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端架及促销区陈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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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架及堆头陈列规范

一、目的:明确规范端架及堆头陈列原则,使卖场运作有所依循。

二、适用范围:各分店。

三、内容:

1、堆头及端架陈列商品之原则:

(1)DM商品

(2)IP商品

(3)高毛利、高业绩商品

(4)新商品

(5)季节性、流行性商品

(6)清仓品

(7)时事性商品

(8)礼盒

(9)高库存、不降价商品禁止陈列于端架、堆头

2、端架陈列原则:

(1)陈列于端架之商品以不超过2种商品为原则。

(2)体积太小(如口香糖、灯泡、粘钩),体积太大(如饮水机)或回转率太高商品不适合陈列于端架上。

(3)陈列于端架之商品,尽量和货架内之商品属性相同,以引导顾客找寻其所需之商品。

(4)端架应配合陈列之商品加以布置,使卖场活泼生动。

(5)若商品包装规格不易陈列,可使用折叠笼、斜口笼为辅助陈列工具。

(6)端架陈列应保持整洁、丰富、饱满。

(7)除承租外,陈列于端架之商品应每促销档期更换一次。

(8)如承租端架无库存,则更换其它促销商品,待其有库存再予恢复。

3、堆头陈列原则:

(1)商品陈列高度不可高于1.4m

(2)同属性商品陈列在一起

(3)促销商品应做大量陈列

(4)使用栈板陈列时,应摆放整齐

(5)陈列于堆头之商品,每促销档期更换一次

(6)商品不可直接落地陈列

4、堆头计划(含端架)

(1)陈列于堆头之商品,应事先规划,避免缺货。

(2)陈列计划表应详细填写,包括编号、促销类别、编码、品名、

价格、基本陈列量、陈列方式、POP规格、POP数量及陈列起讫日。(3)陈列计划配合快报档期更换,且应于上档前10天完成交店长审核。(4)补货时优先补端架及堆头,具体方式为:

端架堆头结帐区排面

四、使用表单

1、促销期(含端架)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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