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编制指南
目录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供参考)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3)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13)
3、职业病防治实施档案 (17)
4、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27)
5、职业卫生教育档案 (33)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37)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例(供参考)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45)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档案框架 (46)
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47)
4、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1)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54)
6、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5)
7、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8)
8、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9)
9、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61)
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62)
1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66)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68)
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70)
1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72)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供参考)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目录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网址:
)。
2、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表。
3、厂区平面布置图(或示意图)。
4、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5、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
(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6、职业病防护设施(附:产品合格证明等)。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
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_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回执
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附件1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三、申报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
填表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2.职工总数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填写【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负责人】。
3.【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4.【填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5.【在岗职工人数】、【在岗女工人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上一年度。
6.【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
7.【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8.【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9.【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是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10.【设备状态】是指指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的密闭情况,分为全密闭、半封闭、敞开式。
11.【操作方式】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分为自动化、机械化、手工操作。
12.【浓(强)度】填写近1年内的最新检测结果。
1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填写近1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
附件2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
申报登记号:年度第号
(单位):
你单位提交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共件,现已接收,如你单位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请按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编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申报单位应依照本《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申报表》。
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一、基本情况表
【企业规模】根据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所颁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来划分企业规模,按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档、中二档、小型和其它分类,在本栏填入相应代码。参照表1给出的7种规模的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
表1 企业规模代码表
【企业注册类型】按表2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为3位数字。事业单位不填写此项。
【行业分类】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为4位数字。注意与行业小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填报类别】申报单位是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请在相应处划√。
【变更原因】用于变更申报登记用,参照表3中所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为2位数字。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填报。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页续填。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产生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作业方式】指产生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密闭化、自动化程度。可按全密闭、半密闭、敞开式、自动化、手工操作、隔离操作等情况填写。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_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郑重承诺:
本用人单位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中所提交的资料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材料虚假、错报、漏报或瞒报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如相关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
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注: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年用量单位为千克/年(kg/y)、吨/年(t/y)或立方米/年(m3/y);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五、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六、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表
说明: 1.“放射性同位素名称”一栏填写仪器仪表中所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名称,如Ir;
2.“额定活度”指出厂时所标明的活度(换算公式:1居里(Ci)=
3.7×1010贝可(Bq));
3.“用途”指所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的用途,如测井、探伤、料位计、密度计、测厚计和医用等;
4.“所在装置或场所”一栏,固定源要填写装置名称设备号及位号,移动放射源填写源库位置名称;
5.“设备使用情况”指目前该放射性同位素运行情况,如正常使用、闲置、待报废或报废等;
6.“源库情况”填写源库的状况,如无源库填无。
七、射线装置登记表
说明: 1.“额定管电压”指X射线机的额定管电压;
2.“用途”指所使用的射线装置的用途,如探伤和医用等;
3.“设备使用情况”指目前该射线装置运行情况,如正常使用、闲置、待报废或报废等;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档案之一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职业卫生管理分管人员: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联系电话:
目录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表1-1)
(包括:基本情况、工艺流程、主要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主要原、辅料及中间品的名称和消耗量(产量)、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等)(附: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的申报回执)
2、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一览表(表1-2)
3、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一览表(表1-3)
4、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中文说明书或检验报告等
5、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1-4)
6、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一览表(表1-5)
7、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表(表1-6)
8、射线装置登记表(表1-7)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登记表(表1-8)
10、新、改、扩和技改、技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1-9)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资料
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的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复文
件等
表1-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注: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年用量单位为千克/年(kg/y)、吨/年(t/y)或立方米/年(m3/y);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6
7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_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20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生产基本情况
注: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指化学性毒物;年用量单位为千克/年(kg/y)、吨/年(t/y)或立方米/年(nP/y);副产品包含废气、废液、废渣等废品。
主要工艺流程简图(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
漠素生产工艺流程图
C12
主要工艺流程简图(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6
漠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图
漠化工艺流程框图
水盐酸氯酸钠
包装一氯化苯漠素排水
苯胺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图
氨化工艺流程框图
包装
主要工艺流程简图(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2,4.二硝基氯苯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四、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
表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登记表
表1-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材料和化学品登记表
注:只需填写原材料、终产物名称,中间产物无需填写。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
申报单位:XXX公司
申报日期:2021年1月1日
项目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
一、项目背景
自2020年底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性。为此,我公司决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旨在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推广职业健康理念,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员工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个人健康水平。具体目标包括:
1.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员工劳动保护工作;
2.实现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消除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
3.加强职业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4.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三、项目内容
1.职业病危害评估:对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等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程度,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
2.职业健康监测: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和诊断职业病病例,及时处理和报告。
3.职业病防治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意识和技能。
4.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员工职业健康状况,定期更新。
5.职业健康管理: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员工劳动保护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纪检监察体系。
6.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管理措施、防护设施等手段,消除和减少危害源头。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模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
安监总局48号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新)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
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xx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
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5小类)
分级管理
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 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 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 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104小类)
一、粉尘类(13小类) 二、放射性物质类(1小类)
三、化学物质类(56小类)
四、物理因素(4小类) 五、生物因素(3小类) 六、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8小类) 七、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3小类) 八、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3小类) 九、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8小类)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种 类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初Leabharlann Baidu申报○ 变更申报○
日期: 变更原因 工作场所地址
大○
中○ 小○
微 ○
行业分类 注册类型 联系电话
有○
无○
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数 职业病累计人数
专职 兼职
粉尘类 化学物质类 物理因素类
有○ 有○ 有○
无○ 无○ 无○ 无○ 无○
接触人数 接触人数 接触人数 接触人数 接触人数 接触人数(可重复) 接触人数 (不重复) 接触职业病 危害总人 数: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6.05
•【字号】津安监管职〔2012〕33号
•【施行日期】2012.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
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已于6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申报办法》,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掌握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自觉做好防范防控工作,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也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各区县、各集团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本辖区、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组织本辖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申报办法》,使
其尽快熟悉和掌握申报的内容、程序、方式等相关规定。要积极做好《申报办法》的宣贯工作,大力开展相关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指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同时,要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辖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等规划指标的顺利实现。要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基础,尽快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积极探索分类分级监管模式,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和职业危害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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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
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