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大连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手册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手册版本号:3.0.0目录目录 (1)1系统概述 (3)1.1系统说明 (3)1.1用户登录 (3)1.2登录说明 (3)1.2.1运行环境 (3)1.2.2安装、运行登录助手 (4)1.2.3运行加载项 (5)1.2.4数字证书(电子钥匙)调试 (5)2系统操作说明 (6)2.1主界面介绍 (6)2.2数据录入通用功能模块介绍 (7)2.3公积金汇缴 (8)2.3.1公积金汇缴制单 (8)2.3.2公积金汇缴审核缴款 (9)2.4公积金补缴 (11)2.4.1公积金补缴制单 (11)2.4.2公积金补缴审核缴款 (12)2.5汇补缴书补打 (13)2.6公积金预缴户利息清单打印 (14)2.7封存 (15)2.8启封 (16)2.9个人转移 (18)2.10托管转入 (19)2.11个人开户 (21)2.12个人账户托管 (22)2.13网上缴存基数调整 (23)2.14网上老职工比例调整(存疑) (25)2.15网上单位一般信息变更 (26)2.16修改交易密码 (27)2.17操作员信息变更 (27)2.18撤销代收协议划款 (28)3系统查询功能简介 (28)3.1数据文件格式转换 (28)3.1.1CSV文件转换为Excel 2007文件 (29)3.1.2CSV文件转换为Excel 95-2003文件 (30)3.2网上办理业务流水查询 (32)3.3单位账户个人提取明细查询 (32)3.4单位账户个人转移托管明细查询 (33)3.5单位基数调整查询 (33)3.6单位比例变更查询 (34)3.7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34)3.8单位个人账户查询 (35)3.9单位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 (35)3.10单位封存启封明细查询 (36)3.11单位预缴账户明细查询 (36)3.12单位网上划款查询 (37)3.13批量制单数据查询 (37)3.14职工所在单位查询 (38)3.15委管账户明细查询 (39)3.16数字签名查询 (39)4常见问题 (40)4.1登录业务系统时反复提示下载、安装登录助手 (40)4.2登录单位业务系统时浏览器提示系统异常 (41)4.39443和443端口是否开放的检测方法 (42)4.3.1Windows XP系统检测方法 (42)4.3.2Windows7/8/10系统检测方法 (43)1系统概述1.1系统说明住房公积金业务涉及的政策较多,单位经办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填写很多表单、核对职工公积金缴存金额等工作,采用纯粹手工方式处理住房公积金事务,工作量相对较大。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办理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审批程序(1)缴存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登录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审批表》;(2)将第一项表格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单位法人在《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营业执照(或注册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无误后为该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开户手续;(3)单位携经核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或电子档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办理缴存手续;(4)受委托银行出具缴存凭证。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安政{2009}35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首次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从2009年元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提高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最高不超过12%。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其中,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存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等项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存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作、绩效工资、国家设立的津贴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等项目。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安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一、办理公积金支取业务的条件金的不予受理;三、两年之内不得重复提取;四、除销户提取业务,其他提取业务提取人账户内必须保留一年缴存余额;五、中心网址:。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 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
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单位留存,一 份报管理部。
2、《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中的“收款信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为所属 管理部指定,单位不填。
二 补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
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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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如何填写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样式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年 月份
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登记号: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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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增加汇缴 (新增职工开户)
本月减少汇缴 (职工调出、封存、销户)
序 职 职 证 证 缴 住房公积金月缴 序
号 工 工 件 件 存 存额(元)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2.审核与开通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住房公积金开户条件。
审核通过后,会为员工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颁发一本住房公积金存折或者公积金卡。
员工可以通过这个账户进行缴纳和取用住房公积金。
3.工资扣款:员工每月拿到工资时,工作单位会根据员工的工资金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自动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存入员工的公积金账户中。
扣款后,工作单位会转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缴纳及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定期收集员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他们会核对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和员工的缴款凭证。
同时,他们也会提供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明细记录,让员工可以清楚了解自己的缴存和存款情况。
5.政府补贴:在一些地区,政府会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一定的补贴。
这些补贴可以用于帮助员工购买住房或者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政府补贴通常会在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存入,然后员工可以根据需要将其取出使用。
6.提取及使用:员工可以根据一定的规定和条件,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使用。
例如,可以用于购买首套房、偿还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租房等。
员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等。
7.结息与转移: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按照一定的利率进行结息,将员工缴纳的公积金进行增值。
员工也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从一个城市或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或单位,只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即可。
总结起来,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开户申请、审核与开通账户、工资扣款、缴纳与存款、政府补贴、提取及使用,以及结息与转移。
员工通过这个流程可以方便地缴纳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为自己的住房问题提供支持。
沈阳市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程序
1、单位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单位登记柜台,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二份)和《印鉴卡》(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开户预留印鉴)。
2、管理部认真审核后,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并开立单位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
3、管理部向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书。
集中封存手续:
1、单位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
4、转移清册
5、沈阳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1人)
6、沈阳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
7、集中封存,报盘,打印(公章)
8、集中封存申请(玻璃房打印,公章、法人章)。
住房公积金缴存操作流程
缴存办事指南为推动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一)办理要件1。
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3。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授权委托书》;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二)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提供要件资料--管理局审核-—银行柜员设立单位账户二、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一)办理要件1.新设立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2.已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联;3.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
人数较多的另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银行网点开设个人账户三、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一)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所需材料: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新《授权委托书》、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并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邮政编码、主管部门、经办部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填制《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二)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1.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1)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2)职工个人办理的,持《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4)人数较多的另需提供电子文档.2.职工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的(1)应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缴费单位所属部门或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金额。
2. 缴费单位根据核定金额,按规定时间进行汇缴准备工作。
3. 缴费单位将准备好的汇缴款项通过指定的银行渠道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当地财政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收款银行接收到汇缴款项后,核对金额和缴费单位信息。
5. 核对无误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收款银行将汇缴款项划到各个职工个人账户中。
6. 职工可通过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方式确认汇缴款项的到账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管理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流程仅供参考。
建议根据当地具体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员工通过单位和个人的缴存,用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一种制度。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受到相关法规的规范和管理,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操作。
下面是一份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供参考。
一、搭建单位内部汇缴机构为了方便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单位需要在内部搭建一套汇缴机构,包括设立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设立汇缴专员岗位等。
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而汇缴专员负责具体的汇缴工作,包括缴存基数的核对、缴存比例的计算、缴存额的统计等。
二、确定汇缴周期和固定日期单位在制定住房公积金汇缴办理指南时,需要确定汇缴的周期和固定的汇缴日期,以便员工能够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进行缴存。
一般来说,单位可以选择每月固定20日进行缴存,也可以选择每季度、半年度等较长的周期进行汇缴。
在确定具体日期时,需要考虑到单位工资发放的时间和员工的经济状况。
三、核对员工缴存基数在每次汇缴前,单位的汇缴专员需要核对员工的缴存基数。
员工的缴存基数是根据其实际工资情况确定的,单位需要从员工的工资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并将其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核对的过程包括核对工资单、个税缴纳情况等。
如发现员工的缴存基数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与员工沟通并进行调整。
四、计算和统计缴存额经过核对缴存基数后,单位的汇缴专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计算员工的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为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单位和员工的缴存额,并统计每位员工的缴存额。
这一工作需要熟悉相关法规并进行准确计算,保证每位员工的缴存额正确无误。
五、办理缴存手续在计算和统计员工缴存额后,单位的汇缴专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缴存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缴存手续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申报表,并附带相应的材料,如员工的个人缴存明细、单位的营业执照等。
办理缴存手续时需要注意核对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防错漏。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一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公司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为推动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会计科。
办理要件:1、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2、单位所在地开户银行账户及账号证明资料;3、单位成立的相关文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或录用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办理要件:单位劳资部门提供新增职工的证明。
办理流程:单位劳资部门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办理要件:1、单位劳资部门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证明资料;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劳资部门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会计科。
办理要件: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文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办理要件:单位劳资部门提供职工工作变动的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劳资部门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方案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方案随着上海市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住房问题一直是上海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上海市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便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机会购买自己的住房。
下面将介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方案。
一、汇缴比例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为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汇缴比例如下:1.职工自愿缴纳部分:在职工个人自愿缴纳金额总额不超过其工资、薪金的10%或者本人上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个人平均工资的10%之间,由个人自主决定具体缴纳金额。
2.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按职工工资、薪金的8%缴存。
二、汇缴时间三、缴存基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的工资、薪金。
具体来说,缴存基数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各项工资收入。
但是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的规定,个人缴存义务人一方面,为单独户口用工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及其所在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基数最低为上海市城镇居民个人平均工资上的50%,最高为上海市城镇职工个人平均工资上的400%;一方面,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位与自愿缴存职工约定缴纳的工资、薪金。
四、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单位用工人员在当月20日到待遇领取日内离职或死亡,单位应在当月20日至下个月20日,按调整前个人最后一次缴存基数的50%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汇缴方式和途径1.线下缴纳:单位可以到所属分行、支行进行汇缴,缴存时需要携带单位账户卡和缴存单。
单位还可以选择委托银行代缴,但需要提前与银行进行沟通和办理相关手续。
2.线上缴纳:单位可以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汇缴,需要提前注册并登录,然后选择缴存功能进行汇缴。
六、违规处理以上是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方案的介绍,该方案旨在确保职工的住房权益,使更多的人可以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企业经办员用)
②《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回单》
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时只需填写变化内容
4.单位信息便捷变更
①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
②经办员身份证
当单位经办人、经办人手机号码、经办人证件号码、单位经办部门发生变化时办理单位信息便捷变更。
9.基数变更
①《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②积金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现缴存基数上限为21860元,基数下限为1300元。
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基数,需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到缴存登记窗口审核后,由筹集主管批准后办理。
④单位做补缴业务时,单位账户不允许有未达账项。
6.单位账户转移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审批表》
②《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
③申请材料,说明转移原因
④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或单位合并、分立、转制等证明文件)
⑤单位因迁址转移账户的,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单位迁址的相关证明
7.个人账户跨管理部转移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或《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②《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④新录入单位劳动合同
将同一单位账户下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到其他管理部同一单位账户。
①人数在3人以下在缴存登记窗口审批
②人数在3人以上需上报主管主任审批
8.单位缴存比例变更
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申请审批表》2份
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⑦重新填写单位预留印鉴的印鉴卡(印鉴卡在缴存登记窗口领取,并做好登记),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北京公积金汇缴操作流程
北京公积金汇缴操作流程1.缴存单位需要确认每月的应缴金额。
The deposit unit needs to confirm the amount to be paid each month.2.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积金汇缴款项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Transfer the housing provident fund payment to the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3.通过电子银行或线下方式进行汇缴操作。
Complete the payment process through online banking or offline method.4.确保汇缴款项的准确性,避免错误发生。
Ensure the accuracy of the payment to avoid mistakes.5.填写公积金汇缴通知单,并由相关人员审核确认。
Fill in the housing provident fund payment notice and have it audited and confirmed by relevant personnel.6.将已确认的汇缴通知单及时送达社保中心。
Deliver the confirmed payment notice to the social security center in a timely manner.7.核对每月的汇缴记录,确保未发生遗漏或错误。
Check the monthly payment records to ensure that no omissions or errors have occurred.8.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公积金款项。
Pay the housing provident fund promptly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9.与银行和社保中心保持沟通,及时处理汇缴过程中的问题。
“单位汇缴确认”操作手册
“单位汇缴确认”操作手册1.缴存单位经办人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Shaoguan Cty Housing Rσ^dθrt Fund Management Center网上办事大厅友情处接:噫.用户指南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所有AlIRightSReSerVed.客服电话:L 驱动下载技术支持: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缴存单位应先办理完增减员、基数调整等归集业务。
3.点击系统菜单选择“归集业务-单位汇缴确认”。
SB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矶量晚认4,“单位汇缴确认”页面如下所示,单位可查看并确认应汇缴月份、汇缴人数、汇缴金额和汇缴明细等信息。
5.汇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确认”按钮,确认汇缴6.提交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提交成功即完成。
7.缴存单位完成“单位汇缴确认”提交后,若发现汇缴信息有误,可以再次进入“单位汇缴确认”页面,点击下方“撤销”按钮,进行撤销操作。
8.撤销提交后,页面显示如下。
撤销后可再次办理“单位汇缴确认”。
隼位名额:-- — — $二其1条学位」*M 怔列古■e*fWIK6SH(nii个人赛在蔓15 个人劣存比例主动打款银行列表2020-06 2020-06 2020-06正累 正得 正忠 正累 正常2020-06 2020*06 2020-06 2020∙06 2020-06 2020-06 2020-06共:?条ΓΓΓΓ∣ 提交则蓄女ΞM ≡ 3 O *≡。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汇缴
上海住房公积⾦如何汇缴
对于上海住房公积⾦如何汇缴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住房公积⾦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发放⼯资之⽇起5个⼯作⽇内办理住房公积⾦汇缴⼿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住房公积⾦业务⽹点。
办理要件:1、当⽉缴存⼈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式⼆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汇缴书、转账⽀票;
2、当⽉缴存⼈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式⼆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业务专⽤章⼀式⼆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汇缴变更清册、转账⽀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住房公积⾦业务⽹点办理。
办理时限:⼿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作⽇。
相关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汇缴书
《上海市住房公积⾦汇缴变更清册
点击查看(查询、缴存、提取、贷款)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事指南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事指南一、单位登记、开户(一)申请条件: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启封手续。
(二)办理流程:单位向归集银行提交申请材料,归集银行审核无误后现场办结。
归集银行由申请单位根据属地原则自行选定(后附《归集银行网点汇总表》)。
(三)申请材料:.法定批准设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需出具工商管理机构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需出具工商管理机构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管理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单位需提供相关法定批准设立证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单位填制《单位登记开户申请表》一份;.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人员汇储变更清册》一式三份;.新增开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人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台同胞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证明).最近一个月社保清单(含本单位参保人数及各参保人缴费基数信息,公积金开户人数需与社保参保人数一致),加盖社保业务章。
(四)相关表格二、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一)申请条件: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三亚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三亚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上线后,所有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都需先登记(核定),后缴存(转账)。
登记的内容包括单位基础信息、调整个人基数、账户状态、缴存比例等相关操作。
单位可通过归集银行网点柜面或者网上服务大厅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银行柜面缴存方式第一步:单位专管员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官网上里下载以下表格: 226缴存单位基础信息填报表(模板)、227缴存基数调整(模板)、228个人账户变更(模板)、229个人账户开户(模板)、 230补缴登记(模板)(网址:/download_list.asp)第二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信息,打印一份纸质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交给缴存银行网点柜面。
第三步:银行柜员做完汇缴登记后,现场打印出《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凭证》回执,凭证上载明转款银行账户信息。
第四步:单位根据账户信息办理缴存资金转账,转账时需按“缴存登记号|其他信息”备注转账摘要,否则无法自动入账。
二、网上大厅缴存方式详情请参考《申请开通单位网厅手续》及单位网厅相关操作视频和文档。
(网址:/hnwsyyt/help/help.jsp)注:我省财拨单位工资统发人员由系统触发登记,无需人工登记。
继续组织两周一次的专题学习沙龙和互动式评课沙龙,结合教研活动的主题组织好教师学习、交流。
听展示课的教师对听课内容进行精心、系统的评点,写成评课稿,在两周一次的互动式教学研讨沙龙中进行交流、探讨。
与往年不同的是,在保证互动评课活动开展同时,不影响正常教学,本学期安排8次集体评课活动,其他评课通过qq群来交流、研讨。
指导思想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抓手,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努力实现教学创新,改革教学和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学校的内涵性发展。
同时,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在全面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加大教研、教改力度,深化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的研究。
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创新与质量的关系,积极探索符合新课程理念的生物教学自如化教学方法和自主化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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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
《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
(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
(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
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
(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
(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
(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
(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
(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
(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
(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
(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
(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
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
(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
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财政将款项汇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并向管理中心会计处提供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
(2)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分别计入单位暂存款。
(3)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收款信息后,通知单位,单位持《汇缴书》,有变更需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对于还需按差额缴款的单位另持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计入个人账户。
(4)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打印《汇缴书》及《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如何填写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样式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五)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