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处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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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章程和管理制度证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章程和管理制度证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章程和管理制度证明)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二)行政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行政机关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和证明内容

下列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

度。

(二)证明用途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第一项第(二)小项第1点:(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含财务核算制度);

(四)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

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作出承诺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申请人的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五)行政机关核查权力

对于申请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书面核查、网络核验、实地调查、公示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承诺的情况进行核查。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对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虛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后不再享有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本组织)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人(本企业/本组织)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并选择对以下证明事项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章程和管理制度证明;

(三)本人(本企业/本组织)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人(本企业/本组织)填写的告知承诺内容信息真实、准确;

(五)上述承诺是本人(本企业/本组织)真实的意思表

示。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2023年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甲方(个人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特此承诺:

一、甲方保证其在本次活动/合作/交易中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1 甲方承诺在本次活动/合作/交易中,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团结、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好习惯的行为。

1.2 甲方承诺在本次活动/合作/交易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二、甲方保证个人或单位的管理层及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

2.1 甲方承诺本人/单位的管理层和员工未曾因违法犯罪被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被判刑。

2.2 甲方承诺上述人员未曾存在过任何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三、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3.1 甲方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经营许可证、公司章程等,真实、准确、完整。

3.2 甲方承诺如有虚假资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均系甲方自愿作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个人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释:

1、本次活动/合作/交易:指双方协商一致的合作事项。

2、有关部门:指国家相关执法机关。

3、行政处罚:指有关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对个人或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分。

4、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指刑法规定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5、法律责任:指法律规定的责任形式及其承担方式。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变更备案)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二)行政机关:

名称:某某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证明事项名称

1、经营场所证明;

2、合伙人(股东)书面合伙协议;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告知书。

(二)证明用途

1、符合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条件;

2、符合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条件。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7号)第八条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2、书面合伙协议;3、有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证明的内容

1、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书面合伙协议;

3、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工商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成为合伙人(股东)前3年受处罚情况。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附件2

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适用于对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需提供的“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车辆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税务机关告知事项

(一)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证明纳税人符合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条件。

(二)承诺方式:纳税人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不再要求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根据具体情形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

2.涉嫌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3.对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在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文书中记载虚假承诺事实,以上述文书为依据,认定虚假承诺行为;

4.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纳税人承诺

本单位就办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免征厂牌型号为、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申报计税价格为元(人民币)的车辆的车辆购置税。以上信息真实、准确。有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自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环保未受处罚承诺书

环保未受处罚承诺书

环保未受处罚承诺书

我们承认,环保问题在现代社会中非常严重,这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和生

活质量。因此,我们公司深刻认识到我们的环保责任并决心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

作为反应我们的努力的一部分,我们今天向社会公开发布我们公司的环保未受

处罚承诺书。该承诺书简要概述了我们的环保承诺、行动计划和目标。

承诺

我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环保规定:

1.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环保法规。

2.确保在公司的操作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在严格控制环境影响的前提下,努力推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4.不往任何非法的排水口或人工下水道排放废水。

5.对所有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6.实行绿色采购政策。

行动计划

1.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经常进行环境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3.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采取符合国际标准

的处理方法。

4.推行绿色生产,鼓励资源循环再利用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

5.研发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

6.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呼吁公众加入环保行动。

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一家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的先进企业。并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完

成以下目标:

1.实现零废弃物生产。

2.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排放物的数量。

3.不断改进流程和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废水、废气排放。

4.宣传环保理念,教育公众,积极加入环保活动,推动真正的环保文化

在社会更广泛地传播。

5.推出环保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环保的生活方式。

结论

我们公司重视环保,致力于为解决环境问题做出贡献。我们希望以公开透明的方式管理和控制环境影响,让整个社会和世界受益。

餐饮未受处罚承诺书

餐饮未受处罚承诺书

餐饮未受处罚承诺书

背景

随着餐饮行业的迅速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而餐饮

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监管和检查。在这一背景下,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一些地区出台了严格的餐饮管理措施和法规,同时也加强了对餐饮企业的处罚力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餐饮企业不得不积极地采取措施以避免受到处罚,否则将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现状

不少地区的餐饮管理机构要求餐饮企业签署“餐饮未受处罚承诺书”,承诺在一

定时间内没有被处罚过,以证明该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合法运营。这种承诺书的签署对餐饮企业来说成本较低,但如果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经营不规范情况却依然签署承诺书,一旦被曝光或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将会对企业声誉和商誉造成巨大损失。

餐饮未受处罚承诺书对于食品安全和餐饮企业的规范经营有一定的帮助,但却

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在签署承诺书之前,餐饮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开展员工培训,以落实标准化餐饮和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承诺内容

餐饮未受处罚承诺书是餐饮企业向餐饮管理机构提供的一种证明。通常情况下,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

1.签署日期

2.承诺人名称及职务

3.承诺人声明该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餐饮卫生和食品

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4.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5.承诺人保证在监管期限内,不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餐饮

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6.承诺人保证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惩罚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及适用告知承诺事项具结书的填写说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及适用告知承诺事项具结书的填写说明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及适用告知承诺事项

具结书的填写说明

(一)适用范围:

1申请人因下列情形导致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变更,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承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身份变更证明材料,基本信息吻合的可适用告知承诺制:(1)因前往港、澳、台定居导致身份变更的;

(2)因来内地(大陆)定居导致身份变更的;

(3)因加入(退出)国籍导致身份变更的;

(4)因军人转业、退伍导致身份变更的。

2.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承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死亡证明或者死亡时间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宣告死亡判决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告知承诺制:

(1)被继承人死亡时超过80周岁,申请人承诺继承事实发生时被继承人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申请人无法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父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实施前已经去世,由于死亡年代户籍制度

不健全,被继承人、继承人人事档案、户籍档案查询结果

等材料均不存在被继承人父母记录,申请人穷尽取证途径仍

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3)公安部门已出具被继承人因死亡被注销户籍的证明或民政部门已出具被继承人的火化证明,但无法提供死亡时间证明,顺序在先且该顺序继承人均明确同一死亡时间并同意适用的。

3.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时,承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部分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存在记载不一致或不完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告知承诺制:

(1)被继承人死亡时超过80周岁,申请人承诺继承事实发生时被继承人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申请人无法获取被继承人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导语】下面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共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名称》(□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针对不同工程选择适当的工程性质,选择□后,此括号内容删除。)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一、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hui以牟取中标;

十三、不扰乱哈尔滨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事项名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证明事项名称: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承诺人)

姓名(或单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受理单位

名称:

联系方式(政务窗口电话):

二、受理单位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二)证明用途

报考人员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三)设定证明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证明的内容

告知的主要内容: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证明内容中提出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安徽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填写参考样例)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填写参考样例)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适用于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税务机关告知事项

(一)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以及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家庭成员情况。并根据纳税人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符合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条件。

(二)承诺方式: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应申请或授权相关部门查询家庭成员信息和家庭住房情况,具备查询条件的,税务机关取得相关部门传递的信息;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纳税人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不再要求提供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三)法律责任

纳税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根据具体情形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追征税款、加收滞纳金;

2.涉嫌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3.对承诺不实的,税务机关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在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文书中记载虚假承诺事实,以上述文书为依据,认定虚假承诺行为;

4.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纳税人承诺

本人张三(身份证件类型:4414××××××××××)就办理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事项,作出以下承诺: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尊敬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名称):

我,(承诺人姓名),身份证号(承诺人身份证号码),在此郑重承诺,我本人在过去的行为中,未曾涉及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我深知作为社会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履行公民义务。因此,我郑重承诺如下:

1. 我保证在过去的行为中,未曾涉及任何重大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诈骗、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2. 我保证未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有期徒刑、罚款等。

3. 我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误导性陈述。

4. 我将始终坚守诚信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我清楚知晓,如因我本人的违法记录导致贵单位或相关部门遭受任何损失或影响,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我申请(具体事项或项目)的重要依据。如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违反承诺的行为,我愿意接受贵单位或相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手写签名)

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保留一份,贵单位或相关部门保留一份备查。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1)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尊敬的XXX单位:

我,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郑重承诺,在参与贵单位所组织的活动项目合作等事宜中,我本人及我代表的公司组织在过去三年内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未受处罚 处理承诺书

未受处罚 处理承诺书

未受处罚处理承诺书

我,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就我因XXXXXX所涉及的事项,作如下处理承诺,如实告知:

1.关于事件的真实情况

我XXX(姓名)在XXXXX(时间)发生了XXXXX(事件),在事件中我XXXXX (描述自己的行为)、XXXXX(描述事件的结果)。此事对于他人以及社会造成了XXXXX的不良影响,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带来了困扰和麻烦。

2.关于责任的承担

我XXX(姓名)对于自己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愿意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我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3.保证不再犯罪

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过失,深感悔过,并许下了自己的承诺:不再从事任何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为家人和社会再次带来麻烦和损失,珍惜人生,报效国家和社会。

4.履行赔偿义务

我XXX(姓名)向受害方进行了道歉,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XXXX (赔偿的方式),并且保证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好赔偿义务,赔偿所有由本次事件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

5.遵守法律法规

我XXX(姓名)在此郑重承诺:以后我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珍惜自己的人生、弘扬社会正气。

6.如实反映情况

承诺书发生后,如果发生本人在处理承诺书中所未声明的犯罪事实,将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查证工作。

7.处理结果公示

我XXX(姓名)在此还承诺:所有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

(二)行政机关(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名称: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行政事项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二)证明事项名称: 1.住所证明;2. 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1.《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3.《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五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4.《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办法》(司发通〔2014〕49号)

5.《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

(四)证明的内容:

申请人有自己的住所,且场所设施满足相应专业领域实验室功能区域设置要求;申请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范,已建立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五)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签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行政机关核查权力: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作出的承诺将根据不同情形,运用多种方式进行事中事后核查。

(七)不实承诺的责任:

对在日常监管或者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受处罚承诺书

未受处罚承诺书

未受处罚承诺书

未受处罚证明

未受处罚证明

德阳市区民心堂大药房荷花池店自2012年12月13日开业以来一直尊纪守法,合法经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范》操作,深受周边消费者好评,未受药监和发改部门的处罚。

特此证明

德阳市区民心堂大药房荷花池店

2015年1月7日

未受处罚承诺书

我公司在经营期间未受到任何处罚。特此承诺

谈判单位:(盖章)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日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未受处罚申明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本企业根据财税〔2015〕157号文件要求,特此申明:本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再生资源回收

管理办法》而受到刑事处罚或相关行政处罚。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而有瞒报、虚报之行为,愿承担一切责任。

声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姓名:联系方式:(此处填写手机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编号:(此处填写身份证号)

(二)申请人学籍所在学校(由申请人填写)

学校名称:联系人: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三)行政机关

名称:信阳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 张欣

联系方式:0376-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行政事项名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

(二)证明事项名称:成绩证明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1.《体育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2.《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第十七条规定:集体项目按统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

(四)证明的内容:

证明申请人已达到以下要求或条件:L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所需对应比赛成绩真实有效(有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或裁判长签字的成绩证

明原件);2.为集体项目上场主力运动员(有单位证明);3.所在单位已进行公示(有所在学校的公示证明和公示结果);4.有运动员注册证(外省籍运动员提交全国注册证);5.有学籍证明(有所在学校的学籍证明)。

(五)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行政机关核查权力: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作出的承诺将根据不同情形,运用多种方式进行事中事后核查。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以下内容为二选一):

□ 1.申请人为公民

姓名: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证件编号:

□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人:

姓名: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证件编号:

(三)行政机关:

名称:联系人: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行政事项名称:经第三地转投资的台湾投资者确认。

(二)证明事项名称:1.经第三地转投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

件;2.经第三地转投资投资者控制关系的说明和证明

文件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1.《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第土条第规定:台湾投资者申请转投资认定,应向转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二)台湾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四)台湾投资者、第三地投资者和转投资企业之间所有和控制关系的说明和证明文件。

(四)证明的内容:

1.台湾投资者的自然人身份;

2.台湾投资者、第三地投资者和转投资企业之间所有和控制关系。

(五)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签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行政机关核查权力: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作出的承诺将根据不同情形,运用多种方式进行事中事后核查。

(七)不实承诺的责任:

对在日常监管或者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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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为自然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告知文书

(一)证明事项名称: 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二)设定证明的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三)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为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四)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签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五)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司法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承诺文书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司法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司法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具体是:

。(如需现场核查的,请写明现场地址)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五)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司法行政机关(公章):

日期: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司法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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