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
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
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为规范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以下简称“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工作,保证市政务大厅规范、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XX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发〔2010〕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XX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方案》(办发〔2010〕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进驻市政务大厅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本部门在编人员身份。
(二)取得行使本部门审批职能的相关资格,或得到本部门的授权。
(三)政治觉悟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敬业精神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五)业务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从事过行政审批业务或熟悉行政审批业务。
(五)熟练运用电脑操作和网络。
(六)首次选派到市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选派时正在从事审批业务或已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一年以上、前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受此项年龄限制。
二、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一)进驻部门派驻市政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相对保持稳定,在窗口工作的年限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进驻部门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确需轮换窗口工作人员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集中进行。
(三)到市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由进驻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工作交接后方可上岗。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一)进驻部门正式轮换窗口工作人员时,应将轮换的理由和拟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行政职务、工作年限等)以正式书面函告市政务中心。
市政务中心以正式书面函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窗口工作人员轮换。
(二)临时派员顶岗工作时,进驻部门应保证该工作人员能胜任窗口工作,并于顶岗前征得市政务中心同意。
(三)进驻部门派驻市政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编制、工资关系在原单位,接受进驻部门和市政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各进驻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得益于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良好工作机制的建立。
然而,随着工作压力的增加和工作内容的复杂化,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也逐步增大,长期以来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工作积压、工作效率低下等。
为了改善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应该被引入。
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是指在一定的周期内,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调整,使其能够在不同岗位间进行轮换,以达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以下是对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的探讨。
首先,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能够增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通过轮换,窗口工作人员将有机会接触更广泛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不仅能够拓宽他们的知识面,还能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技能,使他们更加全面地了解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其次,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有助于避免工作积压和提高工作效率。
随着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不同的窗口将会有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相比于一直待在同一个位置上,这样的轮换能够避免工作积压以及产生的工作疲劳,使窗口工作人员保持工作的热情和活力,提高工作效率。
再次,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能够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窗口工作人员在轮换的过程中会和其他同事一起工作,他们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提高彼此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同时也能够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使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形成良好的工作关系,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协同工作的服务。
最后,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能够提高服务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通过不断地轮换,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知识将得到丰富,他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类型的申请人和不同的审批事项,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申请人的办事过程更加顺利和便捷。
总结起来,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能够增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成长机会,避免工作积压,促进交流与合作,并提高服务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政务中心轮岗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轮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务中心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强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轮岗管理制度。
第二条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所有部门的员工轮岗管理,其宗旨是通过轮岗,使员工能够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提升工作技能,增进团队合作,为政务中心的整体工作水平和效率贡献力量。
第三条轮岗是指政务中心部门之间或团队内部员工在一定时期内互换工作职责或职位,以达到适应新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增加工作经验的目的。
第四条轮岗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同一部门内不同岗位之间的轮岗、不同部门之间的轮岗等。
第五条轮岗的方式可以通过项目轮岗、跨部门轮岗等形式进行,具体轮岗方案由政务中心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轮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具体轮岗期限根据轮岗方案确定。
第七条进行轮岗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了解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并在轮岗期间尽职尽责,完成所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在轮岗期间,员工应当积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与新同事相处融洽,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九条轮岗期满后,员工应当及时向原工作单位交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轮岗总结报告,并进行工作交接。
第二章轮岗管理程序第十条进行轮岗的员工应当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轮岗申请表,并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轮岗。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员工的轮岗意愿、工作能力和部门需求综合确定轮岗计划,并将计划报告给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需求确定轮岗方案,并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原工作单位应当协助员工顺利进行轮岗,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辅导和帮助,确保员工在新工作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四条在轮岗期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完成轮岗任务。
第十五条轮岗期满后,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向原工作单位交接工作,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轮岗总结报告,并进行总结交接工作。
政务大厅人员轮休制度范本
政务大厅人员轮休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轮休制度。
第二条本轮休制度适用于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轮休应遵循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轮休安排第四条轮休周期:按照每月为一个轮休周期进行轮休。
第五条轮休人数:根据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总数和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每周期轮休人数。
第六条轮休时间:每个轮休周期内,工作人员轮休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具体轮休时间由政务大厅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提前安排,并提前通知工作人员。
第七条轮休方式:采取轮流替换的方式进行轮休,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轮休管理第八条政务大厅负责人应提前制定轮休计划,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工作性质等因素,合理分配轮休时间。
第九条工作人员在轮休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回应工作中的紧急事项。
第十条轮休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轮休的,应向政务大厅负责人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负责人应加强对轮休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轮休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轮休保障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应建立健全轮休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轮休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十三条轮休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应为轮休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交接和培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应加强对轮休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对不执行轮休制度、擅自调整轮休时间、违反轮休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轮休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本轮休制度的解释权归政务大厅所有。
通过以上轮休制度范本,政务大厅可以更好地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中心关于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试行)
一、为规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调换行为,确保调换后窗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印发的哈政服发[2005]2号《关于加强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是指在中心窗口工作不满两年因特殊原因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
三、调换窗口首席代表,由本部门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致函,说明调换原因,并填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调换窗口人员登记表”,经中心督查管理处审核,报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
新任首席代表应重新填报“首席代表登记表”。
四、调离窗口工作人员,由本部门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致函,说明调换原因,并填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登记表”,中心督查管理处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换。
五、因工作不能胜任或违纪需要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向原单位致函,窗口单位应在接函后一周内调换到位。
六、调离窗口的首席代表、工作人员与新进厅人员要认真进行工作衔接,待新进人员业务熟练后调离人员方可离岗。
七、窗口工作人员当年11月1日后调离中心窗口的,年终考核仍在中心进行。
11月1日后进入中心窗口的,年终考核由原部门负责。
八、调换窗口工作人员的,运行费用由本部门承担;
九、调换的窗口工作人员,在离岗之前应到中心办理组织移交手续。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
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大厅窗口作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单位的形象和办事效率。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制定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轮岗,可以增进工作人员对各项业务的了解,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二、轮岗范围和对象轮岗范围包括大厅窗口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
轮岗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针对新进员工、在职员工以及特定岗位人员进行轮岗。
三、轮岗内容和周期轮岗内容主要包括窗口业务的办理、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
轮岗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以按照月份、季度或者年度进行轮岗。
四、轮岗实施步骤1. 制定轮岗计划:根据窗口业务需求和工作量,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明确轮岗人员、轮岗时间、轮岗内容等。
2. 培训和指导:在轮岗前,由原岗位负责人对轮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轮岗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业务。
3. 轮岗实施:按照计划,轮岗人员进入新岗位,开始轮岗工作。
轮岗期间,原岗位负责人应给予协助和指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轮岗总结: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对轮岗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写出轮岗报告,分享经验教训。
5. 反馈和改进:根据轮岗报告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反馈,对轮岗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完善轮岗制度。
五、轮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1. 建立轮岗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轮岗工作的目标、内容、周期、实施步骤等。
2. 设立专门的轮岗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轮岗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 轮岗期间,加强对轮岗人员的考核和评价,确保轮岗人员能够胜任新岗位的工作。
4. 定期对轮岗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优秀的轮岗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轮岗工作的预期效果1. 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 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3.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坚持选派原则。
各部门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工作,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窗口工作人员数量一经确定,进驻部门不得随意增减,确实需要调整,应事先征得中心同意,并报区监察局、人社局备案。
第二条严格选派条件。
窗口工作人员由进驻部门从本部门或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选派。
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综合形象佳,要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和妥善处理窗口服务矛盾的能力。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窗口负责人在50周岁以下。
两人以上窗口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科长或以上干部担任。
第三条明确审批权限。
凡是审批权限在本级部门的事项,进驻部门必须明确授权给窗口负责人,凡是最终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的事项,进驻部门明确由窗口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审意见。
窗口负责人在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部门名义全权履行窗口管理、综合协调、联审会办等其它相关行政职能。
第四条强化组织管理。
窗口工作人员是党员的,组织关系要转入中心,参加中心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中心党组织将结合工作实际,重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五条保持人员稳定。
部门单独设立的行政许可服务科要整建制进驻中心,派驻部门不得随意抽调窗口工作人员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须抽调窗口工作人员,应事先征得中心同意并及时安排好顶岗人员。
为保持窗口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窗口工作人员每两年轮换一次,每次轮换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窗口工作人员总数的50%。
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原则上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季度进行。
涉及窗口负责人轮换的,应及时明确新的窗口负责人,并签订授权书。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轮值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轮值制度一、背景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对行政服务中心的需求量增加,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也面临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率,我市的行政服务中心开始采用窗口轮值制度。
二、轮班制度的基本细则1.定义:轮班制度是指行政服务中心内部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时间表来轮流担任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
2.组成:轮班制度由轮班周期、班次划分和轮班名单三个方面构成。
3.轮班周期:按照月、季度、半年或年度来进行轮班周期,由管理层根据服务窗口情况和岗位职责进行评估。
4.班次划分:按照早、晚、中或全日制等方式进行班次划分。
5.轮班名单:由管理层根据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行轮班安排,保证每个窗口都有能力素质相当的工作人员。
三、轮班制度的意义采用窗口轮值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协作效率提高:由于每个窗口的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其他窗口的服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熟悉其他窗口的工作流程,提高了跨窗口协作能力,提升整个行政服务中心的效率。
2.服务配合更流畅:采用轮班制度可以有效解决长期待在服务窗口工作的工作人员疲惫,保持工作状态、服务态度和精神状态的问题,为市民提供更加及时高效的服务。
3.交换经验更丰富:在窗口轮班制度下,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轮流担任各个窗口的服务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其他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方式,提高经验交流和沟通能力,促进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轮班制度的实施方法市行政服务中心采用了以下的制度和方式来实施窗口轮值制度:1.轮班名单的制定:由管理层按照工作经验和能力素质来执行,保证轮班名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2.班次安排的制定:参照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和市民的需求,由管理层制定合理班次。
3.评估措施的采用:通过市民满意度调查、服务人员自我评定和管理层绩效考核等方式来对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4.绩效奖励制度的设置:根据窗口轮值制度落实情况和服务质量表现,管理层会评估并给予奖励。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为了加强窗口建设,树立中心良好形象,根据《XX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进驻部门要重视并认真做好窗口工作人员轮换选派工作。
从展示部门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出发,严格执行人员选派标准,将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敬业精神和意识的干部派到大厅窗口工作。
二、窗口工作人员在大厅工作时间至少为一年,期间,人事关系不变,身份性质不变,业务上接受原部门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心负责。
三、为保证大厅窗口工作的连续性,各进厅部门在统筹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提前明确进厅工作人员。
请各部门于每年年底前,在参加完当年年度考核后,提出人员轮换申请,并说明拟进厅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轮换工作。
四、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工作在每年1月份进行。
经审核同意的进厅工作人员,需填写《中心工作人员简历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进入窗口工作。
五、在其他时间里提出人员轮换的申请,一般不予批准。
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换人,由各部门出据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发的函,说明有关情况,经中心同意,方可进行换人。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7•【字号】包府办发〔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7日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BT/T32169.2-2015)、《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BT/T36112-2018)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应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同时进驻部门应当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并派驻窗口工作人员。
第二条进驻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要尽可能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行政审批科科长或窗口负责人。
第三条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应根据进驻事项数量、办件量及履行的职能情况,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合理确定派驻工作人员数量,并报市政务服务局审核、备案。
未经市政务服务局同意,进驻部门不得随意增减、调换或调回窗口工作人员。
第四条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遵守市政务服务大厅规章制度的,进驻部门应协助市政务服务局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市政务服务局可做更换或退回处理;对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市政务服务局要及时通报所在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并做退回处理。
窗口人员岗位轮换制度范本
窗口人员岗位轮换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窗口人员岗位轮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培养综合素质较强的员工队伍,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窗口人员。
第三条窗口人员岗位轮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轮换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岗位轮换范围和期限第四条窗口人员岗位轮换范围包括:业务办理、咨询服务、投诉处理等岗位。
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分为:(一)定期轮换。
窗口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轮换期限根据岗位特点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二)不定期轮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安排窗口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三、岗位轮换实施流程第六条岗位轮换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窗口人员岗位轮换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岗位轮换计划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将计划下达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计划组织窗口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九条岗位轮换过程中,各部门应确保业务交接的顺利进行,防止因岗位轮换导致业务中断。
第十条岗位轮换结束后,各部门应对轮换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的依据。
四、岗位轮换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岗位轮换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岗位轮换制度的落实。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关注本部门窗口人员岗位轮换情况,确保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窗口人员在岗位轮换过程中,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新岗位的学习和实践。
五、激励与保障第十四条对积极参与岗位轮换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窗口人员,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岗位轮换期间,公司为轮换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在新岗位上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六条岗位轮换人员在新岗位的工作经历纳入个人职业发展档案,作为晋升和选拔的依据。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窗口轮值制度模板
窗口轮值制度模板一、目的为提高我单位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团队协作,培养员工的多岗位适应能力,特制定窗口轮值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窗口部门所有员工。
三、轮值原则1. 公平公正:轮值机会均等,对待每位员工一视同仁。
2. 自愿参与: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轮值。
3. 培训先行:轮值前进行相关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技能。
4. 动态调整:根据员工表现和部门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轮值计划。
四、轮值内容1. 窗口服务:包括接待客户、办理业务、咨询解答等。
2. 后台支持:包括数据整理、资料归档、设备维护等。
3. 团队协作:参与部门内部各项工作,如培训、会议、活动等。
五、轮值流程1. 制定轮值计划: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制定轮值计划,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2. 员工自愿报名: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与轮值。
3. 确定轮值名单:部门负责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轮值名单,并进行通知。
4. 轮值培训:在轮值前,对轮值员工进行相关岗位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技能。
5. 轮值执行:轮值员工按照计划执行相应岗位工作。
6. 轮值反馈:轮值结束后,轮值员工向部门负责人反馈轮值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7. 动态调整: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表现和部门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轮值计划。
六、轮值考核1. 服务质量:考察员工在轮值期间的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客户满意度等。
2. 工作态度:考察员工在轮值期间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等。
3. 能力提升:通过轮值,考察员工在多岗位适应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4. 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对轮值员工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激励措施1. 绩效挂钩:将轮值表现与员工绩效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2. 晋升机会:对在轮值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更多的晋升机会。
3. 培养计划:针对轮值中发现的人才潜力,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
4. 团队建设:通过轮值制度,加强团队凝聚力,提升团队整体水平。
政务轮休服务制度汇编范本
政务轮休服务制度汇编范本一、背景与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在双休日、节假日办理相关事务,桐城市自2023年以来,推行“周末不打烊”政务服务。
该举措旨在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解决企业群众双休日、节假日办事需求。
通过周末轮岗值班制度,确保政务服务在全天候无缝对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实施范围与内容1. 实施范围:桐城市政务服务大厅。
2. 服务内容:共推出8个服务窗口45项高频办理事项,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社保卡申领、密码修改与重置、不动产登记等。
三、轮岗值班安排1.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周末轮岗值班制度,确保每个窗口均有工作人员在岗。
2.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和工作量,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周末值班人员充足。
3. 周末轮岗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工作计划,确保值班期间能够高效办理相关事务。
四、服务流程与要求1. 周末轮岗窗口工作人员需提前了解相关业务流程,确保能够熟练操作,提高办事效率。
2. 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3. 对于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工作人员要积极引导,确保他们能够迅速找到办理窗口,提高办事速度。
4. 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确保周末轮岗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考核与激励1.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周末轮岗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估。
2. 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3.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六、宣传与推广1.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周末轮岗值班制度,提高企业群众的知晓度。
2. 积极向企业群众推广政务服务平台,引导他们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相关事务。
3.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宣传政务服务的创新举措和成效,提升政府形象。
通过以上措施,桐城市政务轮休服务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内容
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篇关于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的内容,共计1000字以上。
一、总则第一条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旨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第二条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包括直接服务于客户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协助人员。
第三条大厅窗口轮岗工作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确保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轮岗内容第四条轮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窗口接待、业务咨询、资料审核、业务办理、投诉处理等。
第五条轮岗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为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六条轮岗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轮岗计划,相互交换工作岗位,实现全面掌握业务流程和服务内容。
三、轮岗要求第七条轮岗前,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轮岗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流程,确保在轮岗期间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第八条轮岗期间,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窗口工作纪律,遵循服务规范,积极主动地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轮岗结束后,工作人员应进行工作总结,分享轮岗经验,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轮岗实施第十条制定轮岗计划:根据窗口业务特点和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明确轮岗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
第十一条轮岗培训:在轮岗前,组织针对性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轮岗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轮岗监督:设立监督机制,对轮岗期间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轮岗反馈:设立轮岗反馈渠道,鼓励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轮岗工作。
五、考核与激励第十四条建立轮岗工作考核制度,对轮岗期间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定期公布轮岗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轮岗期间出现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培训等,督促其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轮岗制度
阳东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轮岗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窗口管理制度,给窗口工作人员创造多岗位锻炼机会,更好地落实首问责任制,培养“四型”干部职工,增强窗口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厅整体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轮岗目的1、实现多岗锻炼,达到培养人才的目的。
通过轮岗拓宽工作范围,改变以往因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造成的业务操作单一的情况,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业务操作流程,成为各项窗口业务和CTAIS操作的多面手。
2、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
轮岗要求窗口人员全面掌握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及时充实新知识,有利于窗口人员的自我加压和自我提高,激发窗口人员继续学习和奋发进取的精神。
3、提高综合工作效率。
轮岗使得窗口人员较为全面地掌握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也为彼此间补位创造了条件,提高综合工作效率。
二、轮岗原则1、以人为本,有利于培养“四型”干部职工的原则。
2、突出重点,有利于提升办税服务厅整体服务水平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开公平和个人服从组织决定的原则。
三、轮岗要求1、在大厅内部建立定期轮岗制度,逐步实现每个工作人员均可承担办税服务厅内各岗位工作。
2、考虑上级规定,发票只能由正式干部发售,原则上正式干部相互之间轮岗,协税员相互之间轮岗,特殊情况下由科室领导安排。
3、新加入的一定年龄以下的干部职工需在窗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才能参与轮岗。
四、具体内容1、窗口岗位干部职工轮岗方法。
现有正式干部岗位情况:综合业务岗、税务登记岗、全职能岗(绿色通道)、全职能岗(窗口);现有协税员各岗位分布情况:税务登记岗,全职能岗(窗口),全职能岗(代开专用发票)。
综合考虑每位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年龄、同一岗位年限和考核情况,半年度轮岗一次。
2、值班长岗位干部轮岗方法。
值班长岗轮岗人员来源构成:由科室确定人数,大厅干部职工推荐的人员组成。
每月排出值班长轮岗表,两天一班轮值。
政务大厅交通局窗口人员轮岗制度(2)
政务大厅人员轮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全方面的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大厅交通局窗口。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政务大厅窗口业务办理需要,前台设置客运许可、货运许可和综合窗口三个业务窗口,负责咨询、受理、审核、答复、送达等工作。
后台设置三个制证岗,负责客运、货运车辆运输证及从业人员资格证制证等工作。
第五条政务大厅负责人主要负责客运、货运企业许可资料受理、审核,对接审批局、交通局、事务中心相关文件、活动的具体实施及信息、报表报送等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客运许可窗口主要负责出租车和网约车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材料审核、制证,双公示、报表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第七条货运许可窗口主要负责货运企业许可证的咨询、受理、审核、制证、车辆运输证的开户、制证及“一窗综办”等辅助性工作。
第八条综合窗口主要负责巡游出租车辆视频勘验,档案的转递,纪检监督,各类证卡、表格的印制、发放,与各部门的配合协调及后勤保障等相关辅助工作。
第三章轮岗制度第九条总体原则:轮岗人员需符合政务大厅窗口工作要求,着重提高其综合素质,做到量才使用。
第十条轮岗时间:政务大厅交通厅窗口根据每个岗位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两个月一次。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一、每个前台岗位和后台所对应的制证岗位互为AB岗,AB岗人员需对两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有清晰的了解,能够熟练办理业务。
二、轮岗期间,分管领导应会同行政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
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
同时,对其工作状态和服务意识进行评估,了解其优缺点,给予其业务知识上及心理上尽可能多的帮助。
三、轮岗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况,由分管领导再做其他考虑。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中心业务大厅和行政办公室制定和实施,并对本制度具有解释权。
开展营业厅轮岗制度
开展营业厅轮岗制度
日前,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制度两窗口”工作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9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周末轮岗制度,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以下简称“一制度两窗口”),着力解决企业、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时间没处办”的难题以及日常办事难、办事慢问题。
此举旨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落实顶格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的相关要求,拓展服务能力,优化服务体验。
针对企业、群众办理业务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市政务服务中心梳理公布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周末服务事项清单》,设置1个综合窗口和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税务、医保、交通等高频即办窗口,周末对外提供线下政务服务。
窗口工作时间为周末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国家法定假日调休除外。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二手房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农民工进城购房契税补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服务、房屋租赁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等事项的帮办代办等高频事项,周六、周日均可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理。
新建商品房变更登记、不动产查询证明出具以及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面对面咨询、契税的征收、契
税申报、清税注销等;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等事项可在周六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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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
(试行)
为规范XX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以下简称“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工作,保证市政务大厅规范、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XX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发〔2010〕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XX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建方案》(办发〔2010〕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
进驻市政务大厅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本部门在编人员身份。
(二)取得行使本部门审批职能的相关资格,或得到本部门的授权。
(三)政治觉悟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敬业精神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五)业务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从事过行政审批业务或熟悉行政审批业务。
(五)熟练运用电脑操作和网络。
(六)首次选派到市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选派时正在从事审批业务或已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一年以上、前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受此项年龄限制。
二、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
(一)进驻部门派驻市政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相对保持稳定,在窗口工作的年限原则上应不少于一年,在窗口工作期间不再承担进驻部门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确需轮换窗口工作人员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集中进行。
(三)到市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由进驻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工作交接后方可上岗。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进驻部门正式轮换窗口工作人员时,应将轮换的理由和拟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业务水平、行政职务、工作年限等)以正式书面函告市政务中心。
市政务中心以正式书面函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窗口工作人员轮换。
(二)临时派员顶岗工作时,进驻部门应保证该工作人员能胜任窗口
工作,并于顶岗前征得市政务中心同意。
(三)进驻部门派驻市政务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编制、工资关系在原单位,接受进驻部门和市政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各进驻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各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大厅工作期间的考核由市政务中心进行考核,并作为其晋职晋级调资的重要依据。
在窗口工作不满一年和临时替岗的人员参加市政务中心的月度考评,在返回原单位时,由市政务中心作出工作鉴定,作为其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