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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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管理,规范船舶过

闸行为,提高船闸运行效率,保障船舶安全、有序、快捷地通过船闸,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船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苏北运河船闸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苏北运河解台至施桥十个梯级船闸的船舶过闸

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的

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航道管理机构及其船

闸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苏北运河航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苏

北运河船闸的运行、养护、保护和管理工作。

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负责苏北运河通航秩序管理,配合航道管理机构做好船舶过闸管理工作。

第四条苏北运河航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运行制度,科学调度、依法管理苏北运河船闸,为

船舶提供安全、及时、方便的通过条件。

第五条苏北运河航道管理机构和苏北运河沿线海事管

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苏北运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过闸应急

预案,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通过苏北运河的船舶(以下简称“过闸船舶”)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标志,随船携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签证簿》等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方便船闸登记、调度以及过闸确认。

第七条符合下列尺度的船舶可以正常通过苏北运河船闸:

(一)货轮总长68米以下、总宽15.8米以下;

(二)拖带船队总长440米以下、总宽10.8米以下;

(三)顶推船队总长220米以下、总宽15.8米以下;

(四)船舶吃水3.6米以下。

第八条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通过苏北运河船闸:

(一)货轮总长超过90米或者总宽超过15.8米;

(二)拖带船队总长超过440米或者总宽超过15.8米;

(三)顶推船队总长超过220米或者总宽超过15.8米;

(四)船舶吃水超过3.6米;

(五)船舶无标志或者标志不能识别。

第九条总长超过68米但在90米以下的货轮,以及驳

船总宽超过10.8米但在15.8米以下的拖带船队需要过闸的,应当事先向有关航道、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经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按照指定的时间、航路和航速通过船闸。

总长超过68米但在90米以下的货轮,以及驳船总宽超

过10.8米但在15.8米以下的拖带船队通过船闸的,航道管理机构可以按照省政府船舶过闸费征收有关规定加收过闸费。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过闸船舶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缆绳强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满足过闸期间安全系缆

要求。

第十一条过闸船舶在闸室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指定的档位停靠,不得超越安全界限标;

(二)货轮停靠时应当系好满足安全要求的艏、艉缆绳;

(三)船队的每条驳船均应当系好满足安全要求的缆绳;

(四)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闸室内上下人员、装卸货物;

(五)进、出闸时不得碰撞闸门;

(六)不得生火、燃放鞭炮、敲凿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影响船闸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过闸船舶在船闸引航道内航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进闸船舶避让出闸船舶;

(二)靠泊、离泊、移泊船舶避让航行船舶;

(三)货轮避让船队;

(四)普通船舶避让危险品船舶;

(五)空载船舶避让重载船舶。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品的船舶应当在苏北运河航道管理

机构所属的船闸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船闸管理单位”)划定的

停泊区停靠。船闸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品种类对装载危险

品的船舶单独或者隔离放行。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影响船闸安全情形之一的船舶不得

通过船闸:

(一)船体严重漏水的;

(二)机器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航行的;

(三)使用非拖轮拖带驳船进出闸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航或者不适拖的。

第十五条船舶拖带超长、超宽、超高、超深、半潜的物体,确需临时通过船闸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并事先

征求苏北运河航道管理机构意见。

第十六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闸应当中止运行:

(一)大雾、大雪等造成能见度不足30米的;

(二)七级以上大风;

(三)特大暴雨;

(四)上下游水头差超过设计允许值;

(五)其他需要中止船闸运行的情况。

中止运行的情况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船闸运行。

过闸秩序管理

第十七条船闸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船舶到闸先后顺序安

排船舶过闸。

符合优先过闸条件的船舶申请优先过闸的,按照《京杭运河船舶优先过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普通船舶过闸程序:

(一)船舶到达指定停泊区后,船长持适任证书或者受船

长委托的本船船员持船长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适任证书,到船闸远方调度站办理过闸登记,如实申报船舶主尺度、吃

水深度、总吨、载重吨、货种、起讫港等信息,缴纳过闸费,等待调度过闸通知;

(二)接到调度过闸通知后,船舶驶到指定的闸口引航桥

按档位停靠,按照调度指令进闸;

(三)船舶进闸后,船闸工作人员对进闸船舶进行过闸确认;

(四)闸室水平、闸门开到边后,船舶按照调度指令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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