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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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交易信
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
【发文字号】鄂府发[2013]57号
【发布部门】鄂尔多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24
【实施日期】2013.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府发〔2013〕5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4日
鄂尔多斯市矿产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煤炭等各类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和交易、变更信息,切实规范矿产资源交易行为,使矿产资源交易、变更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优化地区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交易管理是指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等管理工作,煤炭及其它矿产资源的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有下列涉及矿产资源交易情形的,市直有关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在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下称市交易中心)进行公示: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煤矿、沙石矿、粘土矿等矿产资源的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登记活动情况;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炭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资源置换项目等涉及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信息登记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