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查对及工作交接制度
病理科各种制度及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病理科各种制度及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第一篇:病理科各种制度及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病理科工作制度
1、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及姓名,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
2、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冰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1日与病理科联系。
3、凡各科室需要检癌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癌细胞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以免污染,混淆诊断。4、病理切片应编号长期保存。有价值的病理标本要妥善保管。活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1个月。尸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半年。组织切片和蜡片以及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标本均应分类整理,长期保存。5、活体组织检查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告,冰冻切片随时报告(一般在30分钟内),均应留副页存档。6、院内借片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经医务科批准。
7、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执行。
病理技术室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取材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脱水、透明、浸蜡和包埋。
3、按照病理操作常规进行病理切片、染色工作,保证制片质量。
4、出片后,应进行蜡块、切片及申请单的查对工作(对号、对图、对组织块数)。
5、申请单、切片和蜡块应及时进行整理,做好归档工作。
6、各类试剂应定期更换,各种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保养工作。
7、协助尸检和科研工作,负责临床病理讨论前的准备工作。
8、负责病理资料的保管和积累,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9、负责药品、器材、染料和试剂的请领和保管。
病理取材室工作制度
1、送检标本时应作好“两查”工作,即查申请单、查送检标本。
医院病理科规章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巨检工作制度
1、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申请单等,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接收活检小标本时,应仔细查对容器内有无组织块,如无组织块,拒绝签收。
2、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拒绝退回。
3、标本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4、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检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
5、巨检时一人取材,一人记录,记录人员由技术员承担。
6、巨检由经过培训的病理医师严格按照《病理诊断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和取材,复杂的标本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巨检,阅片医师均应亲自巨检。
7、每例标本取完毕后,应尽量作出肉眼诊断(印象),并签署巨检者及记录者姓名、日期,以便查对。
8、在每一标本巨检完毕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互相污染。全部巨检完成后,必须整理台面,清洁用具,并将剩余标本按次序排好放入标本贮藏桶或柜中,以便复查。
9、剩余标本应保存3周以上,医院由专人与病理科正式工作人
员当面交接后签字提取,统一按医疗废弃物送相应机构处理。诊断不明确或有其他问题者,应暂时保留。有价值的标本,应作妥善处理后保存。
10、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送交技术室,当面与技术员清点交接并签收。
病理检验工作制度及流程
病理检验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病理检验工作制度
1. 病理检验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病理检验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患者关爱体贴。
3. 病理检验工作应遵循样本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原则。
4. 病理检验科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检验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检验质量。
5. 病理检验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为临床提供及时、准确的检验结果。
6. 病理检验科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技能和服务水平。
7. 病理检验科室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生物安全和化学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二、病理检验工作流程
1. 样本接收
(1)病理检验科室应设立专门的样本接收窗口,由专人负责接收样本。
(2)接收样本时,应核对患者信息、样本种类和数量,确保样本完整、无污染。
(3)对不符合要求的样本,应告知送检科室重新采集,并进行记录。
2. 样本预处理
(1)病理检验人员应根据样本类型和检验项目,进行适当的预处理,如固定、切片、染色等。
(2)预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样本质量。
3. 检验分析
(1)病理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项目,运用专业设备和技术进行检验分析,如显微镜检查、免疫组化、分子生物学检测等。
(2)检验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完整。
4. 检验结果报告
(1)病理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并进行审核、签字。
(2)检验报告单应准确、清晰地反映检验结果,并提供相应的临床解读。
病理科查对及工作交接制度
病理科查对及工作交接制度
接收标本时,查对申请单位、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标本与申请单连号、标本数量标记、固定液情况及申请医师姓名。
病理医师取材之前与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相符。
取材医师与记录人员在取材前对每例标本进行患者姓名及标本病理号的双核对。
取材医师取材后,需详细查对组织块数并与技师交接,两人同时核对、签收。有要求特殊处理的标本(如脱钙、糖原染色等)应当面向技术组说明并作文字记载,以便加以特殊处理。
组织包埋完成后,必须当即清点蜡块数量,以防组织块在脱水、包埋过程中遗失。如不同人员分别担任组织块包埋和切片工作,应对蜡块进行交接,交接时,两人同时核对蜡块数并签收。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切片送交诊断医师时,两人同时核对切片数并签收。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既往病理诊断等。有问题要及时与技术人员或临床医师联系。
发报告时,查对科室、病区、姓名。
送检单、切片及蜡块归档时,应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病房报告送达各科室后,由收取人员签收确认,签收薄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各科室核对使用。门诊病例报告由收取者在报告签收薄上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发出报告,应与患方说明原因,并确定下次取报告时间。以上各环节均需填写“病理科日常工作交接记录”。
病理标本采集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手记与交接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医院病理科的病理标本手记与交接流程,保
证标本手记的准确性、标本交接的安全可靠,提高病理诊断和治疗水平,确保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手记人员的规范要求
1.病理标本手记由经过系统培训的专职护士或医生负责,必
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本领。
2.手记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病理学知识和操作技术的培训,
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3.手记人员必需穿着干净乾净的工作服,并佩戴手套、口罩
等防护用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三章病理标本手记流程
1.临床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提出病理检查申请,病理科依据
申请确定手记方式和标本类型,并向临床医生供应相应的手记引导。
2.手记人员依照标本类型和手记方式的要求进行标本手记,
包含切除标本、活检标本、细针穿刺等,必需时可在手术室直接进行标本手记。
3.手记人员应确保标本的手记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开标本污
染和破损,并及时将标本送至病理科进行处理。
第四章病理标本交接流程
1.手记人员在标本手记完成后,将标本放置于标本容器内,
并填写清楚患者姓名、病历号、标本类型等相关信息,在标本容器上盖上密封标签。
2.手记人员将标本交接给特地负责接收标本的人员,并确认
接收人员身份,交接人员应及时将接收情况记录在交接表上并签字确认。
3.接收人员收到标本后,应依据接收情况记录,将标本移交
给相应的病理技师进行进一步处理和病理分析。
第五章标本处理与保管
1.病理技师依照病理学的要求,对标本进行必需的处理、切
片和染色等,以保证病理检查能够供应准确的诊断结果。
2.病理技师应依照标本的特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方法
病理标本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交接制度
1病理标本交接制度
1.1病理标本包括手术标本,活检标本及细胞学标本。
1.1.1手术标本(周一至周五,上午8:30-9:00,下午14:00-14:30; 周六至周日,上午8:30-9:00),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对,由工友运送至病理科。
1.1.2内镜室所有活检标本及细胞学标本(周一至周五,上午11:00-11:30,下午4:00-4:30,周六,下午3:30-4:30),由胃镜室人员负责核对,由工友运送至病理科并进行交接。
1.1.3细胞学标本(液基细胞学标本、常规脱落细胞标本、纤支镜毛刷涂片、细针穿刺涂片等)由病区工友运送至病理科,并与工作人员做好交接。
1.1.4乳腺穿刺、肝穿穿刺标本、肺穿刺标本由穿刺室人员负责运送至病理科并进行交接。
1.1.5骨髓标本、肾穿、肝穿(感染科)标本由医生或工友运送至病理科,并与工作人员做好交接。
1.1.6冰冻标本由手术室工友运送至病理科,冰冻技术员核对申请单与标本数量、标本袋上患者的信息是否相符,签字并接受。
2病理标本标签应包括下列信息:
2.1标签条号码。
2.2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或门诊号。
2.3标本名称。
2.4标本检查种类。
3注意事项:
3.1标本袋/瓶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粘贴规范,信息显示清楚。
3.2常规组织标本用10%中性福尔马林固定,用量为组织标本体积的4-5倍。
3.3术中冰冻须送未固定的新鲜组织,手术取下后立即送检。
3.4细胞学标本在采集时:
3.4.1正确选择采集部位,尽可能自病变部位直接采集;
3.4.2尽可能避免干扰物,如血液等;
病理科工作制度电子册
病理科工作制度电子册
病理科是医院重要的技术科室,主要负责对临床送检的病理标本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为临床治疗提供重要的病理依据。为了确保病理科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人员管理
1.1 人员准入制度
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资格和经验。新入职人员需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影响病理诊断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1.3 医师人才培养计划
病理科应有计划地进行医师人才培养,提高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4 医师专业水平定期考核制度
病理科医师应定期参加专业水平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5 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进修、实习人员需经过病理科同意,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指导教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1.6 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档案,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1.7 值班制度
病理科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临床紧急病例的及时诊断。
二、设施与设备管理
2.1 设备管理制度
病理科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 实验室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病理科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3 办公用品、耗材及试剂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建立办公用品、耗材及试剂的采购、使用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三、标本管理
3.1 病理项目种类
病理科应根据医院需求开展相应的病理项目,并及时更新项目目录。
3.2 标本运送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第一篇: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一)病理科值班技术人员同时验收活体组织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标本袋上标明的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在滤纸上是否有组织及其数量。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三)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与放置标本的容器(标本袋)上。
(四)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患者基本情况和临床情况(包括即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和临床诊断)。
(五)接受标本工作人员,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系,并有助与随访患者。
(六)下列情形可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标准性的情况。
病理报告单的交接制度
(一)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病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临床服务中心人员与病理科工作人员办理住院患者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交接手续时,应在病理登记本上该患者相应栏目中履行签收手续,并由临床服务中心交至相应科室。
(二)门诊患者的病理报告,一般由病人或家属来病理科自取,
领取报告时,病理科技术人员应确信准确无误后,交至患者或家属手中。因故不能来取或院外患者,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我科可以办理邮寄。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制度
1. 背景和目的
为了确保医院病理科标本接收与交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
标本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减少潜在的错误和风险,特订立本制度,以
规范标本的接收、交接和处理流程,保障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优质服务。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和病理科工作人员。
3. 定义和缩写
• 3.1 病理科:指医院的病理科室,重要负责病理标本的检查和诊断工作。
• 3.2 标本交接:指病理科之间或病理科与其他科室之间进行标本的转交和沟通。
• 3.3 标本接收:指病理科接收来自其他科室或外院的标本,并进行登记和处理的过程。
• 3.4 标本送修:指标本需要外送给其他医疗机构或专业试验室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4. 标本接收
4.1 接收准备
• 4.1.1 标本接收工作人员应每天依照值班表布置,按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卫生和穿着工作服。
4.2 标本接收流程
• 4.2.1 接收工作人员依照接收标本的种类(外科手术标本、活检标本、尸检标本等)分别设置接收台/柜,并依照编号排放相
应的标本架。
• 4.2.2 接收工作人员在接收标本前,应确认标本送达的科室、送检原因、送检医生和标本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送检单全都。
• 4.2.3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标本的相关信息,包含标原来源科室、标本类型、送检医生、送检原因、送检时间等,并发放登记号码并告知标本送检人员。
• 4.2.4 接收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标本外观进行检查,如发现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液泄漏或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送检科室并记录。
• 4.2.5 接收工作人员应依照相应的标本储存要求,将标本放入标本架中,并妥当保管,防止交叉污染和标本丢失。
人民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引言
病理科是医院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病理学检查,提供重要的疾病诊断依据。为了保证病理科的工作能够高效、准确地进行,人民医院制定了以下的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病理标本采集
1.1 病理标本采集流程
步骤一:标本接收
病理标本由护士交接至病理科工作人员,病理科工作人员需及时记录标本信息,包括标本编号、患者信息等。
步骤二:标本处理
病理科工作人员根据标本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固定、切片等。同时,必须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记录标本处理的详细过程。
步骤三:标本保存
经处理的标本需按照规定存放于相应的保存设备中,且需要贴上标签以标记标本的类型、编号等必要信息。
1.2 病理标本采集要求
•标本采集必须在医院内进行,禁止在医院外或非控制的环境下进行采集。
•标本采集应由病理科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采集过程中应遵循无菌操作规范,保证标本的无污染。
•标本采集前,需核实患者信息和标本编号,确保准确性。
二、病理标本加工与检测
2.1 标本加工
病理标本加工是确保病理学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步骤。
2.1.1 标本切片
病理工作人员根据标本的类型进行相应的切片制备,确保切片的质量符合病理学检测的要求。切片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标本无污染、不变形。
2.1.2 孵化和染色
切片完成后,标本需要进行相应的染色处理,以便观察细胞结构和病理变化。工作人员必须要掌握各种染色技术,确保染色质量和结果的正确性。
2.2 病理标本检测
2.2.1 病理学常规检查
病理学常规检查是指根据病理标本的性质和病变的性质,进行组织学、病理学的基本分析和诊断。工作人员需仔细观察标本的细胞结构、器官结构等,准确评估病变程度和类型。
2024年病理工作查对制度(3篇)
2024年病理工作查对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护士在执行任何一项护理、治疗工作时都必须思想集中,全神贯注,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和查对制度。
2、执行任何操作、治疗都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即操作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并注意用药前的过敏史、配伍禁忌和用药的反应。
3、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有否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查看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二)医嘱查对制度
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护士转录医嘱必须准确、及时。
2、护士对可疑医嘱应与医生核对后再执行。在紧急抢救患者时,护士可执行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无误后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____人核对后弃之。事后督促医师及时、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3、医嘱必须及时处理、核对并签署全名。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医嘱转录整理后,须另一护士查对。
4、当日医嘱应执行三班查对制度并由查对者签名。即。主班查对日间全部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大夜班查对小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主班查对大夜班所有长期及临时医嘱,每周进行一次全病区所有已执行的长期医嘱的总核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抢救用药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在弃之。抢救结束后应补开抢救医嘱,由执行者签时间、签全名。
6、紧急医嘱应在____min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署姓名和执行时间。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模版(2篇)
病理工作查对制度模版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病理质量管理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全省病理质量管理,规范病理技术操作行为,提高全省病理的诊断质量和水平,以满足临床诊疗工作的需要。参加这次培训会议的有各市病理质控工作负责同志和全省三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的病理科主任和专家。另外,我们还有幸请到了原天津医科大学副校长、原中华医学会病理分会主任委员、著名病理学家张乃鑫教授前来为我们授课。张教授是我国病理学界的老前辈,著名的病理学家,也是我国《临床技术规范》病理学分册的主编。在此,我代表省卫生厅向张教授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张教授在石家庄期间生活愉快。并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推动我省病理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使我省病理质量管理整体水平有一个较大的飞跃和提高。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下面,我就这次培训谈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病理科在医院中的作用和地位
病理科是医院重要的科室,病理质量是医疗质量重要的组成部分。病理质量的好坏,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也代表着一个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大家知道,由于病理专业工作的特点,病理诊断通常被认为是最后诊断,甚至被称为“金诊断”,西方国家称之为“医生的医生”。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当今病理学技术飞速发展,病理设备设施的不断完善,术中快速切片的广泛应用,使许多疾病在术中通过快速切片的病理诊断,就对疾病的病变性质进行了快速、及时的诊断,为患者手术制定适宜的手术方案提供了重要
依据,也为临床医师挽救患者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另一方面,对非手术患者而言,各种穿刺细胞学、体液细胞学以及内镜标本的检查为许多疾病的内科治疗提供了不可替代的依据。
病理科查对制度
病理科查对制度
1、接收标本时,所负责的技术员要注意查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送检单位/科室,标本与申请单所标送检部位是否一致并核实送检标本份数,有无固定液,并撕下联号放入标本瓶中。如申请单填写字迹潦草或有疑问时,病理科可拒收标本并请送检医师或患者核实后再送检。
2、取材前,技术员应将当日取材标本的申请单编号,标本排序并与申请单、工作单顺序一致。取材医师应与技术员再次核对标本的姓名、病历号及送检标本数。如有疑问,可请标本收取者核对,无误后再取材。
3、标本取材时,要做好大体标本的描述及记录取材块数,并在工作单上做好记录,取材过程中及取材后,取材医师应与技术员再次核对取材的蜡块编号及蜡块总数,核实无误后技术员在工作单上签名认可,并放入脱水机中。有脱钙、再固定等应在申请单及交接单注明,标本及申请单仍由该取材医师负责。
4、技术员包埋组织蜡块后,蜡块编号及蜡块总数应与申请单及交接单再次核对。
5、制片后,切片与申请单核对无误后交与
诊断医师,如有脱片等特殊情况,在交接单上注
明,由技术员负责重新制片。
6、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如有疑问,尤其在申请单填写不全或与临床诊断不符时,应及时与送检医师联系。
7、诊断医师在书写报告时,应认真复核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及病案号、临床诊断、送检部位及送检日期,如项目不全者,可用
“?”号标明。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病理标本签收与交接制度
1、病理诊断中心活检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诊断中心活检的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够签名接收。未经病理科工作人员签收的标本,如发生过失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查清也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序号,住院床号,科室是否与送检标本上一致,以防止同名同姓不同物情况出现。
(3)查验申请单上标本的名称和件数必须与送检标本相符合。
(4)病理诊断中心工作人员经查验组织标本无误后,签名接收。遇到标本送检与申请单不相符合情况,应主动及时与申请者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
(5)病理科对如下情况,拒收送检标本: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到病理科。
2)申请单上的姓名与标本上的姓名不相符合。
3)申请单内填写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4)申请单内填写内容字迹潦草,无法识别。
5)申请单上的标本填写件数于送检标本的件数不相符合。
6)申请单上没有送检医生签名。
7)送检标本没有患者姓名,送检科室等标志。
8)送检标本未经固定,严重自溶,腐败或干涸。
9)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片。
10)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病理科不能接受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退回,不予接收。
2、细胞学标本签收制度
(1)凡送病理科检查的细胞学标本,必须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签名生效,未经验收的标本,如发生过失等,由临床科室负责清查与核对。
(2)验收人员要查对申请单上患者的姓名,检验序号, 住院号,科室,玻片号等是否送检标本上相一致。
(3)查验胸水,腹水,尿液是否新鲜,有无干涸,痰液有无干涸,玻片数目与申请单是否一致,假设有不符,应与临床相关科室联系。
病理科标本交接验收制度
病理科标本交接验收制度
一、认真填写申请单上的每个项目。
二、标本容器上的信息(姓名、床号、送检单位、标本名称和数量)要与送检单上的内容一致,书写要清晰。
三、标本的标志必须牢固粘贴于标本容器上。
四、标本要尽快(30分钟内)置于盛有固定液(10%的中性甲醛)中,固定液至少为标本体积的3~5倍。及时送检。
五、空腔标本和大的实质性脏器标本需及时切开,充分固定。
六、同一患者的申请单和标本应一起送检,在病理科接受标本时要做好签收工作。
七、有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一)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原则上不接收口头申请标本,特殊情况下,可先按流程接收和处理标本,需在限定的时间内(如24小时)补充书面病理申请单,否则不应出具书面病理报告)。
(二)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三)标本上无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四)申请单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五)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六)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七)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八)其它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八、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
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是指医院病理科对切除或切片标本进行恰当的管理和交接,以确保患者的治疗和诊断准确性和安全性。标本管理和交接是病理科的重要工作之一,任何疏漏都可能对医疗服务质量产生影响。本文将详细介绍病理科标本核对交接制度的具体流程和实施要点。
一、标本管理原则
1.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同意。
2. 标本应按照规定采集,并收藏于专门的标本箱中,同时附有标签信息。
3.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如急重症、手术标本、癌症等,应特别严格管理。
4. 标本管理应严格遵守《病理标本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标本交接流程
1. 病人标本采集时间:病人标本采样时应详细记录采集时间及交接人员,防止标本混乱或遗漏。
2. 标本登记过程:标本交接时应进行标本登记,包括标本编号、对应病人信息、送检日期、接收日期等。同时应制定标本沟通表,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标本交接过程中注意事项。
3. 标本交接过程流程:标本交接时应交接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包括接收、确认、核对、签字等。
4. 标本放置过程:标本管理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安全和防止污染,标本应按规定要求放置于标准冰柜中,避免温度波动、环境污染、标签信息不清等问题。
三、实施要点
1. 对于需要特别关注的病例,如急重症、手术标本、癌症等,要突出管理,随时掌握标本动态,避免遗漏、误检等问题。
2. 对于标本登记和交接过程中出现任何疑点或偏差,应及时进行核查和调整,以降低标本错误率。
3. 实施员工培训,包括标本采集、登记、交接等方面的知识及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管理及质量意识,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理科查对及工作交接制度
接收标本时,查对申请单位、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标本与申请单连号、标本数量标记、固定液情况及申请医师姓名。
病理医师取材之前与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相符。
取材医师与记录人员在取材前对每例标本进行患者姓名及标本病理号的双核对。
取材医师取材后,需详细查对组织块数并与技师交接,两人同时核对、签收。有要求特殊处理的标本(如脱钙、糖原染色等)应当面向技术组说明并作文字记载,以便加以特殊处理。
组织包埋完成后,必须当即清点蜡块数量,以防组织块在脱水、包埋过程中遗失。如不同人员分别担任组织块包埋和切片工作,应对蜡块进行交接,交接时,两人同时核对蜡块数并签收。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切片送交诊断医师时,两人同时核对切片数并签收。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既往病理诊断等。有问题要及时与技术人员或临床医师联系。
发报告时,查对科室、病区、姓名。
送检单、切片及蜡块归档时,应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病房报告送达各科室后,由收取人员签收确认,签收薄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各科室核对使用。门诊病例报告由收取者在报告签收薄上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如期发出报告,应与患方说明原因,并确定下次取报告时间。以上各环节均需填写“病理科日常工作交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