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检查、维修管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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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3篇)

器械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3篇)

器械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器械设备维护、维修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维修效率和维修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器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话、投影仪等各类设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一切器械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器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第二章维护责任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器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维护计划,并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做好维护工作的宣传。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维护点,定期巡检设备,并记录巡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数据库,记录设备故障信息,并分析原因,提供解决方案。

第三章维修责任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发生故障的及时维修。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维修计划,并在每周例会上进行通报,做好维修工作的宣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维修记录,并定期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四章维护与维修流程第十三条维护流程: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点和维护周期;2. 维护人员根据计划进行维护工作,记录维护情况;3. 维护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给设备管理部门,并记录故障信息;4.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故障信息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维修流程:1. 设备管理部门接到维修任务后,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维修;2. 维修人员根据故障描述和设备故障数据库进行维修;3. 维修人员完成维修后,测试设备的正常运行;4. 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5. 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汇总维修记录,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维护与维修措施第十五条维护措施:1. 定期清洁设备,保持设备的干净卫生;2. 定期检查设备的连接线路是否松动,是否正常工作;3. 定期检查设备的耗材是否充足,如墨水、纸张等;4. 定期更新设备的软件和驱动程序,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5. 定期备份设备的重要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工贸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工贸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工贸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贸企业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工贸企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查、维修、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贸企业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工贸企业应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负总责。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五条工贸企业采购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设备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第七条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调试和验收。

设备调试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章设备检查第八条工贸企业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结构、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

第九条设备检查应实行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制度。

日常检查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定期检查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条发现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对于重大隐患,应上报企业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四章设备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建立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的内容、周期、责任人等。

第十二条设备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三条设备保养应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定期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设备保养应按照保养规程进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第五章设备报废第十五条工贸企业应建立设备报废制度,明确设备报废的条件、程序、责任人等。

第十六条设备报废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环保处理。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修规定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修规定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和修理规定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和修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企业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障员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第一节设备设施分类企业设备设施分为生产设备、办公设施、消防设施、环境设施、安全设施等多个部分,需依据分类统一管理。

第二节检查内容1、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包括机械、电气、水利等部分,检查时要检测设备是否完好,部件是否齐全,电气设备是否有漏电现象,水利设施是否正常。

2、办公设施办公设施包括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检查时要检测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火栓等,检查时要检测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消耗品是否适时更换。

4、环境设施环境设施包括空调、通风设施等,检查时要检测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通道、警示标志、紧急开关等,检查时要检测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三节检查时间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半年一次,突发事件需适时检查。

第四节检查流程依照检查内容次序进行检查,检查时需认真查看、认真记录,对于存在问题需适时汇报、整改。

第三章设备设施维护和修理第一节维护和修理原则维护和修理时需遵从“安全第一、防备为主、适时维护和修理、质量牢靠”的原则,确保维护和修理的安全、快捷、高质量。

第二节维护和修理分类维护和修理分为防备性维护和修理、故障性维护和修理、计划性维护和修理等多种类型,依据实际问题情况进行维护和修理。

第三节维护和修理流程依照维护和修理分类进行事先分析,防备性维护和修理可以提前计划、计划性维护和修理需依照计划进行,故障性维护和修理需要适时响应、进行整改。

第四节检查维护和修理记录检查维护和修理记录应当认真、精准,需保留三年以上。

第四章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设备设施安全学问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把握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第五章外包管理对外包服务商进行认真审查,严格遵守合同要求,对于设备设施维护和修理过程中显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汇报,对服务商进行管理。

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4篇)

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4篇)

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设备的长期使用和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条所有参与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根据设备的特点、生产需求以及相关要求确定。

第六条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的责任主体包括设备管理部门、班组、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二章设备检查第八条设备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的外观检查,包括设备的表面有无锈蚀、损坏等情况;(二)设备的电气检查,包括电线是否有损坏、接线是否稳固等;(三)设备的润滑检查,包括设备的润滑点是否正常、润滑油是否充足等;(四)设备的传动部件检查,包括皮带、链条、轴承等是否松动、磨损等;(五)设备的控制系统检查,包括开关、按钮等是否正常工作。

第九条设备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具体的检查间隔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要求确定。

第十条设备检查需要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第十一条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当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以确保安全。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十二条设备维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设备的清洁保养,包括设备表面、内部的清洁工作;(二)设备的润滑维护,包括润滑剂的更换、润滑点的润滑等;(三)设备的传动部件的维护,包括轴承的润滑、链条的加油等;(四)设备的检修工作,包括设备的部分或全部拆卸维修。

第十三条设备维护应当按照设备的维护手册和相关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换设备零部件。

第十四条设备维护工作要定期进行,具体的维护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要求确定。

第十五条设备维护需要停机时,应当向设备操作人员提前通知,并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检维修作业,包括计划性检维修和突发性故障维修。

第三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检维修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检维修计划与组织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使用年限、技术规范等因素,编制年度检维修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设备检维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检维修项目及范围;(二)检维修时间及进度安排;(三)检维修费用预算;(四)检维修人员及职责分工;(五)检维修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检维修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检维修作业。

第八条检维修作业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

第三章检维修作业流程第九条检维修作业流程如下:(一)设备停机:设备使用部门根据检维修计划,提前做好设备停机准备,通知设备管理部门。

(二)设备断电: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断电,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

(三)设备拆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拆卸,注意保护设备零部件,避免损坏。

(四)故障诊断:检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故障诊断,确定故障原因及维修方案。

(五)维修实施:检维修人员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六)设备组装:检维修人员将维修好的设备进行组装,恢复设备功能。

(七)设备调试: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设备调试,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八)设备验收:设备使用部门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九)资料归档:设备管理部门对检维修作业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便查阅。

第四章检维修安全管理第十条检维修作业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一)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二)遵守检维修作业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三)不得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四)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范文(5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范文(5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范文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修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本制度特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检修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护设备等。

第四条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停用、减少或者私自移动安全设施、设备。

第五条本制度由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全员参与。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七条本单位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的巡检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并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完好和稳定运行。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对使用频率较高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故障。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内部的安全设施、设备台账,对设备的购买、维修和报废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设备调配制度,明确设备的归属和使用范围,防止私设、乱设。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建立设备借用制度,明确借用设备的手续和归还时间,杜绝设备损坏和丢失。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先进性。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制度,规定检修的时限和步骤。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检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等。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检修内容、检修人员和检修时间等。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的故障反馈机制,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的维修制度,明确维修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程序。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六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六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护制度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内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事故和故障的发生,维护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化学实验设备、消防设备等。

3.管理责任3.1 公司负责人应对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委派专人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3.2 负责设备的使用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检修工作。

4.设备管理4.1 购买前的审查4.1.1 在购买设备前,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对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认证等进行审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1.2 高风险设备的购买需进行特殊审批,并有专门的审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4.2 设备登记4.2.1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公司内的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场所、维护周期等。

4.2.2 设备管理员应负责定期更新设备的登记信息,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3 设备保养维护4.3.1 设备管理员应编制设备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

4.3.2 设备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3.3 设备的保养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安排,并将保养记录归档备查。

4.4 设备检修4.4.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设备检修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

4.4.2 设备检修包括设备的拆卸、清洗、更换零部件以及设备的校准和调试等。

4.4.3 设备检修的工作应有专门的检修记录,并由检修人员进行签名确认。

4.5 设备故障处理4.5.1 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由设备管理员进行记录和跟踪。

4.5.2 设备管理员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的维修工作,并追踪设备的维修进度。

4.5.3 设备故障处理完成后,设备管理员应将相关记录归档备查。

5.安全设施管理5.1 安全设施的检查5.1.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巡检工作,如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

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检修维护使用管理制度(5篇)

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检修维护使用管理制度(5篇)

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检修维护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生产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4篇)

生产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4篇)

生产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转,维护生产设施的安全和稳定性,并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生产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生产设施的检修第六条:生产设施的检修包括定期检修、修复性检修和改造性检修。

第七条:定期检修是指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修复性检修是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设备进行修复和维护。

第九条:改造性检修是指为了提高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对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

第十条:生产设施的检修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检修人员必须按照检修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检修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和设备,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检修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三章生产设施的维护第十五条:生产设施的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预防性维护。

第十六条:日常维护是指对设备进行日常的清洁、润滑和检查,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定期维护是指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八条:预防性维护是指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通过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和修复。

第十九条:维护工作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必须按照维护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维护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维护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维修管理制度

维修管理制度

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维修工作,提高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率,保障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维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维修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第三条维修工作要遵循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的损耗。

第四条各部门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五条维修工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维修工作。

第六条维修工作单位要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估,完善维修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章维修责任第七条设备设施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不能擅自更改。

第八条维修工作人员要做好维修记录,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时间,及时将维修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九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人员要具备维修相关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维修设备。

第十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人员要及时对设备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单位要定期对维修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人要做好设备设施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维修技能。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人要制定预防性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减少设备的故障率。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人要保证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人要做好故障排查,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及时处理,减少设备的故障率。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十六条维修工作人员要按照维修计划,按时到岗,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第十七条维修工作人员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放任不管。

第十八条维修工作人员要对设备设施的维修过程进行记录,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时间,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十九条维修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工作。

第二十条维修工作人员要做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检维修管理,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维修、事故抢修等。

第三条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设备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设备安全检维修工作的开展;(三)负责设备安全检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监督设备安全检维修工作的执行;(五)负责设备安全检维修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职责:(一)提供设备安全检维修所需的资源和支持;(二)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检维修工作;(三)负责设备安全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工作;(四)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事故,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检维修计划与实施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运行状态和预防性维修要求,制定设备检维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八条设备检维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检维修项目名称、内容、周期和责任人;(二)检维修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源;(三)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四)检维修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九条设备检维修工作应按照检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检维修质量。

第十条设备检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检维修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设备检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持证上岗。

第四章安全与环保第十二条设备检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三条设备检维修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重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制度(四篇)

重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制度(四篇)

重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对工作正常进行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重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重要设备设施主要指本单位生产、运营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关系到安全生产和工作正常进行的设备设施。

第四条重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应该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时修复为原则,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第五条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负责人是本单位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单位重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工作应当采取精确判断状况、及时开展维护保养与维修、建立健全维护保养与维修档案等措施。

第七条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相关部门负责,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的内容和任务第九条重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开展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二)及时处理设备设施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尽快恢复设备设施的正常工作;(三)制订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和维修方案,合理安排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四)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与维修的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与维修情况;(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六)监督和检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条维护保养与维修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了解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二)及时处理设备设施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尽快恢复设备设施的正常工作;(三)制订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和维修方案,合理安排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四)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五)监督和检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设施、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资源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性能特点、安全隐患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维护措施。

第五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应当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维护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业、熟悉设备设施知识的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外部单位进行维护。

第二章维护计划第七条设备设施维护计划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工作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故障排除等内容。

第八条定期维护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和维护要求制定,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第九条定期维护应当包括设备设施的清洁、润滑、调试、检修等内容,具体维护项目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确定。

第十条定期检查应当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机械传动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等方面。

第十一条紧急维修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故障状况和工作需要进行,确保设备设施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修复,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应当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维护措施第十三条设备设施维护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维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养、检修、更换、更新、改进等。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的保养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调试、补充耗材等。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修复。

第十六条设备设施的更换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性能衰减等因素进行,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篇)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使用,规范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及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是设备、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设备、设施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设备、设施管理的职责第四条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为设备、设施管理部门。

第五条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设备、设施的购置、验收和登记工作;(三)组织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四)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计划的制定;(五)组织设备、设施的报废和淘汰工作;(六)对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登记第六条设备、设施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第七条设备、设施购置经费必须经过预算和财务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八条设备、设施购置需编制购置计划和购置清单,明确设备、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格、用途、价格等信息,并报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审核。

第九条设备、设施购置完毕后,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必须对其进行登记,包括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编号、规格、价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第十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编制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必须由正规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经验。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维修和保养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维修和保养记录。

第五章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修计划第十四条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技术要求,制定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修计划。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4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4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修工作。

第三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和维修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第四条对于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设施、设备,应进行建档备案,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要点,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安全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

第八条安全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第九条安全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检修维修第十条定期检修是安全设施、设备的基本要求。

一般情况下,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检修工作应有专业检修人员进行,对设备的故障和损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二条检修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检修期间,应注意安全,严禁使用破损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四条检修结束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设施、设备维修第十五条安全设施、设备维修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对于重要设备的维修应进行备件的储备。

第十六条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优先、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十七条维修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情况。

对于多次修理的设备,应进行记录并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维修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检修和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设备、工器具保养及维修管理制度(4篇)

设备、工器具保养及维修管理制度(4篇)

设备、工器具保养及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设备、工器具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三条设备、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应遵循“提前预防、综合管理、主动维修、完善检查”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应具备规范性、周期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设备、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设备、工器具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设备、工器具按照其使用性质和用途,分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和工器具。

第八条设备、工器具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标识。

分类要准确、明确,标识要醒目、持久。

第九条设备、工器具的标识应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安装地点等信息。

第十条设备、工器具的标识应牢固固定,避免遗失或混淆。

第三章设备、工器具的保养管理第十一条设备、工器具保养管理包括计划性保养和日常保养。

第十二条计划性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和生产需要制定。

第十三条计划性保养工作应提前编制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合作、掌握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计划性保养工作包括设备、工器具的检查、清洁、润滑、调整、更换。

第十五条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负责,包括设备的日常巡检、清洁和保养。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人应对设备的状况进行日常观察和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修。

第四章设备、工器具的维修管理第十七条设备、工器具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和大修。

第十八条日常维修包括设备的小故障修理、部件更换、调整。

第十九条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和执行。

第二十条大修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和维修需要进行安排。

第二十一条大修包括设备的主要部件更换、调整和整体修复。

第二十二条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资质,操作过程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设备、工器具的报废管理第二十三条设备、工器具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4篇)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维修工作的过程中,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条公司设备设施主管部门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设备设施检修人员按照本制度执行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六条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物及危险物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杜绝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二章设备设施检修管理第七条设备设施检修管理采用“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

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必须在进行检修前进行检修计划编制,并获得上级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必须确保检修前将设备设施完全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接地,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电工手套等。

第十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在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时应注意观察工作现场周边环境,确保没有危险物品或其他设备的工作干扰。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在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时应注意观察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上级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禁止私自擅自扩大检修范围或进行其他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区域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工具和仪器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工具和仪器设备的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对于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后必须做好记录,并交由上级设备设施主管部门进行归档。

第三章设备设施检修事故处理第十四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同时记录事故发生经过。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立即进行紧急救治,并通知现场负责人及时组织抢救和送往医院。

设备设施保养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设备设施保养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5篇)

设备设施保养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职责3.1操作人员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维修人员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主要内容4.1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第三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实行计划性、系统性、科学性的维护维修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维护维修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建立健全维护维修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确保维护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制定详细的维护维修计划,包括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建立健全维护维修记录,记录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维护维修情况等信息,便于分析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维修效果。

第八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加强对外出维修设备的管理,制定外出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人员职责,确保维修质量。

第三章维护维修技术与质量第九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根据设施设备的类型、特点和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的维护维修技术规程,确保维护维修工作的科学性。

第十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加强维护维修技术培训,提高维护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维护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十一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机构应建立健全维护维修质量管理制度,对维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章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设施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等,正确使用设施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人为故障。

第十三条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设施设备故障,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

第三条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

第四条安全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装备、紧急救援装备、防护工具等。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要求参与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并积极配合。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修等。

第十一条日常检查应由设备使用人员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设备周围环境、设备标志的完整性等。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功能性能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第十三条若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部门,并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设备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后应进行功能性能测试,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安装、维修、更换等情况。

第十六条设备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方法、故障处理等知识。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设备、器材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设备检查维修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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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
设备设施检查、维修管理总则
一、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

矿井上下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和实施办法。

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各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度追究责任。

二、机电队负责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和检验。

其它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矿上自行合理安排。

三、机电队必须认真做好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四、机电队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约束个人工作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作业。

个人年累计违章两次以上的,必须调离机电岗位。

五、各矿井都要根据包机制的规定制定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六、设备点检分一般性检查、日历化检查和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

1、一般性检查:通过问、看、嗅、听、摸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日历化检查:按每天检查计划,对设备确定的部位进行拆检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诊断,来判断设备性能的优劣,以提早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七、设备点检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以岗位工和维修工点检为基础,突出班组和区队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机电专业管理人员以指导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

1、班点检:由小班维护工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

2、日点检:同大班维护工负责实施,按点检制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工机电副科长负责考核。

3、周点检:由机电班长负责实施,根据所辖设备的特点和状况,每周对所辖设备和系统点检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机电科长负责考核。

4、月检: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矿长负责考核,考核留有记录,并有改进意见。

5、年检: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技术处负责考核。

八、建立隐患排查和故障分析制度,实行岗位工、维修人员、班组长以及机电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分析、逐级汇报和处理的责任制。

九、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向机电矿长或直接向矿机电负责人汇报,隐患分为三级:一级隐患为直接影响安全,有可能造成重人事故的:如液压站、制动系统带病运行等,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立即解决;二级隐患为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无法解决的,但在加强监护或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安全运行的,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人员解决。

三级隐患为不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能解决的,要求必须当班解决,。

隐患信息和处理情况,要求机电队每周进行一次分析会,并将隐患分析和处理结果以局面形式报有关领导。

十、主提升司机、通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配电工、司炉工、信号工、机电维修工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凭程度,身体健康,思维正常,语言表达清楚,能够在本职工作,并必须经过岗位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十一、操作司机主要职责: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训练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或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运设备,迅速报告调度室,机电科和队领导,同时作好记录;认真填写运行、检查、事故记录和交接班
记录;负责保管室内一切设施、工具、图纸资料等;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操作,不擅离职守。

十二、维护工主要职责:训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负责;正确检查维护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请求;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向接班人交清;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

十三、大班维护工主要职责:训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负责:正确检查维护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及时处理小班维护工不能处理的问题,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时加工制作设备备件,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

十四、机电班长每天将所辖范围内的关键机电设备巡视一遍,并收集,汇总隐患向相关领导汇报,负责日检修项目的验收和月检修项目的实施。

十五、机电技术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机电设备(月、季、年)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负责机电设备更新改选的技术工作。

十六、机电副队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运行、维护、检修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为机电决策提供现场依据,由机电队长负责考核。

十七、设备检修、检验分为大、中、小修,要严格按规定内容划分执行,机电设备大修由生产处、设备管理中心鉴定,并会同做出大修计划,设备管理中心确定大修厂家,并负责大修质量验收。

中、小修由矿组织。

十八、矿井固定设备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处理主要问题,凡平时能检修处理的,不应放在停产检修时间。

十九、严格按照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机电运输系统检修,检验周期要求,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切实做好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二十、各矿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留出停产检修时间和天数,编制的停产检修计划。

二十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1、设备检修计划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设备管理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检修周期和设备实际状态、设备点检发现问题等按年、季、月度排出检修计划。

2、检修计划由机电矿长组织编制,停产检修21小时以上和重大项目要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3、计划检修项目确定后,对主要设备和系统还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编制“单项检修任务书”。

任务书内容为:需要探伤、清洗更
换和检修的部件名称、数量、检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必要的测绘资料、检修质量要求、试验标准、施工方法及工艺顺序、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前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竣工验收意见、施工负责人、参加人、验收人等。

二十二、大型、重要项目的检修和更新改选要根据施工程序及每道工序需要的时间,做出施工图表和劳动组织计划,经论证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十三、检修计划和单项检修任务书应停产检修之前,组织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学习,各项目施工任务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中并签字,做到各尽其责,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二十四、每一检修项目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对材料、工具、配件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也应明确负责人,逐项落实。

二十五、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检修项目中某些特定的工序完成后,应及时中间验收,整个检修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竣工总验收。

对主要设备的验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集团公司派人主持。

一般设备的验收,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队长或主管技术人员主持。

验收完毕由验收人员写出验收结论并签名存档。

二十六、检修结束后,主管技术人员应及时将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及时做出检
修总结,一并归档,检修总结要报公司技术科备案。

二十七、对没有检修档案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单位,要追究主管技术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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