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煤矿关闭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关闭安全技术措施***煤矿关闭安全技术措施二〇一〇年第一部分矿井情况一、矿井整合情况***煤业有限公司是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8]60号文件精神,在2008年7月份政策性关闭。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公发[2009]22号文件精神,同意由***公司为主体进行整合。
整合前井田面积**km2,批准开采煤层为2#层、3#层,保有资源储量为**万吨,年生产能力为**万吨。
二、矿井整合后现况由于该矿在2008年7月份整合前井下就有火区存在,矿方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回风井进行了封闭,进风井进行栅栏管理,井下的所有设备一直未撤出,这种状态一直延续至现矿井整合后。
但根据地市相关部门要求该矿需进行进一步关闭,为此**公司制定以下矿井关闭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部分矿井关闭技术措施一、成立矿井关闭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主要职责:1、组长对矿井关闭工作全面负责,按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协调各部门搞好本次矿井关闭的工作,并对本次关闭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副组长负责提供本次矿井关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成员主要协组组长严格按照关闭矿井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确保本次关闭工作万无一失;参与本次矿井关闭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具体组织、执行和实施;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进度、施工要求、现场管理以及安全工作。
4、办公室主任负责关闭矿井工作的上传下达,相关事务的工作安排。
二、矿井关闭安全技术措施1、由救护队员从该矿进风井进入,逐段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如一氧化碳浓度不超24ppm,二氧化碳浓度不超0.5%,方可撤出该检查段巷道内的设备。
2、如该矿回风井有害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75%,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井下现有设备不得撤离。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救护队员的监护下开展各项工作,没有救护队的允许绝对不得随意开展工作。
关闭煤矿的要求(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关闭煤矿的要求(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关闭煤矿的要求(标准版)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
《特别规定》对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
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
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关闭煤矿的建议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
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
3.关闭煤矿的具体要求《特别规定》提出了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5项要求:(1)吊销相应证照;(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为了预防矿井重大灾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矿井遇如下紧急情况时必须停产、撤人并及时汇报。
1、采掘工作面遇瓦斯超限。
2、井下工作地点遇有突水征兆。
3、井下工作地点遇有大面积冒顶征兆。
4、发生火灾及受火灾波及区域。
5、地面遇到极端暴雨天气及地质灾害。
二、发现以上隐患时,井下带班领导、瓦斯员、班队长、安检员、调度员及各级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有序撤退,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各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安排。
四、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的发布,标志着矿井安全监管的重要进展。
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矿井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本文将围绕该制度的背景、内容及其意义展开详细的解析。
一、制度背景矿井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渠道,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矿井安全事故频发,给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被制定并发布。
二、制度内容2024年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紧急情况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将紧急情况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和一般三类。
这有助于对不同紧急情况的判断和处理。
2. 停产撤人的程序与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停产撤人程序,并明确了各方责任。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矿井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程序,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紧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规定了紧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进行。
同时,还要求矿井开展定期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4. 事故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对于因违反停产撤人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国资委、工商局、能源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深入开展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产业政策为引导,以标准体系为依据,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建立健全小煤矿关闭退出机制,减少小煤矿数量,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提高小煤矿办矿水平,推进小煤矿向生产集约化、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方向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提升煤炭工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统筹考虑现有小煤矿数量、地区分布、开采条件、煤炭供需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按照重点突出、稳步推进原则,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三、工作重点。
以辽宁、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9省〔市〕为重点地区,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
四、关闭对象。
按照《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以下15类小煤矿依法实施关闭或退出:(一)生产能力在3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二)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三)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生产建设煤矿;(四)资源枯竭的煤矿;(五)停而不整、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煤矿;(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七)在规定工期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煤矿;(八)瓦斯防治能力没有通过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企业所属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九)与其他煤矿井田上下重叠且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十)未按规定建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煤矿;(十一)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期间内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十二)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期间内没有到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十三)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十四)灾害严重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十五)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应依法予以关闭的煤矿。
关闭煤矿闭坑报告范本
煤矿闭坑报告秋枫致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闭坑报告年月目录第一章基本情况 (2)第二章矿井开拓布置 (4)第三章矿井瓦斯等级及防治 (9)第四章煤矿区水文地质 (43)第五章资源储量动用情况 (56)第六章闭坑后对周边矿井存在的安全威胁 (58)第七章附件 (59)第一章基本情况一、位置交通***煤矿位于***县县城253°方向,直线距离约23.5km 的***县***境内。
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矿山有3km简易公路与***县至***公路相接,北东距***县城***公路里程为55km,北西至****火车站45km,交通较为方便。
二、气象本区气候温暖潮湿,夏季多暴雨,冬季多雨雾,雨量充沛。
据***县气象局资料,年降雨量最高2372mm,一般1300~2000mm,特大暴雨量444mm,一般日降雨量116~145.5mm,暴雨强度最高70mm/h。
年降雨量多集中在5~8月份,占总降雨量的50~55%,常以大雨或暴雨降落;9~12月份为霪雨季节,晴天很少,年降雨天数一般190~230天。
空气相对湿度高,年平均达92%,冬季气候寒冷,海拔1360m处气候低至-9.3℃,夏季最高气温33.9℃,年平均气温12℃。
无其它重要的灾害性天气。
三、地形地貌及水系矿区位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带,地貌类型属深切割中山,总体南东高北西低。
矿区最高点位于南东角木林包山头,标高约为+1528.2m,最低点在矿区北西角铁厂沟沟底,标高约为+810m,矿区相对高差约为718m。
矿山地处珙长背斜南翼中段,洞河、龙塘两地下暗河的分水岭地带(矿区位于分水岭偏龙塘暗河一侧)。
矿区及邻近山地地貌与岩溶地貌并存,山地以脊状单面山为主,嘉陵江组泥灰岩组成北西西—南东东向分水岭。
分水岭北坡(即矿区一侧)由宣威组及飞仙关组地层组成反向岩质边坡,自然边坡角多为50~60°。
矿区属长江上游一级支流的长宁河水系。
国家煤矿安监总局关于煤矿关闭程序
一、国家煤矿安监总局关于煤矿关闭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国家煤矿安监总局关于煤矿关闭程序二、安全生产事故致人死亡处罚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xx〕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xx]21号)精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各产煤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
xx年九月二十六日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矿(井)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煤矿实际控制人是指一些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投资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的实际决策人,或者对重大决策起决定作用的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日常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的职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煤矿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和依法查处的职责。
关闭煤矿的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关闭煤矿的要求(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719-65 关闭煤矿的要求(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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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
《特别规定》对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
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
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矿山闭坑管理规定及申请程序
矿山闭坑管理规定及申请程序矿山闭坑管理规定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简称《矿产资源法》),对矿山闭坑的相关内容做了规定。
1996年的《矿产资源法》仍然保留了矿山闭坑管理的内容,与《矿产资源法》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中,对矿山关闭、停产应该完成的准备工作、执行的审批程序、实施的闭坑内容做了更加细致的要求。
我国第一部矿法就赋予了矿山闭坑相应的法律地位,指出矿山闭坑包括安全隐患、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则进一步要求,无论矿山最终关闭还是暂时性关闭,都要完成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缴清有关费用。
《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非常全面地概括了矿山闭坑的范围,为全面的矿山闭坑管理奠定了基础。
除了《矿产资源法》规定的矿山闭坑的内容外,矿山闭坑还涉及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护、安全等诸多内容,分布在其他有关法律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矿山闭坑申请程序矿山闭坑申请审批程序如下:矿山企业提出关闭矿山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审核闭坑地质报告并会同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闭坑地质报告批准后,矿山企业编写关闭矿山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行业规定批准关闭矿山报告;关闭矿山报告批准后,矿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地质、测量、采矿资料整理归档,并汇交闭坑地质报告、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者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矿山企业凭关闭矿山报告批准件和有关部门对完成上述工作提供的证明,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矿山闭坑申请流程矿山闭坑的申报材料包括:1)审核批准《闭坑地质报告》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关闭矿山申请;•闭坑地质报告。
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情况说明
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情况说明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
过剩产能的处理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全局安排,也涉及到个体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的情况进行说明:过剩产能的形成原因、政府的政策措施以及煤矿关闭退出的具体情况。
一、过剩产能形成原因过剩产能是指生产能力远远超过市场需求的状态。
过剩产能主要是由于我国过去长期以来疯狂扩张生产能力,导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具体来说,过剩产能的形成原因包括:需求过于乐观的预期、相关政策引导失衡、技术进步带来生产效率提高等。
首先,需求过于乐观的预期是形成过剩产能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过去几十年来国内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基建投资和房地产的快速发展,致使很多行业产能过度扩张。
其次,相关政策引导失衡也是导致产能过剩问题的原因之一。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对资源型行业过度补贴,导致这些行业产能过剩;同时也对中小企业加大了支持力度,使得相关行业竞争加剧,产能过剩问题凸显。
最后,技术进步带来生产效率提高也是导致产能过剩的原因之一。
新技术的不断引入和应用,往往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但同时也增加了产能过剩的风险,尤其是在短期内技术突破较大的行业。
二、政府的政策措施为化解过剩产能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政府通过财政资金、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市场转型。
其次,加强行业整合和市场监管。
政府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推动行业整合,减少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竞争。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产能过剩问题再次发生。
第三,推动“去杠杆”。
政府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过剩产能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要求企业加大清欠力度,降低杠杆率,防止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恶化。
第四,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和再就业帮扶力度。
政府通过职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措施,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产能过剩行业的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煤矿关闭方案
煤矿关闭方案山西柳林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九月会审表煤矿关闭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矿至2011年8月31日止停止生产,实施关闭,为保证关闭回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编制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1、成立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飞勇总指挥:刘李琛高海平副总指挥:李俊海胡殿科成员:梁福才李乃权陈根保李俊海成小平刘贵珍白七奴高振玉刘林明任俊斌下设:技术通风组、地质测量组、回撤实施组、安全监管组、机电组、资产清理及后勤保障六个工作小组。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长: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组织做好回撤工作方案的编制实施及验收工作。
总指挥:负责关闭回撤工作的统一部署;副总指挥:负责关闭工作的全面指挥、现场监督,具体组织实施,保证安全全面实施、全部回撤,按规范具体实施关闭工作。
3、各工作小组工作职责1)、技术通风组:组长:成小平成员:车小明、刘林明及瓦检员负责对各类回撤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的制定,从技术层面上对回撤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负责对各回撤点的局扇安设、瓦斯检查、密闭构筑等通风管理工作。
2)、地质测量组:组长:成小平成员:高云峰高小东负责井上下测量制图工作和地质资料收集编录工作,作好资料编录的整理工作。
3)、回撤实施组:组长:梁福才成员:高振玉、王全生及运输队是关闭回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在确保矿井回撤安全的基本框架和大前提下,突出执行、强化落实,把回撤工作细化量化到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
4)、安全监管组:组长:李乃权成员:杨建斌高来贵薛爱全严格考核、监督执行,确保回撤方案的各项措施、规定落实到实处,组织监督排除各类现场安全隐患,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消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5)机电组:组长:陈根保成员:贺振万、陈卫平及全体机电工负责机电设备的安装、拆除、电缆开关的回撤工作,并负责造册登记、维护、入库工作。
6)资产清理及后勤保障组:组长:刘丑旦成员:高保顺高丑则薛洪祥负责资产的清理及处置、回撤资金的落实到位,协调外围事务,纠纷处理,保证回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闭矿山申请报告
关闭矿山申请报告尊敬的_____(受理部门名称):您好!我谨代表_____(矿山名称),向贵部门提交关闭矿山的申请报告。
本矿山位于_____(详细地址),自_____(矿山开始运营时间)开始投入生产运营。
经过多年的开采,由于资源逐渐枯竭、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我们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申请关闭本矿山。
一、矿山基本情况本矿山主要开采_____(矿种),拥有_____(采矿许可证编号)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_____(具体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_____(年生产能力)。
矿山在运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时缴纳税费,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环境和保障员工权益。
二、关闭矿山的原因1、资源枯竭经过多年的开采,矿山的储量已经大幅减少,开采成本不断增加,经济效益逐渐下滑。
目前,经过专业的地质勘查和评估,确认剩余可采资源已无法满足矿山持续生产的需求。
2、市场环境变化近年来,_____(矿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价格持续低迷,导致矿山的经营状况日益艰难。
同时,行业竞争加剧,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使得矿山的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3、安全生产压力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山的地质条件变得更加复杂,安全生产风险日益增大。
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升级。
然而,鉴于矿山目前的经济状况,难以承担如此巨大的安全投入。
4、环境保护要求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矿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来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由于矿山的资源已接近枯竭,继续开采所带来的环境成本将远远超过其经济价值。
三、关闭矿山的计划1、停产安排我们计划在_____(具体日期)停止矿山的一切生产活动,包括采矿、选矿和运输等环节。
在停产前,将提前通知所有员工,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2、人员安置对于矿山的员工,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合理的人员安置方案。
煤矿关闭矿山报告范文
煤矿关闭矿山报告范文# 煤矿关闭矿山报告## 一、引言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代表公司向各位汇报,关于本次煤矿关闭矿山的相关情况。
经过多次调研和严谨的数据分析,我们得出了关闭矿山的决策。
在这里,我将就关闭矿山的背景原因、相关影响以及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说明。
## 二、背景原因1. 环保压力加大: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升,煤矿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对煤炭资源的开采已加大限制和监管力度。
2. 资源枯竭:长期的大规模开采导致许多煤矿已经进入枯竭期,剩余可开采资源不足以支撑矿山经济效益。
3. 安全风险:长期的煤矿开采导致地质结构破坏,瓦斯爆炸、塌方等安全事故频发,给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综合以上背景原因,我们得出关闭矿山的结论。
## 三、影响分析关闭矿山不仅对公司的利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还对社会、员工和环境等方面产生了各种影响。
1. 公司利益:关闭矿山将造成公司收入的减少,利润下降。
同时,矿山关闭需要进行相关的人员安置和处理,增加了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
2. 就业问题:煤矿关闭将导致大量工人失业,给员工及其家庭带来了经济困境。
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开展再就业培训、提供创业扶持等,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
3. 社会稳定:煤矿是不少地方的经济支柱,关闭矿山可能导致当地经济的下滑,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助,通过引进新的产业、转型升级等方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
4. 环境保护:关闭矿山对环境保护意义重大。
停止煤炭采掘可以减少大量的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问题,同时减少了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对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5. 能源结构调整:关闭矿山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一环,可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 四、未来展望关闭矿山是一个重要的决策,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利影响、实现顺利的转型升级,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在矿山关闭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关闭计划,包括时间节点、人员安置等方面的具体安排,确保矿山关闭过程有序、平稳。
煤矿关闭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流程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确保煤矿关闭过程中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煤矿安全规程》4. 《煤矿关闭办法》5.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煤矿关闭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环境污染等。
四、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关闭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和上报相关信息。
(2)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救援小组(1)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负责现场安全防护,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救援信息。
五、应急预案流程1. 预警(1)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 初步响应(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案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应急救援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3. 救援行动(1)现场救援: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 人员疏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b. 伤员救治: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迅速送往医院。
c. 设备设施保护: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设备设施,防止扩大损失。
(2)环境监测: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善后处理:对受伤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做好善后工作。
(3)总结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演练1. 演练目的提高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小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煤矿关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
煤矿关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1、安全生产应注意什么安全生产应该注意: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进行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开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不同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不同,企业必须根据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职工工作时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5、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7、监督好工人要严格按照工艺和设备使用规程操作,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某些违规操作并教育不听的员工,应给予严厉的处罚甚至辞退。
(1)煤矿关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扩展资料:所谓“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参考资料:安全生产_网络2、对什么类型的煤矿需要关闭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煤矿井下封闭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封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1、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2、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
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
架设栅栏,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
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瓦斯检测牌。
5、临时密闭可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封闭,木板封闭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压茬。
6、永久密闭应用砖石、水泥砌筑。
砌筑永久密闭,煤巷四周应掏槽,槽深不小于0.2米,岩巷见硬邦硬底。
石料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4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7米。
砖墙顶部墙厚不得小于0.25米,底部墙厚不得小于0.5米。
设置永久密闭应按规定设导水管(槽)。
7、煤矿企业负责井下封闭的设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永久密闭进行登记备案管理。
8、煤矿企业对井下所有封闭应分类编号建档,注明封闭设置的时间、地点、原因、期限和责任人等,临时和永久密闭应准确地标注在采掘工程平(立)面图上。
所有封闭应现场挂牌管理,注明设置的时间、期限、类型、责任人等。
9、拆除栅栏应由矿长书面批准;拆除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写书面申请,说明拆除密闭的原因、目的、用途等,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
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1. 引言关闭煤矿是一项旨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然而,关闭煤矿也意味着许多矿工将失去工作岗位。
为了确保矿工们能够顺利转型,实现就业再培训和社会稳定,需要制定合理的煤矿职工安置方案。
本文将介绍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2. 安置方案的目标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目标是:•确保煤矿职工转型就业,实现稳定收入;•提供培训和再就业机会,提高煤矿职工的就业能力;•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大规模失业导致的社会问题。
3. 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3.1 就业再培训为矿工提供就业再培训机会,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与当地产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相结合,确保转型后的就业能力。
3.2 就业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各类就业机会,帮助矿工了解转型期间的就业机会,并引导他们申请适合的工作岗位。
3.3 就业岗位安排协调当地企事业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将矿工的技能转化为需求岗位的能力。
同时,鼓励矿工参与创业,提供创业支持和帮扶服务。
3.4 社会保障确保矿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5 心理疏导与融入组织心理疏导活动,帮助矿工面对就业转型带来的压力和困惑。
同时,促进矿工融入新的职业环境,建立良好的工作和社交关系。
4. 安置方案的实施步骤关闭煤矿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4.1 调查与评估对即将关闭的煤矿进行人员调查和职业能力评估,了解矿工的就业需求和转型能力。
4.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与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具体措施。
4.3 实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心理疏导等相关培训活动,提高矿工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4.4 安排就业岗位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协调,安排适合矿工技能的就业岗位,鼓励矿工参与创业。
4.5 提供社会保障确保矿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手续,为矿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矿山关闭承诺书
矿山关闭承诺书我们公司在矿山运营期间,不仅为社会提供矿产资源,同时也肩负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
我们深知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愿意承诺,做好矿山关闭的工作,确保矿山周边环境得到可持续保护。
关闭前的准备工作在矿山关闭前,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关闭方案,并在本地媒体公示信息。
我们将聘请熟练的专业人员负责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对矿山进行全面的环境检测和治理,确保关闭之后的环境不受污染,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并且,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对矿山运营期间影响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修复和恢复。
在修复的过程中,我们将择优采用自然和生物修复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实现“自然恢复、人为辅助”的方法。
我们将对植被进行恢复和保护,对引起地质环境变化的地区进行治理。
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在整个关闭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开展对关闭方案的监督,确保方案的贯彻执行,同时我们将向本地媒体公开我们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将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对社会反馈的问题及时处理回复,着力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
对于矿山关闭后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我们将积极探索解决方法,创新环境治理技术和方法,力争将环境影响减到最小。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维护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结束语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对于公司及社会的重要性,也深知矿业行业对于环境的压力。
因此,我们下定决心,秉持着“负责任、可持续”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们真诚地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一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为我们的未来创造美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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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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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
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
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
《特别规定》对
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
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
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
《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
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
(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
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
(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
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
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
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关于关闭煤矿的建议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
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
3.关闭煤矿的具体要求
《特别规定》提出了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5项要求:
(1)吊销相应证照;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拍卖。
(二)无安全保障煤矿的关闭
除了非法煤矿必须予以关闭之外,还有一类因非人为原因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也需要予以关闭的煤矿,即无安全保障的煤矿。
对于这类煤矿的关闭,《特别规定》第十四条作出了规定。
1.存在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威胁
由于煤炭赋存条件先天存在着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自然灾害威胁,对于某些安全生产隐患是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不可改变的。
存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煤矿安全无保障的,应予关闭。
2.现有科学技术难以有效防治
上述煤矿的自然灾害威胁必须是现有科学技术没有认识或者没有有效防治方法或者措施的。
对目前科技未知的灾害威胁虽不能克服,但可以通过关闭煤矿而避免事故发生。
因此,对于上述防治可能或者不能整改或者不能预防的重大自然灾害威胁,采取关闭措施才是科学的、经济的、安全的。
3.对安全生产无保障的煤矿应当先予停止生产
发现无安全保障的煤矿,不能任其继续生产,必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特别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4.关闭的程序和实施。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后,还应提请有关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应当客观、公正、科学。
(2)政府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决定是否关闭和组织实施关闭无安全保障的煤矿的行政主体,是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五、预防煤矿事故违法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特别规定》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确定为两类,一类是生产主体,一类是监管主体。
对两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的形式、违
法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法律制裁,都是以此为基础规定的。
(一)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式
1.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1)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实施了《特别规定》禁止的行为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即构成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主要的责任主体。
当然,对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也是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2)国家工作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有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国有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等
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其违法行为也属于追究之列。
2.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
(1)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采用最多的法律责任形式。
《特别规定》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不同的。
对煤矿及其主体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实施。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分的方式实施。
(2)刑事责任。
《特别规定》对两类责任主体构成犯罪的,都作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
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
(二)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
《特别规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包括下列10种:1.无证照非法生产的;
2.未依法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报告的;
3.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
4.在停产整顿期问擅自生产的;
5.关闭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
6.未依法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7.1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未依法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8.拒不执行有关执法指令的;
9.未按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虚
假档案的;
10.未依法向每位矿工发放煤矿矿工安全手册的。
(三)监管监察人员的违法行为
《特别规定》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下列8种:
1.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
2.不履行日常监管监察职责的;
3.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
4.因监督检查不力,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
5.组织实施关闭煤矿未达到法定要求的;
6.未履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职责的;
7.未依法对停产整顿或者关闭的煤矿进行公告的;
8.未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的。
小结:本讲要求大家重点掌握“重大安全隐患的范围;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停产整顿的规定;”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