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8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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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病历书写是医疗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准确、清晰、规范的病历书写不仅有利于医生诊断和治疗,也对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病历管理,各医疗机构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病历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或钢笔。

2. 书写语言:病历应使用标准的中文书写,避免使用方言或缩略语。

3. 标题格式:病历首页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每页应标注页码、医生签名和日期。

4. 时间标注:每次记录的医疗行为、检查结果等内容都应注明时间,保证病历的时序性。

5. 病历内容:病历内容应详实准确,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6. 书写错误:如有书写错误,应使用横线划去并在旁注明正确内容,避免使用涂改液。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签名盖章: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疗机构的公章。

2. 病历审阅: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审阅和检查,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电子病历:鼓励医疗机构借助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病历系统,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4. 病历保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非关键人员不得查看病历内容。

5. 病历存档: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总结: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的最新版本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历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1500字】。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

病历书写最新标准规范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也是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法规的完善,病历书写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最新标准规范:1. 病历的完整性: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录、出院小结等。

2. 客观性:病历书写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

医生应准确记录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

3. 准确性:病历中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日期、时间、药物剂量、检查指标等,以确保病历的法律效力。

4. 及时性:病历应及时书写,特别是在患者入院、手术、转科、出院等关键节点,应尽快完成病历的记录。

5. 清晰性: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晰、语言规范,便于其他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

6. 保密性:病历中涉及的患者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7. 电子病历的使用:随着电子病历系统的普及,医生应熟悉电子病历的操作方法,确保电子病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8. 病历的审核:病历书写完成后,应由上级医师或病历管理员进行审核,确保病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9. 病历的保存: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保存,纸质病历应妥善保管,电子病历应定期备份。

10. 病历的法律效力:病历作为法律文件,在医疗纠纷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11. 持续教育: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病历书写的培训,以适应病历书写标准的变化和更新。

12. 患者参与:在适当的情况下,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参与病历的书写过程,特别是对于患者的知情同意部分。

通过遵循上述标准规范,可以确保病历的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为医疗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国家卫生部最新病历书写规范文件

国家卫生部最新病历书写规范文件

国家卫生部最新病历书写规范文件1.病历书写应当准确无误。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written accurately and without errors.2.病历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疾病情况。

The medical record should include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patient and their condition.3.病历中的诊断、治疗方案和药物使用应当符合医学规范。

Diagnosis, treatment plans, and medication use in medical records should adhere to medical standards.4.病历书写应当清晰易懂,以保证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written clearly and comprehensively to ensure the efficiency of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5.病历书写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Medical records should protect patient privacy and should not disclose personal information.6.病历中的特殊治疗和手术记录应当详细描述,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

Special treatment and surgical records in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detailed to facilitate follow-up and evaluation.7.病历中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影像学资料应当清楚、准确,并与相关医嘱对应。

Laboratory test results and imaging data in medical records should be clear, accurate, and correspond to relevant medical orders.8.病历中的过敏史、家族史等重要信息应当得到重视,确保医疗安全。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2023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病历规范书写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符号、影像、切片等所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活动获得资料,进行整理记录的行为,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要求,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文字工整、清晰、准确、规范。

病历资料需要复写时可以使用蓝黑色圆珠笔,不应使用易失效的墨水,遇错字应双线划,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

日期和时间应以规范统一的数字书写,采用N小时制记录。

医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签名,实习和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需经审阅修改签名。

上级医务人员有责任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不得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进修医务人员需认定后书写。

需要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授权人员无法签字时,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代签。

保护性医疗措施本人不宜说明时,应向患者近亲属告知并签字同意书,如无近亲属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关系人代签。

二、认定病历真实性的方式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应先进行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质证,确定病历的真实性。

质证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对病历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医师签字等。

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内容前后一致性和规律性。

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现象。

三、病历保存年限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不得少于XX年,住院病历保存不得少于XX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尊敬的医护人员: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规范病历的书写和管理,我们制定了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本文详细介绍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历记录方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 书写工具:医务人员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签字笔书写病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等其他颜色。

2. 标题信息:病历首页需标明医院名称、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基本信息。

3. 时间记录:对于每个病历文书,医务人员需要标明记录的时间,确保病程的时序真实准确。

4. 符号使用:在病历中使用下划线、斜线、双竖杠等符号来突出重要信息,例如关键词、过敏史等内容。

5. 内容要求:医务人员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依据、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等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医学观察与评估结果。

6. 报告格式: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医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报告格式,确保信息的整洁美观并易于阅读。

7. 笔迹清晰:医务人员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以免造成误读或漏读。

二、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病历传递:医务人员在病历传递时需保证安全可靠,采用加密传输或专用网络进行传递。

3. 病历归档:医务人员应将病历按照科室、时间等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病历修改:医务人员如需修改已完成的病历,应注明修改的时间、原因和内容,并在修改处签名和盖章。

5. 病历查阅:医务人员仅在医疗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查阅病历,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他人的病历。

6. 病历销毁:病历的保留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到期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三、医务人员培训为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病历管理制度,医院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专业水平。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务人员书写病历, 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维护医疗纪录完整性, 本制度制定之目的在于规范、管理病历书写过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书写病历的所有环节。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职业道德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病历书写质控委员会,负责病历书写质量的监督、评审和改进。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书写质量评价体系,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二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第七条临床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和手术记录三个部分,医务人员应当根据需要和要求书写相关病历内容。

第八条病历应当采用打印或工字稿方式书写,文字清晰、字迹工整,不得使用潦草、模糊、不规范的书写方式。

第九条病历书写应当采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符号,不得使用会意、代号、病史、诊疗记录应写明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历号等个人信息。

第十条病历书写应当严格执行规范化书写格式,各项内容不得省略、漏诊、错诊。

第十一条主治医生应对病历的书写负总责,认真审核并签署病历。

第十二条所有医务人员对病历内容有不同的记录时,应当在病历上签名或注明记录人、记录时间,确保病历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第三章病历书写的内容要求第十三条病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病史采集:对患者的病史采集应当详细全面,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并应写明采集时间和采集者。

(二)体格检查:对患者的体格检查应当详细而全面,包括一般情况、神志、皮肤、头颅、颈部、胸部、心脏、肺部、腹部、四肢等,应写明检查时间和检查者。

(三)辅助检查:对患者的各种辅助检查应当详细而全面,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应写明检查项目、结果、报告时间和检查者。

(四)诊断与鉴别诊断:对患者的诊断应明确、具体,对可能性疾病也应遵循鉴别诊断的原则进行分析和加以排除,应写明诊断时间和诊断医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6.病历资料在学术研究中使用时,应去除患者个人信息,确保研究活动不侵犯患者隐私权。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纠纷处理
1.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纠纷处理提供客观依据。
2.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和提供病历资料,不得篡改、隐匿或销毁。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病历资料审查机制,对纠纷病历进行独立、公正的审查。
2024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2.病历应采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晰,不得使用铅笔、红色墨水及涂改液。
3.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简称及非正式名称。
4.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顺序: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
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防。
4.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对病历书写相关的法律纠纷进行及时处理。
十二、病历书写与学术研究
1.医务人员应充分利用病历资料进行学术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目标、内容、方法、周期等。
2.病历质量控制应涵盖病历书写的各个环节,包括病历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
3.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整改。
4.医疗机构应将病历质量控制结果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期开展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
四、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更新

病例书写规范标准最新版

病例书写规范标准最新版

病例书写规范标准最新版病例书写是医疗工作中的一项基本技能,它不仅关系到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也是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最新版的病例书写规范标准:一、病例书写的基本原则1. 客观性:病例记录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医疗过程。

2. 完整性:病例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方案及随访情况等。

3. 准确性:病例中的信息应准确无误,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描述。

4. 规范性:遵循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病例书写的内容要求1. 患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2. 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简洁明了。

3. 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病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包括症状、持续时间、变化情况等。

4. 既往史:包括患者以往的疾病、手术、药物过敏史等。

5. 个人史和家族史:记录患者的生活习惯、环境暴露、家族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等。

6.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各系统检查等。

7. 辅助检查: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8. 诊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给出明确的诊断。

9. 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10. 随访记录:记录患者的随访情况,包括病情变化、治疗效果等。

三、病例书写的格式要求1. 病例应使用统一的格式,包括页眉、页脚、标题、正文等。

2. 文字应清晰、规范,避免使用缩写或非标准术语。

3. 病例中的数据和日期应准确无误,格式统一。

四、病例书写的法律责任1. 病例是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医生应认真书写,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 病例的修改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或销毁。

五、病例书写的电子化管理1.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病历系统越来越普及,医生应熟悉电子病历的书写和管理。

2. 电子病历应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六、结语病例书写是医生专业素养的体现,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每一位医生都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病例书写,以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性和患者的权益。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3-11-08•病历书写总则•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控制•病历归档管理•病历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目•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最新病历书写案例分析录01病历书写总则目的与意义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制定更加合理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患者权益病历是患者了解自己病情的重要途径,也是患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通过病历书写,医生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

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病历是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它不仅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还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和教学资料。

03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医务人员应按照同一标准进行书写。

适用范围01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

02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准确、完整。

遵循标准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医学术语和临床路径,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语言和描述方式。

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02病历书写规范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婚姻状况、血型、过敏史等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诊断时间及诊断医生。

诊断信息应包括床号、住院号、住院科室、主治医师、住院日期等信息。

住院信息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诊断分析、治疗方案等信息。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应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疗措施、效果评估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应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饮食情况、用药情况等信息,并按照时间顺序记录。

030201应包括医生姓名、职务/职称、签名日期等信息,并确保医生签名与医院注册备案的签名一致。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还保证医疗质量、患者安全和医疗纠纷的处理。

为了规范病历书写,最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特别制定,以下是该规范的详细内容。

一、病历封面病历封面是病历的首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就诊日期等;2. 主治医生及主管医师信息:医生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3. 科室信息:科室名称、联系电话等;4. 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机构名称、级别、地址、电话等。

二、病历主体病历主体是病历的核心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门诊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诊病历记录、辅助检查结果等;2. 住院病历应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查体记录、诊断治疗过程、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等。

三、病历填写要求为了保证病历内容准确、完整、规范,以下是病历填写的要求:1. 抬头:病历每页应包含医疗机构名称、科室名称、页码等标识;2. 日期与时间: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记录日期和时间;3. 患者信息:每次病历记录需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4. 主诉与现病史:详细记录患者的主诉和现病史,包括起病时间、病程变化等;5. 既往史与家族史:详细记录患者的既往史和家族史,包括过敏史、手术史等;6. 查体与辅助检查:详细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包括体温、血压、心电图等;7. 诊断与治疗计划:明确诊断和治疗计划,必要时列出鉴别诊断;8. 医生签名与医师编号:每次记录需由主治医生亲笔签名并注明医师编号。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为了避免常见问题的发生,并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以下是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1. 慎用缩写词:避免过度使用缩写词,确保病历内容易于理解;2. 规范术语使用:遵循医学术语规范,避免使用俚语和口语化表达;3. 注意患者隐私保护:在书写病历时要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透露患者敏感信息;4. 遵循规范写作格式:遵循排版规范,字迹清晰、整洁、易于辨认;5. 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尽量避免遗漏。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2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不仅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断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规范病历书写至关重要。

以下将详细介绍 2024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1、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经过,不得虚构、篡改。

所记录的内容应准确无误,时间节点清晰,记录及时,涵盖患者诊疗的全过程,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清晰、易读、可追溯书写字迹应清晰可辨,避免潦草、涂改。

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表达方式,确保其他医务人员能够轻松读懂。

同时,各项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查找和核实。

二、病历的组成部分及书写要求1、住院病历(1)入院记录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诊疗计划等。

书写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准确分析辅助检查结果,做出合理的初步诊断和诊疗计划。

(2)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诊疗措施及效果的连续记录。

应按照时间顺序书写,包括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等。

记录内容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反映出诊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决策依据。

(3)出院记录总结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及出院医嘱。

出院诊断应准确、完整,出院医嘱应具体、明确,包括休息、饮食、用药、复诊时间等。

2、门诊病历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意见等。

门诊病历书写应简洁明了,重点记录本次就诊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措施。

三、病历书写的时间要求1、入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2、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 8 小时内完成。

3、日常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当在查房后 48 小时内完成。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精)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精)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精)要求1、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在查房后立即完成,并注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

2、内容:(1病客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码、病历号码。

(2病情变化、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

(3诊疗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用药、护理措施和检查项目等。

(4对于病情不稳定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病客,应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突出医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要求内容准确、全面、简明扼要。

4、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医务人员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应及时传达和反馈病情信息,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书写应遵循规范,切忌流水帐,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有分析,有判断,有病情预见,诊疗有计划。

术前小结是经治医师在病人手术前对其病情做出的总结。

术前讨论是保证医疗质量、防止差错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执行。

急诊病人可以直接从急诊室或门诊入手术室,免写术前小结。

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应在术前两天完成。

一般中小手术都必须有完整的术前小结。

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新开展的手术(指二类手术但患者有较重的合并症或并存疾患、三、四类手术或致残手术(如截肢)等),应由科主任或指定的高级职称医师主持全科讨论,必要时请医务部主任或院领导参加。

讨论内容由经治医师归纳整理记录于“术前讨论记录”专用表格中,存入病历,不再填写“术前小结”专用表格。

手术记录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病人应及时完成。

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手术记录”(蓝黑墨水),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后诊断、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麻醉方法和麻醉人员、麻醉前用药及术中用药和剂量、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

在最后一项中,应详细记录铺巾方法、手术切口(种类和长度)及解剖层次显露方法、探查过程和发现、决定继续手术的依据、手术的主要步骤、所用缝线的种类和号数、缝合方式、引流材料及其放置位置和数目、吸出物或取出物名称、性质和数量、曾送何种标本检验、培养或病理检查、术中及手术结束时病人的情况和麻醉效果、出血量及输血量、输液内容及数量等。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

病历书写规范最新版一、前言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病历在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医院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病历书写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病历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保存,确保病历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期限:门(急)诊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至少30年。

特殊病例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并行保存。

纸质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环境中;电子病历应保存在医院信息系统内,并定期进行备份。

4. 病历保存要求:病历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损坏、丢失。

如遇病历损坏,应及时修复或复制,并在病历中注明原因及修复、复制时间。

5. 病历销毁: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相关人员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6. 病历移交:医务人员调动、退休或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病历按照规定移交给接班人或所在科室,确保病历的连续性。

7. 病历保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病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病历书写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原则。

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a. 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体清晰、工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

b. 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不得虚构、篡改。

c. 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方言、土语或简称。

d. 病历应及时书写,不得拖延。

2. 病历书写具体规定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医嘱等内容。

2024年病例书写新规则

2024年病例书写新规则

2024年病例书写新规则一、前言病例书写是医疗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病例书写对于医疗质量控制、医疗纠纷处理以及医疗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病例书写,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病例书写基本要求2.1 病例书写应当遵循的原则1. 真实性:病例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患者病情及诊疗过程。

2. 完整性:病例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治疗及随访等情况。

3. 客观性:病例书写应保持客观、中立,避免带有主观色彩的描述。

4. 规范性:病例书写应遵循本规则及国家相关标准。

2.2 病例书写的基本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

2. 病情描述: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

3. 诊断:包括初步诊断、确诊诊断等。

4. 治疗:包括治疗措施、用药、手术等。

5. 随访:包括病情变化、疗效评估等。

2.3 病例书写的形式与格式1. 病例书写应采用电子病历系统,确保数据安全、便于检索。

2. 病例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文字表述清晰、准确。

3. 病例书写应遵循一定的结构,分段落、分标题,便于阅读理解。

三、病例书写的注意事项1. 保护患者隐私:病例书写中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2. 及时更新:病例书写应及时更新,确保病情变化及诊疗过程的准确性。

3. 签字确认:病例书写完成后,应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违反本规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予以查处。

五、附则本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过去制定的有关病例书写的规定与本规则不符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以上为《2024年病例书写新规则》的基本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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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

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

是法律的可靠证据。

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

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

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

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

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

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

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

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

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5.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经上级医师补充修改、确认并签字以示负责后,上级医师可不再书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6.门诊病历即时书写,急诊病历在接诊同时或处置完成后及时书写。

7.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8.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9.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患者述及的既往所患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

10.疾病诊断、手术、各种诊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9-CM-3)的规范要求。

11.各项记录应注明年、月、日,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采用24小时制和国际记录方式。

如2013年8月8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3-08-08,15:08(月、日、时、分为单位数时,应在数字前面加0)。

12.各种表格栏内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划“—”。

每张记录纸均须完整填写眉栏(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及页码等。

13.各项记录书写结束时应在右下角签全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应在署名医师的左侧,并以斜线相隔。

14.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中用红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

15.对按照有关规定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或近亲属、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16.规范使用汉字,简化字、异体字按《新华字典》为准,不得自行杜撰。

消灭错别字。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17.各种检查报告单应分门别类按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

实施电子病历后,能支持检验报告单满页打印者,可将检验报告单分门别类按报告时间顺序满页打印。

18.使用表格式病历必须是本规范所列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

如需设计其他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包括护理的各种表格),必须基本符合住院病历格式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本专科、专病的全部内容,经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体温单体温单主要用于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或病案号)、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脉搏、体温、呼吸、血压、出入量、大便次数、体重、身高、页码等。

其书写要求如下:1.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2.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1-01)。

每页体温单的第1日及跨月的第1日需填写“月-日”(如03-01),其余只填写日期。

3.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住院天数”,自入院当天起为“1”,连续写至出院;用红笔填写“手术(分娩)后天数”时,以手术(分娩)次日为第1天,依次填写14天为止。

若在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

例:“3/7”,分母7代表第一次手术后7天,分子3代表第二次手术后3天。

4.患者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出院、死亡等时间,用红色笔纵向在40~42℃之间相应时间格内填写;按24小时制,用中文书写,精确到分钟。

转入时间由接收科室填写,如“转入二十时三十分”;‘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 x时x分”的方式表述。

5.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1次。

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2次(6:00~14:00),连续3天;体温在39℃(口腔温度)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1次;体温在38.9~38℃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9~37.5℃者,每日测量3次(6:00~14:00~18:00)至正常。

6.体温曲线的绘制(1)体温符号:口腔温度以蓝点表示,腋下温度以蓝叉表示,直肠温度以蓝圈表示,耳温以蓝色空心三角形表示。

(2)体温单每小格为0.2℃,测量的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体温用蓝线相连。

(3)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半小时后测得的体温,画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圈表示,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体温相连;下一次测得的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4)当脉搏与体温重叠在一点,如系口腔体温,先画蓝点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如系直肠体温,先画蓝圈表示体温,其内画红点表示脉搏;如系腋下体温,先画蓝叉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

(5)患者体温突然上升或下降应予复试,复试符合,在原体温上方用蓝笔以一小写英文字母“v”(verified)表示核实。

(6)如体温低于35℃,将“不升”二字写在35℃线以下。

(7)若患者因拒测、外出进行诊疗活动等原因未能测量体温的,在体温单34~35℃之间用蓝笔纵写“拒测”、“外出”等,前后两次体温断开不相连。

7.脉搏、心率曲线的绘制:脉搏以红点表示;心率以红圈表示;每小格4次/分,相邻两次脉搏或心率均用红线相连;若需记录脉搏短绌图表,则于心率和脉搏之间以红笔斜线涂满;使用心脏起搏器的患者心率应以“H”表示,相连两次心率用红线相连。

如脉搏大于180次/分,在180次/分处画红点或红圈,并向上画“↑”,长度不超过一小格,如起搏心率和体温重叠,在体温上方写“H”。

8.呼吸曲线的绘制(1)呼吸以蓝点表示,相邻两次呼吸用蓝线相连。

如呼吸与脉搏相遇,先画呼吸符号,再用红笔在其外画红圈。

(2)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呼吸应以○R表示,相邻两次用蓝线相连。

(3)呼吸不作常规测试,特殊需要时遵医嘱执行。

9.特殊栏目填写,包括血压、入量、出量、大便、体重等需观察和记录内容。

(1)血压:新入院患者应测量血压并记录在血压栏内,如为下肢血压应当标注。

(2)入量:24小时总摄入液量填入体温单“入量”栏内。

(3)出量:24小时总出量填入体温单“出量”栏内。

如为导尿尿量,用(ml/c)表示。

(4)大便次数:每24小时填写一次,记录前一天14:00至当天14:00时的大便次数。

如无大便,以“0”表示;灌肠后大便以“E”表示,如灌肠一次后的大便次数,应于次数下加短横线写“E”,如“0E”表示灌肠1次后无大便,32E表示灌肠2次后大便3次;如因手术需要,对已经解过大便的患者仍需灌肠者,则以132E表示,即灌肠前已大便1次,经2次灌肠后又解大便3次;“※”表示大便失禁,“☆”表示人工肛门。

(5)体重:患者入院时应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按医嘱测量记录,一kg计数填入。

暂不能被测者在体重栏注明“卧床”。

(6)身高:新入院患者当日应当测量身高并记录,以cm计入。

(7)皮试:根据需要将所做皮试结果记录在相应栏内,用红笔填写“阳性”、蓝笔写“阴性”。

(8)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记录相关项目,如特别用药、腹围、药物过敏试验等。

三、医嘱单医嘱系指经治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为诊治患者而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护士按医嘱种类分别执行并记录。

医嘱单分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1.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有医师填写。

2.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时据实补记医嘱。

4. 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

如取消一组输液的医嘱,医师应在第一行写“取消”,最后一行签名。

5.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页码、开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等。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医嘱内容、医师签字、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字。

6. 医嘱内容的顺序为: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或病重,隔离种类,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

7. 医嘱书写要求(1)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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