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doc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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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办法

关于职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办法

关于职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业技术已经成为人们追求成功和稳定职业发展的重要选择。

而职业技术职务评聘则成为了评定职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推动职业技术人才的评聘工作,各单位需要制定合理的实施办法。

本文将针对职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聘标准的确定对于职业技术职务评聘来说,首先要明确评聘标准。

不同职业技术岗位的评聘标准是不同的,因此每个单位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来确定评聘标准。

在确定评聘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职业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确保评聘标准是科学合理的。

二、评聘程序的规范评聘程序是评聘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规范的评聘程序才能保证评聘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在评聘程序的规范上,需要明确评聘的流程和环节,包括评聘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评定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是公开透明的。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评聘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评聘中出现违规行为。

三、评聘指导的加强评聘指导是评聘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评聘指导可以帮助评聘人员更好地了解评聘标准和程序,提高他们的评聘准备工作。

为了加强评聘指导,每个单位可以设置评聘指导专门人员,开展评聘培训,向评聘人员提供必要的评聘信息和资料,指导他们进行评聘准备工作,提高评聘成功的概率。

四、评聘结果的公示评聘结果的公示是评聘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评聘公正和公平的重要手段。

在评聘结果公示中,需要将评聘结果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评聘人员的名单和评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

同时,也要对评聘结果进行适时的说明和解释,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五、评聘奖励与激励评聘工作是对职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认可和肯定,因此在评聘工作中加强评聘奖励与激励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设立评聘奖励制度,对评聘人员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这不仅能够激励评聘人员更好地参与评聘工作,也能够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单位的发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激励和选拔具有高技术水平和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工作。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层次,由担任本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员和相关部门从事高级职务的专家组成评聘委员会进行评聘。

第四条评聘委员会由不少于五人组成,委员会成员由业务骨干和高级职务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评委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评聘委员会根据评聘人员的技术能力、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等进行评定,并择优选拔。

第二章评聘条件和程序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分为初步审查和正式评定两个阶段。

第七条初步审查是对评审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估,主要评估标准包括性格特征、职业道德、职务要求等。

第八条正式评定是对初步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评估标准包括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学术贡献、创新能力、社会影响等。

第九条评聘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初步审查、面试、综合评定、公示和上报等环节。

第十条评聘人员应当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第三章评定标准和权威性第十一条评定标准包括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学术贡献、职业道德等。

第十二条评聘委员会具有权威性,评聘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评聘结果将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接受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进行上报。

第十四条评定结果作为评聘人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管理和奖惩第十五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保证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对于评聘结果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进行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评聘资格。

第十七条对于评聘结果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分开实施方案

职称评聘分开实施方案

职称评聘分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职称评聘作为一种对人才能力和水平的认定和评价方式,对于促进人才成长和激励人才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行各业的特殊性和不同的评审标准,目前的职称评聘实施方式并不够灵活多样,不能够充分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需求。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职称评聘工作的开展,提高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我们制定了职称评聘分开实施方案,以期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需求,更好地激励人才成长。

二、实施方案。

1. 分类实施。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将职称评聘分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职称评聘两大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主要针对技术岗位的人才,评定其在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和成就;管理职称评聘主要针对管理岗位的人才,评定其在管理领域内的管理能力和绩效。

通过分类实施,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岗位的评聘需求,确保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评审标准的灵活性。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制定相应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

对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主要侧重于技术能力和专业成就的评定;对于管理职称评聘,主要侧重于管理能力和绩效的评定。

通过灵活性的评审标准,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需求,确保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审核机构的多样性。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性,设立相应的审核机构和评审委员会。

对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设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对于管理职称评聘,设立管理能力评审委员会。

通过多样性的审核机构,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岗位的评聘需求,确保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总结与展望。

职称评聘分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殊需求,更好地激励人才成长。

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促进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评聘制度,为人才成长和激励提供更好的保障。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发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潜力,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公司决定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一、评聘分开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聘分开过程中,应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保证每一位参评人员都能够享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2. 鉴定能力原则:评聘分开侧重于评价各职级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素质,将专业能力作为评定职务的核心指标。

3. 职责明确原则:评聘分开将不同职务的职责和要求明确化,保证每个职位担任者的工作职责清晰明确。

二、评聘分开的人员范围评聘分开适用于公司所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人员、工程师、设计师、测试员等。

三、评聘分开的程序及要求1. 岗位申报:公司将发布一个公告,公示申报职位的条件和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以自愿申报。

2. 评选委员会组建:公司将组成由高级职员、技术专家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和选拔。

3. 管理技术能力测试:参评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管理技术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等方面。

4. 经验评估:通过对参评人员的工作经历和成果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其业绩和发展潜力。

5. 面试:评选委员会将面试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以了解其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绩效考核和同事评价:评选委员会将参考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同事的评价,综合考虑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7. 最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所有评估指标,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结果,对参评人员进行最终评定,确定职务职级。

四、评聘分开结果的公示评聘分开结果将以公示的方式公布,公示期为3天。

候选人和其他员工均有权利对评选结果进行申诉,公司将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并尽快做出答复。

五、职务的调整与晋升1. 根据评聘分开结果,公司将根据各个职级的职责和要求,对所有职级人员进行统一调整。

2. 公司将每年根据业务发展和人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适当的晋升。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位评定和聘用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评定和聘用管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要求、学历背景、工作经验、技能和绩效等因素,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位进行分类和评定,以确定其在组织中的职务水平和薪酬水平。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评定应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技术等级证书、职称、工作经验、绩效评价等因素,并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初级职等适用于刚刚从相关专业院校毕业且无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等适用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等适用于在相关领域有深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单位应依法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坚持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七条在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应先进行岗位需求分析,明确职位要求和工作职责。

然后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晋升或其他合法手段,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程序分为申请、筛选、面试、考核和录用阶段。

申请阶段,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筛选阶段,单位应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进行初步筛选;面试阶段,单位应组织面试,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阶段,单位可以通过岗位测试、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录用阶段,单位应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单位的需求,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评定应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

单位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等因素,定期对其职位进行评定和调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人力资源套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X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壹步深化X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壹、评聘分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壹,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和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壹)根据中建总X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

总X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X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X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

X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X公司统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壹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X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

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矿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生产、技术岗位员工,在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职务的聘任管理,经济类、管理类以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的聘任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适用范围如下表。

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评聘范围等级职称部门适应专业∕岗位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采矿公司、选矿公司、机械动力公司、质检中心、环保安全部采矿、地质、测量、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机械类、选矿类、安全类检验化验类等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第三条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任、评聘分开、公平竞争、聘约管理”原则。

坚持评、聘分开原则,通过评聘分开、竞争上岗,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充满活力的竞争用人机制。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坚持以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表现为主要衡量标准,采取申报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专业技术评审机构评审和公司内部评审认定相结合的办法。

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申报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专业技术评审机构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前应当经公司内部评审推荐,未经公司评审推荐的,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不直接作为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取得评审机构颁发的与本岗位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应将复印件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对专业技术水平能够达到相关标准,实际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通过公司内部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的内部评审与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主任:*** 董事长副主任:*** 总经理(采选矿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分管人事)委员:*** 选矿高级工程师*** 采矿高级工程师*** 地质高级工程师*** 矿山机械高级工程师*** 工业自动化工程师*** 采矿工程师*** 选矿工程师*** 人力资源部长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处理和协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江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称评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行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双轨制度。

即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只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三条:联社专业技术职务每两年评聘一次,单年为新聘和续聘,双年为增聘,聘用时间为每年的首季末和二季度初。

第四条: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单位有效。

外单位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原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继续沿用,待取得本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后重新聘任。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江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所有在册劳动合同制职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第六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助理资格满四年;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六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经过全国经济类、会计类或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取得的,方为有效。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形式第八条:同级聘任: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

第九条:低聘: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定,可以低聘。

(一)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分析问题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工作量的;(二)任期考核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条:高聘: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高聘人员应是本社急需人才,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任现职满四年,工作业绩明显优于同系列同职级的其他应聘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doc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doc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

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个,其中,初级岗位12个,中级岗位10个,高级岗位2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一)评审申报条件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1、个人申请;2、科室推荐;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一)个人申请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称职”者方可聘任;2、空缺岗位不足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按中心领导与职工4:6权重比例,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分高者为聘任候选人。

(四)聘任公示对聘任候选人公示。

(五)集体决策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实施方案(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务条例》以及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聘分开原则1、每学年开学初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请。

2、根据上级有关部分核定的编制数和高、中级岗位职数进行聘任。

3、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上年度工作业绩(考勤、教研、考绩等)考核得分等综合评价,按岗位数审核公示,公开竞争,择选聘任。

二、聘任条件1、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必须具备与聘任岗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全面履行所任职务的能力。

高级职务可低聘,低职务资格不得高聘。

3、受聘人员应在年度考核中获得“合格”等级以上等次。

三、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自主决定应聘或不应聘。

(2)、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福利待遇。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2、义务(1)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务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聘任期间原则上不得流动。

若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校委会同意方可终止聘任关系。

四、聘任办法1、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实行统一考核、择优聘任。

2、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职务聘任工作领导组。

3、岗位职数能满足符合条件人员的应聘,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任。

4、当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多于岗位职数时,实行择优竞聘。

5、因职数限制竞聘落选者可直接聘任下级职务。

6、因考核不合格落选者须参加下一级职务竞聘。

7、聘任期间一般为一年一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聘分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

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

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公司统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

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方案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方案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院专业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皖发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皖人发号)和《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1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部研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2005]35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真正建立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起公开评价、合理使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维护稳定和发展大局出发,采取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方法,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措施,切实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单位宏观调控的目的。

自主聘用,公正评价,个人自由申报,实现科学规范设岗,按实际聘任职务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三、主要内容(一)科学规范设岗。

院、科要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合理配置、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岗位工作任务、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等,科学合理任岗位职责、并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条件、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务和权限,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公开推荐申报。

专业技术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不受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限制,评审。

个人申报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进行公示。

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上报。

(三)客观公正评价。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认定、考试、评审的等方式取得的,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由人事部或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依据。

(四)严格规范考核。

严格考核是保证评聘公开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

每年度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以及完成任期目标任务和取得工作实绩,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水平能力。

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实施意见

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实施意见

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实施意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实施意见县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实施意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的职称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和技术水平以及履行本岗位能力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专业技术职务有数量限制,由行政领导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择优聘任,在聘期内领取相应职务工第1文秘版权所有资和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骋分开”是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聘任的岗位(职位)确定。

实行按岗聘任,在什么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施“评聘分开”的范围。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中发[1986]3号)和国家人事部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范围包括:l、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2、差额拨款类事业单位;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述单位中不包括单位法人、行政领导人员中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四、实施方法。

(一)试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首先要在工资总额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设置要以编委批复的编制数为基础,以省职改办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数为标准。

坚持效率优先,精简高效,公平竞争和可行性原则。

岗位设置的具体要求、程序和审批按省职改办《关于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暂行办法》(*职改办[1995]319号),《关于做好地(州、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核定工作的通知》(*职改办[1999]316号),《关于适当调整地、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职改办[2000]16号)和省职改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职改办[20XX]35号)执行。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规定第一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离。

评聘分离,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

专业技术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有专业技术资格而未聘到相应技术专业岗位的人员,可以使用该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有关学术活动,但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任的岗位确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级卫技人员由院评聘审核小组根据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整体结构比例,贯彻双向选择、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原则予以聘任。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条件。

聘任包括同级聘任、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1、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

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主要指中级高聘为高级)。

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必备条件:(1)德才表现突出,确属出类拔萃,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工作业绩和水平能力明显优于或高于具有同级聘任资格的应聘人员。

(3)任本职务满四年及以上;(4)学历在本科及以上。

备选条件:(1)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及以上为“优秀”的;(2)获市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3)获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4)个人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5)论文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凡具备以上的必备条件,同时满足备选条件中3项者,由评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半数及以上通过者,可聘副高或正高级,享受相应的所有待遇,并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3、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高职低聘。

(1)思想上不求上进,言行不利于医院或做事斤斤计较的;(2)40周岁以下三年内学历未达本科的;(3)因本人能力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的或不愿履行医院规定的高级职称相应的义务的;(4)因岗位数额有限,不能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过相关考核,择优聘用;(5)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6)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及年终考核末3位的;(7)发生医疗事故者。

评聘分离实施方案

评聘分离实施方案

评聘分离实施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着眼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对人员进行评聘来实现人才的优化和管理。

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评聘结果未能真正反映人才素质、评聘程序不公等,因此有些企业开始考虑对评聘进行改革,以提高评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评聘分离就是一种将人才评价和薪资晋升分开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提高评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实施方案建立评聘分离的管理制度实施评聘分离,首先需要建立评聘分离的管理制度。

具体而言,需要建立人才评价和薪资晋升的两个部门,并对每个部门的职责进行规定和明确,以确保评聘分离的顺利进行。

人才评价部门的职责人才评价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人才评价标准2.进行人才评价3.提供评价结果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是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它需要综合考虑人才的工作能力、绩效、工作质量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评价标准公正、科学、客观,并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

进行评价时,需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价结果应及时向被评人反馈,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被评人提高绩效水平。

薪资晋升部门的职责薪资晋升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薪资晋升标准2.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进行晋升制定薪资晋升标准需要参考公司的薪资结构和员工的个人能力,平衡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并且鼓励员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进行晋升时,需根据评价结果和薪资晋升标准来确定员工的薪资晋升等级,并及时向被晋升的员工通报晋升结果。

加强对评聘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在实施评聘分离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评聘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而言,需建立评聘过程监督机制,确保评聘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监督机制可以采用类似内审方式的方式进行评价,并对评审结果进行监督和报告,确保评审透明、公正和科学。

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规定和程序,并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

结论评聘分离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提高评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这需要通过建立评聘分离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评聘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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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doc 21页)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聘分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

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

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公司统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

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或技巧;具备相应的理解、判断、创新、协调、指导等能力,具备相应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服从公司工作调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的协作性和工作魄力,近两年没有出现大的工作失误或受过纪律处分。

(四)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工作绩效,不断改进和改善工作方法,专业技术方向取得相应的技术成果。

(五)学历条件: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起点学历分别为: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高中(中专)毕业(具体晋升所必须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执行)。

(六)破格申报:对少数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虽不具备晋升所需要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可以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要从严掌握,认真审查。

原则上破格只限于在规定的资历条件上突破一至二年。

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任意两项:1、省、部级(含总公司)三等或地、市级(含局)二等以上科技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2、公司副总或职能部门主持者或单位负责人,其管理工作达到总公司或局系统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显著;3、担任项目经理,主持过一个中型以上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其工期、成本、安全均达到企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质量达到局级以上优质工程水平;4、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5、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者。

(七)转岗申报:取得某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如被推荐评审同一级别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胜任现职工作,并经相应评委会评审;推荐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要从严掌握,对其从事其他相近专业工作年限予以适当考虑。

(八)外单位调入人员申报:由局系统外单位调入公司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要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以上,并通过认真考核后才能按照条件推荐评审,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九)外语程度和计算机操作的条件1、凡申报职称人员,必须已经参加相应的国家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凡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计算机系统中级工操作证,才能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

(十)论文。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统一组织命题的论文考试。

考试结果分四个等级,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要求3000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要求2000字以上;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论文要求1500字以上;考核时间为半天,由公司统一安排。

具体组织由人事部负责。

(十一)每年专业技术职务具体申报的条件、资格、评审费和申报时间要求,按当年申报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一)聘任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精神,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在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考核聘任,被聘人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7%左右。

(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者。

3、在与其任职资格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4、聘任当年未受行政或党内处分。

5、聘任单位(或部门)岗位工作必要的其他条件。

(三)聘任的程序1、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具有任职资格的受聘人员所在部门,根据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以及聘任规定,确定相应岗位后,采取竞争考评的方式对要受聘人员进行评选,按受聘人员总数的98%左右提出初选意见,报公司领导研究确定聘任人员。

聘任人员确定后由人事部办理聘任手续,每两个年度为一个聘任期。

2、虽未取得一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但其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确已接近或达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和部门推荐,人事部考核,报公司研究决定,可采取低职高聘的形式,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3、为了便于管理,聘任期为一个定数,若被聘人员在聘期中启聘,则聘用时间按聘任期定数所规定时间计算。

例如,每两年为一个聘期,即2000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双数年12月31日为聘期定数,若聘用者于2000年11月18日启聘,则聘期为2000年11月18日至2002年12月31日。

4、被聘人员办理聘任手续后,在聘期内享受相应职务岗位规定待遇,工资低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最低档者,其工资从聘任下月起进入相应技术职务工资的最低档,获得任职资格未被聘任人员,不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对无理取闹者,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解聘、低聘、缓聘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应予以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1)不能履行聘约者;(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者;(3)因不适应公司安排的工作而待岗者,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4)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者;(5)患病或其它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低聘或缓聘:(1)任职期考核确定因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者;(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因不适应公司安排的工作而待岗者;(3)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但其任职资格与现从事的工作和专业系列不相符者;或聘任考核落选者。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者。

3、解聘、低聘、缓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部审核报公司审批,人事部备案后通知本人。

4、对解聘人员,不保留原聘职务规定的工资待遇;低聘人员,按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从解聘、低聘下月起执行;缓聘人员,原工资待遇不变。

六、聘任期考核(一)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设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档案,对聘任人员实行聘任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归档作为晋升职称、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公司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要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但经公司同意的病、事假当年在三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列入该年度考核范围。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标准、结果。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业务能力,技术(管理)水平和工作实践。

考核标准依据各系列专业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等要求制订。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的方法。

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五)考核的步骤、程序。

1、被考核人员进行总结、述职,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1)。

2、群众评议。

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进行群众定量定性测评。

3 组织评鉴。

根据聘约、结合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平时组织掌握的情况,对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报公司领导审定,结果由公司人事部公布并备案,优秀比率一般控制在15%左右。

4、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应作为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续聘、晋升、低聘、缓聘的依据。

聘期考核为“良好”者,具有续聘、申报晋升职务的资格;聘期考核为“合格”者,应限期改进,视改进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但不能具有当年申报晋升职务的资格;聘期考核为“不合格”者,可视具体情况,作解聘、缓聘、低聘处理,同时调整相应的工资待遇;破格受聘人员的聘期考核,必须是“良好”以上,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七、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从行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参加社会职称考试政策指南1.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答:A级:①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②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B级:①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②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③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中(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C级:①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②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目前我省确定外语免试对象有哪些?答:①获博士学位者;②任期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万汉字以上译文或出版过译著者,推荐晋升高级职务时可免试外语;任期内有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上发表过1万汉字以上译文或出版过译著者,推荐晋升中级职务时可免试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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