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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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范围内的一切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逐级负责,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委员由副院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火灾演练;(五)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六)组织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检查;(七)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及时上报消防相关信息;(八)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及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各科室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和处理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医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九条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职工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再培训。

第四章火灾预防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二条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1.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最高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院长、副院长、消防安全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3. 医院各科室、部门、岗位均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应按照本制度及消防安全相关法规规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1. 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2. 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医院应配备专职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 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和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置1. 医院应建立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医院应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迅速疏散人员、扑灭火灾,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医院应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对火灾原因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火灾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1. 若医院因违反消防管理制度而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2. 医院应加强对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应及时更新。

以上为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医院员工和患者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消防安全。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合用于全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用。

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规范标识,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部门,设立消防安全专用资金,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应急处突、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奖励等资金保障。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

医疗机构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粘贴“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进行公示。

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医疗机构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本部门、科室的消防设施;(三) 发现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四) 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业人员和受雇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专门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实行工作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和受雇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自救。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器材齐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和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对医院内部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隐患通报制度,将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同解决,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形成协同作战态势,共同维护医院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医院领导应当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各级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员工和财产的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建筑、设备和人员,涉及医院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内患者、员工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医院正常的运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责任、消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提高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消防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内的消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推动医院的消防工作。

第六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人满为患,组织医院内的消防培训、演练,及时处理火灾隐患,提供应急处置指导,以及其他消防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小组制度,由各科室和部门自行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八条每个科室和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消防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或部门的消防工作,包括安排员工参加消防培训,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包括逃生演练、火灾应急处理演练等,确保员工和患者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等灭火设备。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保证其在工作中能够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源、灭火器、疏散通道等,确保患者和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安全地撤离。

第十二条每个科室和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协助消防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置、维护、更新等信息,确保消防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四章火灾应急预案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灵活、科学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各项措施和步骤。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防火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所有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及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消防行业标准进行设置、维护和检测。

第五条医院应设有专职的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院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设消防处,由专职消防负责人领导,组织、协调全院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医院设消防队,由消防员组成,负责实际执行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医院消防负责人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培训。

第九条全院内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督导团队,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医院消防安全制度第十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明确各类火灾的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二)明确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方法,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督导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五)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六)明确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组织救援的流程和要求;(七)建立医院内部消防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应提前征求专业机构的意见,并报医院管理层审批。

第四章医院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第十二条建筑的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消防行业标准进行设置,落实到位,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灭火器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灭火器的数量、类型符合建筑物使用的需要;(二)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明确,能够方便员工使用;(三)灭火器的有效期限定期检查和更换;(四)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明确,易于员工找到。

第十四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不得堵塞;(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有明确的标识;(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明确火灾疏散的指示标识。

医疗消防管理制度

医疗消防管理制度

医疗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消防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各类设施、各类单位、各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规范、细化、具体化制定本单位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预防制度,每年制定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有关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方案,对医院内部的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进行预案演练。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工作由医院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

医疗机构的院长或者副院长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医院的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科、安全监察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科、安全监察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消防意识,增强火灾防范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门、疏散通道、灭火器材、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器材等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火灾发生时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演练,确保全体员工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医院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一、消防安全组织医疗机构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应成立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医疗机构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同时,应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范围,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器材使用、应急疏散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四、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医院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同时,应对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整改措施应包括临时措施和永久性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同时,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效果落实到位。

六、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同时,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修复问题。

此外,应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医疗机构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预案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制定不同的处置方案,并明确疏散路线和集结地点。

同时,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医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单位及人员,包括职工、患者、陪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的消防工作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和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演练、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四条医院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火源防控和应急预案编制,确保医院火灾防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落实消防工作的责任,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消防第六条医院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齐全。

第七条医院各楼层和部门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标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以及应急逃生通道。

第八条医院内禁止私拉电线、乱用电器、长期堆放易燃物品、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在病房、手术室、诊疗室等场所使用明火。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应组织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医院人员应对火灾的应急能力。

第三章火灾第十一条医院发生火灾时,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医院安全管理部门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火灾发生后,医院各单位应根据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并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三条医院各单位应组织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救援。

第十四条医院消防救援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应及时报告火灾情况,并按照规定做好火灾报告记录和事故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院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发生火灾或者造成火灾扩大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档案

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档案

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档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医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人员及设备,包括医院工作人员、患者、陪护人员、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灭火设施和用火安全第五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置用火安全区域,对于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应当使用电力或气体作为烹饪工具。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用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医院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火种和灭火器材。

第三章防火巡查和安全出口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应当设置清晰标识的消防安全出口,保证医院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存放杂物、堵塞通道。

第四章应对火灾事故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医院人员的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事故,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和违规处罚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保证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和附则第十七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和修改,应当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便是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档案的主要内容,希望医院全体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修订)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修订)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及职责。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规范标识,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部门,设立消防安全专用资金,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应急处突、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奖励等资金保障。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医疗机构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第二章组织制度规范化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门(急)诊人次数、床位数、科研性质明确设置消防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和消防安保力量规模。

各科室结合实际要设立至少1名消防安全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专项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建立消防安全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

第九条医疗机构各科室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组织本科室人员积极开展消防“日、周、月”安全巡查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整改工作;科室人员要全员积极参与,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完整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1、我院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2、我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各自权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职责。

3、我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市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规范,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我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定。

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g)针对我院的实际,组织制定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医院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b)根据本部门(科室)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c)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d)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e)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察落实。

医院安全消防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消防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卫生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家属和访客。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预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危害,保障医院的正常运作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五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医院的火灾防范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提高医院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医院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院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负责配合。

第十条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第二章医院消防设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按照消防设施的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不得私自拆卸或改变消防设施的结构和性能。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保持消防设施畅通无阻,不得存放杂物或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备等。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消防演练,提高医院人员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操作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消防设施使用台账,记录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检查情况。

第三章医院消防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每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医院内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

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

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保障安全,提升防火能力一、制定目的及依据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机构及居民区的火灾防控能力,制定本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国消防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机构及居民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写字楼、学校、医院等。

三、消防标准化管理要求1. 安全责任制度(1) 各单位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单位领导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重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1) 各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建设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巡查。

(2) 消防设施的测试、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灭火器材配置(1) 各单位应根据建筑面积、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2) 灭火器材的配置位置应明确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消防疏散通道设置(1) 各单位应合理设置消防疏散通道,并保持其畅通无阻,不得占用或堆放杂物。

(2) 疏散通道标示应清晰可见,且定期检查和维护。

5. 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1) 各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2) 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应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和联动,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6. 消防培训和意识教育(1)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居民对火灾防控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2) 培训和教育内容应包括火灾常识、火灾报警器的使用、灭火器材的操作等。

四、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当地消防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检查形式消防部门可根据需要,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的消防标准化管理进行检查评估。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篇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篇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篇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第一条:1 .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标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标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标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医院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这些设施和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例如,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

此外,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

2.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3.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医疗机构应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完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疏散预案,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 防火检查巡查:各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巡查、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并记录存档。

5. 消防宣传与培训: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如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患者、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提高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人员安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医院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依法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

医院领导班子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员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承担主体。

第三条医院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相衔接,并依据医院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和设备,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机制。

第六条医院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规范医院内各项作业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医院内的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用电线路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火灾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协助调查处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人员,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明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设置和维护要求,确保员工和患者在火灾发生时能够顺利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自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并定期开展模拟演练。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火灾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器械,定期检查并保持完好,及时消灭初期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救装备和药品,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和互救意识。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消防管理部门,开展消防检查和指导,确保医院内部的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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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
1、我院的建设及其日常运行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2、我院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是我院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各自权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职责。

2.1、我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市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规范,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我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定。

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g)针对我院的实际,组织制定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医院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b)根据本部门(科室)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c)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d)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e)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3、我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书记担任
3.1、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a)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察落实。

c)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e)组织实施对我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消防设施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我院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能够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b)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d)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

5、我院的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现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我院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人员定期通过互联网录入消
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

2、我院设定保卫科为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设立消控人员为专职的消防管理专员、保安为兼职消防管理专员。

3、我院建立以下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4、我院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a)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由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输氧管道、高压氧舱等用氧部位、放射科、胶片室、锅炉房等;
b)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病房及重症监护室、门诊部、手术部、贵重设备工作室、档案室、微机中心、病案室、财会室等;
c)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

4.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b)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c)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三、防火检查
1、
2、我院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书记,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全医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2、我院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每日检查所在区域防火工作的情况;二级为保卫科,负责重点检查全院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三级为书记,负责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科室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3、防火检查计划
3.1一级检查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实施:
3.1.1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3.1.2 每个职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1.3每个职工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科室(部门)负责人
汇报;
3.1.4每个职工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由保卫科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本院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3.2二级检查由保卫科实施:
3.2.1每周组织对全院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3.2.2每周对全院检查用火、月电有无违章情况;
3.2.3每日对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2.4每周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3.2.5 每日监控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3.2.6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2.7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3.2.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3.3三级检查由医院领导实施:
3.3.1 每月及节假日来临前由医院领导委托安消部和质检部主
持对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对各科室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3.3.2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
1、对我院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各科室人员或通知保卫科予以及时消除。

2、当场改正有困难的火灾隐患,由保卫科立即向隐患部位区域负责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对有可能引发火灾或存有较大火灾隐患的部位,应立即停止其危险作业,责令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5、保卫科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保卫科负责
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通知保卫科进行检查验收。

7、对我院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制和应急处置
1、我院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2.1、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

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

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2.2、火警处置程序;
2.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2.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2.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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