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修改的几点建议(修正稿)
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人类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了保护我们的环境,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下是我对环境保护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1. 提倡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环境保护的关键。政府和企业应该致力于采取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降低碳排放,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2. 增强环境教育:加强环境教育是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和行动的重要途径。学校、媒体和社会组织应该组织相关的环境保护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环保惯。
3. 加强环境监管:政府应该更加严格地监管环境保护行为,制定更为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并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环境法律的有效实施,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4. 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企业应该积极采取绿色生产方式,减
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消费者也应该选择绿
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5. 关注生态系统保护:保护生态系统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方面。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大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保护濒危物种的
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总结起来,要实现环境保护,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采取行动,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为保护环境
做出贡献。
《环境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环境保护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摘要:通过分析《环境保护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修改建议,为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环境法问题建议
我国的现行环境保护法颁布施行于1989年,自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人们树立环保意识,保护和改革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也日益突出。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保护法已显得力不从心,实践证明,环境保护法已难以适应时代和环境工作的需求,修改环境保护法已刻不容缓,作为一名基层的环保工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工作体会,就环境保护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修改建议做些初步探讨。
1、环境保护法存在的几个问题
1.1立法目的,指导思想急待重新定位
环境保护法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发生矛盾时,环境保护就会让位于经济建设,必须形成“发展优先”的政策格局。在一定的程度上走了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路,导致了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而目前,可持续发展和追求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环境立法所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大多数国家选择环境优先的战略,党中央、国务院也将可持续发展明确为基本战略,这就使得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的重新定位已势在必行。
1.2 环保职责定位不到位,缺乏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03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提高资 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处理能力, 降低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 环保公益事业,提高企业的环保 形象。
提高政府环保意识
制定严格的环保法规
政府应制定严格的环保法规,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环境违法 成本。
加大环保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支持环保科研、环保产业和环保基 础设施建设。
完善环境法规
01
及时修订环保法律法规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02
制定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03
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加强环境司法
建立环境案件专门审判机构
设立专门的环境案件审判机构,确保环境案件得到专业、公正的审 理。
减少生活垃圾
01
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和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减少生活垃圾的产 生和合理处理是环保的重要环节。
02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促进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03
鼓励使用可重复使用和可再生利用的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0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减量意识。
02
节约资源
节约用水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专题研讨发
言材料
1. 引言
在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活动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对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本文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专题研讨”为主题,旨在分析和讨论中央督察发现的典型案例,探讨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同时提供相关建议和措施,透过这些努力来展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未来发展方向。
1.1 概述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社会进步和财富积累,中国也面临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央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来实现以案促改。这种创新的方式旨在借助具体个例引起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环境质量和管理问题的高度重视,并推动其加大整改力度。
1.2 文章结构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叙述:首先,将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并分析这些案例存在的问题;然后,讨论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强调加强法规执行力度、监督和问责机制以及推进环境治理工作落实的必要性;接着,提供
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分析案例背景及问题根源,并给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最后,在总结中归纳主要观点和结论的同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展望与期待。
1.3 目的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提高读者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中指出的问题、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引起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来解决这些问题。此外,本文还致力于为未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提出展望与期待,以促进中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书(15篇)
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书(15篇)
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书1
全体少先队员们:
我们的地球已经伤痕累累,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建议护地球。如今:大气污染、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土地沙漠化、水污染、海洋生态危机、物种濒危、垃圾难题、人口增长等各种难题让我们困绕。所以我们应该建议护环境。我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习有关环境建议护知识,收听、收看广播建议护节目,阅读环境知识读物、报纸,与同学、朋友和家长讨论环境建议护知识,与破坏环境的现象作斗争。
二、不浪费纸张,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燃料。共同节约我们有限的资源。
三、把损坏的物品修理好再用,延长使用期,多用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纸制品和木制品。
四、购买有“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物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使用还有破坏臭氧层的物品(如发胶)
五、不向下水道排放污油、丢垃圾,不向海洋、湖泊、江河,分类处理垃圾,把旧书本、报纸、饮料罐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少用塑料包装袋。
六、建议护野生动物,不摘采花草,不砍伐树木,不踏草坪。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建议人:__x
x月x日
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书2
亲爱的同学们: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同时也是我们的母亲,生命的摇篮。
正如《只有一个地球》上说:“我们不能再指望破坏了地球,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地球如果灭亡了,那么降临到地球上的命运,终究还是会降临到人类身上。”所以,应该保护我们的家园,爱护环境。我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净化空气,减少污染,禁止乱砍滥伐,禁止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捕鸟,不损伤树木,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农村环境保护在现代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它涉及到农村地区的水质、空气质量、土壤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农村环境保护不仅有助于农村居民的健康和福祉,还对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几点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
1.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农村居民应该了解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保护环境对他们自身和他们的未来的影响。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培训研讨会等方式进行教育,并确保农村居民具备保护环境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系统:政府应该投资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环境监测系统,以监测农村地区的水质、空气质量、土地使用和生物多样性。这样可以及早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
3.加强农业污染的管理:农村地区的农业活动往往会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政府应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业活动并监督其执行,例如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鼓励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以减少农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4.增强农村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系统对环境保护至关重要。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保护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多样性,鼓励农村居民参与生态系统保护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例如开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等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5.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和废弃物管理:农村垃圾处理和废弃物管理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政府应该建立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鼓励农村居民
进行垃圾分类和废物回收。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农村垃圾填埋场和废
物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它们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6.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村环境保护应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修改的几点建议(修正稿)
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修改的几点建议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课题,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1989年修改的现行《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次环境立法高潮的顶点,其对健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1年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国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现行《环境保护法》实施中面临的问题日渐突显,通过对地方环保部门监管现状的深入调研,对《环境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比对研究,我们认为现行《环境保护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新需要,急需进行修改。
一、《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
(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失衡。《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计划经济色彩,该法第一条将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一表述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且实际执法过程中也有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牺牲环境的弊端。
(二)调整和约束地方政府在当地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政府对地方经济实行保护主义、环保不作为、干预执法及决策失误是导致环境顽疾久治不愈的主要根源之一。从震惊全国的“沱江水污染事件”和“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到由于政府行政不作为导致的甘肃血铅超标和湖南岳阳砷超标等环境事件,使我们看到环境违法事件背后,大都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环境保护法》修订的几点建议
《环境保护法》修订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2. 加强对企业环保责任的监管和强制性要求,增加环保投入和技术改造支持,引导企业合法生产;
3. 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检测体系,提高检测精度和效率,保障环境质量数据真实可靠;
4.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参与度,推动环保事业全社会共治;
5.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强化与其他法律的配合,形成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
- 1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优化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优化建议摘要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提出了优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几点建议,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事后评估、促进环境保护经济评估以及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希望能够提高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
1. 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首先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问题和重点保护对象,然后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应该具体、可行,能够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确保环境风险的最小化。
2. 加强环境监测和事后评估
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环境监测和事后评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环境监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事后评估则可以评估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加强环
境监测和事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的监测和评估体系,是优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措施。
3. 促进环境保护经济评估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还需要进行环境保护经济评估,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通过对项目环境保护投入和产出的衡量,可以明确环境保护的经济价值,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因此,加强环境保护经济评估的研究和应用,对于优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4.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课程,加强对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遵守意识。这样可以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对环境保护的建议书(通用10篇)
对环境保护的建议书
对环境保护的建议书(通用1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使用上建议书的情况与日俱增,建议书是一只无形的手推动展某项工作、任务或活动开展。建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对环境保护的建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对环境保护的建议书篇1
亲爱的各位祖国同胞们:
以下是我对于保护环境的一些建议
1、大力节约资源。不使用或少用一次性饭盒、筷子等消费品,不浪费纸张。
2、大力节约能源。不浪费水电,随手关灯、随时关紧水龙头。
3、使用环保电池,防止汞、铬污染、慎用洗涤剂,减少水污染。
4、自觉保护生活环境,积极参与社会绿化美化活动,保护绿地花木。
5、提倡垃圾分类。清理“白色”污染,把废塑料袋打个节再扔进垃圾箱。
地球的安宁,世界的美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老师们、同学们!你心中有一个绿色之梦吗?请参加我们周村的环保活动吧!让我们把环保承诺变为实际行动,为改善周村的环境质量尽力。最后,让我们用小手牵起大手,托起绿色的希望。
建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对环境保护的建议书篇2
亲爱的同学们: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同时也是我们的母亲,生命的摇篮。
正如《只有一个地球》上说:“我们不能再指望破坏了地球,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地球如果灭亡了,那么降临到地球上的命运,终究还是会降临到人类身上。”所以,应该保护我们的家园,爱护环境。
我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净化空气,减少污染,禁止乱砍滥伐,禁止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不捕鸟,不损伤树木,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2、厉行节约,不要滥用化学物品和各种资源,如森林、水、物产等,如果这些资源都没有了,都枯竭了,那么大自然就会受到报复和惩罚。
对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对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8.31
•【分类】审议意见
正文
对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共有35人次发言。9月1日上午,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共有6人次发言询问,栗战书委员长讲话,沈跃跃副委员长主持会议,王勇国务委员参加专题询问。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5年共对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开展执法检查,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栗战书委员长带队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是对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实施情况的全面检查,也是对本届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的一次总结评估。大家高度评价执法检查组的工作,一致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议,深入整改查出的问题。大家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依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
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作者:张红明
来源:《华夏地理中文版》2016年第09期
【摘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关乎国计民生,文章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现实状况出发,分析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上开创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方法。
【关键词】生态环保;现实问题;对策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个国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被我国列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征,为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和现实基础,提升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创新和创造能力。
一、当下生态环保问题执法存在的问题简析
虽然我国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有所改观,但尚未从根本上扭转,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短视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给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对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碧水蓝天”势在必行。同时也暴露出环保执法不能满足公众的预期问题,主要问题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国的环保执法工作形成了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纽带,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但是生态环保督查机构少,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权限有限,缺少协调各利益主体关系的生态环境督查职能机构,不能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环保执法主体分散在矿产、水利、海洋、林业等十多个部门,执法对象过于宽泛,环保执法部门难以统一协调和指挥,执法能力受到了削弱。由于環保编制人员有限,对于繁重的执法任务,往往分身乏术。
关于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如今十分发达的地球,虽然环境情况看起来十分乐观,但是却有十分重大的隐患,这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大肆砍伐树木、建立化工厂、胡乱排放有害液体。“对人类威胁较大的气体,世界每年的排放量达6亿多吨。。。。。;估计到下个世纪中叶,地球表面有三分之一的土地面临沙漠化的危险,每年有6平方公里的土地沙漠化,威胁着60多个国家。。。。。”看见这一组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人类,你们有何感想?从2300万年到1800万年前森林古猿的出现到现在人类高度发达的文明时代,对于每个人从未停止过的索取,大自然都是“有求必应”的,这更滋长了人类的贪欲。
举一个例子:我国的木兰溪,在50年代初本是一个清澈见底的河流,但现在它已是鱼虾绝迹的污河,又为我们的地球母亲添多一道疤痕。这,不是给人类重重地敲响了警钟吗?
由此,我郑重地向仍未觉悟的人们建议:
第一,人类要想征服可怕的大自然,就必须尊重自然。对于改造自然理应慎之又慎,又要大刀阔斧,勇于实践和改良,才能控制自然,使自身利益与自然协调发展,决不能重蹈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
第二,要从我做起,首先选择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善待我们的家园、善待地球,共创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1。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
2。绿色消费环保选择
(1)用无铅汽油、无镉铅电池、无磷洗涤剂,减少水与空气的污染。
(2)购买低砩家用制冷器具、无砩发用摩丝,减少对臭氧层的污染。
3。重复使用多次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生态文明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农村环境保护更是刻不容缓。要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环保投入力度,提升农民环保意识,推广环保技术。农村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实现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振兴,并且为后代留下更为美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想境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共同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
【关键词】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法律法规、投入力度、意识提升、技术推广、全社会共同努力。
1. 引言
1.1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农村环境的保护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健康,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农村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乡村
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农村环境不仅是为了农村地区的长远发展,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在于,只有实现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才能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就在于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亟需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善和保护农村环境。只有重视农村环境保护,才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家园。
加强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环保经验和技术
引进技术
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技术,提高我国环保治理 水平。
学习经验
学习国外成功的环保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 应用。
创新发展
借鉴国外经验,创新我国环保模式,推动我国环保 事业发展。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完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
通过建设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提高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使用效 率,促进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应用。
推广清洁能源消费模式
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清洁能 源,推动清洁能源消费模式的普及。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01
02
03
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公益活动 等方式,增强公众对环境 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培养 公众的环保行为习惯。
加强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
2023-11-06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加强环境立法 • 强化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 • 推广绿色发展理念 • 加强环境教育 •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01
引言
背景介绍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对人类的 健康和生存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
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 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采取综 合性的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
作。
02
加强环境立法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几点建议(精)
02
开展环保科普活动,向农民普 及环保知识,引导农民树立绿 色生产、生态发展的理念。
03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增强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和 维权意识。
开展环保实践活动,引导农民参与其中
组织农民参与环保实践活动, 如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生态 修复等,提高农民的环保参与
度和责任感。
建立环保志愿服务队,引导 农民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
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源
环保意识淡薄
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缺乏环保意识,对环境污染的危 害性认识不够。
缺乏有效监管
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体系,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不够 ,导致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
生产方式落后
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相对落后,农药、化肥的使用不规范,废弃物 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环 保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 击,确保法规得到有效执 行。
强化环境司法保障
建立健全环境司法保障体 系,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 的审理和处罚力度,维护 环境正义。
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实施全面环境监管
01
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和农业活动进行全面环境
监管。
强化环境监测能力
02 提升环境监测设施和人员水平,对农村地区的环境质
农村环境保护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可以防止农药、化肥等污染物的滥用,保障农产品 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修改的几点建议
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和重要课题,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1989年修改的现行《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次环境立法高潮的顶点,其对健全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1年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国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现行《环境保护法》实施中面临的问题日渐突显,通过对地方环保部门监管现状的深入调研,对《环境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比对研究,我们认为现行《环境保护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新需要,急需进行修改。
一、《环境保护法》存在的缺陷
(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失衡。《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计划经济色彩,该法第一条将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一表述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且实际执法过程中也有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牺牲环境的弊端。
(二)调整和约束地方政府在当地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政府对地方经济实行保护主义、环保不作为、干预执法及决策失误是导致环境顽疾久治不愈的主要根源之一。从震惊全国的“沱江水污染事件”和“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到由于政府行政不作为导致的甘肃血铅超标和湖南岳阳砷超标等环境事件,使我们看到环境违法事件背后,大都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三)环保监管与执法脱节,责任主体不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
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第二十九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在现阶段严峻的环保形势下建设项目的环保批准权在
往上收,基层环保部门基本没有项目审批权。按照环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上级批准的项目,只能由上级批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这样的行政管理程序极不利于基层环保部门开展属地管理,造成监管和执法脱节,对及时纠正企业环保违法行为极为不利。
(四)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不够
现行《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湖南省依法出台了《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其当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五万元以
下的罚款;超过罚款限额的,须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二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对于那些以牺牲环境牟取暴利的违法个体和企业来说,苍白无力,甚至让其认为花点小钱就能摆平,而环保行政部门的处罚还得向上一级一级的审批,这就又为违法者争取牟利时间提供了便利,导致出现“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样的异常怪象。
(五)县级环保行政部门执法职能受限
1、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县级环保部门实施监管治理职权有限。比如《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噪声、排气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港航监督、渔政渔港监督部门负责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铁路、民航等单位分别负责机车与航空器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土地部门负责土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渔类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的监督管理。地质矿产部门负责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林业部门负责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化保护的监督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执法范畴这样划分后,环保部门的执法职能就局限于水和空气及持续性噪音等了。
同时,环保职能权限的分解,也导致了很多职能部门对环保行政部门的工作不配合。《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防治污染的设施,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发给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但是在县一级,很多行政部门在颁发企业相应的许可证时并不执行环境污染评价的前臵
审批程序,使环保行政部门在治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时工作陷入被动。
2、县级环保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范围和权限受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第三十六条规定,环保部门对未建或未达标的建设项目,可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罚款,对于“限期治理”和“责令停止、关闭”的处罚由各级政府决定,相对实际监管工作开展来讲,处罚职权过窄。
3、县级环保行政部门在行政处罚罚款上的力度不够,只有对违法个体和企业处以1万元以下罚金的权限。而县级环保部门监管的企业,很多都是乱冶炼、乱开采、乱排放、污染重、无证经营的作坊和企业,规避整治,往往是整顿时出点小钱、整顿后继续生产,监管的成本高,还起不到效果,环保部门对它们束手无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