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一)
食品生产进货查验日常监督检查
2.供货者名称与原料产品标签生产商信息一致,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应包括批检、型检等,批检必须一一对应,型检频次和要求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应当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食品生产进货查验日常监督检查
操作手册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检查指南
常见问题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抽查
分别抽查1-2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看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查验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查验相关检验记录。一般可参考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该项是否符合:
7.从超市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索取并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1.不能提供抽查的原辅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无检验记录;
2.索证资料未及时更新,证照过有效期。
5.从流通经营单位(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四、作业内容4。
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4。
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
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4。
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原辅料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表格表
表一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1)
第页
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2)
第页
1 / 25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3)
第页
2 / 25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表二原辅料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1)
第页
3 / 25
备注:1.原辅料库房应专人管理,标示明显,卫生清洁,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2.定期检查原辅料贮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原辅料;3.领用出库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领用数量与生产投料数量相符。
食品添加剂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2)
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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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食品添加剂应专门贮存、专人管理,标示明显,卫生清洁,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2.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贮存状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3.领用出库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领用数量与生产投料数量相符。
食品相关产品贮存、保管及领用记录(3)
第页
5 / 25。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津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知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规范
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规范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使用“一票通”(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进货食品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餐饮业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餐饮业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与进货查验记录簿(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记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条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索证索票方式。
支持和鼓励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
第五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第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0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原 格
物料批号
数 量
生产厂家
保 质 期
验收内容
随货资料(送货单、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情况
□票证齐全
□票证不齐全
外包装情况
□标识明确,外观无破损
□标识不明确或外观有破损
□外观无污染,无腐烂,无异味,无虫蛀等变质现象
□不符合要求
质量符合情况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毒无害
□不符合要求
物料存放后的状态标识
□状态标识正确
□未标识
仓库管理员/日期
QA/日期
验收结论
□接收
□拒收
拒收理由: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日期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长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通用记录表(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学习资料(批号)保质期供货商日期采购人验收人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学习和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1)序号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进货第页学习资料(批号)保质期供货商日期采购人验收人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2)第页序号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进货学习资料(批号)保质期供货商日期采购人验收人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3)第页序号食品相关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进货学习资料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学习资料。
食品采购进货要求及查验内容
食品采购进货要求及查验内容一、资质要求:供货方必须提供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供货方与生产、加工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证件。
二、产品要求:1、食品采购,供货方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采购的食品用容器、用具必须是食品级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2、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
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应当注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码、贮存条件、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3、对于餐饮器具的采购,应索取相关检测报告,验证安全指标的符合性。
4、所采购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和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不采购和使用生产许可证目录以外的洗涤剂和消毒剂。
5、采购的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
6、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作好采购记录,便于追溯。
7、采购肉类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8、批量采购的食品需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供应上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查验的内容应包括:1、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出厂的检验报告或者其他有关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如没有则拒绝验收;2、采购的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3、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食品,应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并留存每笔供货凭证。
4、散装食品(尤其粮食、干调类)应有标识,标识应标记采购来源、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
5、批量采购的食品需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供应商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三、职责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4.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
《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填写的30项生产相关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填写的30 项记录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2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1.11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6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7)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3.12)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3.13)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5)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23、食品安全管理、检验和负责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 6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2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表模板1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格□ 是□ 否□ 不合格□ 是□ 否□
(1)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齐全 (2)供货商资质材料齐全 (3)食品与购物凭证一致 (4)外包装完好无损 (5)产品无发霉变质等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格□ 是□ 否□ 不合格□ 是□ 否□
(1)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齐全 (2)供货商资质材料齐全 (3)食品与购物凭证一致 (4)外包装完好无损 (5)产品无发霉变质等情况
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及入库记录表
保管人员:
序 号
进货时间
食品原辅料 (食品添加
剂)名称
规格
购买数量
生产日期/批 号
生产企业
1
2
3
4
5
6
供货商 信息代
号
查验情况 查验情况
查验人签名 查验结果
入库数 量
(1)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齐全 (2)供货商资质材料齐全 (3)食品与购物凭证一致 (4)外包装完好无损 (5)产品无发霉变质等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格□ 是□ 否□ 不合格□ 是□ 否□
(1)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齐全 (2)供货商资质材料齐全 (3)食品与购物凭证一致 (4)外包装完好无损 (5)产品无发霉变质等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格□ 是□ 否□ 不合格□ 是□ 否□
备注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格□ 是□ 否□ 不合格□ 是□ 否□
(1)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齐全 (2)供货商资质材料齐全 (3)食品与购物凭证一致 (4)外包装完好无损 (5)产品无发霉变质等情况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合格□ 是□ 否□ 不合格□ 是□ 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4.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
《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目录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3)2.( )原料验收台账 (5)3.1( )出入库台账 (6)3.2成品出入库记录 (7)4.投料记录 (9)5. ( )关键控制点记录 (10)6.1包材清洗消毒记录 (11)6.2设备及车间清洗记录 (12)6.3紫外线灯杀菌记录表 (13)7.1消毒液、洗涤剂采购管理记录 (15)7.2( )出入库台账 (17)7.3车间消毒液、洗涤剂配制使用记录 (19)8.过程检验记录 (20)9.产品包装记录 (22)10.1产品检验报告 (23)10.2检验原始记录 (24)11.产品留样记录 (25)12.产品销售台帐 (27)13.运输交付记录 (29)14.防鼠防虫害检查表 (30)15. ( )温、湿度监控记录 (32)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33)17.厂区卫生检查记录 (34)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 (36)19.废弃物管理记录 (37)20.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表 (38)21.1不合格原辅料处理记录 (40)21.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记录 (41)21.3不合格产品记录 (42)22.( )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44)23.培训考核记录 (45)24.职工培训记录 (46)25.工作人员健康记录 (47)26.1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49)26.2自查问题改进表 (53)27.食品安全隐患记录表 (54)29.投诉受理记录 (56)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 (57)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填表说明:每次购进原辅材料(获证原料、辅料、包材、添加剂等)由采购部门填写本表。
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严格进行索证索票。
2.( )原料验收台账业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1( )出入库台账填表说明:库管人员依据不同原辅材料分开填写本表,每次购进原辅料填写入库,每次生产领用填写出库。
每次出入库计算库存,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3.2成品出入库记录填表说明:本表由库管员填写。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5篇)
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
其中,____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二)(三)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____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四)(五)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1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
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项目
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规定原辅料存放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专库管理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标签标识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 3 种原辅料,不足 3 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2)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3)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索证索票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6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材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原辅材料、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所采购原材料的进货验收,确保原材料能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完善原材料索证索票工作,保证原材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实现可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单位内食品原辅材料、食品相关产品及其他物料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适用本制度。
三、内容(一)验收工作要求1、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进行查验,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2、在进货查验食品原辅材料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有关票据。
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3、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
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4、对食品原辅材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内容包括:(1)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是否标注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2)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3)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疫,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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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通用记录表(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名称: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学习资料
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1)
第页
序号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供货商进货
日期
采购人验收人
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学习资料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2)
第页
序号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供货商进货
日期
采购人验收人
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
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3)
第 页
序号 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供货商
进货 日期 采购人 验收人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1.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2.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供货商不能提供的,须由企业进行检验)、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另建册存档,与记录逐一对应;3.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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