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防范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泄漏,我公司制定了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矿山及相关岗位的员工,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时必须严格遵守。
三、职责与义务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 相关岗位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瓦斯安全培训,熟悉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相关岗位的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并及时报告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
4. 监督部门负责对员工的操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5.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公司内部纪律处分。
四、瓦斯断电报警仪的使用管理1. 员工在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之前应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向上级汇报。
2. 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确保设备能够正确地监测瓦斯浓度并进行报警。
3. 在使用过程中,员工应注意观察瓦斯断电报警仪的指示灯和报警器的状态,一旦出现报警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4. 离开工作岗位或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将设备归还并进行登记。
五、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1. 员工在使用便携式瓦检仪之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包括电量是否充足、传感器是否正常等,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2. 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便携式瓦检仪,对矿井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3. 在使用过程中,员工应密切关注瓦检仪的显示屏,并根据设备上的报警值进行判断,一旦瓦斯浓度超出安全范围,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员工使用完便携式瓦检仪后,应及时将设备归还,并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正常工作。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1. 简介瓦斯抽放是矿井和地下工程中常见的安全措施之一,用于排除矿井或地下工程中积聚的可燃、有毒瓦斯,以降低爆炸和中毒的风险。
为了确保瓦斯抽放的有效性和操作的安全性,制定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 - 评估瓦斯抽放的效果,确认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 检查瓦斯抽放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操作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隐患; - 提供操作人员指导和监督,保证瓦斯抽放工作的按规定进行。
3. 检验检查内容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3.1 瓦斯抽放效果检验•定期测量瓦斯抽放前后的瓦斯浓度,评估抽放效果;•根据瓦斯抽放效果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瓦斯抽放量,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其正常工作。
3.2 瓦斯抽放设备检查•定期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抽放管道、阀门、压力表等;•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泄漏、堵塞等问题,并及时修复;•校准瓦斯抽放设备上的测量仪器,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防护措施检查•检查瓦斯抽放区域的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保证空气流通;•检查防护栏、安全标识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检查操作人员的防护装备是否规范使用。
4. 检验检查频率瓦斯抽放效果检验检查的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方面考虑: - 矿井或地下工程瓦斯抽放的频率和量级; - 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 瓦斯抽放工地的作业环境和风险等级。
一般来说,可以进行以下频率的检验检查: - 每日检查瓦斯抽放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效果; - 每周检查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 - 每月或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5. 检查报告和记录每次检验检查应生成检查报告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日期、时间和地点; - 检查人员和参与人员名单; - 瓦斯抽放效果测量结果; - 瓦斯抽放设备和防护措施的检查情况; - 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 整改要求和措施; - 检查报告的签署和审核。
瓦斯检定器的检查和使用

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查和使用一、领取瓦斯检定器时,必须进行检查。
检查包括三路、两药品检查,精度检查和零部件检查。
1、“三路”检查:电路:按上部电钮;看小数观察窗;按下部电钮,打开目镜保护盖,看干涉条纹,均不忽闪、不失明。
光路:按下部电钮,由目镜观察,旋转目镜螺旋达到观察数字最清晰,调整±2%,干涉条纹要清晰。
气路:将胶皮球呼吸5—6次,光谱左右摆动,则气路畅通;用手指堵住进气口,压扁胶皮球,一分钟不鼓起为不漏气。
2、“两药品”检查:药品粒子不宜过大或过小,以2-5毫米为合适,氯化钙应不稀糊、不结块;苏打石灰粉色未褪完(或硅胶深蓝色未变浅),粒子不圆滑。
3、精度检查:将第一条黑线中心和分划板零位刻度线对准后,看第五条彩纹红线与7%相对,不相对即仪器精度不够。
4、检查仪器各零件部件齐全、完好。
二、换气工作要在井下采区新鲜风流中进行,换气地点与瓦斯检查地点温差不应超过10℃,换气时将胶皮球呼吸5—6次,然后将小数刻度盘调整到零位,再将光谱的黑基线对到零位后,把目镜盖和调整手轮盖上好,带到观测地点使用。
三、检查时将胶皮球呼吸5—6次,打开目镜盖,观察光谱的移动位置。
若光谱的黑基线正好对准分划板刻度整数位置,则直接读数;若光谱黑基线移动到分划板刻度的两个整数之间(如1—2%之间),这时调整小数刻度盘,使黑基线移动到较小的那一个整数位置(如1%),再看小数刻度盘上的数值,然后把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观测点的沼气浓度。
测定后应将小数刻度盘调整到零位置。
四、检查二氧化碳:在被观测地点先检查出沼气浓度,然后取下装苏打石灰的辅助管再进行检查,测得混合浓度,用混合浓度减去沼气浓度,再乘以0.96即为该点二氧化碳的实际浓度。
五、瓦斯检定器要携带在身上妥善保管,避免震动。
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考核计划表。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安全和有效性,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二条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培训,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人员负责监控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情况,并负责瓦斯检测仪的维护和维修。
第三章使用流程第四条使用者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前,应核对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期,并保证设备已充分充电。
第五条使用者应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按照规定方法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第六条检测结果超过安全标准时,使用者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七条检测结束后,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和保养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证其存放在规定的地点,以确保下次使用。
第八条使用者对瓦斯检测仪的损坏或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不得私自修理。
第九条使用者离岗时,应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交由管理人员保管,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章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设备、更换传感器、校准仪器等。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建立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记录维护和保养的时间、项目和人员。
第十四章废弃和报废第十五条如果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损坏无法修复或已超过有效期,应立即报废并进行相应记录。
第十六条报废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应进行分类处理,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应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熟悉和遵守本制度。
文若有异议,概不受理。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配备与管理(一)项目部经理(矿长)、项目部(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安监员和兼职安全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简称便携仪)。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范文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瓦斯检查仪器是煤矿安全生产中使用的重要工具,用于监测矿井中的瓦斯浓度,及时发现瓦斯积聚的情况,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管理和校验瓦斯检查仪器,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使用制度1. 瓦斯检查仪器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仪器的使用前,操作人员应检查仪器的外观和功能是否正常,确保仪器可靠使用。
3. 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更改仪器的设定参数。
4.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部门。
5. 仪器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及时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仪器的长期稳定使用。
6.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仪器,应妥善保管并进行相应的防潮、防尘处理。
三、管理制度1. 瓦斯检查仪器应按照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进行归档,分类标准可按照仪器型号、生产年限等进行划分。
2. 仪器的领用和归还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领用人员、领用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每个检查仪器都应有唯一的编号,同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仪器的购置、维修、报废等情况。
4. 对于仪器的维修和保养,应建立相应的计划和流程,并将维修和保养记录纳入档案。
5. 仪器的存放地点应设有相应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仪器的安全和易取用性。
四、校验制度1. 瓦斯检查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验周期可根据仪器性能和使用情况确定。
2. 校验应由专业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确保校验结果的准确性。
3. 校验过程中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包括仪器的检查、校对、调整等环节。
校验记录应详细记录校验的日期、结果、校验人员等信息。
4. 校验结果应准确、全面地记录,对于不合格的仪器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
五、总结通过建立科学的瓦斯检查仪器使用、管理、校验制度,可以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瓦斯浓度的功能,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矿井瓦斯安全检查是保障矿井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准确录入瓦斯浓度数据;2. 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可靠性,保障矿井瓦斯排放量符合要求;3. 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4. 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检查瓦斯排放的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泄漏现象;5. 各井下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检查工作面的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6. 矿井巷道的通风情况,检查巷道的风速、风量是否符合要求;7. 矿井瓦斯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瓦斯抽采井、瓦斯抽采井支架等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8. 矿井瓦斯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检查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1. 定期检查:每隔一定时间,由矿井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安全进行检查;2. 不定期抽查:在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中,随机抽查某些矿井或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3. 专项检查:针对某些特定情况,组织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准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2.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要熟悉所检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检查仪器设备要进行校验和确认;3. 进行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分别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4. 检查要点:重点检查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瓦斯抽采设备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等;5. 检查记录:及时记录检查情况,要求检查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6.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7. 整改落实:将检查报告上报给矿井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认真研究检查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1. 矿井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安排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2.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矿井瓦斯安全的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3.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检查制度的要求进行检查,如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模版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模版一、目的为了确保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瓦斯检查工作的人员和相关仪器设备。
三、定义1. 瓦斯检查仪器:用于测定矿井中瓦斯浓度及其他相关参数的仪器设备,包括瓦斯检测仪、传感器等。
2. 使用者:指使用瓦斯检查仪器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相关人员。
3. 管理者:指负责瓦斯检查仪器使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4. 校验:指对瓦斯检查仪器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使用规范1. 使用者在使用瓦斯检查仪器前应对仪器进行外观检查,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者,并禁止使用。
2. 使用者应按照仪器说明书正确使用仪器,并严禁擅自拆卸、改装、修理仪器。
3. 使用者应保持仪器清洁、整齐,并妥善保管,禁止将仪器随意放置或弄丢。
4. 使用者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校验,确保仪器的准确性。
校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5. 使用者在使用仪器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以防止静电对仪器的影响。
6. 使用者在使用仪器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矿井环境的安全状况,确保自身安全。
五、管理要求1. 管理者应对瓦斯检查仪器进行统一管理,制定相应的档案,包括仪器的型号、编号、购置日期、维修记录等。
2. 管理者应制定瓦斯检查仪器的借用、归还制度,对借用人员进行登记,并进行监督管理。
3. 管理者应定期对瓦斯检查仪器进行检查,确保仪器的完好性,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4. 管理者应负责对使用者进行瓦斯检查仪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使用者对仪器的正确使用。
5. 管理者应对仪器的校验进行组织和协调,确保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的进行和记录。
六、校验要求1. 校验工作由瓦斯检查仪器的供应商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
2. 校验包括对仪器的准确性、灵敏度、稳定性等参数进行测试,以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3. 校验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归档,并进行相关的整改措施。
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第一条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
二、检查次数及内容:1、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 次,且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实行定点检。
2、其它需要检查瓦斯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
⑴总回风、总进风、处于回风系统中的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的地点执行巡回检查,每班检查三次;⑵、处于进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井下硐室、每班检查一次;⑶、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每班检查一次;⑷、火区密闭内外气体每天检查一次;普通密闭每七天检查一次。
⑸、被串联采煤作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每班检查三次,⑹、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瓦斯浓度每天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瓦斯浓度每周检查一次。
⑺、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每月由通风队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通风队、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审批。
三、检查内容1、总回进、总回风、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流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2、大巷中机电设备设置地点、硐室、变电所等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等。
3、密闭内外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空气温度、水温)、氧气等;4、被串联采煤作面进风侧,被串联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等。
5、处于回风系统中机电设备检查点、有人工作地点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6、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应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等。
7、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随时增减检查内容。
第二条瓦斯检查管理: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瓦检员数量的核定,必须由矿长审鉴,保证瓦检员配备数量充足,核定资料存档备查。
二、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生产安全的副矿长、爆破工、采掘工作面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㈠.瓦斯检查制度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⑵.循环路线:每月月初由分管瓦斯检查的队组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计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改;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正规循环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⑶.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⑷.无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以及提前或推后检查时间.⑸.通风科长必须每月审查一次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计划表月中变更也要及时审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⑴.瓦斯检查员要在现场交接班,•不得私自改变交接班地点,更不得在井外交接班.⑵.交接班时,•瓦斯检查员要分别在对方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认可,不得代签,同时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当班工作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和所存在的隐患以及下个班需要注意的问题.⑶.接班后,当班瓦斯检查员要按时进入规定的检查地点,中途不得逗留.8.坚持“三检查”、“三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⑴.瓦斯检查员下井要带好瓦斯循环检查计划路线图表,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第一次检查前,先要将瓦斯检查牌板上的上个班的检查时间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抄写到自己瓦斯循环图表背面相应的栏目内.⑵.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循环图表上填写检查路线、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记录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示值,当光学瓦斯检查仪与瓦斯传感器在同一位置的读数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时,要以读数较大者为准同时要及时向通风科汇报.⑶.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或三次一起汇报,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通风调度台帐”或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⑷.通风队值班干部,每班班后必须审查“瓦斯检查循环图表”,并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名和签注审阅时间,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对责任者进行处理.⑸.生产队组当班跟班干部要在“瓦斯检查循环图表”上签字,对图表上及瓦斯检查员所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⑹.生产队组当班工长应每班三次对工作面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异常的地点应随时进行检查,对瓦斯检查员提出的整改方案要积极组织实施.⑺.通风科干部检查过程中遇到瓦斯检查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斯检查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情况.9.瓦斯日报审阅制度⑴.通风科每天将一个圆班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特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进行综合,填写到“原相矿瓦斯日报表”上每个检查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取一个圆班的最大数值.⑵.通风科值班干部要认真审核当日“原相矿瓦斯日报表”的内容,在确认日报表准确无误后,报送矿长、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偏高或涌出异常的地点,通风科要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组织处理.10、瓦斯临界状态的处理⑴采掘工作面检查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值的95%时,称为瓦斯临界状态.⑵各种瓦斯测量仪器中有一种测得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95%,即称此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⑶采掘工作面的测点中有一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该工作面就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⑷通风科必须及时查明达到临界值的原因并组织处理,处理完毕后,采掘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㈡.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3、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4、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5、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6、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7、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1%、2•%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8、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9、相关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办法仪器发放范围的要求提供本单位应配仪器的职工名单及相关工种的变化情况,通风科按名单核发或撤回仪器领用牌,使用人员凭牌领用.10、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当班领用当班交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丢失或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丢失仪器领用牌要立即到仪器收发室挂失,并交工本费由通风科补办仪器领用牌.11、标校仪器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12、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13、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㈢.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作用,规范监测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功能及传感器的设置⑴.我矿采用KJ-131型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系统包括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及供电、传输线缆等.⑵.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A、瓦斯超限自动报警及全电压断电功能;B、其它各种模拟量传感器的报警功能;C、故障闭锁功能;D、断电状况和馈电状况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功能;E、具有防雷电功能,避雷装置必须经机电科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F、不间断备用电源保证系统不小于2小时的正常运行功能;G、监测数据实时显现及历史数据处理功能;H、各种图表打印功能;I、数据传输联网功能.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⑷.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电缆连接,严禁通讯线、动力线等共用,以确保其本质安全性能,并保证监控信号电缆发生故障时,还可通过电话及时了解井下现场瓦斯浓度信息.⑸.除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传感器外,每个采区回风巷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及一氧化碳传感器,回风立井必须设置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进行局部通风的工作面及暂时停止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要求使用瓦斯传感器.采掘机、电机车、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由生产队组设置管理.2、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⑴.生产技术科在进行水平、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相应的监测监控设计,施工队组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作业地点的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断电参数设定、信号电缆和电源线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并绘制详细的设备布置图.⑵.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已经批准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内容,填写安全监控设备申请单并报请通风科负责人审批后,交由机电科负责执行.设备断电控制部分接线必须由施工单位或机电部门人员进行操作,监测人员现场监护.⑶.安全监控设备电源取自采区变电所,并通过专用线路向分站供电.安装前要做如下准备工作: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有此情况不得下井使用.清理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清理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完好齐全,各插件接触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检查设备绝缘程度、合格后方可使用.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A、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隔爆检查步骤进行处理,通电时间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计算.B、烤机完毕后,拆除电源等处连接线,盖上扣盖,作好标识,入库备用.设备的安装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A、井下分站应置于便于观察、调试、检修、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地点,并且用专用箱吊挂,其显示窗高度为1.5米.瓦斯探头必须置于专用盒内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B、监测专用电缆必须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保持0.1米的距离,与管路同侧必须在管路上侧0.3米以上的距离,与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保持50mm的距离,悬挂点间距不得大于3米,中间不允许盘圈和盘“8”字型.C、电缆连接要按规定使用接线盒,接线盒内电缆芯线要整齐,接点插接要可靠;电缆与设备连接时,要先测定设备的输出电压等级,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线,各电缆及插头与设备连接要紧固.D、系统安装完毕,通电15分钟后方可进行调试.E、监测电缆的吊挂必须实现一条线.⑷.安全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机电、生产、调度、安监等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新的水平、采区或工作面未安设监控设施或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⑸.检修、拆除或改变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时,必须事先通知监控部门,若这些过程可能造成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或部分监控功能丧失,还必须事先征得矿值班领导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能实施.⑹.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至少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周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应适当缩短标调周期;其它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标校.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复电范围、复电浓度等至少每隔7天检查测试一次.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传感器至少每四个标校周期必须升坑一次.进行全性能测定及相应的维护工作.其余周校可以在井下进行,每次标调要做好记录.更换井下瓦斯传感器后,要先对传感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待示值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调试工作.⑺.传感器标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甲烷传感器标调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或校验气体和流量计,标准气体采用具有国家承认资质厂家或部门所提供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⑻.瓦斯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测量仪表的允许误差规定为:CH4浓度范围在0—﹪时,误差小于±﹪; CH4浓度范围在1—﹪时,误差小于±﹪; CH4浓度范围在—﹪时,误差小于±﹪.⑼.井下分站、传感器、断电仪、电缆等监控设备,分属于采掘生产区域内的,由采掘队组管理并由机电科向采掘队组办理移交手续.其它无人作业地点如矿井总回风道、瓦斯尾巷、空巷等由机电科管理.采掘面的瓦斯传感器,只能由采掘队班组长一人挪移.设备、电缆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及时报机电科进行修复或补充.队组搬家时要提前通知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将其移交给机电科管理.⑽.机电科要建立定期巡检制度,至少每旬应对井上下监控设备、信号电光缆、分站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巡检记录.瓦斯检查员监控人员必须对当班辖区内的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和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瓦检员在每次检查瓦斯的时候,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将对照结果记录在版板及图表上并汇报通风科.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措施,同时通风科应立即将超差传感器的地点通知机电科值班人员,由机电科值班干部安排维修人员下井,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处理完毕.⑾.相关调校设备及器材齐全,按井下使用瓦斯传感器数量每10台不少于一套校验装置配置.⑿.严格瓦斯监控系统断电后井下设备的复电程序.凡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在传感器监测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且经现场瓦检员检查核实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复电命令,否则按违章追查处理.⒀.瓦斯传感器的拆除或监控设备的停用,必须事先报请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监控机房要严格中心站主机内的定义设定,井下无需监控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在当班拆除后,必须当班将其注销;新投入使用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在软件中做好定义设定,以确保传感器正常,数据准确;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当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写监控装置故障记录表,故障期间瓦检员必须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具体故障分为当班处理及当天处理:需要当班处理完的故障有:A、瓦斯传感器故障;B:因通风设施损坏或其它非故障原因造成瓦斯传感器报警:C:系统所配接的所有分站通讯中断;D:分站运行状态在中心站显示不稳;E:因监控电缆短路或传输电缆断开,造成无数据信号或传输失败等.需要当天处理完的故障有:A、中心站主软件损坏:要求备机时刻处于完好待命状态,同时及时汇报矿产公司,矿要积极与厂家联系组织处理B、机房设备故障:C、井下分站故障等.⒁.凡掘进到位的工作面,没有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的独头工作面,监控设施不得回收.⒂、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要建立设备台帐,反映设备使用维护状态,使用设备必须建档,井下连续使用6个月的设备必须升坑检修,并且要有详细的记录.⒃.机电科负责采掘生产工作面监控线的延接和逐段回收工作,并作好记录,多余电缆必须妥善缠绕在专用电缆盘上.3、地面中心站管理制度A.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B.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出中心站日志,统计当班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矿值班人员和通风科.C.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通风科、矿长、总工程师审阅.D、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E、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F.中心站主机严禁将有病毒的软盘插入运行.G、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中心站主机.4、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通风安全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矿井监测系统获取的信息,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5、监测中心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并有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6、通风科应建立以下图纸、台帐及报表:⑴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和断电点控制接线图,图上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型号、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机构保存,每季送矿产公司一份;⑵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台帐;⑶瓦斯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⑷瓦斯监控设备检修记录表;⑸瓦斯监控系统巡回检查记录;⑹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中心站运行日志;⑺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⑻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7、安全监测员包括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矿井通风专业的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8、通风安全监测设施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⑴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⑶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⑷严重失爆,而不能修复的;⑸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该淘汰的设备.㈣.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基本要求⑴.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临时性停风.⑵.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可直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指出排放瓦斯量、排出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区域巷道、瓦斯排放工艺等.⑶.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的具体操作方法按通风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条款执行.2、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 高瓦斯区域的开掘巷道停风后,预计在短期内瓦斯会超限通风科应在巷道开始施工时就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排放瓦斯措施.现场发生变化时通风区要及时对措施进行更改、修订并审批.排放瓦斯措施应在通风科保存.2发生无计划或者有计划停风后通风科、队当班值班人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事先制定的排放瓦斯措施并积极组织瓦斯排放工作.3排放瓦斯责任划分:总工程师: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亲自坐台指挥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5%应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通风科长副科长:参与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在1﹪—3﹪时,通风科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以上干部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风科长必须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4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通风科值班人员及现场跟班干部事先与机电单位负责人联系,由机电部门负责人指派专人将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瓦斯风流经过的区域内全部设备断电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断开,并由现场机电人员看管并设置警示牌.现场安全员及机电部门人员负责核实排瓦斯沿途电器设备断电情况,证实完全断电后及时通知通风科,由通风科现场人员负责准备排放瓦斯.5排放瓦斯工作开始前,必须停止排出瓦斯风流经过区域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员、设置警戒警标,安全员会同通风人员把守巷口,严禁人员入内.6开启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风流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所处巷道通风正常,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工作.7排出瓦斯量必须严格控制,确保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可采用拆开停风巷道口外第一节风筒人为造成漏风、用绳子捆扎风筒或调整三通预先装好风量等控制风流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出浓度,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的方法控制瓦斯浓度.8排放瓦斯过程中,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排出风流及其与全风压风流汇合以后的瓦斯情况,及时调控排出瓦斯量,并详细记录出坑后应登记在排放瓦斯记录本上.9当整个独头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通风科现场跟班干部及瓦斯检查员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在证实整个巷道空间通风正常,无局部瓦斯积聚,其它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且稳定半小时后,瓦斯排放方可结束.10启封长期停风或已封闭的盲巷,按瓦斯浓度大小,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前言瓦斯事故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个常见安全问题,其严重程度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规范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管理流程,防止和减少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规范本制度适用于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管理工作。
该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工作,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的现场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煤矿瓦斯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1.煤矿领导层负责对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2.煤矿监察部门负责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实施,检查煤矿井下瓦斯扫描工作的质量,实施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并编制节能减排计划。
3.煤矿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煤矿井下瓦斯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机位布置、瓦斯检查方法、检查时间和路线的具体规定。
4.煤矿瓦斯治理技术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瓦斯检测及瓦斯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定。
5.煤矿煤矿生产技术人员负责煤矿井下瓦斯扫描的规范管理。
6.煤矿生产作业人员应该严格按煤矿井下瓦斯检查的要求,参与煤矿井下瓦斯扫描,认真记录、统计、上报检查结果。
7.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并起草相关备忘录和安全整改意见书。
实施程序1.制定和调整井下瓦斯检查方案,确定具体的检查机位、检查时间、路线和瓦斯检查方法。
2.负责井下瓦斯检查下发、传达和执行。
3.井下瓦斯检查时应根据煤矿瓦斯情况实际,确定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卸料和上料区域,防止因测量误差和干扰造成误判。
4.瓦斯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5.瓦斯浓度大于规定安全值时,要立即采取措施井下瓦斯抽采、通风降浓,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
管理制度1.煤矿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确保煤矿井下作业的安全。
2.煤矿应当向员工全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024年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光学瓦斯检定器的管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光学瓦斯检定器销售、使用、维修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光学瓦斯检定器是指通过光学原理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的仪器设备,包括便携式和固定式两种。
第四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包括检定器的标准、检定流程、检定方法、检定周期、检定人员资质、检定记录等内容。
第五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定由国家认可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验室设备和检定人员资质。
第六条光学瓦斯检定器必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销售、使用、维修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标准与要求第八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检定精度、重复性、响应时间等指标。
第九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标准必须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并获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标准必须在其产品上标明,以便用户能够了解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标准必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检定流程第十二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定流程主要包括预检、校准、验证和记录。
第十三条预检是指对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外观、工作状态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其可以进行校准。
第十四条校准是指将光学瓦斯检定器与标准设备进行比较,确定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过程。
第十五条验证是指校准后对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再次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记录是指将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校准过程、结果、时间等信息进行记录,留存备查。
第四章检定方法第十七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定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确保操作简单、准确性高。
第十八条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定方法主要包括静态方法和动态方法两种。
第十九条静态方法是指将光学瓦斯检定器与标准气体进行交叉比对,通过比对结果确定其误差。
瓦斯检查仪器检修、校验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仪器检修、校验操作规程一、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备有常用工具、仪表、材料以及工作台。
2、压力表的装置形式可采用垂直形,要求性能任意调压、停压不漏气、操作连接方便,易于观测压力的变化情况。
二、仪器的检查1、对收回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手压气泵5~6次后,其基线应回零。
仪器要擦净,各部件应螺丝齐全、连接牢固可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平稳、柔和,不应有卡滞和急跳现象,并有足够的调整范围。
2、对气泵进行检查时,要求在将气泵捏瘪并将胶管折堵后,1分钟内气泵不鼓涨。
3、用水柱计对气路(不包括药管)进行密封性检查时,要求在将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到700mm后,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
4、电源应开关灵活,仪器条纹清晰。
5、仪器精度通过目镜观测,干涉条纹应符合目力定度要求(0%~7%范围内应有5根条纹),不弯曲。
6、变色吸收剂的变色部分超过二分之一时,要更换;氯化钙有潮解现象时,要更换。
7、检查测微部分时,要求在将基准条纹对准1%,并把小数从“0”调到“1”后,基准条纹应回到零位。
三、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修1、对检修的仪器各部分再细致检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检修顺序依电路、光路、气路进行检修。
2、拆装螺丝时要用大小合适的螺丝刀,刀尖与螺丝头应垂直。
当一个组合件上有几个螺丝时,不可把其中一个螺丝先拧紧,而应将对称的各个螺丝均匀的拧紧或拧松。
当螺丝孔有脱扣现象时,不准扩大孔径,要在加铆套重新套丝扣后才能使用。
3、气球组的胶皮球破裂、活塞芯子老化时应更新,气球组的排气嘴、进气嘴与球的接触面老化时,应涂胶水密封或更换新品。
4、检修干燥管组时,应把管组一端胶管折住,将另一端水柱计高度加压到700mm,要求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否则应排除故障。
干燥管组常见的故障和排除方法有:①胶管老化、有裂纹,更换新品;②干燥管本身有裂纹,更换新品。
更换胶管时,两端要垫脱脂棉,下端厚10mm,上端厚5mm;两端若垫海绵,下端厚15mm,上端厚10mm。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一、前言瓦斯检查仪器是煤矿、石油化工等行业的紧要设备,具有紧要的安全意义。
为了保证瓦斯检查仪器的正确使用和试验室管理,订立瓦斯检查仪器使用、管理、校验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阅历,介绍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以期提高检测精准率、保障安全生产。
二、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一)操作前准备1.检查瓦斯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无损,如发觉问题适时上报。
2.确认瓦斯检查仪器所测瓦斯种类及测量范围。
3.对检测仪器的传感器进行校准(如需要)。
4.确认仪器的电池电量充分,否则更换电池。
5.仪器启动前需要进行预热,一般2-5分钟即可。
(二)操作流程1.确定测量位置,避开人员误触设备,影响测量精准性。
2.对仪器进行校零调整(如需要)3.在测量前应先打开瓦斯检查仪器,将其稳定在指定的测量位置,记录当前测量位置适时间。
4.测量时应保持测量仪的悬空状态(若有),尽可能保持测量仪的垂直。
5.记录测量结果,依据标准判定是否超标,并适时上报。
6.停止使用后,关掉瓦斯检查仪器并适时存放。
(三)使用注意事项1.使用前应对检测仪做全面的检查、清洁,防止污染影响测试结果。
2.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减小移动幅度,防止传感器产生干扰,影响测试结果。
3.每次使用后,应对仪器进行缓慢移动,必要时进行突变的位移矫正,以免仪器受到二次损害。
4.每周至少使用1次,并适时曝晒、充电,确保正常运行。
三、瓦斯检测仪器的管理(一)设备管理1. 瓦斯检查仪器应有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进行设备管理手册、设备操作规程等资料的订立。
2. 检查仪器应分类存放,以免相互干扰、损坏等。
3. 对检测仪器的全部配件和相关设备进行管理和标识。
(二)维护管理1. 定期对检测仪器进行,清洁、校准、检查维护等工作。
2. 建立购进合适的保养材料、设备及工具等。
3. 对所备件进行管理,适时备案并更新。
(三)显现问题后如何处理1. 对检测仪器的异常情况,务必适时向上级汇报。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四篇)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瓦斯检查仪器是用于检测瓦斯浓度的设备,主要用于煤矿、化工厂、油田等场所的安全监测。
以下是使用、管理和校验瓦斯检查仪器的一些制度:使用制度:1. 检查仪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操作证书。
2. 在使用检查仪器之前,应对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确保检查仪器的电池充电充足,或者使用充满电的备用电池。
4. 在使用前对仪器进行零点校准,以确保准确测量。
5. 在测量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检查仪器的说明书正确操作,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6. 在测量结束后,必须对仪器进行清洁,并进行正确的保养。
管理制度:1. 检查仪器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包括仪器的型号、编号、使用地点、管理责任人等信息。
2. 每次使用检查仪器都要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3. 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4. 禁止私自调整仪器的参数和零点校准,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整。
校验制度:1. 定期对检查仪器进行校验,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校验可由权威的测试机构进行,或者由厂家提供的校验服务。
3. 校验时间一般为一年一次,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故障、重大维修后,应重新进行校验。
4. 校验记录必须详细、完整,包括校验时间、校验结果等信息,并加盖校验机构的章。
以上制度旨在确保瓦斯检查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二)引言:瓦斯检查仪器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设备之一,它的正常使用、管理和校验是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瓦斯检查仪器的选择、使用、管理和校验等方面,详细介绍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一、瓦斯检查仪器的选择(一)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选择瓦斯检查仪器型号。
不同的矿井具有不同的特点,所以在选择瓦斯检查仪器时要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
一般来说,瓦斯检查仪器主要有多功能直读型瓦斯仪、传感器型瓦斯仪和多功能数字型瓦斯仪等几种型号,具体选择哪种型号,要根据矿井的深度、瓦斯浓度等情况来综合考虑。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范文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瓦斯检查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瓦斯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地、矿山等场所使用瓦斯检查仪器的管理与操作。
二、术语和定义1.瓦斯检查仪器:指进行瓦斯检查、测量、监测和分析等工作的仪器设备,包括瓦斯检测仪、瓦斯浓度计、瓦斯泄漏探测器等。
三、仪器的使用1.使用前检查:每次使用瓦斯检查仪器前,应对其外观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有破损、灰尘、松动等情况。
同时,检查气体和电池的余量,若不足应及时更换。
2.仪器的正确操作:在使用瓦斯检查仪器时,应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不能擅自改动操作参数或操作方式。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仪器与被测气体接触的紧密性,确保测量结果准确。
3.维护保养:瓦斯检查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人负责,包括定期清洁、定期校准、定期更换零件等,以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
4.仪器的保管:瓦斯检查仪器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受到阳光暴晒和潮湿等影响。
同时,应放置于专用的仪器箱中,以免受到碰撞或损坏。
5.异常情况的处理:若在使用瓦斯检查仪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读数不稳定、误差较大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上级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仪器的管理1.设备登记:对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仪器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使用人员等。
2.定期检查:根据仪器的使用情况,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瓦斯检查仪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3.维修和更换:当瓦斯检查仪器发生故障或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用,并报告上级或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4.使用记录:每次使用瓦斯检查仪器时,应做好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日期、使用地点、使用人员、测量结果等。
5.仪器封存:在需要时,可以对瓦斯检查仪器进行封存,封存时应填写封存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封存日期、封存原因、封存人员等。
瓦斯检查器的使用方法

瓦斯检查器的使用方法瓦斯是一种易爆炸的危险气体,所以在瓦斯制造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如今,瓦斯检查器的出现,减少了一些人工的不必要麻烦,那么大家对于瓦斯检查器了解多少呢?知道瓦斯检查器的使用方法吗?今天就由⑴对药品效能进行检查。
吸收管内的干燥剂用氯化钙或变色硅胶。
变色硅胶为蓝色颗粒状,直径2~3mm为宜,极易吸收水分而逐渐变为粉红色。
吸湿变色后就应更换。
但吸湿变色后的硅胶经过干燥处理后可以复用。
吸收二氧化碳的是钠石灰又名碱石灰,仪器使用的是含有变色指示剂的粉红色颗粒,吸收后变为淡黄色。
药品颗粒粒度以3~5mm 为宜。
⑵对一起进行气密性检查。
先检查吸气球是否漏气。
检查方法是:一只手捏扁吸气球压出球内气体,另一只手压住球上的橡皮管,如球不膨胀还原,就证明不漏气,否则可以从气球是否损坏、活塞芯子是否清洁等方面来找原因。
然后对仪器的气样通道进行检查。
其检查方法与检查吸气球一样,只是把压住吸气球上的橡皮管改为堵住仪器的进气口,如漏气应对各连接部分分别检查,找出原因进行检修。
⑶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按下按钮由目镜观察,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直到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如不清晰,可将光源灯泡盖打开,用调整灯泡的位置来改善。
⑷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
仪器在使用前必须在测定地区气温相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清洗气室,这是因为:第一,不同温度的气体的折射率是不同的,因此当对零和测定地点的温度差别太大时,会引起测量误差,第二,这种仪器对温度的变化是比较敏感的,温度变化会引起对好零的条纹移动(现场称为“跑正”或“跑负”)。
清洗气室一般在井底车场进行。
清洗的方法是挤压五六次吸气球,让新鲜空气流经吸收管后进入气室。
⑸干涉条纹的“0”位调定。
清洗气室后在同一地点随即进行“0”位调定。
其方法是:先按下微调按钮(上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0”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粗调按钮(下按钮),转动粗动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的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对准分划板上的零线,并记住所对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文

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范文矿井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气体,对于矿井安全来说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效验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份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总则1.为了保证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规范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效验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初次验收、定期效验、故障修复后效验等环节。
3.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由矿井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矿井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效验工作。
第二部分:初次验收1.安全监察部门根据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型号和性能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矿井瓦斯监控仪器进行初次验收。
2.初次验收包括对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安装、接线、抗干扰能力等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初次验收合格后,安全监察部门将出具初次验收合格证明,并在矿井瓦斯监控仪器上加贴验收标签。
第三部分:定期效验1.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定期效验按照规定进行,具体时间由安全监察部门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作情况确定。
2.定期效验包括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各项功能检测、参数测量等内容,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3.定期效验合格后,安全监察部门将出具效验合格证明,并在矿井瓦斯监控仪器上更新验收标签。
第四部分:故障修复后效验1.矿井瓦斯监控仪器出现故障后,必须及时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需要进行故障修复后效验。
2.故障修复后效验包括对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故障原因进行分析、修复情况进行确认等内容,确保故障不再重复出现。
3.故障修复后效验合格后,安全监察部门将出具效验合格证明,并在矿井瓦斯监控仪器上更新验收标签。
第五部分:效验记录与存档1.矿井瓦斯监控仪器的效验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效验时间、效验内容、效验结果等必要信息。
2.效验记录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建立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的档案,以备查阅和追溯。
瓦斯隧道仪器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仪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隧道仪器的管理,并有效预防瓦斯隧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隧道设施的完整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隧道瓦斯监测仪器的管理工作,包括瓦斯监测仪器的选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瓦斯监测仪器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确保瓦斯监测仪器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选购第四条在选购瓦斯监测仪器时,应考虑其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操作方便等因素,确保其满足实际需求。
第五条选购前应对相关瓦斯监测仪器进行调查和测试,选择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
第六条选购后应对瓦斯监测仪器进行标识,并建立台账,做好备案工作。
第三章安装第七条在安装瓦斯监测仪器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
第八条安装后需对瓦斯监测仪器进行测试和调整,确保其准确可靠。
第九条安装定位应合理,保证信号传输畅通,避免受到干扰和损坏。
第四章使用第十条使用前应对瓦斯监测仪器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使用时需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改动或拆卸。
第十二条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五章维护第十三条对于使用频繁的瓦斯监测仪器,需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
第十四条维护过程中需注意仪器的清洁和防水防尘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维护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部件,确保整机的安全性。
第六章检修第十六条对于出现故障的瓦斯监测仪器,应尽快停止使用,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七条检修前应对瓦斯监测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找出故障原因。
第十八条检修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检修质量。
第七章报废第十九条对于严重损坏或无法修复的瓦斯监测仪器,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第二十条报废前需进行全面评估,决定其是否可以重新利用或进行回收处理。
第二十一条报废后需对瓦斯监测仪器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案工作。
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范文

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光学瓦斯检定器是一种用于检测瓦斯浓度的设备,广泛应用于煤矿、石油化工等行业。
为了确保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介绍了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要求1. 购置和配备1.1 购置光学瓦斯检定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购,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1.2 配备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设备的购买时间、型号、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做好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2. 使用和保养2.1 光学瓦斯检定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2 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3 光学瓦斯检定器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更换传感器、清洁仪器表面等。
2.4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3. 日常管理3.1 光学瓦斯检定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3.2 定期对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
3.3 光学瓦斯检定器的使用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填写和保存,包括使用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员、检测结果等信息。
3.4 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四、安全措施1. 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
2. 使用期间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耳塞、手套、防护眼镜等。
3. 在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时应遵守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
4. 发现光学瓦斯检定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责任分工1. 购置和配备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单位负责设备的选购和台账管理工作。
2. 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和保养工作。
3. 监管部门负责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管理工作。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一、前言瓦斯是矿井生产中最常见的有害气体之一,具有易燃、爆炸、窒息等危险。
因此,在煤矿生产经营中,瓦斯检测是制订安全生产措施的关键环节。
而瓦斯检查仪器则是进行瓦斯检测的基本工具。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对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和校验工作的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和校验制度。
二、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1. 仪器申领使用瓦斯检查仪器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同时,在使用前需要向煤矿管理部门申领瓦斯检查仪器,并填写一份《瓦斯检测仪器使用登记表》。
该表格应包含以下内容:•仪器名称、型号、编号•使用人员姓名、证书编号、使用期限•申领日期、归还日期等2. 仪器归还在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当及时将瓦斯检查仪器归还给煤矿管理部门,并在《瓦斯检测仪器使用登记表》中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瓦斯检查仪器的完好无损。
3. 常规维护对于瓦斯检查仪器的长时间使用,应当进行常规维护,以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转。
具体维护措施包括:•定期进行电池更换或充电•定期进行仪器的校准、清洁•注意仪器的防水防尘工作,以免损坏4. 仪器保管瓦斯检查仪器在归还前,需要进行保管工作。
具体的工作措施包括:•对仪器进行保险,以防被偷盗等损害•定期进行仪器的防潮防爆检查•及时对仪器的失修情况进行维修处理三、瓦斯检查仪器的校验1. 仪器校验时间瓦斯检查仪器在使用中,需要进行定期校验。
具体的校验时间为:•新购买的瓦斯检测仪器需要在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年内进行校验•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校验当然,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瓦斯检查仪器出现了一些问题,也应该及时进行校验处理。
2. 校验项目在进行瓦斯检查仪器的校验时,需要对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
具体的校验项目包括:•单元测量灵敏度误差•调零误差•标尺误差•自检结果•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等3. 校验结果记录瓦斯检查仪器的校验结果需要进行详尽的记录和保存。
具体的记录要求如下:•校验日期、地点和人员等必要信息•所有校验项目的详细结果,包括误差值等•校验者的签字和盖章四、总结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和校验制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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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
校验制度
Application, management and calibration system of gas inspection instruments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
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
3、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
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
4、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
6、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
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7、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0.5%、1%、2•%)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
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
9、相关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办法仪器发放范围的要求提供本单位应配仪器的职工名单及相关工种的变化情况,通风科按名单核发或撤回仪器领用牌,使用人员凭牌领用。
10、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当班领用当班交
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
丢失或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丢失仪器领用牌要立即到仪器收发室挂失,并交工本费由通风科补办仪器领用牌。
11、标校仪器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
12、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
13、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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