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变更、企业合并、重组分立
省级资质
部级资质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19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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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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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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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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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申请材料
重新核定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9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2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即办件
办理时限
施工许可四合一办事指南
施工许可四合一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许可期限:8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许可机关:1、朝阳区建委: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工程,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市政府投资和融资占主体的项目,市审批立项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投资、赠款、贷款项目,市属单位投资自用的建设项目,占地跨越其他区县行政区域的项目、市建委决定不由区县建委办理的项目除外);2、亦庄建设局:负责亦庄开发区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3、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昌平区等区县的绿化隔离带项目由所在地区县建委核发施工许可证;4、其他项目由市建委负责核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的办理部门同施工许可的办理部门。
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办理电话受理方式:书面受理子项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程序:(一)受理提交材料: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复印件(第五联,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Preface卷首语2019.04 /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自治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
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效能。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意见》提出,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一是统一审批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地方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
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
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地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相关系统对接。
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与国家和本地区各城市相关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整合申报材料。
建立健全审批配套制度,“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四是统一监管方式。
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热情守信规范便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二、申请条件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建造师;4、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已办理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7、建设资金已落实;8、已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三、申报材料1、施工许可申请表。
(住建厅网站申请后打印)2、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含立项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划拨用地需提供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局)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有施工条件。
5、中标通知书及其备案手续。
(招标办)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安监局)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备案书。
(规划局)8、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
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班子任命文件及管理负责人执业证书原件。
9、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文件,市政设施配套审批表,商混购销合同(县城规划区内)。
10、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11、、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县质监站办理)。
12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措施审查文件或施工管理责任书。
13、白蚁防治合同。
14、相关规费缴费手续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四、办事程序1、受理2、审查资料3、发证五、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申报文件完整准确)1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及依据川价字费[2001]157号、川价非[2002]11号、川财投[2002]119号、川财综[2003]44号、大价发[1998]37号、大价发[2002]20号、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1、配套费25元/平方米2、人防易地建设费40元/平方米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0.7元/平方米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元/平方米5、农民工资保证金按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2.5%6、文明施工保证金七、联系方式:县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住建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7824622八、网上申报工作程序:1、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或建筑管理频道——>施工许可证管理申报系统——>注册——>填写项目信息后上报——>打印申请表格2、有关表格可上大英县电子政务大厅下载。
2020湖南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附件2工程建设xx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工程建设xx阶段办事指南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9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园林、文物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19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三、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外)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现将《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9月23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维护及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办〔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系统定义)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指按照国务院及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打造的覆盖全省各审批服务单位和各层级“全流程、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
该系统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以下简称“四统一”)改革措施固化为一套“全省通用、一网通办”的标准化流程,具备在“一张蓝图”基础上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一受理出件、在线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进度可查、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省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涉及的所有审批、服务和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备案、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审批行为日常监管等事项。
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程序,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建设活动的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见附1)。
第四条申请人应当持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见附2);(二)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三)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四)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五)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五条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核定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具有以下内容:(一)建设项目性质、投资规模;(二)用地位置、建筑面积、高度、层数、结构形式等建设内容;(三)配套的停车泊位、绿地和其它工程设施,以及与外部市政设施的衔接关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第八条调整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报发证机关批准同意。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规定办理调整变更手续的建设项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作者:————————————————————————————————日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1、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也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XX省2004年本)》规定的范围的,则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复印件。
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从规划部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由规划部门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环评审批。
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办理环评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并取得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权证后,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1、设计方案审批。
湘江新区政务中心办事指南10.14
湘江新区政务中心办事指南一、办事制度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制定如下办事制度:1、一次性告知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一次告知、微笑服务、高效办理。
2、统一进窗、接审分离、限时办结所有审批事项均由湘江新区政务窗口统一进窗,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公布审批时限,符合条件的均须在审批时限办结。
3、容缺审查申报资料分为核心资料和非核心资料。
核心资料齐全、其他资料有所欠缺的,政务窗口应先予受理,但申请人必须在各阶段审批结果出窗前将材料补齐或修改。
可以当场整改的,窗口工作人员应要求当场整改。
申报材料中一般的文字、数字错误,可在经办人员指导下于受理时由申请人当场补正。
4、规划咨询服务在建设项目正式报建前,建设单位可在窗口申请规划咨询服务。
国土规划部应按要素审查制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在限定的时间内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设计方案的意见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不应在下一阶段要求建设单位修改。
5、规范联合审批牵头部门在需要进行联合审批时召集相关部门参加联审会议,各部门参加人员应代表所在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牵头部门不再在联审会议之后征求各部门意见。
因故不能参加联审会议的部门应在联审会议后两天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牵头部门。
各部门书面意见应包括修改要求和修改建议,将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意见列入修改要求并载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文,其他内容列入修改建议。
未载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条文的修改要求,牵头部门和建设单位可以不采纳,相应责任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修改建议可由建设单位选择性采纳,不作为批准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6、规范中介服务除法律规定有保密要求以外,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项目业主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服务。
中介机构要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中介服务活动。
7、申报资料递减制度同一建设项目拥有唯一的项目号,相同的申报材料在其有效期内原则上只需提供一次、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并扫描入库,后续审批事项及环节不再重复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简要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以窗口为准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定审批时限(工作日) 20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6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规划局097-099号窗口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D厅158、159号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进件。
3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件后,将申请材料即时送达市规划局窗口咨询电话:24538191需要材料:(以窗口为准)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工程);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以划拨方式供地: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工程);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核定用地图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DWG和SHP两种格式);3、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文件或土地征转文件;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定审批时限(工作日)20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7(市政工程10)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C厅市规划局097-099号窗口。
部门审批咨询电话:24538185、24538191、24538186所需材料:(以窗口为准)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人防、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拔决定书)承诺期限8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法定时限0办理窗口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35-037号窗口所需材料:(以窗口为准)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报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4属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5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图以及位置示意图6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安置补偿协议7大配套费缴费合同、缴费凭证8外环线以内项目需附1:2000或1:10000(中心域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9规划环外快速环路范围,市统一组织实施的市政公路基础设施垫付借贷资金的交纳通知和凭证10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是否收费有收费四,环评审批(可以先办)审批下来之后5年有效承诺期限7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法定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三版)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三版)一、项目分类和审批流程划分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项目除外)、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六大类。
其中,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涵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能需要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事项,由项目属地有关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有关事项。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本指南涵盖的均为我省权限内的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不包括国家有关部委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
二、办理程序(一)申请受理。
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
申请步骤如下:1.申请办理。
申请前,建设单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工改系统”)完成项目赋码申请,取得项目赋码。
每个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填报申请表单的有关信息后通过“省工改系统”提交。
各审批阶段,申请单位可自行选择“一次征询”服务,获取该阶段需办理的事项、对应办理部门以及申报材料。
选择“一次征询”服务的,申请单位通过“省工改系统”填报申请表单有关信息后,点击“一次征询”,“省工改系统”自动将申请表单推送项目属地审批有关部门进行征询,被征询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明确该项目该阶段需要办理的申请事项、对应办理部门以及申报材料清单并反馈至牵头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承办对象,施工企业二、审批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十二条;2、《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建[1996] 115号);3、《温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三、申报条件1、工程已报建,已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
2、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承建该工程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已经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已组成。
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与工程相适应,且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已经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和班组都有安全教育计划。
4、施工现场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总包和分包、企业和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7、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已经落实,规模与工程相适应,并有维修保养制度。
8、有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
9、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六牌一图”已设置。
10、现场文明施工有计划,施工现场区域的围挡、临舍、食堂、厕所等已建成或已计划建设。
四、申报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四份;(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需提供电子文档);(3)《安全建筑工程团体伤害保险单》(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的到位资料(支出计划、施工单位出具预收安全措施费证明和银行出具的安全措施费专项资金账户进帐单);(4)中标通知书;永嘉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5)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完成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人员证书收件凭证(安全员人数建筑1万㎡以下为1人、1万㎡~3万㎡为2人、3万㎡以上需3人以上);(7)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项目班组成员名单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8)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淘汰毛脚手架、钢管扣件式物料提升机、木支撑模版),临时设置原则上不同意搭设临时活动板房二层以上(含二层)及围墙的搭设方案;(9)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试行)—核准类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实行核准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名称事项名称:工程建设许可审批分项名称:新申请三、申请具备条件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审批事项已完成,相应的批文或证书已取得;2.勘察、设计单位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办理网址:/ApproveManageNew/Home/ApproveCenter/1);3.设计方案编制完成;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要的施工图规划部分(可在设计方案批复后,后续上传);5.申请材料中应当提交的其他电子材料编制完成。
四、审批事项1、设计方案审批(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在第三阶段完成):政府内部协作事项(1)交通管理部门: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审核、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审核、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审核;(2)交警部门:交通出入口审核;(3)绿化市容部门: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意见征询、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设计方案审批;(4)其它部门:根据项目类型可选择征询;(5)民防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划拨决定书核发;4、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政府内部协作事项(1)绿化市容部门: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
5、其他审批事项:特殊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等。
五、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1.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权限下列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中心城以内(除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外)按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沿岸及规划有建筑物所在的第一街坊,如沿岸及规划有公共绿地的,则范围扩至公共绿地后的第一街坊。
办理建筑许可工作总结
某某市办理建筑许可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我市积极优化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现已取得一些工作成效:一、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我局发布了《某某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事项清单》,包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同时在某某市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布。
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某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覆盖全部县(区)和所有部门,均能正常登录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所有县区已开始使用系统线上审批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实现网上审批。
我市每月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月报统计表。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工改办函〔2020〕1号),要求各县区全面运行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批,组织好项目申报单位从某某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赋码后通过互联网访问某某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获取办事指南、进行项目网上填报、上传电子材料、获取审批结果文书,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三、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根据《某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 号),施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取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停止承接新的审查业务,已承接的按照原程序完成审查。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7月1日前已委托图审机构审查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四、质量和安全监督证书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根据《某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162号),严格按照“统一爱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合并为一个事项办理。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2019
上林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一、并联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要按办事指南要求注明)
①《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建设项目五方参建单位需在相应位置盖章)②项目用地批准手续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及附图)④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原件5份)
二、并联申请注意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通过工程审批系统(http://116.1.203.47:7601)申请。
2、消防设计审查:必须使用区住建厅消防系统:8302/申请。
3、房屋、市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必须同时通过区住建厅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8900/)、市住建局的BIM系统(http://116.10.194.120:8081/)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档案材料。
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市住建局的BIM系统(http://116.10.194.120:8081/)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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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
申报材料清单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9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园林、文物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19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三、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工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外)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四、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地震、教育、园林、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11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五、实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于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
六、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自然资源与规划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备注: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将该事项分为:组织住建、人防、交通、水利、地震、园林、教育、文物、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办理,两个审批环节累计审批时限不超过23个工作日)。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气象主管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1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以下事项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联或并行办理:
涉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材料齐全后,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有关部门或机构可办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