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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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一、总则1. 本惩罚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三、违规行为分类1. 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施工现场小范围杂物乱放等。

2. 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材料、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

3. 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等。

四、处罚措施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若重复发生,可进行书面警告。

2. 一般违规:对个人处以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确定;对单位,除罚款外,还可暂停其部分施工活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 严重违规:对个人可处以较重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单位,除罚款外,可解除合同,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记录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负责人应根据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处罚程序。

3. 启动处罚程序前,应告知被处罚人或单位有关违规事实、拟采取的处罚措施及依据。

4.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相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并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和被处罚人或单位的陈述申辩,最终确定处罚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和人员。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建设工程罚款制度

建设工程罚款制度

建设工程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 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罚款制度,违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适用范围本罚款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装饰工程。

三、罚款原则1. 罚款应当公正、合理,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2. 罚款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执行,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四、罚款事项与标准1. 对于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的,根据违规程度,罚款5000元至50000元。

2.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罚款10000元至100000元。

3.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罚款20000元至50000元。

4. 忽视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罚款30000元至100000元。

5. 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罚款5000元至20000元。

6. 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每人次罚款500元至1000元。

7.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罚款10000元至50000元。

五、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正。

2. 如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出具罚款通知单。

3. 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单后15日内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的,可按日加收滞纳金。

六、附则1. 本罚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规定。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的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违规行为与处罚1. 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 对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3.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4. 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罚款。

5.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

3. 对于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罚责任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

2. 制度的执行应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惩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3.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实际表现做出,并报请项目业主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质量超出预期或在成本节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损失或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特别奖励。

3. 对于积极提出创新意见,经采纳后显著提高工程质量或效率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奖励。

三、处罚措施
1. 对于未按计划完成工程节点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延误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警告或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进行内部处罚。

3. 对于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损害工程质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
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建议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监控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

2. 奖惩建议需经过详细调查和充分证据支持,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奖惩决定应在项目业主审批后公开宣布,并记录在案。

五、附则
1. 本奖罚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公布最新版本。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业主所有。

工程项目三违奖惩制度

工程项目三违奖惩制度

工程项目三违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惩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加强工
程安全管理,预防三违行为,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
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将给予表彰和奖金鼓励。

2. 对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被采纳者,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等处罚。

2. 对于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 对于违法施工的单位,除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给予合同违约金、暂停
工程进度等处罚。

四、实施细则
1. 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三违行为的记录。

2. 安全监督小组应及时将三违行为报告给项目管理层,并提出处理建议。

3. 对于三违行为的处罚,应由项目管理层面讨论决定,并公示于全体参建人员。

4. 奖励和处罚结果应定期汇总,作为评估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

工程部的奖罚工作制度

工程部的奖罚工作制度

工程部奖罚工作制度为了提高工程部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工程部奖罚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激励工程部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责任心,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员工进行处罚。

一、奖励措施1. 项目按时完成,质量合格:奖励人民币500元/项目。

2. 项目提前完成,质量合格:奖励人民币1000元/项目。

3. 在工作中提出有效建议,为公司节约成本或提高效益: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建议。

4.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人民币200-500元/人。

5. 获得客户表扬或外部赞誉:奖励人民币200-500元/次。

6. 主动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正能量事迹: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次。

二、处罚措施1. 项目延期完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罚款人民币500-2000元/项目。

2. 项目质量不合格,需重新施工:罚款人民币1000-3000元/项目。

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次。

4. 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或处理:罚款人民币1000-3000元/次。

5. 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罚款人民币2000-5000元/次,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 工作中态度消极,不服从管理,影响项目进度:警告或罚款人民币500-1000元/次。

三、奖罚实施1. 奖励与处罚金额由工程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 奖励与处罚结果纳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晋升、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3. 获奖员工奖金应在奖金发放月工资中一次性兑现。

4. 处罚金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其员工。

任何在现场工作的人都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三、违规行为分类1. 安全生产违规:包括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章操作、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

2. 质量违规:包括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等。

3. 进度违规:包括无故延误工期、未按计划执行施工任务等。

4. 环境违规:包括随意排放污染物、噪音超标、乱堆放垃圾等。

四、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个人或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停工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的工区,责令停工整改。

4. 记入不良记录:将违规行为记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

5. 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制止,并进行初步调查。

2.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违规事实和责任归属。

3. 依据本制度规定,提出处罚建议,并报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4. 经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下发处罚通知,并监督执行。

5.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结语。

工程部规章处罚制度模板

工程部规章处罚制度模板

工程部规章处罚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规章处罚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

3.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的种类和程度应当与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相匹配。

二、处罚原则1. 公正性原则:对所有违规行为一视同仁,确保处罚的公正性。

2.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处罚不仅是对违规者的惩戒,也是对其及其他人员的警示和教育。

3. 分级负责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工作。

三、违规行为分类及处罚1. 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未佩戴安全帽等,给予警告或小额罚款。

2. 一般违规行为:如擅自改变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材料等,给予书面警告、罚款或暂停工作。

3. 严重违规行为:如造成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等,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合同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进行初步调查。

2. 根据调查结果,填写违规报告,并上报至相关部门负责人。

3. 部门负责人审核违规报告,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调查。

4. 最终处罚决定由公司管理层或专门的纪律委员会作出,并书面通知违规者。

5. 违规者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五、处罚执行与记录1. 所有处罚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

2. 违规行为及其处罚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并公布于公司公告栏。

地产公司工程部罚款制度

地产公司工程部罚款制度

地产公司工程部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公司旗下所有工程项目及其参建单位和人员。

3.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罚款范围和标准1. 工程质量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等。

根据违规程度,罚款金额从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2. 安全生产违规:包括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

罚款金额从500元至5000元不等。

3. 工期延误: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导致工程延期的,按照每日延期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从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4. 环境保护违规:包括施工现场扬尘、噪音超标、废弃物未按规定处理等。

罚款金额从500元至5000元不等。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工程部应及时向违规单位或个人发出警告,并明确指出违规事项。

2. 违规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警告后立即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措施。

3. 如违规单位或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工程部将启动罚款程序。

4. 罚款决定应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并出具罚款通知书。

5. 罚款应在收到罚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

四、罚款的管理和使用1. 所有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2. 罚款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3. 对于积极整改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或个人,工程部可酌情给予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和人员。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特订如下规定:1. 施工单位必须自觉地接受甲方及监理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意见,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业主、监理单位。

2. 施工单位进场后需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部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报监理单位审核,对未持证上岗者要求立即退场。

否则处罚款2000元∕人•次。

3、为了及时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周检查制度。

星期五下午由总监主持,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否则罚款2000元。

同样问题重复出现则每次罚款5000元。

4、所有进场材料均必须同时提供合格证,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及时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测机构做二次检测。

若二次检测不合格立即退场,严禁使用。

否则每次处罚款10000元。

指定材料须待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封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违反上述规定,处以罚款 2000 元。

5、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工序报验制度,未经报验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违规罚款5000元且无条件返工。

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负责返工处理,并罚款 20000元。

6、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中,要做到样板引路,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罚款5000元。

7、施工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罚款2000元。

8、施工单位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及时上报施工方案、工程月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缓付或停付工程进度款。

9、如施工单位未制订合理的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发生损失的处以2000元/项的罚款。

10、工程质量通病按每个点项处以 500 元罚款。

11、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12、混凝土浇捣时,施工方必须有管理人员到场指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到现场罚款2000元;浇捣完毕后按规范要求必须及时有专人进行养护并到位,养护周期不少于7天,每天不少于3次,否则处以罚款2000元∕天。

工程施工的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的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的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罚制度旨在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加快工程进度,促进员工积极性,形成
良好的工作氛围。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个人。

3. 奖罚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奖惩的透明性和有效性。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任务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荣誉证书。

2. 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3. 对于提出创新方案,经采纳后显著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金和荣誉
表彰。

4. 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三、惩罚措施
1. 对于未按计划完成工程节点任务的团队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停职检查或解除合同
等处罚。

3.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清退出场的处罚。

4. 对于浪费材料、设备等资源的行为,根据浪费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奖惩程序
1. 奖励提名由项目经理或任何员工提出,经评审团队审核后,报公司管理层批准执行。

2. 惩罚建议由项目经理或安全监督员提出,经过调查核实后,报公司管理层审议决定。

3. 所有奖惩结果应当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附则
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

工程部违纪处罚条例

工程部违纪处罚条例

工程部违纪处罚条例
为了改善管理秩序、提高工作质量以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以积分形式累计,1分1元整)
1. 准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扣1分。

2. 非公事不准到其他部门聊天,或在酒店范围内大声喧哗扣2分。

3. 电工、锅炉工须按时抄电表及锅炉运行记录,每缺一次扣2分。

4. 工程单是记录材料和工作量的依据、应妥善保管并送回:如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未能完成的,要在单上注明,遗失每张扣2分。

5. 接到工程单应及时维修,如延误维修,造成损失或事故者扣5分。

6. 外出维修不准到与工作无关的地方逗留,否则扣3分。

7. 严禁在工作间、锅炉房、空调房吸烟,否则扣5分。

8. 无工作安排时应留守工作岗位或工作间,未经批准外出者扣5分。

9. 夜班值班员必须在办公室值班,如例行巡查或外出维修时要佩带对讲机并通知总机以便联系,否则扣5分。

10. 严禁上班时间睡觉,违者扣10分。

11.不服从上司安排,扣10分。

12 调班或调休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违者扣10分。

13 .每月累计扣分超过30分以上者,另作记过处分要签单。

注:1)扣分罚款将在下月发工资后3天内交办公室,如不按规定交纳者,则每天增收10%滞纳金,将从工资中扣除。

2)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随时给予修改及补充。

精品文档可编辑的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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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奖罚条例

工程部管理奖罚条例

工程部管理奖罚条例为了加强管理,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调动工程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多方面工作的根本好转,特制定本奖罚条例。

一、处罚条例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对总经理交待的工作,务必按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汇报完成情况,否则,每次处罚200~1000元。

2. 严格遵守《工程部管理制度》、《工程部工作职责》和《工程部岗位实施细则》,凡是有违反其中的任何一条,均处罚50~500元。

3. 对总工交底的工作,务必及时上传下达,积极落实,按时完成,并汇报完成情况。

对不服从指挥、不配合工作、籍口推诿,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处罚200~1000元。

4. 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每次处罚100~500元。

5. 责任心不强,忽玩职守,工作态度恶劣,无团队精神,晚上施工时的重要工序不加班到岗者,每次处罚100~1000元。

6. 星期天或晚上未经请假批准,擅自回家,按旷工处理,或无故旷工一天者,每次处罚100~1000元。

7. 上班时间如无工作需要一般不准上网聊天、看电影,否则每次处罚50~200元。

8. 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巡查情况或重大问题及必要问题应及时向总工汇报,并事后要书面汇报。

对隐报、假报真实情况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9. 未经请假批准,无故不参加公司内部会,监理例会或现场交底会,每次处罚100~500元。

10. 混凝土浇筑时,必须核实混凝土强度、配合比与设计是否相符,必须在现场核实材料计量是否正确,并现场值班、旁站时间不得少于该批次混凝土浇筑时间的50﹪.11. 经常上班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者,没次处罚50~200元。

12. 未按要求填写施工记录、巡查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以及字体乱画、污损、撕损者,每次处罚50~200元。

13. 无故上班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意上岗者,每次处罚50~200元。

14. 私自或伙同他人偷窃公司财物、工地财物者,每次处罚50~200元。

工程部奖惩条例

工程部奖惩条例
61.
未做好纸芯、除毛器、沙缸的清洗工作。
2
4
6
62.
未做好各池换水、清洗工作及各池水温的监控、记录及设置。
2
4
6
63.
未及时做好循环过滤系统的反冲洗工作。
2
4
6
64.
未做好泡汤区水的更换,以及中药的投放。
2
4
6
65.
未对药物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和保管。
2
4
6
66.
个人卫生责任区域出现问题的
2
4
6
67.
维修工作完成后,现场清理不彻底的
2
4
6
68.
维修完成验收后同一问题48小时内返修的
2
4
6
69.
维修工作完成后,现场清理不彻底的。
2
4
6
70.
维护保养不到位、不彻底的。
2
4
6
71.
公共区域维修
72.
不定期巡查各楼层,保证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
4
6
73.
维修过程中,不认真工作的或维修时故意拖延时间的。
2
4
6
23.
工作期间接待私人探访
1
2
4
24.
未经批准带亲友进入运动城营业场所
2
4
6
25.
上班带手机接电话
2
4
6
26.
给客人传递错误信息
2
4
6
27.
非特殊情况下水
2
4
6
28.
未在规定区域吸烟
2
4
6
29.
携带岗位无关的物品

工程部调度罚款制度

工程部调度罚款制度

工程部调度罚款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对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以此激励全体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共同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任何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三、罚款标准1.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指定任务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延误的时间长短和影响程度,将处以相应比例的罚款。

2. 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材料浪费或设备损坏,将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损失,并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 对于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处以重罚。

4.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四、罚款执行1. 罚款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罚款金额将从责任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对于重复违规的个人或团队,将按照累进原则加重处罚。

3. 罚款收入将作为工程部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守规矩、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团队。

五、申诉与复议1. 被处罚人如对罚款有异议,可在接到罚款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诉。

2. 工程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进行复核,确保每一项处罚都是公正合理的。

3. 复核结果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诉人。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3.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部的惩罚管理制度

工程部的惩罚管理制度

工程部的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工作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员工应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工程部对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惩处。

第二章违纪行为与处罚第四条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行为准则,应按照违纪程度予以处理,具体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级别。

第五条轻微违纪行为包括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使用手机、擅离职守等,处罚方式为口头警告、书面检查。

第六条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不服从管理、擅自调休、不按规定着装等,处罚方式为扣减奖金、调整岗位等。

第七条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偷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等,处罚方式为停职、辞退等。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或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停职进行调查,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惩罚程序第九条员工违纪行为应当经过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理,程序包括:(一)调查核实: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取证;(二)听证程序:开展听证程序,让员工进行申辩并作出解释;(三)决定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意见作出处理决定;(四)执行处理:将处理结果通知员工,并执行具体处罚措施。

第十条经过处理的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向公司申诉,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再审,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违纪档案,对员工违纪记录进行登记和保存,以供日后参考和查阅。

第四章惩罚措施的执行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组织人事部门或工程部相关人员对违纪员工的处罚措施进行监督和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纪员工的处理,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到相关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对于员工因违纪行为导致的损失,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审议与修改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部负责审议和管理,经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施行。

第十六条对于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应当由工程部提出修改方案,并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项目管理处罚条例

项目管理处罚条例

青花九龙商住楼工程汉威建立集团工程部工程管理处分条例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平安、质量、文明等管理工作,确保各工程标的落实和施行,强化各参建班组的思想建立,增强全员意识,做到保平安、重质量、促进度、抓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自觉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进步的管理素质,进步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的整体管理程度,促使工程施工中标准化、制度化,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职工平安和安康,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处分条例,请各班组遵照施行。

第一节质量管理处分条例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标准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日常抽检考核规定如下:1、验收未进展即转下道工序者,罚款1000元。

2、未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施工,责令停/返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分承包人1000~5000元。

3、未严格按照施工工序施工、偷工减料者处分1000~5000元。

4、同一违规事件被发现第二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管理整改通知单?者,对承包人处分1000~5000元;并还需无条件整改。

5、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展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未经教育盲目施工,按每月教育1人处以组长50元罚款。

6、计量器具超期、不合格使用、焊接材料未烘干使用、焊接场所作业措施不当者,责令停工整顿,处分责任单位1000~3000元。

7、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未持证上岗者,发现一次〔例〕处分责任单位500元。

另对该特种作业人员罚款100元。

8、对分项工程进展验收但未能通过,无正当原因未立即整改的,处以500~1000元。

9、隐蔽工程未经历收而擅自隐蔽者,处以承包人1000~2000元,并由其承当补充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未采取措施对成品进展保护或措施不当而导致对已完工程造成破坏,处分500~1000元。

11、承包人对防止质量通病无措施,或措施不得力,或工程存在工艺程度不高甚至明显的质量通病罚款500~1000元。

12、未按投标文件使用工程材料的,处分承包人1000~5000元,并由承包人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无偿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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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ZYT-F-07-56 A/1 工程部处罚条例
V1.0
文件编号
ZYT-F-07-56 A/1 版本号
保密级别公司内部传阅范围公司内部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编制邢小飞审核批准
修改记录
修改日期修改页码及条款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文件版本号备注2013-11-21 新修订版V1.0
目录
1、目的4
2、适用范围4
3、职责4
4、处罚原则4
5、违纪行为4
6、制度内容5
7、附则6
一、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部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工程部聘用制在册员工和临时性用工。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制度,公示处罚结果;
2、相关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负责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
3、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违纪员工的处罚措施的最终审核。

四、处罚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对员工的出发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

(二)、公平、公正原则:
出发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正对待,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为依据,并以公司部门的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行为。

(四)、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五、违纪行为:
1、工地现场无故上班迟到、早退;
2、不按规定穿戴统一制服(或劳保服装);
3、不按规定戴安全帽;
4、不讲文明礼貌用语、行为举止不符合服务规范的;
5、不及时递交项目汇报资料;
6、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的。

六、制度内容:
(一)、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3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
1、擅自离岗;
2、工作时间玩游戏;
3、货物没有技术验收;
4、对外散布损毁公司名誉的谣言;
5、故意破坏、损毁或盗窃公司设施,情节轻微的;
6、泄露公司技术资料和商业机密,情节轻微的;
7、项目实施过程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二)、因个人行为,造成如仪表、阀门、控制系统损坏、遗失,给公司或业主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A、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直接责任人承担40%,项目经理15%;
B、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包括一万),直接责任人承担30%,项目经理10%。

C、再次违规行为加倍处罚。

(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处以降薪或开除处罚:
1、因个人行为,造成项目重大事故或造成公司信誉严重损失;
2、故意破坏、损毁或盗窃公司设施,情节严重的;
3、泄露公司技术资料和商业机密,情节严重的;
4、多次违规行为,屡教不改者。

(四)、其他:
1、受处罚的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在在接到《处罚通知》一周天提出复议,进行
申诉。

2、复议由申诉者写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提交出具《处罚通知》的人员或上级领
导进行复议。

3、上级主管领导接到申诉报告后要在三天内,最长不超过10天时间,安排复核活动,
提出复核意见。

4、经复议无误的,加倍进行处罚;确实有误的,要在复核报告中予以纠正,并进行
澄清。

七、附则:
7.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工程部。

7.2 本管理制度自文件核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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