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方案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项目背景1.2项目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确保光伏发电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保证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满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法律法规及标准依据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1.1《可再生能源发展法》2.1.2《电力法》2.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2.2行业标准和规范2.2.1《太阳能电池组分技术要求》2.2.2《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技术导则》2.2.3《光伏电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2.4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三、项目组织和责任3.1项目组织设立光伏发电项目执行组,由项目经理领导,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成员。
项目执行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2责任分工3.2.1技术部门负责项目设计、工艺流程和设备的选择等技术相关工作。
3.2.2质量部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工程质量以及组织验收等质量相关工作。
3.2.3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安全培训等安全相关工作。
3.2.4环境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和组织环保培训等环境相关工作。
四、项目实施过程和控制点4.1项目实施过程4.1.1前期准备: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选址和设计等前期工作。
4.1.2设备采购:制订设备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等工作。
4.1.3施工实施: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
4.1.4验收和运营:组织验收、办理并网手续、投入运营等。
4.2控制点4.2.1设计控制: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2.2采购控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4.2.3施工控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检查。
4.2.4运维控制: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机制,定期检查、维护并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线路)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1、工程概况××新能源曲阳三期 29.7MW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装机容量 29.7MWp,本期工程光伏场区为扩建工程,本期为三期工程,规划容量29.7MWp,对升压站进行改扩建。
××新能源曲阳三期 29.7MW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拟建在河北省曲阳县齐村乡,场址距曲阳县城约 15 公里。
本电站场址范围为东经 114°33′08",北纬 38°42′21"。
场址位于华北平原西部曲阳西部山区,区域构造上位于山西地台与渤海凹陷的接壤部位,新华夏系构造体系第二沉降带与太行山隆起带的过渡地带,厂区地形以属中低山为主。
2、编制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现行《110KV~50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 5009.2-20043、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建设部颁发的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实施在工程“安全零事故”、“质量零缺陷”达标投产实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建设目标,规范建设中的施工行为,特制定本计划。
4、适用范围本强条计划适用于建设××新能源曲阳三期29.7MWp光伏发电项目5、计划实施领导组织机构组长:××组员:××6、岗位职责6.1组长由项目经理承担,为领导在工程实施《条文》计划的第一责任和管理人。
6.2成员:曲阳光伏电站项目部成员职责分工负责《条文》相应内容的监督实施和施工指导。
7、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执行程序《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 5009.2-20043.0.1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光伏)
3、企业标识及logo
8.7
生产生活区隔离围墙
m
50
不锈钢围栏 h=1.8m,含基础
8.8
升压站区围墙
m
180
铁艺围栏,h=2.1m
8.9
升压站区围墙
m
180
砖砌围墙、抹灰、粉刷饰面。h=2.1m
8.10
碎石铺设
m2
1032
100mm碎石铺设
9
箱变、逆变器基础
9.1
C30混凝土
m³
400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248-2015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
4.1
组长:谢建斌
副组长:熊信福
组员:许秀淦、袁继业、蔡玮、肖隆海
4.2组织机构见下图:
5.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1基本规定
5.1.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5.1.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1.5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7.3
钢筋
t
60
钢筋采购、制作、绑扎、安装.
7.5
升压站区域整体回填素土
m³
20000
土方购买、运输、回填、碾压、整平,压实系数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7.6
升压站区域整体回填砂砾石
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该项目的目标是在地区内建设一个总容量为20M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该电站将会有效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
2. 强制性条文以下是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中的强制性条文:2.1 环保要求•电站建设必须符合该地区的环保要求和标准,同时必须持有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施工过程中,应该减少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水源等。
•开发商要自觉做好噪声、污染土壤等治理工作,遵守环境管理和保护法律。
2.2 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全部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每一个工人在作业时身体健康,确保施工安全稳定。
•电站内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障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并在整个项目的施工期间严格执行。
2.3 电站运行•电站完工后,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试运营,通过验收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在电站正式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电站的正常运行。
•运营商需要每月对电站进行一次维护,及时查修设备,保障电站的顺利运转。
2.4 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时需要提交完整的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其中应包括有关环保、建筑、施工安全、设备安装和运行的证明文件。
•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要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按时交付。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为了确保以上强制性条文被严格执行,制定以下执行计划:3.1 项目前期•开发商要对环保要求进行全面了解,并严格执行规定。
其余相关部门也要同时执行。
•在施工前,制定完善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培训。
3.2 施工期间•聘请专业施工团队,严格按照最高标准进行施工。
•积极防范和应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问题,重点针对高空作业等方面。
•停工前进行复查和整改,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
5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方案
x x x50M 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x建设有限公司xxx光伏项目经理部xxx50M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审批页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x建设有限公司xxx光伏项目经理部目录1、工程概况 (2)2、编制目的 (3)3、编制依据 (3)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4)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6、附表 (11)1、工程概况1.1厂址地理位置及环境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x县付村镇附近,场区系付村煤矿开采造成的采煤沉陷地,电站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03'20.7"~117°04'43.4"、北纬 34°50'46.7"~34°49'16.1"之间,场区分为北部场区与南部场区,场区之间由S104省道分隔开。
场区内大部分为常年积水,部分区域为非常年积水,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的综合开发形式,规划总容量为50MW,一次性建成。
升压站设置在负荷中心位置,位于S104省道旁。
1.2交通运输本光伏场区交通便利,省道104沿境通过,距离x县不足5km,距离枣庄市约20km,交通便利。
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1.3厂区工程地质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区内及其附近区域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光伏电站场地类别为 II 类,在II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 VII 度,基岩埋藏深,场区内及其附近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拟建场地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
工程区地势相对较平坦,有一定起伏,水深 0.8m~10.0m;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水下滑坡、泥石流,钻孔内除局部煤矸石填土区域外,未发现有抛石、孤石等地下障碍物,不存在饱和砂土液化问题。
场址位于地下煤炭开采范围区,因煤炭开采,部分地段产生沉陷,为场地的主要不稳定因素。
光伏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及计划
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及计划目录一、编写依据 (1)二、工程概况 (1)三、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内容 (1)3.1 实施总则 (1)3.2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1)3.3 基础工程 (1)3.4 铁塔工程 (2)3.5 架线工程 (3)3.6 接地工程 (3)3.7 安全强制性条文 (4)四、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 (6)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7)一、编写依据1.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送电线路部分(2012版)二、工程概况光伏变电站电缆出线至架空铁塔起点N1,N1至架空重点N21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导线型号采用JL/GIA-150/25钢芯铝绞线,架空路径长4.45km;N21至王官营110kV变电站采用单根三芯电缆直埋敷设,电缆型号采用YJY23-26/35-3*300,电缆直埋敷设路径总长约1.40km;最终由门型终端杆架设至进线架构。
三、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内容3.1 实施总则3.1.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3.1.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采用合格产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2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3.2.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3.2.1.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2.1.2 有该批产品相应检验报告等相关质保资料。
3.2.1.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材料的原材料应经抽样并交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3.3 基础工程3.3.1 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3.3.2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3.3.3 试块应在浇筑现场浇筑过程中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3.3.4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3.4.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3.3.4.2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应取一组。
光伏工程建设实用标准化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清单方案设计
三峡新能源傅村50M 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州建设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三峡新能源傅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审批页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中州建设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目录1、工程概况 (2)2、编制目的 (3)3、编制依据 (3)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4)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6、附表 (11)1、工程概况1.1厂址地理位置及环境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省市微山县付村镇附近,场区系付村煤矿开采造成的采煤沉陷地,电站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03'20.7"~117°04'43.4"、北纬 34°50'46.7"~34°49'16.1"之间,场区分为北部场区与南部场区,场区之间由S104省道分隔开。
场区大部分为常年积水,部分区域为非常年积水,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的综合开发形式,规划总容量为50MW,一次性建成。
升压站设置在负荷中心位置,位于S104省道旁。
1.2交通运输本光伏场区交通便利,省道104沿境通过,距离微山县不足5km,距离枣庄市约20km,交通便利。
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1.3厂区工程地质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区及其附近区域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光伏电站场地类别为 II 类,在II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 VII 度,基岩埋藏深,场区及其附近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拟建场地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
工程区地势相对较平坦,有一定起伏,水深 0.8m~10.0m;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水下滑坡、泥石流,钻孔除局部煤矸石填土区域外,未发现有抛石、孤石等地下障碍物,不存在饱和砂土液化问题。
场址位于地下煤炭开采围区,因煤炭开采,部分地段产生沉陷,为场地的主要不稳定因素。
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强条执行计划(电气安装部分)
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强条执行计划(电气安装部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报审表工程名称:100MWp光伏发电项目编号: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一、工程概况1.1项目概况100MWp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开发建设,规划总容量为100MWp。
本次施工标段共设60个方阵,每个方阵容量设计为1MWp。
光伏组件采用250、255、260Wp规格多晶硅电池组件。
该工程由马力公司总承包;设计单位为;建设单位为马力;监理单位为。
质量要求:优良工程。
二、编制目的从各专业强制性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健康、公益等有重大影响的条款,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条文》。
为了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国务院以行政立法程序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作为上述三个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因此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确保能源化工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编制本计划,指导工程电气安装和子光伏系统安装中全面、规范地执行强制性条文,推动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工程创优目标。
三、编制依据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意标准。
6、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7、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8、光伏发电站验收规范。
9、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过程(变电站部分)。
12、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规程13、其它相关技术文件。
光伏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知的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应包括如下部分:1工程概况2编制目的3编制依据4强条实施组织机构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附表:A强条实施计划表B施工强条执行记录表C施工安全强条执行记录表D 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1 工程概况1.1 工程简述本工程拟建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
格尔木市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中南部、昆仑山北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东与都兰县诺木洪镇接壤,西与茫崖行委相邻,北与大柴旦行委毗邻,南至昆仑山口与玉树州为邻,平均海拔2780m,隶属青海省海西州管辖,全市总面积约11.93万km2,占全州面积的39.63%,其中荒漠化土地约2.9万km2。
格尔木地区属于典型的大陆性高原气候,年降水量42.6mm,年蒸发量2504.1mm。
格尔木地区纬度高,地势较为平坦开阔,云量和雨量较少,大气透明度高,有着丰富的日照资源,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096.3h,年太阳总辐射量为6600MJ/m2~7100MJ/m2,是中国太阳辐射量高值区之一,是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理想场所。
XXXX光伏电站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
场址区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109国道以北的荒漠沙地上,场址区场地开阔、地势平坦。
场址距市区约130km,距109国道约84km,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2 编制目的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各项目标,依据目前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因素,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 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5)《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6)《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版)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标(2002)248号) 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10)《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11)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12)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建设部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1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9)642号16)XXXX光伏电站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划》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5.1 总则制定执行《强制性条文》组织机构、培训、执行计划、资金支撑计划和组织监督检查。
光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方案
三峡新能源傅村50M 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三峡新能源傅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审批页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目录1、工程概况··22、编制目的··33、编制依据··3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4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56、附表··111、工程概况1.1厂址地理位置及环境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付村镇附近,场区系付村煤矿开采造成的采煤沉陷地,电站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03'20.7"~117°04'43.4"、北纬34°50'46.7"~34°49'16.1"之间,场区分为北部场区与南部场区,场区之间由S104省道分隔开。
场区内大部分为常年积水,部分区域为非常年积水,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的综合开发形式,规划总容量为50MW,一次性建成。
升压站设置在负荷中心位置,位于S104省道旁。
1.2交通运输本光伏场区交通便利,省道104沿境通过,距离微山县不足5km,距离枣庄市约20km,交通便利。
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1.3厂区工程地质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区内及其附近区域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光伏电站场地类别为II 类,在II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I 度,基岩埋藏深,场区内及其附近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拟建场地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
工程区地势相对较平坦,有一定起伏,水深0.8m~10.0m;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水下滑坡、泥石流,钻孔内除局部煤矸石填土区域外,未发现有抛石、孤石等地下障碍物,不存在饱和砂土液化问题。
光伏电站工程强条实施计划
大唐酒泉新能源肃州区东洞滩9MW光伏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年月日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大唐酒泉新能源肃州区东洞滩9MW光伏工程1.2 工程地点:位于酒泉市肃州区东洞乡西南约5km处1.3 工程概况:大唐酒泉新能源肃州区东洞滩9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地处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洞滩。
本工程站址距市区直线距离约10公里,距西侧的解放路约6公里,距北侧的连霍高速约8公里。
该地势平坦、开阔,地貌为荒漠草原。
站址内既无局部小气候影响也无阴影遮挡,交通便利、运输方便,适合建设光伏发电站。
本工程建设期为4个月,生产运行期为25年,建成后通过35kv出线接入光电示范基地集中建设的110kv升压站,然后集中并入甘肃主干电网。
2、编制目的2.1 为加强本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2.2 本细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3、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8)《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4、强制性条文的实施4.1基本规定4.1.1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光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湖北华电随县殷店一期30w m p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9月28日编制:年月日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1.1工程概述 (1)1.2工程规模 (1)1.3工程承包范围 (1)1、工程内容 (1)第二章编制目的 (2)第三章编制依据 (2)第四章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3)第五章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3)5.1基本规定 (3)5.2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 (4)5.3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4)5.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 (4)5.5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核查 (4)第六章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5)第一章工程概况1.1工程概述1、工程名称:湖北华电随县殷店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
2、工程地点:随州市随县殷店镇。
3、建设单位:湖北华电殷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总承包单位: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6、分包单位: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工程规模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容量100MWp,本期工程30MWp,配套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本期建设一台50MVA三相有载调压变压器。
1.3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内容1、30MWp光伏场区:30MWp光伏设备基础、30MWp光伏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试验、调试。
2、110kv升压站场区:电控间;综合楼;配电设备基础工程:主变压器2座,GIS设备基础1座,室外集装箱式SVG基础2座,室外SVG降压变基础2座,站用变基础1座,接地变及接地电阻基础2座;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程;室外工程;暖通;消防及给排水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升压站照明系统;升压站防雷接地系统;升压站交通工程。
第二章编制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8年版《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多方面总结而来,内容详尽且针对性强,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目标的保证。
光伏强条执行计划
金湖100光伏并网发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湖100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监理部2014年9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金湖100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2 工程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涂沟镇1.3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光伏区部分:道路工程、光伏支架基础、光伏支架安装、光伏板安装、光伏设备安装调试、(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分支箱)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逆变器室建筑工程、集电线路工程。
升压站部分:升压站三通一平、围墙及大门、进站道路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主变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110配电装置设备架构及设备安装调试、10配电装置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二次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继保、远动、通信系统安装及调试)、无功补偿系统的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升压站整体系统调试。
2、编制目的: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3、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0170—2006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8)《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4、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4.1组织机构:施工项目部负责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如下:总监工程师:董会振专业监理工程师:杨东虎、郭凯、陈波龙4.2职责划分:4.2.1 总监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负责人,对本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负全面领导责任;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进行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
光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峡新能源傅村50M 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三峡新能源傅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审批页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目录1、工程概况··22、编制目的··33、编制依据··3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4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56、附表··111、工程概况1.1厂址地理位置及环境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付村镇附近,场区系付村煤矿开采造成的采煤沉陷地,电站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03'20.7"~117°04'43.4"、北纬34°50'46.7"~34°49'16.1"之间,场区分为北部场区与南部场区,场区之间由S104省道分隔开。
场区内大部分为常年积水,部分区域为非常年积水,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的综合开发形式,规划总容量为50MW,一次性建成。
升压站设置在负荷中心位置,位于S104省道旁。
1.2交通运输本光伏场区交通便利,省道104沿境通过,距离微山县不足5km,距离枣庄市约20km,交通便利。
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1.3厂区工程地质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区内及其附近区域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光伏电站场地类别为II 类,在II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I 度,基岩埋藏深,场区内及其附近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拟建场地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
工程区地势相对较平坦,有一定起伏,水深0.8m~10.0m;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水下滑坡、泥石流,钻孔内除局部煤矸石填土区域外,未发现有抛石、孤石等地下障碍物,不存在饱和砂土液化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峡新能源傅村50M 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三峡新能源傅村50MW光伏发电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审批页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微山光伏项目经理部年月日目录1、工程概况 (2)2、编制目的 (3)3、编制依据 (3)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4)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6、附表 (11)1、工程概况1.1厂址地理位置及环境本工程光伏区站址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付村镇附近,场区系付村煤矿开采造成的采煤沉陷地,电站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7°03'20.7"~117°04'43.4"、北纬 34°50'46.7"~34°49'16.1"之间,场区分为北部场区与南部场区,场区之间由S104省道分隔开。
场区内大部分为常年积水,部分区域为非常年积水,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的综合开发形式,规划总容量为50MW,一次性建成。
升压站设置在负荷中心位置,位于S104省道旁。
1.2交通运输本光伏场区交通便利,省道104沿境通过,距离微山县不足5km,距离枣庄市约20km,交通便利。
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1.3厂区工程地质据区域地质资料,场区内及其附近区域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光伏电站场地类别为 II 类,在II类场地条件下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 VII 度,基岩埋藏深,场区内及其附近无明显新构造活动痕迹,拟建场地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差。
工程区地势相对较平坦,有一定起伏,水深 0.8m~10.0m;未发现较大规模的水下滑坡、泥石流,钻孔内除局部煤矸石填土区域外,未发现有抛石、孤石等地下障碍物,不存在饱和砂土液化问题。
场址位于地下煤炭开采范围区,因煤炭开采,部分地段产生沉陷,为场地的主要不稳定因素。
1.4气象条件多年平均气压: 1011.8 hpa多年平均气温: 13.9℃极端最高气温: 41.6℃极端最低气温: -19.4℃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69%多年平均水气压: 13.2 hpa历年年平均降水量: 678.4mm最大日降水量: 220.9mm多年平均风速: 3.0m/s最多风向(方位): SSE.S瞬时大风风速: 24m/s多年平均雾天: 16.6d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21.0d多年平均冰雹日数: 21.0d1.5工程简介1.5.1主要土建工程量本项目为水上光伏项目,在采煤塌陷区水面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主要土建工程量为:桩基工程施工、升压站混凝土平台(生活区、一次、二次柜等设备都选用预制舱座落在混凝土平台上)、事故油池等施工。
1.5.2主要安装工程量站区内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电气设备安装,高低压及直流电缆敷设接引、通讯电缆敷设接引、电气二次设备安装,电缆防火封堵、防雷接地、安防监控及110KV 站内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等。
1.5.3工程范围三峡新能源微山小卜湾50MW光伏电站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整个工程范围包括:110kV 升压站及50MW光伏场区的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由招标人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不包括浮体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除光伏组件)。
2、编制目的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各项目标,依据目前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因素,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09版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10)《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11)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12)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9)642号15)GB 50794-2012光伏发电施工规范16)GB 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7)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18)GB 5017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 20)《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10248.1-8-20164、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4.1组织机构施工项目部负责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如下:项目经理:刘毅辉项目执行经理:卢一心项目总工:王康红施工技术管理:雷豹、刘玉涛施工质量管理:孙善先施工安全管理:孔祥林施工队:土建施工队、安装施工队、电气一队、电气二队、高压试验队4.2职责划分4.2.1 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负责人,对本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负全面领导责任;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进行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
组织项目部成员及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提高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
组织编写并审核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
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
4.2.2 项目总工管理职责:编制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有关内容和执行措施;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基础、杆塔组立、架线等专业的“强制性条文”措施;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和施工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并督促实施、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4.2.3 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职责:按照本工程《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相关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措施,在工程质量验收中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对认真做好执行“强制性条文”记录。
收集《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技术员、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方面资料的收集,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方面资料的收集。
4.2.4 施工队施工队长、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是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直接监管人,现场施工人员是执行人,要将管理手段用在实处,加强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
5、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5.1 强条的执行1)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①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平常所说的“事前查处”。
②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
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即所谓的“事后处理”。
2) 执行中要高度重视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时效性无论强制性条文还是强制性标准均有一定的时效性。
有新标准批准发布,这些新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将补充或替代原强制性条文,原强制性条文中的相应条文将同时废止。
3) 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它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
所以,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一但写进合同,就成为合同要求,就必须严格遵守。
4) 在《强制性条文》执行中,要及时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管理委员会进行咨询和反馈信息。
,当遇到有争议的具体问题时,最好的办法是及时地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寻求帮助或确认。
当《强制性条文》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或技术上处理不妥时,应及时把有关的信息反馈给相应的咨询委员会,以便在修改《强制性条文》时处理,促使《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断趋于合理。
5) 应抵制与反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法定义务,遇到不按照《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的情况时,一定要坚持原则,不可听之任之。
既可以坚决拒绝,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5.2 强条的执行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科《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10248.1-8-2016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对于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①项目法人单位应建立本工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工作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贯彻和培训;②对贯彻强制性条文有相应经费支撑;③建立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并有负责机构和人员;④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建立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⑤工程采用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⑥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⑦工程中采用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3 执行记录1) 培训学习记录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条内容)3)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条内容的,应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4)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宜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性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5) 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6) 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条检验项目检查记录(智能建筑与钢结构验收规范等已有要求)7) 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宜增加强条执行情况记录5.4 整改闭环管理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检查单位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