 2.为保全合同利益,法律允许债权人可在特定的情况下主 张代位权和撤销权。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 二、 三、 四、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3.老王患重病,老刘是老王多年好友, 老刘给老王承诺:“如果医院治不 好你的病,我将负担你儿子今后全 部的生活费用和上学费用)
4.李老师与小王约好,下周四他们之 间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5.小美跟小莫约好,明年万圣节她会 借给小莫一个很昂贵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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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一、附条件的合同 二、附期限的合同
(三)附条件合同的效力
《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附条件 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 时生效。”
二、 附期限的合同
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 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 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 据的合同。
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 确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 力的附款。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 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 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 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 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 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
张公司事后得知实情时,恰逢国产奶粉畅销。
2.如果张公司向王公司催告交货,合同效力如 何?
3.如果张公司向王公司预付货款,合同效力如 何?
小王在商场购买了一个标明产自香港的 相机,实际上该相机产自广东。
小刘有一副山水画,其假称该画为元代 画家所做,高价售于张某。
某公司的董事长醉酒之时签订的合同。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 教材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合同法
王利明 房绍坤 王轶著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想一想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时的吗?
想一想
1.老张跟小李约好,如果明天下雨, 他就从小李那买2把雨伞
2.张三与李四约好,待张三母亲去世 后,张三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李 四
甲的儿子发高烧,在挡出租车时,被要 求支付高于平时5倍的 价钱200元,因其 着急就同意坐车。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 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 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生效的合 同归于无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点表现在: (一)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
王明和李健是朋友,王明开了一家商店 销售冬虫夏草,李健一直在为王明在外 地收购冬虫夏草。
为求方便,王明将一些已经盖章的空白 合同书交给了李健。
后来二人因为利润分配而反目成仇。王 明便取消了李健的代理权。
李健心中烦闷,某日约了以前一个老客 户张鹏喝酒。席间,张鹏出主意让李健 报复王明,让李健拿手上剩下的空白合 同书与他签订收购冬虫夏草的合同。
与张鹏签订合同后,李健仍不解气,又 花言巧语骗得孟文的信任后,用王明以 前给他的空白合同书与孟文签订了收购 合同。
1.李健与张鹏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2.李健与孟文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 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 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 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表见代理无须本人追认,即对其发生效 力。
表见代理的成立,须具备如下条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 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 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失的 4.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本人有关
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 2000只,每只手表售价20000元,其广告 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
实而产生的。 (二)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 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 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 解的要素。
案例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李某与乙公司订立 合同,李某调离后,又持有盖有甲公司 公章的合同书与不知其已经调离的乙公 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的做法 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 情,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 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拒绝履行。你 认为甲公司应该履行合同吗?甲乙公司 之间的合同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